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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行政区划(最终版)
编辑:夜色温柔 识别码:18-656152 9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5 15:16: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西夏行政区划(最终版)

西夏州军列表

地区 州府军 今地名

河西 兴州(兴庆府,都城)宁夏银川市 定州 宁夏陶乐县

怀州 宁夏银川市东

永州 宁夏永宁县

凉州(西凉府)甘肃武威市

甘州(宣化府)甘肃张掖市

肃州 甘肃酒泉市

瓜州 甘肃安西县

沙州 甘肃敦煌市

河南 灵州(西平府)宁夏灵武市 洪州 陕西靖边县西南

宥州 内蒙古鄂托克前旗

银州 陕西横山县东

夏州 陕西靖边县北白城子

石州 陕西横山县

盐州 陕西定边县

南威州 宁夏同心县

会州 甘肃靖远县

熙、秦河外之州 西宁州 青海西宁市 乐州 青海乐都县南

廓州 青海化隆县西南

积石州 甘肃循化县

左右厢十二监军司 左厢神勇 陕西榆林市东 石州祥祐 治石州

宥州嘉宁 治宥州

韦州静塞 治韦州

西寿保泰 甘肃平川区

卓啰和南 甘肃永登县

右厢朝顺 宁夏石嘴山区

甘州甘肃 治甘州

瓜州西平治瓜州

黑水镇燕 内蒙古额济纳旗

白马强镇 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 黑山威福 内蒙古五原县

第二篇:西夏学读书笔记

《西夏简史》读后感

《西夏简史》是一部少数民族专史。书中主要记述了古代党项族的兴起和发展,以及西夏国从建立到衰亡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内容。《西夏简史》结构明确,内容简介,文字通俗易懂,对初学西夏史的读者很有帮助,是研究西夏历史的一部必读作品。

自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沙俄柯兹洛夫和英国的斯坦因在黑水城盗去大量文物,并公布于众时,西夏丰富的文化遗产引起了世界各国学者的广泛重视,中国学者也不例外,随之掀起了一股研究西夏史的热潮。《西夏简史》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问世的。纵观全书,作者主要提出了三个核心观点:第一,西夏与统一多民族国家是不可分割的,由此得出西夏与宋朝的战争就不是侵略与反侵略的战争;第二,在党项族族源的问题上,即党项族属于羌族的一支还是鲜卑族的一支,作者赞同大多数人的观点,认为,党项族是羌族的一支;第三,在西夏国前期的社会性质问题上,作者又提出了西夏自李元昊称帝便进入封建社会的看法。但总的来说,本书以介绍西夏历史为主,评论相对较少。

全书结构清晰,逻辑紧密,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主要写党项族拓跋部的演变和发展,唐、五代时期党项拓跋部的状况,及西夏国建立的前期准备,从第二章到第四章主要记述了西夏国的建立、巩固、发展、衰亡,第六章和第七章又分别记述了西夏的经济、文化。这些便把西夏历史的大体面貌展现给了大家。

在文章的第一部分,作者就提出党项是羌族的一支,而拓跋又是

党项八大部落中最强大的,这样便对党项族源问题做了论证。虽然党项源自羌族,但不可否认的是党项族受汉族的影响越来越大,尤其是到了唐朝,党项曾多次请附于唐朝,接受唐朝皇帝的统治。安史之乱时,党项族首领拓跋守寂出兵助唐平叛。黄巢起义时,拓跋思恭再次出兵镇压。这些都证明了党项和汉族的关系在逐渐加强。唐朝政府对党项族也基本采取了保护政策,先后两次“赐李姓”。这自然也表明,在唐时,党项和中原王朝是藩属关系。

北宋时期,党项拓跋部在各方面进一步发展,李继迁、李德明为西夏建国做了充分的准备。公元1038年,李元昊终于建国,并颁布了一系列富国强兵的措施。多少年来,对李元昊及其政策的研究一直是西夏学研究的重点,本书也对其作了较为详细的论述。书中记载,李元昊年轻时“气识英迈,诸蕃QI服”,随被李德明设为太子。待元昊登基后,从他颁布的一系列强国措施,也能看此人气度非凡。元昊颁布的措施主要有:

立文武班:仿照北宋的官制,建立了自己的官僚制度,重用汉人,促进了党项族汉化的过程,官职中分党项人可担任的官职,和汉人可担任的官职,与辽“蕃汉分治”有相似之处,这样不仅保存了已有的先进的生产模式,也体现了党项族想汉族学习的谦虚,进取的精神。

规定官民服饰:以法律形式限制官民的服装式样,确定了封建等级关系,对维护社会稳定有一定作用,用服装来划分文武官员,也体现了西夏稳定有序的官僚制度,但平民只能穿青绿色衣服,难免有些登基歧视的色彩。

用兵河西:当元昊占领甘州和凉州之后,为了进一步消除后顾之忧,向河西一带用兵,占领了瓜、沙、肃诸州,这样不仅扩大西夏王疆域,使西夏疆域“东尽黄河,西界玉门,南接萧关,北控大漠,地方万余里。”广开土地为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而且还保证了后方的安定,使得西夏和宋、辽周旋之际不用顾忌西部的安危。

定兵制:定兵制是西夏仿宋的又一个典型的代表,定兵制扩大了兵源,增强了西夏的军事实力,“正军”和“抄”的分立,体现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特点,但一正军配两抄又显得有些浪费人力资源。

立军名:李元昊为了加强对境内广大党项族的,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民的统治,增强军事力量,分全国五十万兵马为左右厢,立十二监军司,强化了西夏军队对个地区的统治力。另设指挥使、教练使、左右使禁等数十名,由党项和汉族人分别担任,在发挥游牧民族强大军事实力的同时,吸收了中原先进的军事文化,提高了军队的作战力。

造藩书:这是元昊学习中原文化的最典型的代表,显示了他善于学习的精神,元昊不但令野利仁荣仿汉字形体结构创造了西夏文字,自己本人还“晓浮图学,通藩汉文字”,西夏文字的创制对保存西夏民族的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翻译了大量汉文书籍,加强了党项、汉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将西夏文字作为官方文字,也反映出中央集权的加强。更定礼乐,一改北宋繁琐的封建制度,简化礼仪,这样既节省了人力、物力,也适应了称帝的政治需要。另外,他还设藩、汉二字院,用法律形式确立西夏文字在夏国文化中的地位,使西夏文字得以传播的重要保证。

元昊的一系列政策,大多数被后世延续下来,成为西夏国后世各代国主统治的政策依据。政治方面,仿照中原王朝建立了一系列的官僚机构,对西夏社会的进步起到重要的作用。经济方面,农业文明史党项族渐渐改变了游牧民族那种逐水草而居的习惯,粮食供给有了更稳定的保障,生产方式上的改变是西夏政权得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军事方面,强大的军事力量,足以保全西夏免于遭受辽、宋的灭国之灾,保卫稳固边疆。总之,元昊的一系列措施为建立摆脱宋、辽羁縻的封建割据地方政权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经过元昊的改革,西夏国的实力有了一定得增强,但随即元昊就发动了一系列针对宋、辽的战争。尤其是对宋的战争,许多学者对战争的性质褒贬不一,有学者提出这场战争是由元昊主动发起的,由此是一场非正义的战争。然而,在我看来西夏和宋的这场战争没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虽然这场战争表明上是西夏挑起的,但是西夏国相比宋朝来说资源匮乏,有些物资西夏必须通过和宋朝边境贸易才能获取,而宋朝时不时的阻碍边境贸易,这无疑对西夏人们生产生活来说是一种严重的威胁。元昊发动战争,军事力量正盛,占领了一些土地,给西夏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土地保障,有利于西夏国农业的发展,掠夺的一系列财物,也给西夏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丰沛的资源,对宋朝政府加强西北边防也起到刺激的作用。况且,宋朝应付战争,也大举征兵,大兴土木,给人民带来沉重的负担。所以,不能将战争的过错全部归咎于元昊。不过,元昊发动的对宋的战争的确太过鲁莽,纵观中国历代王朝建国之初,都要为恢复社会生产力而采取一些修生养息的政策,元昊在西夏国建立之初,不但没有修生养息,反而好大喜功,大动干戈,给人民带来沉重的军役、劳役负担,阻碍了社会生产的恢复进程,直接导致后来西夏社会的畸形发展。

