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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10.01.27
编辑:心上花开 识别码:17-481145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22 15:10: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10.01.27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大意义

1.法律援助是党和国家设立的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法律援助,可以使社会贫弱群体在遇到涉法矛盾纠纷时,能及时通过法律援助获得政府无偿法律帮助和有效保护,从而减少不和谐因素,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目前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存在基础薄弱、公众知晓率低、覆盖面不高、供需矛盾明显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法律援助服务社会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对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首要任务,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责任,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2.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工作部署,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提高法律援助组织建设、物质保障、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能力,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援助总体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实现应援尽援,切实发挥法

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中原崛起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3.基本原则。坚持法律援助无偿性原则;严格履行政府责任与切实保障公民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原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与增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相结合的原则;中央、省级财政保障与同级财政保障相结合的原则;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4.主要目标。到2012年,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达到70%以上;法律援助覆盖面达到全省总人口的35%以上;农村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在乡镇即可申请并得到便捷的法律援助,城市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居民在2平方公里范围内可申请并得到便捷的法律援助。在全省建立高效的法律援助实施体系,法律援助提供能力和服务质量大幅度提高。

到2015年,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总体水平基本满足困难群众需求,法律援助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公益性得到充分体现,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任务

5.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条件、事项范围和案件补贴“三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三项标准”是法律援助制度的核心内容,各级政府要围绕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综合考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法律援助资源状况以及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三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不断扩大,经济困难标准不断放宽,门槛不断降低,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促进司法行政部门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6.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按照善于策划、广泛传播、持之以恒的要求,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注重对基层农村的宣传,注重对目标群体如农民工、困难职工、下岗失业工人、残疾人和低保人群的宣传,在行政村、大型社区、厂矿、劳务市场、交通要道和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立法律援助统一宣传标识,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增强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7.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为困难群众提供便利服务。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和市、县两级信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选择部分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保证公民能够就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建立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免审查经济条件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发放法律援助证,对持证人员申请法律援助免审查经济条件。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提供电话申请、邮寄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逐步推行网上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确保“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电话畅通,提高咨询接待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法律援助机构要建设标准化法律援助接待室,设立无障碍通道,聘请手语翻译,方便困难群众特别是残疾人进行法律咨询。

8.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实现应援尽援。加大法律援助实施力度,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获得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选择对受援人最有利的方式解决纠纷,确保受援人合法利益最大化;集中力量办理突发性、群体性、信访涉法涉诉法律援助案件;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针对不同特殊群体的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2010年起全面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全省所有的中级、基层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

办公室,积极为涉法公民提供及时、便捷、免费的法律援助。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提高维权效率。

9.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监督,探索制定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规范运行。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对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案件质量进行等级评价。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社会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对法律援助管理人员和实施人员进行监督。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实现对法律援助案件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办理情况等环节的实时掌控,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10.充分发挥政府法律援助主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法律援助是政府法律援助的重要补充,要广泛利用社会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支持、引导、监督和规范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高校等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利用自身资源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与群众团体维权工作的衔接;在律师资源丰富的地方和高校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充实法律援助实施力量,探索困难群众自由选择志愿律师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对法律援助事业进行捐助。

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保障措施

11.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法律援助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机制,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要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落实法律援助工作责任制,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要积极支持配合,形成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合力。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帮助、引导有需求的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民政部门要配

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工商、档案部门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要积极支持,减免所涉及的费用,共同降低法律援助成本。实现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无缝对接,互免审查申请人经济条件。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各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12.理顺法律援助管理体制,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要根据本地法律援助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充实法律援助工作机构。要制定、完善法律援助人员准入标准,积极引进和吸收优秀人才,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援助人才队伍。

13.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关于政法经费实行“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要求,落实规定的保障责任,切实加大对法律援助经费的投入,建立法律援助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做好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工作。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后,市、县级法律援助经费预算不得低于改革前水平,而且不得以中央和省级法律援助转移支付的资金抵顶本级应安排的支出。

14.加强法律援助业务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资源共享、确保基本需要的原则,在省级财政、政法部门制定的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配备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下,制定本地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配备和业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逐步提高

基层法律援助办案装备水平,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设施,满足困难群众特别是各类特殊群体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第二篇: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87号《河南省农村消防工作规定》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农村消防工作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危害,维护农村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镇规划区以外的村庄和集镇。

