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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09年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
编辑:心上花开 识别码:17-465015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13 20:40: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市2009年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2009年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府发〔2009〕33号 签发单位:××市人民政府 签发时间:2009-05-25 生效时间:2009-05-2

5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2009年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市2009年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09〕51号),省政府确定我市为全省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我市计划用三年时间(20092011年)实现创建工作目标,现就2009年创建法治政府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结合试验区建设,紧紧围绕“两个加快”,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开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二、奋斗目标

到2009年底,基本完成川办函〔2009〕51号文部署的创建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健全公共服务机制。编制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规划,明确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步骤、主要任务。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指标体系,制定公共服务质量标准,不断提高城乡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代办点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四级”服务网络。扶持社会组织发展,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及提供公共服务。

(二)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政府重大决策行为。制定行政程序规定,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成本效益分析,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预告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利益相关者参与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减少行政审批动态管理机制,推行新设审批项目审核论证制度,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审批实施效果评估。清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投资审批、项目核准,推进行政审批中介前置审查制度改革。清理企业年检(年审)项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限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四)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推进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从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完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五)创新行政争议处理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健全行政复议机制,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创新工作方法,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积极探索实行行政复议集中审理。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沟通机制。夯实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六)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相关配套制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完善问责机制,严格行政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市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日常的指导、协调工作,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各区(市)县及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成都市2009年创建法治政府工作任务分解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二)示范带动。确定青羊区政府、成华区政府、郫县政府、新津县政府为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要大胆探索,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开展体制和机制创新,制定系统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有序组织实施,率先完成法治政府创建任务,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考核。建立法治政府创建评议考核制度,将法治政府创建考评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并逐年增加分值比重。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第二篇:成都市2009年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

成都市2009年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09〕51号),省政府确定我市为全省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我市计划用三年时间(20092011年)实现创建工作目标,现就2009年

创建法治政府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结合试验区建设,紧紧围绕“两个加快”,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开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二、奋斗目标

到2009年底,基本完成川办函〔2009〕51号文部署的创建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取得明显

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健全公共服务机制。编制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规划,明确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步骤、主要任务。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指标体系,制定公共服务质量标准,不断提高城乡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代办点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四级”服务

网络。扶持社会组织发展,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及提供公共服务。

(二)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政府重大决策行为。制定行政程序规定,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成本效益分析,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预告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利益相关者参与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按

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减少行政审批动态管理机制,推行新设审批项目审核论证制度,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审批实施效果评估。清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投资审批、项目核准,推进行政审批中介前置审查制度改革。清理企业年检(年审)项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规范行

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限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四)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推进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从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完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

设,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五)创新行政争议处理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健全行政复议机制,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创新工作方法,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积极探索实行行政复议集中审理。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

判沟通机制。夯实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六)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相关配套制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完善问责机制,严格行政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市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日常的指导、协调工作,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各区(市)县及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成都市2009年创建法治

政府工作任务分解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二)示范带动。确定青羊区政府、成华区政府、郫县政府、新津县政府为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要大胆探索,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开展体制和机制创新,制定系统的创建活动实

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有序组织实施,率先完成法治政府创建任务,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考核。建立法治政府创建评议考核制度,将法治政府创建考评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并逐年增加分值比重。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

第三篇:简阳市青龙镇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

简阳市青龙镇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

根据《简阳市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全面提高我镇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底,我镇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制度建设日趋完善,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强化,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充分发挥;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形成,文件合法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创新。并力争在依法行政“二五”规划末期率先实现上级规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保障和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2009年3月—2009年12月),创建活动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深化阶段(2010年1月—2012年12月),创建任务基本完成。

(三)巩固阶段(2013年1月—2013年12月),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四、主要任务

落实上级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健全落实相关制度,规范政府重大决策行为有新进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新突破;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有新举措;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处理行政争议的新形式;开展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开拓依法行政工作新领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新机制”等“六个新”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突出服务职能,加强服务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工作任务分实施。2009年,在全面完成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健全落实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化解和处理矛盾纠纷,开展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七个方面的工作。2010年至2013年,结合当年的工作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分步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狠抓工作落实。镇上成立简阳市青龙镇创建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镇政府创建法治政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创建法治政府有关工

作,对阶段性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抓好创建法治政府工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成立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按计划分步骤完成工作任务。

(二)坚持创建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制度。镇政府每年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向上级政府、本级人大报告。各单位、各部门每年要对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向镇政府报告。

(三)大力宣传,加强监督考核。要充分利用广播、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镇政府将创建法治政府纳入考核总体目标进行考核,各站、办、所要将创建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全年总体工作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察、同考核。各站、办、所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本站、办、所开展创建法治政府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时提出推进建议,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简阳市青龙镇创建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简阳市青龙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

