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农商行会议管理办法(试行)
农商行会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农商行(以下简称“省联社”)内部会议的组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联社内部会议主要包括:
(一)党委会议;
(二)社员大会;
(三)理事会会议;
(四)全省农商行工作会议;
(五)社务会议;
(六)主任办公会议;
(七)专题(专业)会议;
(八)其他应当由本办法规范的会议。
第三条
党委会议按照省联社党委的相关规定召开。
社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分别按照《省联社社员大会议事规则》和《省联社理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
第四条
省联社内部各类会议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求真务实原则。会议应当主题鲜明,结合实际,在充分调研和酝酿方案的基础上,研究解决农商行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二)精简高效原则。会议召开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属于研究性的会议应广泛调查,充分讨论,集思广义;属于决策性的会议应在事先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及时形成决议;属于传达上级精神的会议,应及时传达部署。
(三)勤俭节约原则。召开会议应当勤俭节约,严格履行申请报批等程序,严格执行会议标准,控制会议预算。
(四)计划管理原则。省联社的大型会议应根据省联社的年度工作安排制定计划,报经省联社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
会议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五条
会议申请。
(一)省联社于每年1月10日前拟订本年度会议计划,其中党委会议计划由党委工作部拟订,社员大会和理事会会议计划由理事会办公室拟订,全省农商行工作会议、社务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计划由综合办公室拟订,专题(专业)会议计划由相关部室(直属机构)拟订;
(二)会议计划应当包括会议议题、预计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员、会议承办部门、会议预算等内容;
(三)各类会议计划统一报综合办公室汇总整理,由综合办公室编制年度会议总预算,提请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年度内临时性召开的会议,应比照会议计划的编制内容提交请示报告,经省联社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不涉及费用预算的可不编制报告,直接报请省联社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
会议筹备。
(一)党委会议由党委工作部筹备并承办,社员大会和理事会会议由理事会办公室筹备并承办,全省农商行工作会议、社务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由综合办公室筹备并承办,专题(专业)会议由相关部室(直属机构)筹备并承办;
(二)对于涉及全系统工作的大型会议,应成立专门的会议秘书处,统筹协调相关会务工作;
(三)承办部门应以书面《会议通知单》的形式明确会议议题、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以及参会人员等事项,并及时通知所有参会人员,如有会议材料,应当按参会人员数量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四)承办部门负责会议场所的联系、布置以及相关器材的配备等各项准备工作。涉及新闻宣传的,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新闻媒体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第七条
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要遵守纪律,准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二)会议场所严禁吸烟;
(三)参会人员应将手提电话等通讯工具设置在振动状态;
(四)参会人员应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议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露会议内容;
(五)会议驻地的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安排住宿(必须住会的工作人员除外);非会议人员,不准在会议场所食宿;房间一般不摆放水果、香烟、饮料等物品;
(六)会议期间不得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活动;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各种奖品、纪念品、娱乐和参观费用。
第八条
会议记录。
(一)党委工作部、理事会办公室以及综合办公室应当建立会议记录本并妥善保管;
(二)党委会议和社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分别由党委工作部、理事会办公室指派专人进行文字记录,全省农商行工作会议、社务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由综合办公室指派专人进行
文字记录,专题(专业)工作会议由会议承办部门指派专人进行文字记录;
(三)会议记录应当包括开会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会议主持人姓名、会议记录人员姓名、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以及其他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会议议程、与会人员的发言要点等。
(四)会议需要照相、摄像的,由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办理。
第九条
会议费用开支。
(一)会议费用一般包括住宿费、就餐费、会议室租赁费、交通费等费用,其中住宿费每人每天不超过 160 元,就餐费每人每天不超过 100 元(不含烟、酒、饮料),会议室租赁费根据会议规模、人数据实确定,交通费据实确定;
(二)会议费用开支按会议预算或经批准后的请示报告确定的金额,由会议承办部门在会议结束后 5 个工作日以内报销;
(三)因特殊原因超过会议预算或批准金额的,会议承办部门应做出书面说明并向分管社领导汇报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程序报销;
(四)会议费用开支的审批按省联社费用开支审批权限办
理。
第十条
会议档案管理。
(一)
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
会议决议需形成公文的,由会议承办部门拟订公文,报综合办公室按省联社公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会议的对外信息披露统一由综合办公室报请省联社领导批准后办理。
第三章
全省农商行工作会议
第十二条
全省农商行工作会议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农商行工作实际召开,一般每年召开 1 次。必要时由主任办公会会议决定增加次数。
第十三条
全省农商行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机关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确定贯彻落实措施;
(二)总结全省农商行系统上年度工作,部署安排本年度的工作;
(三)表彰奖励全省农商行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听取辖区内农商行工作汇报,研究工作措施;
(五)其它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第十四条
全省农商行工作会议由省联社理事长或者主任主持召开,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省联社领导、各部(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市联社、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的主要负责人。
第四章
社务会议
第十五条
社务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并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十六条
社务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机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省联社党委、理事会的决议、指示,通报有关情况,研究确定贯彻落实措施;
