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要点
2008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分解落实市司法局下达的专业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四大奋斗目标、三大任务”工作重心,全面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营造了较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全县现有20个乡镇、194个村委会、23个社区居委会、56所建制学校、93个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全县56万人中,有普法对象42万余人,实际参加了普法学习的有39.5万人,占普法对象的94%,其中干部(包括村、社干部)、教师、企业管理人员、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的普法率为100%。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5个,在全县开展了“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五五”普法宣传月、“3.15维权月”、“抗震救灾”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共制作宣传横幅760幅,标语6000余条,办黑板报、专栏260余板,印发20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6000多份,送发法律、法规资料15000余册,累计接待法律咨询群众7500余人次。
(二)公证、律师工作
县公证处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务达1430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089件(解答法律咨询801件),经济类公证占341件;提出司法建议12条,被采纳11条;撰写调研文章一篇,工作简报4期,专题经验材料1篇;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达37.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达23.6万元。
我县2个律师事务所8名执业律师全年担任法律顾问73家、担任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07件(其中提供法律援助辩护21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20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8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86件、解答法律询问3372件(其中书面咨询321件,口头咨询3051件)、参加义务法律咨询31场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30件次、为公益事业捐款0.86万元。
(三)基层工作
1、人民调解工作。我县已建调委会271个,其中:20个乡镇调委会、214个村(社区)调委会、36个企、事业调委会,1个行业调委会。共有调解人员1833人,其中调委会委员522人、其他调解人员1311人,调解人员中本科以上文化的62人、大专文化的82人、高中文化的290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1399人,一类调委会152个,二类调委会108个,三类调委会11个。全年调解民间纠纷4061件,调解成功3946件,成功率97.2%。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7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3人,制止群众性上访2件。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96件,与乡镇调委会共调解、处理矛盾纠纷396件。
2、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年来,我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157人,其中刑满释放125人,解除劳教34人。帮教率达到98.7%,安置率达到94%,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脱管率1.3%。
3、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我县试点社区矫正对象36人,其中缓刑31人,管制2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监外执行2人,全部落实了管理和帮教工作。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 251 家,共办理法律事务4901件,其中办理诉讼、非诉讼代理案件1008件,办理农民工事项3967件,处理家庭邻里纠纷358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43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1.8万元。
5、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制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各司法所按照县局的集中统一行动,通过“法律四下乡”、“送法进学校”等活动开展了送法进农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万家活动。三月至十月,先后在任市、天师等15个乡镇开展的“法律赶场”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600余份(册)。接待群众32000多人次,解答法律询问1467人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
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法律援助申请人218人,受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2件;受理非诉讼法律援助170件,其中调解26件、代写法律文书39件,解答法律咨询105件,为当事人免除各种费用近4万元。
(五)司法鉴定工作
上半年,达州正大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148例,办结率100%,法律援助2件。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严措施、抓落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和“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为载体
第二篇: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
区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和工作要点
2015年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区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和“江改十九条”、“江法二十条”的任务要求,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保障经济转型发展目标,紧贴中心、主动服务、积极进取,切实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全力打造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XX区智慧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作出新贡献。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高司法惠民服务能力
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围绕“主动服务、深度服务、常态服务”,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健全区级、街道、社区(村)三级法律顾问,着力在工作覆盖面和职能发挥上有新突破。推动服务资源下沉,建立以群众利益保障为导向的资源配置体系,将优秀律师向法律服务相对匮乏地区倾斜,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法律服务重点项目常态化机制,“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形式,组建法律服务团,主动沟通对接,精准发力,为全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智慧江干”、“依法治区”、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投融资等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发挥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集聚优势,加强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三级联动,完善“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争创省三星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扩大法律援助申请范围,提高“12348”热线接听率,推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深入社区、敬老院等困难群众集中的区域巡回受案。加强对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的指导和管理,提高听庭、回访比例,不断完善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建立部队(团以上)、区人民法院、铁路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深化与工青妇残、看守所等部门的合作,提高民生领域和困难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水平。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进一步融合,创新“律师进社区”活动载体,加强对社区律师工作指导,优质服务社区群众。加强与发改、科技等部门的联动,选派优秀律师主动走访企业,开展“法律体检”、“送法进企”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分类指导企业开展法治建设,及时化解涉企涉劳矛盾纠纷,帮助企业提高依法经营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形成全方位、高密度、普惠制的法律服务网络。
