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感受法律的尊严
《感受法律的尊严》 测试卷
姓名_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_____分数_____________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20题)
1、“如果社会是一条船,法律就是让船得以一路向前的舵;如果社会是一列急速行驶的火车,法律就是让火车得以正常行驶的轨道;如果社会是一棵树,法律就是让树得以存活的根。”这告诉我们()
A.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B.法律是规范社会生活的唯一准则
C.要自觉学法、用法,成为法律专家
2、下列对法律的理解正确的是()
①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②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就是法律③法律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A.①②B.①③C.②③
3、“无规矩不成方圆”这条古训,是人们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至理名言,其含义是()
①人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准则,按自己的准则办事②做事要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③社会公共生活要有共同准则④人的社会生活少不了规矩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4、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一个现代公民成熟的标志是()
A.懂得学法,努力工作B.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的尊严
C.有规矩,守规矩
5、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主要表现在()
①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②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③法律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④法律高于道德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③④
6、无数事实说明,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从沾染不良风气开始的,因此,我们一定要()①重视道德修养②自觉遵纪守法③杜绝与有不良行为的人交往④加强自我修养、严于律己。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③④
7、初中学生丁某沉迷于网络游戏,为了筹措上网费用,偷盗了别人的财物,结果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丁某的行为()
A.属于犯罪B.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C.是一般违法行为
8、明明坐车时在位子上发现了一个包,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等,还有600元钱。明明把钱拿出来放到自己的口袋里,把包又放回了原处。明明的行为是()A.违反了行政法,应受行政制裁 B.违反了民法,应承担民事责任 C.违反了刑法,应受刑事处罚
9、吸毒人员黄某,以贩养吸,先后贩卖海洛因5000余克,给社会、家庭和他人造成严重的损害,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对其判处死刑。从黄某的犯罪行为可以看出,犯罪最本质特征是()
A.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B.应受刑罚处罚C.违反了刑法
10、殴打他人,导致其重伤甚至死亡的行为是()
①刑事违法行为②严重违法行为③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④犯罪行为 A.①②③B.①③④C.①②④
11、刑罚又叫刑事处分,是指_____________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A.公安机关B.人民法院C.司法机关
12、我们正处于未成年阶段,受国家司法的保护,但必须()
①认识到犯罪能使自己获得某种满足②在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③在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④认为年龄小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A.①②③B.①④C.②③
13、人“哇”地一声来到世界上,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到了上学年龄,受《义务教育法》的保护;到了结婚生子年龄,受《婚姻法》的保护;步入社会,受《劳动法》的保护;到了老年,受《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保护。由此可见()A.人的一生始终离不开法律,受法律的限制,没有自由。
B.人的一生在法律的保护下度过,法律对人的约束也是对人的保护 C.人伴随法律走完一生