(二)研究由省联社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代省政府起草的重要文件、法规;
(三)研究讨论报请上级机关的重要请示和综合性重要事项报告;
(四)研究讨论省联社中长期目标规划、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五)听取各部(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工作汇报,检查、总结和部署一个时期的工作;
(六)需要社务会议审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社务会议由主任或者主任授权的副主任主持,社领导及各部(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出席。根据会议内容,可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相关部室人员列席。
第五章
主任办公会议
第十八条
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召开。
第十九条
主任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贯彻省联社党委、理事会的决议、指示,研究确定贯彻落实措施;
(二)研究讨论向理事会提交的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三)研究部署和安排一定时期各项工作及研究决策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事项;
(四)研究拟订省联社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设置方案;
(五)研究拟订省联社基本管理制度;
(六)研究省联社工作人员(由理事会聘任或解聘的工作人员除外)的聘任或解聘;
(七)研究讨论省联社本部的日常工作;
(八)需要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或主任授权的副主任主持,社领导、综合办公室主任以及与会议议题有关的部(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第六章
专题(专业)会议
第二十一条
专题(专业)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分管社领导决定随时召开。
第二十二条
专题(专业)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研究分管部门的各项工作;
(二)听取分管部门对其所承办某一事项完成情况的汇报;
(三)对分管部门拟订的制度、办法、意见、方案进行讨
论修订;
(四)研究专题(专业)业务培训和交流的有关事项;
(五)研究部署全系统专题(专业)业务工作;
(六)需要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专题(专业)会议由分管社领导主持,有关部(室、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参加。根据需要,可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相关人员列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联社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农商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农商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农商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农商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农商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农商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农商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农商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农商行董事会
-1- 要求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农商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农商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农商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益与风险匹配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农商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农商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
农商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
农商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农商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 -2-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并采用适当的方式实现市场风险的有效分散。
农商行统一管理全行的流动性,建立分层次的流动性储备体系,确保融资渠道的多元化。
(四)定量与定性结合
农商行着力提升风险计量水平,开发与农商行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风险计量技术,推广应用国际先进银行业成熟的风险管理经验,实现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有机结合。
(五)动态适应性调整
持续不断地检查和评估内外部经营管理环境和竞争格局的变化及其对农商行全面风险管理所产生的实质性影响,及时调整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以确保风险管理与农商行业务发展战略等相一致。
(六)循序渐进
本办法立足于农商行风险管理现状,提出了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目标和前瞻性要求,是风险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农商行将逐步实现本办法的要求。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五条
风险管理文化、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战略和组织架构等构成农商行风险管理的内部环境,是风险管理所有构成要素的基础。
-3- 第六条 风险管理文化包含了道德和行为准则以及它们的沟通和强化方式,通过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战略、管理行为等表现出来,农商行致力于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和传播。
第七条 风险容忍度是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愿意承担的风险水平。农商行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描述风险容忍度。
第八条 风险管理战略是农商行为了实现经营发展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风险管理目标、措施等,具有全局性、长远性、纲领性、相对稳定性,并随内外部环境变化实施动态管理。
第九条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专业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等构成农商行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
第十条 董事会按农商行《章程》规定履行风险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农商行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第十一条 监事会按农商行《章程》和有关监管指引履行风险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农商行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等。
第十二条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按农商行《章程》及相关工作规则规定履行风险管理的职责,主要包括:审核和修订农商行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政策等,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