第三条 农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农村消防工作由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消防组织和消防设施建设,保障消防工作与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农村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农村消防工作的实施情况,对火灾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第五条 县(市)公安机关依法对农村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实施,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业务指导。

第六条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公安、民政、建设、农业、教育、文化、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提供服务,共同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开展农村消防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农民负担。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提高农村单位和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

县(市)、乡镇、村应当利用电视、广播以及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指导安全用火、用电、用油,掌握家庭火灾扑救和安全疏散、逃生自救的方法,农村学校每学期应当安排两次以上消防安全教育课程。

第八条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9号)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并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同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有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消防工作。驻村企业以及各种经济组织应当贪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工作领导,根据消防安全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组织和义务消防队,或者指定专(兼)职防火人员,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条 农村发展规划应当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建设应当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第十一条 乡镇、村应当加强农村消防水源建设。供水单位在建设农村给水管网时,应当同时建设公共消火栓,并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没有给水管网的,可以利用河流、湖泊、水渠等天然水源设置消防取水点等取水设施。

天然水源缺乏的村庄和集镇,可以结合农村节水灌溉和人畜饮水工程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设置消防替代水源。

第十二条 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的村庄和集镇,应当在规划治理时,根据消防安全需要有计划地实施改造,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第十三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防火季节、重大节假日,以及农村庙会、各种集会期间,乡镇、村应当制定消防安全方案,并加强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 农村加油站、燃气充气站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场所、林木存放加工场所、造纸行业原料存放场所,以及粮食、棉花、秸杆等农产品场院和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专门消防安全的规定,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第十五条 在农村的学校、医院(卫生所)、图书馆和歌舞厅、影恢剧院、网吧、旅馆、商店等公共娱乐场所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保证消防安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农村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经营特点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 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农村电力用户使用的用电设备、设施、材料应当符合质量标准,并应当由持有安全操作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修和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章用电。

第十七条 农村家庭和居民应当加强火源管理,不在可能引发火灾的地方使用明火、燃放鞭炮和吸烟,并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有关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第十八条 对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和个人,贪污予以处理或者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篇: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完善省与市县财政体制的通知

豫政 〔2009〕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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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4年省与市县财政体制改革较好地调动了各级政府加快发展、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全省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财政实力不断增强,财政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能力进一步增强。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现行体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影响科学发展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起完善省与市县财政体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完善财政体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调整收入分配体制,优化财力分配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鼓励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

基本原则:

一是鼓励科学发展。引导市县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优化产业结构、增加企业效益、提高收入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是财力和事权相匹配。按照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市县基本支出需求。对自有财力不能满足基本支出的,相应增加基数性补助,确保市县基本支出需要。

三是保存量、调增量。确保市县既得利益,逐步调节财力增量分配格局,优化财力分配结构。

四是公平和效率相统一。实行规范统一的财政体制,营造公平的发展环境。兼顾地区发展差异,实施不同类型的激励政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五是引导资源优化配置。鼓励企业战略重组和资源整合,妥善处理各方的利益关系,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增强企业竞争力。

二、完善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

(一)改革增值税分配政策。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增长主要由依靠第二产业带动转变为第二、三产业协同带动,市县增值税收入(地方留成部分)以2008年为基数,增量部分省级分成20%,取消省下划郑州市增值税收入上解递增规定。

(二)增加企业所得税市县留成。为促进各地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企业效益,市县企业所得税收入(地方留成部分)增量部分省级分成比例从20%调整为15%。同时,将安阳钢铁集团和河南安彩集团(含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下划安阳市,下划收入基数按2006—2008年三年平均数核定。

(三)加大对资源类税收的调控。为促进节约资源、保护耕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市县资源税收入以2008年为基数,增量部分省级集中30%;市县耕地占用税收入以2007—2008年两年加权平均数为基数(分年权重为2007年1/3和2008年2/3),增量部分省级集中20%。

(四)调整非税收入分配政策。为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优化经济环境,市县罚没收入和行政性收费收入中的社会抚养费收入以2008年为基数,增量部分省级分别集中20%。省级集中收入全部用于市县执法部门经费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

(五)提高市县“两税”返还增长比例系数。市县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增长与上划中央“两税”增长率的比例系数从1∶0.15提高到1∶0.3。

(六)建立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按照2008年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测算情况,对存在基本支出缺口的县(市),缺口部分全部纳入县(市)补助基数;对省辖市本级财政困难比较突出的,按2008年补助额纳入补助基数,增强困难市县政府的统筹能力。逐步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核定县(市)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本支出需求,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鼓励县(市)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逐步提高基本支出保障水平。