14、我们正处于未成年阶段,要学会认清犯罪的危害性,你认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犯罪行为人的心理都是想获得某种满足,所以需要道德、法律的约束 B.犯罪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
C.我们年龄小,与犯罪无关。即使犯罪也不受法律处罚,因为未成年人受国家司法的特殊保护。
15、“罪孽本自微末始,陷身囹圄悔方迟”。这句话给我们的启示是()A.社会是复杂的,要谨慎交友
B.经常犯错误必然会跌入犯罪的深渊 C.预防违法犯罪,要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16、“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恶不积不足以灭身”,这两句古语主要揭示的道理是()A.小错必铸成大错,违法必然走向犯罪 B.违法不一定犯罪,但犯罪一定是违法
C.一般违法与犯罪有着密切的联系
17、下列能正确反映违法与犯罪关系的图示是()
ABC18、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①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③强行向他人所要财物、偷窃、故意损坏财物④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A.①②③④B.②③④C.①②③
19、下列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共同点是()
①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②都违反了刑法③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④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A.①②④B.②③④C.③④
20、某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系列偷窃大案,案犯是某初中在校学生,据查这些人吃讲阔气、穿讲名牌,经常旷课,出入网吧、舞厅。这一案例表明()A.未成年人受国家法律特殊保护
B.未成年人要加强防范,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C.违法危害社会但不危害自己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21、将下图补充完整刑罚
三、简单题(30分)
22、一天早晨,中学生小王骑车上学,在学校附近的十字路口遇到红灯,因担心上学迟到,在确认马路上无过往车辆后,他就迅速闯了过去。
(1)小王的行为属于哪类违法行为?为什么?(3分)
(2)小王的行为应该受到何种处罚?(2分)
23、在放学路上,小吴看到同学小陈遭到社会不良青年的敲诈和殴打,便拨打“110”报警,公安民警很快将李某抓获。经审讯,李某原来也是一位好学生,自从沉迷于网络游戏,就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因无线上网,便去敲诈。
(1)李某从一个好学生逐渐走向违法犯罪的结局说明了什么?(3分)
(2)从李某的角度谈谈青少年怎样预防违法犯罪。(12分)
24、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设在七年级学生小军家附近。每天都有人在那儿打麻将打到深夜。打麻将声严重妨碍了小军复习功课和完成作业。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小军只得依据自己在思想品德课上学习的有关知识,向有关部门投诉,最终问题得以解决。(1)你在生活中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吗?你是怎样处理的?(4分)
(2)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我们的生活会怎样?简要说明理由。(6分)
第二篇:感受法律的尊严
感受法律的尊严
法律与道德长久以来相互依存,它们息息相关且相互影响。在相互的磨合中彼此渐渐地区分开来,但无法避免的是,随着观念的改变,道德标准的更改,法制的进步,法律与道德又开始相互磨合以彼此适应着,并不断重复这种螺旋上升的趋势发展着。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控制体系的两种主要规范体系。一方面,二者在理论上纯在有质的差异,在时间上有存在泾渭分明的边界差异;另一方面,二者在一定条件下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彼此取长补短,相互融合,相互转化,共同维护社会的良性运行。在理论上厘清两者的差异性,正确认识到道德法律化、法律道德化的理论渊源,在实践上有助于我国贯彻以德治国、依法治国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思想道德实践和法制建设的协调发展,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这会建设的协调发展。
什么是法律与道德的边界?
现代意义上的道德是指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荣与辱、城实与虚伪、公正与偏袒、正义与邪恶的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称。与法律比较,二者的边界主要表现在:
