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8号文库
暑期调查报告--关于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17-419148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9 09:12:5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暑期调查报告--关于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关于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讲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对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加以分析,将有助于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出发,有针地性地搞好社区普法教育活动。

二.调查时间:2011年7月12号至8月20号

三. 调查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

四.调查对象: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居民

五.调查方法:通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共100份,收回有效问卷100份。

六.调查内容

一、对马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

1、调查马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

通过对马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法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很有限,权利意识很淡薄,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极“左”思想的影响,使居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居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给“权大于法”以相当程度的认可,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特别是封建统治者“言出法随”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存在,给某些居民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2.调查马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马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3、调查地和调查对象的选择

调查对象是马尾区居民。所被调查的的居民中无文盲人员,文化程度在小学到研究生之间,年龄在20岁到60岁之间。因此他们都具备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

4.调查程序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因为被调查对象人数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问卷调查为主,访问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1.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问卷主要是面向马尾区居民发放的。在内容上主要分为七部分,分别是:法律知识及获得途径部分;法律理念部分;对法律功能的认识部分;对法律实施的评价部分;对法律的信任程度部分;纠纷解决途径部分;对居委会的认识和评价部分。为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被调查者的思想和观点,在设计问卷时充分考虑到被调查者的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尽量做到文字的浅显易懂,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份,因为采用了当场收回式,所以50份问卷全部收回。但是在居民卷中有1卷并未按要求答写,因此实际收回有效问卷49份。

2.访谈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内容为--1你作为行人时你会怎么做,2你的朋友或亲人向你借钱(数额较大)时你是否会要求对方写欠条,3你认为现在打官司是靠法律还是靠金钱人际关系。从调查的情况看,近60%的人认为我国现行法律体系较为完备,执法情况总的较好,法律权威正在逐步形成,“法治国家”的目标能够实现。40%的人对法律的现状表露出不满、担忧、无奈、失望,他们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一)在一些地方法律得不到全面实施。(二)轻视法律、漠视法治的现象仍然存在。(三)居民对法律赋予的权利欠缺理解,不善于依法维权。(四)执法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五)法律的普及不够深入,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效果不很理想,尤其是边远地区、农村、企业、基层单位、学校等还存在“死角”、“空白”。(六)在立法(包括法规、规章)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门利益倾向突出,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在地方立法中群众参与还不够。七.调查结果:

此次调查的结果说明,居民的法律意识比较弱,知识也比较缺乏,从数据上看,都没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也许他们觉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烦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问题,也有可能受家庭、社会等各种因素影响,让他们认为权利比法律有用,在此问题中虽然有50%的居民回答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事实上,他们的法律意识并不是很强,但是关乎到自己利益和前途,关乎到自己今后的发展,大家自然而然就会认为那是不合理也合法的,人都是自私的动物,谁不会为自己谋利益,谁不希望今后的路能够更加顺利,这也是人之常情。

八:调查结果分析

最大的问题是:居民的法律实用意识弱于法律权利意识,而造成这种局面产生的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传统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些人面对问题还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私了的观念。对于与自己洗洗相关的日常行为,有的人还有用武力解决的观念,不能理性的处理问题

九.建议:

1.通过法律进社区活动 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法律进社区工作,就是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组织载体的培育和建设。可以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士做好“法律进社区”,以及大力组织和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是个家,建设靠大家”。要努力号召和动员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热爱公益事业的在职和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员和大中专院校的法律专业教授、学生积极参与法律服务活动,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以社区为依托,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法律进社区,社区将从三类人群进行普法教育,从而提高居民的法律的意识。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权利意识

居委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省或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廉洁奉公,热心为居民服务,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群众监督,凡涉及省市区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事项,尤其是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都要依法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逐步规范区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证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居民自治组织的自治作用,保障居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3.加强法制教育,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广泛动员和组织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着重培养权利义务一致的法治观念,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法制宣传教育要与公民道德教育相结合,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纳要》,使二者互为促进,提高群众法制道德水平。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居委会、调解委员会作用,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积极疏导民事纠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事情不出村,化解不稳定因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十、结语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调查,使我了解到我国居民的法律意识还很薄弱,依法治国的方针还