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法律专家库。找准律师行业党建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推荐优秀律师担任政府及各部门法律顾问,提高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比例。借助市律协落户钱江新城和省、市直所管理体制调整契机,吸引更多律所落户江干,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规模所,扶持专业所、特色所,规范个人所,促进我区律师业多元化发展。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强化律所百分制考核,健全律师诚信执业的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净化从业环境。通过引进高端人才、深化培训、推优评先等方式,加快律师人才的储备和培养,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着力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发挥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指导作用,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强化矛盾纠纷受理、分流、协调职能。完善排查预警、联席联动、协商沟通等运行机制,进一步整合区、街道、社区三级调解资源,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各自充分发挥作用,又紧密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加大矛盾比较突出的行业、领域和区域的纠纷化解力度。加大调解人才培育力度,建立区级调解专家库,形成人民调解工作专项服务团队,提升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逐步推进区、街道及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调委会根据需要聘任专职调解员。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落实“以奖代补”,加强培训表彰,稳定人民调解员队伍,激发工作责任感。建立季度核查通报制度,做好重特大案件调处情况报送工作,推动调解工作深入化、精细化、规范化,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社区矫正执法责任制,健全工作制度和保障体系,严格规范执法,提高刑罚执行威慑力。充分发挥“人防、物防、技防”优势,完善区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与司法所、省市监管系统的衔接,积极发挥指挥中心在入矫宣告、学习教育、心理咨询、日常监管、信息采集、应急指挥等方面的作用。成立心理矫正工作室,聘任心理专家、志愿者定期进行心理咨询,开展入矫风险评估。建立1—2个区级社区矫正服务基地,利用“律师进社区”活动载体,发挥社区律师作用,配合司法所共同做好矫正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重点人员的谈话工作,提高社区矫正质量。继续完善社区矫正救助金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困难人员的救助,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8%以内,脱漏管率控制在3%以内。不断完善帮教安置网络,加强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帮教、管控、安置等各环节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帮教衔接和困难帮扶,实现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95%以上,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到90%以上,城镇籍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到80%以上,本地籍五年内刑释人员当年重新犯罪率不超过2%。
推动基层依法自治。深化“法治建设先进区”创建,加大对法治街道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的指导,实现三级联创,在巩固现有省级“民主法治社区”的基础上,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注重基层基础建设,加大对社区(村)法治宣传的投入和扶持,推进社区(村)“五个一”工程,继续加强对新建社区、撤村建居社区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等普法阵地建设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与街道联动,结合属地资源优势,打造一批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积极推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建设整体水平,着力在规范化管理和职能作用发挥上下工夫。积极稳妥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
三、着力创新法治理念培育方式,提高全民法律素养
健全完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强化区依普办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的作用,加强区依普办成员单位的协作联动,落实全社会各部门行业及各单位的普法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完善社会化普法教育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参与普法。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浙江法治宣传月等“节假日、纪念日、主题日”普法活动。做好“六五”普法特色亮点总结提炼,圆满完成“六五”普法考核验收。
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大力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率先学法用法带动全社会法治理念提升。继续做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工作,举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讲座,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组织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继续开展青少年“精准普法”实践项目,进一步深化“校园法治晨会”,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提高“第二课堂”的精准性和吸引力。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宣传,完善“工友律师顾问团”制度,重点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火车东站温馨岛、劳务市场、“草根之家”、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建立宣传点。
着力提升普法教育效果。坚持理念和方式创新,把单纯法律知识普及向法律素养培育转型,以法治凝聚共识,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激活普法活力,构建互动平台,突出江干品牌。进一步发挥新媒体的宣传渠道作用,用好“一微一博”官方平台,通过“以案说法”、“以戏说法”、“以画说法”等生动形式推进法治文化的基层传播,切实提高普法教育效果。坚持紧贴中心服务大局,重点宣传“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相关法律法规,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及征迁回迁工作顺利推进凝聚法律共识,提供法治保障。创新拓展“楼宇普法”,开展“网络安全与法治”主题普法活动,为“智慧经济”担当法律护航。坚持项目带动,进一步加强“普法品牌”的联动打造,不断充实和完善普法项目的内容和形式,以钱江新城法治汇为引领,完善并提升“一街一品”法治项目。
四、着力抓好自身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加强廉政作风建设。按照习总书记“五个过硬”和“三严三实”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加强岗位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严格制度执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执业。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完善作风和服务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强化正风肃纪和效能问责,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检查)制度,集中解决机关、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和服务效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夯实行政执法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积极组织开展执法评议、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质量。加大执法人员执法证培训考试工作力度,提高行政审批、执法岗位持证率。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务服务网的管理工作,做好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的反馈落实以及信访投诉件的处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和工作调研制度,加大对基层单位的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基层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工作绩效考核,制定出台《司法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司法协理员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分层分类培训,提升基层调解员、法治宣传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进一步激发司法行政队伍的工作激情,焕发工作活力,有力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
