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人民法官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组织:
在2010年全区法院预备法官任职资格培训班开学典礼上。罗院长围绕“法院队伍建设”这一主题,从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管理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文化建设等方面阐述了如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罗院长还对我们提出了殷切希望,希望我们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地干事创业。罗院长的谆谆教诲让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也对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首先,要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人民法官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只有强化法官为民的责任感,才能发扬服务大局、情系百姓、扎根基层、勤奋工作的敬业精神,做好每一件哪怕是非常细小的工作,才能成为像陈燕萍一样的新时期的人民好法官。而没有责任感的法官则远远不能称得上一名合格的法官。这就要求我们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自身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情意识和群众意识。在“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的召唤下,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主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真正做到司法为了人民、司法依靠人民。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要不断强化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增强司法亲和力,充分体察当事人文化水准和法律意识,做好释法明理、诉讼指导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打官司。
其次,要增强司法为民的能力。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仅要求我们在思想上要端正,还要求我们在能力上要强。也就是说我们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在提高自身素质、能力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我们的司法能力。作为审判机关,法院每天都与社会上各种人打交道,审理的案件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群体性事件多、矛盾易激化、新型案件多、处理难度大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预备法官不仅要学好法律业务,还要掌握一定的社会生活知识、人文知识,这样才能在审理案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时抓住关键问题,做到准确无误。因此,我们必须通过学习和积累来拓宽自身的知识面,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此外,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具有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解决法律纠纷、实现案结事了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坚持不懈地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社会矛盾、社情民意、法律精神以及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具体到审判工作中,要克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倾向,做到既明断是非、公正裁决,又善于做调解和服判息诉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努力实现司法的终极目标和最高价值。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司法理念。
再次,要坚持公正廉洁。罗院长在讲话中强调,要把公正廉洁作为法官的职业道德底线和基本政治标准。一方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应该始终把处理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第一责任,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第一选择,追求案结事了、司法和谐的目标。作为预备法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我们的司法理念、司法方式、司法目的和工作思路、工作标准。通过我们的言行,在群众的心目中,真正把司法权威树立起来,把人民法官公正的形象树立起来。另一方面,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做到风清法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才能抵制社会的不正之气,才能守护住自己纯洁的心灵,守住我们廉洁的做人底线。要坚持自警、自励、自省,在工作中刚正不阿,不受利诱,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每一件案件的办理都做到无愧于组织、无愧于群众、无愧于心。
当然上述的体会也许很肤浅,更谈不上完善,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还会有其他更深层的理解和体会,我会慢慢的品味,谨慎的处理。当然,一名合格法官并不能等同于一名好法官,但我想这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每个人都能达到合格的话,我们的法院队伍必将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高素质队伍。
希望党组织加强对我的培养和教育。
第二篇:人民法官为人民
人民法院为人民
心得体会
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在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突出实践特色,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要求。
突出实践特色,解决实际问题,首先要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在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面临着既要完成工业化,又要实现信息化;既要增加社会财富,又要实现社会公平,使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既要促进经济发展,又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双重任务和双重压力,这就决定了我们不能重复其他国家走过的老路,而必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道路。科学发展观反映了当代世界的发展理念,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是对人类社会发展经验和我国发展实践的深刻总结和高度概括。回顾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的实际,干部队伍中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主要表现在“六重六轻”的问题上,这就是“重发展速度,轻质量和效益;重经济建设,轻社会事业;重物质发展,轻人的发展;重项目开发,轻环境改善;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这些问题从世界观和方法论上来看,是思维方式的片面性和简单化;从党性上来看,是为了个人升迁而追求所谓“政绩”的思想在作怪,违背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和理念。只有彻底破除这些错误观念,才能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克服那种把经济增长等同于发展,片面追求速度,忽视质量和效益的倾向,树立又好又快发展的观念。