需继续贯彻到底,只有不断提高我国居民乃至农民的法律意识,法治社会的好处才能得以彰显,社会主义的先进性才能更好的展现在世人的面前,社会才能和谐安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共同致力于创造中国的世纪华章。

第二篇:暑期调查报告--关于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关于毕节居民基本法制观念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讲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地区进行法律意识的现状加以分析,有针地性地搞好社区普法教育活动。

二.调查时间:2012年2月12-20号 三. 调查地点:毕节地区 四.调查对象:毕节地区

五.调查方法:通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通过上网查、到各级政府机关找各种资料作参考、走访村民等形式对当前我区的公民进行调查。

六.调查内容

一、对毕节地区法制观念的调查

1、调查毕节区人民法制观念现状

通过对毕节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法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很有限,权利意识很淡薄,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极“左”思想的影响,使居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居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给“权大于法”以相当程度的认可,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特别是封建统治者“言出法随”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存在,给某些人们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在我去人们心中的淡薄。2.调查毕节地区人们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毕节地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毕节地区人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3、调查地和调查对象的选择

调查对象是黔西县的甘棠乡三寨村、大关镇锦岗村,金沙县的桂花乡果松村、平坝乡双兴村。所被调查的的居民中无文盲人员,文化程度在小学到大学生之间,年龄在20岁到40岁之间。因此他们都具备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4.调查程序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因为被调查对象人数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问卷调查为主,访问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1.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问卷主要是面向毕节区人民发放的。在内容上主要分为七部分,分别是:法律知识及获得途径部分;法律理念部分;对法律功能的认识部分;对法律实施的评价部分;对法律的信任程度部分;纠纷解决途径部分;对村委会的认识和评价部分。为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被调查者的思想和观点,在设计问卷时充分考虑到被调查者的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尽量做到文字的浅显易懂,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份,因为采用了当场收回式,所以50份问卷全部收回。2.访谈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内容为--1你作为行人时你会怎么做,2你的朋友或亲人向你借钱(数额较大)时你是否会要求对方写欠条,3你认为现在打官司是靠法律还是靠金钱人际关系。从调查的情况看,近60%的人认为我国现行法律体系较为完备,执法情况总的较好,法律权威正在逐步形成,“法治国家”的目标能够实现。40%的人对法律的现状表露出不满、担忧、无奈、失望,他们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一)在一些地方法律得不到全面实施。(二)轻视法律、漠视法治的现象仍然存在。(三)居民对法律赋予的权利欠缺理解,不善于依法维权。(四)执法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五)法律的普及不够深入,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效果不很理想,尤其是边远地区、农村、企业、基层单位、学校等还存在“死角”、“空白”。(六)在立法(包括法规、规章)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门利益倾向突出,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在地方立法中群众参与还不够。

3、封建宗法思想障碍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由于农村村寨往往是一个或几个家族聚居,在选举、重大问题决策时更多地向宗族家族利益倾斜,使选举中少数村民的意愿不能体现,决策的科学性被忽视。有时甚至出现藐视法治、漠视公权利等现象。

4、存在阻碍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管理体制。突出表现为多头领导,政出多门。民政部门负责抓基层政权建设,党委组织部门抓基层组织建设,综治、普法主管部门又组织和指导综治治理、依法治村等,工作内容和要求交叉重叠,或者是要求不明确,看起来受到高度重视,实际由于缺少统一的抓手而流于形式。其次,一些职能部门的工作方法和制度不利于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比如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要求必须到县城办理,老百姓为此要增加车旅成本,增加了农民的负担,有的老百姓为此放弃了依法登记。第三,现行乡镇政府权责不一,乡镇政府责任过大而对很多事项没有处理权,造成事务和问题的积压,甚至久拖不决,政府诚信降低。

