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家庭教育缺陷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内容摘要:最高院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青少年犯罪比例:大概数据为18%以上、团伙犯案85%以上、14-16岁80%以上。全国约有2820万名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又不在学、无职业的闲散青少年,其中“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115万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达25万人,其中有16万人在18岁至25岁之间。从这当中可见,当今青少年犯罪比例上升趋势较快,此问题已经成为广大社会关注热度最高的问题之一。使然,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而言都是已刻不容缓之时了。青少年犯罪的产生,不仅仅是青少年自身的主观原因,同时也与家庭、学校及社会中不良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关系密切。而在家庭、学校、社会这三个方面中,反之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首要场所,这直接决定和影响未成年人是否能健康成长。家庭的各种不利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我试着从对影响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家庭因素方面着手,在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和减少方面浅谈一下我的看法和观点。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家庭教育缺失;
预防;
导言: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犯罪的严峻态势并不奇怪。我们对待青少年犯罪亦是如此。除了前述社会大环境的负面影响外,与青少年自身存在的普遍生理、心理特点(如机体需要增多、性早熟,和心理不成熟、容易感情冲动、模仿某人、猎奇新事物等),以及我国人口年龄结构总体上偏年轻的客观情况,使得我国青少年犯罪在整个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的比率较高。“且由最初的单一性、松散性、突发性、偶然性向纠合性、紧密性、智力性、反复性交叉感染等新型特征转化,已严重影响着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安定,牵动着千家万户,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问题。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底支,是人性、人生理想的启蒙场所,是青少年生活时间最重要的环境,家长和子女关系、接触对子女的影响也最大。因此,家庭教育缺陷使教育功能不健全或丧失都是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重要诱因。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问题上,家庭也是一条必不可少的中枢。所以我是从家庭缺陷与青少年的关系到导致家庭缺陷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和探讨,再到增强家庭教育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一、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
这是由青少年年龄小并且思想不成熟和又想充小大人等特点所决定的。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还是有怕的因素,总感觉是一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所以就会纠集多人,这就形成”作案氛围“,全体一起上,既能互相壮胆,又能分工合作。珠海电视台曾报道,香洲区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5个被告中,只有张某一人为21岁,最小的才12岁(女生)。这是一群外来人口,他们跟随自己的父母来到此城市生活的孩子,因为家庭的原因或自己的原因没在读书,他们有钱一起花,没钱就在学校门口等自己曾经的同学(敲诈)。直到,这次因为别人过生日,他们没钱送礼物,就想到盗窃,最后最抓。相信网络上经常会传递着这样的信息:不断有青少年组成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团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抢劫、敲诈钱财等违法犯罪活动。2001年,在北方某城市公园发生了一桩血案,一年仅14岁的少年被捆绑双手,身上被打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此案告破后,挖出了一个犯罪团伙。这个团伙共有32人,最大的16岁,最小的才12岁,他们成立了”好汉帮“、”神龙教“,还有敢死队,其中有”老大“、”军师“、”打手“等。少年”黑社会“已露端倪!让人心生颤抖。
2、严重犯罪较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
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大家的生活质量逐渐提高,孩子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极端或歧途;并且很容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行凶杀人、严重伤害,或暴力抢劫,或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带有一定程度的疯狂性。据报道,今年2020年5月份,某市一名17岁的少女因做律师的母亲对其管教太严,竟用绳子将其母亲从后勒死。在日本,2001年初,神奈川县一所中学的两名学生因不满老师的耐心规劝,居然动手”修理“了8名老师长达1小时,造成2名老师下鄂骨折,一名怀孕女教师险些流产。时隔不久,日本西北部一中学生因不满老师的训斥,放学后用一把小刀连刺老师十刀,致老师惨死刀下。
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考虑问题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有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这是我身边真实的案例,几年前,我同学的孩子下晚自习的路中,因为看到路边有人骑车摔倒了,几位同学就笑起来了,哪知,就发生了严重的伤人案,双方都只是初二的学生。最后因为冲动,让自己的人生从此是另一个模样;
因为自己的一声笑,让自己少了一个眼球。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
在犯罪手段上,青少年犯罪越来越趋向成人化、智能化、暴力化,犯罪手段残忍,情节较为严重,而且不计后果。在很大程度上,这是青少年模仿的结果,也是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的结果。一段时间以来,低级、庸俗的文化腐蚀青少年的灵魂。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武打凶杀、暴力血腥、淫秽色情及其它有损于青少年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相当一部分缺乏分析和抵制能力的青少年,一旦接受不良文化影响,便会很快堕落,难以自拔。因为青少年可塑性大,虽有一定的辩别是非、控制行为的能力,但自控力非常脆弱。在一定内外素作用下,很容易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趋势,也同样引起人们的忧虑。犯罪的年龄越来越小,法律处理的难度就越来越大。如前不久电视台报道了一起入室凶杀抢劫案,一个刚满14岁还在读初中的陈姓少年,因为羡慕同学有随身听,而自己却家境贫寒,家里买不起这个东西,经过周密的计划,于深夜潜入邻居家,趁邻居睡觉之机,残忍地杀死了邻居,抢劫了现金200多元,并且仿造现场。事后用这200多元买了一个随身听,还若无其事地去上学。案件破获后,当地的人都感到震惊。人们不相信这个平时看上去十分老实本份的少年,会干出这样的事。而从他本人的陈述中得知,他正是受了一港台暴力、武打电视电影的影响,他的作案手法都是从里面学到的。
5、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
青少年模仿性强,对法律是只其毛,古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这个理。但是反之,这些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有着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在看守所、监狱的这个大的染缸中“交叉感染”,使其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技术”,由以前的“一面手”变成“多面手”,并且胆子更大,反侦查性更强。这恐怕是重大、恶性案件在青少年中不断发生,并且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家庭教育缺陷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
社会是一个大家庭,它又是以个体家庭等为分子而构成的一个总体,家庭是社会的干支,是社会构成的基础。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什么这么讲呢?这是因为青少年社会化过程始于家庭,他们最初学到的社会生活知识和技能、道德规范、行为习惯,乃至适应社会的心理结构都来自于家庭教育。而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又往往是潜移默化的,家庭的结构和环境、家庭的经济状况、父母的观念和一言一行等等这些都在经意和不经意间给予孩子教育和熏陶。如果家庭教育存在缺陷,青少年在家庭中得不到正确的教育,受到不良影响,则很容易产生和引发不良品行,甚至导致违法犯罪。且之,家庭教育缺陷与青少年犯罪之间存在一种不可推卸的关系。
(一)家庭教育存在缺陷,易产生青少年犯罪
人们都说什么样的父母养育什么的孩子,什么样的家庭就出什么样的娃。从这就不难发现家庭教育存在缺陷的家庭,最容易产生青少年犯罪,每一个犯罪青少年所生活的家庭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教育缺陷问题,温暖,家庭温暖是近二年来大多学者所提倡的,可是往往青少年犯罪中的罪犯家庭都是无温暖的。
家庭教育与犯罪是一个对等的问题,他是一个因为也是一个所以。原因是指家庭教育存在的缺陷越多,则生活于其中的青少年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
反之,若家庭教育存在的缺陷越少,则生活于其中的青少年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小。二者相辅相成。
(二)家庭教育缺陷是滋生青少年犯罪心理和行为的重要原因
有缺陷的家庭教育是滋生青少年犯罪心理和行为的重要诱因,对青少年有着极其深远的消极影响。有缺陷的家庭教育,它扭曲了青少年正常的性格、心理发展,阻碍了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形成,改变了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并使青少年形成自私自利、好逸恶劳、贪图享乐、急功近利等腐朽思想不健全的人。事实上这种在缺陷家庭教育下形成的错误思想观念也给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埋下了一粒种子,它其不发,一发就会直接转化成为犯罪心理。比如家长对子女(特别是女生和现在的网隐少年)疏于管教,只知孩子活着了就好的这种没办法的想法,并且一味满足物质需求而不注重品德教育,使子女从小就形成:我要你就要给的,金钱万能、我最大,家长怕我的这些思想,以致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三)完善家庭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途径
要想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要想取得实效,就必须占领家庭教育这一制高点,让家庭教育走在前面,让它成为孩子前方的一盏明灯。完善家庭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途径。
1、家庭教育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方面具有优先性
这是因为家庭是一个人出生后首先面对的环境,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学校,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的完整,是给予孩子幼小心灵的一个安全港湾,并且,青少年的第一次法律意识及行为大部分都来自家庭的教育和父母行为的影响。因此,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方面,要优先完善家庭教育。
2、家庭教育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方面具有优越性
对于家庭教育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方面所具有的优越性,我们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1)新生儿诞生于家庭,家庭教育占据了教育的最佳年龄段
“三岁看大小,六岁定人生”,人从出生到上学,其所接受的教育也都是家庭教育。在这一教育的最佳年龄阶段中,家庭教育为孩子发展奠定基础,也会对孩子成长产生不可磨灭的影响。
(2)在家庭中的共同生活,使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更有针对性
子女在成年之前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庭中度过的,他们与其共同的生活,对于子女的身体状况、智商、兴趣爱好、性格、道德品质乃至内心世界等都在父母视线之内,父母只要稍加用心就能了解子女的特点。在这种了解的基础上,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也更有针对性,效果也更好。
三、导致家庭教育缺陷的因素
(一)家庭残缺
现在离婚率实在是在高,一不高兴就离婚,这就意味着家庭完整性遭到破坏,从而形成残缺。家庭残缺,一种是由离婚型的家庭残缺;
