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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共5则范文)
编辑:玄霄绝艳 识别码:17-232624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8 15:28: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共)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按照市县政法委的要求,为确保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成效,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引导全乡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本质要求和科学内涵,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从根本上解决干部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发挥具体职能作用,为顺利实现我乡“十二五”规划的宏伟目标和我乡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做出贡献。

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是: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

合起来。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思想观念,打牢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规范化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筑牢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廉洁执法的思想根基,坚持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深化规范化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动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具体工作,努力践行全乡发展主题和

1总体要求,推进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用经济发展成果来检验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

二、目标任务

教育活动的目标任务是:

1、进一步统一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服务群众、党的领导理念,牢固树立“七种意识”,始终做到“七个坚持”,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七种倾向”,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克服,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的观点得到更新。

2、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从思想政治建设入手,全面提高我乡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增强贯彻依法治国、践行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自觉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的能力。

3、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满意度。深化政务公开,强化外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为民、利民、便民制度与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不断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三、步骤和方法

(一)教育培训阶段(9月6日—10月10日)

1、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政法委、省、市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研究制定我乡的实施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动员全乡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来。

2、抓好专题学习。采取集中与分散、专题辅导与研讨剖析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干部职工围绕“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服务群众、党的领导”四个方面,分层次、分专题地组织学习并做好记录。

3、抓好专门培训。除对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外,还要对骨干和重点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座。

4、学习培训重点内容。主要是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重要讲话、中政委编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

(二)清理思想阶段(10月11日—11月1日)

1、深入查摆突出问题。紧密联系干部思想和执法活动实际,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对主题教育、先进性教育、专项整改活动查摆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清理,采取自查、互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深入查摆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重点查看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是否增强 ;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党性意识、党的领导的观念是否坚定。

2、认真剖析思想根源。在查找过程中,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触及思想,敢于自我剖析,从思想观念上找差距,从道德作风上找差距,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要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在树立和宣扬先进典型的同时,选择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开展案件评析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

(三)认真整改阶段(11月2日—11月31日)

对查找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归类,整改提高,把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作为重点,按照规范化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的总体部署,在进一步建立健全我乡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本规

范,着重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考评体系、监督体系、信息化管理体系和经常性教育培训及素质养成体系。

(四)考评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按照县委政法委的部署,认真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的考核。结合年终总结和干部职工考评,对照目标任务,对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摆上日程。全乡干部职工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这次教育活动纳入下半年工作之中,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适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教育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二)各站所领导要做到领导带头,务求实效。要保证有足够的精力投身到教育活动中去,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落实,推动工作开展。

(三)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注意总结经验,不但要确保这次教育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而且要保证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经常化和制度化,作为每个干部职工的必修课,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增强教育针对性,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持久、扎实地进行下去。

(四)要统筹兼顾,做到互相促进。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有机结合,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相互融通,相互促进,推动我乡民政事业的发展。

第二篇: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按照高检院、省市院和省市县政法委的要求,确保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成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任务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为目标,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践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查找和清理当前检察工作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正确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有效预防和解决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建设平安xx、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方法步骤

教育活动从5月初开始,年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15日前结束)

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动员,传达高检、省检和省市县政法委有关精神,认真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学习培训(5月16日至9月30日)

1、学习内容: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批示,和中央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刻领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教育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学习“两会”精神和罗干同志关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报告”,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查找问题,深挖根源,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通读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领会“五个专题”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汇编资料》。进一步了解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沿革、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深化对检察性质、地位和职能的认识,提高理论素养,增强职业荣誉感,强化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学习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和现实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分层次,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每个专题学习时间半个月左右。每名干警每个专题的学习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撰写读书笔记总数不少于1万字。

3、主要活动:学习期间,将组织收听收看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制作的电视专题讲座;听取中央和省市政法部门宣讲团的宣讲;参加县政法委举办的培训班;组织全体干警进行轮训;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理论研讨会,开展论文征集评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讲比赛等活动。

第三阶段:对照检查(10月8日至10月31日)

此阶段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要紧紧围绕五个专题教育内容,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要从去年专项整改期间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中,进一步清理思想,深挖根源。在排查清理思想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干警的思想和执法实际,注重发挥正反面典型的教育作用。要积极开展树立典型和案例评析活动,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执法作风上总结经验教训,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

