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法院工作新发展
围绕三项重点工作 推进法院工作新发展
峄城区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思路
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理论和实践创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考验。在落实上,峄城区法院将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谋划、部署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司法水平,推进法院工作新发展,为峄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一、加强诉讼调解,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法院的主导作用,深化完善运转有序、功能互补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不断细化、量化各业务庭审判业务考核指标,拓宽调解渠道,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同时,积极向党委借势,向社会各界借力,最大限度地整合、利用社会力量推动社会矛盾的化解,努力构建“政法委牵头协调,法院主导,司法、公安、信访、各乡镇党政配合,民调组织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良性互动”的大调解格局;努力实现“现场一线”对接。通过深入开展法官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五进”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决法律问题。使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有效运行,争取最大限度地整合各方资源,使 1
矛盾纠纷得到梯次“滤化”和有效化解,基本实现 “小纠纷不出村居、一般纠纷不出乡镇、大纠纷不出县市”的综治目标。
二、践行司法为民,落实为民承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司法利益。
重点要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不断完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探索解决执行难的综合治理机制,努力确保司法的公平正义。一是坚持依法立案、及时立案,采取立案“直通车”等多种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二是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开展集中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等活动,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变被动为主动,从源头上化解涉诉信访难题;三是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落实巡回审判,以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讼累。
三、以司法作风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为重点,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着力提高法院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法院队伍形象。要从基础抓起、在养成下工夫。围绕高素质抓业务学习,按照“定时间、定内容、定效果”的“三定”标准,通过庭审观摩、优秀法律文书评比、邀请专家授课等
形式,从专业素质、健康教育、礼仪培训、文化修养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围绕高标准抓作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提升干警的思想觉悟;通过组织收看廉政影片,兴建廉政文化设施、举行廉政宣誓仪式等活动,强化干警的廉政意识;建设物质保障文化,树立法院队伍的公众形象。通过法院物质保障文化建设和积极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中工作和生活,感受环境对自身言谈举止和行为的规范及约束力,逐步养成良好的品德操守和自律能力,树立法院队伍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
第二篇: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
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
《求是》2010年第14期 王胜俊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人民法院工作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密切相关,做好每一项审判工作都是化解社会矛盾,都是加强社会管理,都必须公正廉洁执法。人民法院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政法工作全局的高度,不断增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正确把握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思想认识有新提高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的必然要求。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我国面临的形势仍然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在国际与国内因素相互作用、机遇和挑战相互交融的新形势下,社会矛盾成因更加复杂,矛盾化解难度更大,社会管理创新任务更重,公正廉洁执法要求更高。人民法院只有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才能更好地适应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发展变化的要求,更好地履行司法职能,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本质属性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能。能否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不仅关系到改革发展能否顺利推进,而且直接影响党的执政基础的巩固,影响社会主义制度的安全。人民法院只有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才能更好地发挥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基础、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的职能作用。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履行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在法治条件下,司法是国家通过法律管理社会的重要渠道和有效手段。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管理创新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只有充分认识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担负的重大职责,准确把握三项重点工作的内涵,人民法院才能更好地立足本职工作,履行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历史使命。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必然要求。三项重点工作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从目前的情况看,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保障经济发展和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关切十分强烈,对人民法院公正廉洁司法的要求十分强烈。人民法院只有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新实践,才能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找准三项重点工作与人民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的新突破
三项重点工作与人民法院工作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人民法院要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努力使化解社会矛盾水平有新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方法有新改进,公正廉洁司法能力有新进步,把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变成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