到了元昊统治后期,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不断加深,元昊本人就是死在统治阶级的内部争斗中。元昊死后,出现了两次母党专权的局面。元昊子惊祚即位时,就出现了没藏氏专权的局面,没藏氏依靠兄没藏讹庞维护统治。毅宗谅祚死后,子秉常立,母恭肃宪皇太后梁氏摄政,梁氏又立其弟梁乙埋为国相,两次母党专权有许多相似之处,就相同点来说,第一、没藏氏和梁氏专权,都是在皇帝年幼时期;第二、没藏氏和梁氏都依靠外戚来维护自己的专制统治,没藏氏依附没藏讹庞,梁氏依附梁乙埋、梁乞甫;第三、其在专权时的战争都起到转移内部矛盾的作用;第四、没藏氏和梁氏专权造成了政权不稳,频发战争,给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但也有许多不一样的地方,比如:第一、梁氏统治时期国内阶级矛盾更加尖锐,而且梁氏是汉族,和没藏氏相比,西夏贵族对其更加不满,梁氏也采取了一些列政策讨好西夏贵族,颁布了一些有利于党项族的措施,如恢复藩礼等。第二、就战争的发起方来说,没藏氏爆发和辽的战争,是被动防御的,而梁氏则是主动攻击,挑起对宋的战争;第三、梁氏专权时两位太后,一位是惊诈之妻,秉常之母恭肃章宪皇太后,依靠梁乙埋,另一位是秉常之妻,乾顺之母,昭简文穆太后;第四、两次后党专政的结束,没藏氏是西夏国内部矛盾恶化,由本族人推翻,梁氏受到辽的干涉,被迫结束专政。无论如何,两次母党专权都破坏了西夏王朝正常的社会秩序,其造成的恶劣影响应为后人深思。

党项族本是游牧民族,从元昊建国西夏后,就加快了封建化进程,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建立,更为党项族的生产方式由畜牧业向农业的转变提供了依据。除农业之外,手工业和商业也有飞速的发展,和中原的联系日益紧密。

党项族也是个善于学习的民族,他们在同汉族的交往中悉心学习汉族的先进文化,西夏文字的创制就是最突出的成果。除在元昊改革中所涉及的内容外,西夏还在科学教育、天文历法、医药、法律、地理、史学、文学艺术等方面接受汉族文化。在此不一一详述。

通过对《西夏简史》的学习,是我对党项族的发展和西夏的国历史有了更深的体会。西夏社会的繁荣对加深各民族友谊,促进民族团结起到不可磨灭的作用。西夏的贡献将永远为历史铭记。

第三篇: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

一、行政区划的基本结构、现状、存在的问题、改革的趋势、民族区域制度的特点

1.我国行政区划的基本结构 三级制:

省(自治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二级制:

直辖市——区 四级制:

省(自治区)——市(较大)——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2.现状(p28)3.存在的问题

① 行政区划层次多而乱

行政区划的管理层次是指纵向结构的等级层次,即纵向划分为不同层次,从而构成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等级体系。管理层次的数目以及划分的方法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国家管理的有效性和有序性。行政区划的管理幅度指一个行政区直接管辖的下一级行政区的数量,如中央政府直接管辖多少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政府直接管辖多少个县,市政府直接管辖多少个区等。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管理层次越多,管理幅度就越小;反之,管理层次越少,管理幅度就越大。行政区划层级一多,极易造成行政机构臃肿,开支加大,各级政府间的信息传输和反馈环节增加,严重影响上级政府政策、决议、法令等的贯彻执行,大大降低了行政管理的工作效率,助长和加剧了“诸侯经济”倾向,不利于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管理幅度偏小,客观上造成各级地方政府的权力过分集中,人浮于事,职责不清,地方政府职能泛化,政企不分,该管的没有管好,不该管的却管起来,既束缚了企业的活力,也影响政府行使自身的职能,非常不利于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② 省区范围偏大,大小相差悬殊

中国国土面积 960 万平方公里,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之一。与其它国家相比,我国省级建制数量较少,省区幅员过大。我国省级行政区只有 34 个,平均每个省级行政区28.2 万平方公里,相当于欧洲的一个中等国家,如意大利 30.1 万平方公里,南斯拉夫25.6 万平方公里。由于省区幅员过大,省区内通常以地区、市管县等形式进行分片管理,这就增加了行政管理层次,不利于加强省区对县的领导,容易造成管理混乱,滋生腐败现象,更不利于建立一个高效灵活的行政管理体系。省区面积过大,省对地方的管理力不从心,一些省的发展主要顾及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及其周围重要的交通地域,而边远地区的发展往往得不到重视,这也是“老少边穷”地区长期存在的原因之一。

③ 市管县问题

 增加了行政机构,扩编了行政人员。

一般说来,除直辖市以外,地级市管辖原来属于地区行署的县,其实质一方面是把一级城市政府变为辖县的一般政府,同时又是将派出机关地区行政公署转变为省县之间的一级政权,使省县之间的一级行政层次由虚变实。这无疑会使市政府机构的设置发生一些变化。在先前地、市分设的情况下,城乡行政领导机构分别以工业或农业为重点,管理目标单

一、集中和统一。和先前的城市建制不同,市管县的行政管理必然是亦工亦农的城乡合治体制。这种体制基本上是以原地级市政府机构及其组织体制为基础,同时补充和扩大一些专事农村行政管理的部门,组成一个专门从事农业与农村管理的行政系统。同样,一些县改市或由县级市升级合并地区行署的市管县体制则在原有农村或农业部门班子的基础上增加综合管理部门,增建和扩建城建局、环保局、园林局、市政工程局等,形成一个适应城市公共管理的行政系统。众所周知,现在实行市管县的地方,只有小部分是地市合并的产物,大部分则是地改市的结果。地市合并可以减少一套行政机构,而地改市却要增设机构扩大编制。一个地区改为市,马上就是党委、纪委、政府、人大、政协五套班子出来了。中共十四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规定,地区党政机构控制在30个左右,编制控制在900人左右,辖县较少的地区控制在500人左右;地级市机构控制在50个左右,编制平均2100人左右。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来,地改市意味着编制要翻

一、两番。 增加了行政层级,降低了管理效率。

按照政治权力运作的基本原理,权力要从权力主体到达权力客体,中间经过的层次越多,权力“能量”的耗损就越多,同时行政效率就越低。反之亦然。众所周知,我国的行政组织属于典型的科层制,科层制使行政权力的运行具有明显的层次性,而且每两个层次不能简单地发挥作用,而要经过若干个传递程序。这种传递,既可以使行政权力的强度发生变化,也可以使其方向发生变化,即发生所谓的“衰减”和“折射”现象。在这出现许多“婆婆”,会使基层行政组织的职能弱化,反而不能履行自己的行政职责。大家知道,实行市管县体制的结果之一,就是使行政区划的层级由省、县、乡三级变为省、市、县、乡四级。多了这个行政层级,不仅增加了机构和编制,更重要的是影响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正常运行,使得上下级政府之间的信息传递和反馈多了一道程序,既降低了信息传递的速度,又使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容易失真,结果不仅降低了政府行政管理的效率,而且影响到上级政府决策及中央政策的贯彻执行,并且还出现了新的人浮于事、相互扯皮等官僚现象。 增加了管理成本,加剧了市县竞争。