重点查看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检察执法是否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缺少群众观念,滥用执法权力,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wm338.com网。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增强,是否坚持秉公执法,在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监督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甚至滥用职权、违法办案、贪脏枉法等问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牢固,在执法活动中是否搞利益驱动或者搞挂牌保护、特殊保护等;党性意识、党的领导观念是否坚定,是否认真贯彻党委的决定和要求,重大事项是否报告等。

全体干警都要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查摆出的问题,部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并形成执法思想分析材料于10月底前报活动办公室。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11月1日至11月20日)

要始终坚持边学习、边查摆、边整改,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同时,要把整改的重点放在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工作制度体系,在去年专项整改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把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作为重点,按照扎实管用、简便易行和规范性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为标准,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执法工作制度体系。执法工作制度体系建设,要结合执法档案工作和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围绕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执法信息化体系四个方面进行完善和规范,第五阶段:考核验收(11月21日至11月30日)

1、组织考试。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体干警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的考试,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做到严格组织,周密部署。

2、自查验收。11月15日前,各局科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报院教育活动办公室。自查重点:看执法理念是否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是否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是否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是否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是否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是否进一步提高。11月20日前,院里将组织力量对各局科室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补课。

3、迎接检查考核。11月下旬,做好迎接市委和县委政法委的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对教育活动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年底前,做好迎接省委政法委、中央政法委重点抽查。

三、组织领导和基本要求

各局科室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能力,理顺执法关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思想基础,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环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院成立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由检察长xxx任组长,各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党组成员为成员,在政工科设教育活动办公室;各局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教育活动第一责任人,实行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切实把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教育活动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五个结合”。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先进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党章学习相结合,统筹安排,互相促进;与开展“忠诚”教育结合起来,始终抓住忠诚政治本色教育,把检察队伍建设成一支忠诚可靠,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检察事业,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能够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牢记责任,不辱使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能征善战的钢铁队伍;与推动检察工作结合,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开展教育,在学习教育中,广泛开展执法实践活动,解决检察工作中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检察工作,检验教育效果;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创新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

3、努力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践活动。教育活动要紧密结合当前的形势任务,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工作,积极为全县“重点工作”和打造平安和谐夏津服务。要贯彻“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宗旨,打造群众满意工程,采取便民利民措施,热情为群众服务。

4、加强信息交流,扩大宣传影响。院在局域网上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专刊》,各局科室要及时上报教育活动情况、好的经验做法、活动成效以及在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院里将积极向县政法委、市院推荐,营造浓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形象。

二○○六年五月

第三篇: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法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本质要求和科学内涵,进一步提高民政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从根本上解决民政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发挥民政服务的职能作用,为顺利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的宏伟目标和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做出贡献。

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是: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思想观念,打牢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结合起来。把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作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解决现实执法办案中存在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推动行政许可法执法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三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进民政改革结合起来。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导下,深入研究民政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积极稳妥地执行各项改革措施,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政制度。

四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规范化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筑牢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廉洁执法的思想根基,坚持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深化规范化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民政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推动民政工作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民政实践,努力践行民政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推进各项民政工作深入开展,用民政工作的成果来检验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

二、目标任务

教育活动的目标任务是:

1、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牢固树立“七种意识”,始终做到“七个坚持”,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七种倾向”,使正确的思想得到坚持,错误的思想得到克服,模糊的思想得到澄清,不适应新形势的观点得到更新。

2、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和民政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和精力加以整改,提高觉悟,堵塞漏洞,改进工作。

3、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从思想政治建设入手,全面提高我局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增强贯彻依法治国、践行执法为民、维护公平正义、自觉服务大局、坚持党的领导的能力。

4、进一步明确民政改革、规范化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方向。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握规范化、人本化、信息化建设方向,指导各项民政制度、机制改革与创新,探索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效机制。

5、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深化政务公开,强化外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为民、利民、便民制度与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不断树立民政系统的良好形象。

三、步骤和方法

(一)教育培训阶段(7月3日—9月10日)

1、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政法委、省、市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研究制定我局的实施方案,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动员全系统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来。

2、抓好专题学习。采取集中与分散、专题辅导与研讨剖析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干部职工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分层次、分专题地组织学习并做好记录。

3、抓好专门培训。除对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外,还要对骨干和重点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讲座。

4、学习培训重点内容。主要是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罗干同志的重要讲话、中政委编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等。

(二)清理思想阶段(9月11日—10月1日)

1、深入查摆突出问题。紧密联系干部思想和执法活动实际,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对主题教育、先进性教育、专项整改活动查摆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清理,采取自查、互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深入查摆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重点查看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是否增强 ;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党性意识、党的领导的观念是否坚定;在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监督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甚至滥用职权、违法办案、贪赃枉法等问题,牢固树立起实体与程序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与预防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的观念。

