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隆源矿申请瓦斯示范矿井
关于申请瓦斯治理示范矿井验收的报告
肥城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根据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及验收考核办法的通知》(鲁煤安管【2009】132号)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瓦斯治理领导小组,通过扎实有效的瓦斯治理工作,经自检已达到山东省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标准,特请肥城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组织验收。
当否,请批示。
附件:《山东隆源煤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瓦斯治理示范矿井的自检报告》
山东隆源煤矿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九月十日
山东隆源煤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瓦斯治理示范矿井的自检报告
根据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及验收考核办法的通知》(鲁煤安管【2009】132号)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瓦斯治理领导小组,通过扎实有效的瓦斯治理工作,经认真组织自检已达到山东省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标准,下面将自检情况进行总结报告。
一、采掘布署
1、生产水平合理:
矿井为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只有-140米一个生产水平。
2、采掘工作面布置合理
矿井的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工作面数量不超过2个,掘进工作面数量不得超过4个。
3、矿井生产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接续正常,开采顺序合理。按规定淘汰落后和非正规采煤方法、工艺。
4、采煤工作面保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5、采煤工作面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工作面进度与支护、通风等工序相协调,各辅助环节及时跟进到位。
二、通风系统
1、矿井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实现生产水平和采区分区通风;无
扩散通风、老塘通风、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及角联通风;无微风、无风作业现象。
2、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及时编制了通风设计安全措施,由总工程师进行审查,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批准。巷道贯通及瓦斯排放,有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落实。
3、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每年进行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每月按照《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中风量计算标准编制各用风地点配风计划。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风量、风速均符合规定要求。
4、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
5、采煤工作面全部为全风压通风系统,没有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现象。
6、所有掘进工作面供风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自动分风”;全煤和半煤岩巷道,炮掘工作面迎头20m范围内,全部采用抗炮崩风筒。
7、风门、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完好,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检查。
三、监测监控
1、矿井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布置装备了一套KJ76N煤矿综合安全监控系统,严格按照AQ1029-2007标准设置安装齐全了甲烷传感器,CO传
感器,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风筒传感器,馈电传感器,烟雾传感器,风门开、关传感器、负压传感器等,能够对各监测地点进行24小时实时监测。有一支由5人组成的知识化,专业化的安装维护队伍。掘进工作面均采用风电、瓦斯电闭锁,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确保掘进地点通风安全。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运行良好。
2、矿井瓦斯远程监测监控系统具备甲烷断电、甲烷风电闭锁的全部功能,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能声光报警、自动切断监控区域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3、安全监控设备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监测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和信号传输符合规定。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报警浓度为0.8%,瓦斯超限实现传感器控制范围内的设备就地断电。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性能完好,工作正常。中心站实现双回路供电,并双机或多机备份,备份主机能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能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6、下井人员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
四、瓦斯管理
1、矿井建立健全以矿井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
理责任体系和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
2、矿井设立专门的瓦斯治理工作机构。设有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和地测副总工程师;设立通风、安全监控等机构;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
3、建立健全有矿井通风、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仪器仪表、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整改、通风安全例会和瓦斯治理目标考核责任制等瓦斯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4、矿井按规定开展年度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并且每年编制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安全费用计划,并认真贯彻落实。矿井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
5、强化全员素质培训,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五、安全目标