第十三条 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执行董事会制定的风险管 -4-理战略,制订风险管理的程序和规程,管理农商行各项业务所承担的风险。
第十四条 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农商行行长进行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其下设专业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农商行《章程》和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农商行设立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全面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第十六条 农商行各部门、各级机构均应在全面风险管理中承担相应职责,主要包括:传播农商行风险管理理念,树立全面风险管理意识;明确员工在风险管理中承担的职责等。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工作按农商行《章程》规定履行其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对农商行风险管理的效果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报告。
第三章 目标管理
第十八条 目标设定是风险管理的前提。战略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合规目标是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农商行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分工负责制和逐级负责制。
第十九条 战略目标与公司使命、愿景和宗旨相一致,是设定相关目标及其子目标的导向。
第二十条 经营目标是农商行战略目标的具体反映,关注于
-5- 农商行经营活动的有效性和效率,保证农商行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一条 报告目标应与农商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保证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客户提供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农商行建立包括风险报告制度在内的报告工作制度体系以及信息披露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 合规目标应与农商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保证农商行从事的经营管理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农商行规章制度,并确保支持农商行经营目标和报告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 风险管理流程
第二十三条 风险管理流程是指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度量、风险控制、风险监测与报告等一系列风险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应能贯彻执行既定的战略目标,与银行风险管理文化相匹配。
第二十四条 风险识别是指对影响农商行各类目标实现的潜在事项或因素予以全面识别,鉴定风险的性质,进行系统分类并查找出风险原因的过程。
第二十五条 风险度量是指在通过风险识别确定风险性质的基础上,对影响目标实现的潜在事项出现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度量的过程。风险度量通常采取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法。
第二十六条 风险控制是指在风险度量的基础上,综合平衡成本与收益,针对不同风险特性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采取措施并有效实施的过程。常见的风险控制策略包括:风险规避、-6-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转移、风险补偿等。
第二十七条
风险监测是指监测各种可量化的关键风险指标和不可量化的风险因素的变化和发展趋势,以及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质量与效果的过程。
第二十八条 风险报告是指在风险监测的基础上,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风险报告,遵循报告的发送范围、程序和频率,以满足不同风险层级和不同职能部门对于风险状况的多样性需求的过程。
第二十九条 在引进或采取新的产品、业务、程序和系统时,应对其实施风险识别、度量、控制、监测和报告等一系列风险管理活动。
第五章 信用风险管理
第三十条 农商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信用风险管理流程,有效识别、度量、控制、监测和报告信用风险,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农商行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第三十一条 农商行对产品与业务中的信用风险进行识别,同时关注信用风险与其他风险之间的相关性,防范其他风险导致信用风险损失事件的发生。
第三十二条
引发信用风险的因素包括:国家、地区、行业、客户、交易方式等,农商行各级机构应高度重视资产与业务中信用风险在上述维度的集中情况。
-7- 第三十三条 农商行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信贷资产、信用担保、贷款承诺、衍生产品交易、结算交易等业务。
第三十四条
农商行在单一与组合两个层面上对信用风险进行计量与评估。单一信用风险的计量与评估对象包括借款人或交易对象以及特定贷款或交易,组合信用风险的计量与评估对象包括农商行各级机构及国家、地区、行业等。
第三十五条 农商行应建立和不断完善信用风险计量模型,在实现内部评级初级法的基础上,力争使用高级法来计量信用风险及其对应的资本要求。农商行采用压力测试和其他非统计计量方法进行补充。同时,农商行重视定性评价在信用风险度量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农商行定期对已评定信用风险情况进行复查,当条件改变时及时进行重新评估。
第三十七条 农商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和统一授信的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三十八条 农商行对信用风险实施限额管理,制定涵盖国家、地区、行业、客户、产品、以及农商行各级机构等多维度的限额指标。
第三十九条 农商行不断完善信贷管理流程,实现信贷审查、信贷审批、贷款发放等职能的分离。
第四十条
农商行建立信用风险监测程序,对单个债务人或 -8-交易对手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对投资组合进行整体监测,防止风险在国别、行业、区域、产品等维度上的过度集中。
第四十一条 农商行应建立和完善信用风险报告制度,明确规定信用风险报告应遵循的报送范围、程序和频率,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信用风险报告,以满足不同风险层级和不同职能部门对于信用风险状况的多样性需求。
第四十二条 农商行按照有关监管部门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根据农商行信用风险状况和资本实力,为农商行所承担的信用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第六章 市场风险管理
第四十三条 农商行致力于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市场风险管理流程,有效识别、度量、控制、监测和报告市场风险,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农商行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第四十四条 农商行明确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划分标准、管理要求和调整程序。根据不同账户的性质和特点,农商行采取不同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控制和监测方法。
第四十五条 农商行对业务和产品中的市场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及时、准确地识别交易和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的性质和类别。同时,关注市场风险与其他风险之间的相关性。
第四十六条 引发市场风险的因素主要包括:利率因素、汇率因素(包括黄金)、股票价格因素、商品价格因素等。
-9- 第四十七条 农商行应选用适当的方法度量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中不同类别的市场风险,对银行账户中的可供出售类资产进行定期估值,逐步实现对交易账户的逐日评估。
