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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专题93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95-233775 专题发言 发布时间: 2023-03-28 18:05: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干部任免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根据市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近日,本人再次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对照《条例》和四项制度十六个方面的规定,结合《廉政准则》八个方面52个不准,通过与班子成员、中层领导交心谈心,征求县局党员、科室负责人、一般工作人员意见,认真查找并深刻剖析自身在近年来干部任用选拔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建设、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扬长避短,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下面,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实际,从宗旨意识、责任意见、实干意识、廉政意识等方面与大家共同探讨交流,请各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认识

一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做到任人唯贤,必须要吃透精神,明确要求。把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工作人员作为干部选任的首选。

二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制度,做-1-

到选任德才兼备的人才。我们党对干部的要求历来是德才兼备、以行为先。我想,一名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更要坚持做官先做人,把修“德”作为基础,将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自身修养,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这是我们选任干部需要注重的基本素质。

三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做到干部选任既要取群众公认,又要注重工作实绩的人员,选任的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政绩观,把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体现在实际工作当中,不尚空谈、不图虚名,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既要得到群众认可,又要有优秀工作实绩。

四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干部选任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必须要严于律已,干净干事,坚持选任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首要的是要原原本本、持续不断的加强对《条例》和四项制度的学习,对文件内容,特别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中的事项做到全面把握,不但要了解字面意思,而且要明确每个监督事项文字背后的含义,对自己在干部选任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做决策、办事情之前首先对照检查有没有违反规定的事项,真正把这些要求作为规范自己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基本准则。

二、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自身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们共选拔提拔中层干部6名,在选任工作中,都能够自觉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廉政准则》和四项监督制度

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用党纪政纪严格约束自己,以身作则,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作风,深化全局观念,集中正确意见,团结同志;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廉洁选任的有关规定,率先做出表率。

一是坚持民主决议,公正公开选拔干部。我始终坚持遵守干部选任相关规章的各项工作纪律、工作制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率先做出表率。在选任工作中由本人经手的事务,我都坚持作到事先向主要领导请示,不自作主张,坚持程序公正合法,如实向党组汇报工作进度,力求用最少的行政成本,达到最大的行政效率。工作中,始终做到摆正位置,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听取群众反馈意见,自觉地维护班子的团结和权威。认真按照相关责任制度要求,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没有违反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严格管好自己分管的选任项目,要求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坚持廉洁选任,自觉接受监督。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在今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都能按照有关规定,无论是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还是任职决策等每一个环节,都能做到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自己从未利用职务之便,偏私枉纪;更无利用手中权力,为参加竞岗人员谋取私利,收受钱物、有价证券等,从根本上杜绝了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

三、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深入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几年来,自己虽然注重了政治和业务学习,但在对干部选任相关制度的学习深入性和系统性上还有不足,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致使自己对新知识、新思维掌握不多,了解不透。还缺乏“挤”和“钻”的刻苦精神,缺乏深学苦读的恒心忍劲,缺乏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境界的自觉行动。

二是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自己虽然有一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验,但随着时势变化,面对业务内容更新快、干部队伍年轻化的新任务、新要求,自身在工作中还不深不透,在面上,阻碍了自身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同时,工作缺乏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和掌握,认为自己只要抓好关键环节就行,自己出出主意、点点题就行,未能促进自身的分管工作水平的提升。

三是创新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在平时工作中,还习惯于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创新的思维不灵活,创新的办法不多,想问题,干工作创造性不强。同时,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有些工作完成不太好,也多是考虑困难因素,人为地降低了工作标准。

四、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进一步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把监督制度作为自身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标杆,把相关规章制度学习纳入自身和分管科室科长、员工的学习教育计划之中,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和科室负责人廉洁自律意识,继续发掘优秀的领导干部选拔对象。

二是自觉遵守。把干部选任相关制度的学习贯彻与做好今后干部选任、干部培养工作有机结合,以《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为准绳,严于律已,依法选任,切实做到任人唯贤、坚持民主集中、选任合规合法,自身廉政方面做到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真正把好政治上的高压线、法纪上的警戒线、道德上的保底线。