1、法律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与发展趋势各不相同。道德与人类社会共始终的,早在原,始社会,自从有人类活动就有了道德观念了,人们已经学会用舆论、信念和习惯的力量来调整彼此的行为,维系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道德是不以国家的产生为前提的,在一种社会形态之内只可能存在一种同一性质的法律,却可能存在几种不同性质的道德。①(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学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因此,法律的产生一国家的形成为前提条件,法律史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没有国家就没有法律,国家的性质决定了法律的性质。法律既然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也必然随国家的消亡而消亡,但在法律消亡之后,道德依然存在。随着社会物质生活的不断改善,人们的思想境界将不断升华,到将来的共产主义理想社会,道德的社会规范地位会进一步巩固,内容也必将扩展,社会作用将日益扩大和加深,并有阶级的道德转化成人类共同的道德。而法律则将逐渐失去其存在的物质条件,有的法律因生活不需要而消失,有的或许是大部分法律规范则逐步失去其阶级性而转化为社会的共同生活准则。
2、法律遇到的调整的对象与范围有所不同。道德的调整对象除了人们的外
部行为外更主要的是人们的主观愿望和内心活动,主要借助评价、教育、感化、舆论褒贬来培养人们的道德义务感和善恶判断能力。道德调整的目标比较模糊,规范性较弱,虽然带有强制性,但归根到底是出于人们的自觉自愿。即使在调整人们外在行为的问题上,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也比法律要广泛。②(例如,婚姻关系是法律与道德所共同调整的对象,但是爱情关系、友谊关系通常只受到道德的调整而不是法律的调整)。在现代国家,法律调整的对象仅限于人们的外在行为,单纯的思想或动机不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在法官判断一种行为是否受到法律的制裁以及该行为如何受到法律的制裁时,行为人的心理动机也是法官考虑的一个因素)。在古代社会曾经存在过的③“腹诽”、“莫须有”等思想定罪的荒谬案件,这种情形与现代国家的法治原则是格格不入的。法律对人们违反道德规范的态度和行为也要进行干预,但有一个度的界限,即只有这种态度和行为触犯了统治阶级的社会秩序达到“违法”的程度才加以调整。此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中也有不适用于道德进行调整的内容,④(如一个国家的组织制度设计,社会管理程序及技术性规范等)。
3、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调整机制和强制力各不相同。道德虽然有行业行为规范,乡规民约等文本形式,往往也是原则规定多于具体规范,一般是明确行为要求,不规定对违反者的具体制裁措施。在总体上道德存在于人们的内心信念,其拘束力来自语社会成员的共同遵守,无需国家规定,一旦破坏,也无需国家出面制裁。许多道德规范表现为一种抽象的原则与信念,违反道德规范的后果是行为人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以及行为人自身的自责、内疚、忏悔。而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以国家意志表现出来的施加于社会成员的成文规范,设定了具体的权利、义务,一经颁布就对全体社会成员均有约束力。在现代国家,法律规范则必须规定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与行为后果。违反法律规范的后果,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此外,法律的推行也有赖于国家司法机关的强制制裁措施。
4、法律与道德的评价标准各不相同。道德评价具有“扬恶惩善”的特点,其评价对象包括了“善行”与“恶行”,而法律评价所针对的主要是违法犯罪行为。在通常情况下,违反法律的行为必定违反道德,而违反道德行为未必违反法律,道德评价的标准比法律的评价标准要更高。
5、道德与法律的操作性和稳定性各不相同。道德有一定的操作性,但与法律相比可操作性和可控制性弱。法律经立法机关颁布,则具有相对稳定性,规定有严格的废、改、立程序,有专门的执法、司法机关度量人们是否守法,行为是否合法。
法律与道德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其关系具体表现在:
第一,道德与法律存在诸多的共性。道德与法律同属于社会上层建筑领域,从生存形态上分析,道德主要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法律主要是一种制度形态上的上层建筑。都以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为生存条件,最终由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又反作用于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或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或阻碍生产力的进步。这种反作用的性质是因为道德与法律又都具有阶级性。社会的主要道德及集中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规范是要服务于统治阶级的意志利益需要的,其作用的发挥取决于特定道德和法律规范的倡导者是否代表社会生产力进步的方向。
