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文化 > 章程规章制度
谈心谈话,谈心谈话制度(大全5篇)
编辑:紫云轻舞 识别码:84-632969 章程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8-13 07:01: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谈心谈话,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 谈心谈话制度 3 篇

谈心谈话谈心谈话制度 1

时间:****年**月**日

地点:**会议室

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人):**

实到(人):**

缺席:**

一、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广泛征求意见

支部班子及其成员深入一线与党员同志谈话、谈心,对普通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进行摸排,并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将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反馈给每位党员:

1、个别干部思想进取性不高,工作没有活力,意识上存在麻痹大意。

2、团体协作意识较不满意。

3、部分党员干部注重业务工作,对学习不够重视。

4、有部分同志学习不够深入,笔记和学习资料不相符也很潦草。

5、工作纪律不严谨,个别干部存在迟到、早退现象。

二、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进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局党支部于 2 月 10 日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了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做合格共产党员”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会上。每个党

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提出了意见和提议,认真剖析思想根源,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对其他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提议。

三、搞好整改,切实制定措施落实行动,会后,局党支部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并严格实施。以此为契机,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统计工作服务质量。

1、党员带头,切实按照会议精神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本单位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规章制度,加强党员干部工作职责心的培养,让每个党员干部从意识上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任何时候都不能出现麻痹大意的思想。

2、加强团队协作,领导班子应合理调配工作人员,确保各股室、各岗位保障本事平衡,均无薄弱环节。

3、坚持每周二、四的学习,确保在搞好业务的同时,学习也不能松懈。

4、对学习不够深入,思想没有引起高度重视的同志要进行个别谈话。

5、分管领导深入一线,各负其责,调动大家的工作进取性,要构成班子有活力、干部有活力的统计队伍新形象。定期对自我分管领域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

6、支部书记定期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进行摸排,进取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进取帮忙解决干部职工在思想上生活上的困难,激发同志们的工作进取性。

谈心谈话谈心谈话制度 2

为进一步加强中共拉卡拉党总支党员思想政治建设,掌握党员思想动态,了解全体员工对组织工作的期盼,增进中共拉卡拉党总支的团结和谐,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党总支应积极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特别是要交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学习,共同进步。

第三条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与所在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第四条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主动发起谈心不少于 4 人次。

第五条党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个别谈心不少于 2 次,群众普遍谈心不少于 1 次。

第六条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第七条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云勤集团党委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公司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心谈话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避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第四条各级党组织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由各级党组织书记负责组织开展。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组织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党组织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

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②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相互平等原则。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第八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第十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十一条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二条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三条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四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

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第十六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十七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可以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

第十八条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九条谈心谈话过程需要原始会议记录。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第二十二条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谈心谈话制度

谈心谈话制度

2018-07-20 点击:[144]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完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范围对象

在校委班子成员间、常务副校长与与党总支、支部书记间、校领导与分管部室支部成员间,在党总支、支部成员间、支部成员与党员间、党员与党员间及领导干部与约其谈心谈话的党员、干部间必须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二、谈心谈话原则

1.平等原则。领导要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对谈心对象提出的批评意见,保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2.诚恳原则。彼此间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求实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做到有根有据,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

4.党性原则。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面,在原则问题上亮明态度,不姑息迁就、一团和气。5.与人为善原则。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言过其词、恶语中伤,不借机攻击和诬陷他人。

6.实效原则。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7.保守秘密原则。主谈者和谈话对象对谈心谈话的内容要严格保密,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涉及信访反映问题的,注意方式方法,切实保护检举人的权益。

三、谈心谈话方式

1.谈话通常以个别谈话为主,采用“一对

一、面对面”的交流方式。2.对涉及共性的谈话问题,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3.对因公出差一时不能回来的党员可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上门谈心谈话,听取意见。

四、谈心谈话时机

校委班子成员间、常务副校长与党总支、支部书记间、校领导与分管部室党总支、支部成员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2次,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与党员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

1.校委班子成员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总支、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在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进行。2.坚持日常交流谈心谈话,主谈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定期与谈话对象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

3.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其进行谈心谈话:党员、干部工作变动时,受到表彰或处分时,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群众有不良反映时,离退休时。

五、谈心谈话要求

1.校委班子成员和各与党总支、支部书记要重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并身体力行,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谈心谈话情况每年应在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上通报。

2.主谈者在谈话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坚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根据党员、干部的不同情况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的指出问题。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汇报思想,毫不隐瞒说明自己的问题,对反馈和指出的问题要正确对待,诚恳接受批评意见。