简阳市青龙镇创建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马富永(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副组长: 杨光辉(镇长)

毛泽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成员:

钟映菊(副镇长)邹斯若(副镇长)蒋茂全(武装部长、副镇长)陈利英(党政办主任)王洪安(经济发展办主任)钟洪俊(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蒋增平(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第四篇:法治创建实施方案

梁集镇第二小学

法治建设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依法治校基本方略,认真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精神,扎实做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创设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开展,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我校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法制学校创建标准和要求以及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与道德纪律教育相结合,与科技文化教育相结合,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促进教育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二、总体要求

法制学校创建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普法工作和依法治校工作为基础,建立社会、学校、家庭相结合“三位一体”的学法守法用法工作的长效机制,以法育人、依法治校、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学校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自觉抵制违法现象,敢于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使广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文化、有知识、有纪律、懂法律、守法律的新型人才。

三、工作目标

学校教职工、学生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教水平显著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强化。开展法制学校创建活动,目的就是要通过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和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同时,实现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学校的办学行为、教师的从教行为更加规范有序,为建设和谐社会、平安校园,创造一个稳定有序、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

1、在青少年学生中逐步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预防与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带动全社会人人参与学法、知法、守法的活动,促进全民法律素质的整体提高。

2、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教育和自护教育,运用生动、形象的教育方式,向学生普及法律的基本常识,增强自护意识和能力。

3、逐步建立一支合格、稳定、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结合学校实际,努力开发,形成适应小学生特点的法制教育的校本教材。构建适应本校学生实际的法制教育网络。

四、方法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青少年是祖国和民族的希望,切实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直接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

高,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现,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命运和兴衰。要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月”和“警校共育”活动。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法制教育月”和“警校共育”的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领导,加强协作。学校成立法制教育的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并确定一名分管校长和法制副校长具体抓法制教育,明确职责,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学校主动与综治委、司法、公安、团委、关工委等部门联系,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职责分明、工作有序的责任体制和学校、家庭、社区联动的运行机制,健全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家长法制教育小组,一学期开展一次法制专题家长会,逐步实现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3、开展活动,加强教育。要开设法制课。课堂是青少年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各校要逐步实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和教师“四落实”,教师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各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课堂教学渗透法制教育。

⑴ 每学期都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影片(至少一次),并聘请法制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来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每学期至少一次)。

⑵ 建立法制宣传专栏、橱窗,充分利用星期一升国旗、红领巾广播站、黑板报、校园网络等宣传方法,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学校创建活动”宣传工作。⑶ 通过班、队会等形式,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法制教育主题活动。每学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一次。结合安全教育,每学期每班安排2节法制课。

⑷学校组织法制文艺汇演、法律知识比赛等活动,以活动促进学生知法、明法、用法,提高对法律的认识,做一个尊法、守法的新时期好少年。

4、开展“警校共建”,创办法制学校。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积极作用,发挥其社会效应功能,努力创办好法制学校。学校要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并要求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为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通过生动具体的案例讲解,使学生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得到增强。

5、治理周边环境,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治理好校园周边环境,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告别‘三室两厅’、网吧,争做‘四有’新人”等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校外部环境。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美化校园,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使校园成为一个大教育场,营造一种“校园无小事,处处皆育人”的良好文化氛围,形成良好的校园秩序,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创安全文明校园”既净化师生的生存环境,增强人们的安全感,又通过广大师生参与创建活动,规范自己言行,养成“文明、守纪、守法”的习惯。

6、开展社会实践,养成守法良好习惯。加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开展“法律进社区”等活动。通过团队活动、校外活动、劳动实习等活动和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合理安排好学生假日、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

五、保障机制

建立创建法制学校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徐超

副组长:王行桂

成员:蔡鹏郑玉松仝春梅杨玉芹

六、明确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统一部署,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教育活动取得成效。

2、周密安排,讲求实效。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考核,完善资料,把法制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影响,养成习惯。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爱国守法,明理诚信,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4、营造氛围,寓教于乐。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阵地作用,要把基本法律知识、基本行为规范和现代法治观念作为学生法制教育的重点内容,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导向作用。

2010年9月

第五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高政发[2012]58号

关于印发《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现将《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法治 建设 方案 通知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县群团。

—————————————————————————— 高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印发 ——————————————————————————

共印130份

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根据《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拟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促进“六个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升政府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建设城乡环境最优美、富民强县最协调、社会关系最和谐的幸福高淳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到2014年,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行政决策基本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行政决策水平明显提高;县镇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行政管理透明、高效,行政效能、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高;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和公众监督程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基本满意。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

