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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管道工程施工企业技术标准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17-781651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03 17:37: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给水管道工程施工企业技术标准

给水管道工程施工企业技术标准大纲

一、总则

二、测量放线与布管

2.1测量数据计算

2.2现场测量放线

2.3现场布管

三、沟槽开挖

3.1数据计算

3.2沟槽开挖与支护

3.3地基处理

3.4沟槽降水

四、管道安装

4.1一般规定

4.2钢管安装与防腐

4.3球墨铸铁管安装工艺

4.4钢筋混凝土管及预(自)应力混凝土管安装

4.5玻璃钢管安装

4.6聚乙烯塑料管安装

4.7钢塑复合管安装

五、沟槽回填

5.1数据计算

5.2沟槽回填

六、管道附属物安装

6.1一般规定

6.2井室

6.3支墩

6.4其他相关附属物安装

七、管道功能性试验

7.1一般规定

7.2管道压力试验

7.3管道冲洗与消毒

八、结束语

小组成员:闫劭菁,李詹寅,官献军

第二篇: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合同

灌溉管道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由于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委托乙方承包G310洛阳市境改建工程k35+150处平乐镇灌溉管道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G310洛阳市境改建工程K35+150处。

3.工程内容:在K35+100处安装一道地埋过路灌溉水管,内水管为塑料水管外径160mm,外套钢管外径219mm,长度约为120m。

4.工程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乙方包工包料。

5.结算原则:根据合同约定单价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6.本项目所用的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及其他设备等(以下统称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使用,工程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二条合同价款(工程款)及支付

1.合同单价(人民币,下同):

(大写):。

(小写):元。

2.工程款支付:

乙方垫付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2)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3)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工程结算。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应立即组织施工。

2)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标准,并需通过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工程的安全生产及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施工中由于乙方造成的安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交叉施工等组织工作。

第四条 工期的约定

1.工期:自合同签订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在工期未顺延的情况下,乙方应在前述工期内竣工,并在竣工后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必须征得乙方同意。

第五条免责条款

施工期间,由于恶劣天气(如:雨季天)等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误和其它损失等,工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签订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市政接口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合同2014

****家园

市政接口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家园” 市政接口给水管道工程 工程地点:龙岗区****

发包单位:深圳市****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2014年月日

“***家园” 市政接口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深圳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本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家园”市政接口给水管道工程。

二、工程地点:龙岗区****。

三、承包范围:

1、承建范围:建筑工程造价计算书中所包括及必须施工的全部内容。

2、具体内容包括: 室外给水管(UPVCDN100 ¢110PN=1.6MPa)安装、法兰阀门安装、法兰套筒伸缩过滤器安装、法兰水表配旁通止回阀、阀门井砌筑、拆除及恢复、土方开挖及夯填等。

3、乙方负责报建、报批、验收、施工中需要办理的一切手续。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采用固定总价的包干方式。

2、工程造价按预算优惠价包干,工程造价一次包定:即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风险、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竣工资料、包调试、包一次验收通过、包免费保修二年、包各种费用,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本工程不增加任何费用。

3、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交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乙方必需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

4、安装工程材料、设备及备件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所用材料、设备、备件必须符合深圳市有关室外给水工程设备、材料的规定。

5、工程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保证给水管道接入市政管网供水无障碍,包括所发生的费用及保修期间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工期:

1、工期:5日历天。

开工日期:2014年2月22日;竣工日期:2014年3月6日。

竣工日期以乙方送交竣工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取得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包括需整改才能通过验收的时间)。

2、使用条件下的保修期:工程保修期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本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人为因素破坏的除外)。

六、质量要求及经济处罚:

1、本项目的所有项目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施工,要求采用优质管道及阀门。

2、乙方未按规范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制止,直至通知其停工整顿或者要求

其退场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延误工期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部分工程经返修后质量达到合格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深圳市质量检验监督总站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七、合同价

1、本工程一次包定合同价为¥68000.00元(人民币大写:****元整)。除规费中的保险费外还包含了第三者意外伤害险。

2、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所发生的费用及保修期间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包括其它未列明但也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4、包办理需要乙方办理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工作日内支付¥20000.00元;