第二,法律是传播道德的有效手段。道德与法律作为意识形态中的两种主要规范,彼此具有明显的相互助长作用。因为特定的道德与法律基本原则和内容具有一致性,凡是统治阶级倡导的道德也都是法律要竭力维护并弘扬的。⑤(比如关于社会有序化的道德,诚信交易,不得欺诈对方,不得危害公共安全,禁止杀人、抢劫等)。法律的实施就是惩恶扬善,对人们表现出来的外在行为,赞成真么,反对什么,法律发挥着国家评价的功能,同时通过这种评价又将强化人们的内心信念,从而使善良愿望得以鼓励,丑恶观念予以抑制。所以法律的实施对道德形成和功能的发挥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第三,道德对法律产生积极地促进作用。道德有助于提高法律实现的程度。一是因为道德发挥着对法律的评价功能。亚里士多德早在两千年多百年就评价说,已成立的法律要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制定“良好”会获得人们的赞同,人们可能更能内化为行动的信念,自觉去践行。从这个意义上说,不难理解在自然法学派看不合道德的法律便不是法律。二是道德对法律的实施具有保障作用。因为法律的实施要取决于多种因素的合作,其中道德观念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之一。如果全社会的道德观念同法律背道而驰,就会对法律实施产生一种强大的阻力,法律功能会大打折扣。⑥(“徒善不足以为政,徒发不足以为行”),所以,守法者道德品质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法制状况的好坏,提高全社会公民的道德水平是国家法制化的一个基本前提。执法者职业道德的高低内在的决定着法律的公正与偏私,影响着法律的价值评价。其三,道德对法律功能具有弥补作用。由于法律的调整面窄于道德,其概括性的特点决定不可能事事都作法律规定,而道德的调整面较宽广,一些不宜或由法律调整不到的,道德规范了。也由于法律的稳定性强的特点,法律对急剧变迁的社会反映不如道德迅速,道德能比较即使地对社会问题做出快速反应,对原有的道德规范进行修正,提出新的道德观念因素,弥补了因立法不足或滞后而无法可依的弊病,对法律调整起到了补充作用。
第四,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有些道德,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凸现出来,被认为对社会是非常重要的并有被经常违反的危险,立法者就有可能将之纳入法律的范畴。反之,某些过去曾被视为不道德的因而需用法律加以禁止的行为,不断吸取增强道德精神,则有可能退出法律领域而转为道德调整。
㈠ 道德的法律化
所谓道德的法律化,主要侧重于立法过程,指的是立法者将一定的道理和道德观念或道德规则借助于立法程序以法律的、国家的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1、周公制礼,引礼入法
周公制礼就是对夏殷之礼进行整理补充、厘定,使礼的规范进一步系统化,礼的原则趋于法律化。⑦(“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
2、独尊儒术,德主刑辅 汉儒董仲舒以天人感应说为德主刑辅的哲学基础,以阴阳五行相辅相成之理,来论证德主刑辅符合天道运行的规律。⑧(“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的而减其刑”)
3、德礼为本,刑罚并用
唐朝继续并发展了汉魏晋以来的法律儒家化的潮流,使体现伦理关系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以至“一准乎礼”成为对唐律的主要评价。
㈡ 法律的道德化
法律与道德是两种性质不同而有关系密切的社会现象,中国古代社会的“出礼入刑”产生了双重结果:一方面,道德训诫具有了法律的威势,另一方面,法律规范同时要行道德的职能。所谓法律的道德化,主要侧重于守法的过程,指的是法律主体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义务。
㈢ 中国古代礼与法关系嬗变的特点
纵观中国古代的“礼”与“法”的关系,道德法律化与法律道德化的嬗变过程表现出如下特点:
1、儒家的“仁、义”思想是“礼”与“法”嬗变的基础。儒家的思想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一直居于统治地位,其对当时中国的法律发挥着重要影响。“三纲五常”等儒家礼教是中国古代正统道德的一般原则。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自汉唐始便以法律的让步来解决:法律公然规定了“亲亲得相首匿”的制度,公然破坏了自己的尊严而开方便之门。这就是中国古代人的选择。
2、社会经济状况的发展是“礼”与“法”嬗变的条件。经济的发达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人类向更高文明迈进的前提。中国古代的法律史表明,经济的兴衰与法律的道德性直接相关。经济发达时期,人们对社会的道德要求较高,同时自身也表现出较高的道德水准,因此这时的法律体现着更广泛的道德。与此相反,经济萧条时期,人们的道德表现较之以前欠缺,社会总体道德水平也下降,这时的法律就缺少道德的教化。
3、维护封建皇权是“礼”与“法”嬗变的核心。不管法律与道德谁主沉浮,二者都要以维护封建皇权为其首要考虑,这也是阶级社会道德与法律所不可逃脱的命运。
4、权力阶层的态度是“礼”与“法”嬗变的关键。申言之,“出礼入刑”即道德的法律化,要求道德须是符合权力阶层意志的道德;重“礼”守“法”即法律的道德化,要求法律须是权力阶层内化为其自身道德的法律。
结论:道德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上的思想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或上层建筑。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法律就是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热议的话题,对这两者的关系说法有很多,其实他们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
第三篇:感受法律的尊严[定稿]
二十九中学学生主体化学习方案
一.学习内容: 第七课 感受法律的尊严 二.学习时间: 2011.5 三.学习目标:知道身边的规则有哪些;记忆法律的特征;法律的规范作用和保护作用的表现;记忆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分类;记忆刑法是什么;掌握犯罪的含义及特征;什么是刑罚及其分类;认清犯罪的危害;掌握怎样加强自我防范。
四.知识要点:1.身边的规则有哪些?