第四十八条 市场风险的常用计量方法包括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外汇敞口分析、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和运用内部模型计算风险价值等。
第四十九条 农商行逐步开发和使用内部模型来计量风险价值,合理选择、定期审查和调整模型技术,对所承担的市场风险进行量化估计。同时,农商行采用压力测试和其他非统计类计量方法进行补充。
第五十条 农商行对市场风险实施限额管理,制定各类和各级限额的内部审批程序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定期更新限额。
第五十一条 农商行采取市场风险对冲手段,在综合考虑对冲成本和收益情况下,运用金融衍生产品等金融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市场风险的控制或对冲。
第五十二条 农商行应对市场风险有重大影响的情形制定应急处理方案,视情况对应急处理方案进行测试和更新。
第五十三条 农商行建立市场风险监测程序,对全行总体市场风险头寸、风险水平、盈亏状况、市场风险限额执行情况等进行持续监测。
第五十四条 农商行应建立和完善市场风险报告制度,明确 - -10规定市场风险报告应遵循的报送范围、程序和频率等,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市场风险报告,以满足不同风险层级和不同职能部门对于市场风险状况的多样性需求。
第五十五条 农商行按照有关监管部门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根据农商行市场风险状况和资本实力,为农商行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第七章 操作风险管理
第五十六条
农商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识别、度量、控制、监测和报告操作风险,将操作风险控制在农商行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第五十七条 农商行的操作风险存在于各类业务和管理活动之中,农商行对产品、活动、程序和系统中固有的操作风险进行识别。
第五十八条 操作风险事件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事件,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事件,实物资产的损坏,IT系统事件,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事件等。
第五十九条 农商行统一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统计口径,积累各类操作风险的发生频率及损失额等历史数据,不断完善内外部损失事件数据库。
第六十条
农商行采用自我评估和第三方独立评估等方式对操作风险的影响程度和控制能力进行持续评估。自我评估可由
-11- 各级操作风险管理部门牵头负责,也可以由各级业务部门和支持保障部门自行发起组织。第三方独立评估主要由外部监管部门、外部审计部门、农商行内部审计部门进行。
第六十一条 农商行应建立和不断完善操作风险计量模型,在实现标准法的基础上,逐步使用高级法来计算农商行操作风险及其对应的资本要求。同时,农商行采用压力测试和其他非统计类计量方法进行补充。
第六十二条 农商行应明确业务及管理活动、业务流程及操作环节的关键风险点和控制措施要点,制定和适时修订相关程序和操作指南等。
第六十三条 农商行应建立和完善各级管理层职责明确的审批和授权制度,并确保有效执行。
第六十四条 农商行可将部分业务或操作环节外包给外部专业机构处理,但应制定与外包业务有关的风险管理政策,确保业务外包有严谨的合同或服务协议。
第六十五条 农商行可将购买保险以及与第三方签订合同作为缓释操作风险的方法,但应制定相关的书面政策和程序。农商行同时关注运用保险工具将风险转嫁到其他领域所产生的风险。
第六十六条 农商行应制订控制和缓释重大操作风险的政策、程序和步骤,主要包括:风险控制的策略及方法、内部控制制度等。
- -12第六十七条 对关键业务或环节,农商行应制订应急和业务连续方案,建立恢复服务和保证业务连续运行的备用机制,并定期检查、测试灾难恢复和业务连续机制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六十八条 农商行建立操作风险监测程序,对关键操作风险指标和操作风险损失事件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反映农商行操作风险的暴露情况和操作风险资本的变化。
第六十九条 农商行应建立和完善操作风险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操作风险报告应遵循的报送范围、程序和频率等,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操作风险报告,以满足不同风险层级和不同职能部门对于操作风险状况的多样性需求。
对即时发生或接到的重大突发事件,各部门、各级机构要及时报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随时关注事态发展,及时报告后续情况。
第七十条 农商行按照有关监管部门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根据农商行操作风险状况和资本实力,为农商行所承担的操作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
第八章 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七十一条 农商行应建立与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流程,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及时满足全行业务发展对流动性的需求。
第七十二条 引发流动性风险的因素包括:存款客户支取存
-13- 款、贷款客户提款、债务人延期支付、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资产变现困难、经营损失和衍生品交易风险等。
第七十三条 农商行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农商行实际状况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包括监管指标和内部控制指标。
第七十四条 农商行运用多种度量方法分析和预测农商行当前和未来、以及在不同情景假设下本外币资金来源与运用变化趋势,持续度量农商行的净融资需求。
第七十五条 流动性风险的度量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缺口、期限阶梯、敏感性分析、情景分析等。同时,农商行采用压力测试和其他非统计类计量方法进行补充。
第七十六条 农商行对流动性风险实施限额管理,制定流动性风险限额的内部审批程序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定期审查和更新限额。
第七十七条 农商行应建立本外币资金集中管理机制和有效的系统内资金调控机制,强化大额资金运动预测预报、系统内存款和借款、系统内资金拆借和系统内备付金的管理,实现全行流动性的统一调度和流动性风险的统一管理。
第七十八条 在平衡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基础上,农商行应调整和配置全行资产负债规模和期限结构,建立分层次的流动性储备体系,优化流动性储备资产规模和结构,及时通过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实现流动性管理组合目标。
- -14第七十九条 农商行积极开拓融资渠道,实施融资分散化和多样化管理战略,优化农商行资产负债组合。
第八十条 农商行应建立紧急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处理流动性危机的预案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定期对应急处理方案进行测试,不断更新和完善应急处理方案。
第八十一条 农商行建立流动性风险的监测程序,实现对潜在重大流动性风险的提前预警。
第八十二条 农商行应建立和完善流动性风险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流动性风险报告应遵循的报送范围、程序和频率,编制不同层次和种类的流动性风险报告。农商行流动性风险报告应能反映本外币流动性风险的管理情况。
第九章 风险管理信息与沟通
第八十三条 农商行明确信息收集的范围、标准、过程,以及各部门、各级机构和人员在信息收集与加工过程中的职责,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第八十四条 农商行建设覆盖各级机构、业务领域的数据仓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地提供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数据,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识别、计量、监测等。
第八十五条 风险管理信息的沟通方式可分为以下四类:自上而下的纵向沟通、自下而上的纵向沟通、横向沟通与外部沟通。
第八十六条
