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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新能源发展战略研究
编辑:悠然自得 识别码:17-759964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0 20:54: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新能源发展战略研究

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新能源发展战略研究 已有1人参与

justinzhao(金币+1): thanks~ 2011-08-19 11:41:50概述随着世界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汽车工业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汽车工业已成为现代经济支柱产业之概述

随着世界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汽车工业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汽车工业已成为现代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并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产生巨大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燃料电池发电是继水力、火力和核能发电等之后的新一代发电技术。它是一种不经过燃烧直接以电化学反应方式将燃料和氧化剂的化学能转变为电能的高效连续发电装置。因这种装置的基本原理是原电池反应而不涉及到燃烧,因此其能量转换效率不受“卡诺循环”的限制,理论效率可达90% ,实际使用效率则是普通内燃机的2 ~3 倍。另外,它还具有燃料多样性、噪音低、对环境污染小、可靠性与维修性好等优点。燃料电池作为新一代汽车动力源,已被世界各大工业国视为战略产品。

氢被称为“21世纪的能源”,是今后世界、也是我国解决面临的能源危机的一条重要途径。科学家和社会学家预言,下一次工业革命将从氢能源开始,现在全世界的科学家都在积极寻求一种既清洁又无污染的能源,氢是科学家们看好的最理想的燃料。随着以氢为主要燃料的燃料电池技术和产品不断发展,并逐步进入推广和应用阶段。世界各主要国家都已认识到氢燃料电池技术潜在的巨大市场,纷纷斥巨资进行技术开发,扩大应用领域,氢燃料电池技术将给人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中国对发展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度重视,已出台了一系列计划和政策。科技部已将燃料电池汽车列入“十五”期间的“863”关键高科技攻关项目之一。研发燃料电池汽车,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汽车工业,实现我国汽车工业的跨越发展,目前已面临着极佳的机遇。国内外研究现状

2.1 国外发展状况

20世纪90年代以来,燃料电池技术在全球的开发活动异常活跃。以日本、美国和欧盟为代表的主要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丰田、宝马、通用、本田、大众等主要汽车厂商根据本国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先后采取了不同的当前,世界20多个国家的1 000多家公司和机构正投入巨资加紧进行燃料电池技术和产品的研究与商业化工作。截至2005年12月,已有14500多个燃料电池系统安装在世界各地,分布于不同的应用领域。图1 为《Fuel Cell Today》网络杂志2005年底对全球燃料电池安装数量所做的一个调查结果。图2为2005年不同技术类型的燃料电池安装数量比例饼图。

日本在混合动力汽车方面技术最为先进;美国将新能源汽车“ title=”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 title=“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 title=”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 title=“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研发重点放在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同时大力推动生物燃料汽车的产业化。美国加州已颁布的汽车排放法规要求在2003年加州出售的所有汽车中,零排放车的数量必须占到10%;欧洲在混合动力、纯电动汽车、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方面都有设计,在产业化领域也大力推广生物燃料汽车;巴西在生物燃料汽车应用方面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是目前最大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汽车应用国家之一;挪威和加拿大积极发展氢能源,提出了建设“氢高速公路”计划,并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

按现在的发展速度看,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批量生产阶段越来越近,本世纪可提前实现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预计到2010 年,燃料电池在价格上将具备与内燃机竞争的能力。届时美国市场上以燃料电池为动力的机动车将占美国汽车市场4%的份额,日本和西欧燃料电池汽车将分别占市场份额的15%和17%。到2020 年,燃料电池汽车将占世界汽车市场的25 %。

2.2 国内发展状况

我国新能源汽车总体上起步较晚,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但在部分领域也处于较为先进的水平。目前我国在混合动力、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方面远远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没有在关键技术研发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在纯电动汽车和二甲醚汽车方面,我国已经成功研发一系列轿车和客车产品,并进行了示范运行和产业化发展尝试,步入了国际领先行列。

我国在产业政策制定方面起步也较晚,从2001年起,为维护我国能源安全,改善大气环境,提高加入WTO后我国汽车工业的竞争力,经过多方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中国科技部在“十五”国家863计划中启动了国家、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合计约16亿元人民币的电动汽车重大科技专项。尽管从目前来看中国产业政策的绩效尚难以评估,但是与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产业政策相比较,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仍存在很大的改进空间。新能源汽车技术

随着石油资源逐渐短缺,扭转目前以石油为主的能源利用格局,实现能源多样化成为未来汽车工业发展的趋势。世界各国政府已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纷纷拨款用于技术开发,并制定了相应的产业计划。各大汽车公司和相关企业、科研机构都加大了研发投入,加紧研究开发,并纷纷推出了一些具有先进技术的代表车型,其中涉及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混合动力电动汽车以及其他生物能源汽车。尤其是自2004年年初,原油价格的一路狂飙使成品油价格随之上涨,很多汽车行业专家纷纷表示,高油价正在为更环保、更省油的新能源汽车带来一个千载难逢的发展契机,世界汽车工业有望从此加速摆脱对石油的依赖和对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从而进入一个清洁能源时代。

3.1 燃料电池汽车

燃料电池是一种直接将储存在燃料和氧化剂中的化学能高效(50% ~80%)、环境友好地转化为电能的发电装置。燃料电池具有其他能量发生装置不可比拟的优越性:能量转换效率高;高可靠性;良好的环境效益。

燃料电池汽车所使用的燃料包括氢、甲醇、汽油和柴油。通用汽车公司已研制成功使用液氢燃料电池产生动力的零排放概念车“氢动一号”,该车加速快、操作灵活,从0 ~100 km 加速仅16 秒,最高时速可达140 km,续驰里程400 km。空气产品公司、普拉克斯公司作为领先的液氢供应商,其供氢站已经可为氢燃料电池汽车供应24 ~34 Mpa的液氢。由于氢燃料电池具有零排放等其他燃料不具备的优点,目前研究的重点主要是氢燃料电池。

与传统内燃机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相比,燃料电池汽车具有无污染、“零排放”、高能量效率、低噪音、良好的动力及操控系统等优点。