三是加强监督。按照四项监督制度要求,突出抓好重点问题和重点环节的工作及廉政风险防范监督落实,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强化对新任职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约束,强化领导干部间的相互监督和相互约束,切实将权力运行纳入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中,把干部选任工作的风险防范贯穿日常工作全过程中,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

四是求实创新。在工作中,我们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按照与时俱进的观点,积极创新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有效地防止干部选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为了准确把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精神状态、工作成效,我们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以上是自己的分析检查和努力方向,请同志们多提批评意见。

第二篇:干部任免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根据市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近日,本人再次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对照《条例》和四项制度十六个方面的规定,结合《廉政准则》八个方面52个不准,通过与班子成员、中层领导交心谈心,征求县局党员、科室负责人、一般工作人员意见,认真查找并深刻剖析自身在近年来干部任用选拔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建设、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扬长避短,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下面,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实际,从宗旨意识、责任意见、实干意识、廉政意识等方面与大家共同探讨交流,请各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认识

一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做到任人唯贤,必须要吃透精神,明确要求。把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工作人员作为干部选任的首选。

二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制度,做-1-

到选任德才兼备的人才。我们党对干部的要求历来是德才兼备、以行为先。我想,一名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更要坚持做官先做人,把修“德”作为基础,将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自身修养,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这是我们选任干部需要注重的基本素质。

三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做到干部选任既要取群众公认,又要注重工作实绩的人员,选任的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政绩观,把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体现在实际工作当中,不尚空谈、不图虚名,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既要得到群众认可,又要有优秀工作实绩。

四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干部选任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必须要严于律已,干净干事,坚持选任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首要的是要原原本本、持续不断的加强对《条例》和四项制度的学习,对文件内容,特别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中的事项做到全面把握,不但要了解字面意思,而且要明确每个监督事项文字背后的含义,对自己在干部选任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做决策、办事情之前首先对照检查有没有违反规定的事项,真正把这些要求作为规范自己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基本准则。

二、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自身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们共选拔提拔中层干部6名,在选任工作中,都能够自觉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廉政准则》和四项监督制度

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用党纪政纪严格约束自己,以身作则,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作风,深化全局观念,集中正确意见,团结同志;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廉洁选任的有关规定,率先做出表率。

一是坚持民主决议,公正公开选拔干部。我始终坚持遵守干部选任相关规章的各项工作纪律、工作制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率先做出表率。在选任工作中由本人经手的事务,我都坚持作到事先向主要领导请示,不自作主张,坚持程序公正合法,如实向党组汇报工作进度,力求用最少的行政成本,达到最大的行政效率。工作中,始终做到摆正位置,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听取群众反馈意见,自觉地维护班子的团结和权威。认真按照相关责任制度要求,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没有违反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严格管好自己分管的选任项目,要求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坚持廉洁选任,自觉接受监督。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在今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都能按照有关规定,无论是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还是任职决策等每一个环节,都能做到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自己从未利用职务之便,偏私枉纪;更无利用手中权力,为参加竞岗人员谋取私利,收受钱物、有价证券等,从根本上杜绝了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

三、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深入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几年来,自己虽然注重了政治和业务学习,但在对干部选任相关制度的学习深入性和系统性上还有不足,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致使自己对新知识、新思维掌握不多,了解不透。还缺乏“挤”和“钻”的刻苦精神,缺乏深学苦读的恒心忍劲,缺乏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境界的自觉行动。

二是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自己虽然有一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验,但随着时势变化,面对业务内容更新快、干部队伍年轻化的新任务、新要求,自身在工作中还不深不透,在面上,阻碍了自身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同时,工作缺乏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和掌握,认为自己只要抓好关键环节就行,自己出出主意、点点题就行,未能促进自身的分管工作水平的提升。

三是创新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在平时工作中,还习惯于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创新的思维不灵活,创新的办法不多,想问题,干工作创造性不强。同时,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有些工作完成不太好,也多是考虑困难因素,人为地降低了工作标准。

四、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进一步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把监督制度作为自身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标杆,把相关规章制度学习纳入自身和分管科室科长、员工的学习教育计划之中,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和科室负责人廉洁自律意识,继续发掘优秀的领导干部选拔对象。

