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三公经费规章制度
三公经费规章制度
1。三公经费管理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行政人员、处室副职,、年级工作组成员及其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办理并开通使用建行地方预算单位公务卡,研读并留存《华容县公务卡操作指南》,严格执行《暂行规定》及《强制结算目录》。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等,和5000元以下零星购买支出,必须按强制结算目标相关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
2、公务卡财务报销流程。上述因公消费支出报批时须附消费发票及银联小票,履行经手、证明、入库、处室主
任审核及学校财务集体审批等程序后,再到财务室结算。财务室结算时先登录公务卡支付系统,录入持卡人消费信息,刷卡消费金额由财政及银行系统直接还款至公务卡,现金消费由财务室直接支付。
3、按照《教育局学校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费、差旅费、租车费、会议活动费等支出。此项费用年度开支总额不超过教育局规定标准。教师培训费按公用经费5%安排。各种会议和来客接待原则上在食堂就餐。出差伙食费补助和公杂费补助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每天报销限额:伙食费省外50元、省内30元、市内20元;公杂费省外30元、省内15元;县内公差费伙食费和公杂费每天20元;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据实报销。局管干部县内出差补助和交通费参照城关学校标准执行。
4、严格控制公款接待用餐。所有因公接待用餐及住宿等开支须严格执行
事先申报制。申报时须先到办公室填写申报单,注明接待事由、接待人员及陪同人员,并由办公室注明消费限额,加盖公务接待专用章。300元以上的公务接待用餐申报须经校长签字同意;300元以下公务接待申报须经值班副校长或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所有公务接待用餐应事先申报表申报;电话口头申报的事后及时补办申报;未申报先用餐的不予报批。所有因公接待用餐严格对口接待、尽量减少陪同,并按照对口径、谁经手、谁刷卡、谁报批的原则经手和审批,坚决杜绝签单消费。用餐申报单、公务卡刷卡银联票及对应发票,为接待用餐报批凭证,系公务卡刷卡消费时由办公室加盖公务卡消费专用帐。直接与年级发生工作关系的部门来客和由年级组织的教师工作性用餐,由年级工作小组负责审批和结算。
5、严格控制接待用烟及商店购物。校内常规接待用烟由办公室2人签字申报、后勤处商店3人签字,批量采购入
库、批量领取使用;办公室保存申报、领取及具体使用登记明细;每期期末双方核对无误后列入商店支出。校内常规公务接待坚决不发整包烟。部门协调应急用烟由当事人申报、办公室经手、学校行政采购,并经行政财务审批后于行政帐报批,报批时须附采购申报单及公务卡银联小票。严格各处室直接到学校商店拿用物品。各处室常规用品须由处室主任申报、后勤主任审批后,交由学校行政集体采购;确需在学校商店临时拿物的,须先到办公室填写申报单,注明事由、物品及数量,经办公室、对应处室主任及后勤处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到商店拿取。每学期期末,由办公室与后勤处人员凭申报单结算,结算总额列作商店支出。
6、严格控制公务租车用车。全年学校公务用车严格控制在教育局规定范围内。各年级晚自习后送教师回家用车车费列入年级收支预算。行政人员及各处室特殊情况需要租车的,县内用车须
向值班副校长或办公室主任申报,县外用车的须向校长申报。所有公务用车应事先申报表申报;电话口头申报的事后及时补办申报。《公务用车申报单》须写清用车事由、主要线路及用车时间、用车金额;用车人及随车人须签字认可。事先申报的,申报单由用车人交车主留存结算;事后申报的,申报单由办公室留存与车主结算。办公室与车主要做到一月一清理、一月一结算。工会教职员工祝贺慰抚用车,须控制车次、控制标准、严格审批,费用列入工会开支。其它以年级名义组织的教师活动、家访和学生活动用车,经费由年级负责。
7、接待费、租车费、差旅费、培训费等非生产性开支,财务室、办公室应每半期形成一次分析报表,供校长室决策用。本规定下发至全体行政人员、处室副职、年级工作组成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2。小学“三公”经费控管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和节约型校园建设,规范“三公”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三公”经费公开的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南关小学“三公”经费管控制度。
一、建立齐抓共管机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各项规定,并把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作为20XX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确保完成“三公”经费控制目标任务。
二、实行报批制度。凡是学校领导干部外出考察,都要如实申报,按规定报县组织部干部组审批、备案。
三、建立机关运行经费预决算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三公”经费支出计划,经县教育资金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杜绝将“三公”经费支出列入其他科目、瞒报实际支出现象的发生。
四、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管理等
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五、“三公”经费支出实行公开透明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费等经费的预算、决算和绩效考评情况,接受纪委、监察、审计、教职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金塔县南关小学