各部门和各级机构应将农商行风险管理战略、-15- 政策、制度及相关规定等信息传达给员工,以确保员工了解管理层的意图,正确履行所承担的职责。
第八十七条 农商行充分重视员工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支持员工将发现的风险及风险管理中存在问题向管理层进行报告,各部门和各级机构须及时处理员工反映的问题。
第八十八条
各部门和各级机构之间应顺畅沟通风险管理信息,实现风险管理信息的共享。
第八十九条 农商行高度重视外部建议与意见,制定流程规则来保证沟通渠道的畅通,并使之得到及时处理。
第九十条 农商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信息披露原则和农商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披露风险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章 监督与评价
第九十一条 农商行通过持续监控、个别评价或者两者结合对农商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监督与评价。持续监控发生在风险管理活动的正常进程中,个别评价是对持续监控的补充。
第九十二条 持续监控的信息来源包括:各种业务的经营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报告,监管机构向农商行出具的监管报告,内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外部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等。
第九十三条 管理层在评价农商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时,可 - -16以利用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的工作。
第九十四条 个别评价通常采取自我评估的形式,评价方法和工具包括核对清单、调查问卷、流程图技术等。
第九十五条 风险管理缺陷是指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影响农商行制订和执行战略以及实现目标的问题。农商行风险管理缺陷的信息来源于对农商行的风险管理进行持续监控和个别评价,以及农商行外部方面提供的重要信息,如客户、外部审计师和监管机构等。
收到风险管理缺陷信息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向相应的管理部门报告。收到风险管理缺陷报告的管理部门应及时采取矫正措施。
第九十六条 农商行应建立风险管理评价制度,对分支机构风险管理水平进行全面考察与定期评价。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办法3月1日起执行。
-17-
- -18
第三篇:农商行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推进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管理人员选拨、聘用制度,根据《安康市县级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层领导干部管理办法指导意见》和《某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层管理人员指本行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支行行长、副行长,分理处主任、副主任。
第三条 选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组织决定的原则;
(二)员工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任人为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依法按程序聘任聘用的原则。
第四条
选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任职资格条件:
(一)能够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
(二)熟悉并遵守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
(三)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五)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
职,公正廉洁,作风正派;
(六)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金融工作五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八年以上(其中金融工作3年以上);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第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后备制,总行党委决定后备人选,每年组织一次民主推荐和考核调整,后备人选按机构的120%推荐,后备人选应具有流动性,可淘汰、可继续培养、可提拔任职,总数必须控制在机构的120%以内。对确定的后备人选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达不到任职条件的,要督促其达到任职条件。
第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原则采用竞聘制和聘用制,实行一年一聘;新提拔的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在本行中层后备人员队伍中择优选拨。
第七条 中层管理人员选拔的对象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第八条 中层管理人员竞聘任职必须通过公布竞聘职位、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党委通过、任前公示、按管理权限聘任程序。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人自我推荐。本行合规、财务、稽核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由总行行长提名,提请本行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部门及分支机构中层管理人员由总行行长聘任或解聘。
第九条 中层管理人员配备原则: 本行机关中层管理人员的配备原则上按照机关人员总数的5:1配备;总行营业部、支
行、分理处各项存款在1亿元以内的,配备行长一名;1亿元以上的配备行长一名,原则上可配备副行长(副主任)一名。
第十条 本行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实行考核。按照本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定性定量指标考核评分程序在年末组织进行,确定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第十一条 中层管理人员实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免职制度。
(一)自愿辞职是指中层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二)引咎辞职是指中层管理人员因自身行为不当、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及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或组织建议辞去现任职务。中层管理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1.因玩忽职守,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事故和经济责任案件,集体资金遭受损失或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
2.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管理不力,致使任期管辖范围内连续两年存、贷业务下滑的;资产质量恶化,不良贷款占比不降反升且增幅超过10%的;当年财务收入计划完成低于60%的;
3.任期管辖范围内业务经营不实、弄虚作假,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违规经营行为,经内部稽核检查发现,整改不力,受到市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通报或对本行经营目标考核造成重大影响的;
4.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或当年考核为不称职的; 5.员工民主测评满意度低于70%的; 6.经本行党委决定建议其引咎辞职的。
引咎辞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在新的职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拨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竞聘程序重新提拔为中层管理人员。