1、截止2010年7月10日,我矿已3005天实现了安全生产。没有超通风能力、瓦斯超限生产,无瓦斯、煤尘、火灾事故。
2、矿井达到一级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
第二篇:八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汇报材料
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
汇报材料
为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以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依靠科技、严格管理、强化监察,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为我公司实现安全高效矿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矿井“一通三防”状况
(一)通风系统
1、矿井通风方式
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主斜井进风,副斜井回风;矿井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副斜井沿A2煤层布置,井筒断面12m2,装备两台FBCDZN013型轴流式通风机,额定功率30kw,额定风压463-1750Pa,转速650-1050r/min,主要通风机配用电机型号YBFe225M-6,电机额定功率30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矿井通风系统简单,稳定、可靠。同时,风井还作为安全出口,用于行人。
2、矿井通风风量和风压
以2010年7月份通风现状为例,矿井共有一个炮采工作面、2个掘进工作面及变电所需要独立通风。矿井应进风量1408.75m3/min,Q矿=(Q采+∑Q掘全+Q硐+Q备+Q其它)×K矿通
=(386+193+436+120+90)×1.15=1408.75(m3/min)
矿井总进风量1463m3/min,总进风比103.85%;矿井总回风量1500m3/min,外部漏风量43 m3/min,外部漏风率2.99%,有效风量1408m3/min,矿井有效风量率86.6 %,主要通风机风量1504 m3/min,风机静压593.64Pa,矿井等积孔1.26m2。风机静效率41.62%,电动机实际功率30kw,最大通风流程3154m。
3、矿井通风设施在籍:测风站6处(永久测风站2处)、通车风门2/
1、行人风门12/
6、风道调节风窗1/
1、硐室调节风窗2/
2、挡风墙21/21。
4、矿井通风系统
主斜井进风→暗斜井→各采区运输上(下)山→各用风地点→各采区轨道上(下)山→风井→风硐→主通风机。
(二)瓦斯管理
1、根据根据地质报告钻孔取样资料,矿井煤层瓦斯含量平均0.92m3/t。2010年5月份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为: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70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3.89 m3/t,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0.59m3/min,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3.3m3/t;没有出现瓦斯喷出和瓦斯异常涌出现象。
2、各采掘单位均配备兼职瓦斯检查员,全矿共配备12名专职瓦斯检查员,在瓦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每月有瓦斯检查点计划,每班各生产场所均有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确保24小时不失控,同时,为了加强瓦斯管理,提高瓦斯检查员工作质量,每班带班干部下井进行巡查、检查、督促瓦斯员工作。
3、根据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矿井建设要求,完善了工作面瓦斯治理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加强了该面上隅角瓦斯管理,确保上隅角瓦斯浓度不超过0.8%。
4、下井管理人员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三)防灭火系统
1、煤的自燃性
经乌鲁木齐煤安采矿专用设备测试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鉴定:A3煤均具有自燃倾向性,属于自燃煤层。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制订了专门防灭火预案和措施,并在现场得到了落实,防止了煤炭自然发火,确保了矿井安全生产。
2、井下及地面皮带走廊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装了防尘系统、防尘设施和隔爆设施,防尘系统兼作消防系统,地面设一个消防材料库,并安装了注氮管路。
3、防灭火管理
(1)加强密闭墙管理。严格按规定周期和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点检查了风井密闭墙的质量,对墙体有漏风现象的及时进行处理。
(2)采煤工作面完善防灭火系统,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更换。
(3)每天三班瓦检员重点对工作面的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及工作面有害气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采煤工作面两道出口、煤巷掘进工作面严格按集团公司要求配备二寸消防软管及消防栓。
(四)监测监控系统
1、矿井采用重庆生产的KJ90型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设在公司调度室,在主通风机房、变电所、四部皮机头、A3006运输道、A2004运输巷处各安装一台分站,分站型号KJ90—F16,装有瓦斯传感器9个、风速传感器2个、设备开停传感器19个、温度传感器3个、一氧化碳传感器3个、风门传感器8个和负压传感器1个。
2、加强安全监控系统检查、维护保养,定期对瓦斯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进行校验,确保系统运行可靠。
(五)机电管理
(1)保障中心负责全矿井地面、井下的机电管理,建立健全了机电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总经理对公司机电管理全面负责,由机电副总经理分管机电管理领导工作。
(2)配备生产及综合机电管理的各级管理人员,建立公司、基层单位和班组三级管理网络。
(3)严格防爆设备入井制度,从源头杜绝不完好的防爆设备下井使用。
(4)保障中心成立了防爆专管小组,对井下防爆设备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杜绝井下防爆设备失爆现象。
(5)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规定对在掘的掘进工作面采用“三专两闭锁”,并已采购了组合开关,确保矿井在掘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均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而且能够自动切换,从源头上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