5、、农村村民法律意识水平低,是影响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主要因素。由于文化素质低及接受法律知识教育的程度不高,村民中要么“畏诉”,当权受损时不敢依法主张权益,要么“寻情”,以亲人特别是领导帮助为维权手段,最终导致上访量增大,甚至违法上访,还有的则“以暴制暴”,许多刑事案件由此产生。同时,由于一些执法司法单位执法人员的违法执法、粗暴执法,甚至贪赃枉法、司法腐败等,使村民对民主法治建设丧失信心。

6、上级机关的过度干预挫伤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一些乡镇党委政府无视村民自治制度,对村委的民主选举及村务管理不是指导,而是代为决定,或者轻易否定村民意愿,使村民自治制度形同虚设。另外,村民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不高,很多情况下是被动参与议事决策,其结果是“凑人头”而不发表意见或建议,最终还是村干部说了算。

七.调查结果:

此次调查的结果说明,居民的法制观念比较弱,知识也比较缺乏,从数据上看,都没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也许他们觉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烦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问题,也有可能受家庭、社会等各种因素影响,让他们认为权利比法律有用,在此问题中虽然有50%的居民回答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事实上,他们的法律意识并不是很强,但是关乎到自己利益和前途,关乎到自己今后的发展,大家自然而然就会认为那是不合理也合法的,人都是自私的动物,谁不会为自己谋利益,谁不希望今后的路能够更加顺利,这也是人之常情。八:调查结果分析

最大的问题是:居民的法律实用意识弱于法律权利意识,而造成这种局面产生的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传统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些人面对问题还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私了的观念。对于与自己洗洗相关的日常行为,有的人还有用武力解决的观念,不能理性的处理问题

九.建议:

1.通过法律进社区活动 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法律进社区工作,就是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组织载体的培育和建设。可以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士做好“法律进社区”,以及大力组织和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是个家,建设靠大家”。要努力号召和动员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热爱公益事业的在职和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员和大中专院校的法律专业教授、学生积极参与法律服务活动,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以社区为依托,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法律进社区,社区将从三类人群进行普法教育,从而提高居民的法律的意识。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权利意识

居委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省或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廉洁奉公,热心为居民服务,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群众监督,凡涉及省市区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事项,尤其是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都要依法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逐步规范区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证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居民自治组织的自治作用,保障居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3.加强法制教育,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广泛动员和组织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着重培养权利义务一致的法治观念,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法制宣传教育要与公民道德教育相结合,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纳要》,使二者互为促进,提高群众法制道德水平。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居委会、调解委员会作用,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积极疏导民事纠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事情不出村,化解不稳定因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5、转变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着力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民主意识。要改变过去那种喇叭宣传、散发资料等宣传方式为办农民法制讲座、民主法制讨论等方式,对农村群众开展面对面的法治教育,让法律和民主制度的内容真正“入眼、入耳、入脑、入心”,使他们了解法制的本质而不是了解简单的条文。为此,各级政府必须加大对基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投入,特别是现在乡镇司法所“一人所”的现状必须改变,否则此项工作将无法完成。同时,在教育内容上更要注重强化村民当家作主的意识。

十、结语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调查,使我了解到我国居民的法律意识还很薄弱,依法治国的方针还需继续贯彻到底,只有不断提高我国居民乃至农民的法律意识,法治社会的好处才能得以彰显,社会主义的先进性才能更好的展现在世人的面前,社会才能和谐安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共同致力于创造中国的世纪华章。

第三篇:暑期调查报告--关于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关于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讲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对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加以分析,将有助于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出发,有针地性地搞好社区普法教育活动。

二.调查对象:##市####社区居民

三.调查方法:通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共100份,收回有效问卷100份。

四.调查结果:

此次调查的结果说明,居民的法律意识比较弱,知识也比较缺乏,从数据上看,都没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也许他们觉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烦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问题,也有可能受家庭、社会等各种因素影响,让他们认为权利比法律有用,在此问题中虽然有50%的居民回答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事实上,他们的法律意识并不是很强,但是关乎到自己利益和前途,关乎到自己今后的发展,大家自然而然就会认为那是不合理也合法的,人都是自私的动物,谁不会为自己谋利益,谁不希望今后的路能够更加顺利,这也是人之常情。