2015年是“六五”普法总结验收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局之年,也是法治江干建设关键之年。今年,我区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法治建设系列讲话,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治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江法二十条”工作落实,系统总结“六五”普法以来工作经验,进一步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创新发展法治文化、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为打造“国内一流现代化中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围绕中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有关精神。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深刻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概念,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凝成社会法治共识。学习宣传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决定》和市委“杭法十条”主要内容,把握时代潮流,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助推法治江干建设。(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普法办、各街道、各单位)
2、大力助推“智慧经济”发展。深入推进“楼宇普法”,服务“智慧cbd”建设,为“智慧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开展“网络安全与法治”主题普法活动,广泛宣讲“XX市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促进电子商务企业诚信经营,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为我区经济稳增长、转型升级以及实现建成智慧经济发展的“四区一高地”目标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
3、加强“平安江干”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央、省、市对深化平安建设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平安江干”建设的宣传工作。以“增强法治观念、深化平安创建”为主题,加强全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和谐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着力提升全区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度,确保我区平安创建“三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平安办、区统计局、各街道)
4、积极服务城市化推进。推行“律师进重点项目”,组织法律顾问团深入征地拆迁、回迁安置工作一线,大力宣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河长”法律顾问作用,为依法治水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广泛开展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美好家园•无违建社区(村)”创建等环境整治行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开展“信访法治建设年”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城管局、区住建局、江干国土分局、区信访局、各街道)
5、紧贴民生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落实XX市2015“为民办实事”普法项目,广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护、交通安全、反邪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试点开展撤村建居社区居民法律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宣传物业管理、消防安全、防诈骗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撤村建居社区居民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积极融入现代城市生活。深化“律师进社区”工作,推动社区(村)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造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四位一体”的区、街道、社区(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610办、各街道、各单位)
二、突出重点,抓好“江法二十条”落实
6、重点加强宪法宣传。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全区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宣传活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2015年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开展一次宪法专题学习,在公职人员中开展“我读宪法”活动。将宪法和法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内容,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法治培训。组织策划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责任单位:区普法办、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各单位)
7、深化重点对象学法工作。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组织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等活动,中心组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组织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加强对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人员廉政法治教育,提高职务防风险意识。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深化“校园法治晨会”工作,推进中小学生“我们一起学宪法”系列活动(宪法主题晨会、宪法晨读、我心目中的宪法绘画、设置宪法主题墙等)。充分发挥“工友律师团”作用,重点在劳动仲裁院、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民工流转或聚集地建立宣传服务点。依托“民工学校”,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治电影放映等普法活动,达到每所“民工学校”年普法活动2场以上。做好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者和职工普法工作,发挥好企业法律顾问作用。(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法制办、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各街道)
8、培育江干特色法治文化。对钱江新城法治汇、青少年“精准普法”、工友律师团等重点普法项目内容和形式进行完善和充实。各街道要将本辖区得普法项目再提升工作作为2015年工作重点,实现普法项目的品牌化、长效化和特色化。依托现有文化设施、公共场所,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富有特色、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基层法治文化示范点。各街道、各单位要全面发动、广泛动员,做好“钱塘普法”微信的推广工作,共同打造“钱塘普法”品牌,扩大影响,增强吸引力。(责任单位:区普法办、各街道、各单位)
9、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继续推进“三级联创”,开展法治建设先进区、法治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以争创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对村(社区)干部和村(居)民代表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大新建社区、撤村建居社区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等普法阵地建设的投入和扶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各街道)
三、精心安排,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
10、扎实做好“六五”普法验收准备。4月中下旬召开全区依普培训会,部署“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5月底前,对照《XX区2011——2015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区规划》,全区完成查漏补缺、亮点提炼、特色展示、材料报送以及迎检准备各项工作;6月份迎接市总结验收;7、8月份,迎接省里和全国检查。验收结束后,做好全市、全省、全国先进典型的推荐。区级层面着手启动“七五”普法规划起草调研。(责任单位:区普法办、各街道、各单位)
11、广泛开展“六五”普法成果宣传。结合全民普法30周年,大力宣传开展法律普及、法治宣传,尤其是“六五”普法以来我区的丰硕成果。党委宣传部门要组织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采访报道或通过开辟专访、专栏、专版、专题,集中宣传我区“六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江干”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集中宣传“六五”规划实施以来具有江干特色的典型经验及先进事迹。(责任单位:区普法办、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各单位)
四、完善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保障力度
1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做到经费有保障、工作有计划、措施有落实、检查有成效。各街道要根据全区“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落实普法专项经费,区属各单位也要安排相应经费。各街道、各单位普法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六五”普法考核验收指标内容。(责任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财政局、各街道、各单位)
13、完善普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区依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协调、牵头汇总、监督检查等作用,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各项普法任务的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要求,面向社会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治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新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责任单位:区普法办、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各单位)