(六)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1、公司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办公会议制度》、《“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瓦斯检查员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在生产管理中,安全监察部严格按规定进行管理、考核,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2、安全培训状况:公司成立了三级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在上级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培训中心坚持 “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和工作指导意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规范管理,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安全技术培训。两年多来,培训中心加大煤矿入井作业人员的培训率、持证率达到100%,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术技能素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公司安全工作和创业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矿井严格持证上岗,确保在岗人员持证率100%。一是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分季、分月培训,在计划的基础上,及时制定月度培训计划,确保培训按计划执行,每年都做到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培训计划。二是为确保证件不丢失、不失控,对特种作业证件IC卡由培训中心集中管理,职工上岗持加盖培训中心印章的复印件上岗,既保证了证件的严肃性,又避免了职工带证下井丢失、磨损现象的发生,在岗人员持证率始终保持100%。
(七)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投入
1、公司按规定成立了安全监察部,配有一名部长,一名副部长,三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管理文件,加大了安全监察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的治理力度。
2、加强了对煤炭生产安全费和维简费的管理。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建(2004)119号文件规定从成本中提取维简费8.5元/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财建(2005)168号文件规定从成本中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6元/吨。2012度,共提取维简费1166650.50万元、煤炭生产安全费823518万元。建立了专项资金的管理和调控机制,明确了各项资金使用范围和责任。虽未在银行建立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专用帐户,但对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实行了专款专用,建立台帐并进行单独核算,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主要用于“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运输、顶板管理及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的开拓延深工程、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购置和设备更新、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及土建工程、技术改造、矿区生产补充勘探及向有关部门交纳的税、费用等。
二、瓦斯治理示范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的总体部署和新煤行管[2009]256号文件要求,公司制订了示范矿井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的工作目标,成立了领导小组。公司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文件、评估标准。重庆公司通讯计算机处来人我矿对KJ90型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并对该系统软件进行一次更新升级。全矿已经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在防尘方面,推广使用了带粉尘浓度传感器的自动风流净化喷雾。严格按新煤安监发
[2006]111号文件规定配齐了矿山救护装备。
三、瓦斯治理示范工程建设的下一步计划
1、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经营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政工部等相关人员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2、进一步明确通风工区职能责任,将瓦斯治理示范工程进一步延伸。
3、将瓦斯监控系统纳入调度网络管理系统改造工程,将电缆线换为光缆,进一步确保监控有效。
4、安全监察部在月度工程质量检查和安全评估时,将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评估一并纳入,并对查出问题做到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间、资金投入、整改措施五落实。
徐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八矿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第三篇: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项目
关于申请观音山一井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
项目的请示
集团公司领导:
根据国家发改办能源【2012】1916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81次、第116次常务会议和全国煤矿瓦斯防治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改造工作,有效预防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2013年国家将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煤矿安全改造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优先支持兼并重组企业及地质条件差、瓦斯等灾害严重矿区的煤矿安全改造项目。
观音山煤矿一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8Mt/a,根据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鉴定,观音山一井矿井瓦斯等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且顶板条件差,加上对周边小煤窑兼并重组改造。符合申请煤矿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项目的要求。
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项目的内容包括:矿井瓦斯抽采系统、防突体系、通风系统改造、防灭火工程、防尘系统、降温系统、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及淘汰落后的机电设备。
该项目一旦在观音山一井启动后,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为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营造良好的硬、软件环境,以确保矿井高产、稳产及安全生产,把观音山煤矿建设成国内同类条件下一流的现代化矿井。
为完成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项目内容,加大区域抽采和防突力度,施工专用瓦斯抽采巷道、钻孔,完善抽采利用设施设备,开发利用煤层气及瓦斯发电,对兼并重组的小煤窑进行安全改造,升
级监测监控系统,完善通风系统和抽采系统,建立专用通风巷,配置通风设施、设备,以及建立防突体系所需设备、仪器仪表、人员配置。需要一笔庞大的煤矿安全改造自有资金和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拨款来支撑。
附《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工程建设的内容及具体实施方案》
以上请示,妥否?请上级领导批示!