二是自觉遵守。把干部选任相关制度的学习贯彻与做好今后干部选任、干部培养工作有机结合,以《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为准绳,严于律已,依法选任,切实做到任人唯贤、坚持民主集中、选任合规合法,自身廉政方面做到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真正把好政治上的高压线、法纪上的警戒线、道德上的保底线。

三是加强监督。按照四项监督制度要求,突出抓好重点问题和重点环节的工作及廉政风险防范监督落实,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强化对新任职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约束,强化领导干部间的相互监督和相互约束,切实将权力运行纳入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中,把干部选任工作的风险防范贯穿日常工作全过程中,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

四是求实创新。在工作中,我们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按照与时俱进的观点,积极创新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有效地防止干部选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为了准确把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精神状态、工作成效,我们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以上是自己的分析检查和努力方向,请同志们多提批评意见。

第三篇:干部任免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根据市局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精神,近日,本人再次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对照《条例》和四项制度十六个方面的规定,结合《廉政准则》八个方面52个不准,通过与班子成员、中层领导交心谈心,征求县局党员、科室负责人、一般工作人员意见,认真查找并深刻剖析自身在近年来干部任用选拔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建设、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扬长避短,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下面,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实际,从宗旨意识、责任意见、实干意识、廉政意识等方面与大家共同探讨交流,请各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的认识

一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做到任人唯贤,必须要吃透精神,明确要求。把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工作人员作为干部选任的首选。

二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制度,做-1-

到选任德才兼备的人才。我们党对干部的要求历来是德才兼备、以行为先。我想,一名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自律,更要坚持做官先做人,把修“德”作为基础,将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自身修养,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这是我们选任干部需要注重的基本素质。

三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做到干部选任既要取群众公认,又要注重工作实绩的人员,选任的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政绩观,把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体现在实际工作当中,不尚空谈、不图虚名,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既要得到群众认可,又要有优秀工作实绩。

四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干部选任工作中做到廉洁自律,必须要严于律已,干净干事,坚持选任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首要的是要原原本本、持续不断的加强对《条例》和四项制度的学习,对文件内容,特别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中的事项做到全面把握,不但要了解字面意思,而且要明确每个监督事项文字背后的含义,对自己在干部选任中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做决策、办事情之前首先对照检查有没有违反规定的事项,真正把这些要求作为规范自己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基本准则。

二、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自身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们共选拔提拔中层干部6名,在选任工作中,都能够自觉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廉政准则》和四项监督制度

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用党纪政纪严格约束自己,以身作则,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作风,深化全局观念,集中正确意见,团结同志;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良好形象,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廉洁选任的有关规定,率先做出表率。

一是坚持民主决议,公正公开选拔干部。我始终坚持遵守干部选任相关规章的各项工作纪律、工作制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率先做出表率。在选任工作中由本人经手的事务,我都坚持作到事先向主要领导请示,不自作主张,坚持程序公正合法,如实向党组汇报工作进度,力求用最少的行政成本,达到最大的行政效率。工作中,始终做到摆正位置,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听取群众反馈意见,自觉地维护班子的团结和权威。认真按照相关责任制度要求,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没有违反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严格管好自己分管的选任项目,要求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是坚持廉洁选任,自觉接受监督。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在今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都能按照有关规定,无论是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还是任职决策等每一个环节,都能做到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自己从未利用职务之便,偏私枉纪;更无利用手中权力,为参加竞岗人员谋取私利,收受钱物、有价证券等,从根本上杜绝了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

三、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深入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几年来,自己虽然注重了政治和业务学习,但在对干部选任相关制度的学习深入性和系统性上还有不足,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致使自己对新知识、新思维掌握不多,了解不透。还缺乏“挤”和“钻”的刻苦精神,缺乏深学苦读的恒心忍劲,缺乏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境界的自觉行动。

二是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自己虽然有一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验,但随着时势变化,面对业务内容更新快、干部队伍年轻化的新任务、新要求,自身在工作中还不深不透,在面上,阻碍了自身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同时,工作缺乏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和掌握,认为自己只要抓好关键环节就行,自己出出主意、点点题就行,未能促进自身的分管工作水平的提升。