14、健全社会化普法教育机制。利用各类普法人才资源,建立法治专家、学者人才库,继续发挥“首席普法员”、“工友律师团”、“校园法治晨会”讲师团、“河长”法律顾问团等专业普法团队作用,整合和事佬协会等普法志愿组织、个人,调动社会参与热情,专群结合开展普法活动。深化“普法项目化”工作,提升普法项目品牌品质,扩大普法项目社会影响力。(责任单位:区普法办、各街道、各单位)
第三篇:司法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2008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08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服务服从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普法和依法治理为基础、以法律服务为落脚点,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我们积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县、乡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的总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即以预防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为重点;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辛勤工作下,围绕煤炭资源整合、林权制度改革、城镇化发展、红色旅游节召开等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推进,狠抓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防止了多次群体性上访,制止了多件群体性械斗,这些有效的做法和成绩的取得,得到了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7月,我们举全局之力,成功地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具体工作中,主要是:继续开展好“一个活动”、突出“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加强”、做到“四个创新”。
1、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
一年来,根据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2006年和2007年人民调解年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的总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的路子,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调处部门,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994件,与去年相比上升458件。调处纠纷994件,调处率100%,规范化调处成功976件,调成率98.2%,履行973件,履行率99.7%,没有出现因调解协议毁约而进行诉讼的情况。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年”和我县推行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为重点
今年是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和省、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工程建设正有张有序地进行,整个司法所建设活动能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二是全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等基层司法所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树立了全县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三是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开展争创“优秀司法所”和“优秀司法助理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构建“和谐平安**”充当主力军作用。全体司法助理员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15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司法行政建议34条,采纳32条;制作规范性文件37份;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4件,成功8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93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参与专项治理整治活动11次。同时,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大量的民间纠纷。
去年,我局组织工作组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时发现,由于长期受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谁组建、谁负责”习惯思维的影响,加之受财政困难的制约,人民调委会工作经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较大程度上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为此,我们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得到了县人民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纠纷调解成功且档案材料完备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兑现经费。今年,我们仍推行这一方式,有效地激发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促进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3、确保“主动争取县委政府的加强领导”、“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三个加强
历来,我局始终积极争取县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以优异的司法行政工作业绩赢得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全县
第四篇:2008年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09年工作要点
2008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分解落实市司法局下达的专业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四大奋斗目标、三大任务”工作重心,全面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营造了较为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全县现有20个乡镇、194个村委会、23个社区居委会、56所建制学校、93个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全县56万人中,有普法对象42万余人,实际参加了普法学习的有39.5万人,占普法对象的94%,其中干部(包括村、社干部)、教师、企业管理人员、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的普法率为100%。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5个,在全县开展了“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五五”普法宣传月、“3.15维权月”、“抗震救灾”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教育活动。共制作宣传横幅760幅,标语6000余条,办黑板报、专栏260余板,印发20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46000多份,送发法律、法规资料15000余册,累计接待法律咨询群众7500余人次。
(二)公证、律师工作
县公证处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务达1430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089件(解答法律咨询801件),经济类公证占341件;提出司法建议12条,被采纳11条;撰写调研文章一篇,工作简报4期,专题经验材料1篇;为当事人避免经济损失达37.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达23.6万元。
我县2个律师事务所8名执业律师全年担任法律顾问73家、担任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107件(其中提供法律援助辩护21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220件、行政诉讼代理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68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186件、解答法律询问3372件(其中书面咨询321件,口头咨询3051件)、参加义务法律咨询31场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30件次、为公益事业捐款0.86万元。
(三)基层工作
1、人民调解工作。我县已建调委会271个,其中:20个乡镇调委会、214个村(社区)调委会、36个企、事业调委会,1个行业调委会。共有调解人员1833人,其中调委会委员522人、其他调解人员1311人,调解人员中本科以上文化的62人、大专文化的82人、高中文化的290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的1399人,一类调委会152个,二类调委会108个,三类调委会11个。全年调解民间纠纷4061件,调解成功3946件,成功率97.2%。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7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3人,制止群众性上访2件。司法所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96件,与乡镇调委会共调解、处理矛盾纠纷396件。
2、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年来,我县共接受刑释解教人员157人,其中刑满释放125人,解除劳教34人。帮教率达到98.7%,安置率达到94%,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脱管率1.3%。
