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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5篇)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17-576957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14 08:57: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路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重庆双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合同段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

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建设”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杜绝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控制和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促进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治理目标和原则

项目部将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深化安

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遏制新的安全生产隐患的产

生,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治理工作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坚持短期治理和长期规范相结合,做到治理一处,改正一处,不留隐患。

三、组织机构

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生产部,办公室主

任由XXXX兼任,电话:

四、治理范围和内容

根据交通厅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结

合我合同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状,项目部重点治理支架垮塌、高处坠落、基础塌陷、吊装设备失灵、预应力张拉、钻孔灌注桩、临时用电重点整治、是否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和接地保护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施工管理重点治理“三类人员”持证情况和特种人员持证情况。

五、重点治理措施

1、要严密组织,认真安排部署,项目部制定符

合自己实际的工作方案。制定的方案要具体明确对专项治理的目标和措施,实施步骤要有针对性、时效性,扎实地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2、要明确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落实。项

目部要重点做好“两查”工作,即:查制度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查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隐患和防范情况。

3、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治理成效。通过自查治

理和月检进行督查指导,督促各作业队落实“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严格履行施工工艺流程、严把施工安全关,对事故隐患进行彻底治理,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控制和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4、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

成果。项目部、要做到自查自纠和各级督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加强长期跟踪监测和定期分析,探讨建立科学完善、操作性强的安全隐患评估制度,形成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隐患防范机制。

六、实施步骤

项目部实施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共分四个

阶段。结合施工实际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

总结,按时上报各阶段专项治理情况的相关资料。

1、安排布置阶段(2012年8月中旬至9月初)项目部结合施工生产实际,成立安全生产专项

治理领导小组,落实组织机构和责任人;确定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结合施工安全预防重点,针对性和操作性要强,要有具体的检查标准。

2、自查自改阶段(2012年9月初至9月中旬)从9月初开始至9月中旬,项目部要按照制定的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查找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并于每月于23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上报总监办,认真做好今年的专项治理工作。项目部将按照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管理控制,并加强经常性的检查。

3、排查治理阶段(2012年9月中旬至10月底)9月中旬,项目部将组织综合性的检查,对各

作业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按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列入重大危险源清单的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情况重点检查。对专项排查治理不落实、治理工作滞后且出现安全问题的作业队要重点督查,并进

行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较多的要求限期整改并予以经济处罚。

4、总结和“回头看”再检查阶段(2012年11

月至12月)

项目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11月

30日前将总结上报,并结合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回头看”再检查。重点查处专项活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机制是否健全并全面运行等。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准备,精心组织。项目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统一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把专项治理工作和完成施工任务溶为一体,确保整治工作的实效。

2、广泛宣传动员,创造良好的整治氛围。要加

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和利用交通系统报刊、通讯及内部网络的作用,把项目部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专项治理小组办公室要收集专项治理情况,对好的做法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存在问题的及时曝光,并向总监办上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3、开展自查自纠,坚持查改结合。坚持边施工

边检查对照、边整治,对每个施工环节、施工过程及关键部位要认真把关,确保治理工作的落实。

4、认真总结,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项目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经常进行总结讲评,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好的做法及经验,及时进行推广落实,对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每月要有治理小结汇报,并上报总监办。争取在专项治理上出成果,取得成效。

XXXXXX项目部

二0一二年九月十日

第二篇: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长治市交通运输局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创造我市良好的交通运输发展环境,实现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公路无“三乱”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监督检查,不断优化环境,巩固已有成果,严防公路“三乱”反弹,确保实现我市交通运输系统无公路“三乱”目标。

二、组织领导

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治理公路“三乱”领导组。

组长:张治云(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 师文高(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刘庆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张林萍(局纪检组副组长)

王岳峰(局公路处处长)

冯泽民(局执法监督处处长)

悦文广(地方海事局局长)

郜卫东(市城市客运管理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由冯泽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主要工作措施

1、进一步提高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认识。公路是城乡经济交流和人民生活交流的重要通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保障公路、水路畅通与安全,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三乱”行为不仅影响交通运输的安全与畅通,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且它还影响一个地方的法制环境、服务环境、改革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滋生不稳定因素,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和声誉。作为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纪检、纠风和政府部门会议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创优经济发展环境的高度来加深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认识,并将其纳入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和执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制的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

