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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学期工作总结
编辑:寂夜思潮 识别码:17-288300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2 11:28: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律援助中心学期工作总结

这学期开学之始,在法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组织下,我们各个社团一同面向08级新生进行了社团纳新活动,在纳新会上,我向08学弟、学妹介绍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时间以及从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当天本社团共纳会员八十多人!

2009年10月26日,在校社团联合会组织的校游园会中,共那外院会员35人。并在当天举办的校社团风采大赛的决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08级刘雪同学以一曲《my heart will go on》博得了全场观众的热烈掌声,最终法律援助中心获得“辽宁师范大学社团风采大赛优秀奖”。

2009年11月15日法学院06级,07级32名同学在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社团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社团的组织下,来到了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社区。本次法学院同学进社区主要是为了协助马栏街道进行国家第二次经济普查,并且与社区长期建立联系,为社区提供法律援助,给群众带去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本次活动在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同时,也给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社会实践机会,充实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也使同学们能够将所学的专业知识更好的应用于实践。

在马栏街道办事处我们荣幸的得到了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并在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街道办事处武装部吕部长的主持下召开了社区人员见面会。同学们3人一组被分到马栏街道所辖的10个社区工作,在各自社区负责人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各自的社区,开始我们的社区援助工作。同学们都兴致勃勃,信心百倍!并且在工作中,同学们时刻以服务为中心、以援助为宗旨,为社区和人民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校广播台、校报以及《师大学生》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报道。

2009年11月17日,法律援助中心在文科楼501教室举行了“法律援助中心08级会员见面会”,在会上宣读了《法律援助中心章程》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承诺,并对前段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法律援助中心的会员们均表示在以后的活动中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2009年12月4日,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师生组织了以“弘扬法制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活动地点位于沙河口区马栏广场。本次活动由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委主办,法学院社团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学会策划协办。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鲍艳春老师、团委书记耿树丰老师、徐大泰、韩秀义、姚玉杰、四位具有资深实务经验的老师以及法学院研究生和06级本科生一同参加了该活动。本次活动也受到了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街道的顶力支持和帮助。

活动下午一点准时开始,同学们以大学生法律服务志愿者的身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合同法》等不同主题散发法制宣传传单,向路人讲解新颁布的法律。徐大太老师和韩秀义老师负责对咨询者的疑难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广大群众们响应积极,活动效果也是十分明显,前来咨询的群众都带着满意的答复而归。

活动当天,正值大连天气骤然降温,天气寒冷,寒风凛冽,但是,参加活动的老师和同学们仍然热情洋溢的为前来咨询的人民朋友解答法律问题和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老师和同学们丝毫没有因为天气的原因而降低活动的激情。同时,群众们也非常珍惜这次机会,络绎不绝的来到咨询台对生活中的问题进行法律咨询。整个场面透露出一种法律的温馨和法律疑难得到解决后的轻松。

在今天全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中,我们法学院的师生通过本次实践性的服务和宣传,一方面让更多的人重视法,了解法,遵守法;另一方面提高大众的维权意识,并且为群众解决法律疑难问题,给他们提供了具体的帮助。本次活动取得了理想的效果,突出了辽宁师范大学法法学院 “厚德济世,博学明法”的院训和 “探讨理论、立足实践、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也体现出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优秀学品,关注社会,关注民生的社会责任感。

2009年12月5日,我带领法学院07级4名同学到辽师附属第二中学,为初一的学生讲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我们同学的精心准备和认真讲授中,初一的同学们收获颇丰。附二中的老师也给予了一致的好评和莫大的感谢。

时光匆匆,这个学期已经接近尾声,在法学院团委和法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本社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并且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在这里感谢老师的支持、指导,感谢全体社团成员的帮助,没有你们,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成绩。我将会带领本社团的全体成员继续努力,再创佳绩!

第二篇:法律援助中心学期工作总结

这学期开学之始,在法学院社团联合会的组织下,我们各个社团一同面向08级新生进行了社团纳新活动,在纳新会上,我向08学弟、学妹介绍了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时间以及从成立以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当天本社团共纳会员八十多人!