五:调查结果分析

最大的问题是:居民的法律实用意识弱于法律权利意识,而造成这种局面产生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传统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些人面对问题还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私了的观念。对于与自己洗洗相关的日常行为,有的人还有这武力解决的观念,不能理性的处理问题

六.建议:通过法律进社区活动 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1社区在居民普法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作为社区应该发挥社区的优势,做好对居民的普法教育。社区对于居住在城市的居民非常重要,因为随着社会职能的不断改变,居民的生活重心逐渐以社区为中心,所以,法律进社区显得极其重要。

2只有法律进社区,才能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

法律进社区工作,就是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组织载体的培育和建设。可以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士做好“法律进社区”,以及大力组织和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是个家,建设靠大家”。要努力号召和动员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热爱公益事业的在职和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员和大中专院校的法律专业教授、学生积极参与法律服务活动,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以社区为依托,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法律进社区,社区将从三类人群进行普法教育,从而提高居民的法律的意识。

(一)法律进社区 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刻不容缓

社区要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为全民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常抓不懈;适当地组织青少年在寒暑假,开辟形式多样的第二课堂。利用多种载体营造法制氛围,通过组织法律学习兴趣小组、组织民警讲法制课、开展模拟法庭等活动进行法制教育,既可巩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成果,又可以培养青少年的学法积极性。充分利用社区共建单位,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形成合力,共同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创新载体,开展“小手拉大手,普法一起走”系列活动。(二)法律进社区调动中年人参与普法的积极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内居民的成份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量下岗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涌入社区,中年人又是每个家庭中的中坚力量。他们的言行直接影响着老人和孩子,虽然广大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各种宣传的影响下有所增强,但法律知识仍显薄弱,我们必须充分利用条幅、板报、及宣传海报和法律宣传单等进行宣传,并将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各种新型犯罪手段张帖在明显处,让正常的上班族都能看到普法势在必行,同时也可提醒家中的老人和孩子远离诱惑,远离危险。真正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参与到普法中来。

(三)法律进社区,退休的老年人更是不可或缺的资源。

法律进社区,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具有重要的作用。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大量离、退休人员又归入社区管理,使社区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和巨大的压力。同时,他们又是

我们普法工作的重要资源,因为社区内存在着各种矛盾和纠纷,事关社区稳定的大局。我社区成立了老年法制宣讲团,将法律进社区与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来。人民调解工作是关系到每个社区、乃至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因此,社区法律服务要把这项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社区法律志愿者宣讲团就要在加强社区调解委员会建设、以及协助调解社区内的疑难重大矛盾纠纷等方面当好顾问和助手。此外,法律服务还要积极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违法青少年、“法轮功”顽固人员的帮教工作

七.结语:

通过这次实践,我觉得我学到了很多,从而对提高自身法律意识起到了帮助,希望这次的问卷调查形式能帮助到居民了解法律,从而去学习法律。

第四篇:关于社区居民法制观念 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关于宣威市居民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专业: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班级:地工1102班 姓名:展基 学号:2011003015 一.调查背景及意义:

了解并提升公民法律意识的意义在于:只有当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达到一定程度,具备了相应的法律素质,才能够形成整个社会的法治思维。公民认同法律权威,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必不可少的前提要件。二.调查地点、时间、方式和对象:

调查地点:宣威市市政府对面 调查时间:2012年2月13日

调查方式:在指定地点设定答卷点,行人观看完展板后可自愿到答卷点答卷,问卷共有50份。

调查对象:宣威市市民 三.调查结果及分析

通过对宣威市市民法律意识状况调查结果的研究,发现该市市民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的提升, 但是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就所调研的结果具体总结分析一下。

