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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官检察官“下海”之惑(合集)
编辑:心上人间 识别码:17-357856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9 07:28: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国法官检察官“下海”之惑

中国法官检察官“下海”之惑

2014-03-27

配图:2013年7月16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举行初任法官颁证与宣誓仪式。

来源: 凤凰周刊,来源日期:2014-03-25,作者殷巍。

[内容摘要]: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认为,离职法官当律师有两个腐败的“优势”,一为通过以前的资源揽案源,二为通过以前的关系影响判决。这是我们要警惕和坚决反对的。

2013年7月16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举行初任法官颁证与宣誓仪式。

2014年3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在全国两会分组会议上透露,近五年时间内,北京法院系统有500多名法官辞职调动离开法院,年流失人员数量还有增加趋势。

根据慕平提供的数据,北京法院目前一共有8576名工作人员,其中具有法官职称的4168人。也就是说,近年流失法官数量超过了一成。

与慕平院长抱有同样担忧的,还有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宇。她在提案中“不完全统计”:2011年检察人员流失人数为6011人,2012年检察人员流失人数上升为6252人,2013年检察人员流失人数更是高达6415人。

“相比较而言,法院系统人员流失情况更为严重,尤其是中西部年轻、高学历法官流失问题更为严重!”刘红宇透露,某中部省份2008年至2012年全省法院流失人员共计2115人,其中法官为1733人,占到81.94%。

慕平说,离开的法官大部分经验较丰富,能力较强。离职原因主要包括:法官面临的工作压力大,职业风险高,待遇相对低,晋升空间少,职业荣誉感下降。

刘红宇同样把“压力大,待遇低”列为法官、检察官离职的最主要原因。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表示,有法官和律师双向流动是“好事”:“如果做一个好法官,只这么一点死工资,而当律师后办理一两个案子就是过去一年的收入。”但他认为,在目前司法环境下,职业荣誉和职业道德的因素更不容忽视:“有些案子法官没有决定权,判决结果可能由领导决定,或者由审判委员会决定,甚至由其他因素决定。法官审而不判,但他的名字要写在判决书上。”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翁晓斌其个人微信上呼吁关注法官离职问题时,也曾提及“无法独立办案”也是法官离职的一个重要因子。

法官、检察官应从律师中产生

那么多法官和检察官离职,去了哪里?

慕平说:“很多人当了律师,另外还有一部分当了公务员,或去了企业等。”刘红宇同意慕平的说法,称大量离职法官去当了律师:“我们律所就来了一位,已经当了基层法院的庭长,离职到我们这里当一名律师。”

黑龙江律师迟夙生则表示,“大批法官、检察官离职”是个伪问题,“我知道每年有大量通过了司法统一考试的毕业生无法进入法官队伍。有愿意出来的出来,有愿意进去的进去。别拿6000多人数字忽悠着要涨工资!”

迟夙生曾任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期间提交过《关于修改法官法第九条的议案》,要求在《法官法》第九条担任法官必须具备条件中增加“年满三十岁,担任执业律师满五年”等条件。她认为,中国法院目前的问题不是大批法官离职,而是法官素质和资历差。

从律师中遴选法官,是外国通例,如英国、美国等英美法系的国家,实行法律职业一元化,法官、检察官必须从从事律师职业若干年的人中选任。印度、日本、韩国、新加坡也是如此。以美国为例,被任命之前的职业经历,1801-2001年期间的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当中,54.35%在联邦或州的司法机构工作过,84.4%在联邦或州政府部门工作过,20.7%曾经是法学院全职教授,92.8%在私人律所工作过。1789-2010年期间任职的联邦最高法院法官,65%在联邦或州的司法机构工作过,85.5%在联邦或州政府部门工作过,16.4%曾经是法学院全职教授,96.6%在私人律所工作过。

“当法官是法律人的最高职业目标和荣誉。”迟夙生建议,法官、检察官应从律师中产生。

自2001年《法官法》、《检察官法》修订以来,中国司法系统已经吸收了一批优秀的律师出任法官和检察官。安徽律师汪利民2002年出任安徽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成为中国第一位直接由职业律师出任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的“律师法官”。内蒙古律师郑锦春也于2005年出任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现在却出现了不当法官当律师的现象,这个问题值得深思。”

警惕滋生司法腐败

刘红宇委员的提案称:“法官、检察官流失,司法人才断层现象严重,亟须进行摸底调查,分析流失成因,制订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推进法治进程。”但她并不反对法官转行为律师:“转行过来的律师具有法官的思维,了解法官的思路,有利于案件的办理。”

朱孝顶从另外一个角度支持法官转行为律师:“如果有大批优秀法官离职,可以倒逼国家加强司法公正。”

迟夙生则更担忧具有法官背景的律师影响司法公正:“人脉混熟了,关系网织好了,离职当律师赚大钱去了。特殊的工作经历和人际关系背景,使他们自觉不自觉地介入诉讼和现在任职的法官老同事、老朋友进行各种沟通,推波助澜造成司法腐败。”

对这种现象,朱孝顶同样表示了担忧,并给出了例证:2008年10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郭生贵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郭生贵被认定受贿和贪污折合人民币797.28万元,而他的主要“诉讼掮客”,除了他的弟弟张凤海(随母姓),还有一位曾经在郭生贵任职过的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实习后下海当“律师”的张汝平。

张汝平现象并非个例。2011年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欧绍轩被判处死缓,向他行贿131万元的律师龚志成,也曾在法院工作;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原助理审判员李小平,从法院离职后成立拍卖公司,为承接法院委托的拍卖业务,先后行贿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50万元。

朱孝顶说,应特别警惕法官和律师勾结进行“集团化”的司法腐败,“以前通过在法院安插代理人获利,现在自己跳出来当律师,不是更方便了吗?”

刘红宇说,离职法官当律师有两个腐败的“优势”,一为通过以前的资源揽案源,二为通过以前的关系影响判决,“这是我们要警惕和坚决反对的。”

退休法官介入司法活动

迟夙生强调,除了现职法官和检察官离职当律师,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是退休法官介入司法活动。她介绍,有的地方对50多岁的法官“一刀切”提前退休回家,致使许多有经验的法官在法律知识、经验刚刚成熟期就提前退休,身体状况很好,闲下来又无事可作,于是加入到非律师的法律服务的队伍中,利用他们的资源影响司法公正。

朱孝顶介绍,有法官背景的律师、法官和律师的亲属以及同学等关系,对这些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最高司法部门早有关注。

2004年,最高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明确法官不得向当事人推荐律师、律师不得邀请法官娱乐等。司法部随即出台惩戒规定,明确律师在执业中如向法官行贿一经发现终身不得从事律师职业,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良行为投诉制度。

各级法院也推出了执行细则。例如,2004年12月下旬,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审判人员回避制度、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全省法官亲属和离退休法官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进行登记。随后,该法院发布了全省178名法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以及981名近两年内离退休法官的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作为法官亲属的律师代理其‘亲属’法官所在法院的案件,或离退休法官在离退休两年内代理其原所在法院的案件,可直接举报,全省法院将无条件予以查处。”

2009年,最高法院再次发布“五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2011年,最高法院又出台《关于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要求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实行任职回避。

“一再出台规定,正说明这些规定起到的作用不明显!”迟夙生说,相关规定很容易被规避,无论是与法官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律师,还是退休和离职的法官,本身就不会高调代理,而是隐身幕后,暗中指导运作。

刘红宇委员说,法官和检察官离职已经不是个别现象,“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情况”,她在提案中建议:“由中央主管单位牵头,由各级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作为实施主体,针对政法系统人员的流失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分析成因,制订有针对性、科学性的具体对策,有效解决司法人才流失问题,加强司法队伍的职业保障和队伍建设。”

第二篇:法官、检察官、律师法试题

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试题

单选:

1、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B)

A.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B.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C.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D.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2、以下哪些人可以不受法官职业道德准则的约束?()(B)A.李某系某大学的法律系学生,利用假期到某基层法院实习B.张某在某基层人民法院试用过一段时间,现已离开法院 C.担任法官多年现已退休的方某 D.在法院担任法警的江某

3、某人民法院需要任免法官,根据《法官法》,下列哪些人不得担任法官?()(B)A.某甲,自学法律多年,最终通过自考获得本科学位,曾在某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助理2年,后因工作态度不好被辞退