在马栏街道办事处我们荣幸的得到了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并在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街道办事处武装部吕部长的主持下召开了社区人员见面会。同学们3人一组被分到马栏街道所辖的10个社区工作,在各自社区负责人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了各自的社区,开始我们的社区援助工作。同学们都兴致勃勃,信心百倍!并且在工作中,同学们时刻以服务为中心、以援助为宗旨,为社区和人民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校广播台、校报以及《师大学生》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报道。

2009年11月17日,法律援助中心在文科楼501教室举行了“法律援助中心08级会员见面会”,在会上宣读了《法律援助中心章程》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承诺,并对前段活动情况进行了总结。法律援助中心的会员们均表示在以后的活动中积极参与,热情服务社会,服务人民。

2009年12月4日,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师生组织了以“弘扬法制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活动地点位于沙河口区马栏广场。本次活动由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委主办,法学院社团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学会策划协办。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鲍艳春老师、团委书记耿树丰老师、徐大泰、韩秀义、姚玉杰、四位具有资深实务经验的老师以及法学院研究生和06级本科生一同参加了该活动。本次活动也受到了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街道的顶力支持和帮助。

活动下午一点准时开始,同学们以大学生法律服务志愿者的身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合同法》等不同主题散发法制宣传传单,向路人讲解新颁布的法律。徐大太老师和韩秀义老师负责对咨询者的疑难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广大群众们响应积极,活动效果也是十分明显,前来咨询的群众都带着满意的答复而归。

活动当天,正值大连天气骤然降温,天气寒冷,寒风凛冽,但是,参加活动的老师和同学们仍然热情洋溢的为前来咨询的人民朋友解答法律问题和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老师和同学们丝毫没有因为天气的原因而降低活动的激情。同时,群众们也非常珍惜这次机会,络绎不绝的来到咨询台对生活中的问题进行法律咨询。整个场面透露出一种法律的温馨和法律疑难得到解决后的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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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全国第八个法制宣传日中,我们法学院的师生通过本次实践性的服务和宣传,一方面让更多的人重视法,了解法,遵守法;另一方面提高大众的维权意识,并且为群众解决法律疑难问题,给他们提供了具体的帮助。本次活动取得了理想的效果,突出了辽宁师范大学法法学院 “厚德济世,博学明法”的院训和 “探讨理论、立足实践、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宗旨,也体现出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优秀学品,关注社会,关注民生的社会责任感。

2009年12月5日,我带领法学院07级4名同学到辽师附属第二中学,为初一的学生讲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我们同学的精心准备和认真讲授中,初一的同学们收获颇丰。附二中的老师也给予了一致的好评和莫大的感谢。

时光匆匆,这个学期已经接近尾声,在法学院团委和法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指导下,本社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并且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在这里感谢老师的支持、指导,感谢全体社团成员的帮助,没有你们,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成绩。我将会带领本社团的全体成员继续努力,再创佳绩!

第三篇:法律援助中心评级材料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团联合会

社 团 评 级 汇 报

社团名称:xxx中心

汇报人:xxx 汇报时间:xxxx 秋去冬来,本学期各项工作即将进入尾声。回望过去,xxx在这半年里有不少收获,当然也存在不少的问题。本学期工作中,xxx中心每个成员团结一致,恪守职责,力求尽善尽美地完成社团工作。现将xxx中心开学至今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团介绍:

xxx中心,简称xx。自2005年成立以来,秉承“以我所学,服务大家,为构建和谐校园、法治社会而竭尽全力”的宗旨,充分运用我校的法学资源和优势,积极开展xxx、法制宣传等各项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xx帮扶。在几届人的努力下,法援规章制度从无到有,成员规模从小到大,举办活动从少到多,规模不断壮大。

xxx中心现共有45人,社团干部9人。社团干部中,社长1人,负责社团的综合管理;副社长2人,负责协助社长工作,协调各部门分工合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一人,负责社团日常文件编辑整理和外联工作;学习部主任副主任各一人,负责与社团活动有关的专业性材料的收集整理;策划部主任副主任各一人,负责活动策划和活动宣传材料的设计制作。

二、前期工作:

本学期社团工作重在创新,工作重点为三项:一是xx知识竞赛,二是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三是网络媒体的应用。

1、xx知识竞赛

由于本届社团干部均为上届社团核心成员,因此对于社团各项活动与组织运行都有较深的了解。为了进一步发展社团,探索社团发展的新思路与新方式,经过开学初期的整合与考量,决定举办xx知识竞赛。通过举办这次活动,我们发现了许多问题,积累了许多经验。2、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在当天结合当年主题,进行法制宣传活动,提供xx咨询,是xxx中心的传统活动。今年在法学教研室的带领下,我们与xx人民法院共同在校外举办了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网络媒体的应用