1.市民法律意识明显提升。随着政府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市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迅速觉醒。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人群中,有一类市民是比较精通法律,善于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的,这类市民占被调查对象的 15.6%的;一类市民则具备了最基本的法律意识,有一定的法律常识,这类市民占被调查对象的67.3%;只有17.1%的市民则还处于法盲状态。说明绝大多数市民的法律素质已达到中等水平,法盲的比例正在日趋减少。

民的权利意识有所觉醒:一是市民对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认知度有所提高,39.4% 的市民已经意识到法律的首要作用是保护公民权利,12.6%的公民认为法律的作用是规定公民的义务。二是近七成的市民以维权作为学习法律知识最主要的目的。三是市民对公民权利的认知和与自己利益相关的具体法律法规的认知情况相对较好。如懂得在购物时索要发票加班时索要加班报酬等等。令人欣慰的是72.6%的市民对新出台的相关法律已经有所掌握和了解,也反映了市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提高。对一些基本法制观念市民能作出正确判断。市民不赞同“人情大于国法 ”、“权力大于国法 ”。例如, 2007年底,宣威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52件。行政复议案件, 其实反映出市民勇于质疑政府违法行为, 勇于依法维权以及对法律权威的认可。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市民倾向于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69.5%的市民在购物受骗时会选择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79%的市民在受到商场保安人员无理搜查随身携带的物品时,会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可以看出,多数市民已经具备了运用法律途径解决生活中常见问题的意识。比如,宣威市老十字街街边居民房被拆迁后,居民未能领到满意的补贴款,群众曾集体进京上访,而问题最终圆满的解决是通过法律途径,这些拆迁户通过申请仲裁的方式最终解决了纠纷,他们依据仲裁裁决书领到了住房补偿款。

2.市民的法律基础知识相对薄弱。此次调查显示,虽然市民的法律素质总体较好,但是呈现“意识先行,基础薄弱”的势态。由此可见,法律基础知识是市民法律素质中的薄弱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市民法律素质的提高。

比如市民对宪法的理解还存在误区,对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知之甚少,甚至对于其中最基本的人权都不太了解。仅35.8%的人知道平等权是其基本宪法权利,仅44.8%的人知道人身自由权利是宪法权利,人权意识淡薄程度让人无法忽视。对于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认识也很模糊,比如仅29%的人认识到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其他涉及到我国法律制度、法律监督机制等基础法律知识的认识上,大部分人并不清楚。懂法成为市民法律遵守和运用的拦路虎,法律认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响到法律遵守。

调查同时反映出来,虽然市民表现出强烈的维权意识,但只有少数市民有过运用法律 的经历,绝大多数市民不是没有遇到需要法律解决的问题,而是感到“费时费力、成本太高, 不划算”。

3.不同群体法律素质表现出一定的差异。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大学生, 其法律素质较高;社区居民则次之;其次是青少年、农民、流动人口,其法律素质相对较低,其中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堪忧。总体来讲, 学历越高法律素质水平也相对较高。这种趋势在法律认知方面体现的最为明显,特别是权利义务对等的意识明显较强。四.相关意见:

要解决当前普法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我们应着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大力开展法律基础知识教育,加强重点对象普法。比如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尤其 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利用企业职校、培训讲座等形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企业管理知识, 提高其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纳税和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的水平和能力。青少年学法应与德育工作相结合, 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培育公民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意识, 促进市场经济依法规范运行。针对企业员工, 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 的法律法规。针对广大市民,广泛传 与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承包和流转以及国企改制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与新农村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从 2008年5月起,市政府法制办就着手对宣威市现行的涉及35个部门的203件规章进行清理。同时,在媒体上公布了宣威市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132件规章目录。使法律法规更加有效地规范和制约现代社会生活的运转。

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合理安排立法项目,特别要突出振兴宣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宣威的内容。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单位要立足全局,努力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要改变立法工作方法,完善政府立法的听证、专家论证、公众参与、新闻发布会等制度, 使政府立法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