治理公路“三乱”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3、树立执法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加大源头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加强单位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收支两条线,实行罚缴、稽查、调处三分离的管理机制。全面推行交通“一站式”行政服务。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一定要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坚持执法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树立勤政、廉政、为民、高效的工作理念。自觉履行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学以致用的好学作风,勤廉高效的工作作风,健康高尚的生活作风,积极推进交通系统“形象素质工程”建设。

5、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查处违纪行为,是治理公路“三乱”的重要手段。一是高度重视涉及“三乱”行为的来信来访,及时调查,依法查处。二是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建立治理“三乱”责任上报制度,分片包干,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单位按其各自的职责与工作特点,一月进行一次查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不定期地开展暗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文件精神,始终保持反弹摘牌的工作态势,确保交

通运输系统公路无“三乱”。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第三篇: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木兰县~年治理公路

“三乱”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木兰县~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二日

木兰县~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推动我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扎实开展,按照市《~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纠正解决损害企业和人民利益的公路“三乱”问题,确保公路畅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狠抓执法队伍建设,规范上路执法行为,巩固治理成果。为实现县委提出的“加快发展速度、提升发展水平、建设小康木兰”的总体目标,创造优良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和清理道路站(卡)

1、继续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的行为。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继续清理向机动车收取各项费用、罚款、集资和各种摊派,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取消,重复收取的要予以合并。符合规定的项目经省政府审定后,实行目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各类收费的透明度。

2、继续清理整顿公安、林业等部门的检查站(卡)。不符合规定的要撤销,不规范的要加以规范,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对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个别部门季节性、突发性设站行为进行规范,完成任务或季节过后立即撤除。

3、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做好严查工作。要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覆盖面,严肃查处省道、县道以及乡道、村(屯)自修自养道路和公路渡口的私自设卡和违规上路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同路下综合治理结合起来。

4、继续巩固依法规范的站、所和重要道口(临江道口、吉兴道口、五站道口)。林业、交通、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审批手续,简化工作环节,增设文明窗口,强化服务质量。

(二)继续规范有关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

1、清理纠正未经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部门上路设卡、截车、检查、收费等违规违法行为。按国家规定除公安、交通、和林业三个部门外,未经省政府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准在公路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收费、检查站(卡)和上路执法。

2、有权上路的单位和部门要尽量减少上路的频率,必须要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避免在同一路段、同一时间多家上路问题的发生。

3、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不得在职责任务范围之外从事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活动,规范本行业、本部门的内部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公路“三乱”问题。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各执法部门及有关领导要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放在全面践行“xxxx”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增强治理公路“三乱”的责任感、紧迫感,克服厌倦和松懈情绪,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深化治理上下功夫,把工作抓实抓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由交通部门牵头,公安、林业、财政、物价等部门为责任部门。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要求,各负其责,层层签订责任状,狠抓落实。各部门要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三)严格管理,规范执法

各部门要对执法人员开展全员培训,正确处理管理和服务的关系,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对政治素质低,不称职的执法人员要及时调整,以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严肃执纪,坚决查处公路“三乱”案件

县纠风办、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要对各执法单位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全面考核,采取达标挂牌、反弹摘牌的方式,坚决遏制公路“三乱”的发生。对问题较多的路段要组织重点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进行彻底整治。要建立健全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各执法单位在加大对超限超载综合治理的同时要加强源头治理,防止在治理时出现公路“三乱”问题。

(五)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各部门要在从严刹风整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铲除公路“三乱”滋生漫延的土壤。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执法人员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干部职工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筑牢思想防线。要针对产生公路“三乱”易发多发的部门和环节,制定科学严密、具有可操作性的制约机制和防管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防范公路“三乱”的惩防体系。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领导,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成立~年木兰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

第四篇: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包交发[2010]234号

关于印发《包头市交通局治理公路

“三乱”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有关单位,南绕城公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黄河路桥公司:

现将《包头市交通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交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各项工作。

二O一O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交通治理“三乱”通知

抄送:市纠风办,交通厅机关党委,局有关领导、科室包头市交通局2010年8月12日印发

共印20份

包头市交通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为全面巩固系统治理公路‚三乱‛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政府纠风办总体部署,以深入治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交通系统行业形象的公路‚三乱‛问题为重点,继续在巩固提高和防止反弹上下功夫,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领导责任制,完善治理公路‚三乱‛长效机制,为创造通畅、和谐的道路运输环境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目标