网络资源能够在视听方面给受众全新的体验。它将无序化的新闻进行有序的整合,并且大大压缩了信息的厚度,让人们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有效信息,并让信息在短时间内获得更快的传播。根据社团工作内容,我们逐渐开始使用网络媒体,搜集发布与xx法制有关的最新信息。

三、发现的问题及应对

1、成员之间缺乏交流,许多想法不能及时交流出来供大家参考。应对:在完善社团例会制度的同时,建立并完善干部例会制度。

2、在一起商量活动方案时往往会陷入争论中而久久不能确定最终方案,耽误了大量时间。

应对:吸纳一部分大一干事进行决策,充分了解作为参与活动第一线的大一干事的想法。

3、角色转换不彻底,活动中往往会忽视大一干事的作用,认为自己可以完成的事情就没有必要交给大一的干事做,结果导致工作量不能合理分派。

应对:重视角色转变,不要怕干事做不好,干事的工作成果要先检查一遍,不妥的地方可以教。

4、社团干部内部存在畏难情绪,往往在活动策划阶段就设想种种困难。这虽然能够有效避免活动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但是也极大限制了我们的创新性。

应对:有困难就要有应对,怕出现什么问题就在策划时作出应对方案。

5、缺乏有效调动干部干事工作积极性的手段。

应对:精简活动与例会,让办的每一个活动,开的每一次例会都真正有意义,不白白占用大家时间。

四、工作展望:

1、进一步增进社团内成员的交流与沟通

在工作初期,社团成员间一起协作稍显生疏,通过这一学期的进一步合作,成员之间有了很好的沟通,同时工作效率和质量也得到很大提高。为了进一步增进社团成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也为了下一学期更好的工作,我们准备择期进行社团内部联谊。

2、进一步对干事进行培训 本学期初,虽然开展了一系列培训,社团成员掌握了基本的工作技能,但从实际效果开看,一些具体的工作技能并没有完全掌握。如各种申请材料。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过程中继续加强培训。

3、大力推广和完善网络平台

网络平台作为xxx中心新创的宣传方式,具有极大的宣传潜力。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网络平台的内容,增加、发掘它的特殊功能,充分发挥它的宣传能力。

4、转变工作重心

吸取以前的经验与教训,结合社团实际,今后我们将转变工作重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维持社团日常活动与积极配合法学教研室的教育教学活动上。

5、由于专业特殊性,我们将依靠教研室资源,努力办好品牌活动,将社团的品牌活动精品化。

把品牌活动如3.15法制宣传和12.4法制宣传,模拟法庭技能大赛等办好。同时以xxx实践教育基地为依托,将xxx咨询工作日常化,常态化,为法学教学积累一定的实践案例。xxx中心的传统活动主要有以下几项:3.15法制宣传、12.4法制宣传活动,知识竞赛,辩论赛,xx讲堂,师生交流会。我们将继续办好这些活动并力求突破。

第四篇:福建法律援助中心

福建法律援助中心

机构名称

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 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 台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 仓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马尾区法律援助中心 连江县法律援助中心 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 福清市法律援助中心 闽清县法律援助中心 闽侯县法律援助中心 罗源县法律援助中心平潭县法律援助中心 永泰县法律援助中心 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 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 湖里区法律援助中心 海沧区法律援助中心 集美区法律援助中心 同安区法律援助中心 翔安区法律援助中心 宁德市法律援助中心 蕉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福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福鼎市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

福州市817北路190号闽星楼五层

福州市广达路51号 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 福州市广达路349号 鼓楼区司法局 仓山区麦园路52号 马尾区君竹路36号政法大楼 连江县司法局 长乐市司法局

福清市元洪新村司法大楼 闽清县司法局 闽侯县司法局

罗源县凤山镇司前街B楼司法局

平潭县司法局

永泰县县府路县府机关13号 厦门市金山西路1号 思明区司法局 湖里区湖里大道24号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501号 集美区杏林街道纺织路20号 同安区司法局 翔安区司法局 宁德市蕉城北路39号 宁德市景福城写字楼3层

邮编 350001 350005 350011 350009 350001 350007 350015 350500 350200 350300 350800 350100 350600 350400 350700 361000 361001 361006 361026 361022 361100 361002 352100 352100