3.谈心谈话要 “见人见事见思想”,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

4.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5.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6.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党总支、支部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第三篇:谈心谈话制度

xxx谈心谈话制度

为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对象 1.领导班子成员 2.xxx负责人 3.普通干部职工

二、谈心谈话的类型

1.日常交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听取其意见建议。

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

3.考核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评价,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

三、谈心谈话的形式

1.组织约谈。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2.集体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体谈话。

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干部的个性问题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四、谈心谈话的原则

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

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

五、谈心谈话要求

1.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每季度至少1次;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时间一般半年一次。

2.坚持上级与下级谈心谈话。班子成员要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谈话,每季度至少1次。

3.坚持全覆盖谈心谈话。主要负责同志要与普通干部职工谈话,每季度至少1次。

第四篇:谈话谈心制度

谈话谈心制度

开展谈心谈话,是发扬民主、增进团结、促进廉洁从政、推动质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为促进此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谈心谈话的范围

(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二)班子成员和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之间。

(三)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之间。

(四)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之间。第二条 谈心谈话把握的原则和主要方式

(一)按照领导干部所分管的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县局主要负责人每年与县局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县局其他领导成员每年与分管的科室、直属单位谈心谈话一至二次;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每年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至二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适时谈心沟通。

(二)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三)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对廉政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干部主动要求时必谈,退休时必谈。

第三条 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三)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转告群众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映、评议情况,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四)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并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对策措施。

(五)了解和掌握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六)征询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七)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熟知和信任。

第四条 谈心谈话的具体要求

(一)区别不同对象谈。谈的重点和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因势而异。对部门负责人开展启发式谈,对普通干部职工推行鼓励式谈,对缺点明显的干部职工进行诫勉式谈,对受到误解的干部职工采取慰问式谈。

(二)带着问题谈。要选择适当内容,讲究谈心谈话方式,引导其说出真话、实情。要增强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避免不着边际的空谈。

(三)领导干部带头谈。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干部职工谈,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为干部职工作表率。

(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提高认识相结合。通过谈心谈话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上来。二是与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相结合。在着力解决问题的同时,为干部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进一步增强全系统的凝聚力,增强实效性。三是与推动工作相结合。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办公室负责落实谈心谈话的协调工作,并负责掌握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的情况。每年年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执行谈心谈话制度的情况作为年终述职(总结)的一项内容。

第五篇:谈话谈心制度

谈话谈心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职工的思想和作风建设,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创建和谐单位,促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谈心的形式

1、一般情况下,单位的所长、书记每季度同副职领导谈话谈心一次,每半年同科长谈话谈心一次,每年同单位职工谈话谈心一次;主管领导每季度同主管科长谈话谈心一次,每半年同主管科室科员谈话谈心一次;科长每月和科员谈话谈心一次。

2、谈心谈话一般以个别谈为主,特殊情况下也可采取集体方式。

3、单位职工遇到下列情况时,所长、书记或相关领导应及时与之谈话谈心:(1)调入调出、职务变动、离岗或退休时;(2)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惩戒、处分时;(3)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4)家中遇到特殊情况时;(5)发现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方面有问题或群众有反映时;(6)职工主动要求就某事和有关领导谈心时。

二、谈话谈心的内容

1、肯定成绩和查找不足相结合。总结成绩,肯定优点,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工作意见和希望。

2、通报近期工作任务和计划,征求意见和建议,明确责任和工作目标。

3、相互之间征求意见和建议,表明观点和态度,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加强团结。

4、了解被谈话人的思想动态和生活、工作状况、积极帮助解决思想和生活、工作上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相互之间进行谈心,沟通思想,增进感情,加深友情。

三、谈话谈心要遵循的基本要求

1、以诚相待。要勇于敞开思想,阐明观点,真实反映本人的思想,敢于说真话,说心里话。

2、有针对性。从实际出发,针对谈话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相应的方式和方法,做到对症下药,不使问题积累,矛盾扩大。要及时给谈话人指明方向,最大限度调动积极因素。

3、坚持原则。对原则问题要弄清是非,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明确指出,对发现的错误要严肃批评。

4、珍惜机会。通过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促进问题的解决和思想认识的提高,特别是对上级领导指出的问题,要认真思考,认为正确的要积极采纳并付诸实际整改行动;有异议的,要加深理解,形成共识;实在想不通的,要通过进一步谈话谈心解决思想和认识上的问题。

5、保守私密。谈话谈心涉及本人或他人隐私的内容时,谈话双方要为对方或他人保守秘密。

谈心谈话,谈心谈话制度(大全5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