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非煤矿山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202_年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XXXXXX公司矿山:
根据我县历年的情况,我县即将进入汛期,全县汛期是3月至9月,主汛期是4至6月,各矿区即将进入防汛的紧张状态,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着力于防汛保安,切实做好各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汛期管理工作。结合我县的实际,汛期雨量较为集中,来势猛、雨量大、局域危害严重、防范工作难度大的特点,要求各矿山必须高度重视,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建立健全严密的组织机构,明确防汛工作的责任,有完善的防汛措施预案,有充足的防汛物资,确保汛期安全工作的保障得力。
二、各矿山矿长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各驻井管理人员是具体责任人,要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的领导,必须定期巡查井下、地表的水情,及时掌握雨情变化规律,有效启动应急方案,提前防范,以保证汛期的安全平稳。
三、各矿山必须加强完善通风、排水系统、顶板管理等各项工作,尤其是对破碎带等地质变化带时,必须加强支护。局部冒顶处,要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清理冒顶松石,架设永久支护。
四、加强汛期雨情、水情、工情的监测,要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收听天气预报,遇大、暴雨或连续雨天要停止生产,撤出作业人员。在汛期要设专人观测水情,建立台帐;派专人观察边坡部位,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五、在汛期前,各矿山要进行一次防排水大检查。清理排水沟、疏通防洪沟渠、修筑防水墙,并做好排水系统的维护保养,特别是备用排水设备、管路、电源等,确保排水系统正常、有效;及时掌握井下各采空区、各中段的积水和汇水情况,切实做好探放水工作,坚持“先探后掘、有疑必探”的原则,坚决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地面隐患排查。近期各矿山必须组织管理人员、窿硐长、班组长开展二次以上的地面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采动影响区、地表陷落区及与地表水系相联通的井口、距离地面较近的井巷等。如果发生变化或有变化趋势,必须及时制定措施和立即处理,有整改难度的,必须在6小时之内上报公司。
七、各矿山汛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确保通讯、调度系统畅通,出现险情必须立即汇报。
附:XXX矿防汛应急预案
XXXXXXXXXXXXXXXX公司(矿山)
二〇一三年月日
第二篇: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着手当前措施确保汛期安全
(202_年6月12日)
目前,全国各地已陆续进入汛期,大量的降雨极易诱发各种事故。为确保非煤矿山汛期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和矿区社会的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我局决定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第二次会议。为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市、区、县安监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防汛措施
1、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针对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2、切实加强对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建立有专家参加的汛期灾情预测机构,提高防汛、抗灾决策指挥能力。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和岗位责任制,配备适当的人员、筹集必要的经费和防汛物资,务必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人,各负其责。对于忽视预防、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理。
3、认真做好防汛检查工作。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防汛安全检查,对矿井、尾矿库、炸药库、露天矿边坡、矿区道路、通讯、电力等建筑物、构筑物和地质结构复杂、可能或经常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紧整改,确保万无一失,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避免发生伤亡事故。
4、制定、落实非煤矿山防汛预案。各区县安监局和矿山企业必须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汛预案,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以验证防汛预案的可行性。做到“防汛组织、防汛队伍、防汛物资、防汛措施”四落实。
5、建立稳定、有效的工作联系制度。各区县安监局、各矿山企业要与水文、气象、电力、交通等部门保持畅通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汛情,统筹安排好防汛工作。严格执行汛期的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要有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做到对各种异常情况能及时进行处理。
6、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
二、汛期期突出四项重点内容
1、尾矿库是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非煤矿山企业必须确保尾矿库排水构筑物无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满足防洪要求;必须确保设计防洪标准、尾矿库沉积滩干滩长度和尾矿坝安全超高符合规范要求;库内干滩长度、安全度和水位观测标尺、正常水位、警戒水位标记必须清晰醒目;上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必须可靠畅通。凡有险情的尾矿库,要一律停止使用,降低库内水位,安排专人24小时盯守危险点,如遇险情应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果断撤离下游群众,严防事故发生。
2、对地下开采非煤矿山,主要针对度汛机构、防洪设施、防汛物资、人员配备、值班巡查等方面进行检查。重点加强对水患矿井的监控,认真落实地面防排水、井下探放水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水患威胁矿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开挖泄水沟道,修筑防水堤坝,设置挡水围堤等方式及时加以解决。对已发现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必要时实行控制生产或停产,坚决杜绝透水事故。暂时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严密监控,严防事故发生。
3、对露天开采非煤矿山,重点抓好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露天开采非煤矿山必须设立防、排水机构,大中型露天矿山必须设置专职水文地质人员,露天采场的总入口、排水井口和工业场地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洪措施,露天采场必须建立合理的排水系统,设置排水泵站,严禁荒料废料堵塞行洪道(沟、渠、河)。要认真检查边坡角,及时处置危岩、悬石、边坡松动等事故隐患,对危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停产整治,防止事故发生。
4、对矿山电器设施和生产物资的防雷管理,重点是加强爆破器材库房的防雷管理。凡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爆破器材库房,必须一律停止使用;存放雷管和炸药的库房及库房区必须有气象部门设计安装的避雷设施,并按期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第三篇:202_年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三元区岩前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预案
202_年汛期将至,汛期往往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易发期。为有效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现制定202_年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预案,具体如下:
一、针对本矿区汛期事故易发的特点,进一步加大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威胁的地方,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超前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强化领导带班、巡查和防汛值班制度。全面排查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和全体员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确保安全度汛。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汛期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现成立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组 长: 张雪生 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 蔡玉生
成 员: 吴美松 肖志鹏
三、工作要求
1、在汛期期间要开展每周不少于2次的汛期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造册登记,并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治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企业内部公示,接受职工监督,并将排查和整改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属地县级安监部门备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上报属地县级安监部门,由属地县级安监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挂牌督办。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情况,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情况,预测预警系统运转情况,各类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情况,应急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3、在汛期要全面掌握矿区范围主要断层、裂隙等地质构造;对工业场地、采场、排土场周边截水沟、排水沟进行清理疏通,对防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畅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而导致坍塌事故发生;排查矿山作业面浮石、伞檐清理的情况;强化对高陡边坡的监测监控,对位于不稳定山体、危崖威胁区域内的工业、办公和生活场所应采取搬迁、隔离警戒等安全措施;强降雨期间应停止生产运行,撤出人员和生产设备。
4、排土场排查,防洪系统运行情况;排查排土场截洪沟的情况;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的情况;矿山排土场是否出现沉降、开裂、坡面鼓出或地基鼓起等滑动现象;强降雨期间应及时采取停产、组织撤人等安全措施。
5、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完善预警预报、应急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气象变化和雨情、水情动态。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努力做到发生险情时能够第一时间科学、有效地应对和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元区岩前矿区
202_年5月15日