威信云投粤电煤炭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八月四日
第四篇: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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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示范矿井建设
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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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示范矿井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
热烈欢迎上级领导莅临我矿检查指导工作,我是跃进煤矿的总工—****,下面,我把我矿的基本概况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矿井基本概况
***********矿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是属自治区“十五”结构调整规划矿井,2010年1月顺利通过竣工验收,现是六证齐全的合法生产矿井。
矿井有四层可采煤层,分别是4—5号煤(9.22m),7号煤(2.53m),9—10号煤(10.90m),14—15号煤(10.68m),煤层总厚度33.33m,四层煤总储量1184万吨,地质储量946.59万吨(4—5号煤层老井接近开采完未考虑),剩余三层可采储量603.11万吨,矿井设计服务年限47.85年。
矿井采用混合提升斜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有两个井筒,分别混合提升斜井和回风立井,混合提升斜井长450m,坡度为250,采用料石砌碹和锚喷支护;回风立井垂高150m,采用混疑土浇灌和锚喷支护;混合提升斜井井底车场布置在+1100水平
矿井现有一个采煤工作面和一个掘进工作面。采煤作面布置7号煤层西翼,运输顺槽标高+1100水平,回风顺槽标高+1110水平;工
作面煤层厚度2.1m,倾角为12°,工作面长度为45米,采用走向长壁整体悬移支架炮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支架选用ZH1600/16/24ZL型整体悬移支架;端头支护采用DW—100/25型单体液压支柱加铰接顶梁。目前工作面走向长度还剩余48米。掘进工作面布置在+1088水平7号煤西运输顺槽,全长220m,现正整修下山。
(1)矿井混合提升斜井选用一台JK2×1.8型绞车,电机功率210KW。提升矿车1吨翻斗矿车,每次串车提升5辆矿车,提升人车采用XRB—15型抱轨式斜井提升人车。
(2)矿井通风方式中央并列式通风,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矿井风井安装2台FBCZNO14/30型轴流式通风机,矿井设计总进风风量1020 m³∕min,实测矿井进风风量1072m³∕min,实测矿井回风风量1098m³∕min;回采工作面设计风量360m³∕min,实测风量424m³∕min;井下各巷道,硐室等用风地点实测风量均大于设计风量。
(3)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一回路引自硫磺沟变电所配出的10KV高压,另一回路由清水泉变电所配出的10KV高压至矿井地面变电所高压室,地面配备2台S9—500/10型变压器。矿井由10KV高压入井,经KS9-500/10-10/0.66型变压器以660V分别向各工作面用电设备供电。
二、瓦斯示范矿井建设情况。
1.成立瓦斯治理管理机构:
矿成立以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工作责任体系领导小组,成立以总工****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领导小组,制定瓦斯
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2、通风可靠
调整采掘部署。原掘进工作面与采煤工作面都布置在7号煤层西翼,通风系统不合理,存在串联通风,对此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调整采掘部署,停止西翼采煤工作面的回采工作,掘进+1088水平7号煤层西翼运输巷,待掘进完工后再进行回采,保证通风系统可靠。
3、监控有效
加强矿井瓦斯监测设备和仪表管理,做好设备和仪表的安装、调试和标校、维修工作,建立各类台帐、记录和报表制度,实现安全监控系统数据准确、报警及时、断电可靠,及时进行井下监测装置及其部件的检查、更换、推移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掘进工作面配备上齐了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采掘工作面完善了安全监测系统,上齐了瓦斯断电仪、局扇开停传感器,上齐了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矿对9台CH4和4台CO传感器都送到了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CH4和CO传感器每10天采用标准气样进行标校一次,保证监控有效。
4、管理到位
(1)、建立健全瓦斯治理责任制和各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矿长是瓦斯治理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一通三防”专门机构,按标准配足“一通三防”技术人员及专职瓦斯检查人员。
(2)、新入矿的工人按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在老工人的带领下从事有关作业,并建立职工培训档案。
(3)、矿井每班配备专职瓦检员巡回检查瓦斯。
(4)、与昌吉洲救护队签订了2012年救护协议。
(5)、与区队、班组签订了瓦斯治理责任状。
5、瓦斯治理资金投入
按《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若干规定》的提取标准提取并使用,具体由煤矿法人代表和矿长负责本项工作的落实。2012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总预算为30.13万元。
三、存在主要问题1、2月24日才通过****的复工验收,矿上安全管理机构才建立,部分管理人员还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个别特种作业人员未到矿,安全监测工培训要到3月19日开班。
2、井下采煤工作面已到停采线,准备工作面未形成,目前井下采掘失调,掘进工作面正在进行整修。2011年瓦斯等级鉴定未通过,2012年瓦斯等级鉴定计划在5月份做。
3、由于矿井才复工,管理机构和部分矿工都是新职工,瓦斯示范矿井建设工作还没有全面开展,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贯彻落实不到位,部分记录不规范。
汇报完毕,谢谢各位领导
***********矿
2012年3月7日
第五篇: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基本条件
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基本要求
一、采掘部署合理
1.优化生产布局。矿井、采区和工作面设计要依据瓦斯地质资料详细分析和预测矿井瓦斯灾害情况,充分考虑瓦斯治理的需要,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明确开采顺序,合理确定工作面参数,实现安全高效、合理集中生产。