3.2 混合动力汽车

经过10多年的发展,混合动力系统已从原来发动机与电机离散结构向发动机电机和变速箱一体化结构发展,即集成化混合动力总成系统。混合动力汽车是传统内燃机汽车与电动汽车相结合的产物,它继承了电动汽车低排放的优点,又发挥了石油燃料高的比能量和比功率的优点,显著改善了传统内燃机汽车的排放和燃油经济性,增加了电动汽车的续驶里程,在由内燃机汽车向电动汽车的转变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电池是混合动力汽车的关键部件之一。目前HEV电池的主流产品是镍氢电池,主要的生产厂商是日本三洋和松下公司,美国的生产厂商Eobasys,Johnson Control SAFT等公司也先后加入到镍氢电池的研发和销售。镍氢电池具有高能量、高功率、长寿命、较好的高低温性能、比较容易进行串并联组合等特点,目前大部分商业化的HEV基本都是采用镍氢电池。锂电池目前尚处于研究改进和使用阶段,其主要优势在于具有较高的比能量,可以使电池做得更小、更轻;具有较好的充放电效率和低的自放电率,可以提高电池的能量效率,具有较大的潜在降价空间。

3.3 其他能源汽车

使用醇类作为能源的汽车主要是乙醇汽车,乙醇汽车使用的燃料是乙醇汽油。乙醇汽油是一种由粮食及各种植物纤维加工而成的燃料乙醇和普通汽油按一定比例混配的替代能源。乙醇汽油可有效地改善油品的性能和质量,降低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而且它对机动车的行驶性能也没有影响。

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推出的NECAR 5 汽车堪称是燃料电池技术的里程碑。这种燃料电池动力汽车在美国已完成了4831 km行车试验。NECAR 5是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开发的第5代燃料电池汽车,由Ballard 燃料电池驱动系统带动,该系统包括车载甲醇转化器,转化器从液体甲醇抽取氢气驱动燃料电池。在穿越美国的行车试验中,汽车每行驶48311 km,用克莱斯勒分配器配给的甲醇补加一次燃料。

生物柴油是指利用植物油和动物脂肪等可再生的资源与甲醇的进行酷交换而形成的长链脂肪酸甲脂混合物,是一种可以部分替代� 油柴油的新型液体燃料。目前使用的“清洁柴油”是生物柴油与普通(石油)柴油不同比例的混合燃料。生物柴油作为汽车燃料具有可再生性、环境友好性和优良的可替代性等突出优势。汽车新能源发展战略

4.1 国内外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

从技术上来看,新能源汽车中许多类型已经成熟,完全可以进行大规模生产。但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最大难题通常是成本,由于传统汽车经过长期发展,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和相关产业链支持,而新能源汽车在其发展初期面临着规模较小、上下游产业链不完整等因素,导致新能源汽车的成本通常都显著高于传统汽车。

美国于1975年出台《能源政策和节能法令》;1990年美国通过了《空气清洁法案》;1992年美国制定了《美国国家能源政策法案》;2005年美国国会对《美国国家能源政策法案》进行了修订;2007年美国国会相继通过了两项重要法案,即《2007能源促进和投资法案》和《2007 可再生燃料、消费者保护和能源效率法案》。除法律文件外,美国还制定了各种法规和标准来促进法律的执行。

日本经济产业省和资源能源厅于2006年5 月制定了“新国家能源战略”。该战略提出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到2030年,将目前近50%的石油依赖度进一步降低到40% ”,具体要实现能源效率比现在提高30%,将运输部门的石油依赖度降低到80%等目标。

欧盟从1991年起开始调整能源政策,强调节约能源和使用可再生能源,先后于1993 年和1998年出台能源计划,1995 年发表了《欧盟能源政策绿皮书》。1997年公布了《欧盟未来能源:可再生能源白皮书》。2001年,欧盟出台“发展可再生能源指令”。欧盟委员会于2007 年1 月公布了“新欧洲能源政策”。

中国在新能源汽车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方面,早在“八五”期间就组织实施了国家电动汽车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九五”期间又进行了示范运营尝试。1999年4月正式启动国家清洁汽车行动项目,重点开展燃油汽车清洁化,燃气汽车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并确定了12个清洁汽车示范城市。

2007年3月,国家发改委公布《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该规则对新能源汽车作出概念界定:所谓新能源汽车是指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和其他新能源汽车。

2007年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新能源汽车正式进入发改委的鼓励产业目录。

2008年1月,科技部与国家发改委研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其指导思想是:在吸引国外先进技术向中国转移的同时推动中国的先进技术走出去,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合作;制定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技术指南,参与国际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促进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与国外联合建立先进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等。

4.2 汽车新能源发展战略

按照国家86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和科技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相关规划,未来

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点是先进内燃机和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气与燃料电池汽车。目前天然气汽车、生物燃料汽车和纯电动汽车已部分进入产业化领域,下一步的技术研发将围绕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展开,其中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则是重中之重。按照规划,混合动力汽车将是短期和中期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导力量,燃料电池汽车则是长期发展的重点。

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的发展状况与国际水平相比,存在一定的优势和劣势。目前我国在二甲醚汽车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纯电动汽车也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不过在太阳能、风能、核能等发电技术上我国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天然气汽车、生物燃料汽车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存在一定差距,但差距很小。油电混合动力的技术水平相对落后,但目前正被迅速缩小,随着国家863计划的实施和企业投入的增加,我国在油电混合动力汽车技术方面正迅速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插电式混合动力、氢燃料电池和氢动力汽车技术方面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明显,目前尚未在关键技术上取得重要突破。

从我国的发电结构来看,纯电动汽车所需要的电能在短期内仍然主要由煤炭、水电转化而来,二者之和所占的比重超过90%,在成本上煤炭、水电相比其他发电方式仍然具有较为明显的成本优势,因此短期内我国纯电动汽车所需要的能源主要仍由煤电和水电来提供,核电可以作为煤电和水电的补充。

由于生物质能源的缺乏,我国在生物燃料方面应当积极拓展多元化的非粮食原料生物燃料,发展的区域也主要集中在自然生物质能源相对丰富的省市,如云南、广西等。通过煤炭制取二甲醚在技术上已经相对成熟,可以成为替代燃料的补充,但应当注意控制制取过程中的污染问题。

从短期来看,液化天然气可成为短期发展目标。因为液化天然气有助于解决汽车尾气的严重污染问题,并且有助于解决目前的石油紧张问题。我国的天然气储量较石油丰富,而且天然气的探明储量在不断增加。此外,使用液化天然气不受天然气管网限制,可充分利用世界天然气资源,这对于我国的能源安全有利;但是,天然气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长期过量开发与使用将会导致与石油资源一样的命运。