行政管理是有成本的,增加行政管理成本与增加机构和人员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政府机构和行政人员越精减,行政效率就越高,管理成本则越低,反之亦然。目前,国家行政机构按五级运行,即中央、省区、地市、县市、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中间层次过多,难免造成政府机关纵向结构的臃肿和人员的繁杂,增加了权力纵向上的分解与制衡。这在降低行政管理效率的同时,又造成了行政开支过高、管理成本昂贵的现象。与增加管理成本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由于市县职能定位不清而导致的市县竞争加剧。省级政府基本以宏观管理为主,多制定政策,县级政府以微观管理为主,多执行政策。地级市既不是宏观也不是微观,职能就是两头各拉一点,即从省里下放一点,从县里上收一点。县级政府长期以来一直是拥有较高自治能力的组织,而地级市这一层次管理由虚变实以后,便使不少县级政府的权限上收,影响和干扰了县级政府发挥其自治权能。由于市县财政体制的相对独立,市县成了两个相对独立的发展主体,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市县在经济发展中必然是竞争多于合作,其结果往往是县(县级市)被统得过死,缺乏应有活力。

④ 市县分等问题

市、县分等,是指在行政区划中,市分为四等,即省级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县分为大县和小县,且县级市高于县。较大的市与地区行政公署平级是实行市管县体制的必 要前提。但是,市县分等是我国行政区划的层级长期参差不齐的一个主要原因。在现行体 制下,省直接管县、市,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个腿长一个腿短问题,即较大的市下面有县级的 市辖区,市辖区又管有乡镇,比县多了一个层次,而且区还有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其下 才是市民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行政区划体制上的这一弊端不应成为市县不同级的理 由,相反,它说明,市不应管县,市县应同级。此外,市虽被人为地分为四等,其中只有省级 市,即直辖市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其又不是分等出来的。实际上,设置直辖市的条件并没 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明确规定只有全国人大有权设置直辖市,国务院只负责直辖市的区 域划分。既然市、县可以分等,那么,镇是否也可以分为县级镇、乡级镇和村级镇三个等级层 次?如50年代初,我国就设有10多个县级镇,而作为县级镇的云南省畹町镇一直延续到 1985年,其间曾出现了(县级)市与(县级)镇平级现象。再如,在大县中,有的镇直接归县管 辖,有的则归区公所管辖,这实际是就是对镇实行分等。以此类推,省是否也可以按大小和 重要程度分等?如此下去,势必造成行政区划更加复杂和混乱不堪。更为重要的是,市、县 分等是造成我国市、县升格热的根本原因。由于地方官员的工资待遇与所在地方机构的行 政区划级别密切相关,一些县、市不顾客观条件和区划建制标准,而为个人或小集团利益搞 区划升格。县变市,县级市变地级市,地级市变副省级市,其结果并未促进当地的经济和社 会发展,甚至产生负面影响。

在我国,市与镇都属于城市建制,考虑到5宪法6已经明确规定了直辖市不同于一般市, 属于省级建制,加上低于县的镇的建制,事实上我国的城市已经分为三大级,在此基础上再 将一般市细分等级,只能是越分越乱,也无必要。将城市分为直辖市(省级)、一般市(县级)和镇(乡级)三级建制已经足够。

⑤ 直辖市问题

1997年3月全国人大决定设重庆直辖市。这无疑对祖国西南、长江上游和重庆自身的 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作为我国第四个直辖市,重庆与其它三个直辖市在行政 区划上的差别很大。重庆不但依据现行体制辖区和县,而且还辖2个地级市、1个地区和4 个县级市。显然,作为直辖市的重庆管地级市和地区行政公署,突破了现有的法律规定,这 无疑开了在直辖市中设地级行政建制的先河。就其所辖的南川市而言,还出现了直辖市(重 庆)——地级市(涪陵)——县级市(南川)极为鲜见的三级嵌套式市管市的格局。而在其它 三个老直辖市中,其所辖的县有的早已达到了目前的县改市标准,但由于没有直辖市分县级 市的法律依据,只能县改区或继续实行县的建制。既然重庆可以辖地级市和县级市,那么北 京、上海和天津是否也可以辖市?这是一个很难圆满答复的问题。

⑥ 市辖区问题

按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分为区和县的法律规定,市辖区是与地、县平级的行政区划。但 是,市辖区与地、县建制不相似,而与乡镇建制更相似。市辖区是最低层次的基层行政建制, 其下设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或直接面对着居民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而县不是最低层次的基层行政建制,其下的乡(镇)才是最低层次的基层行政建制,直接面对着居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市辖区政府是一级不完整的政府,如市政、规划等机构均是市政府职能部门的分支机构,不归区政府领导,而县是一级完整的政府,其下的乡(镇)才是一级不完整的政府。

实际上,较大的市的市辖区是按县一级行政区划设立的,一直比较稳定。这使得老的市 辖区规模增大、人口膨胀。几个主要特大城市几乎都有人口超过60万的市辖区,甚至还出 现了人口超过了100万的市辖区。市辖区的规模过于庞大,使区不得不实行一级政府(区政 府)两级管理(区政府)——办事处)的体制。市辖区的权限越来越大,越来越象一个市的建 制,也越来越影响城市整体功能的发挥。近些年来,许多市又纷纷撤消郊区,将市辖的农村 乡镇划归城区管辖。虽然市辖区管乡(镇)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但却缺乏法律依据。而且,城 区辖乡镇,出现了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即对农村是市)——市辖区)——乡三级建制,而 对城区仅是市)——市辖区二级建制。

市辖区的上述状况,与人们对市政府的管理幅度问题重视不够有关。关于管理幅度与 管理层次的关系问题,许多人只注意了省管县(市)和县管乡(镇)的数量问题,而忽视了市管 市辖区的数量问题。一般来说,作为一个较大城市的政府,管理30个以上的市辖区是不成 问题的。而实际上,我国较早设立的地级市的市辖区平均不到5个,一些新设立的地级市的 市辖区一般只有1~2个,有的甚至没有市辖区。就是那些包括直辖市在内的特大城市的市 辖区平均才618个,市辖区最多的上海市也只有14个。解放前夕,北京和上海城市规模比 现在小得多,市辖区却分别为33个和30个,也许要更 4.行政区划改革的趋势

(一)减少行政区划层级,采用实三级制

逐步撤销地级行政建制,实行省直管县(市)

实行省直管县,对减少中间层次的截留,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设置和人员,节省行政开支,提高管理水平,缓解县乡财政困境,加快县域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步伐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对我国行政区划和行政层级的调整更具深远意义,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我国行政体制的改革进程。

② 继续稳定县级行政建制,强县扩权

特殊的政治、经济地位,使县在国家行政管理和经济发展中起了承上启下、沟通城乡、总揽农村全局的战略作用,成为农村经济的组织者、管理者和调节者,也是国家政治行为和经济发展的聚结点。可以说,县是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的基础。

③ 保留乡(镇)级行政建制

由于我国现阶段农村经济仍比较落后、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村民自治发展尚不成熟等原因,不可能立即实行乡镇自治,这就要求自上而下的行政系统在特定条件下强有力的介入。乡镇政府处于国家与乡村民间社会的居间地位,它既是调整二者力量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平衡器,又是二者冲突的一个不可置换的缓冲空间,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可见,取消乡镇建制是脱离当今中国实际的过于激进的主张。