二0XX年五月
3。“三公”经费管理规章制度
为切实规范“三公”消费行为,有效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管,扎实推进“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公司(中心)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三公”经费定期上报制度。
严格按照公司《公务接待制度》和《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做好每月的上报、审批、核算、累计等基础性工作。每季末,在公司党委会议上公开上季度公司和子公司的“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同时在公司内予以公示,接收全体员工的监督。
二、公务卡制度。
由综合部负责,拟办理公务卡制度。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开立公务卡,其他干部职工根据工作需要原则自行确定;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时,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费、招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原则上不使用现金结算。
三、公务考察制度。公务考察,在两周前将公务考察目的、内容、地区向公司党委进行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外出一周前将审批手续、考察日程、外出人员名单报综合部备案,严格按规定控制天数、人数、次数。
四、备查账制度。公司综合部负责专项登记公务接待、公务考察相关详细信息,同时负责登记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等费用信息。公务接待按公务接待表及实际支出;公务考察登记外出考察审批表相关内容;公务用车建立公务用车登记备查制度,司机班负责人每月向综合部上报公车运行的公里数、里程数、百
公里油耗。公司综合部每季度向党委公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4。统计局三公经费管理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规范因公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巩固和深化我局厉行节约工作成果,努力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党委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三公”经费控制有关规定,我局出台了“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一、出国经费管理
1、严格履行出国审批备案制。单位工作人员确需出国的,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2、财务室要加强因公出国经费的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经费报销规定,出国费用报销必须附因公出国任务批件、正式发票及费用清单,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按规定审批备案的因公出国活动中擅自安排旅游项目的,旅游项目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得核报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超标准、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4、规范单位干部职工外出考察学习活动,一律不准借考察学习名义用公款组织外出旅游。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干部外出考察学习的,不得借机安排旅游项目。
二、公务车辆管理
1、严格按照公车编制和配备标准进行车辆的更新和购置。
2、更新和购置车辆严格规定程序审批和采购。
3、达到更新年限的车辆在确保车况和行车安全及修理费不大幅增长的前提下尽量继续使用。
4、对车辆修理实行责任到人、专人管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浪费,尽量降低车辆维修费用。
5、制定相关的车辆日常管理制度,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
三、公务接待管理
1、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进一步完善接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明确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审批手续和公务接待标准。
2、公务接待中,严禁使用高档烟酒和用公款购买礼品,提倡对口接待,食堂就餐,控制陪客人数,严格申报审批程序,禁止工作日午餐饮酒。严禁市内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用公款互相请吃请喝。
3、公务接待费用全部在“公务招待费”科目和部门决算中如实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科目,不得转移列入基建项目管理费用和下属单位列支,也不得列入单位食堂成本。
5。三公经费管理规章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公务接待凭公函一律在食堂进餐。
1、招待标准:按人均25元计算,分100元、150元、200元三个档次;
2、中餐不饮酒,饮酒不醉酒,严禁使用高档酒;
3、严禁派送香烟和土特产;
4、严禁进餐馆和同城吃请,反对大吃大喝。
三、实行县内出差、下乡车船费包干制度。县内出差、下乡车船每人每月包干160元;县内出差不发补助。严禁公费旅游和到旅游景点参加活动。