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加快经济增长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把经济增长等同于发展的理论曾经盛极一时。这种片面追求速度而忽视质量和效益的倾向,导致了自然资源的过量消耗,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生态平衡的极度破坏,贫富之间的两极分化。这种倾向在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中,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也有一定的影响。某些地区“先发展、后治理”的模式,曾经被当作经验加以推广。无数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经济增长并不等于经济发展。经济增长是指社会财富的增多,是国民生产总值(GNP)的增长,它是一个量的概念,只解决“快”的问题。而经济发展则是在数量增长的基础上,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持续高级化进程和人口素质、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进程,它既是一个量的概念,又是一个质的概念;既包含着“快”,又包含着“好”。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好”与“快”是有机统一的整体,二者互为条件,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和对立起来。又好又快,就是
要坚持“好”字优先,“快”必须以“好”为前提。忽视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不惜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片面追求一时的高速度,势必会造成大起大落,不能实现长期持续健康地发展。同时,快也是好的必要条件,只有保持较快的增长,才能抓住机遇,不断增强经济实力,使经济增长的潜力充分发挥出来,更好地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我们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好与快的辩证关系,把速度和质量、效益统一起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克服那种把发展局限于经济的发展,导致经济和社会事业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倾向,树立全面协调发展的观念。20世纪70年代左右,世界各国开始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中反思。人们认识到,经济发展不是简单的经济范畴,同时也是社会范畴和人文范畴。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如果经济结构失衡、社会发展滞后,必然导致发展质量不高、后劲不足;如果在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和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以后,处理不好财富增多与收入分配、经济增长与社会公平的关系,必然导致贫富悬殊、失业增加、社会矛盾激化。我国发展的实践也证明,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00至3000美元这一阶段,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必然要求精神、文化、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需要升级,而近年来我国社会存在的种种问题,例如: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的不协调,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民生方面的突出问题,就是社会矛盾增多的表现。只有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的全面协调发展,坚持在社会财富增加的同时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才能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保持社会和谐与稳定。这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完全符合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基本国策,经过多年的努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战略任务,标志着我们党对坚持文明发展道路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但是,由于政策导向、体制机制、干部评价考核体系等多方面的原因,经济社会发展还不能说已经纳入了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经济增长方式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决纠正只顾局部、忽视全局,只顾眼前、忽视长远的错误观念,坚决禁止掠夺自然、破坏自然的做法,坚决摒弃先破坏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做法。要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国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对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扭转的严峻性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对我国初级产品和原材料出口比例高而制约国际竞争力提升的压力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对保护好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历史责任感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实行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措施,坚持以资源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子孙后代留下充足的发展条件和发展空间。
第三篇:人民法官为人民
“人民法官为人民”学习心得
杨楼法庭 李华 “为民”,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也是广大法院干警自觉的价值追求。我国司法权来源于人民,必须始终依靠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人民性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人民法官要以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感情、一样的方式、一样的态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人民法院确立工作思路、制定司法政策、谋划司法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的依据,真正使人民法院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为民”,也是忠诚的体现,是“权从何来、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立场的试金石。