2、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式通过验收合格,甲方在接到乙方经监理单位及甲方代表签署的请款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3、在各期付款中,按规定扣除应扣款项金额。

4、乙方向甲方请款时,必须提供合法正规的建安工程款(地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九、甲方工作及责任:

1、负责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

2、负责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处理施工中有关事宜。

3、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参加工程质量的验收,并及时签署验收意见。

4、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5、甲方有权对材料、安装工程质量及工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十、乙方工作及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安排。

2、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有关资质文件。

3、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的,并具有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规定要求,并保证工程所用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若发现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中有假冒、伪劣材料或残次品,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每次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4、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的指令,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程、规范,组织安装施工,并做好自检。

5、做好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施工垃圾和余土,做到工完场清。

6、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出资修复。

7、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间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要求时间内无条件保修。

8、认真作好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的管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防患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有关规定;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所有费用,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9、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的、应该由乙方办理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全部手续,并使甲方免于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10、乙方负责解决员工的食宿和交通问题,负责保管自己的施工工具、设备、材料和成品,并承担费用。

11、材料、产品到货要通知监理工程师、甲方工程师检验其型号、规格、品牌、质量,但并不免除乙方应对所采购材料、设备质量承担的责任。

12、施工中给他人带来损失,凡属乙方造成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13、负责办理报建、竣工报验。甲方出具有关资料。

十一、竣工验收:

1、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质量检验评定的质量标准。

2、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并被验收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的日期,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并被验收合格的日期。

十二、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为二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若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个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紧急情况下应2个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逾期,甲方可以自行处理(处理结果由终端用户、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乙方确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维修不及时,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保修期满后三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免息)一次付给乙方。

十三、争议 :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深圳市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四、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违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3、因为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按要求返工

直至符合要求,工期不予顺延,费用不予增加。若乙方不按要求返工或改正,甲方可请第三方实施返工,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本合同所有违约金,乙方应主动支付,否则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十五、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十六、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乙方属个人、未注册单位的,乙方签字生效)。合同履行后自行终止。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单位(公章)深圳市******承包单位(公章)****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2014年 2月日

第四篇:给水管道工程验收规定

给水管道工程验收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市政自来水管道是属于隐蔽工程,为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安全供水,根据国家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管道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国家规范标准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 凡一切新装、改装、更新、维修的给水管道工程无论是正式供水管还是临时供水管,均属验收范围,并应按本制度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工程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给水管道,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章 验收内容(略)

第三章 管道试压(略)

第四章 冲洗消毒(略)

第五章 工程竣工验收(略)

第六章 其 它(略)

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施工监理。其基本任务是,在工程设计变为实体的过程中, 充分运用组织协调和约束机制, 把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投资出控制在预定目标之内, 使业主和承包单位的权益得到维护。根据国家建设部、广东省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施工质量目标控制

第二条 施工质量的事前控制

(1)选择能确保施工质量的施工队伍。在招标(或议标)发包时要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也要审查总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2)对施工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生产工艺设备、应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备应有技术合格证, 使用前应检验校正。

(3)对工程材料和构配件, 应要求有关单位提供合格证或样品, 经审查许可后方可定货采购。重要的或大宗的构配件, 还应以业主授权的方式, 派员下厂跟踪监理。进场的材料和构配件要进行复验或抽样检查, 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如果有不能保证施工质量之处, 应帮助承包单位予以改进。

(5)对施工场地进行质检验收。主要是指清除现场障碍物之后的验收, 及现场定位轴线、高程控制桩的测试与验收。

(6)帮助承包单位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包括质量检查制度。帮助承包单位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包括改进计量和检验手段, 以及掌握计量和检验方法等。

第三条 施工质量的事中控制

(1)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按签定的施工合同和要求施工。

(2)严格把住工序交接的质量关。坚持每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 不准进行后序工序的原则。

(3)严格检查与监督施工操作, 认真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4)按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仔细检查和验收分项分部工程,尤其是检查验收隐蔽工程。

(5)按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 检查和初步验收单位工程并组织试运转。

(6)审核竣工图质量检查、试验资料、验收报告等。并进行编目和存档, 以备复查。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 总监理工程师应行使质量监督权,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查验,进行整改。

