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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编辑:醉人清风 识别码:17-782121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03 23:45: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的全院药品监督、检查、指导、咨询和管理机构。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并做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3.研究解决我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4.督促检查全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药政法规的落实情况。

5.监督和指导药剂科开展工作,评价药剂科服务临床医疗工作的质量。

6.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常设机构在药剂科,负责执行委员会议定事项,承办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二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指导医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2、业务副院长任主任委员,药剂科和医教科主任任副主任委员。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成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①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②确定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③建立新药遴选制度,建立新药引进评审专家库,按照制度审核本院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等事宜。

④定期调查分析医院药品使用情况,指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组织相关专家评价药品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⑤督查医院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与完善管理意见。

⑥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制定本院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督导实施、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药。

第三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是由院长、业务院长、药剂科主任和相关科室主任组成:药事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院长任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医院感染和医疗行管人员任

委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办公室设在药剂科,负责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主任委员为会议召集人员,必要时副主任委员受主任委员委托可以召集会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专题讨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每次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由主任委员签发后组织实施。

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要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本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要按照有关药物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应性进行审核。

5.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监督和督促医院药品供应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管理规范》等制定本院《药品处方集》、《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采购药品。

6.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制订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药品管理法》的执行情况,对违犯事件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7.负责向全院医务人员宣传药政法规,药品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8.负责指导和监督临床合理用药,推广应用临床治疗指南,确保用药安全有效。负责审核医疗科室购人新药的申请及用药计划。

9.负责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疗效与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10.负责定期检查全院药品,重点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等管理和使用情况。

11.负责支持临床药学的研究工作及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指导和协助医院制剂的开发和应用。

12.负责及时处理解决医院医疗用药中的重大问题和医疗事故。

1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应有完整的记录和档案。

第四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职责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二、药事管理暨药物治

四、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三、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四、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组织对新药的评审论证工作。

(四)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对我院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五)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与干预。点评结果及时通报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六)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我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反馈通报和解决问题。

(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科室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向药学部门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八)结合临床和药物治疗,开展临床药学和药学研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订相应管理制度,加强领导与管理。

(九)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经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十)制订药品采购制度和工作流程,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购入药品;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入库检查、验收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药品。

(十一)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与质量检查。药品库的仓储条件和管理应符合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

药饮片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定位存放。

(十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使用、定期进行培训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十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安全用药。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十四)建立健全医院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管理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医院药品的采购、贮存、调剂、和临床使用等全过程实施严格的管理与监督;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十五)门急诊药品调剂室实行大窗口发药。住院药品调剂室中心药站对注射剂按日剂量配发,摆药室对口服制剂药品实行单剂量调剂配发。

(十六)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对我院药事工作定期做阶段性分析、总结,讨论研究药事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十七)定期组织学习及学术讲座。

第五篇: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作用,保证医院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2名,由主管院长和药剂科主任担任,药剂科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名,秘书1名,由药剂科主任担任。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管理小组”、“处方点评管理小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六个工作小组。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与医院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药剂科具体负责药事管理和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临床要是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医务处负责组织对衣物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的培训、医院药事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干预。

二、职责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3、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院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4、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5、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院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

6、监督、指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7、提出与药事管理有关的奖惩事项的建议。

(二)各工作组职责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小组: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相关法规和知识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定期组织开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请康的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贯彻执行药事管理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订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推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

改进措施: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的教育培训,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的公众宣传教育工作。

3、药品布朗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管理小组: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工作,对全院用药中发生的不良反应与药害等事件,进行监测、登记,按规定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上报指导和培训工作,及时向全院临床科室提供药品部良反应信息。

4、处方点评管理小组,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工作,主要职责是规范临床药物应用,提高药物治疗效果。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5、药品质量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实施药品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保证质量管理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行使质量管理职权。协助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全院范围内使用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6、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医院成立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小组,人员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兼任。负责建立健全基本药物的引进、使用、评鉴及监管等各项制度,组织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及监管,基本药物的供应、处方点评等相关资料的整理收集。

三、议事规程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并主持会议,总结和检查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是,可由副主任委员临时主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工作。下设的工作组定期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项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报告: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并进行会议。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共同讨论决定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等相关工作。会议决议一般须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2/3及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

药剂科是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常设机关,负责落实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决议。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闭会期间,药剂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期药事管理职能,作出临时性决定。在此期间遇到不能自行处理的事项,应及时请示主任委员。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通报。同时负责整理、保存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文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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