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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编辑:落花成痕 识别码:17-479245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21 14:53: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3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今年我市继续面向社会为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即高中或初中毕业直接考入普通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五)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8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和报考市直中小学教师岗位(含泰山景区所属学校)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8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泰安市常住户口(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2013年应届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限泰安生源)。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泰安市。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 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泰安天下英才教育 大学老师江博士主办 6年专注泰安本地教师招考笔试面试培训 数千学员遍布泰安各大中小学幼儿园 ***QQ群:249022047)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3年8月12日 9:00-18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8月13日 9:00-19日16:00

报名网址:泰安人事考试中心:http://taks.tar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 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泰安天下英才教育 大学老师江博士主办 6年专注泰安本地教师招考笔试面试培训 数千学员遍布泰安各大中小学幼儿园 ***QQ群:249022047)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 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招聘单位在1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则视为自动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范围内登录该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 人员,要于2013年8月19日16 :00前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印《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9月5日—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 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3年8月19日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政中心A5053房间)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 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我省、市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服务地在泰安,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2009、2010、2011年招募或续聘的);我省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泰安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的;2012年度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市直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可以报考“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户籍不在泰安的还应提交相应的泰安生源地证明材料(升学迁出时的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属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2013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已经正式参加工作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如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视为自动放弃。在泰安市以外地区参加工作后又辞职报考的人员,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时间应在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时间应在公开招(泰安天下英才教育 大学老师江博士主办 6年专注泰安本地教师招考笔试面试培训 数千学员遍布泰安各大中小学幼儿园 ***QQ群:249022047)聘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它特殊要求证明材料。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期。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符合“定向岗位”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在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核时,还应携带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

团中央制作的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各类证明材料须由出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不得参加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岗位代码为“1”开头)、卫生(岗位代码为“2”开头)、教育(岗位代码为“3”开头)三类,各类均考两科,考试科目均为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综合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3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70%的医药卫生基础知识;教育类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3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70%的教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和素质。(泰安天下英才教育 大学老师江博士主办 6年专注泰安本地教师招考笔试面试培训 数千学员遍布泰安各大中小学幼儿园 ***QQ群:249022047)

笔试时间:2013年9月8日上午

9∶00-10∶30 综合类基础知识(卫生类基础知识、教育类基础知识)

10∶30-11∶30 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

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4”开头)的报名人员不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不再缴纳笔试考务费),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务费为70元。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考核。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基础知识成绩仍并列的按贫困生、省优秀毕业生等顺序确定人选。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泰安天下英才教育 大学老师江博士主办 6年专注泰安本地教师招考笔试面试培训 数千学员遍布泰安各大中小学幼儿园 ***QQ群:249022047)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6992622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八月八日

第二篇:2014年烟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公职考试知名品牌

2014年烟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4烟台市值事业编考试辅导:http://sd.offcn.com/zg/z112sy/yantai.html?wt.mc_id=bk10520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招聘岗位另有要求除外)。以下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1、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2、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烟台市生源的2013年、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4、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

(七)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4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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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受过劳动教养的、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情形的,不得报考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5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4日16:00。

报名网址:http:///shiyedanwei/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山东事业编考试网)”的所有相关资料,转载请保留版权注明。

第三篇:2013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临沂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字号:大 中 小] 2013-04-25阅读次数:114937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13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82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类、卫生类、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95年5月6日至1982年5月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95年5月6日至1977年5月6日期间出生);

8、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不限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人员,须是临沂市生源或具有临沂市常住户口(岗位对生源地或户口另有要求的除外);

9、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10、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3年5月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中小学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的,须经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5月6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1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

招募、选派和续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办字[2011]148号文件规定,设置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2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市直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按照临政发[2011]18号文件规定,设置专项计划面向临沂驻军未就业的随军家属定向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后形成竞争的,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式招聘;形不成竞争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不再进行笔试、面试。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10日。