三是创新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在平时工作中,还习惯于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创新的思维不灵活,创新的办法不多,想问题,干工作创造性不强。同时,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有些工作完成不太好,也多是考虑困难因素,人为地降低了工作标准。

四、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进一步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把监督制度作为自身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标杆,把相关规章制度学习纳入自身和分管科室科长、员工的学习教育计划之中,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和科室负责人廉洁自律意识,继续发掘优秀的领导干部选拔对象。

二是自觉遵守。把干部选任相关制度的学习贯彻与做好今后干部选任、干部培养工作有机结合,以《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为准绳,严于律已,依法选任,切实做到任人唯贤、坚持民主集中、选任合规合法,自身廉政方面做到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真正把好政治上的高压线、法纪上的警戒线、道德上的保底线。

三是加强监督。按照四项监督制度要求,突出抓好重点问题和重点环节的工作及廉政风险防范监督落实,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强化对新任职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约束,强化领导干部间的相互监督和相互约束,切实将权力运行纳入有效的监督制约之中,把干部选任工作的风险防范贯穿日常工作全过程中,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

四是求实创新。在工作中,我们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按照与时俱进的观点,积极创新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有效地防止干部选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为了准确把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精神状态、工作成效,我们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渠道、多侧面、多方式地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以上是自己的分析检查和努力方向,请同志们多提批评意见。