四、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林业生产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和林政管理等公务性用车须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出车单。不得公车私用或假公济私。
第二篇:三公经费规章制度
三公经费规章制度
1.三公经费管理规章制度 2.小学“三公”经费控管规章制度 3.“三公”经费管理规章制度 4.统计局三公经费管理规章制度 5.三公经费管理规章制度
1、三公经费管理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行政人员、处室副职,、年级工作组成员及其它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办理并开通使用建行地方预算单位公务卡,研读并留存《华容县公务卡操作指南》,严格执行《暂行规定》及《强制结算目录》。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等,和5000元以下零星购买支出,必须按强制结算目标相关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
2、公务卡财务报销流程。上述因公消费支出报批时须附消费发票及银联小票,履行经手、证明、入库、处室主任审核及学校财务集体审批等程序后,再到财务室结算。财务室结算时先登录公务卡支付系统,录入持卡人消费信息,刷卡消费金额由财政及银行系统直接还款至公务卡,现金消费由财务室直接支付。
3、按照《教育局学校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费、差旅费、租车费、会议活动费等支出。此项费用开支总额不超过教育局规定标准。教师培训费按公用经费5%安排。各种会议和来客接待原则上在食堂就餐。出差伙食费补助和公杂费补助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每天报销限额:伙食费省外50元、省内30元、市内20元;公杂费省外30元、省内15元;县内公差费伙食费和公杂费每天20元;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据实报销。局管干部县内出差补助和交通费参照城关学校标准执行。
4、严格控制公款接待用餐。所有因公接待用餐及住宿等开支须严格执行事先申报制。申报时须先到办公室填写申报单,注明接待事由、接待人员及陪同人员,并由办公室注明消费限额,加盖公务接待专用章。300元以上的公务接待用餐申报须经校长签字同意;300元以下公务接待申报须经值班副校长或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所有公务接待用餐应事先申报表申报;电话口头申报的事后及时补办申报;未申报先用餐的不予报批。所有因公接待用餐严格对口接待、尽量减少陪同,并按照对口径、谁经手、谁刷卡、谁报批的原则经手和审批,坚决杜绝签单消费。用餐申报单、公务卡刷卡银联票及对应发票,为接待用餐报批凭证,系公务卡刷卡消费时由办公室加盖公务卡消费专用帐。直接与年级发生工作关系的部门来客和由年级组织的教师工作性用餐,由年级工作小组负责审批和结算。
5、严格控制接待用烟及商店购物。校内常规接待用烟由办公室2人签字申报、后勤处商店3人签字,批量采购入库、批量领取使用;办公室保存申报、领取及具体使用登记明细;每期期末双方核对无误后列入商店支出。校内常规公务接待坚决不发整包烟。部门协调应急用烟由当事人申报、办公室经手、学校行政采购,并经行政财务审批后于行政帐报批,报批时须附采购申报单及公务卡银联小票。严格各处室直接到学校商店拿用物品。各处室常规用品须由处室主任申报、后勤主任审批后,交由学校行政集体采购;确需在学校商店临时拿物的,须先到办公室填写申报单,注明事由、物品及数量,经办公室、对应处室主任及后勤处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到商店拿取。每学期期末,由办公室与后勤处人员凭申报单结算,结算总额列作商店支出。
6、严格控制公务租车用车。全年学校公务用车严格控制在教育局规定范围内。各年级晚自习后送教师回家用车车费列入年级收支预算。行政人员及各处室特殊情况需要租车的,县内用车须向值班副校长或办公室主任申报,县外用车的须向校长申报。所有公务用车应事先申报表申报;电话口头申报的事后及时补办申报。《公务用车申报单》须写清用车事由、主要线路及用车时间、用车金额;用车人及随车人须签字认可。事先申报的,申报单由用车人交车主留存结算;事后申报的,申报单由办公室留存与车主结算。办公室与车主要做到一月一清理、一月一结算。工会教职员工祝贺慰抚用车,须控制车次、控制标准、严格审批,费用列入工会开支。其它以年级名义组织的教师活动、家访和学生活动用车,经费由年级负责。
7、接待费、租车费、差旅费、培训费等非生产性开支,财务室、办公室应每半期形成一次分析报表,供校长室决策用。本规定下发至全体行政人员、处室副职、年级工作组成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2、小学“三公”经费控管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校园建设,规范“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的使用与管理,根据国家、省、市、县关于“三公”经费公开(示)的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南关小学“三公”经费管控制度。
一、建立齐抓共管机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的各项规定,并把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作为20XX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确保完成“三公”经费控制目标任务。
二、实行报批制度。凡是学校领导干部外出考察,都要如实申报,按规定报县组织部干部组审批、备案。
三、建立机关运行经费预决算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三公”经费支出计划,经县教育资金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杜绝将“三公”经费支出列入其他科目、瞒报实际支出现象的发生。