2、认真剖析思想根源。在查摆过程中,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触及思想,敢于自我剖析,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差距,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要注重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在树立和宣扬先进典型的同时,选择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开展案件评析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

(三)认真整改阶段(10月2日—10月31日)

对查摆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归类,整改提高。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2006年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把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作为重点,按照规范化建设和长效机制建设的总体部署,在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局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本规范,着重建立健全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考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执法信息化管理体系和经常性教育培训及素质养成体系。

(四)考评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按照市委政法委的部署,认真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的考核。结合年终总结和“创争当”活动考评,对照目标任务,对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民政系统的一项新的思想政治建设,各科室、局属单位要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高度和建设高素质民政队伍的高度,把教育活动抓实抓好。

(一)要提高认识,摆上日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就是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各科室、局属单位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这次教育活动纳入全年工作之中,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适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教育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二)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要做到领导带头,务求实效。要保证有足够的精力投身到教育活动中去,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措施,带头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确定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切实把联系点建设成为开展教育活动和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执业的示范点。

(三)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科室、局属单位要注意总结经验,不但要确保这次教育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而且要保证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取得新的成效。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经常化和制度化,作为每个干部职工的必修课,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增强教育针对性,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持久、扎实地进行下去。

(四)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交流经验做法,有效推动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注重在新闻媒体上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有关内容,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水平。

(五)要统筹兼顾,做到互相促进。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正在开展的党的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有机结合,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相互融通,相互促进,推动我市民政事业的发展。

第四篇: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统一和端正司法指导思想,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要坚持以“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院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并逐步规范教育内容,深化教育成果,使这项教育制度化、经常化,成为法院日常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

任务目标是,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确保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

这次教育活动的参加人员范围是,法院全体干警。

二、基本内容

1、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依法(登陆政法秘书网)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2、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大力破除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以及盲目崇拜、片面宣扬西方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价值观念等思想观念,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随意性等倾向。

3、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大力破除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始终坚持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脱离群众、骄纵蛮横、对群众“冷、横、硬、拖、烦”、“吃、拿、卡、要、报”以及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等倾向。

4、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牢固树立平等保护意识,大力破除封建等级思想观念,始终坚持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滥用权力、执法不公、超审(执)限、随意延长办案周期、审判透明度不高、对证据和法律把关不严不细等倾向。

5、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牢固树立法院工作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意识,大力破除单纯业务思想观点,始终坚持法律效(登陆政法秘书网)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机械执法、就案办案,把本职工作与服务大局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等倾向。

6、深刻理解和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牢固树立党性意识,大力破除削弱和淡化党的领导思想观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决克服和有效防止把党的领导同依法治国对立起来等倾向。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学习培训阶段(5月至9月)

(1)学习内容。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央、省委和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有关文件和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文件,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第二十一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全省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会和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及《辅导教材》等。

(2)学习形式。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理论引导与现实教育相结合,注重创新活动载体,力求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3)基本要求。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贯穿教育活动的始终,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组织全体干警通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及有关辅导材料,每个专题学习时间1个月左右。每人对每个专题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读书笔记不少于3000字。每个专题学习结束后,统一组织全体干警考试,以促进学习的不断深入。

2、查摆整改阶段(10月至11月中旬)

(1)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全体法官干警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从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中、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认真查找在司法指导思想和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向区综治委备案,并向市委政法委和市中院备案。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或调查问卷、设立征求意见箱、走访

案件当事人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梳理、分析、归纳。

(2)形成思想分析材料。全体干警都要围绕司法理念这个重点,结合查摆出来的司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形成思想分析材料。领导班子成员的分析材料不少于3000字,中层以下干警不少于2000字。凡查找问题不认真、思想分析不深刻、整改措施不扎实的,予以补课。

(3)切实抓好问题的整改。针对查摆出来的法治理念、司法思想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整改方案,要在本单位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整改情况要定期向本单位干警通报。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建立台帐制度,要经区综治委审查,批准后备案,并报市委政法委和市法院备案。

3、检查验收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1)全员考试。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中央政法委统一安排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在全院予以通报。

(2)自查验收。自查的主要内容为:组织工作是否得力,教育措施是否扎实,思想剖析是否深刻,重点培训是否有效,解决问题是否彻底,制度规范是否健全,成效是否明显。11月10日前,各庭室要对本单位开展教育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自查报告;11月15日前向市中院和区综治委写出自查报告。