亲民爱民,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实事。我们和群众的关系,是血肉、鱼水的关系。一旦我们失去了群众的支持和帮助,我们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人民群众需要高素质的法官,不需要与世隔绝的衙门,只有扎根和生长于中国国情的土壤,司法之树才会根深叶茂。基层法庭所接触的当事人大多是农民,法律意识、法律素养并不高,案件也多是家庭琐事,但却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针对农村的实际情况,采用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方式,到地头儿、坐炕头儿,用群众语言与群众沟通,切实为老百姓着想,让很多家长里短的矛盾纠纷不出村就能够化解。对来法庭打官司的乡亲,要把他们当成亲人,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作为人民法官,必须时刻牢记法官前面的“人民”二字,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内乡县衙的一副对联至今让我记忆犹新,上联: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下联: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横批:天理、国法、人情。通过“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学习,我对这幅对联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警示我们要常怀为民之心,常谋利民之策,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帮助民工追菜钱,是任何一个法院每天都要面对的众多小额案件之一。但在我非常敬仰的全国优秀法官宋鱼水眼里,小额并不等于小事。她说过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每个人都是重要的,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都应受到同等的尊重,不管这个人是卖菜的还是亿万富翁。她对自己约法三章:不轻视小额案件,因为它事关百姓生活;公平地对待每个当事人;不论是什么样的当事人,都宽容以待。这个自我约定,对宋鱼水来说长期有效。宋鱼水同志身上有很多法官应当具备乃至特有的文化品质和内涵。她信仰和尊重法律又兼顾情理,这是我们需要弘扬的一种法官的特殊思维、特殊意识,也是一种特殊的工作方式;她坚持“以理服人、以礼待人”,展现了当代法官化解纠纷、实现司法为民宗旨的品质和气质;她坚持“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展现了当代法官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精神和能力;她用法律的语言、用老百姓乐于接受的语言、用老百姓乐于接受的方式,为我们提供了司法过程被老百姓接受的范本,充分展示了法院的权威、法律的权威;她不畏艰苦,吃苦耐劳,在继承老一辈法官吃苦耐劳、勤奋敬业的优秀品质基础上,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专家型法官的风采。
作为一名刚刚迈进法院大门的法律工作者,在了解到当前日益严峻的信访形势和民众普遍存在的对法律的不信任,又看到一些法官被当事人围攻、谩骂,我曾经迷茫过,失望过,痛苦过….,甚至怀疑是选择错了职业,我择业时曾经的满腔热忱、对法律的信仰和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感一时间荡然无存。我就像电影《真水无香》里面刚刚参加工作的李聪,相信法律,想当然的认为群众应该理解法律相信法律,机械的适用法律,觉得只要依法办事什么都不怕,也不需考虑当事人的承受力,觉得很多东西都不是一名公正的法官该考虑的。但是当我越来越多的接触到我的同事,与一些有经验的同仁们沟通交流,特别学习了像宋鱼水、尹应哲等一批优秀法官的感人事迹后,我对当前社会、法院系统的现状及群众的法律素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知道了为什么法官办案要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知道了辩法析理的重要性,同时也坚定了自己为民司法、争取作一名人民群众拥戴的好法官的信念。
第四篇:人民法官为人民
“人民法官为人民”实践活动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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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李桂云
北安法院立案庭自“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来,结合立案工作特点,针对工作实际,强调服务宗旨,围绕“公正、廉洁、高效”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着力提升窗口形象,自觉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
一、主要作法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立案庭对这次“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高度重视。全院召开动员大会之后,庭长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在本庭内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的审判人员承担案件的自查工作,要求全庭干警提高思想认识,把这次“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行动。
(二)注重方式,讲求实效
为了保证这次“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取得实效,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先由各审判员自查、互查、交叉检查。二是在自查的基础上,由专门人员进行复查后,提交庭务会进行一案一议,以审判庭的名义提出具体的检查意见形成书面报告。三是由庭长严格审查把关,对不符合自查要求的予以退回,并限期补正。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有少数审判人员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如裁判文书中有错、漏字现象;有的票据填写不完全,名称表述不清;卷宗装订不规范,有的材料顺序混乱,有的材料不全,存在倒订、漏订情况等等。这些问题反映出少数审判人员工作作风飘浮,粗枝大叶,反映在工作中就是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得过且过。
三、整改措施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主题,实现“公正与效率”必须确保案件审判质量,必须通(转载自文秘家园http://,请保留此标记。)过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审判活动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针对日常案件评查工作及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整改措施。
实现司法公正,必须有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作保证。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着力推进全庭法官队伍的审判业务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培训,除按照我院的培训计划对法官进行常规培训外,我们还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开展业务学习,促使法官们深入学习研究审判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以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清正廉
洁的法官队伍。
四、取得的成效
(一)在立案接待中突出一个“便”字。
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同时注重立案庭干警在接待当事人、办理审查立案手续,以及接打电话、便民诉讼时,一律使用文明礼貌用语,避免冷、硬、横、推、烦,做到热情文明。
(二)在立案审查突出一个“快”字。
实行了审查、立案、登记等“一条龙”柜台式服务,切实做到了案件随到随立,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事项,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真正体现人性化服务宗旨。
(三)立案释明突出一个“准”字。
针对立案工作实际,在立案大厅公示受案范围、收费标准、举证须知及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诉讼成本等内容,同时印发诉讼指南、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调解须知,及时提示当事人诉讼请求不当、丧失诉讼时效、举证超过时限、拒不执行等方面的法律风险,避免因缺乏诉讼常识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司法救助突出一个“助”字。
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和下岗职工、特困户等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提供便捷的司法救助等服务,进一步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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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人民法官为人民自查报告