3、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我县试点社区矫正对象36人,其中缓刑31人,管制2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监外执行2人,全部落实了管理和帮教工作。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51家,共办理法律事务4901件,其中办理诉讼、非诉讼代理案件1008件,办理农民工事项3967件,处理家庭邻里纠纷358件,办理法律援助事务43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21.8万元。
5、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制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各司法所按照县局的集中统一行动,通过“法律四下乡”、“送法进学校”等活动开展了送法进农村,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学校,送法进万家活动。三月至十月,先后在任市、天师等15个乡镇开展的“法律赶场”活动,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600余份(册)。接待群众32000多人次,解答法律询问1467人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
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来访法律援助申请人218人,受理刑事案件15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22件;受理非诉讼法律援助170件,其中调解26件、代写法律文书39件,解答法律咨询105件,为当事人免除各种费用近4万元。
(五)司法鉴定工作
上半年,达州正大司法鉴定所共办理司法鉴定148例,办结率100%,法律援助2件。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严措施、抓落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以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政法系统“三大主题”活动和“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为载体,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整体素质,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1、抓班子,带队伍。我们以建“六好班子”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目标,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警的队伍建设。按照“三大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对干警实行素质升位,按照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要求,对全体干警进行了全方位、深层次的作风纪律整顿。通过采取分散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讨论交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各类培训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法,以大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大练兵提高服务技能,从而促进作风的大转变。
2、抓廉政,反腐败。我局在党组书记、局长的指导、安排下,年初我们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及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了我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并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分解到人,分解到各股室处所。
3、抓机制,促效能。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建立健全了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和办事机构,及时对全系统的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作出安排。通过思想再动员,深入学习讨论,广泛征求建议,认真查摆问题,积极整改,健全长效制度,规范管理等系列工作,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效。
(二)抓宣传,重实效,突出工作重点。以“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为总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政府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宣传形式多样。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采、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学法的兴趣,提高了公民用法的能力和护法的自觉性。在城区各公共场所,包括文化广场、商场休闲地、小区休闲场地、社区文化场所、城市中心及主要路口、车站码头等地设立“**县司法局法制宣传便民园地”即法治宣传橱窗。
二是宣传重点突出。注重了重点对象、重点时段、重要事件调整宣传内容。如针对“5.12”汶川大地震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就相关的法律问题作出正面宣传,消除个别群众对自然灾害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国家应予赔偿或补偿的错误认识,明确政府救助性质;同时,宣传中央关于抗震救灾精神,教育群众主动配合政府的抗震减灾工作,不信谣、不传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三是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案件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日渐增多,为此,我局派驻法制干部在信访局作为法制宣传员,解答群众在信访事项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宣传我国的信访制度和相关法律制度,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项时,依法提出法律意见,为有关部门在处理重大信访事项中正确适法、领导正确决策当好法律参谋,避免和预防新的信访事项的产生,为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起到了积极的教育、引导和帮助作用。
四是典型示范,分类指导,“四五”普法取得典型经验。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县委、县政府确定了以点带面的普法方针,分片区、分行业、分部门确定了“五五”普法示范点。**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2007]2号出台了《关于确定我县“五五”普法示范点的通知》,确定了两个乡镇即前厢的普安镇、后厢的甘棠镇,两个县级单位即文教局、交通局,两个企业即明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天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两所学校即县职中、任市中学,两个村民委员会即任市的花朝门村、普安镇谭家嘴村民委员会,两个居委会即新宁镇淙城社区、回龙社区为县级典型示范单位。
五是全面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我县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从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入手,整体推进了依法治理工作。一抓地方依法治理的整体推进。重点围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普法教育、法律服务等环节,在整体推进依法治县上狠下功夫,提高了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二抓行业依法治理的规范。各行业结合工作职能和特点,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进程。三抓基层依法治理的强化。重点抓好乡(镇)、村、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的依法治理。近几年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55个,“民主法制示范社区”5个。今年正在审查筹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5个,“民主法制示范社区”5个。
(三)抓排查、保稳定。以建设“平安**”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
1、人民调解工作。一是抓整顿规范,促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对全县的271个调解委员会组织进行了整顿,部分调委会做到了六统一四落实,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县民间纠纷调解实用程序》,为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成立了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学校;统一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操作规范、档案管理规范;针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中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不规范,操作不规范的具体情况,全面推行人民调解文书使用规范。二是加强了保障工作。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落实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保障措施,确定了人民调解员的个案补贴标准和财政保障办法。三是在人民调解机制上狠抓创新。小区物业调委会建设稳步推进,依托雅馨物业,由物业管理公司、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司法所、社区民警等方面的人员组成雅馨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与促进和谐小区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教育行业调委会建设工作也打开局面,积极探索学校人民调解工作与学校综治工作、警务室工作和学校工会工作的有机融合,积极促进教育系统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学校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到大调解格局之中。四是与人民法院联手打造人民调解新机制,探索建立了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制度。已检查了任市、靖安、新太等乡镇的人民调解案卷,并对部分人民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2、认真做好刑释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完善制度,强化衔接,做好安置帮教基础工作。明确岗位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了就业指导和培训制度。强化落户、接收、帮教工作环节,为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奠定基础。二说创新方法,多渠道安置,增强安置帮教工作实效。对回归的157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进行了登记,落实了帮教措施,建立了帮教档案。司法所及时协调解决了他们在生活、生产、住房、户口等方面的困难。三是加强对“三无”回归人员的帮助教育和安置工作。尤其注重了“三无”释解人员和XXXXX释解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使他们住有居所,食有两油,穿有衣服,适应新的生活。