(3)迎接考核。11月底前,迎接市委政法委和中级法院的全面检查。年底前,迎接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的检查。

四、几项具体活动

全院要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年活动、荣辱观教育、学习贯彻党章等一系列活动相结合,具体抓好以下活动:

1、收听收看电视专题讲座活动。组织全体法官干警收听收看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制作的电视专题讲座。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

2、参加、举办知识竞赛和研讨会。积极参加市中院举办的“规范司法行为”知识竞赛活动,6月份参加全市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会,适时举办本院的研讨会。此项工作由办公室、政治处负责。

3、组织参加并听取巡回宣讲活动。认真参加并听取省市巡回宣讲团和中院宣讲团宣讲活动。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

4、举办读书会。适时举办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交流学习体会和经验。此项工作由办公室、政治处负责。

5、报告会活动。参加专家、学者专题报告会和先模人物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收看中央政法委制作的辅导报告光盘,并由“一把手”和党组成员结合自身实际亲自讲课。此项工作由办公室、政治处负责。

6、组织参加演讲比赛活动。组织法官干警积极参加省市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讲活动。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

7、组织参加分层轮训活动。在参加各级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对法院领导干部进行重点培训的基础上,分层次对庭室负责人进行集中轮训。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搞好培训。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监督实施。

8、拓展延伸活动。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法官教育培训教学计划,并列入“五五”普法规划。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

9、警示教育活动。对市委政法委和市中院通报的司法系统发生的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组织干警对照检查,开展讨论,搞好警示教育。此项工作由监察室负责。

10、评比表彰活动。根据检查考核情况,推荐一批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正司法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市中院评比表彰。此项工作由政治处负责。

五、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及办事机构。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由以下单位组成: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必要时,从有关庭室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全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组织实施和情况汇总以及与有关部门的联络沟通。创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刊,及时刊发好的经验做法,加强教育活动情况的交流。

2、加强监督指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经常性检查督导,及时总结活动的经验做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活动开展得好的庭室及时表扬宣传,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庭室,进行通报批评。

3、加强正面宣传。要抓好正面典型的学习、宣传,树立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进典型,为广大干警树立榜样。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宣传教育活动中本院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广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效果。

4、积极争取领导支持。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管委会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情况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向**通报,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保证整个教育活动健康顺利进行。

第五篇: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认真总结国家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先进理念,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真正利益和实际需要。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批示,进一步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现就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各级公安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用科学、先进、正确的法治理念武装广大民警头脑;要以打牢执法为民思想为核心,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引导民警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和公安工作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

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本要求是人人通读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人人收看或听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专题报告,人人联系自己的执法工作实际清理执法思想,人人参加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基本法律知识的考试。通过教育,使广大民警切实提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提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要求的认识,切实提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内涵的认识,切实提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目标任务的认识,切实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加强公安机关“四个能力”建设、真正担负起“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特殊重要性的认识。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全市公安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对教育活动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由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xx任副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xxx,党委委员、副局长xxx,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xxx,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xxx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治部主任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xx担任。成员由xx、xx、xxx、xx等组成。为确保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工部门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口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培训,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检查整改和测试考核。

三、实施步骤和方法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从今年6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分动员学习、清理思想整改、重点培训和考核抽查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学习阶段(6月-7月30日)

市局制定《三明市公安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要根据市局,当地党委、政法委的要求,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出本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计划,广泛动员,认真组织部署,教育和引导公安民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上来。

这一阶段要组织民警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示,学习罗干同志在2005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和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上的讲话,学习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和《公安民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一百问》,认真组织收看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制作的电视专题讲座,组织收看公安部组织的系列教育讲座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并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学习主要分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专题,每一个专题都要组织深入的学习讨论。

(二)清理思想整改阶段(8月1日-9月30日)

这一阶段要引导民警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查找执法指导思想和执法工作中的差距,并制订整改措施。要从开门集中接访暴露出的问题中,从查处的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中,进一步深挖思想根源,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带头谈体会,带头清理思想。要抓住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对照检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与民警的执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提高思想觉悟与解决现实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警心,扎实有效。

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自查、互查、上下督查等形式,通过开展走访、座谈、发征求意见函、同民警谈心、设立意见箱等开门纳谏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深挖思想根源,找准并解决公安工作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要重点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进行。

一是查看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是否存在法制观念不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是否存在重打击犯罪、轻保障人权,随意扣押、冻结款物,受利益驱动办案甚至违法违规办案等问题。