另一种是由各种原因分居、婚外情、夫妻间感情不和等形成的貌合神离、名存实亡型的家庭残缺这种往往没离还把孩子当借口,一吵架,就把孩子拿出来当没离成的借口,让孩子感觉到自己就是父母关系不好的原因,让孩子心生愧疚。但不论哪种情况,其结果都是使家庭没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情感沟通缺失、保护功能缺失,这都造成子女缺乏必要的父爱或母爱,以致子女形成性格不稳定、有冲动性和没有安全感、不善于与人平等相处等性格缺陷和心理问题。这时,因为青少年在残缺家庭中得不到应有的关心和温暖,也使得只要有人稍微给他们一点同情和安慰,他们就会视对方为知己,如有人略施小惠,他们便会感激不尽,这也使他们极易被社会上的犯罪分子所诱惑和利用,从而成为新的犯罪者。《未成年人犯罪》中讲到来自深圳的一项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表明:在被调查对象中,家庭不全或父母不全的占30.5%,其中14岁—18岁未成年人的家庭结构不全的高达该年龄组被调查人数的39%。由此也足见家庭残缺对青少年的危害。
(二)家庭教育方式不当
不当家庭教育方式,也是造成家庭教育缺陷的重要因素,很多青少年犯罪都源自于此。
针对不当家教方式的不同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类型:
1、溺爱型
溺爱也可以说是过度爱,即家长对子女过分的以宠爱,这是一种“亲情过剩”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错误家庭教育方式。现在的家庭中,多为独生子女,溺爱型的家庭教育方式在这类家庭中普遍存在。对子女百般娇惯、有求必应,可对子女的缺点和错误却是姑息迁就、包庇袒护。这使得孩子形成很多不良品质:任性自私,一切以自我为中心;
横行霸道,不择手段的满足自己欲望;
这些青少年的不良品质必然与社会道德相矛盾,当他们的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时,违法犯罪就成了必然。
2、自由型
放任自流,是指因“亲情匮乏”而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错误家庭教育方式。造成父母对子女放任自流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因为工作繁忙,有的是因为忙于生计,有的是因为沉湎于不良嗜好或无聊消遣等等。但无论是哪种原因,其结果都是使子女享受不到足够的父母关爱和家庭温暖,久而久之,也就导致了子女同父母产生隔阂,同家庭日益疏远。而父母也由于缺少与子女的沟通,导致对子女思想、情感、行为缺乏应有的了解和掌握,从而也就谈不上及时发现、教育和纠正子女不良思想和行为。试想一下,如果父母对他们不是消极放任,而是代之以积极主动的正确教育的话,很多悲剧也就不会发生。我们2020届初一的本2班学生唐学生,就是父母忙于生计,疫情期间孩子在家没上网课也不知道,最后找到孩子二话不说上来就是一顿打,第二天,孩子离家出走,至今没回家。家长无助报警,找到孩子时已与五名社会男生共处一室。
3、简单粗暴型
在当今社会中,生活压力大,没有好好说话,没有好好沟通。对子女教育方式往往带有专制性,常采用谩骂、殴打、体罚等简单、粗暴方式。这种教育方式所带来的后果是子女自尊心严重受挫,并走向两个极端:要么胆小怕事,为了推卸责任而撒谎或嫁祸他人,缺乏主见,不敢承担责任;
要么破罐破摔,产生逆反心理,崇尚“武力”,热衷于用拳脚解决问题。
(三)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在我国也不例外。青少年受到家庭暴力的熏陶,或是通过亲身经历,或是通过耳濡目染,结果都是使他们变得压抑,始终感到自卑、紧张、不安和冷酷,并促使他们产生犯罪心理,走上犯罪道路。
(四)家庭贫困
正是因为家庭的贫困,使家长忙于生计而无暇顾及对子女的教育,也使青少年过早的担负起了养家糊口的责任和压力,并促使他们中的很多人离开学校流入社会。由于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和文化教育,加之急于挣钱的迫切心理,使他们极易不择手段、铤而走险去实施侵财犯罪。因此,我们有必要呼吁全社会加强对家庭教育的关注,采取各种措施引导民众建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完善家庭教育,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四、对完善家庭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几点思考
(一)提高家长自身素质,强化家庭教育功能
家长的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两方面,二者均不可偏废。“说别人时想想自己的斤两”,对不学无术、满口脏话、衣冠不整、对社会仇视的家长,我们很难想象他们会培养出对社会有较大贡献、德才兼备的人来。此外,对父母的调查也表明,父母对家庭教育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与文化程度成正比。文化程度越高,就越能自觉地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并在教育孩子中较为理智,注重讲求科学方法;
而文化程度越低,接触家庭教育知识的机会就越少,在教育中盲目性也就越大。因此家长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和文化层次,强化家庭教育功能。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给予青少年正确的教育和引导。
(二)建立和谐家庭关系,营造良好家庭气氛
和谐的家庭关系、良好的家庭气氛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根本保障。父母对待子女要平等,多些体贴、少些斥责,多些爱护、少些冷漠,多些理解、少些专横;
晚辈与长辈之间,长辈要爱护晚辈,晚辈要孝敬长辈。家庭成员间以诚相待、相互依赖、互敬互爱。和谐融洽的家庭关系,不仅会给子女树立良好的榜样,而且能为子女营造一个有效的教育环境。
(四)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互动的防范体系
家庭教育不是单方面的,只有同学校、社会配合、相互衔接,才能有好的成效。只有家庭、学校、社会诸方面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协同参与、各负其责,使青少年在家庭中得到家长的呵护,并受到学校及社会的关心和关注,随时处于家庭、学校、社会的全面监控下,才能有效帮助青少年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
五、结束语
今天的青少年,明天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青少年犯罪问题作为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其解决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犯罪的防治十分关键,并就“家庭对青少年教育的缺失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应从完善家庭教育入手”的观点做了一些粗浅论述,目的是引起社会各界对家庭教育缺陷导致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重视,希望能在大河中点起一丝涟漪。
参考文献
1、李玫谨《犯罪心理学》
3、《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
4、<中国法院网>2011.8月刊
5、孙雪松《青少年犯罪的现状与特点及案例》2010.10
6、罗大华何为民《犯罪心理学》2002.2
第二篇:家庭教育缺陷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本科教育管理专业论文
家庭教育缺陷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内容摘要: 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有关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又占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对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而言都已刻不容缓青少年犯罪的产生,既有青少年自身的主观原因,也与家庭、学校、社会中不良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关系密切。而在家庭、学校、社会这三个方面中,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首要场所,直接决定和影响未成年人是否能健康成长。家庭的一些不利因素对青少年犯罪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本文试从对影响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家庭因素方面着手,在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和减少方面提出了一点看法和观点。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教育缺陷,预防和减少
一 家庭教育缺陷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
社会是以个体家庭等为分子而构成的一个总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构成的基础。社会学家认为,家庭是个体社会化的起点。而所谓个体的社会化,即个体通过与社会的相互作用,适应并吸收社会文化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的过程。家庭作为对人们影响最为深远的社会结构,也可以说它是个体社会化的“第一学校”。之所以这么讲,是因为青少年社会化过程始于家庭,他们所最初学到的社会生活知识和技能、道德规范、行为习惯,乃至适应社会的心理结构都来自于家庭教育。而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又往往是潜移默化的,家庭的结构和环境、家庭的经济状况、父母的观念和言行,等等这些都在经意和不经意间给予孩子教育和熏陶。如果家庭教育存在缺陷,青少年在家庭中得不到正确的教育,受到不良影响,则很容易产生和引发不良品行,甚至导致违法犯罪。家庭教育缺陷与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关系,可大致概括如下:
(一)家庭教育存在缺陷,易产生青少年犯罪
人们大都是在特定的家庭中出生、成长、发育、成熟的,如果以家庭为背景考察分析青少年犯罪,就不难发现家庭教育存在缺陷的家庭,容易产生青少年犯罪,每一个犯罪青少年所生活的家庭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教育缺陷问题。
1、家庭教育缺陷与青少年犯罪成正比关系
所谓家庭教育缺陷与青少年犯罪成正比关系,是指家庭教育存在的缺陷越多,则生活于其中的青少年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若家庭教育存在的缺陷越少,则生活于其中的青少年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就越小。
我国有学者曾对29个省市城市小学中的902名离异家庭儿童和808名健全家庭儿童情况进行过对比性研究,发现离异家庭儿童在同伴关系、自控能力、情绪、性格、道德和学习等方面都明显不如来自健全家庭的儿童。而造成离异家庭中的儿童存在上述心理缺陷的原因,正是由于家庭不健全、家长自身存在问题等家庭教育的缺陷,这也使得这些儿童长大后极有可能成为犯罪者
(二)家庭教育缺陷是滋生青少年犯罪心理和行为的重要诱因
有缺陷的家庭教育是滋生青少年犯罪心理和行为的重要诱因,对青少年有着极其深远的消极影响。
有学者在对60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进行剖析时发现,有87.5%的家庭在教育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有缺陷的家庭教育,扭曲了青少年正常的性 格、心理,弱化了青少年的社会适应能力,阻碍了青少年健康人格的形成,改变了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并使青少年形成自私自利、好逸恶劳、贪图享乐、急功近利等腐朽思想和扭曲的性格、人格、心理。事实上这种在缺陷家庭教育下形成的错误思想观念也给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埋下了伏笔,因为一旦其延续了一定时间就会直接转化成为犯罪心理。比如家长对子女疏于管教,只知一味满足物质需求而不注重品德教育,使子女从小就形成金钱万能、“有钱能使鬼推磨”的思想,以致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三)完善家庭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途径
家庭教育,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中,有着学校和社会等方面所不能比拟的巨大优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要想取得实效,就必须占领家庭教育这一制高点。完善家庭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途径。
1、家庭教育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方面具有优先性
之所以说家庭教育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方面具有优先性,是因为家庭是一个人出生后首先面对的具体社会环境。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面临的第一学校,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的完整,家庭功能的正常发挥是一个人顺利实现社会化进程的基础和先导。此外,青少年的自我防范意识大部分都来自家庭的教育和父母行为的影响,家庭教育也能使公共预防的各项措施的效果得到强化,并转化成为青少年自我防范的意识,从而指导和约束他们的行为。因此,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方面,要优先完善家庭教育。
2、家庭教育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方面具有优越性
对于家庭教育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方面所具有的优越性,我们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1)新生儿诞生于家庭,家庭教育占据了教育的最佳年龄段
“出生后前三年是人生发展的最重要时期”,人从出生到上学,家庭生活可以说是其生活的全部,其所接受的教育也都是家庭教育。在这一教育的最佳年龄阶段中,家庭教育为孩子发展奠定基础,也会对孩子成长产生不可磨灭的影响。(2)父母与子女天生的血缘关系,使家庭教育具有无可比拟的亲和性