3、巩固基础、完善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年初,我局提出以开展业务工作为切入点,规范、提高我县社区矫正整体工作,制定了指导性的工作要点,明确工作努力方向。针对去年全市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多发生在缓刑和剥夺政治权利两类人员的情况,我局采取以刑满释放人员现身说法,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的形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今年各司法所均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
4、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思路,将基层司法所列入“两所一庭”项目建设规划,切实推动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一是按**府发[2006]1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分步推进司法所的建设。针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司法所队伍建设、司法所业务建设规范化以及工作保障要求,具体落实。二是加大司法所项目建设力度。从2004年起,上级已分批下达我县14所,新街、靖安、普安、回龙、天师、永兴、宝石等9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2008年下达的拔妙、广福、甘棠、讲治、新宁5个司法所建设项目国债投资计划,我局正衔接相关乡镇和部门落实实施方案,基本摆脱了司法所无阵地的状况。
5、积极探索和研究法律服务与信访稳定的结合点。建立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今年4月,在县信访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专人参加县信访局的接待工作。至目前,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78件,其中接待困难群众涉法上访108余件次,参与处理重大群体上访6件。
6、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强化法律援助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援助案件的审批程序,建立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接受援助案件排序制度。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调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让有理的人打赢了官司,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弱势群体平等地享受到了法律赋予的权利。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窗口形象。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让真正需要法律援助的广大群众了解和享受到法律援助。今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制作法律援助宣传展板,编印宣传资料10000余份,印制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2000张,在宣传的过程中,我们答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待法律援助申请12人次,受理申请3件。
(四)抓服务、促发展,完善管理机制。以促进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为重点,为全县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1、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队伍,我们按照三大主题活动的要求,加强对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培训、技能提高和作风建设,加强管理力度。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已实现律师信访法律咨询工作的有效覆盖。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参政议政,发挥律师作用、积极组织律师开展多方面文化建设活动。
2、公证工作。县公证处积极拓展工作业务,推进公证工作方式和体制改革。加强工作服务质量管理,实行了公证服务监督卡制度。一是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公证工作围绕“全市公证工作构建和谐达州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投入“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三大主题活动二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公证工作把为“三农”即农业、农村、农民和新农村建设服务作为首要任务。工作中紧紧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认真做好所涉及农村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土地流转、荒山荒坡、平塘的承包租赁,乡村公路建设、农田水泥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公证服务,全年办理涉及“三农”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公证达57件。三是便民惠民,积极为农民工、留守老人、儿童和低收入特殊群众做好公证法律服务。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做好了农民工、留守老人和低收入群众的各类民事公证,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全年办理涉及农民工民事公证达82件,上门为老、弱、病、残当事人办理公证达13件。
3、司法鉴定工作。加强了制度建设、档案管理,严格文书制作规范和鉴定期限要求,建立质量评估体系。无一例错误鉴定,为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处理案件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机构管理。我们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全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效能建设和“三大主题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我所在10月份开展了“司法鉴定专业技能大比武”,在建设服务型、学习型机构的进程中又向前迈进了新的一步。三是开展鉴定援助,惠及弱势群体。我所积极开展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援助,对社会弱势群体我所视情况对当事人采取减免鉴定费用和协助提供法律援助等手段予以援助。
三、2009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认真按照“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2、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
3、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4、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实现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全面发展。全面推进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化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和各类专项依法治理,开展依法治县创建活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切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
1、进一步全面规范各级人民调委会内部管理,将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到实处。基层股将制定全县各级调委会内务建设征求意见稿,将规范内务建设和各种意见和要求下发各级调委会征求意见,最后出台《**县调委会内务建设规范》,通过一定的努力,力争将全县调委会内务建设进行统一。
2、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确保“化解矛盾纠纷,建设和谐**”专项维稳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3、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我们将严格按照规范化村(社区)调委会建设要求,加大对村(社区)调委会建设的指导力度,力争年内70%的村(社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
4、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素质。针对人员调整力度比较大,村(社区)调解主任更换人数多的特点,将主办全县司法所长、助理员各村(社区)调解主任的培训班,以乡镇为单位,继续抓好村(社区)调解主任平时的培训、指导工作,力争通过一系列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我县各级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调解队伍的整体水平。