(三)免职是指本行党委根据中层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或已超过任职年龄规定的现职,通过党委会决定免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十二条 中层管理人员自愿辞职、引咎辞职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自愿辞职
1.提出申请。自愿辞职者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中层管理人员辞职申请审批表》提交本行人事部门。
2.本行人事部门核实辞职原因,党委指派专人对提出自愿辞职者进行谈话。
3、讨论决定。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准予辞职,按程序办理解聘。
(二)引咎辞职
1.本人提出申请或组织提出建议。主动引咎辞职者或组织建议引咎辞职者,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中层管理人员辞职申请审批表》提交人事部门。
2.受理申请。由人事、稽核、纪检监察部门通过调查,核实辞职对象的实际状况,党委指派专人对提出引咎辞职者进行谈
话,在一个月内提出是否准予辞职的建议。
3.党委通过,决定是否准予辞职,按程序办理解聘。第十三条 中层管理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诫免:
(一)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工作不求上进,工作业绩平庸或处于后进状态的;
(二)违反民主集中制影响本行领导干部团结和正常工作的;
(三)思想意识不健康,生活不检点,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员工意见大,有损本行形象和损人利己行为的;
(四)违反财务管理办法情节较轻的;
(五)违反信贷操作程序违规发放贷款情节较轻的;
(六)在廉洁自律上要求不严,存在轻微违纪或吃、拿、卡、要行为的;
(七)其他应当予以诫免的。
第十四条 中层管理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予以通报批评:
(一)任期内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排查不到位,不作认真处理、不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的;
(二)对各项规章制度不认真传达贯彻组织实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未造成严重差错事故的;
(三)本人违反内部各项规章的;
(四)参与、纵容、指使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经营成果但情节轻微的;
(五)违反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没有及
时报告,处理不当,使事态扩大的;
(六)违反贷款管理办法的;
(七)其他应当予以通报批评的。
第十五条
中层管理人员辞职(解聘)、诫免、通报由县联社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实施,记入本人档案。
第十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原则上应退下来。
第十七条 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异地交流和亲属回避制度。中层管理人员在同一机构任职原则上不得超过六年;中层管理人员不得与其近亲属在同一机构工作。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发文件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篇:农商行
会计档案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
⑴会计档案应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调动要办理交接手续。
⑵设置专用会计档案保管库(柜),设立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切实防止火烧、虫蛀、鼠咬、霉烂等,保证其完整无缺。
⑶信用社网点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在次年抄列清单(册)送管辖社集中保管,使用时向管辖社调阅。
⑷磁介质档案每年翻录一次,实行双备份,并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保管年限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磁介质档案应打印出书面档案,装订保管。⑸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防止丢失和泄密。
⑹建立会计档案调(查)阅登记簿,并按规定内容做好详细记录,由会计主管和经办人员共同签章,以备查考。内部调阅会计档案,应由调阅人出具申请,并经会计主管批准方可调阅,调阅的档案不得涂改、圈划、拆散原卷册,用后必须及时归还;公、检、法、司和有关单位处理案件或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有县以上主管部门正式公函,经社主任批准方可查阅;查阅时,信用社应有专人在场陪同,代办查阅,不准将会计档案交给查阅人放任不管,查阅人对处理案件时所需的证据和有关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但不得将原件抽出借走。⑺调(查)阅会计档案的申请及公函,应由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共同签章,并专夹保管保管,以备查考。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是什么? 答:会计的职责是:
⑴遵守国家法律,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本制度;⑵依据本制度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努力完成本职工作;⑶遵循经济核算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⑷讲究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责任,文明服务,秉公守法,廉洁奉公;会计的权限是:
⑴有权要求开户单位的财会部门和本社其他业务部门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办法,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制止、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可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对违规的业务事项,单位领导人坚持办理,会计人员也可以执行,但同时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⑵发现违反国家政策、财经纪律、弄虚作假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本社主任或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⑶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社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本社主任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各项会计信息。⑷有权参与本社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
1.从根本上保证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专业上胜任本职工作,从而为银行稳健经营打下良好基础的制度是()。A.内控制度 B.混业经营制度 C.分业经营制度 D.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答案:D 2.利用金融市场提供的风险分散与风险管理功能,投资者可以利用组合投资分散那些投资于单一金融资产所面临的()。A.资产贬值风险 B.资产重估风险 C.系统性风险 D.非系统性风险 答案:D 3.持票人票据丧失,公示催告的应当向()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A.票据出票地 B.票据承兑地 C.持票人营业所在地 D.票据支付地 答案:D 4.贷款诈骗罪最高法定刑为()。A.10年徒刑 B.20年徒刑 C.无期徒刑 D.死刑 答案:C 1.账簿按用途不同可分为三大类,下列分类正确的是()。A.两栏式账簿、三栏式账簿、多栏式账簿 B.日记账簿、分类账簿、备查账簿 C.订本式账簿、活页式账簿、卡片式账簿 D.日记账簿、分类账簿、数量金额式账簿 答案:B 2.某会计人员在月底结账前发现账簿记录中有一笔业务的金额多记,凭证中账户及对应关系没有错,则应采用的更正方法是()。A.红字更正法 B.划线更正法 C.补充更正法 D.平行登记法 答案:A 3.某企业生产一种产品,2009年3月1日期初在产品成本为7万元;3月份发生如下费用:生产领用材料12万元,生产工人工资4万元,制造费用2万元,管理费用3万元,广告费用1.6万元;月末在产品成本为6万元。该企业3月份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为()万元。A.16.6 B.18 C.19 D.23.6 答案:C 4.在一个会计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都要依次经过的核算环节是()。A.填制审核凭证、复式记账、编制会计报表 B.填制审核凭证、登记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C.设置会计科目、成本计算、复式记账 D.复式记账、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 答案:B 1.秘书工作“三服务”的实质是()。A.为本级领导服务 B.为上级领导服务 C.为各级领导服务 D.为人民服务 答案:D 2.秘书工作赖以存在的基础是()。A.领导工作 B.秘书部门 C.秘书素质 D.领导人 答案:A 3.唐代负责政令执行贯彻的机构是()。A.中书省 B.门下省 C.枢密院 D.尚书省 答案:D 4.秘书部门的机构性质是()。A.综合性 B.职能性 C.决策性 D.业务性 答案:A
