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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季度法制宣传工作情况的通报5篇
编辑:夜幕降临 识别码:17-819492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1 17:46: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第一季度法制宣传工作情况的通报

关于第一季度法制宣传工作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推动我局法制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现将第一季度法制宣传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全年工作安排,县司法局全面开展了本季度法制宣传各项重点工作。一是按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石柱县创建重庆市文明县城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完成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机构,上报创建工作信息10篇,编研创建工作档案并报创建办获得通过。二是完成石柱法治网信息审查、刊登和更新任务,完成石柱法治杂志1期。三是扎实开展并完成本季度法制宣传任务: 1月7日,在玉音广场开展“五主动”暖冬维权暨法制宣传活动; 1月中旬,在工业园区,围绕城乡统筹,开展“爱民月”宣传活动; 1月20日,在工业园区中舜标准厂房内开展农民工、留守儿童慰问暨法制宣传活动; 2月28日,在金铃乡响水村开展结穷亲送温暖暨“法律进乡村”活动; 3月15日,深入重庆顶力鞋服公司、道奇集团重庆工厂车间厂房开展“送法进企业”直达车间厂房;3月15—16日,利用下路、三河两镇集镇赶场天,开展多次送法下乡活动。四是组织编印青少年普法读本,目前已初稿编写工作,预计在5月完成定稿。五是全面推广“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建设,确定在南宾镇的一

个社区和万朝乡的万富村开展“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的亮点工作,并在4月下旬开展具体工作。六是完成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各项组织工作。

各乡镇司法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西沱司法所在3月23—25号开展了“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送法进校、送法进企业”活动,桥头司法所联合多部门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马武司法所在开展集中宣传的基础上,开展了送法进村入户活动,龙沙司法所在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同时,在龙沙小学开展了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活动等。1—3月,各司法所报送信息72篇,比去年同期增加了50%,质量较以往也有了提升,截至3月30日,各司法所在石柱法治网上刊用信息39篇。刊用数量最多的是下路司法所、三河司法所、西沱司法所、龙沙司法所、桥头司法所。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司法所到目前为止未开展任何法制宣传活动。二是个别司法所到现在都不知法制宣传到底是做什么。三是法制宣传活动针对性有待提高。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过程中,部分乡镇司法所目的性不强,针对性较差,带着完成任务的情绪开展工作。

四是部分司法所未及时报送宣传活动信息,甚至个别到目前为止没有向法宣科报送任何材料。以爱民月宣传及三月综治法制宣传月活动为例,分别仅有7个、14个司法所报送工作信息。

五是信息撰写缺乏新意。没有紧跟市、县法制建设工作最新要求,未融合活动新思路、彰显工作新现象、报告宣传新提法,信息撰写没有做到人有我新,人新我奇,人奇我特。

六是个别司法所信息质量不高、信息量不大,无法凸显本职工作的情况,不能较好的体现法制宣传工作效果。

附:

1、第一季度各司法所上报法制宣传材料汇总表

2、石柱法治网第一季度刊登文章统计表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第一季度各司法所上报法制宣传材料汇总表

(截至3月31日)

石柱法治网第一季度刊登文章统计表

(截至3月31日)

第二篇:2013年第一季度信息宣传工作通报

泗洪县城投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信息宣传工作通报

根据2012年年终会议上下发的《泗洪县城投公司2012年第四季度及全年信息宣传工作通报》要求,现对各科室2013年第一季度信息宣传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2013年各科室信息宣传任务为总工室每季度2篇,全年8篇;办公室每季度6篇,全年24篇;工程科每季度6篇,全年24篇;综合科每季度3篇,全年12篇;财务科每季度1篇,全年4篇。

截止2013年3月31日,各科室上报并被采用信息数量为:总工室1条、办公室14条、工程科0条、综合科0条、财务科0条、共计15条。

从检查结果来看,办公室超额完成任务,但其他科室均未完成原定任务,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公司员工对信息报送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按照《泗洪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惩办法》的要求,落实信息报送工作;二是还有一些员工尚未掌握信息的写作技巧及报送要求,对信息无从下笔或报送不及时,致使所报信息成为过时信息或对领导决策无建议信息。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全员信息联动机制建立,各科室上报信息(未被上级采用)3篇可视同完成采用任务1篇;各科室有关创新举措、调研报告被上级采用的,按完成双倍任务计算;各科室有关创新举措、调研报告未被上级采用的,但被公司采用,且获得公司领导批示的,视同完成上报任务1篇。

2013年3月31日

第三篇:法制宣传工作要求

法制宣传工作要求

1、按照工作计划要求,适时开展法律大集活动。全年开展3次以上,并填写好“法律大集活动记事簿”。10月20日前,报依法治市办。

2、结合创三优文明城”为契机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通过重点抓交通秩序整治、改善交通环境;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牛皮癣”专项整治行动,狠抓乡村环境卫生治理。(专项治理活动要有方案、照片留存,年末检查)

3、及时上报法制宣传活动信息。

4、部分乡镇未领取普法教材,请抓紧领取。以适应工作需要。

二0一二年九月四日

第四篇:法制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法制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质监工作良好氛围

临泉县局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新形势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需要,以省、市质监系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扩大质监影响,树立质监形象为目的,坚持把宣传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有力地促进了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法制宣传工作收到良好效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宣传主动性