强化能动司法,提高服务水平。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司法理念的创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能因循守旧、被动应付,必须主动服务、积极作为。要高度关注形势的发展变化,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五个更加注重”的战略部署,着力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着力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司法服务,设立金融法庭、破产法庭或相关专业合议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彰显人文关怀。加强司法便民工作,对于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要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在规范上下功夫,在服务上做文章,完善“一站式”服务,打造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诉讼需求,推进“诉讼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等工作;推广远程立案、巡回审判、预约办案等工作举措,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方便,减轻当事人的奔波劳苦。
强化审判管理,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审判管理,创新管理方式,是促进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由之路。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强化管理理念,细化管理标准,增强广大干警注重审判质量、追求案结事了的意识;强化均衡结案观念,重点抓好对审限内结案率的考核,形成审判、执行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大力推进审判管理体系建设,努力形成更加科学的审判、执行管理制度。
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是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保证。人民法院要完善司法公开制度,通过裁判文书上网、邀请群众旁听庭审、推行法院开放日制度等措施,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促进执行公开;完善民意沟通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
强化案件调解,注重矛盾化解。调解是化解社会矛盾最有效的方式。广大法官要准确理解“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要求,强化调解意识,真正做到具有调解可能的案件要先行调解,不能调解的尽快裁判。要积极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考评机制,督促法官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要全面加强各类案件的调解、协调、和解工作,使调解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强化信访工作,实行标本兼治。信访案件往往是社会矛盾复杂化、尖锐化的反映,妥善处理信访案件,是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人民法院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坚持一手抓积案化解,一手抓源头治理,通过标本兼治,促进信访工作良性发展。要切实抓好清理积案工作,完善诉访分离制度,抓好一审、二审工作,加强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信访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强化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水平。解决执行难是对人民法院审判能力的严峻考验,是一场攻坚战。人民法院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规避执行、消极执行、程序不严格、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大力规范执行行为,改进执行工作;健全完善委托评估拍卖、执行快速反应等制度,提高执行水平;深入开展委托执行案件清理活动,切实解决委托执行不力问题;深入研究“执行不能”案件的确认标准,使应当终结的案件依法及时终结。
强化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公正廉洁执法既是三项重点工作的内容,又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保证。人民法院要持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更加注重培养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
值观;更加注重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更加注重改进司法作风,密切法官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注重反腐倡廉,推广廉政监察员和司法巡查制度,严格落实“五个严禁”,确保司法廉洁;更加注重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改革创新。三项重点工作本身就是工作创新,必须以创新的精神予以推进。要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与其他机关及社团组织共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健全司法建议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维护良好的社会管理秩序。
强化基层工作,发挥基层优势。化解社会矛盾,重点在基层;推进社会管理,难点在基层;公正廉洁执法,关键在基层。上级法院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对基层干警能力的培养,使他们在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要为基层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努力帮助基层解决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等问题,想方设法为基层干警减压减负;要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设置,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狠抓贯彻落实,确保三项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贵在实践,重在落实。人民法院要以正确的理念、良好的作风、扎实的工作,确保三项重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以科学发展为目标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三项重点工作的提出,是科学发展观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要始终围绕科学发展,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努力提高广大干警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要不断完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积累的经验做法,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践中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要以执法办案为重心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人民法院要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实践,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要坚持依法办事,一切案件的审判执行,一切工作措施的出台,都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要坚持立足本职,把各类案件审理好、执行好,通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要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同和肯定。
要以统筹兼顾的方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人民法院要统筹兼顾三项重点工作,以公正廉洁执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统筹兼顾全国四级法院工作,统筹兼顾三项重点工作与其他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发展。要认真研究解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力争每年办成几件实事,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要以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为保障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人民法院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正确履行职责。要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第三篇:浅议人民法院如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浅议人民法院如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作者: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 王建新 发布时间: 2010-08-20 15:46:30