(七)分类实施激励性财政政策。2009—2012年,对开封、南阳、商丘、周口、信阳、驻马店6个省辖市(含省直管县),省级分成市县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三税”)当年增量部分全额奖励市县,鼓励其加快发展;对其他省辖市(含省直管县),省级分成“三税”收入按当年增量的60%奖励市县,其中分成收入增量超过全省平均增幅部分全额奖励市县,鼓励其率先发展。

(八)扩大省直管县改革试点范围。增加兰考、宜阳、郏县、滑县、封丘、温县、范县、鄢陵、卢氏、唐河、夏邑、潢川、郸城、新蔡、正阳等15个县为省直管县。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部分县(市)管理权限的意见》(豫政〔2004〕32号),赋予省直管县与省辖市相同的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省财政在体制补助、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财政结算、专项补助、资金调度等方面直接核定并监管到省直管县。

(九)明确企业兼并重组财税政策。因企业重组对省辖市之间和省与省辖市之间财税利益造成较大影响的,以重组前一年企业上缴的各项税收和附加为基数,按照“依法征收、按基数同比分享”的办法进行调整。探索异地投资、税收分享办法,鼓励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合理布局,促进产业集聚。

三、完善财政体制的相关配套措施

(一)归并简化结算事项。将企事业单位财务划转、农村低保、五保户补助、贫困县公检法干警服装经费、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经费等项目归并,按2008年补助数纳入补助基数,简化结算事项。基数性补助列入市县年初预算,提高市县预算的完整性。

(二)改进转移支付办法。市县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全额计入标准收入,鼓励市县优化收入结构。标准支出测算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主要根据总人口、学生数、面积等客观因素和平均支出水平确定,并适当考虑支出成本差异。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大对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的补助力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对省辖市撤县(市)改区,原享受的转移支付以上年为基数继续保留,2009—2012年纳入转移支付测算范围,支持中心城市发展,促进城市化进程。

(三)完善省辖市以下财政体制。本次体制调整省对各省辖市提高“两税”返还增长比例系数增加的财力要全部落实到县(市)。各省辖市要切实承担分级管理的责任,财力状况较好的省辖市要建立市对县(市)转移支付制度。省辖市对县(市)的体制调整,财力要向县(市)特别是困难县(市)倾斜,调整方案实施前须征求省级财政部门的意见。县(市)要合理确定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制度,对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较小的乡镇,其财政支出可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全面推行乡镇干部工资县级代发办法,建立乡镇干部工资保障机制。

(四)切实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税收征收和优惠政策,按照依法征收的原则,做到应收尽收、应退尽退,严禁虚收空转,切实提高征管水平和收入质量。市县要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改革。按“零基预算”办法编制预算,合理安排基本支出,确保干部职工工资和地方津贴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按轻重缓急安排项目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大事、实事落到实处。推行综合财政收支计划,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提高政府调控能力。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按照“结构合理、目标明确、管理规范、精简高效”原则,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

第四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作交流

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 〔2011〕7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商务厅制定的《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八日

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

合作交流洽谈会工作方案

(省商务厅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省政府定于2011年8月26—28日在郑州举办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为做好洽谈会筹备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的战略目标,以开放、合作、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招商引资为主线,以产业集聚区和优势产业推介为重点,以投资说明、对接洽谈、推介展示、实地考察为主要内容,积极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设计

活动名称: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

举办时间:2011年8月26—28日。

举办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河南省政府、国家有关部委和单位。承办单位: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外侨办、郑州海关、省贸促会、科学院、郑州市政府。

协办单位:中国外资企业协会等国(境)内外知名商协会。

活动规模:拟邀请5000名左右的国内外客商参会,其中国(境)外客商约1500人、省外客商约3500人。主要包括联合国有关组织机构官员、部分外国政要和驻华使节、国(境)外知名商协会代表,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及国(境)外知名企业高管,国内500强企业及知名企业高管,国(境)内外新闻媒体记者等。

三、活动安排

(一)主要活动

1.欢迎晚宴及文艺演出。8月25日晚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行。

2.开幕式。8月26日上午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广场举行。

3.中原经济区投资说明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8月26日上午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轩辕堂举行。