电话 0591-87530943 0591-83360001 0591-83640148 0591-83265442 0591-87514966 0591-83471148 0591-83681438 0591-26133185 0591-28202856 0591-85269729 0591-22356201 0591-22982134 0591-26872125 0591-24330982 0591-24855760 0592-5289310 0592-5811148 0592-5604663 0592-6583389 0592-6665243 0592-7033148 0592-7889148

工作时间

0593-2870006、0593-2826945 0593-2812989 0593-6333583 0593-7850148

福安市莲池广场1号楼404室 355000 福鼎市人民政府大院内

355200 古田县法律援助中心 屏南县法律援助中心 霞浦县法律援助中心 寿宁县法律援助中心 周宁县法律援助中心 柘荣县法律援助中心 莆田市法律援助中心 城厢区法律援助中心 荔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涵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秀屿区法律援助中心 仙游县法律援助中心 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丰泽区法律援助中心 洛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泉港区法律援助中心 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 石狮市法律援助中心 南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惠安县法律援助中心 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 永春县法律援助中心 德化县法律援助中心 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芗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龙文区法律援助中心 长泰县律援助中心 漳浦县法律援助中心 华安县法律援助中心 东山县法律援助中心 古田县解放路143号2层 屏南县供销社二楼 霞浦县东街184号司法局 寿宁县人民政府大院 周宁县旧政府大院一楼 柳城东路96号

莆田市城厢区学园路市司法局内

352200 352300 355100 355500 355600 355300 351100

0593-3890148 0593-3322013 0593-8890148 0593-5522086 0593-5631646 0593-8381208 0594-2650563 0594-2670148

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一层 351100 荔城区司法局

莆田市涵江区司法局院内

351100 351111

0594-229284

4(转法援中心)0594-6965323 0594-5857015 0594-6820821

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507 351146 仙游县政法大院县司法局三楼 351200 泉州市区新华南路18号 鲤城区打锡街77号 丰泽区司法局二楼 洛江区政府后楼三楼 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晋江市司法局二楼 石狮市司法局二楼 南安市司法局二楼 惠安县政府大院

安溪县凤城镇凤声路80号 永春县司法局二楼 德化县兴南街150号 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司法大楼

芗城区南昌路96号 龙文区司法局

长泰县解放路82号政府大院

362000 362000 362000 362011 362000 362200 362700 362300 362100 362400 362600 362500 363000 363000 363000 363900

0595-22377361 0595-22160148 0595-22186620 0595-22630148 0595-87971026 0595-85665236 0595-88756133 0595-86388880 0595-87391149 0595-23260148 0595-23877770 0595-23555726 0596-2962319 0596-2050148 0596-2128148 0596-8320148 0596-6315148 0596-7361148 0596-5837148

漳浦县绥安镇环城东路197号 363200 华安区司法局 东山县司法局

363800 363400 云霄县法律援助中心平和县法律援助中心 诏安县法律援助中心 南靖县法律援助中心 龙海市法律援助中心 龙岩市法律援助中心 新罗区法律援助中心 永定县法律援助中心 上杭县法律援助中心 武平县法律援助中心 长汀县法律援助中心 漳平县法律援助中心 连城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明市法律援助中心 云陵镇兴汀路33号5层平和县司法局 诏安县司法局 南靖县山城镇新华路 龙海市石码镇紫云路22号 新罗区解放南路律师楼 新罗区西安南路公证律师楼 永定县司法局 上杭县被环中段司法局 武平县平川镇政府路94号 汀州镇环城中路21号 漳平市八一路41号 连城县中山路48号

363300 363700 363500 363600 363100 364000 364000 364100 364200 364300 366300 364400 366200

0596-8524193 0596-5233414 0596-3340148 0596-12348 0596-6551273

0597-2310586、0597-2529004 0597-2235148 0597-5827990 0597-3880148 0597-4834853 0597-6820148 0597-7530148 0597-8926078

三明市东新五路59号司法大楼

365000 2层

三元区复康路51号B1幢202室

梅列区政府大院后1层 永安市新安路2号司法大楼3楼

365001 365000 366000

0598-8290148、0598-8226242 0598-8335704 0598-8236148 0598-3800148

三元区法律援助中心 梅列区法律援助中心 永安市法律援助中心

大田县法律援助中心 尤溪县法律援助中心 明溪县法律援助中心 大田县南山路253号司法大楼3

365001 层

尤溪县政府大院东侧 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9号司法大楼

365100 365200

0598-7231989 0598-6330148 0598-2863915

清流县法律援助中心 宁化县法律援助中心 沙县法律援助中心 将乐县法律援助中心 建宁县法律援助中心 泰宁县法律援助中心 南平市法律援助中心 延平区法律援助中心 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19幢司法