B.某乙,系某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在检察机关工作,因参与赌博被开除工作,现已满4年

C.某丙,系某知名大学法学教授,曾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被曝光,近年来刻苦钻研,发表了不少高水平文章

D.某丁,毕业于某大学法律系并在法院担任书记员5年,去年因车祸导致一只腿伤残,走路略为不便

4、根据《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下列哪种行为应当禁止?()(D)

A.法官参加学会

B.法官出版专著

C.参加正当活动

D.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A)

A.为了充分发挥法官的作用,法官不得兼任律师,但是可以接受私人当事人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从事非诉讼性的咨询活动

B.法官必须向其家庭成员告知法官行为规则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并督促其家庭成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C.法官不得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提供咨询性意见 D.法官应当妥善处理个人事务

6、张俊是某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下列有关他的说法错误的是()(D)A.张俊不得担任事业单位的职务 B.张俊的配偶不得与张俊在同一法庭担任庭长、审判员

C.张俊的子女不得担任张俊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张俊作为法官表现优秀,赢得百姓好评,被选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她当选后,更加努力的做好法官工作

7、黄某系某省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委员,要免除黄某的检察官职务,必须经过下列哪个程序?()(C)

A.由黄某任职地省人民代表大会罢免

B.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免除

C.由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 D.由该省人民检察院监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免除

8、某人民检察院在例行的工作检查中,发现本院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经常因私人事务拖延办案,只是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在时间紧迫难以取得充分证据时,又对嫌疑人采取罚站、挨冻等办法逼取口供;当事人请客送礼后,又帮当事人隐瞒证据;在出庭支持公诉时,常因证据不足要求补充侦查。于是该检察院进行了大力整顿,纠正了不少违法行为。你认为以下行为何者不是检察官的禁止行为?()(D)A.拖延办案,致使超过法定办案期限 B.采取罚站、挨冻等办法逼取口供 C.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 D.要求退回补充侦查

9、下列哪种情形中检察官可以辞职?()(B)

A.在涉及国家重要秘密和检查工作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B.刚刚接受一起重大贪污案件的侦查 C.正在接受审查

D.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10、下列检察官不需要免除检察官职务的是()(D)

A.赵检察官45岁,工作极为认真,业务能力强,但今年积劳成疾,生病住院,医生说需要调养,长期不能工作

B.钱检察官年满35岁,业务能力突出,被上级选调出本院,到省人民检察院工作,对于原所在检察院的检察官职务

C.孙检察官对于侦查刑事案件很有一套,被上级任命为本市公安局局长

D.李检察官经严格考核作为中国——美国法律培训交流项目的成员,去美国学习1年

11、在委托人给律师的委托授权书中关于代理权限写明“全权代理”,则律师有权怎么处理?()(A)

A.在民事案件中,发现审判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不经委托人同意,直接申请其回避 B.不经委托人同意便提起上诉 C.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撤诉

D.为减少委托人的损失接受对方的诉讼请求

12、下列有关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的说法,正确的是()。(C)A.某英国律师事务所驻中国办事处代表(英国人,法学博士),可以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申请在我国执业的证书

B.只有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才能取得律师资格 C.只有具有律师资格的人才能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D.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可以再申请取得执业证书

13、下列关于律师行政法律责任追究的叙述,正确的是哪一项?()(B)

A.郑律师以诋毁其他律师的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有关部门欲给予其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该处罚只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作出

B.辛律师在一次刑事辩护中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司法行政部门作出

C.王律师在一次民事诉讼活动中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可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省级司法厅吊销其执业证书 D.在诉讼活动中泄露当事人商业机密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4、具有法律专业博士学位的人员,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年。(B)

A.1

B.2

C.3

D.没有限制

15、根据法官法的规定,担任法官的学历要求是()(B)A.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B.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C.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D.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16、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由()任命。(C)A.同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B.本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本院院长

D.本院审判委员会

17、三级法官晋升一级法官,每晋升一级为()年。(C)A.2

B.3

C.4

D.5

18、一级以上等级的法官晋级实行()(C)

A.自然晋升

B.考核晋升

C.选升

D.任命

19、晋升高级法官,须经(),方可晋升。(C)

A.专门考试合格率

B.考核优秀

C.专门培训合格

D.考核合格

20、法官等级的降低不适用于()(D)

A.首席大法官

B.大法官

C.高级法官

D.五级大法官

21、对法官的考核结果作为对法官()的依据。(D)

A.免职

B.辞退

C.培训

D.调整等级和工资 22、2001年10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在性质上属于()(D)

A.法律规范

B.部门规范

C.司法解释

D.自律规范

23、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B)A.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 B.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可以直接作为确定法律职业人员具体职业责任的法律依据 C.由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共同的,它们就构成法律职业人员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 D.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要求有不同的内容

24、下列关于法官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A.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可以用适当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表明自己对案件审理结果的观点或态度

B.法官对与当事人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有关的措施和裁判应当依法说明理由 C.法官不得向上级人民法院就二审案件提出个人的处理建议和意见 D.法官不得擅自过问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

25、对法官考核的重点是()。(A)

A.审判工作实绩法院

B.思想品德

C.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

D.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

26、根据我国检察官法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下列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C)A.杨某和蒋某系夫妻,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员

B.何甲和何乙系姐弟,二人不得同时在同一人民检察院起诉科担任助理检察员

C.检察官袁某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林某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其子小林不得担任该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27、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C)

A.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B.检察盲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在原任职的地区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C.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其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8、主诉检察官陈某办理某单位的一起走私案。此时,他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是下列哪一项?()(C)A.兼顾国家利益和单位利益

B.充分考虑走私单位职工的经济利益要求 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D.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权衡利弊

29、初任法官、检察官的年龄要求是()。(B)

A.18周岁

B.23周岁

C.25周岁

D.22周岁

30、被辞退检察官应当自收到《辞退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办完辞退手续和公务交接等手续。对拒不服从辞退决定,逾期不办理辞退手续和公务交接手续的,给予开除处分。(B)A.10

B.15

C.20

D.30

31、根据《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律师执业证()注册一次。(A)A.每

B.每二年

C.每三年

D.每五年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于()通过。(C)

A.1995年1月15日

B.1995年5月15日 C.1996年5月15日

D.1996年10月15日

33、《律师法》明确规定,我国律师协会的性质是()。(A)

A.社团法人

B.事业法人

C.机关法人

D.企业法人

34、法律援助制度产生后,经历的发展阶段依时间先后顺序可以表示为()。(A)A.慈善事业——个人权利——国家福利 B.个人权利——国家福利——慈善事业 C.国家福利——个人权利——慈善事业 D.国家福利——慈善事业——个人权利

35、下列有关劳动合同争议解决的办法,正确的是()。(B)A.劳动争议仲裁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事先或者事后达成仲裁协议 B.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地域管辖原则

C.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适用《合同法》和《劳动法》 D.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终决制

36、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及其代理律师享有()。(A)A.上诉权

B.反诉权

C.和解权

D.起诉权

37、申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具有执业律师()人以上。(C)A.20

B.3

C.10

D.5

38、下列有关律师执业制度说法正确的是()。(D)A.律师最多只能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B.国家机关现职工作人员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可以兼任律师 C.曾担任法院的律师,从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执业律师 D.律师执业不受地域限制

39、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自()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B)

A.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之日

B.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 C.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日

D.人民法院受案审判之日

40、下列有关律师会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

A.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均可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 B.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须经侦查机关批准

C.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应持律师资格证、律师事务所会见介绍信等证件 D.律师会见被告人,人民法院应派员在场

多选:

1、法官应当约束业外活动,法官在约束业外活动方面的道德要求有哪些?()(ABC)A.法官不得参加有邪教性质的组织

B.法官在职务外活动中,不得使用在审判过程中获得的非公开信息 C.法官不得参加营利性社团 D.法官不得接受媒体采访

2、根据法官职业道德的要求,下列哪些情况下,法官应当主动回避?()(BC)A.法官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出现错判

B.法官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引起公众对案件公正裁判产生怀疑 C.法官与该案件的处理结果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

D.法官认为如果审理该案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结案

3、法官违反职业道德应承担的道义责任有()(ACD)A.社会舆论的谴责

B.法院通报批评 C.同行的批评

D.自我谴责

4、按照检察官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是检察官的禁止性行为?()(BCD)A.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