2.法律的显著特征是?
3.法律的规范作用的表现,保护作用的表现?
4.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分类?
5.犯罪的基本特征?
6.刑罚及分类?
7.犯罪的危害?
8.怎样加强自我防范?
五.课堂检测:
1.走在路上要遵守交通法规,在教室上课要遵守课堂纪律,看电影不能高声喧哗,这主要表明()
A 法律是最具权威性的规则规范
B 社会公共生活要共同的准则 C 这些规则就是要约束人们的行为
D 这些规则就是法律
2.“法律是根高压线,谁碰上它谁触电;法律是个守护神,惩罚犯罪护好人。”
对这句话的正确理解是()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法律具有规范作用
法律具有保护作用
法律伴随我们的一生
A
B
C
D
3.由四川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成昆“425”破坏交通设施,盗窃案,于2007年9月11日在西昌铁路运输法院进行一审判决,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4年至2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据此回答下题:
(1)案例中被告人的行为是()
A民事违法行为
B 犯罪
C一般违法行为
D 行政违法行为(2)案例中被告人受到的法律制裁是()
A 刑事处罚
B行政处罚
C承担民事责任
D道德谴责 4.下列属于严重不良行为的是()
A旷课逃学
B多次拦截殴打他人
C夜不归宿
D抽烟喝酒
5.2008年3月14日,一群不法分子在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的主要路段实施打砸抢烧,焚烧过往车辆,追打过路群众,冲击商场,电信营业网点和政府机关,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使当地的社会秩序遭受严重破坏,18名无辜群众被烧死或砍死,造成直接财产损失2.5亿元。请问:(1)这伙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2)我们青少年如何远离犯罪?
第四篇:感受法律的尊严教案
第七课:感受法律的尊严 第一框:走进法律
一、设计意图:
知识目标:知道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能力目标:逐步形成自觉按照社会要求规范自己行为的能力;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逐步学会分辨是非,分析事物的能力。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感受法律的尊严,做知法、守法、爱法的公民。
教学重点:规则的分类、法律的作用。教学难点 :法律的三大特征。
教学方法:讨论法、讲述法、运用启发式教学法,让学生自己举例,用具体、生动的事例教育学生,引导学生尊重规则、尊重法律。
教学过程:课前提问—导入新课—讲授新课—课堂小结—课后作业 课时:1课时
二、板书设计:走进法律 1. 规矩,就是人们说话、做事所依据的标准,也就是社会成员都应遵的行为规则。2. 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3. 我们身边的规矩有很多。可分为三类:道德、纪律、法律。4. 法律的显著特征:⑴由国家制定或认可。⑵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⑶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5.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新课导入] 看图思考,交通混乱与有序两幅图
教师:对比图,说说左右两幅两幅图有什么异同。
你从这个现象对你有何启示? 回答略。
教师:规则是十分重要的。规则能维护社会的正常运作,而无规则就会使社会陷入混乱无序。
一、我们身边的规则
(学生活动:“七嘴八舌”)请同学们以“我的一天”题,描述自己生活中遇到的或感受到的规则。学生回答:略。教师:同学们讲得非常好。通过同学们的努力,我们发现我们的身边有很多规则。那么,同学们能不能把刚才所说的规则进行归类呢? 学生回答:规则可以分为纪律、道德、法律。
教师:法律是特殊的行为规范,法律具有三个显著的特征:
1、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创制形式)
2、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丛实施来看)
3、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从适用对象和范围看)
教师:通过刚才的学习,我们知道社会生活中的规则是多种多样的,没有道德、纪律、法律,将无法支撑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混乱不堪,违法乱纪现象得不到制裁,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规则,尤其离不开法律这种规则。
二、生活离不开法律 案例分析
小齐是某市三中的学生。一天下午放学,小齐在路上看见同班同学小王和小宋(该市八中的学生)发生口角,不分青红皂白上前为小王助威。三人打了起来。其后,双方约定次日再“一决高下”。第二天下午,小王、小齐按约定时间,纠集了八个三中的同学来到街心公园,发现小宋已约好了八九个八中的学生在等候了。两帮人一见面,便一拥而上,互相厮打起来。斗殴中,双方人员各有受伤。路人见状匆忙报警。警察到场制止,并带走参与斗殴的学生。
后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结伙斗殴的首要分子小王、小宋给予公安拘留10天的处罚。
老师:1你怎样看待小王、小宋的行为?