1、存款人开立基本帐户应向信用社提供哪些资料? 答:
⑴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⑵非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⑶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部门;非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⑷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值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⑸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⑹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⑺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⑻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⑼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⑽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⑾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帐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和批文。
⑿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2、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答:
⑴职工工资、津贴;⑵个人劳务报酬;⑶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⑷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⑸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⑹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⑺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⑻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1、什么叫重要空白凭证?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保管有哪些规定? 答:重要空白凭证是指由信用社或单位填写金额并经签章后即具有支取款项效力的空白凭证,如支票、汇票、存单、存折、贷款收回凭证、报单等,是信用社凭以办理收付款项的重要书面依据。
重要空白凭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将领发的数量、起讫号码等逐项登记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簿。柜面使用时应当时逐份销号。重要空白凭证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作当日有关科目传票的附件。作废凭证的号码应在有关登记簿上注明备查。
重要空白凭证保管时要设立凭证专用库房,实行双人管理,帐实分清管并采取必须的防火、防盗、灭虫、灭鼠等措施,保证凭证的安全和设施的可靠。严禁将空白凭证移作他用;属于信用社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严禁由客户签发;不准在重要空白凭证上预先盖好印章备用。
2、什么叫信用社会计电算化?应用计算机记帐的信用社哪些工作必须经会计主管(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才能办理? 答:信用社会计电算化,是指信用社应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进行会计核算业务,含对公业务、电子汇兑、储蓄业务及联网通存通兑等。
凡要求输入计算机开销帐户、冲帐、删帐、调整计息积数、调整利率、启动计息、修改客户密码、取消挂失、冻结、解冻等均须根据会计主管批准的书面通知办理(储蓄业务根据储蓄合法凭证按权限输入开销帐户)
1、计算机操作人员分为哪三种?他们各自的操作权限有什么规定? 答:计算机操作人员一般分为:系统管理人员、一般操作人员和复核人员。系统管理人员的权限为:对系统运行进行控制并操作,有权检查各业务柜组或柜员操作终端机的情况及终端机的状况,但不得处理具体业务,也不得装入与本社业务无关的程序和数据。
一般操作人员的权限为:在规定业务范围内负责录入帐务数据及进行帐务查询。复核人员的权限为:复核操作业务并进行查询,负责本柜组的帐务核对。
2、《担保法》规定哪些财产可以抵押?抵押登记分别在哪些部门办理? 答:
⑴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⑵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⑶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的定着物;⑷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⑸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⑹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登记分别在以下部门办理:
⑴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⑵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⑶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的林木主管部门;⑷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⑸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信用社实行查库制度,查库的任务是什么? 答:
⑴清点库存现金、金银等实物是否帐实相符,有无白条抵库和挪用库款情况,是否发生虫蛀、鼠咬等霉烂事故;⑵库房、保险柜的锁和钥匙的使用、管理情况,锁是否发生损坏,有无擅自更换情况;⑶各项安全措施(包括联防组织)是否落实,双人管库和双人守库是否坚持执行;⑷库房、保险柜和守库室的安全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2、怎样评定信用户?如何核定等级?各等级授信额度是多少? 答:“信用户”的评定条件:
⑴居住在本辖区内,具有农业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牧民和个体经营户。⑵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到期贷款及应付贷款利息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还款计划 ⑶家庭成员中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⑷家庭经济状况良好,有偿还能力,在农村信用社有一定数额存款,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收入。
根据得分多少将农户的资信状况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对不同等级核定不同的授信额度,即:
⑴得分在100分以上的为一级信用户,授信额度为10000元。⑵得分在81---100分为二级信用户,授信额度为8000元。⑶得分在71---80分为三级信用户,授信额度为5000元。⑷得分在60---70分为四级信用户,授信额度为3000元。
农户联络员的职责有哪些? 答:
⑴农户联络员有监督权和建议权,有权监督信用社员工的工作和信贷资金的投向、投量。
⑵对信用社的信用户等级评定工作及小额农户贷款的发放情况,有监督建议权,可以推荐优良客户在信用社贷款。