B.泄露检察工作秘密 C.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D.伪造证据或者隐瞒证据

5、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是保障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的需要。下列哪些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ABCD)

A.爱俭敬业,恪尽职守

B.严格执法,文明办案 C.刚正不阿,护法为民

D.文明高效,热情服务

6、在张律师的下列行为中,哪些违反了律师执业道德?()(BC)A.当事人要求张律师协助其偷税漏税,张律师向税务机关告发

B.在法庭上指责对方律师道德败坏、作风不正,其指责确有事实根据 C.给案源介绍人回扣

D.在报纸上刊登介绍自己的广告

7、王某考取律师资格后并未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他利用与某法院的关系,长期在该法院代理案件,收取委托人的费用。对王某应如何处理?()(BCD)A.由公安机关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

B.由该地司法行政机关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 C.没收违法所得

D.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8、根据《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律师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以及通过办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所知悉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但下列情况例外()(ABC)

A.保密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阻止发生人身伤亡的严重犯罪 B.保密可能会导致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C.保密可能会使自己无辜地被牵连进委托人的犯罪行为从而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损 D.保密的事项在委托的法律事务完成后披露的

9、《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ABCD)A.甲律师以明显低于同行业其他律师收费的方式招揽义务 B.乙律师在解答咨询时告诉当事人其已委托的代理人水平太次

C.丙律师事务所在某人民法院大门旁边50米处设立本律师事务所广告牌

D.丁律师在春节期间向某人民法院民庭全体人员赠送外包装印有本所名称的礼品

10、以下哪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方式和具体做法是不正确的?()(ABC)

A.律师甲接受一朋友委托,帮其打官司,并声称:咱们关系那么好,我帮你打官司,你愿给多少钱就给多少钱。事后律师甲私下收了其朋友20万元诉讼费

B.乙律师帮陈经理打赢了一个标的额非常大的经济官司,为陈经理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陈经理为了答谢乙律师送给他一辆轿车。乙律师认为自己在办案的过程中比较辛苦,并且陈经理也非常有诚意,于是他就接受了这辆轿车

C.程大妈的儿子非常不孝,平时对程大妈不闻不问,并且长达数年的拖欠赡养费。为此,程大妈找到丙律师。丙律师提出自己一向喜欢按照诉讼结果收费,所以在这个案件中也要求以诉讼结果收取律师费,程大妈表示同意

D.根据委托人的委托,丁律师帮其代交律师费至律师事务所

11、李某于2001年7月获得文学硕士学位,下列有关他担任法官的说法正确的是()(BD)A.李某要想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必须具有法律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 B.李某要想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必须具有法律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C.若李某因违章教师被行政处罚,则不能担任法官

D.李某要想担任法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12、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哪些职务?()(AB)A.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B.同一人民法院的审判员 C.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 D.同一审判庭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

13、温某是北京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如果他从事下列行为,依法应辞退的是()(CD)A.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B.私自会见某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

C.在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 D.不履行检察官职务,经教育仍不改正

14、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AB)

A.甲,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B.乙,曾因抢劫受到刑事处罚 C.丙,法律大专学历

D.丁,中文本科学历

15、根据法官法的规定,以下属于法官的是()(AB)

A.人民法院陪审员

B.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C.人民法院书记员

D.人民法院执行人员

16、依据法官法的规定,法官应当履行下列哪些义务?()(ABCD)A.秉公办案,不徇私枉法

B.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C.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D.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17、实质意义上法官法的规范渊源包括()(ABCD)

A.《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8、根据我国法官法的要求,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情形主要是指法官之间具有下列(属关系之一。(AD)

A.夫妻关系

B.姻亲关系

C.血亲关系

D.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

19、法官不得兼任()(ACD)

A.各级人大代表

B.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C.企业、事业单位职务

D.律师

20、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CD)

A.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B.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C.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可以担任其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1、根据法官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

A.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B.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亲 C.法官的配偶不得担任该法官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D.法官的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2、根据法官法关于任职回避的规定,下列人员应当回避的是()(CD)A.丈夫、妻子都在经济庭,丈夫是审判长,妻子是书记员 B.父亲是省高院副院长,女儿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C.丈夫是副院长,其妻子妹妹的女儿是同一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 D.同胞兄弟在同一法院,哥哥是副院长,弟弟是助理审判员

23、根据法官法的规定,法官除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外,还享有下列哪些权利?()(ABCD)

A.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B.参加培训

C.提出控告和申诉 D.辞职

24、根据法官法的规定,由法院院长提醒人大常委会任免的有()(ABC)A.副院长

B.审判委员会委员

C.审判员

D.助理审判员

25、法官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应当提请免除其职务?()(ABD)A.辞职或者被辞退的B.退休的

C.因健康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D.调出本法院的

26、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法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ABCD)A.依法参加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B.独任审判案件

C.处理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D.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27、法官参见合议庭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有以下哪几种方式?()(ABD)A.开庭审理

B.书面审理

C.开庭审理和书面审理相结合D.书面审理和调查询问相结合

28、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BD)A.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人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B.法律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般的社会规范相比具有特殊性 C.法律职业道德具有规范作用和法律上普遍约束的作用 D.法律职业道德在一定层面上可以表现为特定的法律规范

29、某法院在审理一行政案件中认为某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BCD)

A.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对地方性法规的合宪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B.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应当适用国家法律进行审判

C.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通过所在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

D.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如发现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相抵触,可以公民的名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30、按照我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以下哪些情况违反了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应当保持中立地位的要求?()(BC)。A.在法庭上对当事人态度不够礼貌

B.警告当事人如果不按有关规定及时举证则必然败诉

C.在法庭调解过程中告诉当事人一方如果不接受调解则肯定败诉 D.在法庭外与当事人一方就城市交通问题短暂闲聊

31、甲因乙不能偿还欠款将其告上法庭,并称有关证据被公安机关办理其他案件时予以扣押,故不能提供证据。法官负责任地到公安机关调查,并复制了相关证据材料。此举使甲最终胜诉。对该案的下列说法,哪些可以成立?()(AD)

A.本案的承办法官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有着正确的理解 B.法官在审理此案时,违背了法官中立原则

C.本案的承办法官对司法公正的认识有误,法律职业素养有待提高 D.本案的审理比较好地体现了通过审判保障公民权利的司法功能

32、法官应当自觉避免受到媒体的不当影响。下列哪些行为不利于实现这一目标?()(AD)A.仔细分析媒体上对案件事实问题发表的评论,并作笔记,而且在形成判决过程中作为参考 B.媒体上关于自己负责的案件的相关报导、评论一概不读 C.将媒体上关于案件法律问题的研究与评论加以认真研究

D.发现媒体的报导有明显失实之处,便在媒体上公开发表言论予以评论

33、在我国,下列哪些属于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所禁止的不当行为?(ACD)A.受当事人之托探询其他法官承办案件的审理情况 B.庭长要求某法官汇报案件的审理期限问题

C.与案件无涉的法官将当事人的诉讼理由书转交给承办该案件的法官 D.法官告知当事人其案件准备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34、下列有关法官行为的论述中,哪些体现了审判独立的原则?()(ABCD)A.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当避免受到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不当影响

B.法官应当尊重其他法官对审判职权的独立行使

C.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忠实于宪法和法律,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不受来自法律规定之外的影响

D.法官在审判活动中,应当独立思考、自主判断,敢于坚持正确的意见

35、下列表述中何者为影响法官内部独立的行为?()(AB)A.在公开场合对其他法官正在审理的案件的是非曲直发表评论 B.私自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提出意见,告知其应如何判决 C.向其他审判庭的法官咨询,探讨某一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D.庭长要求合议庭对某一案件进行重新合议

36、法官职业道德适用的对象包括下列哪些人员?()(ABCD)

A.各级法官

B.人民法院的行政人员

C.人民法院的法警

D.退休的法官

37、《法官法》第44条规定,法官对人民法院关于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可以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并有权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A)

A.三十

B.二十

C.七

D.五

38、根据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官的职业责任主要有()。(ABD)A.刑事责任

B.纪律责任

C.民事责任

D.职业道德责任

39、根据我国《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之间有下列哪些情形的、符合检察官的任职回避制度()。(ABC)A.夫妻关系 B.直系血亲关系

C.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D.朋友关系

40、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包括下列哪些方面的内容?()(BCD)A.服从命令听指挥