2有人认为小齐的是见义勇为,你的意见呢? 3你从这一事例中获得什么启示? 回答略。
老师:1小王、小宋两人因小事而发生口角,由争吵发展到纠集多人打群架,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他们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是咎由自取。2小齐不是见义勇为,而是盲目讲“义气”。他不通过合法的手段化解矛盾,还加入到违法的行为中,是法制观念淡薄的表现。
3此案提醒我们:遇事必须要冷静思考,不要盲目冲动,不要逞一时之勇。违法犯罪,必定会受到法律的的制裁。我们必须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师:请同学们思考一下,法律条文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什么作用? 学生回答:保护作用。
法律的保护作用
教师:通过刚才的学习,我们知道,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是国家生活的保障。因此,我们作为21世纪的新一代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其中,学法、用法、护法是我们应尽的责任;爱法是我们应取的态度。课后延伸:
(创意天地)请同学们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描绘一下我们的生活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提示:可以是宣传语、广告词、漫画、歌曲、诗歌等)
第五篇:第七课感受法律的尊严
第七课 感受法律的尊严
一.课程标准的依据
“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理解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懂得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二、本课内容结构
注意:“▲”为知识点,“★”为理解 “ ●”为运用 “※”为落脚点或结论
第一框 走近法律
第一目“我们身边的规则”。本目从学生身边熟悉的规则引入,分析了法律的特征,重在培养学生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法律的含义:
★结合实际情况,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国法律的本质: ▲法律的三个特征:
★区分法律与道德、纪律的不同。(具体内容见《掌控中考》P6)
※ 主要是树立这样的信念──按规矩办事,尊重规则;对于法律的特征,多采用典型材料说明,要求分析说明。
第二目“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具有规范和保护的作用。(具体内容见《掌控中考》P6)▲ 法律的规范作用:
▲ 法律的保护作用:
★ 为什么生活离不开法律?(※要充分思考,从多角度回答问题,感悟到法律不仅对我们有约束作用,更对我们有保护作用,法律是我们的守护神,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的有利武器。)
第二框 法不可违
第一目“谁都不能违法”。(具体内容见《掌控中考》P6)
▲违法行为的含义: ▲违法行为的类别: ★违法行为与犯罪的区别:
●如何认识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 ●搜集身边案例,例举违法行为。※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要知道,A、有了违法行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接受法律制裁。(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返还财产、支付违约金等。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处罚如罚款、行政拘留等,以及行政处分如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公职等。对于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来说,则要求承担刑罚处罚的法律后果。)
B、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与义务规范人们的行为,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犯罪,维护人们额合法权益。
C、明确是否犯法关键要看是否触犯了法律;要落实在行动上,真正能够自觉守法。
第二目“犯罪必受惩罚”。
▲ 犯罪的含义: ▲ 犯罪的特征: ▲ 刑罚:
▲我国刑罚的种类:
第三框 防患于未然
第一目“认清犯罪危害”(具体内容见《掌控中考》P6)
▲不良诱惑及其危害: ▲抵制不良诱惑的具体方法
●认识自己身边有哪些不良行为,明确其危害,寻找矫治这些行为的方法,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知道不良心理和行为可能发展成为违法犯罪,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犯罪行为的代价极大。认识到犯罪不仅对社会、对他人造成了巨大的危害,也给自己的家庭、给自己带来灾难。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青少年应憎恶违法犯罪,远离违法犯罪 ▲已满16周岁的人对所有的犯罪都要承担刑事责任。●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观原因 ●怎样预防犯罪?
