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党员党籍管理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新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监督。
l、党员因工作调动,按时办理转交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外出或临时性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固定的,办理临时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2、办理组织关系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连接部分加盖骑缝章。
3、要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调动、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应及时办理。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接组织关系,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限期转接组织关系。
4、党员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应及时报告党组织。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或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受单位,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对无正当理由,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新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第二篇: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新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监督。l、党员因工作调动,按时办理转交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外出或临时性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固定的,办理临时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2、办理组织关
系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连接部分加盖骑缝章。
3、要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调动、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应及时办理。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接组织关系,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限期转接组织关系。
4、党员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应及时报告党组织。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或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受单位,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对无正当理由,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新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第三篇: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新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监督。
l、党员因工作调动,按时办理转交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外出或临时性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固定的,办理临时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2、办理组织关系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连接部分加盖骑缝章。
3、要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调动、复转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应及时办理。无正当理由,长期不转接组织关系,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限期转接组织关系。
4、党员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应及时报告党组织。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或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受单位,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对无正当理由,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新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第四篇:党籍管理制度
(1)申请入党的同志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有了党籍。
(2)干部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纳入个人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其他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由其所在党委保管。
(3)凡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单位的党员,都应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到新单位接转组织关系的,以自行脱党论处,取消党籍。
(5)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党员要求退党,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7)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8)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9)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10)党员经过留党察看仍坚持错误而不改正的,应当开除党籍。
(11)开除党籍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报某纪检委审查批准。
第五篇: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籍管理,按照企业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在原有的党籍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
1、申请入党的同志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就具备党籍。
2、干部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纳入个人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其他党员的《入党志愿书》由公司人事劳动政工部保管。
3、凡经组织批准,调动工作单位的党员,都应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
4、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到新单位接转组织关系的,按自行脱党论处,取消党籍。
5、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完成各级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党员要求退党,经党总支支委会讨论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除名。
7、劝党员退党,应当经党总支支委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8、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提交党总支支委会讨 论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9、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及党员经过留党察看仍坚持错误而不改正的,应当开除党籍。
12、开除党籍处分,必须经过党总支支委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
13、每个党员必须按时交纳一次党费,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交纳本季度的党费,也可一次交半年的党费。
14、交纳党费数量标准按个人每月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的总额为基数计算(除独生子女费、妇女卫生费外,一律列入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月工资收入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额的百分之零点五;月工资收入在401—600元者,交纳月工资额的百分之一;月工资收入在801元到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额的百分之二;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额的百分之三。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自愿多交不限。党员确实无能力交纳党费,经支部大会讨论,可以少交或免交。
15、党员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发薪后的10日内,将党费上交到党支部组织委员,各支部组织委员在每月25日前将党费上缴公司党总支;公司党总支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部上交一次党费。
16、党费由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专帐。
17、公司党总支定期向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费 收缴和管理情况。
18、党费收缴标准变动时及时相应调整交纳党费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