B.忠实于党和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C.忠实于宪法和法律 D.忠实于客观事实

41、法官在主持开庭审理某一刑事案件过程中,检察官与律师就案件的焦点问题展开激烈的辩论,法官多次制止律师的发言。律师对此提出异议,遭到法官拒绝后当即退庭。检察官对正走出法庭的律师说:“你要小心点。”事后,律师担心遭报复,向当事人提出解除代理关系。上述案例中,法律职业人员存在的不当行为有哪些?()(ABCD)A.法官多次制止律师的发言的行为 B.律师退庭的行为 C.检察官对律师的言行

D.律师向当事人提出解除代理关系的行为

42、下列选项中,检察官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可以直接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的情形有哪些?()(BD)A.对待证人态度粗暴的

B.故意拖延办案、贻误工作,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 C.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鸣枪的 D.干预他人办案,造成恶劣影响的

43、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检察官违反忠诚规范的行为?()(AD)A.参加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B.收取当事人钱财,私放在押犯罪嫌疑人 C.从事经商、办企业或者参与其他营利性活动 D.因玩忽职守,造成错案

44、检察官徐某因泄露国家秘密构成犯罪而被追诉。下列关于徐某纪律责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BCD)

A.无论徐某主观上是否出于故意,只要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即应予开除 B.如果徐某主观上出于故意,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判处管制拘役,即应予开除 C.如果徐某主观上出于过失,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不一定予以开除 D.如果徐某被依法免于刑事处罚,应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45.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是()。(ABCD)A.忠诚

B.公正

C.严格执法

D.清廉

46、《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BCD)A.在考核不称职的;

B.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 C.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的; D.不履行检察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47、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ABC)A.因公致残并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B.患严重疾病或负伤正在接受治疗的 C.女检察官在孕期内的

D.正在办理的案件涉及国家机密的

48、根据《检察官法》的规定,对检察官的处分有哪些?()(ABCD)A.警告

B.记过

C.撤职

D.降级

49、我国检察机关共享有对下列哪些案件的侦查权?()(AB)A.贪污案件

B.贿赂案件

C.省、自治区、直辖区内影响较大的案件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案件

50、《检察官法》第35条规定,检察官不得有下列行为:()。(BCD)A.参加集会、游行、示威 B.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C.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D.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51、我国《检察官法》规定的检察官保障制度包括()。(ACD)。A.职务保障

B.特权保障

C.经济保障

D.教育保障

52、检察官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的干涉。(BCD)

A.国家机关

B.行政机关

C.企业、事业单位

D.任何个人

53、《检察官法》第27条第1款规定,检察官考核结果分为哪几个等次?()(ACD)A.优秀

B.良好

C.称职

D.不称职

54、下列哪些属于检察官奖励的种类?()(BCD)

A.特等奖

B.记头等功

C.记二等功

D.授予荣誉称号

55、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当事人要求赔偿时,可通过()等途径获得救济。(ABCD)

A.直接向律师索赔

B.向律师事务所索赔 C.向律师协会申诉

D.向法院提起诉讼

56、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成立应当具备的条件是()。(ABC)A.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B.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资产 C.有三名以上律师

D.有稳定的案源

57、法律援助的意义具体表现为()。(ABCD)

A.保障有困难公民的合法权益

B.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实现司法公正

D.法律制度健全完善的标志

58、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的情况是()。(ABD)A.委托事项违法

B.委托人隐瞒事实

C.委托人无法承担费用

D.委托人利用委托事项从事违法活动

59、律师执业活动,由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包括()。(BC)

A.医疗费

B.翻译费

C.异地办案食宿费用

D.礼品费

60、律师在执业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协助、诱使他人从事的行为有哪些?()(ABCD)A.具有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 B.欺骗。欺诈行为

C.妨碍国家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的行为 D.违反法律的行为

判断题:

1、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和律师资格是申请律师职业的唯一条件。(×)

2、律师不得为谋取代理或辩护业务而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接受委托后也不得违背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承诺。但律师依法辩护、代理案件提出的正确意见未被采纳或因枉法裁判,使律师的预先分析意见没有实现的,不能认为律师的意见是虚假承诺。(√)

3、律师担任各级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承办律师业务。

4、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不得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抵触。(√)

5、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引导委托人通过合法的途径、手段主张权利、解决争议,不得煽动、教唆委托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6、律师事务所应当与聘用的律师、行政辅助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依法为他们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7、律师事务所可以从事除法律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

8、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有过错行为或者违法执业的律师赔偿,但律师事务所不承担责任。(×)

9、执业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得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

10、《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规定,律师事务所不得拒绝或者疏怠履行有关国家机关、律师协会指派承担的法律援助和其他公益法律服务的义务。(√)

11、法官的任职条件包括:中国国籍、年满23周岁、拥护宪法、有良好的政治等。(√)

12、律师法所称的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13、律师执业会受到地域的限制。(×)

14、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

15、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16、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由律师协会责令停止非法执业。(×)

17、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不能由其亲属代为聘请。(×)

18、只要取得律师资格,公民就可以以律师身份执业。(×)

19、律师既可以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20、律师应聘任法律顾问,与聘方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

21、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23、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机构,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在工商局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

24、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应当派员在场。(×)

25、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也不必通知任何机关。(√)

26、马某因故意杀人罪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马某本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27、从性质上分析,律师的赔偿责任是一种合同责任。(√)

28、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律师协会对律师、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9、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适用于律师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全部行为。(√)

30、为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是律师的义务,也是律师执业纪律的要求。(√)

第三篇:法官检察官遴选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5分)

1.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社会规范是()。

A.国家政策

B.国家法律

C.社会道德

D.组织纪律

2.法律规范中规定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是法律规则的()。

A.假定条件部分

B.法律原则部分

C.纪律规则部分

D.法律后果部分

3.行政主体不能成为处理涉及自身利益纠纷的裁决者的规定,体现了()。

A.依法行政的原则

B.正当程序的原则

C.讲求效率的原则

D.执法合理的原则

5.在我国宪法序言中增加“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思想的是()。

A.1988年《宪法修订案》

B.1993年《宪法修订案》

C.1999年《宪法修订案》

D.2004年《宪法修订案》

8.在我国,可以对河流拥有所有权的是()。

A.某渔民

B.某航运公司

C.某合伙企业

D.国家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禁止流通物的是()。

A.土地

B.毒品

C.军事设施

D.粮食

10.保管合同属于()。

A.从合同

B.诺成合同

C.实践合同

D.单务合同

12.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内容()。

A.由当事人约定

B.由法律规定

C.由行政规章规定

D.由领导规定

15.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不属于当事人的是()。

A.原告

B.被告

C.证人

D.第三人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享有诉权的国家机关是()。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人大常委

1.B.[解析] 根据定义,法律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所以正确选项是B选项。2.A.[解析] 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所以正确选项是A选项。

3.B.[解析] 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遁正当法律程序。正当程序的内容包括:第一、任何人不应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第二、说明理由;第三、任何人在受到惩罚或其他不利处分前,应为之提供公正的听证或其他听取其意见的机会。所以正确选项是B选项。

5.D.[解析]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第十八条 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增加“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思想。所以正确选项是D选项。

8.D.[解析] 依据《宪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所以正确选项是D选项。

9.D.[解析] 禁止流通物是指法律明令禁止流通的物。禁止流通的财产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流通、不得自由转让的财产,如枪支、弹药、毒品、土地所有权等。凡是法律不予限制和禁止的,应当都允许流通。所以正确选项是D选项。

10.C.[解析]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有偿地或无偿地为寄存人保管物品,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保管合同的客体是保管人为保管物提供的保管劳务;依保管合同交付保管人保管的物品只临时转移保管物品的占有权;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只能是特定物或特定化了的种类物;保管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也有无偿的合同。所以正确选项是C选项。12.A.[解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所以正确选项是A选项。15.D.[解析]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包括:(狭义)原告、被告 +(广义)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诉讼参加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诉讼参与人:诉讼参加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所以选择D选项。

17.B.[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所以选择B选项。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有()。

A.个人

B.法人

C.其他社会组织

D.某党派

E.国家

28.ABC.[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选择ABC选项。

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有()。

A.公司

B.企业单位

C.事业单位

D.机关

E.团体

33.ABCDE.[解析] 我国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我国刑法确认的单位主要有五大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以选择ABCDE选项。