(二)增加省级行政单位,适当划小省区

增设直辖市是实施我国省区缩小的切实可行的途径。从整体布局、交通运输网络、现有城市的等级规模以及经济、文化地位等因素综合考虑。

(三)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①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制政府。②

克服机构改革的难点是理顺公共权力关系

其关系主要有:纵向的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地方政府上下级机关之间的关系;横向的党政各机关之间以及政府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条块结合上的垂直管理部门与所在地政府之间的关系。我们通常所说的理顺各种关系,主要是针对行政管理体制中突出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重点理顺党政关系、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即合理划分管理权限、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科学规定工作程序。

不断克服官本位文化的消极影响,培育法治化文化氛围

就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迫于国内外形势,国家和政府正在逐步从不该管、也管不好的领域里淡出,把资源配置的权力还给市场,把生产经营的权力回归企业,与这种行政职能的转变相适应,应该狠抓依法行政的各项举措,培育新型的行政文化。法治社会要求社会权力尽可能地从国家权力中分解出来,以社会权力为本位和动力。

运用扁平化理论,重建政府组织结构与幅度

 高一级机关管辖基层行政单位的幅度应当扩大。在中央职能范围内实行统一管理,明确界定中央政府职能,即由中央制订计划,由中央设置的派出机构去完成,实行“一条鞭”管理。

 在省(区)级,逐步细划行政区域,增加省(区)级政府数量。省(区级政府在中央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行使自己的职能,同时设立派出机构,由省(区)直管县(市),扩大省(区)级政府的管理幅度。

 取消地区级建制。从法律上讲,地区不是一级地方政府,但在实际工作中,无论从上到下还是从下到上,地区都起着一级地方政府的作用,拥有一级政府的权力。而且地区级建制处于省、县之间,其职能难于定位,使得在现实中地区级政府不自觉地出现与所属县(市)政府职能的冲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区级建制已经失去其存在的价值,撤销地区级建制势在必行。

 调整和扩大各级政务类公务员的管理幅度。在政府机构内部,实行主管职员制,将现在政府机构内部的四级或五级层次,改变为三级或四级层次。政府首脑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层和业务主管层,这是常设层次,管理的范围应该比较综合。政府工作忙的时候,业务主管可以临时聘用若干职员协作工作,工作完成后辞退。这体现了市场对宏观管理的客观要求。5.民族区域制度的特点(p33)① 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

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明确指出:“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它既包含“民族”,又包括“区域”两个基本组成要素,既不是单纯的民族自治,也不是单纯的地方自治,而是二者的统一体。它将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正确地结合起来。

② 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的有机结合

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的有机结合。“政治因素,主要是指国家统一、民族平等团结和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即:有利于自治民族实现与其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地位相适应的自治,也就是如何更加充分地行使政治自主权;“经济因素,主要是指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基础、自然资源状况”,即: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得到真正发展,目的是为了更好行使经济自主权。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共产党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恰恰是实现二者有机结合的具体形式。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③ 自治机关具有两重性(p33)

第一、它是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地方政府。所以,应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集中制。

第二、它是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自治政府。所以,在设立时应遵循一些特殊规定。

④ 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是聚居的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p32“3.3.3”)

中央政府&地方政府

一、最高政府的性质以及如何理解(p39)

1.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1)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国务院在行政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是由宪法的地位决定的。

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决定了,不存在独立于国务院之外担当特殊事务的特殊部门,行政权力是是统一和集中的,因此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2)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全国人大产生,受人大监督,行使最高行政权力。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对全国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具有普遍约束力。是由国务院的宪法地位决定的,中央政府具有绝对的权力和权威。

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不存在明确的分权。在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的代理人而存在,所以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指导。

中央政府的行政职能完全由国务院进行统一行使。国务院的权力是集中、统一的,国务院拥有的权力是最高的,其行为是有法律和政治效力的,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可采取任何方式进行改正,所以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受中央政府的制约。

二、地方政府的基本特征

地方政府是由中央政府依法设置的,治理国家部分地域或部分地域某些社会事务的政府。地方政府是在中央政府不可能对社会事务承担 全部公共管理职责的情况下,为分担中央政府的部分职责的设置的。地方政府具有以下基本性质: 1.角色的双重性

地方政府的职能具有执行性和领导性,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府制定的方针政策,领导其职权范围内的各类事务。扮演着领导与被领导、执行与被执行、调控与被调控的双重角色。

地方政府角色的双重性还体现在其双重的隶属关系上,地方政府隶属于中央政府和同级权力机关。

2.职权的有限性

地方政府的职能是有限的,主要职责在于地方事务的管理。由于地方政府在层次上、地域上、文化背景上都存在着差异性,中央政府分配地方政府的职责,主要不 是政治性 的,特别不是那些与国家政治统治与稳定直接相关的职责,而大量地是与维护社会秩序与促 进社会发展相关的职责。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责在于完成对地方社会事务的公共管理,这种特性随地方政府层级的降低而更为增强。

3.权力的非主权性

是中央政府依法设置的,中央政府可以依法对其予以变更或撤销,民族区域自治地区也不具有主权性。

三、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p49)

1.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是指具有隶属关系或监督指导关系的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主体,在行使国家权力和地方权力时,依法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其实质是指建立在利益基础上的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之间的一种利益分配关系。核心是中央政府代表国家利益和地方政府代表的地方利益的均衡问题.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

2.我国中央与地方关系模式

① 中央与普通行政区域的关系 ② 中央与民族区域自治区的关系 ③ 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3.中央与一般地方政府间关系的基本内容: 权力关系:主要体现在行政权和司法权 经济关系:主要体现在财政关系上

利益关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政治利益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 4.权限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核心和基础

第一,必须界定中央及地方政府在国家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此确定各自的核心任务领域,进而配备相应的职权。

第二,必须坚持合理集中和适当分权的有机结合的原则,要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现有的职权作双向调整。

第三,必须明确维护中央权威的前提。

第四,在事权与财权的划分上,应该坚持事权相对分散,财权适当集中的原则。第五,必须加强法治化建设。

5.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主要应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这种权力的划分是通过法律化的方式,还是行政化的方式; 第二,以财政关系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关系; 第三,纵向的公共行政关系; 第四,人事行政关系; 第五,以上四个要素结合在一起的行政过程的力量对比关系; 第六,隐藏于所有这些关系后的利益关系 6.中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关系的现状和改革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改革内涵主题是将中央权力下放作为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主旋律。归纳起来包括:

(1)下放中央政府的部分财权、扩大地方政府的财政管理和财政支配权限;(2)下放中央政府的部分事权;

(3)对某些地区切块下放中央经济特许权力;(4)下放中央某些人事管理权。(5)下放一大批大中型国有企业。7.改革出现问题的原因

(1)法律赋予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职责权限划分不科学,不合理。(2)法律制度不健全。

(3)中央对地方的监督软弱乏力。

决策&监督

一、(十八大报告决策的定论)行政决策的基本程序

1.“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

“依法——科学——民主”

2.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二、监督(p60-p72)1.监督的种类 行政内部监督

1、一般监督

2、业务监督——主管监督、职能监督

3、专门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行政复议 行政外部监督

1、权力机关的监督

2、司法机关的监督

3、政党的监督

4、社会团体的监督

5、社会舆论的监督

6、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四篇:行政区划

街道镇乡

西陵区

伍家岗

点军

猇亭

西陵区: 西陵街道 学院街道 云集街道 西坝街道 葛洲坝街道 夜明珠街道 窑湾乡 61 41 122 3 夷陵183伍家岗区: 大公桥街道 万寿桥街道 宝塔河街道 伍家岗街道 伍家乡