3.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意挖掘和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促进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共享。要充分利用普法网、局域网络等先进科技手段,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比如在宣威法制机构网页上开辟复议与应诉专栏,将复议申请书格式、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及时更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复议提供便利。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法制专题节目、法制类公益广告、直播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将其作为向公众传播法律知识、理念的大众化和常规化的普法方法,这是最有效、经济的宣传方式,也是现代社会高度信息化发展趋势 的必然要求,是普法模式转变的重要方面。

第五篇:暑期调查报告--关于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2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也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是巩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和保障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是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实施农业宏观调控的必然选择。因此,在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如何进一步加强城镇居民的法制观念,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直是各级各部门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充分了解我区城镇居民法制观念的相关情况,我们组走进社区,做了一次内容包括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道路交通规则的遵守、劳动者自身权益的维护、公共安全意识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的调查。

关于泰南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问卷主要是面向泰南社区居民发放的。在内容上主要分为五部分,分别是:法律基本常识及获得途径部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对道路交通安全法部分;对劳动者保护法部分;对公共安全法部分.为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被调查者的思想和观点,在设计问卷时充分考虑到被调查者的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尽量做到文字的浅显易懂,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0份,因为采用了当场收回式,所以100份问卷全部收回。

一.调查目的: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讲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对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加以分析,将有助于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出发,有针地性地搞好社区普法教育活动。

二.调查时间:2012年11月20号至12月10号 三. 调查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泰南社区 四.调查对象:沈阳市皇姑区泰南社区居民

五.调查方法:通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共100份,收回有效问卷100份。问卷结果用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六.调查内容

一、对泰南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

1、调查泰南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 通过对泰南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我们发现法律的作用很有限,人们权利意识很淡薄,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对与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都不太重视,例如一些违反交通规则、破坏公共财务、劳动权益没有得到维护的事例经常出现。这充分说明居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居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给“权大于法”以相当程度的认可,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2.调查泰南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泰南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3、调查地和调查对象的选择

调查对象是泰南社区居民。所被调查的的居民中无文盲人员,文化程度在小学到研究生之间,年龄在15岁到60岁之间。因此他们都具备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4.调查程序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因为被调查对象人数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问卷调查为主,访问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1、本次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性别:女性54人(54%),男性56人(56%);年龄段:18周岁以下9人、18-35岁 42人、35-55岁 30人、55周岁以上 19人。文化程度:初中及初中以下19人、高中29人、本专科34人、硕士及以上学历18人。职业:学生23人、公司职员35人、公务员15人、自由职业者10人、离退休人员17人

2、法律常识调查

(1)在对通过哪种途径了解有关法律政策方面知识的问题上,各职业人员选择情况如下表

市民的法律意识逐年提升,媒体的力量功不可没。调查发现,新闻媒体成为居民了解法律的主要途径。依上图所示,生活中,85%的被调查者称了解法律常识是通过电视节目;41%的被调查者称是通过报纸、杂志的报道。值得注意的是,新型的网络媒体已经越来越重要,有52%的被调查者称,自己了解法律相关知识主要是通过互联网。

(2)在对居民所熟悉的法律法规问题上和在对通过哪种途径解决有关法律疑问问题上,各职业人员选择情况如下表

如上图所示,泰南社区居民对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几部法律是比较熟悉的,在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也能做到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居民在关系到国家基本大法比如说宪法,和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税法了解较少,熟悉税法的人数只占到22%。同样对于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认识也很模糊, 比

如仅仅 32%的人认识到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其他涉及到我国法律制 度、法律监督机制等基础法律知识的认识上, 大部分人并不清楚。不懂法成为 调查同时反映出来, 虽然市民表现出强烈的维权意识, 但只有少数市民 有过运用法律的经历, 绝大多数市民不是没有遇到需要法律解决的问题, 而

是感到“费时费力、成本太高, 不值得”市民法律遵守和运用的拦路虎。法律认知不足很大程度地影响到法律遵守。

3、各个法律法规具体调查

在这一部分调查中,我们设置了11个单选题和1个多选题,内容包括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道路交通规则的遵守、劳动者自身权益的维护、公共安全意识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1)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劳动安全这两方面我们设置了6个问题,主要调查了当居民消费者权益和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居民是怎么处理的,各职业人员选择如下表