从中期来看,混合动力和纯电动将成为主要的新能源汽车技术。插电式混合动力在改进型混合动力的基础上。主要使用电动模式,与纯电动汽车一样需要清洁的电能。

从长期来看,氢能源汽车开发,涉及许多技术领域。发展氢经济对确保中国能源安全、实现真正可持续发展的交通体系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汽车行业不必像发达国家那样经历石油燃料时代发展的全过程,而正处在大力发展未来能源的黄金时机,并将在推动全球氢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占据特殊地位。

在电能获得方面,由于这一阶段利用清洁一次能源如核能、太阳能、风能和潮汐能等发电的技术将会逐步成熟,因此能源发展的中心仍然是大规模推广利用核能、太阳能、风能和潮汐能等清洁一次能源来发电。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政府对国内能源厂商和汽车厂商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在政府主导下发展多种主体共同参与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战略联盟能够有效降低各方面临的市场风险,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结论

本文从整个产业技术体系的发展战略角度出发,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现有的汽车各种替代能源的优缺点,提出实施汽车新能源的发展战略。本研究方向对我国实现产业技术的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篇:珠海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珠海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和《珠海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充分发挥珠海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指专门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市财政资金。自2011年起,每年从珠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2000万元市财政资金,暂定5年。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公开透明、择优支持、专款专用、加强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主要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天然气公交客车。

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科工贸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使用。

1.纯电动公交客车:10米以上(含10米)且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万千瓦时,购车补助金额最高每辆不超过55万元(不含国家、省补助)。

2.天然气公交客车:10米以上(含10米),购车补助金额最高每辆不超过5万元。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

第八条

申请专项资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重大生产类、研发及产业化类、公共平台类项目: 1.项目承担单位为珠海市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联合体;其中公共平台类项目的承担单位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其联合体。项目实施地必须在珠海市内。

2.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项目累计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申请单位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投资的50%。

3.项目具备创新驱动和产业带动能力,符合中长期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方向,拥有新能源汽车产业核心技术或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或突破国外专利和技术封锁,能够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项目实施能够带动形成相应的产业集聚,完善产业链配套,做大做强产业集群。

4.项目承担单位具备良好的生产条件、先进的生产及研发设备,拥有专业研发团队。

1.市发展改革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对项目申报的领域、条件、期限与程序等提出具体要求。各区、经济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属地企业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2.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科工贸信局、财政局成立竞争性评审小组,组织项目竞争性评审工作。竞争性评审小组成员共9名,包括市发展改革局、科工贸信局、财政局各1名,以及新能源汽车技术专家、产业经济专家、工程咨询专家和财务专家6名,其中新能源汽车技术专家不少于3名。竞争性评审工作共有书面评审、公开答辩、实地考察三个阶段。

3.评审结果经珠海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审核确认后,由市发展改革局在媒体及市发展改革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拟扶持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局、科工贸信局、财政局联合上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联合发文确认。

具体竞争性评审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科工贸信局、财政局另行制定。

(二)示范应用类项目:

1.项目补助按季度结算,示范应用单位应在每季度开始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发展改革局提出上季度补助申请。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科工贸信局、交通运输局审核后,向市

或推广应用。特殊项目成果的管理按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项目投资规模调整累计达到总投资的10%及其以上,技术方案重大变化,或项目承担单位变更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提出调整方案,并按调整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批准。

第十四条

项目因不可抗因素导致技术、市场、建设条件等发生变化,无法继续实施或失败的,项目承担单位须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报告申请终止项目。

第十五条

对于擅自不按项目批准的建设方案组织实施,或因其他违规行为,经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审核后可做出撤项决定,并全额追回市级财政投资。

五、项目验收

第十六条

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市科工贸信局、财政局组织实施重大生产类、研发及产业化类、公共平台类项目验收工作,牵头会同市科工贸信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组织实施示范应用类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必须有专家组验收意见。

第十七条

项目申请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大生产类、研发及产业化类、公共平台类项目已按经批准后的项目建设方案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达到预

对完成后无故不进行验收,或逾期两年不能验收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将作出撤项并全额追回市级财政投资等决定。

第二十一条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半年内,整改完善有关项目材料后,提出再次验收申请。如再次验收仍未通过,项目承担单位三年内不得承担同类项目,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全额追回市级财政投资。

第二十二条

项目完成满一年后,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科工贸信局、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项目承担主体未来申报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

项目验收结果和绩效评价结果分别由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在媒体及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网站上进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挤占、截留或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厦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规划

厦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规划

(2018-2020年)

2018年1月

目录

前言.....................................................................................1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2

(一)发展基础....................................................................2

(二)发展短板....................................................................4

(三)发展环境....................................................................5

二、总体要求..........................................................................6

(一)指导思想....................................................................6

(二)基本原则....................................................................7

(三)发展目标....................................................................8

三、重点任务..........................................................................8

(一)提升新能源整车产业..................................................8

(二)发展新能源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9

(三)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9

(四)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11

(五)加快技术研发创新....................................................12

(六)鼓励模式创新...........................................................13

(七)培育新能源汽车专业人才.........................................14

四、立足优势节点推进重点项目............................................15

(一)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其配套系统项目....................15

(二)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池与电机项目..............................15

(三)创建绿色智能交通城市.............................................16

五、保障措施........................................................................16

(一)健全组织保障...........................................................16

(二)完善配套政策...........................................................17

(三)加强融资保障...........................................................18

(四)营造发展氛围...........................................................18 附件:厦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项目表...............20

新能源汽车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实现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厦门市“十三五”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的重要内容。总书记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新能源汽车创新要统筹规划。为落实总书记指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装〔2017〕5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1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0)的通知》(闽政〔2017〕36号),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的规模化生产及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快速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发展规划意见。本规划以2017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18-2020年。围绕“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 “十三五规划 ”目标与任务,以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城市环境为抓手,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一、发展基础与环境

(一)发展基础

目前,我市有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2家,新能源客车产能2万辆,涵盖新能源大中型客车、轻客以及各类专用车。2015-2017年,新能源客车销量累计2.6万辆,产值超过200亿元。此外厦门钨业依托电池、稀土材料的技术优势,正加快在新能源车的电控、电池及电机设备等领域的扩张。