第四篇:202_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德学同志作了题为《深化三项行动强化基层基础努力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的报告,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对202_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和全省安全生
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力推进我省“安全河南创建”活动工作的落实。现就切实做好202_年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思路
以安全河南创建、安全发展行动为主线,以深化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重点内容,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加强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继续巩固尾矿库治理成果,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努力在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方面取得新进展,在“治散”、“治乱”、“治差”方面取得新突破,在技术、管理、监管方面取得新成效,确保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二、工作目标
(一)控制死亡事故,坚决打击查处非法违法、重大隐患生产行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以上,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以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和打非治违为重点,推动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级安全监管局要认真落实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矿山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41号)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矿山资源整合方案,建立共同责任机制,加大力度,加强督导,扎实推进矿山资源整合工作。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安委办〔〕13号)和《河南省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方案》(豫安委〔〕16号)要求,依法取缔无证开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一证多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202_年再取缔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100处(座)以上。
(三)以地下开采矿山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各级安全监管局要继续抓好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储运等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治理任务;加强工作调度,强化隐患排查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隐患识别能力和治理效果。要集中力量开展好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切实把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跑车、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七防”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四)以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企业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岗位操作规程,规范操作行为,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对于当前已开展了达标活动的企业,在企业自我评定的基础上,要积极组织对其进行达标评审。通过强制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促进非煤矿山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五)以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和装备为重点,切实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非煤矿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年内地下矿山机械通风率达到95%;露天开采矿山中深孔爆破率、机械铲装率分别达到90%以上;三等以上尾矿库40%以上实现在线监测;主力油气长输管道全部应用泄漏自动检测系统。
(六)以加强专业培训为重点,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效能。继续组织开展和参加国家总局组织的非煤矿山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突出抓好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
(七)以推进体制创新和强化基层力量为重点,切实加强体制和队伍建设。各级安全监管局要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法制机制建设。强化县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推进安全监管机构向乡镇、村屯延伸,逐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效能。
三、近期工作重点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去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明显好转,春节以后,可能出现一批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由于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有些企业会超负荷的生产,极易造成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无证生产企业,非法生产趁机死灰复燃,打击非法生产的任务加大。所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要加强对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企业监管和指导,使企业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更要注重除隐患、保安全。对非法生产要加大打击力度,把非法生产消灭在萌芽
第五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与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和区“十一五”规划节能减排目标,我区切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范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由www.teniu.cc搜集自网络或网友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主要是关于汇报,矿山,企业,工作,整治,专项,安全生产,关闭,安全,我的,希望大家尊重原创者的知识产权。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市非煤矿山资源整合与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和区“十一五”规划节能减排目标,我区切实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区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区称任组长的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内容、关闭对象和各相关部门责任,确定了分4阶段进行的整体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区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也结合各自职责,制订了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了宣传动员和排查摸底工作,工作汇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为整体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矗期间,市政府督查组多次对我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二、排查隐患,动态监管
我区非煤矿山企业都是地处乡村边缘的个私砖瓦粘土开采和砂石开采企业,企业规模小,原始投入低,管理素质差。我局鉴于非煤矿山企业特点,严格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在安全设施配备、从业人员培训、日常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强动态监管。二是坚持隐患排查,将取得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列入正常监管范围,六月下旬,区安监局专门对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以重点检查企业防坍塌、防讯排涝等安全设施落实情况,共发现各类事故隐患16处。二是严格行政执法。安监、国土、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砂石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对非煤矿山企业排查隐患40条,制作现场检查记录26份,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1份。三是组织督查活动。7月中旬,我区会同市政府督查组对各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三、深化整治,稳步推进整顿关闭工作
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区经过深入排查和认真研究,确定拟关闭5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并上报市政府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严格按程序实施关闭工作。截止目前,拟关闭的5户企业,已经公安部门确认均无火工品使用证,现场无火工品;工商营业执照已全部吊销;供电部门已依法拆除了电力设施;采矿许可证已全部到期,国土部门已收回3户,其余2户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由于5户企业采矿许可证已到期,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现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收回3户,其余2户由于无法联系,目前尚未收回。
现我区5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已全部被依法关闭,符合自治区、乌海市关于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要求。近期,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户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市政府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持续改进,长效管理
通过近几年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相当一部分企业投入不足,使用陈旧设备,安全防范能力偏差。二是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从业人员绝大部分是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针对上述存在问题,下一步我们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大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力度,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二是继续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搞好农民工的安全保护。三是继续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实施安全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