根据图表我们可以看出,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大部分居民都会想到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他们并没有有效地利用法律这一有效地途径来解决问题。例如找商场理论的人数占到54%,找单位协商的人数占到了51%。

(2)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这一方面的内容,我们设置了3个问题,主要调查了泰南社区现在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现象和居民是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问题,调查情况如下表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出,泰南社区仍然存在着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现象,例如闯红灯现象占到85%,乱停车现象占到76%,超速行驶占到68%,超载行为占到了59%。居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法律意识较高,但“有人过我就过”的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仍旧存在,且比例达到了30%。

2.访谈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除了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我们还访谈了一部分居民。从调查的情况看,近60%的人认为我国现行法律体系较为完备,执法情况总的较好,法律权威正在逐步形成,“法治国家”的目标能够实现。40%的人对法律的现状表露出不满、担忧、无奈、失望,他们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一)在一些地方法律得不到全面实施。(二)轻视法律、漠视法治的现象仍然存在。(三)居民对法律赋予的权利欠缺理解,不善于依法维权。(四)执法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五)法律的普及不够深入,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效果不很理想,尤其是边远地区、农村、企业、基层单位、学校等还存在“死角”、“空白”。(六)在立法(包括法规、规章)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门利益倾向突出,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在地方立法中群众参与还不够。

七.调查结果:

1、总体情况

市民法律意识明显提升。随着政府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

对以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 市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迅速觉醒;市民的权利意识有所觉醒: 一是市民对保护公民权利的法律认知度有 所提高,二是近六成的市民以维权

作为学习法律知识最主要的目的。三是市民对公民权利的认知和与自己利益 相关的具体法律法规的认知情况相对较好。如懂得在购物时索要发票;加班 时索要加班报酬等等。当权益受到侵害时, 市民倾向于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70.8%的市 民在购物受骗时会选择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78%的市民在受到商场保安 人员无理搜查随身携带的物品时, 会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可 以看出, 多数市民已经具备了运用法律途径解决生活中常见问题的意识。

2、因素分析

不同群体法律素质表现出一定的差异。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 人员、大学生, 其法律素质较高;社区居民则次之;第三层次是青少年、农民、流动人口, 其法律素质相对较低, 其中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堪忧。总体来讲, 学历越高法律素质水平也相对较高。这种趋势在法律认知方面体现的最为明 显, 特别是权利义务对等的意识明显较强 八:调查结果分析

虽然近年来居民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社区中任然存在不少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居民的法律实用意识弱于法律权利意识,而造成这种局面产生的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传统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些人面对问题还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私了的观念。对于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日常行为,有的人还有用武力解决的观念,不能理性的处理问题 九.建议:

1.通过法律进社区活动 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法律进社区工作,就是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组织载体的培育和建设。可以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士做好“法律进社区”,以及大力组织和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是个家,建设靠大家”。要努力号召和动员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热爱公益事业的在职和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员和大中专院校的法律专业教授、学生积极参与法律服务活动,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以社区为依托,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法律进社区,社区将从三类人群进行普法教育,从而提高居民的法律的意识。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权利意识

居委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省或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廉洁奉公,热心为居民服务,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群众监督,凡涉及省市区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事项,尤其是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都要依法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逐步规范区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证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居民自治组织的自治作用,保障居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3.加强法制教育,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广泛动员和组织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着重培养权利义务一致的法治观念,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法制宣传教育要与公民道德教育相结合,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纳要》,使二者互为促进,提高群众法制道德水平。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居委会、调解委员会作用,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积极疏导民事纠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事情不出村,化解不稳定因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十、结语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调查,使我了解到我国居民的法律意识还很薄弱,依法治国的方针还需继续贯彻到底,只有不断提高我国居民乃至农民的法律意识,法治社会的好处才能得以彰显,社会主义的先进性才能更好的展现在世人的面前,社会才能和谐安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共同致力于创造中国的世纪华章。

暑期调查报告--关于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