龙里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自查情况报告
2009年是“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启动之年、开局之年。为扎实抓好主题实践活动各环节的工作,使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有新提高、司法能力水平有新提高、司法作风形象有新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我院认真地对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一名党组成员、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成员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本院政工科,党组成员、政工科长、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孟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上级法院对“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为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有序健康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院结合队伍和审判执行工作现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2009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使各法庭、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扎实有序地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三、注重“六个结合”
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特别注重“六个结合”,即把主题实践活动与学习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司法
1廉洁教育活动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创建人民满意法院、满意法官相结合,与执法办案相结合,与知行并用相结合,做好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今年1至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853件,结案764件,结案率为90%。切实做到了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双促进的效果。真正把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落实到“让人民满意”的根本宗旨上,真抓真学,突出特色,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业务培训
深入开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组织全院干警学习王胜俊院长在宁夏、江西、黑龙江讲话精神以及王胜俊院长、沈德咏副院长在大法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文件选编》等相关文件资料,切实增强广大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审判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围绕大局作文章,服务中心求发展,依法审理好与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按照《关于加强全省法院领导干部及骨干法官教育培训的通知》的要求,年初我院认真研究制定了《教育培训计划》,于今年11月26—27日两天组织全院干警及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并邀请省、州法院的知深法官授课,不断提高干警和人民陪审员的综合素质及司法能力。
五、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落实便民措施
通过调配人力资源,加强业务指导,完善工作流程,拓宽联动机制衔接平台,发挥为民服务的最大功效。在审结的民事、行政506件案件中,调解结案的217件、撤诉的110件,调撤率为65%。在立案工作中强化诉前调解和立案调解。认真接待处理群众
来信来访,许多社会矛盾纠纷在起诉前得到及时化解,独特的为民服务功效受到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称赞。围绕开展的主题实践活动,把群众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深入贯彻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总结司法便民工作经验,在原有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扎实做好定期巡回办案和庭前调解预约制以及指导调解、判后答疑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增加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做好执行异议、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案件的审查、信访件的办理等内容;还包括公开案件审理信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开庭、开展法制宣传等内容。新的司法便民措施在完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等方面更具科学、规范和可操作性,更好地满足了群众的司法需求,更好地树立了司法公信和权威。
六、创新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要求,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共发出《征求意见表》50份,收集到4条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整改落实。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修订了5个制度。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完善办案绩效考评体系和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坚持案件质量归档、质量评查制度和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并与奖惩、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业绩相结合,对案件质量有问题有过错的责任人除予以通报批评外,还按照本院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限期整改,从而使我院办案质量有所上升。
切实加强廉政司法建设,做到“四个到位”,即警示教育到位、风纪整顿到位、管理监督到位、执行纪律到位。坚决执行最高法
院“五个严禁”的规定。针对法院队伍中出现的个别法官违纪现象,我院加大监督力度,以部门为单位各聘请一名廉政监察员,召开家属助廉座谈会,与全院干警签订《廉政责任书》。监察人员明察暗访,使廉政司法做到“入脑、入心、入耳”,干警的廉政司法自觉性普遍提高。多年来,我院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七、存在的不足和2010年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打算
通过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不平衡,有少数部门领导认识不够到位,抓得不够扎实;二是少数干警作风不够严谨,组织纪律有些松懈;三是有少数干警群众观念有些淡漠,司法为民意识不够强;四是工作机制创新意识不够强,拓宽民意沟通渠道还不够宽;五是少数案件和法律文书质量不够高;六是对新类型疑难案件研究和探索不够,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便民、利民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处置措施还需加强,针对上述不足,我院将认真制定2010年主题实践活动方案,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并以此为契机,从提升法院公信力出发,在力求深入、务求实效上下功夫,解决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整体提升。
特此报告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