5、进一步加大对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加大教育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学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力度,力争在明年初在全县中完校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1、切实加强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和请假外出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掌控。
2、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帮对象及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违法犯罪率。
3、继续深入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工作,确保每半年一次的摸排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做到摸排有通知,结束有总结,全面了解我县刑释解教人员的现状、去向,为帮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4、在刑释解教人员中广泛开展“奔光明、奔小康”活动,积极引导、推荐刑释解教人员的先进典型。
5、把帮教工作延伸到高墙内。加强监狱、劳教所、县看守所等有关单位的协调与沟通,将帮教工作继续延伸到监所,为服刑人员能安心服刑,积极配合管教开展工作,争取早日回归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充分发挥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公证工作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中的积极作用。
1、深入开展“律师奉献进千村工程”活动,积极推进律师事务所与乡村结成法律服务对子,组织农民工法律服务志愿团,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2、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贴近基层,服务便捷的优势,为广大基层组织和弱势人群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尤其是要做好“三农”法律服务工作,为建设和谐新农村做出积极贡献。
3、充分发挥公证工作的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积极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整民商事关系,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强化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工作水平。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五篇: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司法局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xxx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xxx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改正工作作风,激发创新活力,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转型、深化改革、民生工程、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夯实基础,基层司法行政打开新局面
(一)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软硬实力齐头并进。
一方面,按照“一流强所”战略稳步推进,目前全市19个司法所全部完成独立办公楼建设,上半年为罗山、东石、永和、新塘、安海、英林6个基层司法所配备专属车辆,在硬件上有力保障司法所业务的有序开展。另一方面,着重在“软实力”上下功夫,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制度上墙、功能科室配置、宣传栏布置、调解室等方面全部加强,鼓励各司法所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各项争优创先工作。如,深沪司法所开展争创一级“青年文明号”司法所活动。
(二)持续加大人民调解力度,助推社会管理创新。各基层司法所充分结合辖区内特色工作,多角度、全方位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建立排查例会制度。始终坚持预警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的原则,建立健全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月例会制度,构筑以司法所为中心的基层调解网络,完善调解员“两册”,不断夯实人民调解组织基础。二是开展个案补贴试行工作。从2013年9月份开始,出台《xxx市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奖励办法(试行)》,通过镇、街道调委会和每个镇(街)一个村、社区调委会先行试点运作,目前正在进行总结和推广。三是延伸调解网络触角,加大协调部门联动力度。首先,与民众咨询投诉中心在预警预报、接访调解、专线电话、律师服务、心理咨询等继续实行“五大联动”制度,上半年来共计化解各类初访案件20多起,化解信访积案3起,减轻信访压力;其次,与卫生部门加强合作,探索建立基层医疗纠纷调委会分会等;第三,与村、派出所、劳务站等部门协调对新发生的易激化纠纷及疑难和遗留纠纷进行会诊治疗,以众多纠纷解决主体相互配合、密切合作的态势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今年4月初,在紫帽镇中心小学教育实践基地发生了一起工人安装空气能热水器时摔伤抢救无效死亡的理赔纠纷,当事人双方就赔偿数额差距非常大,多次协商无果,最后在紫帽司法所的牵头下,派出所、劳务站、教委办及中心小学教育实践基地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纠纷化解,双方当事人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截止5月,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纠纷346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332起,调解成功率达95.6%。(三)加强社区矫正人员服务管理。一是严格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等工作机制,实行动态监管、跟踪管理、实时教育,由单纯的“人防”转变为“人防”、“技防”相结合。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工作动态,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二是因人施教、注重实效,创新矫正方式,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并对某些特殊的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专属心理档案,必要时开展心理矫治。三是采取多元化、人性化管理,用情感拉进与矫正对象的距离。如春节前夕,灵源司法所给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吴某、黄某送去了慰问金。
(四)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措施。一是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责任倒查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半年来,共抽查了6个各镇(街道),组织开展了几次月考察和一次半年考核。完善了跟踪帮教制度。由确定的帮教人定期找帮教对象谈心,了解情况,并及时帮助解决其困难。二是规范软件运行,实行信息管理。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软件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和检查各司法所管理软件运行。三是抓好排查回访,做好衔接工作。根据各监所寄送的刑满释放人员名单,积极配合各监所开展刑满释放人员表现调查,核实犯罪人员信息,提高衔接率;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纵向、横向衔接。在纵向衔接上做到“三提前”;在横向衔接上与综治、公安等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交换有关信息,核对人数情况,对下落不明、见档不见人人员进行查找,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失控现象发生。
二、重点突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做好新一轮依法治市规划启动工作。起草《xxx市2013-2017年依法治市规划》,经过多轮修改完善,提交市委常委扩大会研究通过。《规划》从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全面深化依法治市各项工作等方面,对我市加快法治xxx建设提出了目标和要求。为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局机关组织人员深入各镇(街道)指导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启动宣传月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制定《xxx市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今年来,先后在灵源街道灵水社区、深沪镇文体中心、青阳街道阳光广场等地举办多场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普法游园等法制公益活动,重点宣传普及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力推动了全市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深入开展,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群众满意度。如金井司法所于今年3月7日与镇妇联联合开展“三八”维权活动及举办《婚姻法》普法宣传讲座;5月14日与毓英中学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远离毒品。
(三)打造普法乡土文化精品工程。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在永福里社区建设百米法制宣传长廊,联合xxx电视台对闽南语普法栏目《说法》进行升级改版,编印法律常识“悦”读本,以建设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突破口,加强村(社区)普法工程“五个一”建设,举办法治论坛、律师讲堂,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灵源司法所与镇综治办、安海法庭印制了以“以案说法”为主题的《平安灵源》增刊7000多份发放到辖区居民及企业员工,增强了辖区内居民及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创优服务,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法律援助工作方面