1.整车企业。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龙集团”)其旗下在我市有厦门金龙联合、厦门金旅两家新能源客车整车企业,年产能达到2万辆。2016 年新能源客车销售量1.6万辆,市场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列第2位,产品出口泰国、新加坡、以色列、西班牙等国家和地区,具备较好的品牌效应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三电”系统关键零部件。厦门金龙集团依托集团内的国家级客车试验中心,具备新能源客车整车和核心零部件的研发、测试、检测条件,通过全资子公司厦门金龙新能源科技公司掌握新能源客车“三电”核心技术。厦门金龙新能源科技公司开发的产品通过迭代更新,其技术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与厦门法拉电子、宏发电声、丞信电子在汽车电容、高压继电器、汽车电控系统等领域展开合作,一体化设计的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厦门钨业立足稀土永磁材料优势,正在加快新能源汽车永磁电机研发,由稀土永磁材料向下游应用技术转型。目前已通过和世界知名的电机制造商日本爱知电机株式会社合作生产新能源汽车电机,成为宝马、奔驰、通用、本田、日产等知名客户的供应商,2016年占有全球新能源汽车空调电机市场的25%份额。此外在电池材料方面,厦钨目前拥有镍氢电池负极材料(贮氢合金)和锂电正极材料两大产品线以及一个电池回收生产线,其中贮氢合金产品是国内唯一能出口车载动力电池材料的厂家,市场份额连续几年在国内处于第一位置,锂电正极材料年产能18000吨,年销售16500吨,产销量位居国内前列,服务于松下、三星、ATL、BYD等国内外知名电池客户。

3.其他配套。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我市2015-2017年建成公共区域充电桩超过1800个,其中厦门金龙特来电在我市已建成并上线投入使用共计890个,其中自营543个、市公交集团场站347个。此外厦门闽光电气实业有限公司采用自有技术已在厦门建设运营14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共有充电桩117根。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箱专用自动灭火装置研发应用方面,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公司所生产的新能源车配套设备具有广泛应用前景。新页微电子在电动汽车无线充电领域具有较强优势,是国内、国际电动汽车充电标准主要制定单位之一,其无线充电芯片与充电方案技术已达到国际水平。晟硕科技在金属密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以及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规模和优势。

4.推广成效。截止2017年9月底,我市共推广新能源汽车12143辆。公交车方面,全市公交车目前保有4325辆,其中新能源公交1570辆,占比36.3%。巡游出租车方面,目前出租车保有5962辆,其中 新能源汽车954辆(含换电模式运营)。网约车方面,目前保有6872辆,其中新能源汽车1489辆。分时租赁方面,厦门目前主要有4家分时租赁运营商,均采用纯电动汽车,目前市场已投入500辆。其他方面(含私人和其他领域),新能源车7630辆。

(二)发展短板

1.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较弱。我市具备较好的电子技术发展基础,但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对整车电池、电机、电控的核心技术掌握,与国内行业发展水平相比,差距较大,研发投入较少,投入的资金和人才难以突破瓶颈。

2.整车制造自动化程度不高。整车企业基地分散,产能局限,规模难以突破,在工业4.0等项目上,受到厂区限制条件无法实现整体提升,应对新能源汽车新一轮的制造变革难以跟进。

3.零部件配套体系不完善。我市新能源整车零部件配套企业专业水平较低、规模较小,多为贸易商,自主研发制造体系不成熟。导致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的自制率和自配率低,难以抓住新能源汽车产业转型升级与产业技术变革发展机遇,以及支撑整车产业发展。

4.行业高层次专业人才需求缺口大。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竞争激烈,从事新能源汽车整车及“三电”系统的高级管理人才和研发人员、技术工人紧缺,我市的房价、生活消费水平和人才政策较全国不具优势,人才流失严重,同时行业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难、留住难。

5.基础设施滞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度较大,涉及多个主管部门,社会停车场利益群体分散,停车矛盾突出,配套政策未能切实落 实,影响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三)发展环境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各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共同的战略取向。汽车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重要地位,汽车产业链价值远高于其他产业。当前,国际新能源汽车已进入产业化的快速推进阶段,国内新能源汽车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开始加速发展且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

1.新能源汽车进入快速产业化阶段。传统汽车所带来的全球范围内的能源短缺和大气污染问题日趋严重。世界主要汽车工业发达国家达成共识,通过制定国家能源战略、提高节能排放标准、实施重大研发工程、推出市场扶持政策等一系列措施,引导和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快速提升、成本持续下降、产品稳步增多。2016年全球主要国家新能源汽车销售超过80万辆,我国销售达到50.7万辆,中国占全球新能源总销量50%以上,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

2.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力度持续加大。2010年,我国将新能源汽车产业确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从国家战略高度予以大力支持。国务院2012年出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2号)、2014年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新能源汽车产业开始加速发展。从推广新能源车辆购置补贴政策、政府及公共机构采购、扶持性电价、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等中央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地方扶持政策也在加快落实,资金配套、车辆上牌和使用、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不断出台,如《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法》(厦经信能源〔2015〕133号)、《厦门市2016年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法》(厦经信能源〔2016〕435号)、《厦门市2017-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法》(厦经信能源〔2017〕374号)、《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2015)》和《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等政策。进入“十三五”后,新能源汽车发展已经公认不可逆转,由导入期进入成长期。

3.新能源企业产业技术加速突破。几年来,通过各级、各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共同努力,产业快速增长,取得了明显成效。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电动汽车整车、动力电池、电控系统、驱动电机以及上下游产业链投资明显加速,产业发展态势良好。产业关键技术快速发展,整车技术稳步提升,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性能指标不断提高,成本显著下降。

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引入社会资本,加大投资,扩大规模,加强研发,国外的新能源企业也都在中国快速布局。积分制度和碳排放管理的实行,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我市应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抓住历史机遇,加强规划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做大做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中国制造2025”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抓住国家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战略机遇,结合“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打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用的优势环境,以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为产业龙头,以新能源汽车为载体,在我市重点区域及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配合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我市汽车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安全、环保、质量、效益为中心,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优化升级,提升“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指定用车”的品牌附加值;突出我市新能源客车品牌优势,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拉动相结合。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为产业发展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在建立打造适宜新能源汽车应用的城市环境的同时,支持产业和资本层面的合作,支持产业与各高等院校的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技术和人才投向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和效益提升。

2.坚持技术驱动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发展新能源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产业与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并举,大力培育和扶持本地优势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推广应用,结合重点推广应用领域及重点推广应用规划项目,积极利用市场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以市场应用带动技术进步,促进产业可持续性发展。

3.坚持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相结合。引导和推动新能源整车企业发展关键技术,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推动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通过“两化”融合标准体系贯标和试点示范,大力提升我市新能源汽车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生 产管理水平。大力推行智能制造,关键智能制造装备的应用,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改造。