第四篇:干部任免

干部任免

市委公布接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嘉组干〔2015〕32号文件通知:俞志刚同志任桐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挂职期2个月)。市委任命沈小平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兼);李新荣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包晓敏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费朔军同志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张茂华同志任市统计局党组成员、书记;陈丽悦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书记、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兼);丁立勇同志任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费国强同志任市委副镇级组织员(驻梧桐街道);姚伟平同志任濮院镇党委委员、副书记;高建松同志任市委副镇级组织员(驻濮院镇);杨晨智同志任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计亚平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朱涯同志任共青团桐乡市委员会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吴伟杰同志任梧桐街道党委委员、副书记;范定飞同志任凤鸣街道党委委员;姚国中同志任龙翔街道党委委员、副书记;姚自钢同志任乌镇镇党委委员;曹国强同志任崇福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沈春杰同志任大麻镇党委委员;朱跃龙同志任河山镇党委委员;朱坤兴同志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平伟良同志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张耘天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一纪律检查组组长;王沈标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一纪律检查组副组长;王明兴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一纪律检查组副组长;黄建富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二纪律检查组组长;钱少华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二纪律检查组副组长;盛泽世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二纪律检查组副组长(试用期一年);沈剑飞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三纪律检查组副组长;徐有林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四纪律检查组副组长;裘贤标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四纪律检查组副组长;谢树彬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五纪律检查组副组长;姚伟良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五纪律检查组副组长;奚春友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六纪律检查组副组长;陆明仙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六纪律检查组副组长;曹建林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七纪律检查组组长;沈玉林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八纪律检查组组长;王新江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九纪律检查组组长;张英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十纪律检查组组长;凌建初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十一纪律检查组组长;诸月松同志任市纪委派驻第十二纪律检查组组长;李海强同志任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律检查组组长;刘建良同志任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律检查组副组长;蒋建根同志任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试用期一年);姚晨晓同志任市直属机关纪工委书记;胡春玫同志任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卫亚敏同志任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市委免去吕忠飞同志的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李新荣同志的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职务;包晓敏同志的濮院羊毛衫市场管理委员会正局级领导干部、濮院羊毛衫市场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费朔军同志的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张茂华同志的濮院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陈丽悦同志的梧桐街道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丁立勇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局级领导干部职务;费国强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局级领导干部职务;姚伟平同志的龙翔街道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高建松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局级领导干部职务;谢峻同志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范建成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局级领导干部职务;戴克虎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局级领导干部职务;计亚平同志的崇福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姚国中同志的凤鸣街道党委委员职务;黄建富同志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正局级领导干部、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张耘天同志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职务;平伟良同志的市纪委驻市环境保护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王沈标同志的市纪委驻市振东新区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王明兴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钱少华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审计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沈剑飞同志的市纪委驻市行政审批中心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徐有林同志的市纪委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裘贤标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商务局(粮食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谢树彬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奚春友同志的市纪委驻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陆明仙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曹建林同志的市纪委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沈玉林同志的市纪委驻市财政(地税)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王新江同志的市纪委驻市民政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张英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农业经济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凌建初同志的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副书记、成员、市纪委驻市科学技术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诸月松同志的市纪委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刘建良同志的市司法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姚晨晓同志的市纪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胡春玫同志的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室主任职务;夏根伟同志的市直属机关纪工委书记职务;陆建明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陈建明同志的市纪委驻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钱锋同志的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于嘉平同志的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顾根潮同志的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成员、市纪委驻市水利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沈建龙同志的市供销合作总社纪委书记职务;陈新悦同志的市纪委驻市广播电视台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同意吴大江同志辞去公职;同意皮裕龙同志辞去公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戴克虎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苗青为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沈小平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代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大常委会免去俞谷青的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接受何伟明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市政府任命费朔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陈丽悦同志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范建成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计亚平同志任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吴伟杰同志任梧桐街道办事处主任;姚国中同志任龙翔街道办事处主任;郑熙同志任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范定飞同志任凤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于嘉平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沈建龙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沈国萍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政府免去费朔军同志的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陈丽悦同志的梧桐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谢峻同志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主任职务;包晓敏同志的濮院羊毛衫市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姚伟平同志的龙翔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皮裕龙同志的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吕忠飞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吴伟杰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姚国中同志的凤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黄建富同志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姚伟良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张耘天同志的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组织部任命张耘天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办公会议成员;蒋建根同志任市教育局党委委员;丁立勇同志任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范建成同志任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朱建清同志任市振东新区党委委员;沈国萍同志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姚晨晓同志任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委员;黄建富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曹建林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王新江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党委委员;凌建初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苗青同志任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挂职期18个月);确定张耘天、黄建富、李海强同志的职级为正科长级;确定沈国萍、华春伟同志的职级为正科级;确定吕钢平同志为副科长级干部,职级为正科级;确定王沈标、王明兴、钱少华、盛泽世、沈剑飞、徐有林、裘贤标、谢树彬、姚伟良、奚春友、陆明仙、刘建良同志的职级为副科长级;确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方炤玮同志任现职期间享受副科(局)级待遇;确定市公安局振东派出所所长朱建清同志任现职期间享受副科(局)级待遇;确定李国清同志的职级为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确定高炜人同志的职级为副科长级(试用期一年);提名姚伟平同志为濮院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提名曾正君同志为高桥镇人大主席。组织部免去吴伟杰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李新荣同志的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委员(兼)职务;平伟良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职务;姚晨晓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职务;曹建林同志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委委员职务;王新江同志的市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陈建明同志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委员职务;刘建良同志的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姚伟良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党委委员职务;奚春友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党委委员职务;裘贤标同志的市商务局(粮食局)党组成员职务;徐有林同志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委员职务;钱少华同志的市审计局党组成员职务;陆明仙同志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谢树彬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王沈标同志的市振东新区党委委员职务;沈剑飞同志的市行政审批中心党组成员职务;提议张茂华同志辞去濮院镇人民政府镇长职务;提议曹国强同志辞去崇福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第五篇:社区干部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买迪尼也提路社区党支部个人民主生活会

发言材料

居委会主任:安外尔达伍提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街道党工委关于召开201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安排,结合本人的实际,在广泛开展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意见和建议、和其他党员干部谈心的基础上,下面,我就2011民主生活会作如下发言。

一、对照《廉政准则》存在的不足:

1、在《准则》第一章“第六款中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等三个方面中,本人从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向办事居民进行吃、拿、卡、要现象;自己居住的经济适用房完全符合国家政策,依法所得。一是存在“公家钱无所谓”的思想,先花后报销、不注意节约。二是在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制度和规定”绝大部分都是针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而言,对基层干部而言明显不适用。认为社区处在最基层,做的都是些零碎的具体事务,自我认为自身没什么权力,根本就缺乏滋生腐败的+土壤,强调廉洁自律是小题大做。三是认为廉洁自律在基层只是一些微小的问题,过于认真追究,会影响团结。在思想意识上的偏差,导致了对社区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少有问津,被束之高阁。

2、在第一章第八条关于“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第四款不准“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本人始终坚持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完全对外公开的形式接受群众监督。所有民政救济、低保办理和相关费用报销,均根据国家标准和要求开

1展日常服务活动,没有发生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不道德行为,始终以清廉勤政服务为民。但在思想上还是有为了公平找借口的倾向,总想为自己片区和辖区熟悉关系不错的居民“帮忙”。

二、对学习贯彻落实中央新疆经济工作座谈会及党的十七届六次全会、自治区18届党代会、地委和县委会议方面:

1、本人对中央新疆经济工作座谈会及党的十七届六次全会、的召开,从内心实质上感到高兴和振奋。但在日常工作中有严重的依赖、等、靠、要的思想。

2、对落实中央新疆经济工作座谈会理解不深、认识不全面。认为上级怎么安排就怎么干就行了,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结合不紧密。

3、社区事务繁杂,对树立“科学跨越、后发赶超”喊在口头上,而行动迟缓。

三、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方面:

1、自我学习和在居民群众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针对性不强。为了学习而学习,方式方法简单,通过入户走访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停留在表面、表现在办公室。

2、基层十户长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信息员发挥作用不明显,有价值的信息数量少。

3、各类制度没有得到落实,工作安排多、督促检少查。

四、党性修养和工作作风方面:

1、对政治理论学习积极性不高。

2、按照四知四清四掌握的要求入户走访少,没有很好的了解居民实际情况。

3、工作精神状态不佳,对社区工作有厌倦情绪、有逃避思想,缺乏长期作战的耐心。

4、对干部的管理力度不够,态度粗糙,工作方式方法简单,没有积极探索社区各项工作。

5、对开展各类活动主动性不强,低保等群众性工作,认识不到位。

6、对财务管理力度不够强。怕出问题不想管。不重视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不彻底。

7、对勤俭节约意识不强,日常水、电管理不严,存在资源浪费现象。

五、对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方面

1、开展“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存在有意回避现象。为了完成上级安排工作在办公室时间多,而下基层入户走访解决实际问题时间少。

2、没有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可行的工作机制,登记台帐检查、指导少,责任追究没有得到落实,致使干部工作质量、干部积极性不高、思想波动大。

六、今后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1、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通过加强自身理论的学习,努力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政治理论学习培训活动。重视干部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社区干部综合素质。

2、加强和改进社区居委会的自身建设。

一是居委会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抗洪救灾、为民服务、维护稳定等方面努力发挥自己的作用。二是带头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制、包巷包户制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入户走访机制建设;本人落实包巷包户不少于100户。三是努力提高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工作水平,丝毫不能放松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落实责任。每年年初与出租房屋户主、用工单位、流动人员签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责任书。四是统一规范建立“六本

一册”,将出租房屋按照住宿、商铺和货物存储分类规范,建立对流入和流出地的信息互通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五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实行社区干部入户走访时,随时掌握流动人口动态。六是建立信息有偿提供机制,激发群众参与、增加信息收集渠道。

3、创造性开展“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一是明确干部工作分工和职责;合理调整专职干部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包巷包户分片责任区和环境治理责任区。二是积极开展“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对居民反映的问题尽一切努力解决,多下基层入户走访解决实际问题,努力赢得群众满意社区的光荣称号。三是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可行的工作机制,实行不定期检查制度,对干部登记台帐进行检查、确保台帐的准确性,通过落实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四是从日常考勤、学习制度着手,努力完善干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召开干部大会讨论通过,提高制度的约束力。五是进一步明确干部分工和“四知四清四掌握”维稳工作包巷包户责任追究制

以上就是本人感觉到的自身存在的不足、请同事们批评、指出,我将诚恳的接受,并加以改正!

干部任免专题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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