影响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因素包括()。

A.财产

B.智力

C.年纪

D.性别

E.受教育程度

34.BC.[解析] 由《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到第十四条可看出,影响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因素有智力和年龄,与财产、性别、受教育程度无关,所以选择BC选项。

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的范围包括()。

A.公民的林木

B.公民的文物

C.公民的著作署名权

D.公民的承包经营权

E.姓名权

35.ABC.[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由此可看出承包经营权按承包合同办理,不属于遗产;姓名权显然不属于遗产。所以选择ABC选项。

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5分)

1.特别行政区实行的立法制度由全国人大常委以法律规定

1.×.[解析] 我国《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题中“由全国人大常委制定”的说法有误。

2.在司法机关中并不是所有司法工作人员都有司法权

2.√.[解析] 司法机关里的非公职人员没有司法权,本题说法正确。

3.守法的定义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要以法律为准则,依照法律履行义务

3.√.[解析] 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

4.方某在公共汽车售票员提醒后仍不给抱小孩的乘客让座,小孩因拥挤而受伤,方某的行为构成违法。

4.×.[解析] 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题中方某并没有违法行为,因此不构成违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个公民都有选举权

5.×.[解析]根据《选举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非每个公民都有选举权,因此题中说法错误。

6.在我国,宪法修正案需要五分之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议

6.×.[解析] 根据《宪法》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题中“五分之二”错误。

7.人民法院对于符合条件的行政诉讼,应当在7日立案。

7.√.[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8.不动产的物权转移必须公示,即必须登报。

8.×.[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处“登记”非“公示”,因此题中说法错误。

9.在我国,私人的合法财产均受法律保护。

9.√.[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六十六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题中说法正确。

10.合同解除的唯一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协商。

10.×.[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题中说法过于绝对,该题错误。

11.甲未按合同约定向乙履行合同,此时甲的责任是向乙做出赔礼道歉。

11.×.[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题中“赔礼道歉”的说法错误。

13.非病理性酒醉的人犯罪,不应当负刑事责任。

13.×.[解析]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本题说法错误。

14.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14.√.[解析]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15.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时,一方若不能前往,可以书面意见代替本人亲自到场。

15.×.[解析]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本题说法错误。主观性试题

四、简答题:(两题,共10分)

1.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4分)

1.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可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所谓一般构成要件,是指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形式都必须具备的要件。一般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一、违约行为;

二、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上述两个要件是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所谓特殊构成要件,是指各种具体的违约责任形式所要求的责任构成要件。例如,赔偿损失责任构成要件包括损害事实、违约行为、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过错;违约金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过错和损害行为。各种不同的责任形式的责任构成要件是各不相同的。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时什么?(6分)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重庆法官

一、是非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对下列命题作出判断,你认为正确的在答题卡上涂A,错误的涂B;全部涂A或B,均记为0分。)

1、《唐律》处理“公罪”与“私罪”的原则是:公罪从重,私罪从轻。

2、法与国家是基于相同的原因、条件和发展趋势而产生发展的。

3、判例在当代中国的任何地方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错

5、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不接受其他机关的领导。

6、对于有关的犯罪与刑罚,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做出补充性规定。

7、国家为了社会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8、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9、某商店的营业员将价值150元的手表误以为250元出售,这是显失公平的行为。

10、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不同诉讼阶段的两种不同的称谓合同约定期限不明确的,当事人一方随时可以要求对方履行或向对方履行。

1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12、遗嘱是被继承人的一种单方法律行为。

13、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14、渎职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15、玩忽职守罪的犯罪客体是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

16、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17、某夜,刘某(16岁)入室盗窃时见室内一女子正处熟睡状态,遂起歹意欲进行****,正当该女子奋力反抗时,其丈夫王某下夜班归来,随手操起一钳子猛击刘某脑后,致使其当场死亡,王某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18、某日晚上,某甲到某工厂行窃,正要把东西拿走时,突然发现有人来,他便放下东西悄悄离去。某甲的行为是犯罪中止。

19、具体行政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立法。

20、对行政处罚不服,当事人有权要求进行听证。

21、行政法和刑法、民法一样,有一部系统、完整、统一的法典。

2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享有原告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承担原告所应承担的诉讼义务。所以是本诉中的原告。

23、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

24、第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

25、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6、对于依照法律规定不公开审判的案件,法院可以公开宣告判决。

27、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不同诉讼阶段的两种不同的称谓。

28、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29、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也可以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30、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30分。下列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均只有一项最符合题意,请将所选答案前的字母涂在答题卡上。)

31、“皮囊袋”是()朝初期为了严惩贪官污吏而采取的酷刑。

A、金 B、元 C、明 D、清

32、立法机关第一次以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进行修改是()。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

33、我国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实行()。

A、首长负责制 B、民主集中制

C、上级领导下级 D、双重领导体制

34、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各部委 D、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级人民政府

35、下列命题中说法错误的是()。

A、公民权利,法不禁止即自由

B、行政权力,法不授予则禁止

C、公民权利,法不授予则禁止

D、政府职权,均应有法律上的来源

36、行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

A、不能是违法行为

B、只能是民事法律行为

C、只能是表意行为

D、既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

37、属于不当得利的是()。

A、养子女对生父母所支付的赡养费

B、售货员多找了10元钱

C、时效届满,债务人向债权人所作的给付

D、邻居帮自己带了1天的小孩

38、属于效力待定法律行为的是()。

A、重大误解的法律行为

B、显示公平的法律行为

C、恶意串通的法律行为

D、无权处分行为

39、担保物权不包括()。

A、抵押权 B、留置权

C、质权 D、土地使用权

40、某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某丙,其后某丙死亡。一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经通信联系后遂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依照法律,该撤销宣告后,甲与乙的婚姻关系()。

A、即自行恢复 B、并未自行恢复

C、视为自行恢复 D、一经甲同意即自行恢复

41、周某的叔叔于1988年4月5日病故。叔叔临死前立有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周某。周某知道遗嘱内容,心里很高兴,但却一直表示出无所谓的样子。过了3个月,周某也未明确表示要不要叔叔的遗产,周的行为()。

A、视为接受遗赠 B、推定接受遗赠

C、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D、推定放弃接受遗赠

42、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对象是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实现合同规定的任务。这是合同的()原则的基本要求。

A、自诉人 实际履行 B、原告约定履行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面履行 D、证人协作履行

43、下列不能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是()。

A、损害事实 B、损害后果

C、因果关系 D、侵权人过错

44、下列不属于知识产权的是()。

A、商标权 B、著作权

C、专利权 D、商业秘密权

45、下列关于()是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的叙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都是资合兼人合性公司

B、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C、均具有开放性

D、均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46、不属于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是()。

A、罪刑法定原则 B、过错责任原则

C、罪责相适用原则 D、适用刑法平等原则

47、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A、希望 B、不希望

C、否定 D、希望或放任

48、对共同犯罪描述错误的是()。

A、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B、必须要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C、必须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D、教唆犯依照主犯处罚

49、对滥用职权罪描述错误的是()。

A、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B、最高可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C、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D、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50、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负刑事责任。

A、抢劫罪 B、盗窃罪

C、交通肇事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51、下列不属于自首的是()。

A、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接受国家审查、裁判的行为

B、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的行为

C、犯罪事实被发觉前,犯罪人主动向司法机关告知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接受审判的行为

D、向公安机关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又逃跑的

52、甲趁夜深人静时窜入一村民乙屋中****现金1万元,刚要离开,被惊醒的乙发觉,甲为逃脱而将乙打伤。甲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 B、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D、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

53、司法工作人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当依法追究而不追究,不应当追究而追究,或者作出枉法裁判的行为,应判处()。

A、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

B、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

C、徇私枉法罪

D、行政执法人员循私舞弊罪

54、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是()。

A、开庭 B、法庭调查

C、当事人最后陈述 D、评议和宣判

55、下列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是()。

A、贪污案件

B、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D、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

56、数罪并罚时,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

A、无须执行 B、可以不执行

C、可以执行 D、仍须执行

57、属于自诉案件的是()。

A、渎职犯罪 B、对单位行贿罪

C、挪用公款罪 D、重婚罪

58、在下列人员中,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

A、被害人的朋友 B、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C、被害人的近亲属 D、自诉人

59、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作为证人的是()。

A、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C、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D、未成年人