4.坚持机构调整和深化改革相结合。以新能源汽车为着力点,优化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巩固客车行业领先地位。以现有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为核心,优化产业基地,形成产业优势。引导优势电子信息产业、高等院校和新能源整车企业协同创新,提升产业纵向协同及横向合作的效率。

(三)发展目标

落实国家和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结合“总部经济”发展策略,融入“一带一路”和“海西”核心区优势,到2020年,力争形成一个产业格局,带动一批相关企业,实现一个目标突破,即形成一个总部基地+两个制造基地+一条配套集群的产业格局,将湖里区作为新能源客车总部基地(总部集团、科技研发中心、信息中心、销售中心等),打造集美区、海沧区两个新能源客车制造基地和关键核心零部件配套集群,形成一批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在国内拥有领先地位,国际上拥有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相关产业龙头企业,继而实现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产值突破5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新能源整车产业

依托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龙头企业,推动我市产业链提升发展。重点突破新能源车型正向开发和车身轻量化技术应用,加强新能源汽 车系统集成技术创新,提升整车性能,通过智能制造项目降低制造成本,根据我市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的需求开发适用且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推动我市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与新能源汽车融合发展,密切关注全球新能源汽车发展动态,对新一代智能网联汽车的产品研发。加快推动新能源车建设项目,以产学研合作项目,带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整体提升发展。新能源汽车产品方面,根据“一个枢纽、两个交通圈、三个城市”的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结合空港、码头、快速公交、轨道交通接驳、物流等领域的发展,为打造“绿色智能交通城市”提供新一代高性能的新能源智能网联车辆。

(二)发展新能源关键零部件配套体系

以金龙集团的三电零部件产业和厦门钨业的新能源电机产业为核心,推动金龙新能源科技、法拉电子、宏发电声、丞信电子、新页微电子等企业在汽车电容、高压继电器、汽车电控系统、充电系统等领域展开合作。支持厦门钨业在电池正极材料和对稀土永磁材料向下游应用技术延伸,大力发展车用永磁电机产品。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创新,以及厦门大学在电池材料方面的研究成果,鼓励“政产学研用金”联动,引导企业努力突破新能源汽车整车和“三电”系统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加大研发和检测能力投入,促进新能源整车、动力电池系统、电机系统、整车控制系统、动力系统总成等研发和突破。

(三)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

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厦府〔2016〕155号)。到2020年,建成与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数量相适应的充电设施网络,确保满足我市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1.做好规划布局落实政策要求。将充电设施网络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纳入城市整体规划,根据《厦门充电基础设施2016-2020年规划》(厦府办〔2016〕130号)文件要求落实规划布局。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公里。严格落实厦府〔2016〕155号文件要求,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设施应当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设立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停车位,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2.规范流程打通瓶颈。规范充电设施网络建设涉及规划、土地、电力等部门的审批建设流程,加快部分规划、改造进度。在社会公共停车场和住宅物业等产权主体,引导谁建设谁收益,解决有需求、有条件、难落地的瓶颈。

3.完善供电配套及电价政策。根据我市充电设施网络建设规划,落实供电配套和改造项目,完善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优惠政策,推动充电设施运营商改造10KV高压专变接入供电网络,解决已建项目报装独立电表,提高目前已建成充电桩的使用率。

4.引导多方投入。目前我市除厦门公交集团外,主要充电运营商有厦门金龙特来电、国网厦门电动汽车、厦门闽光电气实业公司、厦门市政空间运用公司。鼓励社会资本和引进国内领先的充电网络运营企业参与我市新能源充电设施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营。

(四)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以打造适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城市环境为重点,结合政府示范及社会用车的先行效应,扩大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通过公共领域的普及应用带动私人购买,引导民众绿色出行,降低城市整体碳排放量,宣传我市新能源客车品牌。2018-2020年,我市推广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高于福建省要求的3%、4%、5%。

1.加大公交、旅游景区、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规模,加大在城市公交、环卫、物流、邮政、机场、景区等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公共机构和私人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城市公交车方面。2017年底前更新投放422辆纯电动公交车;2018年,更新投放784辆纯电动公交车;2020年,全市城市公交车基本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公路客运车方面。2020年,全市适宜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公路客运车实现电动化率达到50%。城市出租车方面。2020年,全市城市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城市出租车电动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鼓励新增和更新的车辆采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车辆实现电动化。城市专用车方面。2020年,全市城市环卫和物流等城市专用车实现电动化率达到50%以上。私人乘用车方面。2020年,全市私人新能源乘用车累计推广超过2.06万辆。

2.推动企业和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按中央和我市相关文件规定分别给予国家和地方补贴。2017-2020年,对购买一手新能源汽车且在我市注册上牌的购车者,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助。鼓励公共停车场、旅游 景点、商场、物业等管理区域内设置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鼓励社会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停放给予优惠。对新能源汽车在我市“四桥一隧”等进出岛通道收费给予一定优惠,具体优惠标准参照省高速公路执行。为新能源物流车发放允许在市内道路通行的通行证。如出台汽车限购限行等政策,新能源汽车不列入限制范围,并在全市范围内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五)加快技术研发创新

1.加快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初级、中级、高级自动驾驶研发,并根据我市整体交通运输规划提供限定区域的示范运行。加快车端智能互联、“互联网+”应用,结合企业大数据应用及车联网增值服务,实现车联网服务二次销售。

2.推动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依照《中国制造2025》,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的柔性生产,精益制造,提升制造品质,实现传统新能源产业相关制造企业的转型升级。

3.完善新能源整车企业运行监控平台应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装〔2016〕377号)和《关于做好福建省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测管理平台数据接入工作的通知》(闽经信函产业〔2016〕17号)文件要求,在我市销售的新能源整车企业需具备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控平台,完善新能源汽车运行安全状态、行驶里程和充电量,以及公共领域运营的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控等关键系统故障和紧急情况预警实时监测系统,在我市建设运营的公共充电站(桩)企业也需具备平台监测管理 能力,并实现与国家、省级平台的数据接入。

4.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鼓励企业建立完善自主研发体系,支持企业在境内外收购核心技术和优势企业,设立跨省、跨国研发中心,支持企业建立一批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室和重点实验室,支持我市新能源汽车龙头企业牵头,联合国内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上下游企业,按照工信部、省经信委有关文件要求,建设新能源汽车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厦门大学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源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厦门客车整车和电池系统及智能网联配套关键产品研发中心等研发中心建设。

