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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舆情回应制度
编辑:莲雾凝露 识别码:84-521543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6-13 12:28:04 来源:网络

税务局舆情回应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税务政务舆情工作,增强政府税收工作公信力,根据xx区电子政务办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政务舆情管理工作。包括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总结等工作。

第三条

市税务局政务舆情管理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分级负责、科学有效、双向互动原则。

第二章

巡查监测

第四条

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实时对主要门户网站、市税务局门户网站、活跃论坛、微博、新闻讨论板块及传统广播电视纸媒等进行日常监测,特别要做好突发舆情监测,全面掌握了解舆情动态,及时捕捉涉及税收工作的舆情言论。

第五条

舆情监测人员以政务舆情日志形式,认真收集整理和记录每日舆情动态,形成“早发现、早报告、早反馈”的全方位舆情监测体系。

第三章

分析研判

第六条

根据收集舆情内容、影响范围、公众关注度、社会反响程度、媒体介入度等,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发展趋向,即时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分等级建立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

第七条

对敏感税收工作政务舆情,应迅速组织局负责宣传、应急、政府信息公开等部门及舆情涉及相关方面协调会商,分析判断舆情级别和程度,及时提出预判处置意见,并按程序报审。对重大敏感税收工作政务舆情,按照“归口报送”原则,及时向对口管理部门报送信息。

第四章

应对处置

第八条

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确认事实、积极回应、主动引导”的原则,规范舆情办理工作流程。

第九条

舆情出现后,及时组织核查舆情反映的相关问题,立即启动舆情处置程序,对经核查属于不客观真实的负面政务舆情,及时澄清事实真相,积极引导舆论,控制舆情升级、扩散和蔓延;属于真实情况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处理方案,限期解决问题并通报办理处置情况。

第十条

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沟通联系,建立灵敏高效的协同联动机制,努力构建起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五章

公开回应

第十一条

加大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力度,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和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正确引导作用。

第十二条

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健全重要政策法规解读机制等形式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确保舆情平稳。

第六章

总结评估

第十三条

定期根据舆情发生、传播、处置情况及其他区域、其他单位舆情处置的成功做法,梳理总结和借鉴,把好经验、好思路、好做法转化为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工作的实际举措。

第七章

工作保障

第十四条

应加强政务舆情管理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舆情收集、研判、回应作为增强税收工作公信力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发布、政务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等工作。

(二)加强分工协作。

明确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形成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完成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加强学习培训。

加大相关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舆情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督查考核。

将政务舆情工作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相关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和方式,严肃责任追究。对在舆情处置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理不力、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加强信息发布。优化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对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主动、及时、全面公开,特别是全省经济运行情况、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结果、重要税收工作成果、重要决策部署、三公经费等重点领域和重大突发事件及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牢牢把握信息发布主动权,增进公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了解。强化新媒体信息公开功能,优先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舆情应对中的重要作用,正面回应,积极引导,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

税务局舆情回应制度

为加强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的舆情回应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巡查监测机制

(一)建立舆情监测机制。

县局政府公开办公室负责实时对主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活跃论坛、微博、新闻讨论板块及传统广播电视纸媒等进行日常监测,特别要做好突发舆情监测,全面掌握了解舆情动态,及时捕捉涉及税务工作的舆情言论。

(二)认真做好舆情记录。

舆情监测人员以政务舆情日志形式,认真收集整理和记录每日舆情动态,形成“早发现、早报告、早反馈”的全方位舆情监测体系。

二、分析研判机制

(一)加强舆情风险评估。

根据收集舆情内容、影响范围、公众关注度、社会反响程度、媒体介入度等,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发展趋向,即时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分等级建立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准确判断回应价值。

(二)深化舆情分析研判。

对敏感税务政务舆情,应迅速组织局负责宣传、应急、政府信息公开等部门及舆情涉及相关方面协调会商,分析判断舆情级别和程度,及时提出预判处置意见,并按程序报审。对重大敏感税务政务舆情,按照“归口报送”原则,及时向对口管理部门报送信息。

三、应对处置机制

(一)规范工作流程。

完善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按照“确认事实、积极回应、主动引导”的原则,规范舆情办理工作流程。舆情出现后,及时组织核查舆情反映的相关问题,立即启动舆情处置程序,对经核查属于不客观真实的负面政务舆情,及时澄清事实真相,积极引导舆论,控制舆情升级、扩散和蔓延;属于真实情况的,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处理方案,限期解决问题并通报办理处置情况。

(二)加强部门协作。

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沟通联系,建立灵敏高效的协同联动机制,努力构建起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公开回应机制

(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加大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力度,将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和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正确引导作用。

(二)正面引导舆情。

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健全重要政策法规解读机制等形式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确保舆情平稳。

为加强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的舆情回应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五、总结评估机制

在网络舆情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形成书面报告和建议,建立起有效的舆情处置评估机制。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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