2009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国政法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本质属性的具体体现,也是人民法院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高度统一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深刻理解三项重点工作与法院工作的密切关系,准确把握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做好三项重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坚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机制创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再上新台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社会矛盾化解是法院工作的神圣职责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矛盾存在于任何事物之中,矛盾与发展是对立统一的,有效处理社会矛盾,就能促进社会发展进步。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新的社会矛盾层出不穷、错综复杂,老问题与新问题交织在一起,给法院工作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化解社会矛盾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法院要想更好地履行职能作用,就必须时刻注重把握社会矛盾的根源,从一切为民的高度出发,从矛盾纠纷的关键入手,高度重视每一起纠纷的处理,不断总结矛盾纠纷处置经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一)转变司法理念,在服务大局上下功夫。理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没有思想观念的更新,就不会有发展的突破,没有思想观念的领先,就不会有发展的率先。因此,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司法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摒弃西方三权分立的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找准法院工作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自觉把法院工作融入到大局中来谋划、来部署。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切实转变被动司法、机械司法理念,转变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工作方法和办案习惯。做到既依法办案,又充分考虑案件的特殊性,尽可能找到案结事了的处理办法,同时加大司法建议和法律服务的力度,拓宽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途径和渠道,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坚持惩防并举,在维护稳定上下功夫。人民法院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打击效果,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都要依法,宽严都要有度;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原则,坚持预防与打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方针,减少社会对抗;着力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类纠纷,妥善处理好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增进社会和谐;着力化解经济发展中的矛盾纠纷,妥善审理好涉及企业改制、债务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为企业发展经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继续完善执行联动协调机制和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执行手段,用足执行政策,清积案、执现案,切实维护胜诉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三)强化案结事了,在化解矛盾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社会法庭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维护和谐稳定的任务落实到基层。要准确理解“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活动全过程,坚持立案调解和审判调解、庭前调解和庭后调、庭中调解和庭下调解、申诉调解和信访调解相结合,不断拓宽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注重调解质量,提高调解效率;积极做好社会法庭、人民陪审团和人民陪审员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适时组织社会法官、人民陪审团和人民陪审员观摩案件庭审、参加业务讲座和典型案例评析等,不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他们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帮助法官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焦点,有的放矢地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形成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良性互动格局,最大限度地实现调解结案。同时,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判决,避免久调不结。
(四)转变工作作风,在司法为民上下功夫。以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努力实现“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总体目标,实现立案信访窗口“亮化”、“绿化”,“亮化”即立案信访公开透明,“绿化”即为当事人提供诉讼绿色通道;进一步建立健全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切实加快办案进度;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精髓,改变坐堂办案、闭门办案、机械办案的衙门作风,深入基层、社区和纠纷发生地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就地开庭审理,就地调处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电话立案、预约立案、假日立案等便民立案制度,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强化首访接待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加强案件审执中的纠纷排查,有针对性地做好息访和疏导工作,避免引发新的涉诉涉法涉执信访案件。
二、社会管理创新是法院工作的动力源泉
随着社会变革的深化,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化特征日益显现,社会管理模式也要随之更新完善。社会管理具体到法院就是对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建设的管理创新,管理创新是规范司法行为、促进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发展的不竭动力。要以“制度创新年”为契机,强化管理理念,进一步建立完善权责分明、运转高效、监督有力、司法公正的审判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干部人事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职责明晰、政令畅通、管理有序、保障有力的司法政务管理机制,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致力于审判执行工作管理创新。按照审判权行使放权不放任、分散不松散、分责不分家的思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的提示作用和预警功能,严格落实案件审限监督曝光催办制度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跟踪制度,不断创新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通过实施有效管理,保证立案审查权、审判权、执行权的公正高效行使,促使审判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做到不枉不纵、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案件结案率、正确裁判率、裁判文书上网率、案件归档率均达到100%。实现“两上升、两下降”的目标,即调解率、服判息诉率上升,强制执行率、涉诉信访率下降的目标。