(六)鼓励模式创新

1.推动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应用市场。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确定合理的授信权限和审批流程,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环节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配股、定向增发、并购重组、发行债券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汽车金融、分时租赁、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等领域。在公共服务领域,鼓励市内汽车及零部件龙头企业联合融资租赁金融机构,发展公交车、客运车、出租车等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运营模式,加快传统燃油车更新步伐;在私人使用领域,支持纯电动汽车分时租赁、整车租赁以及按揭购买新能源汽车等商业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鼓励建设及运营企业通过采取融资租赁、发行债券等方式拓宽多元融资渠道,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步伐。2.推进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智能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智能化水平,提升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满意度,促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鼓励围绕用户需求,运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拓展平台增值业务。

(七)培育新能源汽车专业人才

1.推进新能源汽车人才补贴政策。对企业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我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厦委发〔2017〕16号)有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发放生活补贴。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15〕5号)、《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5号)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住房等补助。鼓励企业设立首席科技官等岗位,按不同的薪酬标准给予补助。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可参照重点领域精准引才(外国人才)工作相关政策给予支持,对能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从人才、科技、工业等专项经费中给予支持。

2.推进新能源汽车企业产城融合发展。以集美区灌口镇为重点,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企业产城融合发展,对产业集聚园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情况下,配套建设面向园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特色的汽车小镇。

3.完善新能源汽车人才培养体系。引导本市高校和职业学校合理调整和设置新能源汽车相关专业,鼓励校企开展联合办学与人才定向 培养,采取订单式、现代学徒制等方式培养汽车技能人才。

四、立足优势节点推进重点项目

立足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与推广应用优势节点和未来发展潜力,重点推进厦门厦钨新能源汽车电池与电机项目、金龙新能源汽车整车技术研发与配套项目以及加快绿色智能交通城市建设。

(一)支持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其配套系统项目

围绕金龙集团现有生产基地,带动配套零部件企业落户。完善制造工艺,扩大产能,提高企业研发水平,掌握更多的核心技术,降低制造成本,增强综合竞争力,形成动力电池、电机等零部件配套完整的产业集群。加快布局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和生产,打造新能源客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基地。

推动金龙汽车新能源、宏发电声、法拉电子等厦门市新能源汽车电控(含整车控制系统、电机控制系统、辅驱控制系统、高压管理系统等)和动力电池成组PACK系统的关联企业形成有力的产业合作联盟,培育一批电机电控、动力电池系统、关键核心器件和原材料骨干企业。完善制造工艺,扩大产能,提高企业研发水平,掌握核心技术,降低制造成本,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二)推进新能源汽车电池与电机项目

支持厦门厦钨发展新能源汽车电池材料和稀土永磁材料等新能源材料产业,推动其在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控项目发展。目前厦钨电池产品涵盖钴酸锂、三元材料、锰酸锂、磷酸铁锂、高镍材料、前驱体等全系列新能源材料产品,并拥有一整套钨、钴、镍废料的综合回收 独特工艺,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提供原料支撑。此外厦钨还建立了年产6000吨世界领先的永磁材料生产线,产品也进入了变频空调、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伺服电机等中高端领域。未来10年,厦钨计划在我市新能源产业领域投资超过95亿元进行产能扩大、企业并购、建设研发中心等。随着该系列项目的推进,将促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技术创新。

(三)创建绿色智能交通城市

围绕“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和 “十三五”规划目标与任务,加快新能源汽车示范线路、网联汽车推进,打造以新能源汽车为载体的便捷、高效、绿色、安全、智能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1.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在公交BRT全封闭式线路(第一码头-前埔)、厦门景区、游客集中区,采用智能汽车进行示范运营。在植物园、环岛路、园博苑等景区逐步采用新能源汽车作为景区内用车(L3级别2020年)。

2.打造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小镇。在集美灌口镇打造绿色交通生态镇,结合灌口汽车工业城和灌口旅游生态镇,打造智能网联汽车的示范小镇。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保障

建立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副召集人由市经信局领导担任,成员由经信、发改、科技、财政、交通、建设、规划、金融、公安等有关部门以及相关区级领导 组成,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建立工作推进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具体承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和督查,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和各项保障措施,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二)完善配套政策

1.新能源汽车和充电桩政策。我市目前2017-2020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充电规划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政策均已出台,后续将按国家和我省在新能源行业发展过程的政策调整逐步完善。我市将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与私人汽车领域的应用规模。

2.新能源汽车使用便利政策。市公安、交通、市政、建设、发改、商务、税务、质检、保监及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做好税费征收、保险购置、罚款缴纳、车辆检验、公路收费、停车收费等相关系统升级、制度调整等工作,配套出台新能源汽车优惠措施,完善相关政策体系,落实新能源汽车“不限行”等差异化便利政策,保证新能源汽车所有人和驾驶人享受更多、更好的便捷服务。

3.新能源核心技术研发政策。支持企业加强整车、“三电”系统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整车核心能力建设和研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提高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降低电池成本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财政资金奖励。

4.工厂技改和智能制造的政策。将继续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技改与智能制造项目的投资,围绕“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两化融合、柔性生产、无人化生产”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方向,加大财政资金对新能源车相关企业工艺技术改造、节能减排、信息化、智能化改造等各类技术进步项目的扶持力度。建立新能源车技术改造与智能制造项目库,对省市重点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强化要素保障,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跟踪,扶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三)加强融资保障

支持企业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利用市产业引导基金、重大科技专项、研发创新和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等,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夯实产业基础。拓展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建设项目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新能源汽车行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创新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新三板等资本市场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四)营造发展氛围

加大新能源汽车应用的宣传力度,提高我市“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指定用车”客车品牌的知名度。利用官方广播、电视、平面媒体、网站等载体以及海峡车展,普及新能源汽车相关知识,在政府行政中心以及政府宣传资源,配合企业宣传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提高公民环保、绿色出行意识,引导消费者逐步选用新能源汽车。定期邀请国内外新能源汽车行业知名机构、专家、学者在我市高等院校开办讲座研讨,营造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利用政府资源引导创建有利于新能源汽车商业化推广的市场环境,引领省内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