① 未经资质审查认可的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现场进行施工者;

② 承包单位擅自改动已批准的图纸进行施工者;

③ 使用没有产品合格证的材料, 或擅自替换、变更材料者;

④ 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 监理方已向承包单位明确提出, 而承包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不力, 使质量趋势未发生好转者;

⑤ 隐蔽作业未经现场监理人员查验, 自行封闭掩盖者;

⑥ 已发生质量事故未作有效处理和改进而继续作业者。

第四条 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

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 主要是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的审核并编目建档。

第三章 施工阶段进度目标控制

第五条 施工进度的事前控制

(1)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细则。

(2)编制或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

(3)审核并帮助施工承包单位改进施工组织与技术设计。

(4)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5)制定由业主供应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计划。

(6)督促和协助合同各方切实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第六条 施工进度的事中控制

(1)协助施工单位实施进度计划。注意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控制点, 了解进度实施动态。

(2)检查和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统计分析资料和进度控制报表。

(3)建立反映工程进度实现的监理日志。

(4)实施工程进度的动态控制。

(以上各条可用于较大型的工程项目)

(5)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计量方面认证意见。

(6)组织现场协调会, 并作会议纪要。

(7)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

第七条 施工进度的事后控制

(1)采取措施保证工程项目按计划总工期竣工。

(2)制定计划总工期被突破后的补救措施。

第四章 施工投资目标控制

第八条 投资事前控制

(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确定投资控制目标。包括工程项目的总目标值、分目标值、各细目标值。根据目标值和合同价构成因素, 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3)工程风险分析。

(4)督促和协助业主履行合同义务, 减少向业主索赔的机会。

第九条 投资事中控制

(1)监理人员要严格进行工程计量和单价的审核, 以克服承包多报、重报和高套单价的情况。

(2)严格掌握工程变更。

(3)监理人员要尽可能减少使用临时计日工。

(4)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费用超支分析, 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

(5)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或业主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第十条 投资事后控制

(1)公正地处理各种索赔事宜。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第五章 工程质量评定的等级标准

第十一条 根据我国现行标准,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等级只分为“合格”与“优良”两级。因此在工程质量的评定与验收中, 也只能按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来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 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

(1)合格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验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评定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目抽验的点数中, 建筑工程有70%及以上,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80%及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其余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评定标准的规定。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每项抽检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其中50%及以上的处(件)符合优良规定, 该项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占检验项数50%及以上,该检验项目即为优良。

3)允许偏差项目抽验的点数中, 有90%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其余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评定标准的规定。

第十三条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1)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2)优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其中有50%及以上为优良。

第十四条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1)合格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2)质量保证资料应符合规定。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以上。

(2)优良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其中有50%及以上优良。

2)质量保证资料应符合规定。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85%及以上。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每年下达给下属各单位的土建、管道计划施工工程项目,凡由工程部负责工程监理的项目,必须做到:

1.审核承担工程项目施工队的资质证书(由各分公司、水厂、三产推荐委派的施工队也应上报资质证书);

2.对没有设计图纸的小型装饰维修工程,应现场勘察工程量,制定施工程序和进度计划。

3.无论大小工程,没有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不得开工。

4.工程项目完工后,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

5.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三大控制”,应按以下制定的施工管理程序执行。

第六章 工程质量验收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及内容

项次 项 目

验 收 内 容 1 基础工程

地质、土质情况, 标高尺寸, 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 2 钢筋混凝 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土工程尺寸接头位置, 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 以及材料代用情况 3 防水工程

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数, 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4 其它

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工程, 重要结构部位和有特殊要求 的隐蔽工程

第十七条 分项工程的验收在分项工程验收中, 必须严格按有关验收规范选择检查点数。计算出检验项目和实测项目的合格或优良的百分比, 确定出该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 从而确定能否验收。

第十八条 分部工程验收

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 根据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结论, 参照分部工程质量标准, 得出该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 以决定可否验收。