单位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3年5月6日—11日16:00。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或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lyrs.gov.cn),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单位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应聘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当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3年5月7日-12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请务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3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2013年5月22日-24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5月11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聘工作办公室(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沂蒙路交汇东北角,市人才规划大厦三楼最西侧办公室)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3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5月6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应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代理证明信。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未就业的师范类毕业生应聘非中小学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的,须同时提交生源所在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材料: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临沂驻军随军家属须同时提交驻临沂部队军官的军官证;结婚证;驻临沂部队提供的随军家属身份证明(证明须注明军官姓名、随军家属姓名及身份证号、家属随军时间,须加盖临沂军分区政治部公章)。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管理类、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各类均考一科。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5月25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应聘综合管理类、职业教育类、卫生类岗位的,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岗位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其中招聘岗位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应聘艺术类岗位的,按1:7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按招聘岗位确定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技能操作、专业考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应聘综合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卫生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

40%的比例计算;应聘职业教育类、艺术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谋职业、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民政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第四篇:安顺市2012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安顺市2012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中央组织部、国家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及《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安市人通[2007]3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12]50号)要求,我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本次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以及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监督、择优聘用。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2012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0名(教学岗位88名、非教学岗位2名)、管理岗位1名、工勤人员8名。招聘岗位分:A类为专业技术人员教学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非教学岗位和管理岗位;C类为工勤人员岗位。

1201、市第一高级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

1202、市第二高级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8名;

1203、市民族中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7名;

1204、市实验学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

1205、市民族师范学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名,工勤人员2名;

1206、市第一幼儿园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管理人员1名,工勤人员4名;

1207、市第二幼儿园拟招聘工勤人员2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具未就业毕业生,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安顺市2012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至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安顺市2012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教师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报考条件。

2009年以来已签约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本次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报名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简章,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安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二),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批次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A类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试教环节;B类和C类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此次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本次考生笔试成绩进入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计算方式为:本批次实际招聘开考岗位数×进入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比例倍数〈1:3〉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招聘单位现场报名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资料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若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资格复审时间为报名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

3、报名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90元缴纳报名费。

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0日至8月22日,上午9:00-下午16:00。报名地点:安顺市人才市场(中华东路市公路管理局对面)。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票据于2012年8月30日至8月31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本次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由本次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由各用人单位实施。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公共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中小学师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 2012年9月2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

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教育信息网公布。

1、试教。报考A类岗位(教学岗位)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试教(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笔试分数线”及以上,进入试教),笔试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试教。试教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和专业技术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试教。

2、专业(技能)测试。报考B类岗位(非教学岗位)和C类岗位(工勤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达“最低合格笔试分数线”及以上,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地点和时间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教育信息网公布。

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报考人员试教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报考人员考试科目不完整的,也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成绩计算

报考A类教学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计算;报考B类和C类岗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计算。笔试成绩、试教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1、根据报考本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导致该岗位空缺的,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2、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本次招聘办公室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体检在本次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学习表现、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考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管理权限,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不能进入聘用程序。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6、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相关问题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本次招聘办公室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见习)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在招考聘用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市人民政府网和市人才市场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市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举报监督电话:市教育局监察室0853-3355121

招聘咨询电话:安顺市人才市场0853—3525070

安顺市教育局人事科0853—3223428

安顺市第一高级中学0853—3253341

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0853—3222003

安顺市民族中学0853—3462655

安顺市实验学校0853—2235300

安顺市民族师范学校0853—6222510

安顺市第一幼儿园0853—3252022

安顺市第二幼儿园0853—3222509

第五篇: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1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2011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主城九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行政区域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5.符合公务员体检文件标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8日至19日,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渝中区和平路211号9栋305室)。联系电话:63765137。

3.报名程序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报名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初审,资格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考试报名表》,复审合格后,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50元/科)。

4.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1年9月1日工作时间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1年9月3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和面试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 3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除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外,取消或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综合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科目(《管理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二)面试

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均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若排序到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拟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审查。

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由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其他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按相关规定公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 1、2011年渝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

2013年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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