附件:厦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项目表

第四篇:临沂新能源汽车产业情况介绍

临沂新能源汽车产业情况介绍

临沂是省政府确定的全省七个新能源汽车推广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全省惟一有纯电动汽车生产资质的城市。临沂电动汽车产业化初具规模,全市有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14家,主要车型包括电动乘用车、电动商用车、电动警务车等,全年生产各类车辆近万辆。预计到‚十二五‛末,临沂市电动车产业销售收入将突破200亿元。其中,沂星电动汽车公司计划投资2.1亿元年产5000辆电动大客车,投资15亿元年产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投产后,销售收入近百亿元,利税10亿元。此外还将新上绿源公司年产100万辆、澳柯玛扩产100万辆、格仑特扩产50万辆电动自行车项目,项目投产后,集群电动自行车产能300万辆,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利税10亿元。到2015年,全市计划投资15个亿,形成年产13万辆新能源电动汽车的生产能力。临沂还计划到2013年建成充电站13个(目前已有两座),电动汽车修理厂3个,建立完善市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检验检测中心,运营状态监控中心。

一、纯电公交车。自2010年2月份开始在公交线路上示范运行纯电动公交车,目前,临沂市公交总公司共有K9、K10、K13、K15、K20、K87、—1—

K18七路电动公交车上路运行。临沂市在路运营的新能源公交已达490辆,运营规模已经超过了几个‘十城千辆’示范城市。

山东沂星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前身是临沂汽车改装厂,隶属于市运输公司,以生产‚飞燕‛牌客车为主,是临沂惟一一家客车制造企业。该电动客车单车售价130万元,最高车速可达100公里/小时以上,铅晶电池组使用寿命大于3年15万公里,车辆续航里程300多公里。公司年产能力已达到900台,计划于5月底动工建设一个5000平方米的大车间,预计到2015年,公司电动公交车年产量将实现2000台。公司正在研发一些新产品,包括电动小轿车、城际电动公交车、机场摆渡车以及电动医疗采血车等。其中,首辆城际电动公交车将于5月底下线。山东沂星电动汽车有限公司,公司旗下两款车型也已经获得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

二、小型纯电低速电动车。主要产品为电动旅游观光车、电动高尔夫车、电动清洁车、电动警务车、电动乘用车。

沂南县电动车产业集群已成规模,建有专业电动车园区,是我市重要电动车生产地及。拥有澳柯玛、绿源、格仑特、新大洋等电动车整车生产企业12家、配套企业90余家,从业人员近万

人,年产能突破200万辆,被评为 ‚山东省优质电动自行车生产基地‛,成为全国继江苏、浙江、天津之后新崛起的电动车生产基地。

临沂沂达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成立,是由江苏常州普其特轴承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及临沂四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公司地址位于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2011年5月底首款电动轿车成功下线并实现量产,现已行销10多个省份。目前拥有多个成熟产品,重量最低能做到700千克。沂达电动汽车新厂区2012年完工后,电动汽车年产量达20000辆,2015年全部项目建设完成后,年生产能力5万辆。

临沂凯迪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中国山东临沂经济开发区,公司专业从事搬运机械及农机具的生产及研发,现主导产品为ZL936型以下30余种内燃轮式装载机。公司开发了M8系列电动汽车整车整备质量:880kg,动力电池采用可维护铅酸电池,电池容量1200AH(12V/120AH*10只),电池重量:32KG/只,电机功率:4KW,电力控制系统12V直流电,控制器电压60V,充电电压220V,充电器输出电压60V,充电时间7个小时

山东久力、中国王力集团等新能源汽车企业的生产基地也正在紧张的建设之中。

三、充换电站。临沂市已共有焦庄、巩村、义堂、柳青河4座大型电动汽车充电站,直流庄46个,交流庄85个,其中已经于2010年6月23日投入运营的焦庄充换电站即为山东省首座充换电站,也是全国规模最大的充换电站。

焦庄电动汽车充换电站,位于临沂市焦庄沂州路,目前共建设31个直流充电桩,20个交流充电桩,配电容量3200千伏安可同时满足30台电动公交车和20台社会乘务车充电需要,是省内首座,也是全国规模最大、技术标准最先进的电动汽车充电站。自2010年6月23日投运以来,焦庄电动汽车充电站一直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运行不到一年时间,该站已完成12568台次充电任务,充电217万千瓦时,是目前全国运营状况最好的充电站之一。

巩村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是市第二个电动汽车充电站,位于河东区南部,东临东兴路,距离临沂飞机场1公里,占地面积15.3亩。工程投资约2200万元,配电设计总容量2000千伏安,一期投运设备容量1000千伏安。已建设充电设备18套,其中直流充电桩8台,交流充电桩10台,可同时为8台电动公交车和10台带有车载充电设备的小型电动汽车充电。

沂南县向阳电动车充换电站位于沂南县澳柯玛大道与向阳路东南交汇处,占地面积约

18.36亩,工程投资约2700万元,并已于2011年6月30日投入运营。沂南向阳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是全市九县建设的第一座充换电站,工程投资2700万元,一期建设充电设备15套,二期将建设电池更换充电车间、60组电池更换充电装置。

临沂柳青河电动汽车充电站位于北城新区三和十一街与三和十二街之间,沂蒙路东侧。临沂柳青河电动汽车充电站一期工程配电总容量1250千伏安,安装1250千伏安变压器1台,建设直流充电桩8个、交流充电桩6个,可满足8辆电动公交车和6辆纯电动家用轿车同时充电;二期工程将建设大型集中充换电站,满足纯电动公交车和家用轿车更换电池的需求。

孕月下限上限标准 5768982 6809******8910094

第五篇:2018年新能源汽车产业结构调整

2018年年百万辆时代来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将转向市场驱动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初具规模,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业内人士预计,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70万辆,2018年有望超过100万辆。随着产业补贴政策的不断调整,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方向开始向“扶优扶强”转换,行业全面进入调整升级阶段。业内人士认为,2018年,在补贴退坡加速、外资品牌进入、双积分政策开启等多重因素作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将由政府驱动加速转向市场驱动。

一、迎来快速发展期

中汽协秘书长助理许海东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按照目前增速,新能源汽车2017年70万辆销量目标应该可以达成。预计2018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速保持在40%至50%,明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超过100万辆。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7年11月,新能源汽车销量11.9万辆,同比增长83%,月度产销量创历史新高;1-11月,新能源汽车销量60.9万辆,同比增长51.4%。

2017年,国家出台了多项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覆盖范围包括补贴、基础设施、宏观统筹、技术研发等多个方面,推动实现《中国制造2025》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中的重要战略目标。其中,2017年9月公布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简称“双积分政策”)被普遍认为奠定了未来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格局。该项政策将于2018年4月1日起实施,2019年开始正式考核。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张进华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双积分政策实施以后,新能源汽车产业将通过积分制借助市场的力量倒逼企业,推动企业加速电动化转型,政府补贴也将逐渐退出,通过市场调节激励新能源汽车发展。