巩固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保持全市所有公路 基本无‚三乱‛和不反弹,经得起上级对我市的明查暗访和考评,经得起媒体和人民群众对我市公路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督,为我市实现‚通过努力在自治区率先实现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做出贡献。

三、组织领导

局纪委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领导下具体负责和协调交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成员单位:局公路科、运管科、政策法规科,运管处、公

路局、路政支队、开发公司、路源公司、南绕城公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黄河路桥公司。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公路科、公路局、路政支队

1、加强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完善公路附属设施,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二)运管科、运管处

1、依法管理全市各客、货运站、场,维护站、场秩序,不得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

(三)政策法规科、运管处、路政支队

1、坚决落实‚未经培训并获得执法证人员不得上路检查‛的规定,加强对所属执法人员特别是上路检查单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执法,严禁不符合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

2、交通管理和稽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和规定,在经自治区政府批准的交通稽查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地点定点检查,不得任意上公路查车,不得引诱司机违法。

3、交通执法人员检查车辆应以不影响交通畅通为前提,不得逢车必查,一次拦查车辆不得超过两辆,不得在同一路段双

向查车,不得违法委托和代其他部门查车、收费、罚款,不得擅自提高收费、罚款标准。

4、确保被查扣车辆在暂扣期间需支付的费用符合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

5、罚款要按有关规定实行罚缴两分离制度和全额上缴财政,应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或监制的票据。

(四)开发公司、路源公司、南绕城公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黄河路桥公司

1、抓好所属路桥收费站的管理,规范站容、站貌,竖立统一规格式样的标志牌,标明批准单位、收费内容及标准、收费期限和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监督。

2、进一步规范车辆通行费管理,收取车辆通行费应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3、收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应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制发或监制的票据。

(五)局纪委

1、加强对公路收费站收费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凡发现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车辆通行费计量标准的,一律按乱收费查处。

2、配合上级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及时办结上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构交办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五、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

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收费站点、检查站点、卸载点以及道路巡查点的设置是否合理,运行是否规范,通过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二)整改阶段

各成员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制定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公路站点的设置,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同时,局纪委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明查暗访,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

年底市纠风办将申请自治区纠风办对我市治理公路‚三乱‛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巩固整改阶段成果,确保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六、有关要求

1、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局纪委要结合即将实施的自治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考评办法,切实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领导,落实我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制。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把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2、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自觉接受民主

监督和舆论监督,将监督看成是改进工作、依法行政、树立形象的强大动力。

3、对发生公路‚三乱‛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篇:2012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范文模版)

2012年哈尔滨市

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黑龙江省2012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和市纠风办《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安排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结合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哈尔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全面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纪委有关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要求,以电子执法行为和治理超载超限工作为重点,以确保全市公路和城市道路畅通为主要工作目标,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公路“三乱”,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创造良好、宽松的道路运输环境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鲜活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确保城市出入口的畅通。

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继续确保蔬菜运输、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京哈公路哈尔滨段、哈绥公路哈尔滨段、哈大公路哈尔滨段、同三公路哈尔滨段等4 条“绿色通道”及省内文明样板路的农产品流通环境。在国家确定的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对违法行为轻微的,坚决执行“不扣车、不罚款、不卸载”的“三不”政策,减少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在行驶中不必要的滞留时间,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同时积极探索省内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减免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正常行驶的外籍车辆和无明显违法行为的省内车辆一律不准拦车检查、扣车、扣证和罚款。

(二)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源头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哈尔滨市2012年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综合运用多种措施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对超载超限运输行为,要按照“源头封阻、科学检测、卸载放行、联合执法”的原则进行综合治理,严禁凭经验、目测检查,严查以罚代卸、以罚代纠、权钱交易等行为。指导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建立依托治超检测站点的路面治超执法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使联合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治超检测站人员和装备的管理,严格按照超限车辆现行处罚标准进行处罚。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过程中,对24小时内已被处罚或卸载,且能够出示与法律文书记载的卸载后质量相一致的,不得重复处罚,在无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不得重复卸载;已被公路管理或公安交管任何一个部门查处的,在无交通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另一部门不得重复查处。对交通违法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给予重复罚款的行政处罚,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有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按《道路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不得违规滞留车辆。对有超速行驶等其它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当场处罚的,依据简易程序处罚后,及时放行。

同时,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对出现公路“三乱”行为的部门,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外,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