(二)专项活动

1.项目对接会。

2.跨国公司对话会。

3.豫粤经贸合作交流洽谈会。

4.加快加工贸易发展、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论坛。

5.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合作交流洽谈会。

6.电子信息产业合作交流洽谈会。

7.“走出去”国际合作项目恳谈会。

8.企业境外上市对接会。

9.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洽谈会。

10.跨国公司中原行系列活动。

11.加工贸易进中原系列活动。

12.河南省技术转移洽谈对接系列活动。

13.第六届豫商大会(8月28日在商丘市举行)。

14.郑州都市区建设暨国际物流产业园推介说明会。

15.省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农业厅、文化厅、旅游局、文产办、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充分利用洽谈会平台,各自开展招商活动。

16.各省辖市专题活动。

(三)展览展示

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展览中心举办。一层主要是省、省辖市、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综合展区和技术转移项目展示区;二层是省外、国(境)外展区。整个展览以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为主题,整体策划,统一布局,分块实施,彰显“自信、开放、创新、崛起”意识,以实物为主,辅以模型、大屏幕现场演示和声、光、电等现代科技手段,将我省及各省辖市、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的特色优势产业、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发展前景相互融合,使展览展示有新意、有亮点、有特色,水平明显提高,档次明显提升。

一层分设4个展览展示区和项目对接区,分别为:

1.省情综合展区。突出中原经济区建设,集中展示我省基本概况、综合经济实力、发展成就、发展规划和区位、交通、资源、人力等比较优势,宣传我省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贸易促进政策。

2.各省辖市展区。集中展示各省辖市基本概况、综合经济实力、发展规划、比较优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贸易促进政策。

3.开发区、城乡新区和产业集聚区展区。以省辖市为单位,组织国家和省级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组展布展,集中展示基本概况、主导产业、发展规划、比较优势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技术转移项目展示区。集中发布我省企业的技术难题项目,集中展示推介省内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技术成果项目。

5.项目对接区。由大会统一组织,以各省辖市为主,集中开展项目对接和政策咨询。

四、组织机构

为做好本次洽谈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成立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郭庚茂(河南省省长)

副主任:国家有关部委和单位负责同志

史济春(河南省副省长)

徐济超(河南省副省长)

陈雪枫(河南省副省长)

秘书长:安惠元(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

副秘书长:介新(省政府副秘书长)

寇武江(省政府副秘书长)

万旭(省政府副秘书长)

赖谦进(省委宣传部巡视员)

孟令峰(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李清树(省商务厅厅长)

张维宁(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贾跃(省科技厅厅长)

杨盛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刘洪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钱国玉(省财政厅厅长)

朱清孟(省政府外侨办主任)

栗洪显(郑州海关关长)

袁长祥(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李建中(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吴天君(郑州市代市长)

余学友(商丘市代市长)

郭新和(省科学院院长)

宋国卿(省商务厅副厅长)

谢增福(省贸促会会长)

成 员:省委宣传部、统战部、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安全厅、教育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文化厅、卫生厅、省政府外侨办、国资委、省旅游局、台办、贸促会、外宣办、文产办、省政府金融办、省科学院、工商联、侨联、河南海外联谊会、省广电局、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政府口岸办、省接待办、事管局、省委警卫局、省公安边防总队、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铁路局、省电力公司、通信管理局、豫商联合总会、郑州市政府、商丘市政府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省商务厅厅长李清树任主任,省商务厅副厅长宋国卿任常务副主任,省直有关厅局和郑州、商丘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

五、工作分工

(一)省商务厅

1.负责洽谈会的总体策划、筹备和协调组织。

2.负责重大活动的统筹策划和组织实施。

(1)策划和组织实施开幕式、欢迎晚宴等重大活动。

(2)承办项目对接会。

(3)承办跨国公司对话会。

(4)牵头组织相关省辖市共同承办跨国公司中原行系列活动。

(5)承办豫粤经贸合作交流洽谈会。

(6)会同省文化厅组织文艺演出。

(7)牵头承办中原经济区投资说明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8)牵头承办加快加工贸易发展、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论坛和加工贸易进中原系列活动。

(9)承办“走出去”国际合作项目恳谈会。

(10)会同省政府金融办承办企业境外上市对接会。

(11)配合商丘市政府举办第六届豫商大会。

(12)统筹协调各省辖市举办项目对接洽谈活动。

3.负责展览展示的整体策划、组织实施。

4.统筹组织、协调邀商工作。邀请国(境)外和国内沿海地区1000名重要客商(其中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高管200名左右)参会。