(二)致力于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创新。一是积极推行“圆桌审判”,在民商事、少年刑事案件审理中,法官与当事人围桌而坐,增加和谐氛围,减少对立情绪;二是努力规范完善社会法庭工作,充分发挥“最便民、最快捷、不收费、不结怨”的独特优势,及时办理一些轻微案件;三是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合议庭制度,把法庭开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就地解决纠纷;四是大力推广人民评审团和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民性,用群众之手撩开司法工作的神秘面纱,让人民群众零距离地接触审判、参与审判、监督审判;五是积极推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自觉接受监督,扩大庭审效果,提高办案效率;六是全面开放庭审活动,凡是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公民持有效证件自由旁听和出入,推行阳光审判,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高度,达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目的。
(三)致力于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审判质量评查机制,增强案件质量评查的客观性、可比性和针对性,突出抓好评优和评劣工作,在认真开展“精品案件”评比的同时,将质量评查工作的重点放在评劣上,注意发现案件质量中存在的实体和程序方面的实质性问题,做到一月一评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总结,年终有考评。狠抓审判监督规范化建设,着重贯彻超前监督、渗透监督、全程监督的司法监督理念,加强各个审判重点环节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卷宗质量的检查监督,切实提高审判质量。要进一步通过完善宏观指导机制、分类指导机制、业务指导机制和评先创优机制,提高整体司法水平和案件质量。要通过新闻发布,设立开放日,裁判文书上网,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制度,做到阳光司法、透明公开,确保案件实现“四无”,即无枉法裁判、无审判不公、无媒体曝光、无引发新的涉诉涉法涉执赴省进京上访案件。
(四)致力于干部人事制度管理创新。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配备干部,真正建立健全能者上、庸者下的科学用人机制,把有能力、有魄力、品德好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让“想为的人有机会,敢为的人有舞台,有为的人有地位”;进一步推行上推下挂、双向交流、动态管理的岗位交流办法,使干警适应不同岗位的转换,提升干部素能;进一步创新完善干部管理考核机制,实施量化考核标准,坚持领导与群众、定性与定量、日常与定期、组织部门与业务部门相结合的考核方法,按照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干部做出客观、全面、准确的评价,进一步增强干警的责任心、事业心,充分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致力于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创新。建立和完善法官办案质量、工作效率、廉政勤政、内外形象等指标的绩效管理考核制度,重点加强对案件审结率、调撤率、上诉率、发改率、再审率和投诉率等指标的督查和考核力度,激励全院干警争先创优;建立健全科学的调解工作考评机制,将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申诉信访率纳入考评体系,将案结事了作为重要考核标准;强化执行工作考评,加大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申诉率在执行考评中的比重,使考核指标全面反映执行工作水平。要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作为考评重点,全面考核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进一步强化法官执法职责,增强法官司法能动性,监督法官依法办案,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并把管人与管事、管人与管案、管人与用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讲实干、重实效、比贡献、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三、公正廉洁执法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
公正廉洁执法是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终极要求,也是人民法院长期追求的工作目标,没有公正廉洁执法,人民法院就没有立足之地。然而,近年来由于一些法官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相对欠缺,对待群众麻木不仁,权钱交易现象时有发生,群众颇有微词。正如王胜俊院长讲的那样:“狠抓队伍建设,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公正廉洁,已成为人民法院面临的最紧迫工作任务。”因此,要下大气力抓好廉政建设,以公正廉洁执法的司法活动,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拓宽廉政教育渠道,打牢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引导干警算好“七笔账”,即算好政治账,不要自毁前程;算好经济账,不要倾家荡产;算好名誉账,不要身败名裂;算好家庭账,不要妻离子散;算好亲情账,不要众叛亲离;算好自由账,不要身陷囹圄;算好健康账,不要心力交瘁。要大力开展警示教育,通过观看学习反面录像、通报、案例,让广大干警一看惊心,再看清醒。时刻警省自己的思想,检点自己的行为,避免触犯廉政底线。要积极开展示范教育,充分发挥英模人物和公正廉洁先进事迹的感召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抗得住诱惑,把好欲望关;辨清善恶,把好交友关;正确选择个人爱好,不断完善人格,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公正廉洁执法的机制保障。要针对审判执行中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绩效考评内容,通过不断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廉政保证书,缴纳廉政保证金,实行廉政谈话,建立“廉政档案”,制作警示卡片等多种措施,加大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法官的业绩考评。努力建立健全“六项防腐机制”和“四不为防范机制”,“六项防腐机制”,即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规范有效的协调机制,权责一致的责任机制,长抓不懈的监督机制,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赏罚分明的奖惩机制;“四不为防范机制”,即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真正架起一道防腐高压线。
(三)加大内外监督力度,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公开透明。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加大对权力运作的监督,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把对审判权、执行权和领导干部行政管理权的科学配置与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做到工作权限涵盖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要强化内部监督,对案件审理和执行的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督,在立案阶段,重点防止不给好处不立案、给了好处乱立案,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在审判阶段,要加强对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监督,确保法官自由裁量权规范合理运用,防止滥用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现象的发生;在执行阶段,要加强对强制措施实施,财产评估、拍卖和执行款物的支付等环节的监督,防止执行不作为和执行乱作为。要高度重视外部监督,通过回访当事人、开展大接访、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走访执法监督员、发送意见函、设置举报箱等措施,建立民意沟通和反馈机制,努力形成权责一致、相互制约、上下联系、内外结合的监管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四)注重培养廉政典型,营造公正廉洁执法的良好氛围。要以深入开展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目标,大力弘扬正义、良知、睿智、勤勉、脱俗的价值追求,大力培育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深入研究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使其成为法官的共同追求,深入开展“倡廉述廉评廉”活动,注意发掘、选树、培养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典型,为廉洁司法树立标杆,为公正司法树立榜样,为服务人民树立楷模。通过授予政治荣誉、给予物质奖励等形式,学习、宣传、弘扬先进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可贵品质、高尚道德,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榜样力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激励和引导干警学习先进、敬岗爱业,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执法如山、清廉如水。要建立“三条线”,即筑牢思想道德底线、制定清规戒律防线、违反禁令的高压线,加大对最高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十条禁令”和各项廉政规定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对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加大责任追究,不姑息、不手软、不迁就、不放纵,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树立铁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来源: 中国法院网