天生的血缘关系,使父母、子女间形成了天然的联系纽带,也使子女对父母具有一种比对老师或对其他人更自然的亲和性。这种亲和性使子女在情感上更易接受父母的教育,并进而在父母影响下形成自己的观念和性格。(3)在家庭中的共同生活,使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更有针对性
子女在成年之前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庭中度过的,因为共同的生活,使子女的身体状况、智力水平、兴趣爱好、性格气质、道德品质乃至内心世界等都在父母视线之内,父母只要稍加注意就能了解子女的特点。在这种了解的基础上,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也更有针对性,效果也更好。
二、导致家庭教育缺陷的因素
(一)家庭残缺
在家庭关系中,夫妻关系、父母与子女关系,都是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其中夫妻关系更是家庭存在的基础。一旦因某种原因失去夫妻一方或双方,就意味着家庭完整性遭到破坏,从而形成残缺。家庭残缺,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由离婚、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而产生的既成事实型的家庭残缺;另一种是由分居、婚外情、夫妻间感情不和等形成的貌合神离、名存实亡型的家庭残缺。但不论哪种情况,其结果都是使家庭没能发挥应有的教育、情感沟通、保护功能,造成 子女缺乏必要的父爱或母爱,以致子女形成性格不稳定、有冲动性和破坏性、不善于与人相处等性格缺陷和心理问题。此外,因为青少年在残缺家庭中得不到应有的关心和温暖,也使得只要有人稍微给他们一点同情和安慰,他们就会视对方为知己,如有人略施小惠,他们便会感激不尽,这也使他们极易被社会上的犯罪分子所诱惑和利用,从而成为新的犯罪者。来自深圳的一项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表明:在被调查对象中,家庭结构不全或父母不全的占30.5%,其中14岁—18岁未成年人的家庭结构不全的高达该年龄组被调查人数的39%。由此也足见家庭残缺对青少年的危害。
(二)家庭教育方式不当
不当家庭教育方式,也是造成家庭教育缺陷的重要因素,很多青少年犯罪都源自于此。国内有学者对陕西省130名犯罪中学生进行调查,结果表明因家庭教育不当使犯罪者达111人,占85.4%。还有学者曾对广东省某少管所进行调查,在该所服刑的少年犯中,80%与家庭教育不当有关。
针对不当家教方式的不同特征,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类型:
1、过度爱护型
过度爱护,也可以说是溺爱,即家长对子女过分的宠爱,这是一种“亲情过剩”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错误家庭教育方式。现在的家庭中,多为独生子女,溺爱型的家庭教育方式在这类家庭中普遍存在。家长们把子女奉为家庭中心,对子女百般娇惯、有求必应,可对子女的缺点和错误却是姑息迁就、包庇袒护。这使得孩子形成很多不良品质:任性自私,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横行霸道,不择手段的满足自己欲望;意志消沉、不思进取,只关心物质利益;贪图享受、好逸恶劳,总想不劳而获„„这些青少年的不良品质必然与社会道德相矛盾,当他们的要求不能得到满足时,违法犯罪就成了必然。
有研究人员对河北省保定少教所202名有罪错少年进行调查,发现其中独生子女和家庭过分溺爱的合计占44%以上。
2、放任自流型
放任自流,是指因“亲情匮乏”而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错误家庭教育方式,并不同于前文所述的因溺爱而对子女教育的放任。造成父母对子女放任自流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因为工作繁忙,有的是因为忙于生计,有的是因为沉湎于不良嗜好或无聊消遣等等。但无论是哪种原因,其结果都是使子女享受不到足够的父母关爱和家庭温暖,久而久之,也就导致了子女同父母产生隔阂,同家庭日益疏远。而父母也由于缺少与子女的沟通,导致对子女思想、情感、行为缺乏应有的了解和掌握,从而也就谈不上及时发现、教育和纠正子女不良思想和行为。试想一下,如果父母对他们不是消极放任,而是代之以积极主动的正确教育、引导的话,很多悲剧也就不会发生。
3、简单粗暴型
在当今社会中,仍有很多家长迷信于封建主义的教育方法,他们基于“父为子纲”、“棍棒底下出孝子”的陈旧思想,对子女教育方式往往带有专制性,常采用谩骂、殴打、体罚等简单、粗暴方式。这种教育方式所带来的后果是子女自尊心严重受挫,并走向两个极端:要么胆小怕事,为了推卸责任而撒谎或嫁祸他人,缺乏主见,不敢承担责任;要么破罐破摔,产生逆反心理,崇尚“武力”,热衷于用拳脚解决问题。
4、重智轻德型
所谓重智轻德,是一种只强调文化知识教育而忽视道德品质教育的错误家庭 教育方式。有调查显示,在家长对待子女的态度上,第一是学习,第二是健康,第三是吃饭、穿衣,第四才是思想品德。在这种家庭教育方式下,考试分数成了评价孩子的唯一尺度,家长们只注重孩子的学习成绩,而往往忽视对孩子的道德品质教育,总认为只要孩子能得高分,上得了重点中学,考得上好大学,就一切都好,别的方面出不了大问题。孰不知这种教育方式使得孩子思想觉悟低下、价值观念模糊、法律意识淡薄,很容易出现越轨行为直至犯罪。
5、不切实际型
当父母的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有出息。这种想法很自然,也合情合理,但必须要切合实际,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成“龙”成“凤”。原因很简单,毕竟每个人所处的微观环境不同,其社会化程度、性格结构也各不相同。如果不加区分的要求孩子,只会给孩子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过大的心理压力就会使孩子产生逃避、厌倦和逆反心理,而当这种压力超出了孩子的承受能力时,就会导致孩子误入歧途,甚至犯罪。
(三)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在我国也不例外。1999年,广东省妇联在广州等11个城市对1589个家庭进行入户抽样调查,有29.2%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现象。
青少年受到家庭暴力的熏陶,或是通过亲身经历,或是通过耳濡目染,结果都是使他们变得压抑,始终感到自卑、紧张、不安和冷酷,并促使他们产生犯罪心理,走上犯罪道路。
(四)家长自身存在缺陷
家长自身存在缺陷,也是造成家庭教育缺陷的重要因素之一。家长自身的缺陷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父母智力或身体有缺陷,如精神病、聋哑人等,这样的父母自身生活都无法自理,也就更谈不上给予子女全面的教育。生活在这种家庭的青少年,家庭教育往往先天不足,而且还可能因家长的缺陷受到他人歧视,这使得他们易产生报复心理,养成不良恶习直至违法犯罪。但就整个社会而言,父母智力或身体有缺陷的毕竟还是少数,与之相比,因家长道德修养低下、文化素质不高导致的家庭教育缺陷则是普遍问题,这也是所要说的家长自身缺陷的第二种情况。父母的文化素质、道德修养决定了家庭的思想文化氛围,家长文化素质、道德水平不高,其家庭思想文化氛围也不会很浓。此外,暗示和模仿是家庭教育的重要机制,父母本身不爱学习、不讲道德、不守法律,也不可能使子女养成良好的习惯、树立正确的观念、成为守法的公民。
(五)家庭贫困
解放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的近20年,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还有一些城市和乡村相对落后,贫困家庭依然存在,而且主要是由城市下岗工人和农村未脱贫户构成。有学者对上海市浦东新区1999—2001年违法犯罪未成年人进行调查后发现,其父母有一方下岗的分别占47%、58%、70%。而未成年人犯罪以财产型为主的,在1999年、2000年、2001年,则分别占到85%、87%、86%。
我们并不难理解家庭贫困与青少年侵财型犯罪比率居高不下间的关系。正是因为家庭的贫困,使家长忙于生计而无暇顾及对子女的教育,也使青少年过早的担负起了养家糊口的责任和压力,并促使他们中的很多人离开学校流入社会。由于缺乏正常的家庭生活和文化教育,加之急于挣钱的迫切心理,使他们极易不择手段、铤而走险去实施侵财犯罪。因此,我们有必要呼吁全社会加强对家庭教 育的关注,采取各种措施引导民众建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完善家庭教育,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三、对完善家庭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几点思考
高尔基说过:“爱护子女,这是母鸡都会做的事,然而,会教育子女,这就是一件伟大的国家事业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完善家庭教育
(一)提高家长自身素质,强化家庭教育功能
家长的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两方面,二者均不可偏废。“打铁还要自身硬”,对于那种不学无术、满口脏话、衣冠不整、不满社会的家长,我们很难想象他们会培养出对社会有较大贡献、德才兼备的“四有”新人来。此外,对父母的调查也表明,父母对家庭教育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与文化程度成正比。文化程度越高,就越能自觉地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并在教育孩子中较为理智,注重讲求科学方法;而文化程度越低,接触家庭教育知识的机会就越少,在教育中盲目性也就越大。因此家长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和文化层次,强化家庭教育功能。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给予青少年正确的教育和引导。
(二)建立和谐家庭关系,营造良好家庭气氛
和谐的家庭关系、良好的家庭气氛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根本保障。父母对待子女要平等,多些体贴、少些斥责,多些爱护、少些冷漠,多些理解、少些专横;晚辈与长辈之间,长辈要爱护晚辈,晚辈要孝敬长辈。家庭成员间以诚相待、相互依赖、互敬互爱。和谐融洽的家庭关系,不仅会给子女树立良好的榜样,而且能为子女营造一个有效的教育环境。而良好的家庭气氛,其虽不像父母言传身教那样直接有力,但其潜移默化的渗透性会给青少年思想品德发展带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三)采取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丰富完善家庭教育的内容
1、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对于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父母对子女要边学边教、全面关注
当今社会飞速发展,我们讲求与时俱进,其实父母对子女的教育也是如此。父母自身只有不断的充实知识、更新观念,才能给予子女及时、有效的教育。此外,父母对子女的关注也不能只停留在物质方面,更重要的是满足子女精神需求,从而促使他们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2)父母对子女要严格要求、尊重理解
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必须严格,当子女产生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时,父母要耐心教育,甚至严肃批评,切忌姑息迁就、包庇纵容。同时,父母也要尊重和理解子女,学会体谅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中产生的喜怒哀乐,并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兴趣爱好。
(3)父母对子女要因势利导、因材施教
父母教育子女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子女不同性格、不同特点,进行有的放矢、切实有效的教育。此外,父母还要通过细致入微、潜移默化的教育,使子女养成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勤于学习、乐于助人等良好品德。
2、家庭教育的内容
对于家庭教育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科学文化知识
当今社会,知识是力量和财富,没有科学文化知识可以说寸步难行,为使子女在当今社会立足,家长必须教给子女科学文化知识。此外,提高文化知识水平,也有助于青少年增强认识能力、分辨是非能力、对不良诱惑的抵御能力。(2)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
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还要注意对子女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的教育。试想,一个不懂道德、无视法律的人,即使有再高的文化,也只会给社会和家庭带来危害。只有那些德才兼备的人,才能真正成为社会和家庭的栋梁。(3)心理健康和心理素质
当今社会充满竞争与挑战,只有具备健康的心理、良好的心态,才能一一应对。家长在教给子女科学文化和道德法律知识的同时,也要教导子女用端正的心态面对现实,正确看待自己和他人的成功与失败。
(四)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互动的防范体系
家庭教育不是单方面的,只有同学校、社会积极配合、相互衔接,才能有好的成效。正如《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指出的那样:“预防政策的重点应促使所有儿童和青少年尤其是通过家庭、社区、同龄人、学校、职业培训和工作环境以及通过各种自愿组织成功地走向社会化和达到融合。” 因此,只有家庭、学校、社会诸方面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协同参与、各负其责,使青少年在家庭中得到家长的呵护,并受到学校及社会的关心和关注,随时处于家庭、学校、社会的全面监控下,才能有效帮助青少年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
结束语
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存亡、民族兴衰的大事。今天的青少年,他们是祖国的未来,是21世纪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青少年犯罪问题作为一个综合性的问题,其解决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犯罪的防治十分关键,并就“家庭对青少年教育的缺失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应从完善家庭教育入手”的观点做了一些粗浅论述,目的是引起社会各界对家庭教育缺陷导致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重视,并求抛砖引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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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09年03期