5.收集、整理、发布招商项目并做好前期对接工作。

6.安排大会期间省领导出席活动。

7.组织安排国(境)外重要客商团组参加各专项活动并做好接待协调工作。

8.审查、协调和统计大会签约项目。

9.编制大会经费预算。

10.负责组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省发展改革委

1.承办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合作交流洽谈会。

2.会同省商务厅承办中原经济区投资说明会暨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3.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4.提供基础产业等方面的招商项目。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承办电子信息产业合作交流洽谈会。

2.邀请4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3.提供先进制造业等方面的招商项目。(四)省科技厅

1.承办河南省技术转移洽谈对接系列活动。2.邀请500名以上重要客商和10个团组参会。3.提供高新技术产业招商项目。(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承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洽谈会。2.邀请5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3.提供现代城镇体系建设及城市改造招商项目。(六)省工商联

1.负责邀请国内沿海地区200名以上重要客商(其中国内500强企业高管50名以上)参会。2.会同商丘市政府承办第六届豫商大会。(七)省侨联

邀请2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八)省贸促会

1.邀请300名以上重要客商和10个国(境)外团组参会。2.配合省政府金融办承办企业境外上市对接会。3.配合省商务厅组织省外、国(境)外企业展览。(九)省委宣传部(省外宣办、文产办)1.负责协调组织大会对外宣传推介和新闻报道工作。2.负责新闻中心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3.负责协调组织领导会见外宾、客商及大会主要活动的新闻采访和宣传报道。4.组织安排领导专访、新闻发布会。5.牵头邀请100名以上国(境)内外记者。6.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7.提供文化产业领域招商项目。8.策划举办专项活动。

(十)省委统战部(河南海外联谊会)1.负责邀请港、澳地区知名人士。邀请100名国(境)外重要客商和5个以上知名商协会参会。2.协调大会期间对口联系单位客商接待工作。(十一)省文化厅

1.牵头组织文艺演出。

2.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3.提供文化领域招商项目。4.策划举办专项活动。(十二)省农业厅

1.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2.提供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招商项目。3.组织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会。4.策划举办专项活动。(十三)省教育厅

1.邀请5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2.提供教育领域招商项目。3.策划举办专项活动。(十四)省政府国资委

1.邀请150名以上重要客商(其中国内500强企业高管100名以上)参会。2.提供与央企合作及省管企业招商项目。

3.策划举办专项活动。

(十五)省政府金融办

1.牵头承办企业境外上市对接会。

2.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3.提供金融领域招商项目。

4.策划举办专项活动。

(十六)省旅游局

1.协调大会期间旅游工作,为客商观光提供服务。

2.协调旅游公司、酒店、宾馆做好参会客商接待工作。

3.邀请100名以上重要客商参会。

4.提供旅游业招商项目。

5.策划举办专项活动。

(十七)省政府外侨办

1.负责邀请10个以上国外友好省州代表团和50名左右驻华使节参会。

2.统筹安排大会期间省领导外事会见及宴请工作,为开幕式、欢迎晚宴及文艺演出提供翻译。

3.负责受邀外国政要参会报批工作。

4.负责大会期间涉外管理工作。

5.负责接待参会的外国政要、驻华使节。

(十八)省台办

1.负责邀请台湾地区政要和重要客商参会并做好接待工作。

2.策划举办专项活动。

(十九)省财政厅

负责大会经费预算审核、拨付及监督使用。按照筹备工作进度,拨付前期费用,确保筹备工作顺利进行。

(二十)省公安厅、安全厅、省委警卫局、省公安消防总队

由省公安厅牵头组成大会安全保卫部,全面负责大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具体职责:

1.负责开幕式、欢迎晚宴及文艺演出现场和各项专项活动现场等重要场所的安检、保卫和消防工作。

2.负责国家部委领导、国(境)外政要的安全保卫工作。

3.疏导交通,保证参会车辆顺利往返各活动场所。

4.做好各项活动现场及周边交通指挥、车辆停放、交通疏导等工作。

5.为国(境)外政要出行提供警车引导。

6.维持大会各项活动秩序,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7.负责大会涉及国家安全的所有工作。

(二十一)省交通运输厅

1.大会期间为大会专用车辆在省内高速公路行驶提供免收费用服务。

2.保证大会期间郑州至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畅通。

3.在郑州市的高速路口和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收费站悬挂欢迎标语,并在郑州至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上显示欢迎标语。