深入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健全诉求表达、矛盾排查和预警、矛盾调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五项机制,提高突发事

件预防、预警、应急处臵、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推行“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模式和“扁平化”、“网格化”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法治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创建,建成全省唯一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县”。完成县、镇、村(社区)三级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以及互联网等管理,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构建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住房保障 “六大体系”。

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按照“优化、完善、规范”的要求,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监督。开展网上并联审批,实现网上行政执法案卷监控评查常态化,杜绝行政权力事项网上登记、网下办理现象。加强行政权力库、行政服务中心、行政监察平台、政府法制监督平台管理与衔接。进一步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一个窗口对外”、“能进则进”原则,将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事项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制定工作规范,压缩办理期限,提高服务效率。不断完善“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积极开展各类便民服务,充分发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作用。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臵、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并做到及时、准确、具体。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对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时

限内办理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规范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每年进行评议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着力构建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政府议事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2012年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事项,完善行政决策听证、论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和论证程序。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听证、论证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采纳情况及其理由以适当形式反馈或公布。重大决策事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研究前由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等决策,决策机关或提请政府决策的部门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行政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要进行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经济运行等方面的风险评

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控制预案;凡未经风险评估或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做出决策。

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县政府部门每年要对本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实施情况评估,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委托专家学者或专门机构评估等多种途径了解决策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调整决策或停止执行。县政府每年选取1-2件关乎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重点评估。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决策规定的决策行为,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政府制度建设水平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超越制定权限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所有政府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以县政府名义发布。今后一段时间,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重点为科技创业创新、城乡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社会建设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使制度建设与“六个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创新规范性文件起草机制,凡涉及民生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都要采取公开举行听证、组织座谈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规字”管理制度,所有

规范性文件均应列编“规字”统一登记、编号和公布。

实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坚持“立、改、废”并举,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自2011年始,规范性文件每2年重点评估和集中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超期的原则上自动失效,确需保留的,按有关程序重新审查认定或由制定机关重新制发。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围绕构建“职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目标,持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积极推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规范化,探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自由裁量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建立高位协调、综合执法、基层自治、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五项机制,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认真做好阳江镇“强镇扩权”工作,成立综合执法机构,合理配臵执法权限,进一步明确法律地位、职能定位、执法范围等,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能力。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动行政权力名称、编码等要素的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执法监督的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依据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梳

理、调整并公布执法依据、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保障执法依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围绕促进发展、保障民生,全面落实企业“零距离服务”,积极推行涉企“人性化执法”,进一步规范涉及投资环境的执法行为,加大食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征地和房屋拆迁、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大力推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完善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审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工作,确保群众对执法行为的满意率达90%以上。

六、建立矛盾纠纷预防调解体系,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信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有效互动、形成合力。成立由县法制办牵头的行政调解专项工作组,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作用,推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制度对接,实行法院与司法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医患纠纷等调解工作。支持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确保基本实现“应调尽调”,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理机制,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研判制度,确保社会矛盾发现在早、处臵在小,力求矛盾纠纷发现率、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处于省市领先水平。依法加强信访工作,健全“大信访”工作体系,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社会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表达诉求、解决矛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充分利用行政复议解决矛盾纠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引导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加强复议制度、机构、队伍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吸收专家学者和社会力量参与审理,确保复议案件有2名以上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依法办理。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监察、司法、法院衔接,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

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被申请机关负责人重大复议案件出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应诉培训,组织旁听重大行政诉讼案件,建立健全重要行政诉讼案件报告、通报制度。

七、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行政问责机制

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各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层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支持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作用,监察部门应做好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相关行政机关要主动认真开展调查,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和回

应,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严格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完善行政问责制度,细化问责范围和对象,增强可操作性。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问责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加强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行政败诉案件的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因违法行政导致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八、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推进机关干部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长效学法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并作为考核和晋升的依据之一。通过领导干部大讲堂、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县管领导干部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聘请专家解读有关法律、法规,每年举办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加大集中培训力度,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用2年左右时间,将全县领导干部轮训一遍。落实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测试考察结果作为任职依据。

注重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执法。对从事政府法制、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组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加强行政执法证件资

格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建立网上投诉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滥用执法权力、粗暴执法的人员,经教育不改的要依法处理并调离执法岗位。

九、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健全组织机制。建立县政府及其部门行政首长负责的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机关建设。县政府每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制定法治工作要点。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充分发挥法制机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加大法制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努力建设一流的法制工作人才队伍。

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创新教育方式,增强实效性,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强化监督考核。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解决存在问题,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每年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法治部门建设纳入依法治县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市2009年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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