二是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存在执法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冷硬横推、盛气凌人,耍特权、逞威风,甚至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三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增强?是否存在对公安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认识不清;工作责任心不强,拈轻怕重,得过且过;不认真学习理论,不努力钻研业务,思想上固步自封,工作上庸碌无为;工作作风不踏实、执法作风不端正,抓工作不深入、不扎实等问题。

四是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真正确立?在服务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意识是否不强;是否存在就案办案,执法不注意方式、方法,随意采取强制措施,执法过程中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未能有机统一等问题。

五是能否坚持党性意识、坚持党的领导观念是否坚定?是否存在对中央、省委的方针政策片面理解;对上级的要求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不力,甚至敷衍应付、自行其是等问题。

(三)重点培训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这一阶段各级公安机关要举办专题报告会和专题研讨班,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作报告,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讲课。市县两级要对所、队等基层执法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中轮训。要以县为主,针对查找出来的执法问题,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对重点执法岗位民警进行专门培训。

培训要求:

各地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次数)累计不得少于7天(次)。学习方法可以多样化,采取召开动员大会、支部会、党小组会、处室所队会议等。领导带头学,民警自学,举办学习心得交流会,开展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组织民警认认真真学习文件、材料,做到保证人员到位、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效果的“三个保证”的落实。每位民警要结合本职工作和思想实际,在普遍通读的基础上,要根据自己的执法岗位精读有关内容,并完成学习心得体会1篇。

要通过深入学习和集中培训,使广大公安民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能够学深、学透。能够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到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到差距;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到差距。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工作实践,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

(四)考核抽查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这一阶段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当地政法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识考评,着重考察民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本质要求掌握的程度。测试成绩纳入民警个人年终考评。市局适时组织工作组对各地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作为公安机关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考试和抽查将结合公安部组织的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核和信访案件考析等“三考”结合进行,对测试、抽查不合格的个人和单位,要责令补课。对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各级公安机关要进行认真系统地总结,于12月下旬向市局报送专题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广大民警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深入查找每一个地区、每一个警种、每一名民警在执法理念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教育,使广大民警搞清楚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真正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公安机关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及巩固和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进行,使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七个意识”,即清廉从警的意识、一切从中国国情出发的意识、严格依法办事的意识、执法为民的意识、平等保护的意识、公安工作为党服务的意识和党性意识。

(二)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为期三年的执法制度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要求贯彻到执法规范化建设之中。要在今后三年,重点抓好五项建设:一是抓好执法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重点抓好领导执法责任制、民警执法责任制和执法协作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二是抓好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建设,把执法质量作为衡量工作、考核班子、检验队伍的主要指标,进一步明确执法质量的考评标准、范围、结果运用等问题。三是抓好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执法公开制度,扩大执法透明度,更加广泛、扎实地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抓好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从今年开始,要将信息化建设列入规划,分阶段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五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重点完善和推广执法资格认证及升级制度,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必修课目纳入培训规划,把这项教育深入、持久、扎实地进行下去。

(三)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正在开展的“三基”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要把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基本内容之一,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和考试与深化大练兵苦练基本功结合进行,与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基本法律知识考试结合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工作要紧密结合基层工作,体现基层需要,考试要给基层预留一定的准备时间。要努力创造条件,保障基层抓好落实。对考试结果不搞一票否决,不搞责任追究。要着重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基层民警的执法水平,大力提高广大公安民警苦练基本功的自觉性、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把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推进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与扫黑除恶等工作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本要求,着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要正确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既要保证每一名民警有足够的学习时间,又要坚持在干中学,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努力通过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来推动各项公安工作,用公安工作的成效来检验教育的成效。

(五)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做好每一个部门的工作、每一名民警的工作、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每一项工作都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平正义的要求,每一个执法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每一个民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动摇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信念,要模范遵守法律,严格遵守党章,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努力开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六)要进一步浓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宣传氛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把集中教育和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不但要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果,而且要随着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取得新成效。在教育活动过程中,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氛围。市局在信息网开辟专栏,编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简报,对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教育活动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及时予以通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要踊跃投稿,共同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创造浓烈的宣传氛围。

各县级公安机关要根据本方案,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请各县级公安机关于6月16日前将工作方案和负责教育活动的部门及联系人一并上报市局政治部。每个月的工作情况和每一阶段的工作方案以及落实情况,要及时上报。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这项工作的总体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市局。

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共5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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