60、不属于仲裁基本原则的是()。

A、独立仲裁原则 B、一裁终局原则

C、处分原则 D、不公开审理原则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40分。下列每小题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项是符合题意的,请将所选答案前的字母涂在答题卡上。错选、少选或多选均不给分。)

61、宪法规范的主要特征表现在()。

A、根本性和最高性 B、纲领性和广泛性

C、原则性和概括性 D、适应性和稳定性

62、法律的效力层次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A、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B、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C、新法优于旧法 D、宪法至上

63、依法行政原则的内容包括()。

A、职权法定 B、效率优先

C、法律优位 D、职权与职责统一

64、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包括()。

A、法律监督 B、侦察、批捕和公诉

C、参加民事诉讼 D、监督行政诉讼

65、法律事实是一种()的事实。

A、规范性 B、能用证据证明

C、具有法律意义 D、对法律关系不产生影响

66、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不能确定实际死亡时间的,按如下原则推定()。

A、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

B、各自都有继承人,并且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

C、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为同时死亡

D、年长的先死亡

67、下列属于财产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的有()。

A、孳息 B、买卖

C、添附 D、继承

68、下列哪些行为构成抢劫罪?违反合同应当承担责任的形式有()。

A、聚众夺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的违约金 B、携带凶器抢夺的罚金

C、、犯盗窃罪,为抗拒抓捕当场以暴力相威胁的,定金 D、强拿硬要的。继续履行

69、根据我国民法,下列行为中可适用无过错原则的有()。

A、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

B、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造成损害

C、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 D、饲养的动物造成的损害

70、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

A、国务院《关于实施行政诉讼法的通知》

B、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编写《行政诉讼案例选编》

C、律师的代理词

D、李教授所著《民法基本问题研究》 71、不作为犯罪的特定义务来源主要有()。

A、法律的直接规定

B、所承担职务的要求或所从事业务的责任

C、基于道义而产生

D、由先行行为引起的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抢劫罪?下列选项中,针对哪些行为,72、我国的刑罚体系中,主刑包括()。

A、财产刑 B、生命刑

C、资格刑 D、自由刑

73、下列情形中,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判刑的有()。

A、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 B、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 C、****致被害人死亡的 D、抢劫致人死亡的 74、贪污罪构成特征的描述,正确的是()。

A、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B、主观方面是故意

C、客体具有双重性

D、客观方面要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75、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包括()。

A、张某使用已经作废的信用卡购物

B、李某借用杨某的信用卡买房

C、赵某在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

D、孙某拾得刘某信用卡并以刘某的名义使用下列选项中,针对哪些行为,76、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是()。

A、审理对象不同 B、期限不同

C、审理的法院不一定相同 D、提起理由不同

77、下列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有()。

A、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B、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C、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D、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78、正确表达追诉时效的命题有()。

A、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司法机关不得进行追诉

B、已经追诉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终止审判

C、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的有期徒刑,经过10年不再追诉

D、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下列选项中,哪种行为

79、行政诉讼法特有的原则有()。

A、调解原则

B、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

C、被告举证责任为原则,原告举证责任为例外

D、辩护原则

80、对于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B、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C、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但人民法院无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

D、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第四篇:法官检察官为什么辞职

法官检察官为什么辞职

法官、检察官是当今多少人梦寐以求的职业,光荣、高尚,肩负着多少人寄予重望的公平和正义,成为构建社会秩序的脊梁。

但是,他们能是什么人所说的“是特殊材料”做成的吗?我看不是,走出办公室,脱下法官袍和检察官制服,他们也是一群极普通的人,有着常人一样的喜怒哀乐,柴、米、油、盐、酱、醋、茶,他们一样也少不得,他们照样会因一笔奖金而欣喜,照样会因霸道的克扣和摊派骂娘。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发生了改变,这只队伍已不再是铁桶一块,近几年来,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到地方各级相应机构,陆续有一批人自动辞去了法官、检察官的职务,做出了新的选择。如果以单位的级别、人数作为比例去进行统计的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辞职的比率要高居榜首,这种现象耐人寻味。大家都知道,进入法官、检察官的队伍不容易,而想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的一员更是难上加难。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们毅然决然作出了这样的选择?他们是一伙勇敢的人吗?他们是开拓者,还是因守不住清贫而远离了他们一度坚守过的责任和尊严?有人说,做法官、检察官就要守得住清贫,这可以作为一条个人的信念,但是不能成为一条定理,为什么做法官、检察官就一定要清贫呢?在一定程度上,合法的财富也是衡量一个人能力和成就的重要尺度,也是保证一个人、一个家庭生活质量必不可少的物质资源,因此,我们不能对这样的一个群体有太多的苛求,我想避开所有的先入之见,通过对几个辞职的法官、检察官的采访,试图对这一现象作出一些粗浅的解析。

王律师辞职前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二处的处长,1993年,25岁的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并取得了硕士学位,进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对于一个来自农村,父母都是农民的他来说可谓是光宗耀祖,蓬荜生辉。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干就是八年,2000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竞争上岗,他旗开得胜,成为研究室二处的处长,年仅32岁,当时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最年轻的处长,正当他事业一帆风顺的时候,他却做出了一个让领导,让同事大吃一惊的举动:2001年二月,他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辞呈,接着走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进入一家律师事务所成为了一名律师。在官本位观念如此浓重的中国,他何以有这样的勇气走出这个最高级别的司法“衙门”而步入市井街巷之中?半年进去了,他是否为自己的选择后悔?九月的一天,我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王律师。

王律师住在石景山区六合园一个极普通的居民楼里,现在供职于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33岁的他看上去更年轻,干练。在谈到什么时候想辞职的时候,他说,在他还没当上处长之前,于1999年就有了这个念头,尽管他在单位里人缘不错,他所从事的立法研究与他所学的专业很对口,但是如果步出机关,走近北京蓬勃发展的经济圈,他深感机关生活节奏的沉闷、缓慢。“没有压力,没有动力,缺少活力,更没有成就感。慢慢地就把一个人的创造力、想象力、个性与热情耗尽了,年复一年,你不知道你要干什么,你不知道你应该怎么干,你不知道你能干的什么样。总之,你的命运不是掌握在你自己手里,一切都必须听天由命,或者是等待一个常识你的领导出现,然而在走马灯式的职位更迭中,这样的机会少的可怜而且转瞬即逝。”王律师说,“30来岁是一个人最宝贵的创业时期,我不愿意自己在那样的环境中失去个性和活力,而那些毕业后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经过几年的拼搏令我刮目相看的昔日同学也是促使我下决心改变生活方式的重要原因。”

提高生活质量是每个人无可指责的愿望,生活质量的标准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不断的重新定位,更多的公务员阶层已经体味到作为一个手头拮据的精神贵族总是在心理上有着一种难以克服的自卑与寒酸。王律师在高检每月的收入不到二千元,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有什么大的改观,面对房改、子女教育以及想在北京维持一个像样的生活档次,这样的收入就显得捉襟见肘了。我问王律师:“并不是所有步入商海的人都能取得成功,新经济有其诱人的一面,但对于另一些人来说,也可能是陷阱。”王律师说:“这我也想到了,如果我干律师不

成功,我也不会再回到公务员队伍里,我曾对同事们说,三年以后,如果你们看到我进了学校做了教师,那就是我做律师失败了。”

王律师说:“有一个舒展的心态对一个人的身心健康相当重要,在机关,你一切都必须小心翼翼。”他举例说:“今年辞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厅厅长职务的杨立新教授最近就民商法的部分问题发表了一些观点,这些观点在他做民行厅厅长是时候是不可能讲出来的,现在是学者了,身份不一样了,讲起话来就自由多了。”

我问他:“你离开高检没有人劝阻你吗?你的父母同意你的选择吗?”王律师说:“近几年来,从高检辞职的人究竟有多少,我都数不清了,大家已经不对这样的事感到惊奇。至于我父母,他们肯定不会同意我的选择,我父母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件事。”

在谈到辞职前后收入的差距时,王律师颇有感慨,他没有直接谈到自己,而是说到前些日子在一家银行碰到罗缉,罗缉曾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他离开了高检,成为一名律师,两个人在闲聊中,罗缉说:“和以前相比,有两个不一样的„太多‟和„太少‟,以前是付出的太多得到的太少,现在是恰恰相反。”