2.合理组织生产。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载明的能力编制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各采区的同一煤层只能有1个采煤工作面进行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工作面进度要与支护、通风等工序相协调,保证各辅助环节及时跟进到位。
3.坚持正规开采。矿井要加强生产准备,保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与衔接。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安全出口,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按规定淘汰落后和非正规采煤方法、工艺。
二、通风可靠
4.矿井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巷道贯通 1
前,按《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采掘部署合理。
5.矿井生产水平和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和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现象。
6.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要求。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按月、季、对矿井及采区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无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
7.应设置专用回风巷的采区按《规程》规定设置了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贯穿整个采区,没有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的现象。
8.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
9.局部通风机安装、“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最低风速等符合《规程》规定,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双风机能力必须匹配。
10.按规定设置和管理风门、风筒、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设备保持完好,并及时淘汰落后的设备。
三、抽采达标(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
11.坚持先抽后采、不抽不采,抽采不达标不进行采掘活
动。将瓦斯抽采计划纳入矿井生产计划,实现统一下达、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矿井、采区和采煤工作面生产能力与计划开采煤层的瓦斯抽采能力、达标煤量等相匹配。
12.按《规程》第145条规定建立地面永久抽放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放瓦斯系统。突出矿井在编制、季度、月份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防治突出措施计划。
13.突出矿井开采突出煤层时,必须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突出措施;坚持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为前提,不掘突出头,不掘突出面;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
14.钻场、钻孔、管路、瓦斯巷等瓦斯抽放工程按设计和计划进行施工。
15.瓦斯抽采效果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
四、监控有效
16.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布置、安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17.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符合规定。
18.监测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和信号传输符合规定。
19.下井人员按《规程》规定佩戴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器。
20.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0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2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性能完好,工作正常。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22.具有相应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管理能力或与区域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五、管理到位
23.建立健全以矿井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和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24.健全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机构。设专职通风、地测副总工程师;设立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等机构,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
25.建立健全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如通风、瓦斯、防突、监测监控系统、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仪器仪表、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安全会议和瓦斯治理目标考核责任制等管理制度。
26.矿井每年编制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
27.矿井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
28.强化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瓦斯治理水平;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六、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29.完成瓦斯抽采量和抽采率指标。
30.杜绝重特大瓦斯事故,瓦斯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