第三篇: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作者: 徐丽娟
摘要: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不断上升趋势,成为我国乃至全世界所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与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青少年处在一个复杂的相互影响的社会系统网络之中,因此导致其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家庭环境的负面影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最直接的、重要的原因。针对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家庭因素,提出有效控制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相关对策和建议。除了家庭本身要负起青少年初次社会化的责任外,学校、社会要加强对青少年成长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的干涉和介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机制。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家庭环境;家庭教育;犯罪;预防对策
引言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与环境污染、贩毒吸毒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且呈现出犯罪低龄化、性质暴力化、类型多元化、方式成人化、组织形式团伙化等特征,[1]已严重地影响着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的安定,牵动着千家万户成为目前公众关注程度最高的社会问题之一。青少年正值人生的花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黄金年华,为什么一部分青少年脱离了正常的人生轨迹,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由于青少年处在一个复杂的相互影响的社会系统网络之中,因此导致其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原因,既有社会原因,又有个人原因,它既涉及社会文化、经济等宏观社会环境因素,又涉 及家庭,学校等微观社会环境因素。其中,家庭环境是首要的、基础性的环节,家庭的负面影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最直接的、重要的原因。家庭在青少年生活中扮演最重要的社会控制角色是各种社会学派的共识,青少年犯罪实际上是一个最初起因于家庭,进而显现于学校,并最终恶化于社会的现象。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青少年人生的“第一课堂”,也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形成和行为规范习得的基础环境。在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上,家庭是一条必不可少的重要防线。随着社会环境变迁和经济急剧转变,家庭也面对相应的压力和考验,在角色和功能方面也起了重大的变化。除了结构的转变及功能的削弱外,家庭教育缺陷也日益增加,极易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因此,探讨新世纪的家庭环境对青少年身心的影响,对于预防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
一、我国家庭环境的新变化
所谓家庭环境是指人们在家庭里与家庭成员发生作用的因素的总称。家庭环境有硬环境和软环境之分,硬环境有家庭的成员结构、成员素质、资源分配、生活方式等,软环境有家庭成员间的关系、父母的教养方式和态度、家庭功能等。随着中国城市化、工业化时代的到来,中国的社会形态发生了重大转折,家庭变迁速度也同时加快,[2]家庭环境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家庭规模日渐小型化,核心家庭增多 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我国的三口之家已非常普遍。传统的以父子关系为中轴的大家庭已逐渐演变为以孩子为中心的核心家庭结构。“421家庭”将成中国社会新的家庭主流,即一对独生子女结婚生子后,他们的家庭结构:4个父母长辈、1个小孩和他们2人。家庭结构的小型化,使父母能够优生优育,能够更多地满足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而与此相应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把过多的期望,都施加在孩子身上。
(二)家庭教养方式倾向于宽容民主,但仍有专制的一面 美国著名女心理学家鲍姆林特提出了颇有影响的三种父母抚养方式,即权威型、宽容型和专制型。按照她的分类,中国传统的家庭教养方式是介于权威型和专制型之间,更倾向于专制型,因为传统上认为家长是非常有尊严、有权威的。而现代的家庭教养方式应介于专制型与宽容型之间,倾向于宽容型。
(三)家庭的情感支持系统作用减弱
独生子女家庭与传统的多子女家庭相比,孩子的情感支持系统是不一样的。在多子女家庭中,孩子遇到问题不愿和父母说时,往往可能通过兄弟姐妹或其它的家庭成员来解决,有许多中间层次。今天的独生子女在遇到问题时,则缺乏这种情感支持系统,家庭环境使孩子在较早年龄就要学会精神上的独立。此外,在多子女家庭中,个人不只受到父母的关爱,而且还应当关爱自己的弟妹,就会产生一种爱人 3 和被爱的相互统一的自我意识。而独生子女家庭使孩子有更多的个人主义色彩,而少一些集体主义意识,孩子往往寻找家庭外的情感支持。(四)家庭功能社会化
个人的经济生活、就业、社会交往、教育、娱乐均由家庭承担责任并自行调适的情况已经一去不复返,社会转型引起家庭功能弱化,促使家庭功能向社会的转移,由社会向家庭提供服务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五)离婚率上升,单亲家庭比例也相应增加
现代生活的冲击,离婚现象较为普遍,单身家庭数量上升。而城市人群是由不同观念,不同背景,不同利益的人迁徙聚合的,人际关系比较淡薄,社区控制力十分微弱,家庭破裂对个人行为约束极少限制。这对于生长于家庭中的儿童和青少年来说,必然使他们不能得到正常的父爱和母爱,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
二、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因素分析
家庭环境影响,即家庭环境对个体人格的发展产生的原发性影响,既包括对健全人格形成所产生的良好影响,也包括对不良人格,甚至是犯罪人格的形成所产生的影响。家庭对青少年的影响是最直接的,家庭是青少年社会化的第一场所,也是青少年的价值观形成和行为规范习得的基础环境。在家庭里,青少年学到了最初的社会知识和生活技能、道德规范、行为习惯等。国内外研究证明,青少年的早期生活经验,将深刻地影响其一生。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使一个人形成健 康的心态和健全的人格,可以抚育其健康的成长。反之,不良的家庭环境则会导致一个人人格的缺陷和行为的偏差,极易诱发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在家庭诸要素中,家庭结构、家庭教育方式和教养态度、父母的文化和思想道德素质、家庭气氛、家庭居住环境等都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很大的作用。通过近年来对青少年罪犯犯罪原因的调查,我们发现与青少年犯罪有关的家庭环境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家庭结构因素与青少年犯罪
家庭结构是反映家庭成员组成的家庭模式。[3]家庭结构环境是通过在所有家庭成员行为中的体现,间接作用于个体自身,使其产生并形成潜在意识和心理模式,构成家庭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在健全的家庭结构中,父母、子女的角色和功能是完整的,为教育、培养子女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条件。相反,在缺陷型家庭结构中,父母教育角色欠缺,家庭功能得不到正常发挥,子女的成长也就会脱离了正常的轨道,潜伏着走向犯罪的危机。
1.残缺型家庭结构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
残缺型家庭指的是由于双亲一方或双方由于死亡、离婚、分居、遗弃、在押等原因,造成原来的家庭结构完整性、稳定性遭到破坏的一种家庭。[4]这种家庭,自然结构被严重破坏,家庭的功能也就不能得以健康发挥,失去父母双方悉心的照顾和正确的引导,青少年无法享受正常家庭的温暖和关心,有的甚至失去了经济上的依靠,孩子就有可能 生活在一个被遗忘和麻木的环境里,他们无所适从,不知究竟该相信谁、依靠谁,不知该如何面对自己已破碎的家,在这种情况下,极有可能造成内心痛苦,心理失衡,一旦受到社会上不良因素的引诱,便会走上犯罪的不归路,难以自拔。据我国学者对100名离异家庭子女的统计表明,48%的孩子有自卑心理,40%的孩子性格孤僻,感情脆弱,25%的孩子感情波动起伏不定,24%的孩子心理早熟。残缺家庭的子女,在父母亡故或是离异的残酷现实面前,势必在心灵上遭受无法弥补的创伤,倍感痛苦,情绪低落。在目睹同龄孩子幸福家庭生活的同时,会产生强烈的自卑心理,甚至是怨恨;其次,缺少父母双方共同的教育和监督,子女得不到来自家庭的有效帮助,在生活和精神上遇到问题时,没有父亲或母亲的指导关心,没有可依靠的支柱,感情上得不到应有的沟通,精神抑郁得不到及时适当地疏解,感到压抑;再次,父母离异后,对子女丧失了责任感,甚至将子女视为自己追求幸福,寻找“第二春”的障碍,常常表现为对子女的放任自流,让子女感觉自己仿佛是父亲或母亲的一个包袱,这使青少年子女心灵受到严重打击;最后,单亲家庭的父亲或母亲,由于担心离异对子女心理上造成的创伤,一味地想要弥补,于是就采取放纵、迁就,易让青少年子女产生骄纵、蛮横的性格特点。
案例1:山东济南李某(12岁),家庭不和谐,其父母自他小时起就一直吵闹不休,父母离异后,其随母生活,母亲为寻找新生活,无暇照顾儿子,连一日三餐都不能正常。李某由于无人管教,到处游荡,后与社会闲散人员同流合污,直到加入盗窃团伙走上犯罪道路。2.重组型家庭结构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
对青少年犯罪有影响的还有重组家庭,重组家庭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或另一方重新与其他异性组合成的新家庭。这种再婚家庭的自身结构也不健全,也同样与青少年犯罪有关。这样重新组合的新家庭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并不一定是他们所需要和满足的家庭。对于有些人来说,他们并不把这样一个由陌生人代替他们父亲或母亲的地方称为家。许多子女会感觉自己是多余的、处于无依托的境地,逐渐在新的家庭中迷失。其中一方面原因在于,继母对非婚生子女的厌恶和歧视,导致与孩子之间的关系恶化。失去父母的体贴照顾和关心,这样一个缺乏温暖的环境会使青少年离家出走,寻求家庭外的感情慰藉,进而受到不良因素的诱惑,做起违法犯罪的事。另一方面,在再婚家庭中,继父母与子女没有感情基础,相互之间感情淡漠,继父母对子女的家庭教育也并不重视。在这样的家庭里,子女根本得不到应有的教导与监督,行为和思想发生偏差时家人也不会及时的发现并纠正。
案例2:山东青岛男青年林某(18岁),父母离异后随父生活。父再娶生下一女孩,因怀疑父和后母偏爱异母妹妹而苦闷。一天,其妹受邻居小孩欺负,后母认为是其所为,对其臭骂一顿并告其父,其父又将其痛打一顿。林某心灵受到极大委屈,因此萌生杀机,将其异母妹妹杀死。
可见,残缺家庭、重组家庭对青少年心理的负面影响是深远的。由于家庭功能的失衡,出生于此类家庭中的青少年,在同伴关系、自控能力、性格、道德和学习等方面明显不如来自健全家庭的青少年,加上青少年不成熟的心理状况,很容易使青少年心理结构中的消极方面得到强化,这些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概率比正常家庭的子女要高得多。
3.家庭经济状况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
家庭的经济状况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有着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经济收入低的家庭,主要是指城市下岗职工和经济落后农村尚未脱贫的家庭,由于父母无稳定的收入,又无挣钱致富的技能,谋生艰难,不能给青少年提供物质上的满足,容易使孩子在同龄人中产生自卑感,形成孤僻、内向的性格。这种家庭的青少年更容易在家庭外部寻找物质上的支持和保障,为了满足在家里无法得到的物质欲望,往往会铤而走险。还有,家庭经济状况不佳,青少年居住的环境和周围条件不良,周边人员的文明程度、思想道德素质的高低也都是影响青少年成长的因素;其次是“实惠型”家庭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实惠型”家庭是指只考虑家庭的经济收益,过分重视家庭的物质生活,而谈化家庭教育的家庭。一些家庭把全部精力都投注在家庭物质生活的富裕上,认为物质需求的满足就是对子女的爱,把家庭的抚育功能极端化,淡化了教育功能,忽视青少年的思想政治与道德教育,间接性地使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受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青少年形成不同的性格,实惠型家庭的青少年在父母的影响下大多相信金钱是万能的,有了钱就可以拥有一切,其价值观被扭曲,一旦遇到挫折,心理承受力受到挑战;在贫困家庭长大的青少年,心里也有金钱留下的阴影,为了生存,往往铤而走险。
案例3:安徽亳州的张某(16岁),小学三年级时,父亲因病去世,开始几年,靠母亲的工资,他们的日子虽然艰苦,但也能维持,可后来母亲厂里效益不好,只能发给200元生活费,张某为了解决家庭生活困难,自己独闯江湖,结果与一伙劣迹青年混在一起,终因结伙抢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
(二)家庭教育与青少年犯罪
家庭教育则是通过家庭中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关系,直接作用于被教育者的意识领域,使其产生并形成相应的心理、个性、态度和行为。社会学认为,教育功能又称社会化功能,它包括传授生活知识和灌输道德观念,指导个人行为及社会责任等。一个人的社会化过程,特别是青少年时期的社会化是人一生中社会化的关键时期,而这一时期的社会化责任是由家庭完成的。在家庭中,青少年形成最初的兴趣爱好、生活习惯、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等。社会学关于家庭教育功能的论述,说明了家庭的教育作用对个人发展的重要影响作用。