第四篇: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建设经验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以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深化认识,加强督导,创新方法,切实增强司法便民的自觉性,强化司法利民的组织性,完善六项便民机制惠及民生,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建设经验汇报材料。我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建设。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根据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做出的富有针对性的战略部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新的伟大实践,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政法工作全局,各极人民法院责无旁贷。我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工作部署,有效的找准结合点,按照王胜俊院长在福建调研时发表的重要讲话要求,把三项重点工作与我们的每一项职能、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位干警密切地联系起来,不能搞“穿靴戴帽式”的贯彻。并根据审判职能和工作实际一项项去联系、去分解、去细化。现将我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经验介绍如下。
一、完善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机制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对追索赡养及抚养(育)费案件、继承与收养案件、相邻纠纷案件、损害赔偿案件等一般合同纠纷等案件,诉讼服务中心加强与人民调解工作室沟通衔接,进行诉前调解,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审判资源的浪费,工作汇报《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建设经验汇报材料》。
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
我院在案件流程中设置多个监督点进行跟踪,利用局域网分时限预警,督办临近审限案件,避免超审限情况发生,检查案件立案、送达、财产保全、庭审等各个环节是否规范、合法。
三、完善便民立案机制
我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员,随时接受当事人法律咨询,指引诉讼,做好风险提示和财产保全提醒。接访人员做好诉讼引导工作,减少当事人累诉、累访。想方设法为当事人提供立案便利,从诉状递交、证据审查、案件登记到诉讼费预交、开庭排期等各环节,均在诉讼服务中心内依次公开完成。
四、完善便民诉讼机制
并进一步完善电话立案、假日立案、上门立案、网上预约立案等便民措施,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费等案件,一律优先立案,快速移交审理。
五、完善巡回审判机制
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特点审判方式,千方百计解决农村群众诉讼难问题。巡回审判法庭设在法庭驻地以外乡镇政府驻地,在偏远村庄设立便民诉讼点,为地处偏远广大农村群众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基层人民法庭审判人员定期到巡回审判庭、巡回审判点办案,形成基层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庭、巡回审判点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体系,就地解决纠纷,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六、完善司法救助机制
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依法拓宽救助范围,对“低保人员”、“五保户”以及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等起诉的一律免交案件受理费,对追诉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等案件一律缓交诉讼费。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对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损害等急需救助的,或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给予必要的救助
第五篇:围绕三项重点工作 强化纪检监察职能
围绕三项重点工作 强化纪检监察职能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为了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对政法机关提出的新要求。社会矛盾化解是目标,社会管理创新是手段,公正廉洁执法是前提。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法律监督和打击、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对推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特别是推动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有重要职责。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只有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能切实履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也才能在履行检察职能的同时,创造性的推动三项重点工作。本文拟就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正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做一些探讨。
一、高度重视,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国家司法体系中居于特殊位置。前连公安,后接法院,居于中间位置,承担做对刑法、刑诉法执行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同时,对民事行政审判工作是否符合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也要进行监督。检察机关还承担着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监督,肩负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任。检察机关的监督任务十分繁重、十分重要,体现了党和人民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履行好了,履行到位了,有利于促进和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落实,特别对深入推进政法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需要有一支过硬的法律监督队伍,需要检察官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树立检察官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作为反腐败格局的重要职能部门,抓好自身反腐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做好检察机关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更加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更加重视内部监督工作,把内部监督工作摆到与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置,认清我们肩上的责任,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坚决克服和纠正重视法律监督,轻视内部监督的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坚决克服和纠正有的单位和部门内部监督、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纠正和克服碌碌无为、无所用心思想状态,主动争取党组支持,高起点谋划,创新工作思路,拓宽监督领域,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当好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参谋和助手,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取信于民,以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形象推动政法机关三项重点工作。