点军区: 点军街道 桥边镇 艾家镇 联棚乡 土城乡

猇亭区: 古老背街道 云池街道 虎牙街道

夷陵区: 小溪塔街道 樟村坪镇 雾渡河镇 太平溪镇 三斗坪镇 乐天溪镇 分乡镇鸦鹊岭镇 下堡坪乡黄花乡 邓村乡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伍家岗区伍家岗区胜利四路42号 0717-6470818

西陵区人民检察院西陵区翁家堰15号 0717-6745510 0717-6772000

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 伍家岗区中南路55号 0717-63709860717-6352000 点军区人民检察院 点军区江南大道116号 0717-6672622 0717-6672000

猇亭区人民检察院 猇亭区正大路69号 0717-6514567

夷陵区人民检察院 夷陵区夷兴大道209号 0717-7821479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昌环城东路40号 6743630

西陵区人民法院 宜昌沿江大道51号 6740007

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夷陵大道336号 6357470

点军区人民法院 宜昌江南路126号 6671352

猇亭区人民法院宜昌正大路 6514367

夷陵区人民法院 夷兴大道27号 7200812

兴山县 古夫镇永安路一号 ***2QQ

兴山县人民法院 古夫镇永安路三号 2587800

黄粮派出法庭

昭君派出法庭

峡口派出法庭

兴山县人民检察院古夫镇湖南路2号

龙泉镇

第五篇: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国土和政治、行政权力的划分。由于这种划分直接关系到国家能否达到有效的和方便的管理,能否巩固其政权和实现统治阶级的意愿,所以,行政区划历来都是各级政府十分关心的,也是政治学的重要研究问题。行政区划应遵循的一般原则是:(1、尊重历史传统;

(2、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与发展;(3、有利于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发展;(4、有利于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5、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6、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发挥地方政府的工作效能。

行政区划沿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行政区划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先后作过多次调整。首先全国实行大区(直辖市)、省(大区辖市、行署区)、县三级行政制度。省县之间设立专区,专员公署为省政府派出机构。1954年6月,撤消大区建制,实行省、专区(市)、县三级制。1967年2月,专区更名为地区。1983年以后,逐步实行市管县行政区划体制,省下设市(地区),再下设县(市、区),仍为三级制。改革开放以后,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变化很大:按“整县改市”、“以乡建镇”模式设置大批市、镇;部分地区与市合并,全面试行市领导县体制;人民公社在政社分开后恢复为乡、民族乡;撤(县辖)区并乡建镇;恢复和新设民族自治地方。

行政区划的法律上三级事实上四级: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中国的行政区域基本上划分为三级,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但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为促进城乡结合和工农结合,打破条块分割,充分发挥城乡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实行市管县的行政体制。实行市管县的地方,就是在省、县之间增加一级政区,实行四级制(宪法上尚未认可)。另外,在有些自治区,下辖自治州,州以下有县,也是四级制。这就使中国现行行政区划和地方行政建制层次形成了三级和四级并存的体制。

直至1970年代,和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体制基本一样,但部分省会和工业中心等“较大的市”出现“市管县”,这时全国以“三级行政区划制度”为主,省、较大城市、县、乡并存的“四级行政区划制度”;1975年随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地区设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即是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同时又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至此从根本上作为准行政区的地区演变为行政区,省县之间出现地级行政区,省、自治区全部演变为四级即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四个层次。随1983年开始的地级行政区划改革,“地区”改制为“市”,出现地级市,省辖市改称为“地级市”,至此由之前的地管市、地管县演变为“市管市”、“市管县”;到2005年,除4个直辖市、海南省以及部分省实行局部的省直接管辖县、县级市以外,全境以“四级行政区划制度”为主。

理论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的行政区划基本上分为省、县、乡三级管理。但在中国大陆的行政区域管理实际中,现行的管理体制实际上沿用了中华民国管理方式。除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外,每个省、自治区的行政区划的管理无一例外仍旧按地市级行政区(含副省级城市)、县级行政区(含副地司级行政区域)和乡镇(含副县级行政区域)三级管理。中国大陆特色政治在行政区划管理上还体现为地市级行政区包括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以前为专区,政权为专员公署)、自治州和盟(内蒙古),其机构设置上除了各有侧重以外其他大同小异。从1980年代以来,绝大多数地级行政区都改名为地级市。

现代中国行政区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行政区划,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省级行政单位

中国省级行政单位是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目前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1、省——是中国国家地方一级行政区域。始于元朝。至今已有六、七百年的历史。

2、自治区——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相当于省的行政区域。新中国成立后共建立了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3、直辖市——即中央直辖市,由国务院直接管辖。是人口比较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大城市。至1997年3月设立重庆直辖市为止,中国共设有4个中央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4、特别行政区——为“一国两制”的实施,宪法第三十一条专门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属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至1999年12月澳门回归为止,中国共设立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地级行政单位

地级行政单位是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包括地区、自治州、行政区和盟。

1、地区——是省、自治区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而划分的区域,介于省、自治区与县、自治县、市之间,属于派出机构,不是一级地方政权。在1975年以前称专区,设专员公署。始设于国民党政府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沿用。后称地区,设行政公署。

2、自治州——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建立的介于省级和县级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域,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一级政权机构。自治州下分县、自治县、市。

3、盟——是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地级行政区域。原是蒙古族旗的会盟组织,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一级政权机构。盟下辖区域包括若干个县、旗、市。管理机构为盟行政公署。现内蒙古自治区存在的盟有三个,分别是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和兴安盟。内蒙古特殊的行政区划体制。“盟”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履行自治区赋予的各项职责,虽不具备政府资格,但享有施行大部分政府职能的权力。“盟”这个级别实际上等同于“地区”、“专区”,只不过内蒙古自清朝延续下来的这一制度体系,与现行体系的两个层级发生了基本重合的现象,所以得以将特殊的名称保留下来。这里所说的两个层级,即盟(地区、专区)、旗(县)两级。

“盟”在最初出现的时候限制普遍要比今天多,各旗王公才握有实权,盟长往往只在各旗的经济、社会、军事往来中扮演斡旋角色,而且历史上往往是旗主或大贵族才有可能被推选为盟长,所以盟的一套机构为封建王旗上层人士“代言”是顺其自然的。

这种情形在民国时期并没有显著改变。直到新中国成立,旧生产关系和观念开始被清理,作为管辖内蒙古巨大土地面积的现成有效手段,“盟”被空前重视起来,中央在内地推行“专区”的同时,通过整顿、规范各盟的建制来达到巩固政权的目的。

4、地级市: 县级行政单位

县级行政单位是中国地方二级行政区域,是地方政权的基础。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工农区、林区等。

1、县——作为中国基础行政区域,始于春秋时代。秦统一六国后确立了郡县制,至今已有两千多年历史。县下辖乡、镇。

2、自治县——是中国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县级行政区域。

3、旗·自治旗——为内蒙古自治区特有的县级行政区,即行政地位与县相同。清代初年,仿照满洲的八旗制度在蒙古地区设立旗作为基层行政区,沿用至今。截至2004年12月31日,内蒙古境内有52个旗,其中3个自治旗。

4、特区——是工矿企业特别集中的县一级行政区划。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县级行政区,即贵州省的万山特区和六枝特区,2011年万山特区撤销。

5、林区——是县一级行政区划。林区是我国的县级行政单位,我国目前仅有一个,为湖北省的神农架林区。

6、市辖区:市辖区是城市的组成部分,市辖区的城区为城市市区的组成部分。行政分区为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大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市辖区管辖的区域以街道为主;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市辖区管辖的区域以乡、镇为主。市辖区与其它县级行政区比较,显著的特点就是为城市主体(即市区)的一部分;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集中;居民以城镇人口为主或占有很大比例;文化、经济和贸易发达。