四、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支出管理等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五、“三公”经费支出实行公开透明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经费的预算、决算和绩效考评情况,接受纪委、监察、审计、教职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金塔县南关小学
二0XX年五月
3、“三公”经费管理规章制度
为切实规范“三公”消费行为,有效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管,扎实推进“三公”经费管理工作,公司(中心)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三公”经费定期上报制度。
严格按照公司《公务接待制度》和《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做好每月的上报、审批、核算、累计等基础性工作。每季末,在公司党委会议上公开上季度公司和子公司的“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情况,同时在公司内网予以公示,接收全体员工的监督。
二、公务卡制度。
由综合部负责,拟办理公务卡制度。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开立公务卡,其他干部职工根据工作需要原则自行确定;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批准,在具备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时,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交通费、招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原则上不使用现金结算。
三、公务考察制度。公务考察,在两周前将公务考察目的、内容、地区向公司党委进行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外出一周前将审批手续、考察日程、外出人员名单报综合部备案,严格按规定控制天数、人数、次数。
四、备查账制度。公司综合部负责专项登记公务接待、公务考察相关详细信息,同时负责登记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等费用信息。公务接待按公务接待表及实际支出;公务考察登记外出考察审批表相关内容;公务用车建立公务用车登记备查制度,司机班负责人每月向综合部上报公车运行的公里数、里程数、百公里油耗。公司综合部每季度向党委公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统计局三公经费管理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巩固和深化我局厉行节约工作成果,努力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长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上级党委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三公”经费控制有关规定,我局出台了“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一、出国(境)经费管理
1、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备案制。单位工作人员确需出国(境)的,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2、财务室要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的核算和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报销规定,出国(境)费用报销必须附因公出国(境)任务批件、正式发票及费用清单,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按规定审批备案的因公出国(境)活动中擅自安排旅游项目的,旅游项目费用由个人承担。不得核报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超标准、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4、规范单位干部职工外出考察学习活动,一律不准借考察学习名义用公款组织外出旅游。经审核批准后组织干部外出考察学习的,不得借机安排旅游项目。
二、公务车辆管理
1、严格按照公车编制和配备标准进行车辆的更新和购置。
2、更新和购置车辆严格规定程序审批和采购。
3、达到更新年限的车辆在确保车况和行车安全及修理费不大幅增长的前提下尽量继续使用。
4、对车辆修理实行责任到人、专人管理。坚决杜绝不必要的浪费,尽量降低车辆维修费用。
5、制定相关的车辆日常管理制度,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
三、公务接待管理
1、公务接待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进一步完善接待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明确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审批手续和公务接待标准。
2、公务接待中,严禁使用高档烟酒和用公款购买礼品,提倡对口接待,食堂就餐,控制陪客人数,严格申报审批程序,禁止工作日午餐饮酒。严禁市内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用公款互相请吃请喝。
3、公务接待费用全部在“公务招待费”科目和部门决算中如实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科目,不得转移列入基建项目管理费用和下属单位列支,也不得列入单位食堂成本。
5、三公经费管理规章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二、公务接待凭公函一律在食堂进餐。
1、招待标准:按人均25元计算,分100元、150元、200元三个档次(含酒最高不超过400元);
2、中餐不饮酒,饮酒不醉酒,严禁使用高档酒(80元以下);
3、严禁派送香烟和土特产;