我局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宣传的重要作用。局长刘恩芳同志多次指出:“我们的法制宣传工作和业务工作是同等重要的,甚至有的时候是先行的。一个新的法律法规、强制标准出台,不宣传谁能知道?谁能遵守?宣传工作不到位,势必对以后的各项工作开展带来阻力,所以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此,我局成立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法制宣传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并将工作目标纳入到目标管理责任中,规定各股室队所每月上报至法规股不少于一篇宣传报道,同时,采取奖励措施,对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发表的稿件按有关规定进行物质奖励。通过种种手段,极大的调动了全体职工对法制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保障法制宣传工作,我局在充分利用以有执法装备的基础上,先后投资3600元购置数码相机一部,投入3000元印刷有关法律法规、识假辨假知识等资料。并增添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

二、充分利用各类活动进行法制宣传

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计量日、质量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组织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群众学法、懂法,营造依法治质的良好氛围。今年“3·15”和送法下乡、效能建设宣传活动期间,我局组织宣传车12台(次),悬挂条幅6条,散发宣传资料1.1万份,设立现场咨询点4个,大张旗鼓地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知识,由执法和技术检验人员现场讲解;制作了10多平方米的展牌,集中展示质监职能、典型案例等内容;组织技术人员义务检测,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推动了公民质量法制意识的提高。同时利用我县治理不作为乱作为活动契机,由主要负责人在电台对质监职能、服务承诺等内容进行公示。今年以来,我局和县电台、电视台密切合作,对重要活动和重大行动、抽查结果,进行及时报道,通过对工作职能、工作对象、工作方式等进行系统、广泛的宣传,使全县上下认识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规范市场、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的中坚力量,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三、以各种评议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工作

执法部门的政风行风,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我们一是利用开展迎接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在政风行风、创建文明单位建设的宣传报道上加大力度。对我局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政办通讯、电视台、电台进行原文刊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通过迎接政风、行风评议,开展效能建设、治理经济环境等进行宣传工作;二是聘请行风监督员,采取定期召开工作情况情况通报会和座谈会,广泛征求他们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履职意见和工作建议,班子成员也经常深入集贸市场、工厂企业、政府部门进行走访,开门纳谏,及时了解工作情况,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增强了社会的理解和信任。先后顺利通过政协评议、省人大代表评议、县人大常委评议、县职能部门执法行为评议,不但行风政风工作受到县领导的高度肯定,质监部门法制宣传工作也上了一个新台阶。

四、利用信息化提高法制宣传工作有效性

去年以来,我局先后增添了四台微机,除个别股室队外,局属各单位微机形成互联,做到了信息共享,使信息交流方便快捷,办公自动化基本形成。在此条件下,我局充分发挥局现有人员水平,利用现代科技知识,通过数码技术和互联网络使信息报道准确及时,保证了宣传报道的时效性。3月份以来我局先后在省局金质网和市级报刊发表新闻报道6篇。局内简报出版两期,简报内容统一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受到了市县领导的好评。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局法制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楚看到了法制宣传工作开展的不足之处,如宣传人员过少、水平不高,经费投入不足,宣传工作开展的不平衡,部分股室队对法制宣传工作重视不够;宣传工作的重点不突出,内容不实在、形式不丰富等等。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按照全系统“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和质监事业发展的大势、大局来开展工作,努力使法制宣传工作在服务决策、服务大局、优化环境、提高效能中取得新成绩,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五篇:学习材料: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培育和塑造全社会现代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营造“诚信、安全、有序”文明法治城市建设环境,推进依法治区,为六五普法宣传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服务大局、推进发展。宣传思想工作要围绕发展抓宣传,抓好宣传促发展,把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与宣传引导艺术统一起来,把实现服务大局与服务群众统一起来,通过具体生动、直观形象的典型案例和事例的宣传报道,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理解民主与法制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用法律知识、法治思想有针对性地解答社会生活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法制水平,为发展大局服务。各级司法、行政执法部门要增强新闻宣传意识,熟悉掌握新闻报道规律,充分利用媒体受众面广、传播迅速、影响巨大的作用,与媒体进行经常的、广泛的、深入的合作,及时主动地向媒体提供有影响、有价值、有深度的法制新闻线索,协助配合媒体挖掘典型事例,以案释法、以事说法,加强法制宣传。

2、把握导向,增强效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新闻舆论宣传方针,对法制新闻不仅同样适用,而且更为直接,更为具体,更为重要。法制新闻宣传必须贴近民众,反映民意,把社会效益和客观效果放在第一位,努力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法治,自觉学法、用法、护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新闻媒体要正确运用舆论监督权利。舆论监督,不仅要促进司法公正,而且要维护司法权威。正义是司法的追求,公信是媒体的价值。两者在根本上并不矛盾。媒体不仅负有监督司法公正的社会权利,而且负有维护司法权威的社会义务。任何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同时履行义务,司法权威需要传媒的尊重与维护,媒体对司法的报道与批评应该出于公正和善意,保证客观与准确。媒体在行使权利时,应该慎防权利滥用,避免违背事实的报道、不负责任的批评、一面之词的评论、单方面情感的宣泄造成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和司法权威的损害。

3、拓宽领域,创新形式。现代社会,随着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法已经渗透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和人们衣、食、住、行、人际交往等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要根据依法治区全面系统地开展法制新闻宣传。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在办好现有法制专题栏目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法制新闻宣传的方式方法,努力办出特色,办成品牌。特别要发挥电视传媒的独特优势,制作更多更好、更具吸引力和感召力的优秀法制题材节目,增强法制宣传的渗透力、影响力和辐射力。在这方面,在法制新闻宣传方面开展了电波媒体与纸质媒体的强强联合,作了不少有益的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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