365300 局

宁化县南大街174号司法大楼 365400 沙县民心商厦2楼 将乐县七星路68号 建宁县濉城镇青山商场一楼 泰宁县司法局 南平市马坑路218号 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区政府

365500 353300 354500 354400 353000 353000

0598-5323174 0598-6838148 0598-5842144 0598-2332580 0598-3980148 0598-7830414 0599-8617836 0599-8850148

大楼二楼

建瓯市法律援助中心 顺昌县法律援助中心 浦城县法律援助中心 松溪县法律援助中心 政和县法律援助中心 邵武市法律援助中心 光泽县法律援助中心 建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武夷山市法律援助中心

建瓯市市铁井栏77号 顺昌县城中路72号 浦城县皇华山路388号

353100 353200 353400

0599-3830929 0599-7830148 0599-7939974 0599-2332148 0599-3334169 0599-6335025 0599-7939974 0599-5825148 0599-5314104

松溪县松溪镇大街80县委大院

353500 内

政和县城关中元路5号 邵武市李纲中路60号 光泽县武林路36号 建阳市民主被路43号 武夷山市文官路5号

353600 354000 354100 354200 354200

第五篇:合阳县法律援助中心2011汇总

发挥法律援助职能 打造政府服务品牌

——合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参与重大信访案件重大事项工作掠影

2011年,合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以服务大局、服务政府为宗旨,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根本价值追求,围绕党政工作大局,狠抓宣传、教育、解释工作,积极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其他法律服务活动,以忠实于法律、忠实于党和人民的精神,积极参与重大信访案件工作,为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参与重大信访案件办理,促进涉法涉诉案件依法处理。根据县领导的要求和实际工作情况,对需要法律援助中心参与处理的涉法事务,进行认真分析和论证。指派援助中心律师陪同县领导进行接访活动,参与处理涉法信访案件。先后直接参与接访百余人次,参与重大群体性信访案件3件。在参与处理皇甫庄地区群众信访撤乡并镇更名信访案过程中积极发表法律意见,引导群众走行政复议程序来表达诉求。在参与城关镇南百坂村建材厂案件过程中,多次前往南百坂村给信访村民详细讲解法律。明确告知村民法律规定不利于他们的种种客观情况,以及县政府考虑到该村村民世代以村上石山上的石头为主要生活来源这一现实情况,先后召开多次协调会商讨解决方案和政府及相关单位为村民所承担的相应责任与风险。在城关镇政府的大力协助下,经多次沟通协调,化解了村民之间的矛盾,村民决定重新推选代表,积极办理完善相关法律手续。我中心指派律师参与处理自来水厂职工王月仙十三年久拖未决信访案件,参与该案后,我中心律师及时理清法律关系,主动约见当事人,为其制定了诉求方案。多次去当事人家中与其谈心沟通,历时13个月促进了这起重大信访案件的妥善解决。

二是参与政府涉诉案件的代理与协调,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王村镇山阳村邢万周等26户村民认为合阳县人民政府没有协调他们提出的土地补偿款补偿标准争议协调申请,因此向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中心律师代理合阳县人民政府参与诉讼活动,依法搜集整理证据材料,发表代理意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支持了县政府的意见。邢万周等26户中的17户不服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提起上诉,该上诉案件已在陕西省高院庭审结束,等待判决。参与合阳县气象局申请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格林春天、尚若御园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案。参加了听证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并以县政府名义提出会议座谈要求,在渭南市中院的支持下,会议顺利召开。会后双方当事人一致认为在县政府的主持下进行协调是最佳方案,非常感谢政府指派律师主动参与,给双方解决问题提供了最佳平台。

三是围绕政府工作大局,提供法律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我中心先后为洽川景区水域的管理单位归属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为我县棉花企业改制后的遗留问题处理提供法律意见。对我县九龙森林公园项目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对陕西赛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入驻工业园区及引进外资项目的合同进行法律审查。

法律援助工作是党和政府面向社会尤其是困难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民心工程,我们将进一步开拓创新,服务大局,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把法律援助工作打造成维护群众权益的“民心工程”、密切党委政府和群众关系的“桥梁工程”,为加快我县“科学发展,富民强县”、实现“五县”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法律援助中心学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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