国家对于产业的补贴政策正在加速退出,2020年以后,新能源汽车补贴将全面退出。这也意味着政府主导的培育市场模式进入尾声,企业主导培育市场新阶段开启,市场即将面临后补贴时代带来的考验。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电池成本的昂贵以及充电基础设施的落后,后补贴时代新能源汽车依然处于弱势。市场预计要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才能达到燃油汽车相同的购买经济性,未来3-8年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仍然需要政策持续支持。张进华认为:“随着补贴的加速退出,应该在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上继续保持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补贴退出、税收保留将有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国家禁售燃油车时间表研究计划提上议程,长安、北汽等自主品牌也相继抛出传统燃油车禁售时间表。2017年以来,吉利、长安、长城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速推出混合动力汽车以应对平均燃料消耗量挑战。业内人士预计,基于自身技术积累与优势,加快布局不同类型的混合动力汽车技术和车型,将成为主要汽车企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普遍选择。

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其投资带动作用正在显现。根据已获批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投资规模与产能规划,总投资额约328亿元、规划产能91万辆,则每万辆产能投资额约3.6亿元。按照2016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报告》对投资规模的计算方法,预计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将达到200万辆产能,可以带动包括新能源整车、动力电池、电机和充电桩建设的直接投资规模1.43万亿元。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刘斌认为,预计下一步国家发改委与工信部将提高新建纯电动汽车投资门槛,预计在企业研发、资金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继续提高要求的同时,地方政府也将加强规范产业发展工作。预计新申请企业的获批难度将有所加大,但有技术和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还将继续进入。

新能源汽车在全球范围内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全球各大车企已将产业战略重心转移到以新能源汽车为核心的新型技术路线上。如通用、福特、戴姆勒、宝马、大众等都提出了新能源汽车发展中长期规划,预计2018年,新车型将大批涌现。此外,随着造车新势力产品研发进度加快,传统车企资源进一步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能源汽车企业及产品开始步入优胜劣汰的过程,现有竞争格局正在被打破和重塑。

二、动力电池企业表现分化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巨大需求有力地推动了动力电池的技术进步和产业规模的扩大。目前,我国电池产业规模达到世界第一,总体水平位列世界前三;我国的动力电池产业链,尤其是正负极电池材料,在国际市场占有率保持第一。部分动力电池企业已经进入世界知名汽车企业的供应链体系。

从产业发展角度看,中国目前已形成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中原地区和京津区域为主的四大动力电池产业化聚集区域。根据公开数据,目前已经有超过250家动力电池企业开展动力电池的研发及产业化工作,投入的产业资金超过1000亿元。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工信部累计发布11批推荐车型目录,共包括3113个车型。从推广目录的电池分类来看,磷酸铁锂和锰酸锂仍然是客车电池的主要类型,其中磷酸铁锂累计占比达到74%,在纯电动客车占比更是高达88%;锰酸锂累计占比达到20%,锰酸锂在插混客车占比较高;三元电池虽然有进入,但是仍处在研发推广初期。乘用车方面,三元电池已经成为乘用车的主流,2017年的累计占比已经达到76%。专用车方面,三元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分别占据66%和27%的市场。按照总体技术路径来看,锂离子动力电池仍然是今后较长一段时间研发和产业化的主流方向。

由于补贴的关键技术指标导向,国内电池企业的竞争力迅速提升。国内动力电池产业已经快速形成了以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深圳比克、天津力神为主的一二线梯队,市场正在迅速向龙头聚集。目前,仅宁德时代、比亚迪两大巨头市场占比接近50%,排名前十的企业市场份额接近80%。

与此同时,在需求刺激下,国内动力电池企业投资持续高速增长,产能不断扩大,而产能的集中释放导致动力电池产能增速远高于新能源汽车产销增速,动力电池行业已出现供给过剩现象。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披露的数据,2016年动力电池产能约101GWh,而出货量仅30GWh。据预测,2017年动力电池企业总产能将超过230GWh,行业产能过剩问题将不可避免。

联讯证券分析师认为,目前我国动力电池市场集中度快速提升,结构性产能过剩开始显现,未来中国锂动力电池市场将进一步向优势企业和龙头企业集中。从产品结构来看,相关政策对动力电池能量密度要求越来越高,考虑到磷酸铁锂电池在能量密度方面有天然劣势,三元锂电池有望快速发展。

三、智能网联亟需顶层设计

相关政策明确指出,汽车企业未来应在坚持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同时,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工作。

今年以来,智能网联汽车正在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国内多家企业已经抢滩汽车智能化和自动驾驶。百度在今年上半年公布了阿波罗计划,宣布向合作伙伴免费开放无人驾驶技术,加速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深度整合;阿里研发了国内首款互联网汽车智能操作系统,应用生态逐步完善。

业内人士认为,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有望在2016-2020年大规模应用推广,自动驾驶技术有望在2025年进入市场推广阶段。此外,标准、芯片、终端、应用、测试等也在多方发力,我国基于自主LTE-V通信的V2X正在加快发展:大唐首款支持LTE-V技术的芯片级商用产品PTVL3000成为技术发展的重要推手;东软、星云互联等公司推出的双模V2X通信终端,助力产业和车联网融合应用。

针对智能网联技术进展的总体评估,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公维洁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在人工智能、信息安全、激光雷达等部分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已经超出预期,其发展进度有望比技术路线图设定的目标提前;而电子电气架构、智能计算平台和专用芯片等技术与国外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基础数据平台建设仍然面临挑战。

东兴证券分析师认为,自动驾驶和智能汽车只是应用级别的“结果”,驱动这些应用的核心是人工智能的深度算法和半导体芯片。随着汽车电子化和智能化的快速发展,占据智能联网汽车价值链上游的是人工智能算法公司和生产中央处理器及内存储器的芯片半导体巨头。

目前,汽车智能化和自动驾驶技术的关注正在逐步提升,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措施顶层设计如何跟上产业发展需求也已提上议程。“工信部目前正在加强顶层设计协调,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建设不断完善。作为新生事物,智能网联汽车现行法律法规有待完善,国家层面正在进行协调,加紧制定适应智能网联发展的相关管理体系。”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相关负责人近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业内人士指出,在整个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平稳发展的基础上,政策将根据产业新阶段的特征进行技术调整。相关部委及地方政府料将继续研究完善相关政策,预计2018年将有投资、税收、补贴、行业管理等方面的重要调整政策陆续出台。

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新能源发展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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