4.提供我省交通运输业招商项目。

(二十二)郑州海关

1.与省商务厅共同承办加快加工贸易发展、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论坛和加工贸易进中原系列活动。

2.简化重要外商和贵宾通关手续,做好外商参展物品报关、出关事宜。

(二十三)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做好外商及其参展物品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二十四)省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大会期间医疗保健和饮食安全工作。

(二十五)省政府口岸办协调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边检、机场做好重要客商的迎送工作。

(二十六)省事管局

会同省商务厅协调大会公务用车。

(二十七)郑州铁路局

1.做好大会票务和重要客商迎送工作。

2.在郑州火车站设置大会接待站并悬挂欢迎标语。

(二十八)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1.做好大会票务和重要客商迎送工作。

2.在机场设置大会接待站并悬挂欢迎标语。

(二十九)省气象局

负责会前及大会期间的天气预报工作。

(三十)豫商联合总会

与商丘市政府共同承办第六届豫商大会。

(三十一)郑州市政府

1.与省商务厅共同承办跨国公司中原行相关活动。

2.承办郑州都市区建设暨国际物流产业园推介说明会。

3.邀请500名以上客商(其中国、境外重要客商150名左右)参会。

4.负责整治市容市貌,负责大会期间客商及来宾考察地和旅游景区的卫生、安全及车辆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5.做好大会期间市区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6.按照组委会要求在市区主要路段和窗口单位悬挂欢迎标语;负责大会户外宣传标语、海报和公益广告的张贴、投放工作。

7.做好大会期间宾馆、酒店的接待、服务及卫生防疫工作。

8.确保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各种设施完善,并协助做好布撤展工作。

9.做好组委会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十二)商丘市政府

1.与豫商联合总会共同承办第六届豫商大会。

2.邀请300名以上重要客商(其中国、境外重要客商100名左右)参会。

3.做好组委会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十三)其他省辖市政府

1.与省商务厅共同承办跨国公司中原行系列活动。

2.负责本市展览展示的策划、组织与实施。

3.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洽谈工作。

4.策划举办专项招商活动。

5.各邀请300名以上重要客商(其中国、境外重要客商50名以上)参会。

6.收集、整理、上报本地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7.做好客商及来宾考察地和旅游景区的卫生、安全及车辆管理工作,为外商参观考察提供方便。

六、工作要求

举办2011年河南省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合作交流洽谈会是今年我省招商引资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中原经济区建设意义重大。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洽谈会办出水平、办出成效。要全力做好邀商工作,确保受邀客商的数量和层次,完成所分配的邀商任务。要提前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招商活动,切实做好招商项目的征集、筛选、包装和对接等工作,确保洽谈会取得实效。要加强会前、会中、会后的宣传,营造交流与合作的良好氛围。要按照“高效有序、热情周到、文明规范”的要求,认真细致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国家部委参会领导由省直对口单位负责接待,各省辖市所邀客商由各省辖市政府负责接待。要加强安全保卫和饮食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第五篇: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工作总结

刚刚过去的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受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年初我省经济增速大幅下滑,不少企业陷入困境,大量农民工返乡,财政收支矛盾加大,加之严重自然灾害的发生以及长期积累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集中显现,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面对困难局面,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齐心协力,拼搏进取,克难攻坚,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保增长、保态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的重大胜利,在逆境中迈出了中原崛起新步伐。

——经济增长好于预期。初步核算,全省生产总值19367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126亿元、支出2903亿元,分别增长11.6%和27.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705亿元,增长30.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746亿元,增长19.1%。

——持续发展态势向好。“一个载体、三个体系”建设深入展开,一批重大产业升级、自主创新和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2377亿元,增长10.7%;规模以上高技术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8.5%。城镇化率达到37.7%,提高1.7个百分点。25项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专利授权量首次超万件。

——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城镇新增就业116.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低于调控目标1.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7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807元,分别实际增长9.9%和7.5%。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积极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社会治安状况继续好转,公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在金融危机冲击、各类矛盾明显增多的形势下保持了社会稳定。