⑶协助信用社组织存款、发放《贷款到期通知单》、《贷款逾期催收单》等单据,积极催收到、逾期贷款本息。
⑷负责与农牧民的沟通、联系工作,积极宣传信用社的信用工程创建工作及信贷政策、宣传信用社业务。
⑸关注辖内贷款户的信贷资金的使用,家庭经营、资产变化等情况,及时向信用社反馈借款户和农村经济的各种信息。⑹接受信用社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1、商业银行办理个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ABCD)原则。A存款自愿 B取款自由 C存款有息 D为存款人保密
2、教育储蓄的特点:(ABCD)。A储户特定 B存期灵活
C总额控制(最低50,最高2万)D利率优惠、利息免税
3、《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所称个人存款帐户包括:(ABCD)。A活期存款帐户 B定期存款帐户 C定活两便存款帐户
D通知存款帐户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存款帐户
4、下列哪些身份证件为法定个人实名证件(ABC)。A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B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C护照或者港、澳、台居民有效通、旅行证件 D机动车驾驶证
1、金融机构为个人开立存款帐户,应当核对并摘录存款人(CD)等要素。A身份证件名称 B身份证件签发日期 C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D身份证号码
2、存款人挂失储蓄单、证、折,必须持与挂失单、证、折一致的本人法定身份证件(ABCD)。
A储蓄单证折上记载的姓名 B开户时间 C储蓄种类 D金额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刷、发售代币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贷币券”是一种变相货币,是指(ABC)。A由单位或者个人印制、发售 B具有一定面额 C一定使用期限
D可在一定范围内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使用的票券(包括卡)
4、金融机构认为有嫌疑的存款业务,必须及时报告。备案内容主要包括(ABCD),若系银行卡转帐,还注明付款方户名及帐号。A开户行
B存款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C存款时间
D存款金额、种类、期限、利率
1、农村信用社组织资金,存款总量是第一位的,优化结构是第二的。(对)
2、教育储蓄为零整定期储蓄存款。本金合计最高限额为2万元。期限分1年、3年、6年,利率分别按开户日1年、3年、5年整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对)
3、教育储蓄为零整取定期储蓄,存期分为1年、3年和5年。(错)
4、办理储蓄存款业务的机构,均可开办教育储蓄。(错)
5、储蓄机构可以办理个人住房储蓄业务。(错)
6、从1997年4月30日起,对单位定期存款实行帐户管理。各金融机构不再给存款单位开具存单,改为出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对)
7、定期储蓄存款在存期内遇有利率调整,按存款到期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错)
8、储蓄机构办理定期储蓄存款时,根据储户的意愿,可以同时为储户办理定期存款到期自动转存业务。(对)
9、《个人存款帐户实户实名制规定》于2000年1月1日施行。(对)
10、工作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作为个人实名证件使用。(错)
1、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可以代理他人开立个人存款帐户。(错)
2、在实名制前存入,在实名制后支取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也必须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错)
3、已使用实名制后,代理他人续存存款时,可以不用持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对)
4、不记名或未使用实名的存款,可凭存单持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错)
5、根据客户需要,储蓄机构可发行不记名式定活两便储蓄存单和接受以单位名义代为职工办理的储蓄存款。(错)
6、为方便储户,农村信用社可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性资金转账方式转入其本人的储蓄帐户。(错)
7、对个人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提现视同开户单位基本帐户提现管理。(对)
8、农村信用代办站(农村信用服务站)是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支农服务范围的延伸和补充。(对)
9、农村信用社业务代办员可以持“农村信用代办站”或者“农村信用服务站”等印章办理业务。(错)
10、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具有法定用途,司法机关不得冻结和划拨。(对)
1、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必须坚持那些基本规定? 答:会计核算必须坚持双人临柜,钱帐分管;凭证合法,传递及时;科目帐户,使用正确;当时记帐,帐折见面;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现金付出,先记帐后付款;转帐业务先借后贷;他行(社)票据,收妥抵用;有帐有据,帐据相符;帐表凭证,换人复核;当日结帐,总分核对;内外帐务,定期核对;印、押、证,分管分用;重要单证严格管理;会计档案,完整无损;人员变动,交接清楚等十六项基本规定。
2、农村信用社帐务定期核对的内容有哪些? 答:
⑴使用丁种帐页记载的帐户,应按旬加记未销帐的各笔金额总数,与各科目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⑵科目必须按月通打一次全部分户帐(卡)余额,与各科目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⑶款借据必须按月与该科目分户帐核对相符。
⑷额表上的计息积数,应按旬、按月、按结息期与科目总帐累计积数相对相符。⑸种卡片帐每月与各科帐目总帐或有关登记簿核对相符 ⑹种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每月要帐实核对相符。
3、《贷款通则》中规定借款人的义务有哪些? 答:
⑴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材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⑵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⑶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⑷应该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⑸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⑹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篇:农商行范文
尊敬的农商行领导:
六月香果业有限公司在贵行的大力扶持下,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公司已经取得骄人的业绩,产、储、销达到了预期目标,经济效益日益凸显,已成为江华瑶族自治县涉农企业的一面旗帜。
然而公司在加大投入建设冷链物流园的过程中,忽略了对公司财务工作的监管,9月28日贵行在对我公司贷后检查中发现了我司财务制度不规范、不健全等问题,违背了《账户监管协议》,致使贷款资金回笼滞后,且公司资金流量处于较低水平,财会人员工作不主动,未能与贵行很好的沟通和交流。
鉴于上述问题,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在9月30日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做出了整改意见:
1、加强对财务工作负责领导的工作监督,定期不定期听取财务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严格遵守银行的《账户监管协议》,规范账务处理,做到专款专用;
3、4、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尤其是超市货款的催收; 提高财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银企联系,紧密银企关系。
我们希望通过这一次的整改,使我们的工作有所提高,同时也能得到贵行的谅解并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公司的健康发展。
祝:贵行业务蒸蒸日上!
江华瑶族自治县六月香果业有限公司201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