※此部分内容是重点内容,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类似事例来进行分析、充分思考,自己归纳,真正认清犯罪的危害,特别是对犯罪者本人的危害应有深刻的认识;要真正在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
八课 法律护我成长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保护遵循的原则,即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一、课标的具体要求
本课依据的课程标准是“成长中的我”中的“学法用法”:“学习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知道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树立自我保护意识,能够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生命和健康的特殊保护,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别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我与他人的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能够自觉尊重他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二、本课内容结构
第一框 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
第一目“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国家制定专门的法律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是必要的。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法律保障。(具体内容见《掌控中考》P6-7)
▲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 ▲国家制定的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哪些? 其一,关于家庭保护。
▲ 了家庭保护的含义:(也就是家庭保护的基本要求)。
▲ 家庭保护的作用:(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主要有;家庭虐待未成年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如动辄打骂,随意体罚,迫使应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等。)
※、认识到家长只顾自己一时的快乐,不对孩子尽保护的职责,这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学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后盾。离家出走对家人和自己都会造成伤害。
其二,关于学校保护。▲ 学校保护的含义: ▲ 学校保护的内容: ▲ 学校对学生进行保护的重要作用。
第二目“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具体内容见《掌控中考》P6-7)
其一,社会保护
认识社会保护的必要性。未成年人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而社会环境有积极因素,也有消极因素,它们都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影响。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都未成熟,如果缺少社会保护,就难以避免未成年人在社会环境中受到损害或伤害,就难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社会保护的含义: ▲社会保护的内容: ●拓展延伸如:“未成年人为什么不宜涉足营业性舞厅?”“淫秽、暴力、凶杀、恐怖书刊、音像制品对未成年人有什么危害?” 其二,关于司法保护
▲、“司法机关”是指哪些部门。广义上的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司法保护的含义: ▲司法保护的内容:
第二框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未成年人对依法维权认识和行为方面的偏差有:涉世不深,缺少社会经验,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经常要么忍气吞声,要么私自报复。本课向学生介绍了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途径和方法,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保证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和权利,使其健康快乐地成长。
第一目“求助有路”。
★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具体内容见《掌控中考》P7)★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与途径有哪些?(具体内容见《掌控中考》P7)
(注:能够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有: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服务和帮助机构)
第二目:“敢打官司”(打官司是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这种维权方式是在其他方式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使用的。)
▲诉讼的三种类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具体内容见教材
P108)
第三目:“善于斗争”。
★面对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应该怎样做?(具体内容见《掌控中考》P7)※ 要增强维权意识,否则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也是对违法犯罪分子的纵容,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行之有效的智斗方法:如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等。目的是让学生意识到: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是凶恶狡猾的,青少年与其作斗争时,要讲究智斗,力求在免受伤亡的前提下,巧妙地或者借助社会力量将不法分子抓获。善于斗争对学生来讲是最为重要的。
※、虽然青少年作为弱势群体需要得到保护,但是只有青少年自己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依法律己、依法做事,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健康成长,同时又能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稳定。要认识到,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青少年的责任。同时,还要认识到,要树立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的维权意识。
※ 要知道,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想办法求助可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找到维护权益的有效途径;要有发散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