一年来,我们突出抓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全力以赴战危机、保增长。坚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针对不同阶段经济运行的突出矛盾和特点,围绕保企业、扩内需、拓市场等关键环节,创造性开展工作,及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针对性政策措施,打出了应对危机的“组合拳”,决战二季度、大干三季度、决胜四季度,环环紧扣、锲而不舍、果敢应对,使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由一季度的3.1%回升到全年的14.6%,带动整个经济运行成功实现“V”形反转。着力服务企业。省市县三级联动,大力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认真落实结构性减免税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260亿元;强化产销衔接,积极开拓市场,加大对困难行业和企业的帮扶力度,增强了企业抗风险能力。扩大投资需求。实施“8511”投资促进计划,实行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开展重点项目观摩点评活动,争取中央新增投资188.7亿元,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10.6亿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8亿元,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在8个领域开工建设了636个投资超亿元项目,全年新开工项目投资规模、城镇固定资产投资额双双突破1万亿元。海马集团郑州基地15万辆轿车、郑西客运专线等80个重点项目建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实现黄河以北连线建设。全年新增电力装机408万千瓦、220千伏以上电网1804公里、大型煤矿生产能力900万吨、油气长输管道1360公里。扩大消费需求。积极落实国家鼓励扩大消费的政策,全省实际兑付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8.4亿元,拉动家电、汽车摩托车销售170.7亿元,440多万农户受益;商品房销售面积4337万平方米,增长35.9%。保障要素供应。大力推动银企合作,金融机构新增贷款3068.9亿元,比上年翻了一番。利用资本市场融资642.4亿元。

新设立492家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470亿元,增长2.4倍。整理开发复垦土地167.1万亩,优化环境容量配置,加强煤电油气运调节,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二)积极主动调结构、促转型。坚持长短结合,扎实推进“一个载体、三个体系”建设,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培育竞争新优势。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基本完成全省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出台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实施意见。各级财政投入资本金57亿元、转入政府性优质资产85亿元,搭建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完成产业集聚区投资2479亿元,新开工千万元以上项目2829个,投产项目1840个,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编制完成装备制造、汽车、食品、纺织、有色、化工、生物、电子信息、畜牧、花卉等一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实施转型升级“双百”计划,大力推进1074个重大工业结构调整项目建设,中原电气谷、洛阳动力谷、郑州百万辆汽车等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组织编制了150户重点服务业企业发展规划,运用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了84个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启动了30个服务业特色园区建设。加快文化强省建设,大力发展旅游业,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生产总值增速,旅游总收入1985亿元,增长24.7%。新郑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达到734万人次。加快构建现代城镇体系。中原城市群“一极两圈三层”布局规划和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郑州新郑机场核心区总体规划获国家批复,郑州国际物流中心发展规划编制完成。省域城镇体系规划、设市城市和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基本完成。郑汴新区、洛阳新区及许昌、新乡、焦作新区规划启动实施。郑州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郑汴物流通道、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以及郑州至焦作、开封、新郑机场城际铁路等工程开工建设。加快构建自主创新体系。制定实施自主创新体系规划。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增长20.1%。新增3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3个国家质检中心。2人当选两院院士。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得批准,实现我省零的突破。大采高液压支架及电液控制系统、甲型H1N1流感疫苗等一批科技项目取得重大成果。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编制实施循环经济试点省方案。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小火电300万千瓦。实施工业领域重点节能项目178个,完成150万千瓦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全面开展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自动监测体系、874个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建成投用。继续推进林业生态省建设,完成造林715万亩。预计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左右;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3.79%和6.68%,提前一年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

(三)坚持不懈做好“三农”工作。牢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之责,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巩固,农村发展形势良好。重灾之年粮食再夺丰收。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建设规划获国家批准并启动实施。完成商丘、安阳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和89个县标准粮田项目建设。面对60年一遇的冬春连旱等自然灾害,实施“抗旱浇麦保丰收600行动计划”和“秋粮夺丰收450行动计划”,改造中低产田162万亩,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239万亩,改善和新增防洪除涝面积2400万亩。粮食总产达到1078亿斤,再创历史新高,连续4年稳定在千亿斤以上,在迎战金融危机之年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特殊贡献。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620万吨、383万吨和282万吨。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扶持100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继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落实各项惠农补贴131.6亿元,增长31.3%。开工建设40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新建改建县乡公路6290公里、通村公路6510公里,改造危桥4万延米。新增户用沼气75万户。解决32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改造农村危房3.82万户。新完成14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任务,110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丹江口库区移民四年任务调整为两年完成,移民试点工作顺利完成,第一批移民搬迁正式启动。