家庭教育是和家庭的教育方式、教育态度、教育能力及水平等密切相关的。父母是家庭教育的实施者,但由于父母的教育态度、方式、方法存在同题,往往使家庭教育的效果违背家长的初衷,从而使青少年社会道德感的形成一开始就存在缺陷,据对广州某少管所调查,在该所服刑的少年犯,80%与家庭教育不当有关。[5]可见,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与青少年犯罪有着直接的关系。
家庭教育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使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不良的、有缺陷的家庭教育方式主要分为娇惯溺爱型、简单粗暴型、放纵型和专制型,下面就此分别加以分析。1.娇惯溺爱型的教育方式
溺爱是指其对孩子的宠爱超过了正常的限度,表现出无节制的娇惯。这种家庭的家长对子女娇生惯养,百依百顺,对子女在物质、精神、生活上的任何需求都千方百计的满足,造成“亲情过剩”。对子女暴露出来的不良行为不加制止,听之任之,对子女的缺点错误只会包庇袒护。这种爱而无度的教育方式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被称为“四二一”型家庭的出现,独生子女越来越多,也显得越来越普遍。现在的很多孩子都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可谓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父母迁就子女任何有理或无理的要求,放任子女不良的行为习惯和思想方式,甚至犯了错误也想方设法袒护包庇。生活在这样的家教环境中的青少年作出违法犯罪的事绝非偶然。长期过分溺爱孩子,使孩子在心理结构上发生变化,养成极强的自我 10 意识,他们或娇惯任性,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或贪图享乐,只会沉溺在物欲的满足中;或性格脆弱,无法接受任何批评、挫折;或好逸恶劳、不求上进……,古人云:“宠子必骄,骄子必败。”有这些不良个性的青少年,当其不断增长的需要欲望在家庭中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向家庭外扩张,由于外界不能满足其一贯的:“手到擒来”的要求,很容易以自私的、任性的态度不顾社会道德,法律规范去追求自己的目标。法国教育家卢梭曾说过: “你知道用什么办法,定可以使你的孩子成为不幸的人吗? 这个方法就是对他百依百顺。”过分的溺爱不利于青少年形成社会所希望的性格取向,他们无法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反而在欲望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心理恶性膨胀,遇到外界的诱因,便会导致违法犯罪。[6]
案例6:在押少年犯胡某(17岁),父亲是某集团公司的总裁,家境条件优越,从小被父母视为心肝宝贝,什么要求都能得到满足,在家中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皇帝”。学习上不思进取不说,还经常拿家里的钱物在外面结交朋友,打架斗殴,替别人“摆平”所谓不平事,对那些不顺从他的同学,他常常领着几个“哥们儿”大打出手。老师出于挽救、教育他,经常找其谈心,而他却认为是故意与他过不去。终于有一天,胡犯带一帮“小兄弟”在老师外出吃饭回家途中,先把老师打倒在地,然后用刀子将老师腿部动脉血管刺破,抢走手机及其身上的现金,他自己同时也被送进了监狱。2.简单粗暴型的教育方式
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是指家庭教育简单化,专制化或采取惩办主义,教育方法粗暴,实行打骂体罚。这种教育方式,一方面是由于家庭对子女的期望过高,但又缺乏科学、正确的教育方法。当子女达不到自己的期望时,往往“恨铁不成钢”,希望通过打骂、体罚的强硬手段使子女上进,动辄拳脚棍棒相加。有些则表现为家长平时放任子女,一经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不分青红皂白,便打骂、体罚,要求子女绝对服从自己的意志,认为只有在棍棒之下才能把孩子教育好。殊不知这种教育方式会产生很多恶劣后果:首先,一味地体罚,只会疏远家长和孩子之间的亲情关系,使子女身心受到创伤,而产生恐惧心理,感到家庭的冷酷无情,增大了与父母的隔阂,极易到社会上寻找同情和温暖,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受不良人员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而走上邪路。其次,家长的粗暴举动给子女提供了学习模仿的榜样,很容易使他们形成残忍、粗暴、好斗的性格,使青少年逐渐显示出粗暴和攻击性,学会用暴力解决问题,在处理人际关系的矛盾时很容易发生粗暴的攻击行为,甚至会有极端之举。另一方面,粗暴教育不仅会摧残青少年的身体,而且会引起心理性格的畸形发展,或引发、强化了子女的逆反心理,造成子女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或自尊心受到严重挫伤,性格变得格外倔强、执拗;或对生活丧失信心,对悔改感到无望,破罐子破摔;或因惧怕打骂就会隐瞒事实真相,养成虚伪,欺骗的恶习。
这种教育方式在短时间内可能有某些顺应效果,但对孩子的道德 12 教育和行为抑制并无多大作用,甚至还会起到一定的副作用或反作用,成为导致孩子走向违法犯罪的导火索。
案例7:犯罪少年喻某(16岁),父母为中学教师,对其从小寄予愿望,从上幼儿园、小学到初中,父母都不惜重金让他进重点学校。刚开始成绩不错,然而,进初中后,由于课程增多,加上贪玩,成绩就不理想。老师跟家长反映情况后,父母由满腔希望到心灰失望,不问原因逮住孩子就打,以至后来责骂、挖苦、殴打成了喻某的家常便饭。学校开家长会,父母互相推诿,谁都不愿去。他厌学了,经常旷课逃学。家长得到老师的告状后,轻则骂,重则打,结果使他与老师为仇,与父母对抗,开始流向社会,逐渐学会偷摸盗窃行为,并加入一个抢劫犯罪团伙,最后以抢劫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3.自由放纵型的教育方式
放纵型教育即父母对子女疏于管教的教养方式。父母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对子女听之任之、不管不问,家庭教育的意识淡薄,任孩子自由成长。对子女的放任自流,就是对子女漠不关心,养而不教,放任不管,放弃了对子女管教的责任,其实就是父母对子女不负责任的表现,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失职。有些父母认为:“树大自然直,人大自然好”,平时回家只是给孩子钱,而对子女在外交什么朋友、平时心里都想些什么、有时回家很晚或夜不归宿都在干些什么等等都不闻不问。在行为上对子女的要求特别低,不要求子女在各方面都有良好的表现,只要求子女不要在外惹是生非就好。至于子女成长过程中 13 正确的行为规范和思想品质的教导,根本就不重视,始终盲目地认为孩子长大就懂事了。还有一些忙于工作和赚钱的父母,无暇顾及教育子女,只注意满足孩子的物质需要而忽视思想道德教育。把子女往学校一扔,放任不管,总指望学校能将他们的子女培养成精英,而完全忽视父母对子女教育的责任。这些实际上都是父母对子女的不负责任。青少年的成长过程就跟树木一样,只有经常修剪打理,才会让树木长得挺拔茂盛。
家长放弃了对子女的教育,减弱了父母同子女的联系,降低了父母对子女的影响、教育和监督的作用。这种家庭教育方式对孩子心智发展极为有害,在这种教育环境下,孩子在父母身上感受不到亲情的温暖,造成子女和父母缺少情感沟通,子女心理上的迷惘和疑惑得不到父母的及时指点,久而久之,心理问题积重难返,进而形成抑郁、敏感多疑、冷漠、孤僻、缺乏责任感和同情心等心理障碍和人格缺陷,一旦受到外界刺激,极易产生偏激行为而导致违法犯罪。
案例8:钟某兄弟,老大18岁,老二16岁,其父母是农民,父亲还当过村主任,家境还可以。但是他们的父母基本上不管孩子,认为“儿孙自有儿孙福”、“学好学坏靠自己”。钟某兄弟念书表现越来越差,常常旷课、早退,父母认为孩子星期一到学校、星期六能回家,他们就是在念书了。其实他们兄弟先后交上有不良习性的同学,初中开始偷同学的单车,初中未毕业就退学了,后来就与同伙偷摩托车。先是哥哥被公安局拘留罚款、追邀赃物,但其父母不引以为戒,没有很好教育孩子,孩子被关了,七托关系八找人,把孩子赎回家。后来次子又因偷摩托车被拘留,其父母又是找人交罚款,将次子保回家。钟某父母从未参加过学校召开的家长会议,也从未找过班主任、老师了解儿子的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4.专制型的教育方式
现代社会的激烈竞争,使父母对子女仍保留专制的一面。父母对子女专制的一面主要表现在“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上,这类父母对孩子充满爱心,对孩子又怀有较高的期望值,同时又不知如何去引导,爱变得畸形,“不甘平庸”是父母对孩子的学习表现出近乎“疯狂”的财力和精力投放的重要心理因素。父母的期望值越高,对孩子要求也越发严格和苛刻。以“为孩子好”的借口,对孩子过多干预、过分保护。而社会的激烈竞争是父母的内心动因。当前就业难、下岗冲击着每一位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生活得好一些,父母使出浑身解数。事实上,这样做已或多或少地剥夺了孩子的某些自由和权利,极易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甚至还出现由于父母要求过高,把自己不切实际的理想强迫孩子去实现,以至于孩子不堪忍受而反过来杀害父母的惨案。17岁高二学生徐力杀母一案便是其中一例。这是家长不切实际的要求逼使孩子精神崩溃,做出惨无人道的疯狂行为的。家长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孩子的精神空间处于窒息状态,即使没有棍棒施加在肉体上,精神上早已被杀死。
5.互相矛盾的教育方式。
不正当的家庭教育方式还表现为家长对孩子互相矛盾的教育上,15 这是指家长在对子女的教育上出现矛盾,父母之间,或者是父辈与祖辈之间,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产生分歧,有的纵容,有的批评,对其行为,有的肯定,有的否定,一方管,而另一方护,相互矛盾,无法管教,这种教育会使青少年无所适从。不同的家长对于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有不一样的理解,采取的手段和措施得不到对方的认同。这样彼此不一,使孩子反而无法适从。久而久之,对青少年的管教产生混乱,失去预先的效果,青少年道德观念、行为准则也形成混乱,产生偏差行为。
(三)家长行为不良与青少年犯罪
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起点,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其一言一行、思想水平、道德水准、生活作风,都在其子女的注视之中,起着直接的示范作用。父母行为不良主要指家长文化素质、道德水准低下,行为不检点、不文明或具有不良嗜好,甚至有违法犯罪记录。青少年好奇心强,可塑性大,易受暗示,善于模仿,但分辨是非、控制监督自己的意志能力较弱。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由于父母行为不庄重、不检点,没有建立正常的权威形象,子女耳濡目染,学习模仿,使得青少年形成不良的性格而导致异常行为(包括违法犯罪)的发生。父母的不轨行为和不良恶习对识别能力差、模仿能力强、意志薄弱、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子女来说会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很容易给子女以暗示和影响,在其心中孕育下违法犯罪的种子。
案例8:某校初二年级的学生刘某(15岁),伙同他人多次盗窃某建筑工地装潢用的金属材料,并且公然放家里再联系销赃给某废品收购站,其父不仅不及时制止和教育,反而将其儿子身上搜出销赃得来未用尽的钱供自己喝酒赌博用,刘某更加肆无忌惮,后来变本加厉发展到暴力抢劫,最终数罪并罚,锒铛入狱。
(四)家庭气氛异常与青少年犯罪
家庭气氛是指家庭成员在对内、对外交往过程中形成的较为稳定的传统习惯、处事经验和生活作风等。它对青少年的影响也许不会像家庭教育那么直接,但它的作用是潜移默化的。一种相互信任、互敬互爱的家庭气氛,会给孩子一种安全、信任、幸福的感觉,对他们的健康成长自然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冲突不断、存在敌意和强制的家庭气氛,往往会使家庭关系变得紧张。家庭气氛不和睦,形成对抗性,家庭气氛不和睦的对抗性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公开表露愤怒、攻击和敌对情绪。有相当一部分青少年犯是生活在这样的家庭中。这种家庭经常充斥着吵骂、指责、揭短、厮打,青少年子女没有欢乐,享受不到父爱、母爱和家庭的温馨,有的只是恐惧、忧虑和失望,容易形成内向、孤僻、暴躁的性格,有的父母甚至将怨气撒在孩子身上,动手对孩子打骂,让孩子产生心理阴影。研究表明:双亲不和比双亲不全对子女更有消极影响。这种家庭成长的子女往往性格内向、孤僻自卑或向攻击敌视方向发展。为逃避这种不祥和的家庭气氛,青少年极易离家出走,流落街头,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7]
案例9:少年犯李某(17岁),他对家的印象只有一个,就是父母永无休止的争吵,父亲粗暴的殴打、母亲委屈的哭诉,在他幼小的心灵上留下深深的烙印。从7岁起他就经常离家出走,每次被父亲强行拉回后都是一顿痛打。当他因故意伤害案接受法院提讯时,他竟说出这样绝望的话:“如果让我选择被枪毙还是回家,我宁愿选择被枪毙。”
案例10:少年犯黎某(16岁),从小到大,看到最多的是父亲打母亲的愤怒,听到最多的是母亲悲惨的哭声,家庭环境充满了“火药味”,他形成了孤僻、冷酷、反抗的心理,发誓将来一定帮母亲讨一个公道,16岁那年,他已初长成人,当父亲再次殴打母亲时,他义愤填膺,操起一把菜刀,向父亲的颈上砍去,酿成了家庭悲剧。
三、改善家庭环境以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希望之所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事关民族前途命运的重大社会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针对前文关于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影响的分析,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环境的影响有着密切的、直接的关系。家庭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必须充分发挥家庭作为一个社会控制机构的作用。我们应致力于增强家庭的亲密程度,改善家庭环境,使家庭成为社会的稳定器而不是震荡源。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家庭变得十分脆弱和十分不稳定的时代,强化家庭成员间的纽带,确保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机制是当务之急。