4、严禁进餐馆和同城吃请,反对大吃大喝。
三、实行县内出差、下乡车船费包干制度。县内出差、下乡车船每人每月包干160元;县内出差不发补助。严禁公费旅游和到旅游景点参加活动。
四、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林业生产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和林政管理等公务性用车须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出车单。不得公车私用或假公济私。
第三篇: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概念不够清晰标准不完善口径不一致
2012年6月28日9时30分,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司长袁野和行政事业审计司司长刘正均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解读2012年审计工作报告,并与网民在线交流。
[刘正均]近年来,审计署在组织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工作中,一方面注重检查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要求,压缩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一般性支出情况;另一方面采取审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强对部门“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这次预算执行审计,我署也对有关部门的“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从总体情况看,“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
一是“三公经费”概念不够清晰。目前,社会公众对“三公经费”的认识还是不够全面的,有的甚至将其视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公款出国旅游、公车私用和公款吃喝的同义词,而目前政府在公开“三公经费”时没有进行必要的解释,有可能误导社会公众。
二是“三公经费”标准不完善。目前对国内公务接待尚无明确标准,外宾接待费和出国住宿费标准分别是1998年和2001年开始执行的,与实际情况已有较大差距,造成部门超标准列支现象比较普遍。
三是“三公经费”口径不一致。这个情况,既反映在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口径不尽相同,也反映在预算批准的标准不统一方面。
以上这些问题容易导致对“三公经费”认识和理解上的混乱,影响预决算公开效果和政府公信力。我们认为,当前在深化“三公经费”公开的同时,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界定“三公经费”概念和口径,健全和完善支出标准,并严格审核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提高“三公经费”预算的准确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第四篇: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清理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情况汇报
米积台小学在“三公经费”清理整改和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中,认真落实松滋市教育局松教函【2012】48号文件精神,组建了由工会主席和三名教职工代表组成的工作专班,对我校2011年财务和伙食帐中的“三公经费”进行全面清理审计,并对清理审计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着力构建加强财务监管的长效机制。现就我校清理整改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沙道观镇米积台小学共有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75人,期中住宿生145人,走读生230人,在岗公办教师23人,在职不在岗6人,退休教师22人,学校占地面积8336㎡,固定资产135万元。
二、“三公”经费清理数据
1.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招待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会议费5000元。
2.2011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招待费2760元,交通费1990元
3.201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招待费3500元,交通费5000元,会议费5000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市场物价上涨较快,学校来客较多,上级对我校“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控制过紧,致学校支出压力较大。
四、整改措施
1、在“三公经费”清理公开工作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向教职工解释清楚。
2、以本次清理公开为契机,建立完善的民主理财机制。学校财务帐季清季查季公开,学校伙食帐月清月查月公开,教代会参与大额开支的审批签字,从源头上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沙道观镇米积台小学
2012年5月24日
第五篇:三公经费
回顾近年的两会调查,2010年和2011年两会调查中,“三公”经费作为反腐倡廉的选项内容,受到网友高度关注。
2011年,共有94个中央部门公开了2010年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即“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截止2011年11月1日,仅有京沪陕三个省级政府公开其2010年“三公”经费决算数。网友投票:
普遍同意将“公款大吃大喝”入罪 超八成不满中央部门“三公”公开情况
从2月7日调查发布到2月28日,20多天内共有15016人参与了“三公”经费的分项调查。针对“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超过50%的网友很不满意,33%的网友不太满意,认为经费使用情况无细节,6%的网友基本满意,认为虽未按时但最终公布了经费,只有4.8%的网友选择相当满意,觉得为地方公布“三公”带了头。关于“地方政府公开‘三公’经费‘难产’的主要原因”,36%的网友认为是较高的“三公”经费公开后可能招致舆论压力,35%的网友认为公开制度尚未建立,缺少制度强制,23%的网友认为没有具体的公开标准,3%的网友认为开展这项工作确实需要一定时间。对于“‘三公’经费公开首先应从哪个方面进行改进”,分别有25%的网友选择了尽快建立和落实问责制度、建立审计核查制度、应建立强制公开“三公”经费制度,分别有11%的网友选择了不能仅是数据应配以说明、“三公”统计口径应统一。
针对“是否同意将‘公款大吃大喝’入罪”,高达87%的网友表示同意,9%的网友认为不好说,还是要看具体规定如何,选择不同意的网友只有3%,还有0.2%的网友认为无所谓。关于“是否同意一些地方人大代表提出的‘在公款消费中明确禁止喝茅台’提案”,超过50%的网友同意,42%的网友不同意,认为治标不治本,2%的网友认为说不好,1%的网友认为无所谓。
在调查中,有网友认为合理的“三公”经费支出可以理解,但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有网友建议自上而下取消公款招待,还有网友建议强化“三公”经费预算、使用、监督、审计和公示制度。专家看法:
公款单位都该公开“三公”经费 需建立严格问责机制“只要花的是国家的公款,就都应该公开支出,接受百姓监督。”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吴丕表示,除了国家规定的不公开的一些涉密部门,从原则上来讲,只要是花公款的单位,无论是中央或地方,都应公开。吴丕认为,最重要的是把“三公”经费公布得更加详细、彻底,政府部门最好能做到财政透明,给百姓一个明白交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熙瑞认为去年公布中央部门“三公”经费,最大的问题是内容笼统、不够细化。刘熙瑞建议,中央各部门应该效仿基层做法,如四川白庙乡公布每笔宴客情况,将接待费每一笔的去向都如实告知,甚至细化到每一顿饭的菜单,“如果菜单上出现了鲍鱼、鱼翅、燕窝,是否在浪费纳税人的钱一目了然”。全国人大代表叶青认为,公务宴请要明确三点:一要审视接待的必要性,能不请就不请,严格避免无目的的大吃大喝;二要宴客最好采取自助餐或分餐制,最大限度体现节约原则;三要控制饮酒,取消利用公款喝酒。在去年媒体列出的公布榜单上,还有不少中央部门对公布无动于衷。吴丕表示,要建立问责制,对未及时公布和数据弄虚作假的单位相关责任人要坚决问责,树立公信力和威慑力。“要将公布‘三公’纳入真正的监督体系,不要为追求政绩而公布,要真正实现人民监督目的。这才是‘三公’经费公开的最终目的。”
北京大学教授王磊认为,我国经济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有钱了更不能乱花,对政府用钱现已到非监督不可的时候。全国人大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除了确实涉及国家机密的,其余预算、决算应全部透明化,并把公布形式常态化、规范化。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高鹏怀认为,应当由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对“三公”经费进行监督,此外还应当加强廉政教育。政策背景:
中央高度关切 政府部门财政经费公开逐步制度化
2010年2月27日,温家宝总理来到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在回答网友提问“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现象为什么管不住?治理‘三公’消费真的那么难吗?”时,温总理表示,“应该管得住,必须管得住。其实,我们能够做到,最根本的是两条,第一条就是公开透明,就要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而且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第二条就是民主监督。我曾经引过在建国前毛泽东主席和黄炎培先生说过的一段话解决‘其兴也勃,其亡也乎’的周期律问题,最重要的是民主,只有民主才不会出现人亡政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其实也关系到整个反腐败。”
2011年5月4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工作。会议指出,财政预算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和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对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公开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中央财政2010行政经费支出决算总额和“三公”经费决算总额,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开。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2010“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比照中央财政做法,公开经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计划,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不得摊派、转嫁相关费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经费的预算、决算、绩效考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