王奕属于那种不是因为收入方面的原因而离开法院的人士之一,他现在供职于北京市莫少平律师事务所。1985年,他毕业被分配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进入法院或者检察院曾经是他的追求,但是,在那里工作了十年之后,他感到了失望。

他说:“和我想象的大不一样,懒散成风,人浮于事,人们为了一个小小的位置、一个小小的名誉而相互排挤,勾心斗角。没有朝气,没有活力,甚至没有诚实、没有正义。我感觉到的只是压抑和空虚,我觉得如果在那儿长期呆下去,我会毁了自己”

谈起在法院的那段时光,王律师似乎至今还耿耿于怀。

“没有人把心思用在办案、用在学习业务上,我在那里是做了九年的书记员,第十年,我成了助理审判员,也就是那一年我离开了法院。

“1993年我参加了律师资格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但是当时并没有想去做律师,虽然那时我已经对法院的工作感到了乏味,后来,我在法院谈了个女朋友,当时我就快30岁了,还没分到房子,没有人想到你是晚婚而去照顾你,但是,因为我在本单位谈了个女朋友,当时的院领导想把我们两个人调走一个,理由是任职回避。说我们两个人不能在同一个单位工作,当时为了把我女朋友留下,我就提出来我走。当时,院里只给了一下午的时间考虑,我也没有用多少时间考虑,就决定了。那天下午,和我同时提出来要走的一共是四个人,这有点出乎领导的意料,但是既然有言在先,也没有办法了。

“我出来后,别人根据我的性格判断,都认为我会去学校,做教育,没有人认为我会去做律师。我当时也想的非常简单,认为我有在法院的工作经历,有在法院形成的关系,这对我从事律师职业会有帮助,实际上不是那么回事,在法院的经历却让我在更长的时间里不能适应从法官到律师的角色改变,而我过去的同事却处处在我的道路上设置障碍。没有人因为我过去做过法官而对我另眼相看。而我在法院十年给我的经验是:我十分了解那些法官,在某些案子里,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或者打算怎样去做。这就是法官的经历给我的一些优势。”他说,过去法院里的那些法官仅仅只是素质不高,业务能力不强,还不像现在这样一心钻到钱眼里,处处想着捞钱。

做律师并不是像别人想象的那样简单,也不是所有的律师都能挣到大钱,在谈到做法官和做律师的收入时,王律师说,他做律师也没有挣到很多钱,甚至还比不上现在法官们的收入,他如果目前还在法院,收入不会比他目前的收入低,但是,他并不为自己的辞职而感到后悔。

“至少,我现在不感到压抑了,我自由了,钱不是最重要的,我现在挣钱也不多,但是人应该有一个让自己感到舒展的环境,有一个好的心态。这一点我现在是满意的。”

随着成克杰、李继周案件的开庭审理,张建中的名字开始被媒体和大众所关注。作为这

两起案件的代理律师,尤其是他在成克杰案辩护中的出色表现广为业内人士称道。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他也是一名辞职的法官。现在,张建中供职的共和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东三环盛福大厦19层内,几乎占据了该层四分之三的房间。共和律师事务所从当初创建时的10个人,已经发展到目前拥有100多名员工,并且在上海、深圳和美国的西雅图设有三个分所。作为该律所的主任律师和创始人,张建中应该说是事业有成。

张建中是北京人,53年生。从年龄层次上讲,他应当属于新中国最为不幸的那一代人,忍受过大饥荒时期的艰难,目睹过文革年代的疯狂,饱尝了失去受教育机会的沉痛,走过了面向黄土背朝天的知青岁月。但是他又是从那最为不幸的一代中经过个人不屈不挠的奋斗而取得了成功的极少数人之一。

和相当一部分事业辉煌的人士一样,他没有显赫的学历,没有让人眼花缭乱的各种证书,有的只是自己独特的经历、见解、意志和奋斗的汗水。他1982年从部队转业后被分配到铁路高级人民法院,也就是在这一年,北京市开始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张建中参加了考试,后来拿到了法律专业本科学历。

经过1983年的“严打”整治以后,法官、检察官等执法人员的社会地位大幅度提高,法官的待遇虽然不是很高,但是也还是属于许多人追求的高贵职业。当时的律师业才刚刚起步,律师这一职业并不被人重视,至少倍受公、检、法人员的歧视。律师的经济收入也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可观。但是,在1986年年底,眼看着铁路高级人民法院即将与最高人民法院合并,张建中放弃了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机会,毅然辞职,走进了律师队伍。

在谈到当时为什么辞职时,张建中说:“在法院工作几年,亲眼目睹了我国法院系统的这种完全行政化的管理体制,深深地感受到这种体制的弊病,审案的不判,判案的不审,领导人开会来决定一个案件的走向。主办案件的法官扮演的像是一个文书的角色。很多判决根本就不是办案法官的主张,但是你还不得不在卷宗上签上你的名字。

“我是个喜欢讲真话的人,从来讨厌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做事。1983年„严打‟期间,我担任死刑复核的工作,我复核过七、八十起死刑案件,当时我的情绪非常低落。工作中我突然感觉到律师工作的重要,应该有人去帮助那些可怜的、处于生死存亡边缘的人们。而且更多经济生活的领域会成为律师的一个范围广阔的活动空间。虽然那时的律师地位还很低,收入也不怎么样,我只是模糊地感觉到律师应该,而且日后也会有更大、更多的发挥自己个性和能力的余地,而我所从事的。工作却让我感到压抑,我经常感到自己只是一个被人操纵的木偶,无奈而且无助。你实现不了自己的主张和意愿,你听不到自己的意见和声音,所以这些,都被一个强大的国家机器运转的声音淹没了。当一个人不能战胜某种环境的时候,就应该想到去避开这个环境。我想发出自己的呐喊,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我应该在这个体制中尽可能地去为自己寻找或者营造一个适合自己个性的环境,同时我也意识到随着改革的深入和步伐的加快,律师业会有光明的前景,而这个行业应该是一个适合我个性的领域。所以我选择了辞职。

“那时辞职并没有经济上的原因,当时还不知道律师能挣大钱,也不是为的挣大钱,只是为了少一点限制,多一些自由,有机会作一些自主的发挥。一开始去的是北京市第七律师事务所,总共只有七八个人,在那里,收入并不比在法院高,但是在那里,我有了很多宝贵的积累,在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不久,我就成为那里的副主任律师。在那里干了三年,1989年,第七律师事务所和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合并,成为当时全国最大的一家律师事务所,我仍担任副主任律师,到了1994年,肖杨担任司法部长时,律师业开始改制,律师彻底从国家公务员中分离,其实,那时的律师虽然按编制还属于国家公务员,实际上是自劳自食,其身分处于一种不伦不类的状态,我当时又率先从那种不伦不类的„公务员‟律师队伍中跳了出来,自己带了几个人,创建了这个„共和律师事务所‟。

“辞职以后,有一段时间不太适应,昔日的同事在态度上也有了不同的变化,律师毕竟

是从西方引进的,中国传统的司法体制中没有他的位置,从民族文化心理的层次上讲,他与中国源远流长„包公‟式问案是相互排斥的。法官总是认为律师经常给他们带来麻烦,甚至影响到他们的办案质量。尽管我们在不断的引进西方的民主(即使是社会主义民主也是从西方引进的),但是律师在司法活动中的运作能够成为中国法律文化的一部分,而且要让人们特别是法官在文化心理的层次上接受他,还要经过相当的时间。

“尽管现在不断的有法官、检察官辞职去做律师,但是这其中的大向多数只是看到了律师的高收入而已,其实律师工作的外部环境没有什么改变,从某些方面讲,比起我一开始做律师的那几年,形势反面更加严峻。”

张建中用更多的时间来谈论律师执法环存在的问题,并且对现在的司法腐败深恶痛绝。他说,开始那几年,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虽然说不上融洽,但是那时由于律师们的经济地位并不突出,法官只不过是有些优越感、工作不太配合而已。现在律师的经济地位有了变化,相对优越的经济地位和相对紧缩的工作环境与法官正好形成了一种互补的状态,而急于脱贫的法官就开始利用这种状态来谋取利益,他们通过律师在当事人之间沟通,于是就有了各种暗箱交易,法官与律师之间关系由于出现了相互利用的因素,就很难保证判决的公正性,而律师为了保障被代理人的权益,即使这个权益应该受到正当的保护,但是为了避免及有可能发生的恶意操作,也不得不适应某些法官的暗示而从事一些龌龊中介,很多律师就这样被逼良为娼。一旦这种交易出于某种原因失败,于是就会有种种拆台甚至报复的现象出现。总之,诉讼关系中不正常的因素越来越多了。