(一)采取正确的教育方式,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家庭教育与青少年犯罪有密切的关系,家庭教育缺陷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现代科学证明,青少年时期的教育,迄今为止在任何国家都不是家庭以外的任何人或机构所能代替的。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正确的家庭教育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只养不教,是父母的失职;教之不善,是父母的罪过。家庭教育,主要是对子女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不良行为的教育和纠正。1.首先要关心青少年发展的大方向、关心其基本价值取向,引导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将思想品德教育、行为习惯的训练放在首位,确保孩子健康成长,在客观了解和正确分析孩子行为的基础上大胆放手,要信任自己的孩子的能力和长处,允许孩子犯错误。
2.要让子女了解父母对他的爱和期盼,了解父母撑起一个家庭的不易,使其更加尊重和感激父母,明白自己对家庭应负的责任,增强子女的家庭责任感和凝聚力,使其懂得孝顺父母,关心他人。在社会,懂得对工作负责,敬岗爱业,乐于奉献。成立家庭,懂得爱护配偶与子女,做一个健全人格的人。
3.在家庭中进行法制教育,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让子女从小懂得什么事可以做,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对个人、家庭、社会会造成什么样的危害,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使子女从小就懂得约束自己行为的重要性,做一个学法、守法、遵法的人。4.要引导孩子从小树立健康的人格,进行奉献、责任、关心、宽容等优秀品德的教育。教育最重要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全面文明素养的人,让青少年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懂得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5.把握正确的奖惩之道,应该奖励过程而不是结果,因为关注孩子认真努力的态度和克服困难的勇气和毅力的行为过程,可以促使孩子改进活动方法、养成良好的习惯和品质,同时应尽量减轻孩子因受惩罚而产生的消极对抗情绪,以弥补惩罚带来的负作用。
(二)父母要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成为子女的楷模
家庭中的社会化很多都是在无形中进行的,父母的言谈举止、态度等对青少年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家长自身的文化素质、道德修养不高、自身行为不端,都会为子女提供错误的行为参照模式,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现代家庭的父母不但需要重视对子女说服教育,更应重视自己的言行对孩子的潜移默化的影响,行端表正,举止得体,言语文雅,诚信友爱,关爱他人,为孩子作出表率。在家庭里,父母应当努力完成“三大主体角色”,即成为合格父母、合格教师和合格主人。为了子女而无私地生活的父母,这就是合格父母。父母还应当同时是合格老师,不仅能够教导子女正确的道德价值观,并且能够以身作则,成为子女的第一道德榜样。父母同时也应当是合格主人,对整个国家及家庭所有成员的生活与未来持有强烈的责任感,从而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人生方向。有了自身的高标准后,家长还要不断充实提高自己,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和法制观念,经常调整自己的认识和观念。用新的思维,新的知识教育子女。同时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以正确的道德观去影响、教育子女,提高识别善与恶、美与丑、荣与耻、真与伪等鉴别能力,逐渐学会识别和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三)营造充满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
一个健康、和谐和融洽的家庭关系对青少年心理的健康发展是必不可少的。社会控制理论认为在家庭和青少年之间建立一种坚固的社会纽带具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作用。因此,父母应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在关爱中成长,在愉快中学习,在欢笑中生活的环境,他们才会发现自己的能力,肯定自己,才能使孩子对家庭具有归属感和依恋感,并逐步形成自我控制和关怀别人的能力,起到防止青少年犯罪的作用。我们提倡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注重家庭的亲密度。父母要互敬互爱,互谅互让,保持恩爱的夫妻关系。父母与长辈之间要互相尊重,与邻里之间要和平共处,互相帮助。父母对子女要平等对待,加强沟通与交流,对子女在成长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要及时的发现,并采取正确的方式加以引导,将不好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多一份体贴,少一些训斥;多一份爱护,少一些冷漠;多一点理解,少一些专横,做子女的良师益友。父母离异的残缺家庭,作家长的更要 21 注重子女的心理发育,培养其乐观健康的心态,在学校和社会大胆与人交流沟通,努力克服家庭的变故对其产生不良影响。
(四)强化家庭科学管理
青少年优良品德的形成,良好行为方式的培养,不仅需要父母正确的引导、教育,更需要家长严格、科学的管理。大量调查表明,青少年的不良行为有很大一部分是在缺乏家庭管理,特别是缺乏正确家庭管理的情况下形成的。从预防青少年不良行为的角度讲,家庭管理应当采取以下科学管教方式:一是积极鼓励。父母当自己的子女表现好时,比如学习取得好成绩、帮助同学、拾金不昧等。应及时给予表扬,必要时送一些小礼物以奖励他们发扬长处,并鼓励他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继续努力;二是经常沟通、交谈。父母应与自己的子女“打成一片”,做子女的知心朋友,倾听孩子的心声,接纳孩子,让孩子知道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父母都是爱他,支持他的。而且沟通、交谈要在平等、民主宽松的气氛中进行,不能人为地制造地位不平等的障碍;三是树立威信。恩威并施对子女奉行的价值观念会产生重大的影响,父母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够回答和解决子女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正确地管理自己的家庭,要有使子女信服的能力;四是有效限制。父母发现子女的不良行为要进行有效的管制和约束,不能视而不见或听之任之,更不能姑息迁就,包庇护短,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从小抓起、从小事抓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害,及时纠正偏差,使他们健康成长。
结论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点在家庭,家庭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也是社会安宁稳定的桥头堡。因此,必须重视问题家庭,注意从各个方面积极改善问题家庭,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幸福的港湾。然而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家庭本身的力量是有限的,政府、社会应强化对青少年成长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的干涉和介入,采取综合治理的手段,建立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互动教育管理体系,形成三者协调配合、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局面,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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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浅析家庭暴力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浅析家庭暴力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摘要: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带普遍性的、严重的社会问题 ,被称为是世界的 “三大公害” 之一。家庭暴力的伤害造成了一大批问题青少年 ,他们往往性格怪异 ,对人、对事冷漠 , ,甚至仇视家庭和社会。他们从与父母行言语对抗发展到行动对抗 ,甚至成为家庭暴力的制造者 ,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可见 ,家庭暴力与青少年犯罪二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 关键词:家庭暴力;青少年犯罪;影响;对策
正文:青少年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包括家庭、学校、社会等多种因素。其中 ,家庭的负面影响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直接的和重要的原因。家庭暴力和青少年犯罪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家庭暴力容易导致青少年形成犯罪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青少年犯罪的几率。
一、家庭暴力的界定及现状
何谓家庭暴力,当今学术界存在相当大的争议,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禁止家庭暴力”第一次被写进我国的法律条文中,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家庭及其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其受害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青少年既可以因为遭受父母的暴力侵害而受到心灵、健康上的伤害,成为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也可以因为长期目睹、生活在充斥暴力的家庭中而得不到关注和照料,感情需要和欲望得不到满足,形成不健全的人格,变得充满敌意和恐惧,构成反社会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基础,成为家庭暴力的间接受害者。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家庭暴力问题越来越突出,从家庭暴力现象的发展的趋势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数量不断上升。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90年代发生的家庭暴力与80年代相比上升了25.4%。本世纪的发展速度更快。(2)精神暴力更为普遍。一般情况下,提起家庭暴力,一项名为“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与干预”的研究,结果表明,与拳打脚踢的身体伤害相比,精神暴力更加普遍,研究专家们指出,长期遭受精神暴力容易出现情绪表达障碍和性格扭曲等。(3)青少年实施家庭暴力的现象越来越突出,由于长期目睹或直接遭受家庭暴力而造成青少年对家长实施暴力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而且其手段往往残暴、凶狠,由此造成的血淋淋的家庭惨剧的情况时有发生。
由此可见,家庭暴力已经不仅是家庭的问题,也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愈演愈烈。同时,家庭暴力对青少年的伤害很大,给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了极为严重的负面影响,目前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二、家庭暴力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一个人不是天生就是英雄,也不会天生就是罪犯。他的成长发展是家庭和社会的综合作用的结果。家庭作为青少年幼年起最主要的社会环境,是一个社会化进程的起点,对青少年的思想心理和行为的发展起着头等重要的作用。青少年会是家庭的直接受益者也会是直接的受害者,就看家庭给予的是什么。家庭暴力是一种极为负面的家庭环境因素,造成家庭气氛紧张,伤害了家庭成员的身心,同时也造成了青少年不良的个性。
(一)家庭暴力是青少年产生不良意识、行为的催化剂
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青少年受到的不仅仅只是皮肉上的痛苦,更严重的是心灵上的创伤与扭曲以及由此带来的成长方面的各种问题。家庭暴力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整体而言,家庭暴力提高了青少年犯罪的几率,对青少年的家庭教育,心理意识及行为产生了极负面的影响。
1、家庭暴力造成青少年的家庭教育不当或缺陷
充斥暴力的家庭,是无法给青少年以良好的家庭教育的,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家庭暴力本身就是一种不良教育,给青少年提供了一种不良的行为示范,对青少年产生了长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2)作为家庭教育的实施者,存在家庭暴力倾向的家庭成员其本人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家庭教育者,不可能给青少年以良好的家庭教育。(3)采取暴力手段进行的家庭教育不可能达到良好的教育的目的的。有些父母对青少年学习成材的期望过高,又不切实际,当孩子达不到其要求时,便随意打骂或限制孩子的人身自由,导致青少年的逆反心理,甚至憎恨父母,对父母实施暴力,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家庭暴力造成青少年严重的心理创伤
“不打不成材”是我国相当多的父母教育子女时信奉的一条古训,一些父母还把打孩子作为教育的经验之谈。父母对孩子无论是显性的“棍棒式的强制”,还是隐性的“温柔的强制”,给青少年造成的危害都是分成严重的。有关调查分析表明:
(1)经常打骂会加剧不良行为的产生。调查结果显示,当未成年罪犯有些不良行为时,父母对其打骂的不仅没有制止反而会加剧孩子的不良行为。相关分析表明,被家人“经常打骂”的孩子,有不良行为的比例高于没有被“经常打骂”的孩子的比例。[6](P27)