二、落实监督责任,健全监督体系
要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为抓手,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为抓手,充分发挥党组统一领导的作用。检察长和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四个亲自”的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按照管理权限,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内部监督工作负双重责任,将内部监督工作真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坚持在半年总结、年终考评和专项工作中,采取自查、互查、发动群众查等方式,认真查找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形成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抓的工作机制。
强化纪检监察专门监督。目前纪检检察部门,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力量薄弱,力量不足、监督能力不强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机构设置不齐;有的人员配备不到位;有的工作人员监督能力不强,素质不高。监督手段和方式单
一、传统,现代科学技术在监督中的应用不足,制约了监督效果。这种现状急需改变。为此,需要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充实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把法律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的纪检监察队伍,改变目前纪检监察能力薄弱的问题。同时,创新监督体制,在主要业务部门建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兼职纪检监察员主要对所在部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特别是对执法办案和执行财务制度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专职纪检监察员归所在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双重领导。设立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有利于将廉政教育、监督工作日常化、常态化,弥补了专职纪检监察人员不足的问题。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科技投入。
健全业务部门之间相互监督机制。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各业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在审查有关案件时,必须对本院相关业务部门和下级业务部门的执法办案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发现违法办案的,必须向分管检察长报告;发现违纪违法的,必须同时报告纪检监察部门。如果审查把关不严,有明显违纪违法行为未发现或发现了未报告,视情节追究承办人员的责任。
三、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内部监督力度
一是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开展内部监督。要以具有执法办案职能的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监所等部门为重点,以控告、初查、立案、侦查、审讯、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执行监督为关键环节,开展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二是明确监督的重点案件。对初查后决定不立案的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职务犯罪案件,人民监督员提出不同意见或在检察机关内部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对不逮捕、不起诉提出不同意见的案件,法院做出无罪判决的案件,当事人长期申诉上访的案件,社会普遍关注或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要作为重点案件加强监督。三是重点预防易发生的问题。应以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执法不作为以及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等问题为重点,强化监督力度。这些都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中应解决的问题,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通过执法检查、案件复查和重点案件回访等形式,加强对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管理,抓好案前、案中、案后监督,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创新工作方式,拓宽监督领域
三项重点工作是重中之重。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检察工作,必然会引起检察工作的一些新变化。为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检察权必然会向前、向后、向下延伸,检察权的内涵必然更为丰富。纪检监察工作,要研究、了解这些新的变化和新的动向。要调整工作思路,将监督领域由侧重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重。要探索进行事前和事中监督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使内部监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要探索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监督的方式和途径,使对干警的监督向八小时以外和家庭延伸。要探索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三项重点工作的方式和途径,增强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效性。
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在执法监督中的应用。信息技术运用于检察内部监督,它能忠实记录一切办案行为,能忠实监督一切办案行为,具有传统监督手段所不可比的优越性。一是要研究开发适用于公诉、反贪、侦查监督等业务部门的专用软件系统,将所有案件的受理、呈报、审批、签阅,均在网上按标准操作;每个环节的办案时限、审批权限都在软件上作严格限制,违规办案的行为将在网上自动记录并得到有效监控,防止办案中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二是赋予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网络办案系统检查业务部门办案情况的权力,强化案中监督。三是大力推行同步录音录象制度。通过全程同步录音录象,完整、真实的记录整个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象资料要交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以备纪检监察实时监督。
五、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能。
要充分认识到案件查办工作也是治本工作,也是预防工作。没有案件查办,预防工作就没有说服力,威慑力和权威性。所以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只有加大办案力度,将害群之马绳之以法,像重视法律监督工作一样重视内部监督才不是一句空话,法律监督工作也才有说服力。要严肃查处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违反“十个严禁”的案件,利用检察权以案谋私、贪赃枉法的案件,检察人员滥用检察权违法违规办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渎职失职导致案件当事人脱逃、自杀、死亡的案件,以及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反规定提拔任用干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要注重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加大预防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工作力度。同时,要理直气壮的保护公正执法的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