7、县级市 乡级行政单位

县级以下的基层行政区域——乡和镇,是地方三级行政单位。1960年以前还曾设区。

1、镇——是县、自治县管辖的基层行政区域。1955年国家颁布关于划分城镇标准的规定,设置镇的主要条件是县及县级以上政权所在地,其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其中非农业居民占50%以上。1984年制定了新的建镇标准,放宽了条件,工商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可以设镇,并实行了镇管村的体制。

2、乡·民族乡——乡是中国农村的基层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乡人民政府,受县人民政府领导。1958年农村人民公社化后,乡政权一度由人民公社行使,乡制撤销。1982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规定恢复乡建制,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乡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1983年开始建乡。民族乡是少数民族聚居的乡一级行政区域。

3、区公所:中国于1928年开始设区。新中国成立后继续设区,承担县、乡之间许多行政任务。1955年全国有15000多个区。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开始撤区并乡,1956年底,区减少到10000多个,1957年进一步减少到8000多个。1958年下半年,全国除少数地区外,各省、自治区基本上都撤销了区的建制。60年代以后,有些省、自治区又恢复了区的建制,它管辖几个人民公社和镇,但不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而设立区公所。它不是一级政权组织,而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4、苏木·民族苏木:中国内蒙古地区行政区划,与乡处同一层区划层次,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的牧业地区。

5、街道:是市辖区政府或县级市政府的派出机关。

行政区划的管理:

①全国人大审议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 区的设立、撤销、更名; ②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划界线的变更,地区、盟、自治州、地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市辖区、林区、特区的设立、撤销、更名或者改变隶属关系;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重要变更;

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特别行政区政府审批县级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街道、苏木、民族苏木的设立、撤销、更名或变更行政区域界线;

(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名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名称:地区、盟、自治州、地级市(包含普通地级市和副省级市);(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名称: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市辖区、林区、特区;(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名称:乡、民族乡、镇、街道、苏木、民族苏木、(乡级)管理区、县辖区;

(五级行政区)村级行政区名称:村、社区、(村级)管理区;(六级行政区)组级行政区名称:村民小组、社区居民小组。其中,省、县、乡三级为基本行政区。

关于地级市的思考:

市管县体制的发展延续有着非常复杂的原因,但随着市场经济特别是区域经济的发展、行政治理环境和手段的变化,因层级过多而导致的问题日益显现。

首先是影响行政管理高效运转。实行市管县体制后,地区一级政权由过去的虚设变为实置,从而在省与县之间多出一个环节。凡是县向省请示的工作,无论是政策性的,还是业务性的,可以直接与省沟通的,要通过市里的审查和推荐,形成“效率漏斗”,大大降低了行政效率。有些中央和省都已完全下放的审批权限却被市里截留,处在经济建设第一线的县域权力渐小,责任重大,责权利不对等。

市县争利严重,影响县域经济发展是第二个问题。市管县后,县要接受市的领导。但市和县始终都分别是各自区域利益的主体代表,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享受着各自的经济利益。从各地情况来看,在工作上市把县当作自己的附属行政单位,要求县的经济发展从属于市区经济发展的需要,从而引发两个利益主体的冲突。市里在财税分成、基建投资、项目上马等方面优先考虑市区。“市压县、市刮县、市吃县”的问题的确存在,有些市、县争利中,市不惜运用行政手段强行解决,县只能服从。

由于市区经济控制力小,不足以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有一些地级市经济实力偏小,在这种情况下,市比较多地只顾自己的发展,把资源、要素和精力比较多地放在发展市区经济上,甚至从下面“抽血”,从而无力扶持县域经济发展,更无力顾及到大部分农村的发展,使得区域经济发展失衡,“三农”问题难以解决。现代改革条件:

市场经济打破了传统体制下的政府管理模式,资源配置由政府主导型转向市场主导型,政府大量的微观经济管理职能转向宏观调控。这从根本上减轻了各级政府的工作量,尤其是中央和省级政府,这就为省直管县提供了可能。

技术进步和基础设施的改善创造了工具上的条件。随着电话、电视的普及,特别是计算机、远程通讯等现代技术手段的运用及提高,政府间传递信息的流程明显缩短,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大大增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基础设施的改善、现代交通工具的发达,使得省与县之间的空间距离变得越来越短。公共管理创新需要政府扁平化改革。从国外政府管理创新的经验来看,政府逐渐扁平化管理也是大势所趋,最终有利于减少行政成本和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美国管理专家还提出了“用企业精神改造政府”的重要观点。省直管县更是壮大县域经济要有新举措的需要。十六大首次提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思想后,国家和省级政府将统一制定大的经济政策、社会政策,市一级只能发挥中间传递作用,市级指导县级发展经济的可能性越来越小。而且,市同县在发展问题上具有很多同构性。

中国从1992年始,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浙江、河北、江苏、河南、安徽、广东、湖北、江西、吉林等省份陆续推行了以“强县扩权”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对经济发展较快的县市进行了扩权,把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给一些重点县。海南省出于土地面积和人口较少的因素,已经实行了“县市分治”,市只管理城市本身,县则由省直接管理!

网民提出的行政区划改革方案

宪法规定我国行政区划为省-县-乡三级,但实际上我国现行行政区划主要为省-地-县-乡四级。现行行政区划层级太多,导致行政效率太低,成本太大,将日益严重地影响到国家发展和长治久安,且既不符合宪法规定,也不符合扁平化管理的发展趋势。

问题的症结在于中国的一级行政区数量太少、普遍太大,截至2000年底,中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为34个省级行政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333个地级行政区(37个地区、30个自治州、7个盟、259个地级市);2861个县级行政区(1503个县、116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2个特区、1个林区、400个县级市、787个市辖区)。如果按三级计算,那么34个省级行政区平均管辖84个县级行政区,许多省份所辖县级行政区超过一百个,有的接近二百个,平均人口约四千万,最多者上亿,许多省份的人口都堪比世界大国,由于管理幅度太大,省县之间客观上需要再加一级,那么省管若干个地、地再管若干个县的多级制也就不可避免了。但如果按现行四级计算,那么34个省级行政区平均管辖9.8个地级行政区,333个地级行政区平均管辖8.6个县级行政区,这显然也不合理,管理幅度过于宽松,余地极大。

美国幅员和中国相当,人口是中国的1/4,一级行政区设有50个州和一个特区,平均人口约六百万,有3042个县,平均每个州管辖60.84个县;俄罗斯幅员辽阔,人口约为中国的1/10,一级行政区83个;日本幅员比中国小得多,人口约为中国的1/10,一级行政区47个。美日的行政区划体系是成功的,效果很好,保持稳定,可谓长治久安,其成功经验在于管理结构扁平化和地方高度自治。

中国市场化改革已经三十余年,民主化改革势在必行,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地方自治是趋势所在。过去几千年,中国的行政区划的最大考量是加强统治阶级的统治,而现代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随着市场化和民主化的深化扩大,小政府、大社会、大市场是大势所趋,中央对地方、上级对下级的职能将主要侧重于建章立制和引领调控。封建专制国家依靠专制力量来维系政权,因此管理结构较为高耸;而现代国家应更多地通过国家价值来凝结国家,通过民主自治、放权激活来调动全国各地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规则和调控来保持国家健康向上,因此管理结构较为扁平化。综上所述,我国行政区划应该从现行的四级制回归到宪法规定的三级制,合理增加省级行政区数量,合理配置省级行政区所辖二级行政区的数量,实行省管县,取消地管县。由于县为我国基本行政区划单位,下辖乡镇,配置基本合理稳定,可以不作调整,因此改革应保持县乡的基础的稳定,主要仅在上层的省地二级调整。同时,行政区划调整影响面大而复杂,应尽量考虑到延续性,保证平稳过渡。要避免交叉纠葛,以便分期分片实施。要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扩大深化地方自治。要发挥中心城市作用,作为国家职能的着力点,提纲挈领,以头羊带群羊。要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创新协调机制。