1、按国发[1994]41号文件要求,除交通运输、公安、林业部门以外,任何单位和部门一律不准上路设卡、截车、检查、收费和罚款。有上路权的执法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下达收费、罚款指标。经省政府批准的临时性动、植物检查站和其他临时站,在疫情消除后,要立即撤站。

2、进一步规范电子执法行为,坚决纠正电子执法不规范等行为。今年要加大对电子执法设备的排查力度,对电子交警的设置及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合规定的一律撤 销。

3、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源头管理。交通运输、公安、林业部门的上路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有效证件,不得超越职权和范围执行公务,更不准以权谋私。执法时要做到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裁量适当。任何部门不得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今年要继续推行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和林业木材运输检查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和避免多家上路执法、以罚代纠、只罚不纠等问题。

4、加强对巡防支队下属的13个出城口公安检查站取缔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四)开展收费公路清理工作

为全面贯彻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精神,协调物价、财政等部门,在省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对市属收费公路情况进行摸底汇总和整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我市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极不合理收费进行清理,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取得实际 成效,根据各责任单位的领导成员变化情况,重新调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任锐忱 副市长

副组长:谭洪志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起 市纪委常委

成 员:杜鸿礼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

韩 峙 市公安局副局长

母继春 市林业局副局长

佟 宇 市法制办副主任 王文亮 市财政局巡视员

杨晓明 市物价局副局长

齐 杰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组长

孙久云 市农委总经济师

闫常平市畜牧局首席兽医官

曲玉振 市审计局副局长 高鸿玮 市纪委纠风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杜鸿礼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高鸿玮 市纪委纠风办副主任

张 健 市交通运输局纪委副书记 姚 杰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监察室主任

成 员:王恩芝 市林业局法规处处长

王忠民 市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 姜 华 市物价局经营处处长

李重时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室主任 李大伟 市农委法规处处长 孙桂霞 市畜牧局防检处处长 田 英 市审计局经贸处处长

南 琼 市治理公路“三乱”办督察队负

责人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开展思想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各区、县(市)和市直相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治理工作,克服厌倦和松懈情绪,继续增强做好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治理工作作为保持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大事来抓,全力推进治理工作。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一线执法执收人员的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于民的理念,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防线,增强他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工作责任

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其中交通运输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承担起统筹协调、制定方案、督办检查、总 结验收等工作;公安部门主要负责规范交警部门在公路上的执法行为;林业部门主要负责清理整顿本部门在公路上的检查站(卡),规范检查人员行为;法制办主要负责规范各部门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检查管理,执法资格认定等工作;财政、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全市涉车涉路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审批的监督检查;农委、畜牧部门主要负责公路上动植物防疫临时检查站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主要负责电子执法设备的检测。在各负其责的同时,各部门要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各区、县(市)纠风、交通运输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的治理工作负总责,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具体部门专门抓的领导机制,细化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各区、县(市)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给予财政支持。市直各责任部门要在今年5月25日前将今年工作方案、上半年工作情况、11月10日前全年工作总结报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三乱”问题

今年要加强日常巡查和重点督察,坚决防止公路“三乱”问题反弹。同时,进一步完善各区、县(市)及市直执法单位查处“三乱”问题快速反应配套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及工作考核办法,延伸监管,建立与第一线执法部门、人员的联系渠道。在日常工作中继续坚持领导带队上路明察暗访制 度,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相结合,监督检查要注重实效,及时发现,及时指导,及时纠正,防微杜渐,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重点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绿色通道”和公路“三乱”易发多发地区的治理力度,对典型的公路“三乱”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并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要认真接待,及时处理。对上级批转查处的案件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进行调查处理。

(四)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预防“三乱”问题发生 要着眼于有效预防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积极探索源头治理的新措施和新方法。一是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要切实保证上路执法部门的工作经费,坚决纠正和查处下达罚款指标、制定罚没提成的做法,从源头上遏制一些执法部门、人员为追求部门、个人利益最大化而发生公路“三乱”问题。二是各上路执法部门要紧密结合部门行业的作风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要继续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凡是没有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准上路执法。三是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防止形成新的不正之风;要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分析问题发生的根源,通过不断建立完善治理的长效机 制,努力从源头上封阻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

(五)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信息沟通工作

各区、县(市)和有关部门要以通报、简报、工作汇报等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向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报告治理工作情况,重大情况随发即报。市“三乱”办今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向新闻媒体提供我市治理公路“三乱”情况,通过媒体让百姓关注和监督治理工作。各责任部门之间要经常沟通治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及时交换意见,以促进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公路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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