(2)一半以上的孩子离家出走与被父母打骂有关。调查表明,未成年犯离家出走,有一半以上与父母打骂有关,其中6.5%是父母“无缘无故打骂”,27.5%是“自己犯错怕父母责备”,17.7%是“自己犯错被父母打骂”。
(3)情感环境恶劣导致极端性格。生长在父母争吵不休和被打骂的恶劣环境中的孩子,会受到极为严重的心理创伤。性格暴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内在动因,而父母的家庭暴力则是未成年人这种不良性格和心理产生的重要根源,也是青少年日后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
3、家庭暴力的不良示范作用对青少年犯罪造成的影响
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父母良好的榜样作用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材,而父母的不良行为的熏陶,则容易导致青少年行为不端甚至犯罪。家庭暴力行为是给青少年的一种攻击性示范。青少年由于长期目睹父母打闹或受到父母打骂,很容易模仿父母的惩罚性行为,学会打架,斗殴,并经常以暴力方式对待他人,久而久之,便会形成一种用暴力来处理问题的思维定势,并会逐渐形成其固有的性格特征,在心理上鲁莽凶暴,容易冲动,胆大妄为不计后果,这种心理特征很容易造成不良意识并恶化为犯罪的心理。
(二)家庭暴力造成青少年不良的个性
我国宋朝哲人王应麟曾说过“养不教,父之过”,强调了父母对子女的教育问题。于家庭教育对孩子的个性形成,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青少年通过父母的教育和家庭的氛围,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其犹如一张白纸的心灵就逐渐地被涂成了各种各样的颜色。家庭中父母的教育对孩子的良好个性的形成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家庭暴力则更影响了青少年个性的形成。家庭暴力对青少年不良个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家庭暴力造成青少年的认知偏离
所谓认知 ,是指对客观世界的信息进行吸纳、辨识的心理活动。而认知结构是指人对客观世界进行察觉 ,形成内部观念的系统。人的认知结构处在不断变化、发展的状态。生活在充斥暴力行为的家庭中的青少年,长期耳濡目染家庭的暴力行为,很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和法纪观等。
(1)家庭暴力容易形成青少年自我为中心的阴暗世界观。比如,青少年长期目睹家庭成员之间一幕幕的暴力场景,看着他们从和睦走向对立,从而怀疑人间的真情,认为社会中“人吃人”,没有情义,并可能崇拜暴力,而把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形成一种思维定势。
(2)家庭暴力容易形成青少年极端唯我化的人生观。他们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等并将其作为人生信条,对他人的不服从或不
随自己的意志转移而施以暴力。
(3)家庭暴力容易使青少年形成扭曲的道德观。家庭暴力所表现出的无理,残暴,凶狠等容易导致青少年是非善恶不分,缺乏或丧失“良心”体验和同情心,在伤害他人时没有内疚感,形成与社会道德相悖的道德观。
(4)家庭暴力容易形成青少年冷漠的法纪观。由于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等特点,在未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之前,往往是在“悄悄地”犯罪。目前大多家庭暴力没有受到法纪的惩罚,加上一些不良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使青少年形成对社会法纪观念的无知,漠视与敌视。
2、家庭暴力造成青少年的人格障碍
青春期是人格形成的关键时期,而家庭暴力又往往造成了青少年人格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青少年在家庭中经常遭受父母的打骂,心理受到的压抑,长期积聚于内心的不满情绪一旦爆发出来,就会选择过激的行为来发泄积怨,造成青少年的攻击型人格。
(2)由于青少年情绪的爆发性和行为的冲动性,对社会对他人冷酷,仇视,缺乏同情心和责任感,经常发生反社会言行,不吸取教训,缺乏内疚感与罪恶感。家庭暴力造成家庭的破裂,青少年被父母抛弃或忽视等,都造成了青少年这种反社会型人格。
(3)家庭暴力下的青少年往往容易产生自卑心理,如自身不良的学习状况,不良的人际交往等。自卑感容易导致青少年在正常的人际交往中发生嫉妒,愤怒等情绪,心态容易失衡。另外父母对青少年要求过高,无端打骂等,都很容易导致青少年形成这种逃避型的人格。
3、家庭暴力容易造成青少年的情感障碍
青少年正处在情感发展的重要时期 ,需要进行各种不同情感的体验,实现个体情感的社会化。合理的家庭结构 ,和睦的家庭关系 ,良好的家庭氛围有利于青少年情感的健康发展。家庭暴力无形中营造了一种紧张的家庭气氛 ,使青少年难以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抚爱 ,造成情感方面的种种问题。
一是高级社会情感的缺乏。随着年龄的增大 ,青少年应该逐渐形成自己的道德感、美感、理智感等高级社会情感 ,而在家庭暴力的影响下 ,青少年的社会性情感方面常常是歪曲的 ,至少是发育迟缓的 ,要比正常青少年的社会情感的成熟程度要低。
二是情绪的不稳定。青少年长期生活在家庭暴力所带来的恐惧之中 ,表现出易激怒、焦虑、烦躁等特点 ,很容易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刺激和生活琐事中的冲突爆发激情 ,导致冲动性行为的发生。
三是情感冷漠。在家庭暴力长期的和反复的强刺激下 ,可能逐渐从紧张焦虑转变为情感冷漠 ,对周围事物麻木 ,缺乏同情心。此外 ,严重的情感障碍还表现为一些心理疾病 ,如抑郁症、强迫症等。家庭暴力造成的青少年情感障碍 ,使青少年内心被一些消极的情绪和情感所充盈 ,久而久之 ,很容易形成犯罪心理。
三、防治家庭暴力、减少青少年犯罪所面临的难题
家庭暴力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已成为当今中国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问题。防治家 庭暴力,降低其对青少年成长的负面作用,主要面临三大难题。
(一)处置家庭暴力面临一系列法律困境⑤
为了禁止家庭暴力,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和救助,我国的《宪法》、《婚姻法》和《未成年人 保护法》等都明确规定了“禁止家庭暴力”。但是,另一方面,相关法律又规定,普通的家庭暴力案件必须是“告诉了才处理”,而18岁以 下的青少年普遍不知如何告诉,不敢告诉,且被家长限制告诉,因此,法律法规的操作性并不 很强。(二)家庭暴力的隐蔽性与复杂性使社会难以干预
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暴力行为的实施者和受害者之间存在特殊的人身关系. 因而家庭暴力也有别于一般的暴力事件而成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这种特殊性表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1)家庭性。即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使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同对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态度 具有很大的不同。(2)隐蔽性。由于家庭暴力往往涉及到血缘、隐私、家庭面子观念等问题.受 害人害怕遭到报复或是考虑到保持家庭的完整和成员之间的依赖关系等因素.往往不愿张扬。(3)复杂 性与持久性。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实施的手段、产生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各不相同.使家 庭暴力具有复杂性。此外,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导致施暴者更加为 所欲为,使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三)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处置不力
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受多种因素制约,在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置上存在很多不足。(1)公 安机关对自己应承担的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的责任认识不够。通常情况下,警察总是认为家 庭暴力是家庭生活的一部分,未对家庭暴力行为给予足够重视。(2)我国 目前的法律规范及部门规章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干预家庭暴力的具体程序及执法 责任。在具体执法实践中,警察 遇到家庭暴力案件时就可能敷衍塞责。而且,家庭暴力 的隐蔽性、复杂性也增加了其中的难度。
四、干预家庭暴力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俄国列夫.托尔斯泰写过这样一段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家庭暴力的产生与由暴力引起的青少年犯罪现象是多样的,因此,要让家庭暴力远离我们的家庭,控制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预防和矫治青少年犯罪,就要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构建“以家庭为中心,问题解决为导向”的青少年防止方案
青少年犯罪是社会的重大问题,而家庭暴力已被证实对青少年有着显著的影响。因此,减少家庭暴力受害,对防治青少年犯罪有正面的积极作用。今后要减少青少年犯罪,其治本之道需从健全家庭做起,从经济、教育、社会福利、医疗、公安、司法、职业训练等各种角度切入,全以健全家庭为中心,以问题解决为导向,实行具体的家庭协助之案,才能帮助有问题的家庭获得重建,消除家庭暴力隐患,进而消除青少年犯罪的家庭病因。
(二)普遍实施男女婚前教育、婚姻辅导、家庭经营及亲职教育方案
家庭暴力的原因除了施暴者个人的因素与家庭经济问题之外,最重要的肇因就是夫妻交流不够、家庭功能失序、家庭成员冲突、家庭气氛紧张不和睦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可以从男女婚前教育、婚姻辅导、家庭经营及亲职教育等干预方案获得预防或消除。因此,国民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机构应该正视这些方案设计的重要性,整体与全面地规划实行,落实在学校、家庭、社区之中,以获得全面成效,(三)改变父母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矫治青少年的不良行为
家庭暴力加剧了青少年的不良行为,因此,改变家庭的教育方法,矫治青少年的不良行为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有效的。具体方法包括以下方面:鼓励 当子女表现好时,比如学习成绩好,在学校帮助同学,拾金不昧等,应该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必要时送一些小礼物以奖励他们发扬长处交谈 与自己的子女“打成一片”,倾听孩子们的心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动之以情,使孩子认识到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从而把自觉遵守社会道德、法律规范看作是自己的本分,不能粗暴、简单地做出决定,而不对孩子讲理由。权威 维护父母的权威,最重要的是父母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父母的权威不能靠对子女的体罚来实现,关键是自己身正,使子女心悦诚服。酗酒赌博、好逸恶劳、不思进取的家长,不可能令孩子努力学习。限制 家庭里的限制包括:不逃学、弃学、无故夜出;不乱交朋友,尤其是不能与社会上的失学同龄人同流合污;不酗酒、吸烟、赌博、打架斗殴;不购买携带刀具;不进舞厅、游戏厅等。
纠正与制止 对子女一旦出现的越轨行为不能姑息迁就、包庇护短,更不能纵容,不让批评,不让处理。
(四)学校要强化教育素质的功能,弥补家庭教育的缺陷
学校教育是青少年人生旅途中重要的一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家庭教育的缺陷。教育行政管理机关和学校管理部门应大 力提倡把素质教育贯穿到学校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角落。对青少年进行素质教育要强调 以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为中心.而不能以考试为中心、以考分为标准去衡量。学校要建立起 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积极鼓励教师因人施教,特别是要注意后进生的转化,使他们尽快 地赶上来。学校还可以定期聘请法制部门的同志到学校开设法律讲座,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 素质和法律意识。
(五)运用家庭心理治疗法预防与矫治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从小在家庭中遭受各种暴力对待,不是立即就造成其行为不端或犯罪,而是透过生理、心理伤害等路径影响了青少年的行为。青少年在不良个性的作用下,面对挫折与冲突,出现紧张不安的情绪或导致心理丧失平衡的情况下,应付这种情况、试图以恢复心理平衡的防御机制所导致的结果一般会朝两个方向发展,即自我攻击和对外攻击。其最终的结果都容易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因此,用家庭心理治疗法能够有利于帮助青少年改变自己的认知偏离、不良个性和不良行为,以达到使孩子健康成长的目的。主要有以下方法:
1、要以家庭系统为着眼点去分析问题
孩子身上出现的各种认知偏差甚至是犯罪,常常是由于其自身的不良个性导致的,但我们的着眼点不能光放在孩子的身上,这些不良个性常常又是因为父母认知水平偏低,感情不合,吵闹不休等问题折射到孩子的身上所致,因此要以家庭这个系统为着眼点,去寻找问题的症结。
2、要用“系统”的思想去拉动家庭成员的互动
任何大系统的变化都会影响到小系统的状况,反之,任何小系统的变化也同样会影响大系统的状况,由此影响改变了原有的平衡。父母的家庭暴力行为影响着孩子的心态和行为,反过来,孩子的心态和行为又会影响父母的教养方式的选择。因此,要改变青少年不良的个性与行为,减少家庭暴力与青少年犯罪,就需要依赖全家人的协力合作与互动。
3、积极引导,促进父母与子女的沟通与理解