按照以上思路,根据中国实际,经过反复推排,我认为中国可以设置一级行政区约60个,每个一级行政区所管辖的二级行政区一般控制在50个以内。下面推荐一个方案,说明如下:

1、基本延续原有全国七大地理分区,在七大分区的基础上改进为全国八大分区,即从原超级大区华东地区的南部划出赣闽台三省,列为东南地区,即全国分为华北、东北、华东、东南、华南、华中、西南、西北八个区;大区不是行政区实体,但可以是个体系,每个大区包括5-10个一级行政区,就像一群羊,每个大区至少设一个直辖市,为大区中心,作为引领群羊的头羊,是国家进行引领调控的主要着力点。

2、全国一级行政区从34个增加到60个;一级行政区所辖二级行政区数量一般都在50个以内,只有少数略超过50个;地级市不再管辖县市,只保留市辖区范围;地、县同为二级行政区,都归一级行政区直管;县乡两级数量庞大且基本合理稳定,作为基础,保持不动。

3、适应从农耕文明向市场化、民主化、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发展的新变化和大趋势,本案突出城市的中心功能,强调通过中心城市来实现国家职能,通过头羊带领群羊,首都和全国性中心城市是全国的头羊,直辖市是大区的头羊,省会和全省中心城市是省域的头羊,原有地级市虽不再管县,但可通过强化中心服务和辐射带动作用来作为地区头羊,县城则是县域头羊。城市以后将不必自上而下地由上级予以指定行政级别(省级、副省级、地级、县级等),只有直辖、省辖的区别,城市管理者的责权利由城市民主确定,城市功能定性由社会、市场自发确定。

全国先设12个直辖市,条件成熟者可以“省改市”,就像地改市、县改市一样;直辖市是大区的中心,是国家进行区域工作的着力点,是区域发展的中心和龙头,也是区域参与全国全球分工合作的重要节点。直辖市的设置条件是:

(1)都市区发展程度高,核心城区和卫星城镇体系健全,人口集聚,都市区人口达到上千万,经济实力和财力雄厚;

(2)是区域经济的龙头和城市群的核心,具有强大的引领辐射作用,具有一定的国际化程度和国际影响力;

(3)在行政区划上,直辖市兼有分省的功能,自身兼具省份功能,下辖区、市、县,管辖幅度适当,一般在50个以内,同时也要有助于分担邻省过大的管理幅度,新直辖市应该都如重庆模式。

国家职能的第一重着力点可以是三大中心:北京、上海、广州,第二重着力点可以是九大直辖市:首都北京、华北天津、东北沈阳、华东上海、东南厦门、华南广州、华中武汉、西南重庆、西北西安,第三重着力点可以是60个一级行政区中心,每个一级行政区内也同样以头羊带群羊,原有地级市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中心服务和辐射带动功能,起到地区头羊的作用,同理每个二级行政区内也是以头羊带群羊,县城是县域头羊,城镇是周围地区的头羊。

4、坚持一国两制,港澳不变,台湾地区维持现有管辖范围,也列为特别行政区。

5、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仍设自治区,但将内蒙分为东蒙和西蒙,广西分为桂南和桂北,新疆分为南疆和北疆,西藏分为前藏和后藏,但为了稳定起见,西藏和新疆在条件成熟之前仍保持现状。

6、本案注意区划延续性,避免交叉纠葛,可以分片分期推行,一个条件成熟就可以调整一个。

跨省调整有:

(1)北京直辖市,辖现北京、河北张家口、山西大同等38个区、市、县;

(2)天津直辖市,辖现天津、河北廊坊、保定等48个区、市、县;

(3)平原省,省会邯郸,辖现邯郸、河南安阳、鹤壁、濮阳、山东聊城、菏泽等共48个市县;

(4)上海直辖市,辖现上海、江苏苏州、无锡、常州、浙江嵊泗县等31个区市县;

(5)淮海省,省会徐州,辖徐州、连云港、盐城、淮安、宿迁、安徽淮北、宿州、河南商丘等共44个市县;

(6)广西自治区,首府南宁,辖南宁、玉林、北海、钦州、防城港、崇左、百色、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等共48个市县;

(7)黔北省,省会遵义,辖遵义、铜仁、毕节、云南昭通等共42个市县;

跨地调整有:

(1)为便于洋山港管理,嵊泗从浙江舟山调整到上海,也可仅调整大小洋山及周边地区;

(2)厦门直辖市,辖现厦门、泉州、漳州、龙岩及大田、永安、清流、宁化等39个区市县;以保泉州-宁化发展轴完整。

7、为了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和都市区、城市群发展的要求,要创新协调机制,打破行政区壁垒,比如珠三角地区可组成协调委员会,西安咸阳也可以组成一体化委员会。

具体目标方案如下:

华北地区(中心:北京、天津)

1、北京直辖市,辖现北京、张家口、大同等38个区、市、县;

2、天津直辖市,辖现天津、廊坊、保定等48个区、市、县;

3、河北省,省会石家庄,辖现石家庄、衡水、邢台等共47个市县,石家庄都市区人口千万时可改为直辖市;

4、冀北省(暂名,其他同),省会唐山,辖现唐山、秦皇岛、承德、沧州等共38个市县,唐山都市区人口千万时可改为直辖市;

5、平原省,省会邯郸,辖现邯郸、河南安阳、鹤壁、濮阳、山东聊城、菏泽等共48个市县;

6、山西省,省会太原,辖现太原、阳泉、晋中、吕梁、忻州、朔州等共51个市县;

7、晋南省,省会临汾,辖现临汾、长治、晋城、运城等共48个市县;

8、西蒙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辖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巴彦淖尔、乌海、阿拉善盟等共40市县旗;

说明:北京天津两大直辖市扩大范围,一可以扩大城市发展空间,二可以分担周围地区大量县市的管辖,合理配置各行政区的管辖幅度,三有助于发挥中心城市功能,城乡联动发展,解决环京津贫困带问题。

东北地区(中心:沈阳)

1、沈阳直辖市,辖现沈阳、铁岭、抚顺、本溪、辽阳等41个区市县;

2、辽宁省,省会大连,辖大连、丹东、鞍山、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朝阳、阜新等共37个市县;

3、吉林省,省会长春,维持现有范围,辖49个市县,长春都市区人口千万时可改为直辖市;

4、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辖哈尔滨、牡丹江、鸡西、七台河、双鸭山、佳木斯、鹤岗等共40个市县,哈尔滨都市区人口千万时可改为直辖市;

5、兴安省,省会齐齐哈尔,辖齐齐哈尔、大庆、绥化、伊春、黑河、大兴安岭地区等共37市县;

6、东蒙自治区,首府通辽,辖通辽、赤峰、锡林郭勒盟、兴安盟、呼伦贝尔等共49个市县旗;

华东地区(中心:上海)

1、上海直辖市,辖现上海、苏州、无锡、常州、浙江嵊泗县等31个区市县;

2、南京直辖市,辖现南京、镇江、扬州、泰州、南通等共34个区市县;

3、淮海省,省会徐州,辖徐州、连云港、盐城、淮安、宿迁、安徽淮北、宿州、河南商丘等共44个市县;