一是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指派工作。把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提供“三优先”(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服务,快速指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尽快办理。与去年同期相比,法援案件数增长了11.03%。二是加强调解,降低成本。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来晋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的全过程,积极采用诉前调解或和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尽援优援。2014年上半年共开展诉前和非诉调解75起,降低了援助成本。三是积极拓宽法律援助维权渠道。中心于2014年6月4日在xxx市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app平台开通了手机在线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专栏,群众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关注《司法公开》,从而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四是抓好监督,提高案件质量。在提供服务中更加注重质量优化和品质提升,积极开展创建“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推行援务公开,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并实行制度上墙。加强对办案活动的指导、监督,落实跟踪和回访制度。今年上半年,中心对2014年上半年的每件民事案件进行电话回访,满意率达到100%。五是注重宣传,增强社会影响力。围绕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热点问题,依托法律援助网站,选择一些有影响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充分利用“三八维权周”“青年文明号示范月”“环境保护日”等特殊节点举办“深化平安建设提升综治‘三率’”、“保民生促发展建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展板、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二)公证工作方面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提升窗口建设。以“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强化执业公信,促进公平正义”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创优便民服务,在值班大厅设立了排队机,并将办证指南设置于网站方便群众浏览。二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作效率。按照省厅要求,积极做好公证信息平台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为止已完成了五台电脑、两台针式打印机以及防火墙、交换机等硬件配套设备的采购以及政务外网专线的布置工作等,初步具备了网上办证的条件。之后还将陆续采购扫描仪及身份证识别仪等设备。三是加强质量监管管理。重新制定了首问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严格规范公证接待及受理制度。积极配合市局公管科和协会做好涉外、涉台公证书的核查工作。在办证过程中采取多种审查方式和手段,熟练运用录像、网络查询及询问技巧等方法,进一步提高审核鉴别能力和水平,防止个别当事人利用虚假身份材料和证明材料办理公证,骗取公证书。1至5月份,共办结各类公证3249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620件;国内经济公证130件;涉外公证1380件;涉港澳公证944件;涉台公证175件;公证费收费约47万元。
(三)律师工作方面。
1、引导和组织律师服务社会和谐稳定。安排律师所主任参与每月15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大接访活动,专职律师参与每月5日、20日定期设在市信访局接待室的市领导涉法信访接访工作;组织专职律师每日到矛盾纠纷多元调解联动指挥中心及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轮值,积极做好群众调解、疏导、咨询工作。
2、加强检查考核,规范律师执业证件管理。一是采用书面查看台帐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顺利完成对全市12家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情况进行了注册检查考核,合格率达100%。二是严格按照《律师法》和司法部、省司法厅的有关规定、规程和要求审核、办理律师执业证、实习证。今年来,共审查申请办理律师执业证4人,律师实习证8人。
3、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律所主任为主的“律师职业道德学习月”活动,引导律师进一步牢固树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和忠诚奉献的职业道德情操。切实开展律师行业自律和评议行风工作,充分发挥律师行业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不定期进行现场走访、指导督促,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力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四)规范法律服务方面
一是抓好基层法律服务所(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市场日常管理,督促各法律服务所落实岗位责任制、廉政制度、文明服务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并要求发挥辐射作用,积极为辖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服务,进一步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开展法律服务市场不规范广告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全市12家律师事务所和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擅自设立的小广告应自行拆除。
五、落实保障,干部队伍活力得到新提升
(一)主题教育成效显著。以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为契机,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多角度、全方位对干部职工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反腐倡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通过学习教育,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内务管理进一步规范。重新制定完善《xxx市司法局考勤内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启动oa办公软件开发、节约办公资源;党代表联络室有效运作,广泛接受群众来访。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进纪检组规范化进程,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实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规范管理,确保业务工作与机关建设的协调有序开展。
(三)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深化。建立拒腐防变长效机制,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认真执行八项规定,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六不准”规定。定时更新廉政文化宣传栏,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各项廉政规定得到较好落实。
在上半年良好开局形势下,我们将把握好借势而上的契机。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一)持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整合力量,全力做好xxx市构建“大调解”体系工作,抓好xxx市矛盾纠纷多元调解联动指挥中心的规范运作,凸显软件平台、视频调解、心理干预等创新元素作用的积极发挥。(二)持续推进“六五”普法
出台xxx市贯彻落实《法治xxx建设纲要(2014—2020)》的工作意见,深化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推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探索在美丽乡村磁灶镇大埔村、深沪镇运伙村中跟进普法元素,建设法治小区。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与教育群众相结合,针对反腐败、社会维稳、拆迁征地、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农民工维权、打击制假售假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对相关主体普法力度。(三)持续优化法律服务
1、继续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效能。一是推行预约服务、流动服务、上门受理等方式,方便当事人就近申请援助。降低援助门槛,不断扩大覆盖面。二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情况,适当降低经济困难条件,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得到法律援助的实惠。三是继续为来晋务工人员提供广泛、及时、便捷的法律援助,针对工资拖欠、工伤赔偿等法律事项做到快指派、快办理。四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争创国家级“青年文明号”。
2、继续提升公证办证效率。补充完善各种类别的公证办证指南及一些证明材料的样本,并设置于xxx市司法局网站上,为当事人办理公证提供便利。完善公证信息平台建设。按照省厅要求,继续推进公证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同时,加强对公证人员信息化技能培训,熟悉公证信息系统的操作,为实现办证网络化打好基础。
3、继续创新律师服务载体。拟在全市范围内挑选一批在金融法律服务领域有丰富经验的资深律师,筹建xxx市服务金融改革发展律师团,对全市律师服务金融综合改革发展进行业务指导,为金融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协助金融主管部门处置重大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