父母对子女要求过严,子女对家长逆反,往往是由于彼此缺乏理解所致,而缺乏理解的?根源则在于他们之间缺少充分的沟通,甚至相互之间发生许多小误会,并最终导致家庭暴力与青少年犯罪。因此,在治疗过程中,要注意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与理解,促进亲子间情感,协调家庭的亲密性,从而达到减少家庭暴力,预防和矫治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六)公权力应该更迅速、更有效地介入、干预家庭暴力,营救保护受害青少年
法律不可能自己实施,一定要公权力的执行者认真确实地执法,警察、检察官、法官、基层政府、医师等家庭暴力处理的第一线、第二线人员,应该要能对潜在未被注意到或未报案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加强营救、保护。因此,司法、妇女保护、青少年保护等机构要通力合作,建构更主动前瞻式的家庭暴力受害青少年营救与保护体系。
(七)对于家庭问题多或曾经遭受家庭暴力或目睹家庭暴力的青少年,进行康复辅导与支持介入
青少年出生、成长于家庭中,并且身心仍在发展阶段,尚未成熟,自然容易受到家庭问题与家庭暴力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因此,经常接触青少年的人士,如教师,应该特别关注家庭问题较多或父母婚姻失调(离婚、分居、再婚)的青少年,掌握其生活与身心状况。身心康复治疗,避免他们以不良行为去回应遭受暴力的痛苦,否则他们很可能步上犯罪的边缘,成为日后身心问题的症结或暴力行为的范本,形成暴力行为的恶性循环。
(八)广为宣传家庭暴力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将消除家庭暴力纳为防治青少年犯罪的治本要务 家庭暴力对青少年犯罪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所以社会应该强化家庭暴力的防治措施,将暴力赶出家庭,帮助父母以非暴力的形式管教孩子,营造温馨、幸福与快乐的家庭生活,必定能够将犯罪的机率减至最低。应该将暴力或不当管教对青少年身心造成伤害,可能导致犯罪的事实,广泛地在社会上宣传,以使广大父母心生警惕,能学习以较健康或较正面的方式来对待子。
(九)完善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虽然有了《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 法》以及一些省市出台的相关地方性法规,但力度都不足以消除这一社会顽症。针对目前所 涉法律条款分散与各法的不足现状,建议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一部惩罚家庭暴力的专 门性法律,使其自成体系,便于执法人员操作,并具有更清晰的法律威慑力。该法律应着重于 对侵害人暴力行为的防治和紧急制止以及对受害人在危急情况下的紧急保护。⑥
(十)普及青少年咨询、求助机构并拓展其功能
目前,我国许多地方帮建立了家庭暴力干预、救助机构,并且在构建反家庭暴力长效机 制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应当参照欧美国家的成功做法,先在条件较好的社区建立青少年咨询、救助机 构,这些机构接受青少年的咨询、投诉,或者建立问题青少年托管机构,对没有人管的青少年 进行托管,解决他们的吃住问题、学习问题,教给他们生活技能。这种托管机构不同于工读学 校,它的优越性在于通过人性化管理和帮助,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家庭问题对未成年人的伤 害,减少了流浪青少年走向犯罪的可能性。被托管的青少年有条件的可以回归学校、参加工 作。
总结:
一直以来,说到家庭暴力,人们都会想到妇女是受害者,而对家庭暴力给青少年造成的伤害却相对比较忽视。青少年处在身心发育的关键时期,不管是作为直接受害者还是间接受害者,家庭暴力对青少年的危害不可忽视。家庭暴力充斥着社会的每个角落,并引发了无数令人发指的家庭惨剧。控制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不仅是促进家庭幸福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也是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的一条有效途径。因此,就需要社会各界全部动员起来,做好各方面工作,加强对家庭暴力的预防和治理,加强国家反家庭暴力的法制建设和社会介入,并加大对青少年家庭暴力受害的关注,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挽救那些处在家庭暴力伤害下的困苦青少年,使青少年一代能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 浅析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的主客观因素 《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1期
[2] 简论中国古代“恤幼”思想及共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影响 《西安石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02期 [3] 家庭教育功能的嬗变与青少年犯罪预防 《青少年犯罪研究》2009年03期 [4]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预防 《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09年03期
[5] 校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论如何发挥校园能动性,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法制与社会》2009年04期 [6] 浅析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社会工作介入 《法制与社会》2009年04期
第五篇:关于网络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的调查报告
关于网络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1.1.20
班级:08应化1w
姓名:李春生
互联网将分散于世界各地的信息联结起来,成为吸纳、交换、传递、品味信息和分享文明进步的大平台,它增加了青少年吸收信息和知识的渠道,缩短了人际交往的时间和空间,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然而技术从来不是一个中立的力量,它往往是一把双刃剑,网络既有助于青少年开阔视野,接受前卫观念,关注世界前沿问题,又会传播一些颓废、黄色下流甚至反动的垃圾信息,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由此引发的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
一、网络引发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1、消极的网络文化造成青少年道德观念的偏离
互联网色情信息的刺激和诱惑,容易导致青少年产生性罪错或性犯罪的病态心理。有关资料显示,目前互联网上大约有100万个黄色电脑软件,全球每天新增2万多个黄色网站。互联网上各种色情信息的泛滥,加上青少年生理、心理发育期的特殊情况,如果缺乏有力引导,很容易诱发青少年实施卖淫嫖娼、强奸等违法犯罪行为。互联网上的暴力内容,特别是网络暴力游戏,容易使青少年产生暴力犯罪心理。
消极网络文化的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青少年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也左右着青少年的日常行为准则,网上许多不健康、不文明的内容已经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致使青少年道德意识、法律意识淡化。
2、符号化的网络交往削弱了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
网络空间作为一种符号化的信息储存库,决定了人们在网络的交往本质上是一种符号化或以符号为中介的互动。通过网络,人们可以忽略所处的现实环境和
条件,而与另一个不知身份、职业、性别等属性的人安全地进行思想、心理上的交流。网络创造的这种“虚拟现实环境”不存在现实的拳脚之争和面对面的冲突,却有着世外桃源般的安全感。但过分的人机互动却会让青少年向往虚拟社会中的间接交往,逃避真实社会中的直接交往,若沉迷于网络交往,将严重地影响他们在现实社会中的自我表现,令他们只有在网络上才能得到自如感,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和自身潜能,从而出现青少年人际交往受阻的现象。
在一人一机的环境下,青少年不需与其他人面对面地打交道,从而没有传统社会的熟人圈子去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同时,网络技术使人们的身份可以变成电脑上的一串字符,任何人都可以随便用不同的名字、性别、年龄与人交流而不会被人察觉。网络的隐蔽性特征使网上的犯罪层出不穷,使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大大削弱。
3、沉溺网络造成青少年的性格缺陷
网络容易令人孤独,青少年泡在网吧里,多数时间花在网上聊天或收发电子邮件上,参加日常社会交流的时间相对减少了,同亲友的交流也减少了,孤独感加剧,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发展。从情感角度讲,青少年处于情窦初期,对异性情感交往非常向往,网络给他们提供了一个能直抒胸臆的情感空间,因而有些人便把上网作为精神寄托或解脱。有的玩网上感情游戏,处于多角恋爱的状态;有的可能现实中遭受情感挫折后到网上寻求倾诉。这种半真半假,真真假假,亦真亦假的游戏只会导致青少年走向情感的误区,可以说,网络空间并不利于青少年的情感朝理性化、平稳化、积极化的方向发展。
二、网络引发青少年犯罪的表现
网络在青少年犯罪中的催化剂作用正在成为不争的事实。当前网络引发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利用“网吧”实施犯罪
地询问网友的财产情况以及联系方式等。等待时机成熟,便以见面交友为由将网友约出来,然后实施诈骗、抢劫、强奸等犯罪活动此类犯罪的滋生地均为“网吧”,那些青少年犯罪分子利用在网上聊天的机会,有目的。
2、利用网络结伙作案
青少年个人力量,智力等能力相对比较弱,要凭借个人能力实施暴力犯罪、诈骗犯罪,成功的可能性不大。所以寻找伙伴,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地实施犯罪是此类案件的显著特点。从而形成获取信息,约见网友,实施骗抢,接应销赃一条龙的犯罪流程。
3、实施侵财犯罪
热于上网冲浪聊天的绝大部分是青年人,随身配带手机、mp3等时尚的、价值不扉的财物,互相攀比,是青少年人的一大特点。这些吸引了青少年犯罪分子贪婪的目光。所以,青少年犯罪分子就利用上网聊天时进行摸底试探,选定目标作案。
4、通过网络利用色相作案
一些青少年犯罪分子在网上通常使用极其诱惑的“女性网名”,寻找男性网友聊天。寻找到目标认为可以成为犯罪对象时,犯罪组织里的女性犯罪分子便“闪亮登场”以娇媚的语气电话约男网友到某地见面,进一步交流。男网友警惕性不高就信以为真,准时赴约,被犯罪团伙骗抢。
三、针对网络负面影响的对策思考
纵然网络给青少年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网络并没有错,错在人类不当使用。正如爱因斯坦所说,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工具,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类带来幸福还是灾难,全取决于人类自己,而不是取决于工具。在数字化时代,我们应该鼓励使用网络,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限制网络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这就要求正确引导青少年接触、利用网络。
1、从源头上构建健康绿色的互联网
给青少年提供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网站。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开辟和建设青少年网站,可以通过学习、就业、交友、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青少年感兴趣的、能切实为青少年服务的形式,开辟更多的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的网站,服务青少年、凝聚青少年。
切实加强对网吧的管理,加大整治力度。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的规定,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绿色网络环境。要对“黑网吧”进行全面整顿,取缔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网吧,设立监督电话,聘请社会监督员,对群众举报问题严重的网吧,严加治理,使网吧业走上更加规范的道路。
2、加快青少年的社会化进程,提高青少年适应现代社会的能力
针对部分青少年逃避现实的倾向,要教育青少年分清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的不同,向他们分析社会的复杂性和存在的某些不足,鼓励他们勇敢地直面现实世界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投入到改造社会的实践中去。网络组织基本游离于有效管理之外,网络组织既有健康的、利于青少年发展的,也有不健康的、带有反动色彩的不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我们要主动地去了解各类网络组织,与其加强联系,并以有效的方式介入他们的运作、管理,各种虚拟组织可以为我所用,也可以通过网络形成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健康组织。
3、加强网络道德建设,开展青少年网络道德教育
鉴于网上青少年道德弱化的现象十分突出,必须加强网上的道德建设,这是一个崭新的和极其重要的课题。首先,网络是个新生事物,网络社会的伦理规则处于建设过程之中。我们应该建议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和探讨网络伦理规范,明确各种网络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网络道德的基本原则,形成网络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构建和规范网络伦理,为网络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其次,必须加强对青少年的“网德”教育,要让青少年懂得,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一样,需要有一整套道德规范,网络才能够正常运转。要增强他们的道德判断能力,指导他们学会选择和识别,鼓励他们进行网络道德创新,把网络道德纳入到社会道德体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