出于职业的原因,张建中律师感觉到近些年来,法官们致富的心态是越来越强烈了。张建中律师还谈到他在对外交往中的一些感受,谈到和他打过交道的一些外国法官,他非常赞赏他们的高质、高薪、高地位。我问他,如果你是处在他们那样的环境中,你会选择做律师还是做法官?张建中毫不犹豫地说:“我会选择法官。”

这就是环境的力量,它是这样强烈地影响着人们的抱负、信心和事业的取向,又是这样高效地制造着庸才和精英。

不知什么原因,对每个人的采访都让记者感到沉重,每个人都处在不同的环境之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选择,一千个人就有一千条不同的理由。尽管许多人离开了法院,离开了检察院,但是,这两家门槛儿还是被想挤进来的学子们挤的水泄不通。理想在更多的时候就像一个肥皂泡,看上去斑斓诱人,拼命抓到它的时候就只有飞溅的泡沫和难言的愁怅。有多少人会幸运地穿上法袍和检察官制服?他们中又会有多少人在经历了短暂的满足之后,再带着失落和迷茫重新寻找他们的归宿?就在本文还没有完成的时候,Lawfan.com社区又有人贴出了一个贴子,一个在检察院工作五年的检察官又在与他的职业告别了。社区里有许多人为他送行,有支持,有惋惜,有祝福和鼓励,也有不解和迷惑。有人说,检察院少了一个闲人,律师界多了一个精英。有人说,目前的机关最适合老弱病残以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人混日子了,一切都在相互损耗中衰减……一位就要毕业的法学院校学生在困惑中叹息:“你们的离去叫刚开始思考的我的何去何从?”

第五篇:公交之惑

公交之惑

你知道吗?昆山每天有30多万人次乘坐公交出行。你离不开它,城市生活更离不开它。然而,似乎每个人,只要踏上公交站台,都要抱怨:“人太多”、“车太挤”、“等待时间太长”、“车太慢”……把一腔怨气撒到公交部门身上。

你还知道吗?公交车司机是我市工作时间最长的劳动者之一,公交部门每年都在亏损经营,但他们仍在最大限度地为百姓提供便捷公交。运营者在努力,百姓却怨言多多,问题出在哪?让我们一起触摸我市公交体系三大困惑。

困惑一:公交发展总赶不上百姓需求

●发展很迅猛

1986年12月15日,昆山首条火车站至亭林公园的公交1路线开通。20多年间,公交“攒”下60条线路、450辆车的“家底”。2007年9月开始,市公交公司启动“变挂靠经营为公车公营、变承包经营为实收经营、变售票员为服务员”的改革,4年不到的时间,公交线路从60条增至157条,营运车辆从450辆增至925辆,在全国县级市中率先运营区域公交,并实现镇区公交全覆盖,公交线网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95.8%,每日的客运量为33万人 次。

“周边城市中,张家港公交车总数600多辆,太仓公交车总数只有300多辆,都没有我们增长快。”市公交公司总经理姚志鸿不无自豪地说。●百姓有怨言

与公交车快速发展相对应的是,市民对于公交车怨言不断。

间隔时间长,百姓最不满。家住周市的朱玉荣曾经因为公交晚点而错过了火车。今年3月的一天,他在金浦路公交站台等待开往火车站南广场的52路公交车,站牌上显示间隔时间为30~35分钟,但是朱玉荣等了55分钟才等来车子。

乘车太拥挤,百姓最烦恼。家住张浦的王中元上班地点在柏庐路附近,每天,他都要乘109路回家,而每次乘车都特别拥挤。“有一天下班,我17时15分进了站台,直到快18时才挤上车。”

行驶太慢,百姓最揪心。家住城北的李兰女士在老火车站附近上班,每天上下班都要乘1路车。“有一次公交车被堵在正阳桥上,上班时间到了,也只能干着急。”李兰说。

[专家解惑]本报记者连线我国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专家许宗成教授。许教授认为,从一个城市公交发展历史看,昆山的公交发展时间不长,应该说基础比较薄弱。我国地级以上的城市在上世纪70年代就有公共交通。昆山作为一个新兴发展城市,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城市扩张也很快,公交发展跟不上百姓的需求是一个正常现象。要解决这个困惑,就需要政府在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中,把公交事业放在优先、主体地位来考虑,而不仅仅是作为一个补充方案。

困惑二:公交服务与百姓感受总有距离

●服务亮点多多

“昆山公交车服务最好的就是8路,乘务人员对于老人、小孩很照顾。”市民李菁说。2007年,昆山市公交公司首次在8路公交车上推出“空乘式”服务,先后获省“工人先锋号”、“苏州市级文明公交班线”等荣誉,并在3路、18路等路线推广。昆山公交公司提出了司乘人员做好服务工作十点要求,每年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月”激励服务提升,内外监督并举,奖励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公交服务,创建出公交“五星车”、“工人先锋号”等特色鲜明的品牌服务体系。

● 百姓感受有点冷

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公交公司一直在努力。然而,百姓对公交服务却期望很高。

进站太猛,百姓有点烦。今年3月,市民刘菲在前进西路人民医院站台等候9路车,当时有几路公交车同时进站,9路车上车的前门正好在路边护栏之后,很多乘客一时无法上车。“进出站实在太着急,就不能体谅一下乘客的难处吗?”刘菲有些不满地说。

问路遇冷,百姓很气恼。来自苏北的马迎芳女士,曾经在104路因为打听麦德龙超市的地址被司机大声斥责。“我是外地人对路不熟,虽然指路不属于司机的职责,但有时他们的态度实在让人难接受。”马迎芳说。马迎芳的的气恼让很多外地人有同感。

公交不找零,百姓很郁闷。市民杨晓琳感到郁闷的是,今年5月,她带孩子乘坐8路公交车去学校,上车后由于没有随身带零钱,被服务员数落了一番。事实上,除了不找零钱,还有夏天公交车开空调多收一元钱,也是百姓与司乘人员发生纠纷的重要原因。

[专家解惑]许宗成教授认为,公交司乘人员工作量非常大,每天要面对不同的乘客,满足他们各种需求,有些需求不一定合理,因此态度难免会生硬。同时,公交很多不到位的服务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比如由于没有公交专线导致的公交行车慢。乘客没有其他的发泄渠道就会把气撒在公交司乘人员身上。提高公交服务,除了公交部门自身进一步深化服务外,关键还在于整个城市有一个良好的公交发展环境和广大乘客的理解与配合。

困惑三:公用事业企业身份

小公交大民生。据了解,我市公交线路总长2404公里,年行驶里程5531万公里,客运量达到了1.2亿人次。近年来,市公交公司已经着力将公交线路向区镇辐射延伸,先后开辟了市镇公交31条、区域公交71条,服务区域达641平方公里,辐射人口已近200万人。与此同时,我市还开辟了24条学生公交线路,投入44辆公交车,覆盖玉山镇、开发区区域范围内的近20所中小学,成就了一项实实在在的公益性民生事业。

“虽然公交是公益性事业,但公交公司一直是企业化经营。”昆山公交曾经在10多年间一度主要靠承包制和民营资本运作,在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自给自足”,这让行业相关主管部门、不少市民都认为公交是个“香饽饽”有利可图,可以完全靠着市场实现做大做强。而且,多年来,由于普通公交的票价一直维持在1元左右,针对部分特殊乘客还实行了0.5元甚至免费的票价。而近年来随着油价不断上涨、车辆维护成本的不断提高,公交公司经营已经是亏损严重,陷入了低票价营运、低标准运行的怪圈。

[专家解惑] 许宗成教授认为,用企业化方式来运作公交是很多城市普遍的做法,方向也是对的。因为企业运作公用事业可以让公用事业效益和效率最大化,为百姓提供最好的服务。但是,由企业来运作公用事业,不是把包袱甩给企业,而应该从政策、资金等多方面给予支持,为企业运作公用事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中国法官检察官“下海”之惑(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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