4、浙江省,省会杭州,辖杭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等共35个市县,杭州都市区人口超千万时可改为直辖市;

5、甬瓯省,省会宁波,辖宁波、舟山(不含嵊泗)、台州、温州、丽水等共33个市县,宁波都市区人口超千万时可改为直辖市;

6、安徽省,省会合肥,辖合肥、淮南、蚌埠、滁州、阜阳、毫州、六安等35市县,合肥都市区人口千万时可改为直辖市;

7、皖南省,省会芜湖,辖芜湖、马鞍山、铜陵、池州、黄山、宣城、安庆等共36个市县;

8、山东省,省会济南,辖济南、德州、滨州、东营、淄博、莱芜、泰安、济宁等共48个市县,济南都市区人口超千万时可改为直辖市;

9、鲁东省,省会青岛,辖青岛、烟台、威海、潍坊、日照、临沂、枣庄等共43个市县,青岛都市区人口超千万时可改为直辖市;

说明:嵊泗并入上海是为了便于洋山港管理;苏锡常并入上海是为了整合做大上海大都市,使之更具国际竞争力;调整后长三角主要是上海直辖市、南京直辖市、杭州直辖市、宁波直辖市。

东南地区(中心:厦门)

1、厦门直辖市,辖现厦门、泉州、漳州、龙岩及大田、永安、清流、宁化等39个区市县;

2、福建省,省会福州,辖福州、莆田、三明(不含大田永安清流宁化)、南平、宁德等共37个市县;

3、江西省,省会南昌,辖南昌、景德镇、九江、鹰潭、抚州、上饶等共50个市县;

4、赣南省,省会赣州,辖赣州、吉安、新余、宜春、萍乡等共45个市县;

5、台湾特别行政区,治设台北,辖5都17市县;

说明:现华东地区所含一级行政区数量、人口、经济都太大,东南地区大致和海西经济区、海峡经济区相当,基本自成体系,且肩负着对台工作、祖国统一的重大任务,因此有必要从华东地区南部分出赣闽台三省单独列为东南地区。目前厦泉漳都市区人口已达千万,经济实力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之外居前列,是东南地区的龙头中心,东南贸易中心、会展中心、航运中心、物流中心、金融中心、制造中心、创新中心已见雏形,国际影响力也较强,且在对台工作中有着无可替代的特殊地位,将来台北、新北、基隆如果合并,那么厦门直辖市和所谓台北直辖市将是一个很好的对话合作平台,厦门直辖市在整个台海经济区中也将具有较强的主导地位。厦泉漳龙合并直辖也可取名厦泉漳直辖市,市区范围包括思明、湖里、海沧、集美、同安、翔安、鲤城、丰泽、洛江、泉港、芗城、龙文、晋江、石狮、南安、惠安、龙海、长泰等八千多平方公里,一千多万人口。

华南地区(中心:广州)

1、广州直辖市,辖现广州、佛山、肇庆、清远、韶关等41个区市县;

2、深圳直辖市,辖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汕尾、汕头、潮州、揭阳、梅州等共39个市县;

3、广东省,省会珠海,辖珠海、中山、江门、云浮、阳江、茂名、湛江等共27个市县;

4、香港特别行政区,现状;

5、澳门特别行政区,现状;

6、海南省,现状,辖18个市县;

7、广西自治区,首府南宁,辖南宁、玉林、北海、钦州、防城港、崇左、百色、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等共48个市县;

8、桂北自治区,首府桂林/柳州,辖桂林、柳州、贺州、梧州、贵港、来宾、河池等共49个市县;

华中地区(中心:武汉)

1、武汉直辖市,辖现武汉、孝感、黄冈、鄂州、黄石、咸宁、仙桃、潜江、天门等48个区市县;

2、湖北省,省会宜昌/襄阳,辖宜昌、襄阳、十堰、随州、荆门、荆州、恩施、神农架等45个市县;

3、河南省,省会郑州,辖郑州、洛阳、三门峡、开封、许昌、焦作、新乡、济源等共52个市县,郑州都市区人口超千万时可改为直辖市;

4、豫南省,省会南阳,辖南阳、平顶山、漯河、周口、驻马店、信阳等共51个市县;

5、湖南省,省会长沙,辖长沙、株洲、湘潭、娄底、益阳、岳阳、常德、张家界、湘西等共51个市县,长株潭都市区人口超千万时可改为直辖市;

6、湘南省,省会衡阳,辖衡阳、郴州、永州、邵阳、怀化等共50个市县;

西南地区(中心:重庆)

1、重庆直辖市,现状,辖40个区市县;

2、成都直辖市,辖成都、德阳、绵阳、广元、眉山、阿坝等共57个市县;

3、四川省,省会南充,辖南充、巴中、达州、广安、遂宁、资阳、内江、自贡、泸州、宜宾等共53个市县;

4、西康省,省会乐山,辖乐山、雅安、攀枝花、凉山、甘孜等共54个市县;

5、贵州省,省会贵阳,辖贵阳、安顺、六盘水、黔西南自治州、黔南自治州、黔东南自治州等共51个市县;

6、黔北省,省会遵义,辖遵义、铜仁、毕节、云南昭通等共42个市县;

7、云南省,省会昆明,辖昆明、曲靖、红河、玉溪、楚雄等共51个市县;

8、滇西省,省会大理,辖大理、丽江、迪庆、怒江、保山、德宏、临沧、普洱、西双版纳州等共56个市县;

9、前藏自治区,首府拉萨,辖拉萨、山南、林芝、昌都、那曲等共48个市县;

10、后藏自治区,首府日喀则,辖日喀则、阿里等共25个市县;

西北地区(中心:西安)

1、西安直辖市,辖现西安、渭南、商洛、安康、汉中等52个区市县;

2、陕西省,省会咸阳,辖咸阳、宝鸡、铜川、延安、榆林等共49个市县;

3、宁夏自治区,首府银川,维持现有范围,辖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等共18个市县;

4、甘肃省,省会兰州,辖兰州、白银、武威、金昌、张掖、酒泉、嘉峪关、临夏等共36个市县;

5、甘南省,省会天水,辖天水、陇南、定西、平凉、庆阳、甘南等共45个市县;

6、青海省,省会西宁,维持现有范围,辖西宁、海东、海北、黄南、海南、果洛、玉树、海西等共40个市县;

7、北疆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辖乌鲁木齐、吐鲁番、哈密、昌吉、克拉玛依、博尔塔拉、伊犁、塔城、阿勒泰、石河子、王家渠等共46个市县;

8、南疆自治区,首府喀什,辖喀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巴音郭楞、和田、阿拉尔、图木舒支等44个市县。

说明:西安-咸阳应该一体化,但陕西三秦之地缺乏适于做省会的城市,宝鸡是第二大城市却难以顾及陕南陕北,因此方案设西安直辖市,兼辖渭南、陕南,而咸阳作为陕西其余部分的省会,以便就近共享西安的功能,类似于直辖市兼省会,类似于纽约-新泽西。另一种调整方法是,西安直辖市辖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等地共50个区市县,陕西省省会仍在西安,辖延安、榆林、商洛、安康、汉中等地共53个市县。

政区地名诗

两湖两广两河山,五江云贵福吉安。四西二宁海甘陕,港澳内台渝北天。

第一句是指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河南、河北、山东、山西; 第二句是指江西、江苏、浙江、黑龙江、新疆(疆与江谐音)、云南、贵州、福建、吉林、安徽;

第三句是指四川、西藏、辽宁、宁夏、青海上海海南、甘肃、陕西; 第四句是指香港、澳门、内蒙古、台湾、北京、重庆、天津

西夏行政区划(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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