对单位或分部土建工程完工后转交安装工程施工前 ,或其它中间过程, 均应进行中间验收。承包单位得到中间验收认可的凭证后, 才能继续施工。

第十九条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1)质量保证资料的核查

附表: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

(2)观感质量评定

附表: ①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②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第七章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条 竣工验收的标准

(1)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凡生产性工程、辅助公用设备及生活设施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各项要求, 在工程内容上按规定全部施工完毕, 不留尾巴。对生产性工程要求室内全部做完, 室外明沟勒脚、踏步斜道全部做完, 内外粉刷完毕;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m以内场地平整, 障碍物清除, 道路及下水道畅通。对生活设施和职工住宅除上述要求外, 还要求水通、通电、通道路。

(2)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各道工序要按照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规范的规定,保质保量施工完毕。工艺、燃料热力等各种管道已做好清洗、试压、吹扫、油漆、保温等工作, 各项设备、电气、空调、仪表、通讯等工程项目全部安装结束, 经过单机、联动无负荷及投料试车, 全部符合安装技术的质量要求, 具备形成设计能力的条件。

(3)人防工程验收标准凡有人防工程或结合建设的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人防工程的有关规定, 要求: 按工程等级安装好防护密闭门,室外通道在人防密闭门外的部位增设防护门进、排风等孔口, 设备安装完毕。目前没有设备的, 做好基础和预埋件, 具备设备以后能安装的条件。内部粉饰完工。内部照明设备安装完毕, 并可通电。工程无漏水, 回填土结束。通道畅通。

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的程序

(1)督促施工单位作竣工预验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

(3)根据申请报告现场初验

(4)正式验收

(5)竣工验收的步骤

1)单项工程验收

2)全部验收

(6)正式验收程序

1)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各方对已竣工的工程进行目测检查, 同时逐一检查工程资料所列内容是否齐备和完整。

2)举行各方参加的现场验收会议。

3)办理竣工验收签证书(见附表)。

第二十二条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1、工程项目开工报告;

2、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3、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名单;

4、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5、设计变更通知单;

6、技术变更核实单;

7、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8、水准点位置、定位测量记录、沉降及观测记录;

9、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

10、试验、检验报告;

11、隐蔽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

12、竣工图;

13、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14、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审核

1、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2、试验检验资料

3、检查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记录

4、审查竣工图

第二十四条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签证

监理工程师审查完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资料后, 认为符合工程合同及有关规定, 且准确、完整、真实, 便可签证同意竣工验收的意见。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的有关规定与之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五篇:给水管道工程验收规定

工业园区水厂给水管道工程验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市政自来水管道是属于隐蔽工程,为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安全供水,根据国家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管道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国家规范标准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 凡一切新装、改装、更新、维修的给水管道工程无论是正式供水管还是临时供水管,均属验收范围,并应按本制度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工程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给水管道,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章 验收内容

1、基础工程

地质、土质情况, 标高尺寸, 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

2、钢筋混凝

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土工程尺寸接头位置, 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 以及材料代用情况。

3、防水工程

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数, 防水处理措施的质量。

4、其它

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工程, 重要结构部位和有特殊要求 的隐蔽工程。

第三章 管道试压

1、试压前的准备工作:应有方案计划、试压管段的长度、局部回填土、管件挡墩、试压后背、养护、排气、机具仪表及安全措施等应符合规范要求后,才能进行水压试验。

2、水压试验的标准: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强度试验,合格后,再进入第二步严密性试验。

第四章 冲洗消毒

给水管道谁家实验合格后,竣工验收前需对各系统管道进行冲洗消毒。

1、管道冲洗消毒先主管,后支管。主管道一次进行,直线管因管头太多,根据设计部位按顺序分段进行。

2、集水坑设置:首先在试验管段末端设置集水坑,集水坑大小最小应能满足支线管内2倍水的体积,如现场不具备条件,则需要在附近设置泵站,将多余的水抽走。

3、冲洗时水质必须是生活饮用水。

4、冲洗时应保证排水管路畅通安全。

5、冲洗时应避开用水高峰。第五章 竣工验收的程序

1、督促施工单位作竣工预验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

3、根据申请报告现场初验

4、正式验收

给水管道工程施工企业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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