(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省政府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稳步推进。精简规范省级审批职能108项,取消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3780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企业战略重组深入推进,重组效应逐步显现,河南煤业化工集团、中平能化集团销售收入分别超过1000亿元、800亿元。112家省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基本完成。成功组建省铁路投资、交通投资、水利投资、国资控股等政府投融资平台。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编制实施10个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发展规划。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任务,214家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5个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市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整合。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取得突破。省辖市有线电视网络完成整合。同时,成功实施燃油税费改革,158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全部取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启动实施。设立信阳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新乡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试验区并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金融、科技、教育等领域改革迈出新步伐。

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适时启动大招商活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成功举办黄帝故里拜祖大典,组织开展中原文化澳洲行、港澳行、台湾宝岛行和东南亚招商、专项产业承接洽谈等大型文化经贸活动,加强与央企和国内外优势企业合作,促成了一批战略性合作重大项目。积极推动省部合作,签署了一批合作协议。B型保税物流中心获国家批准。全年实际利用外资48亿美元、省外资金2202亿元,分别增长19%、19.1%。

(五)千方百计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筹措财政资金512亿元用于“十大实事”,比上年增加42亿元,解决了一大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大力促进就业。多策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在困难情况下保持了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失业人员再就业39.3万人,困难人员再就业15.7万人。购买公益性岗位9.6万个。“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950万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基本解决,新增转移就业103万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企业养老保险提标扩面,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122元,应保未保城镇企业和职工全部纳入覆盖范围。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分别达到94.3%和83%。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继续提高,城乡医疗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提高到94.2%。启动21个县市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1000多万农民受益。新增廉租房133.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321.6万平方米。全面发展社会事业。落实农村中小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基本兑现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增加农村特岗教师1万名。郑州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加快,河南大学等高校省部共建积极推进。推动国家职教改革试验区建设,中职招生规模73.1万人,首次超过普通高中人数。中国文字博物馆建成开馆。建成一大批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和村级服务点。新建11所市级中医院、50所县级医院、103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256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改造,建成1万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实施21万例白内障复明手术。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得到落实,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控取得成效。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99%。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26.1%和25.6%。推进平安河南建设,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开展机关干部下访、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继续提高。

(六)着力加强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和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等活动,持续推进“两转两提”,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服务型政府建设迈出新步伐。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政协履行职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8件,制定、公布行政规章6件。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水平和城乡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取得新成效,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支持地方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取得新进展,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巩固。外事、侨务、对台工作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统计、参事、史志、文史、地质、气象、体育、测绘、地震、人防、社科研究等工作取得新成绩。援助四川江油灾后重建工作进展顺利。

各位代表!

过去的一年,是我省发展历程中极不寻常的一年。在应对危机的重大考验中,我们努力坚持了以下几项指导原则:坚持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无论是扩内需、拓市场、保增长的即期措施,还是调结构、促转型、保态势的长远谋划,都注重长短结合、统筹兼顾、科学决策,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保增长、保态势与保民生、保稳定相统一,把扩大投资与加强民生工程建设相结合,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住房和社会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生活在危机中总体上不仅没有受到严重影响反而得到进一步改善;坚持把改革创新、扩大开放作为解决深层次矛盾的治本之策。着力通过改革开放和机制创新破解发展难题,改革在危机中没有停步而是加快推进,开放在危机中没有放弃而是逆势出击,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和活力进一步增强;坚持辩证看待危机、努力化危为机。既正视挑战,迎难而上,千方百计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又危中寻机,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国家投资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建设,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利用危机倒逼机制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坚持团结奋斗打总体战。紧紧依靠全省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形成了顾全大局、各负其责、共克时艰的良好氛围。可以说,一年来,我们不仅取得了迎战危机的重大成果,而且锻炼提高了各级干部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为推动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各位代表!

在罕见的困难和挑战面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这样的成绩极其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积极支持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工作在全省各条战线的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民警以及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关心、支持我省现代化建设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受危机影响和自身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制约,经济增长的质量效益仍不理想,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仍较困难,外贸出口预期目标没有完成。二是人均财政收支水平处于全国后列,社会事业历史欠账较多,公共服务、民生改善与广大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三是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转型期,各种利益诉求增多,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矛盾化解、社会管理等工作面临新压力,和谐社会建设面临新挑战,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难度加大。四是一些领导干部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思想观念陈旧、工作方式粗放,对中央和我省战略部署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推动不力;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战略谋划不够,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工作不实,拼抢意识不强,错失发展良机;个别工作人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奢侈浪费、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现象仍然存在。对此,我们一定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1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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