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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123
编辑:紫云飞舞 识别码:123-305259 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 2023-04-03 23:05: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省厅整改措施

省厅作风整改方案

(一)整改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针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深化“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以整改为契机,推进我省国土资源工作上新台阶。目标与任务是:坚持“求真务实、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示范带头、从我做起”的原则,全面清查和梳理“万人评议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反映的问题与建议,逐条明晰整改措施,责任到岗到人,通过整改和全面深化“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快构建国土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

(二)整改的方法和步骤

整改分动员部署、全面整改,建立长效机制三个阶段进行。3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从3月初至月底,制定整改和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3-5月份为全面整改阶段。6-12月份为巩固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三)整改的内容与措施

主要集中在6个方面:

对评议反映的对耕地保护不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运作不规范等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指标体系和责任体系,落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负总责的规定,层层签订新一轮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目标责任状,强化考核,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二是要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基金,研究耕地保护激励制度,把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地块、农户。三是要完善耕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编制实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以土地开发整理为抓手,结合小城镇建设、村庄整治、迁村并点和新农村建设,突出抓好一批重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形成规模效应和示范效应,统筹实施耕地整理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推进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实现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相统一、农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示范区建设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目标。对评议反映的土地审批不严格、审批程序复杂、农村土地征用补

偿不公等问题。今年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安排年度计划。用地计划要与各地经济发展、土地利用、土地闲置、违法用地发生率等情况挂钩,重点保障长株潭改革试验区、国家级开发园区以及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灾后重建项目、新型工业化项目、民生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二是要积极稳妥推进用地审批制度改革。改进用地审批方式,简化报批资料,提高用地审批效率。三是要深化征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标准,规范征地程序,依法及时足额实施征地补偿,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好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四是要大力推进节约集约。进一步完善市场配置机制、闲置土地处置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全面落实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实行协议出让最低限价制度。加强对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严厉打击囤地、炒地行为,出台鼓励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地、未利用地以及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的政策措施。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计划指标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对评议反映的矿权办证设置门槛过多、矿业秩序整治不到位、滥采乱挖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危及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今年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要深化治理整顿,促进有序开发。要认真组织开展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回头看”,对所有矿区进行清查,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深化超深越界专项治理,从严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污染破坏地质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要推进资源整合,促进规模开发。年内要完成56个省定重点矿区、48个市(州)定重点矿区的资源整合,确保通过国务院验收。编制完成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合理确定矿山数量和结构,新建矿山必须符合规划。编制实施煤、铁、有色资源等专项整合规划,引导资源向优势企业聚集,支持我省资源型支柱产业发展。建立完善资源开发准入退出机制。三是要加强地质工作,促进持续开发。按照“找新区、挖老点、上专项、走出去”的思路,集中资金和技术,突出煤、铁、有色等重要矿产和湖南产业发展急需矿产勘查,加强大中型资源危机矿山找矿,发现和评价一批重要矿产基地。加强基础地质工作,组织专家和技术力量,加强成矿

理论、找矿方法研究,力争在找大矿找好矿上有新的突破。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探索建立基金,聚合省内地质勘查、矿产开发科研力量,构建地质勘查的资金、信息、技术平台,支持建立一批省外、境外资源勘查开发基地。四是要调整利益机制,促进和谐开发。深化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矿业权价款收益向基层倾斜,兼顾矿区群众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对一些关闭、整合任务重的矿业大县(市)在利益分配和项目安排上给予适当倾斜。五是要保护地质环境,促进绿色开发。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全面落实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强化矿业权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切实履行尾砂坝治理、废石废料清理、采空区回填等义务。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实施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开展矿山环境示范区建设,实施一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对评议反映的监管不力、执法不严、查处力度不大等问题。今年要扎实推进三项工作:一是要着力构建执法监察新机制。落实地方政府责任追究制,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动态巡查责任制,把违法行为的发现、报告、制止情况列为责任考核的指标。进一步落实与监察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强与发展改革、金融、工商、环保、建设、电力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制约、惩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二是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5月底前出台矿产资源违法责任追究办法。完善群众举报、动态巡查、信访、卫星遥感、媒体披露等案件发现机制,加大对重大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建立案件信息公开机制,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重点查办一批国土资源违法典型案件。三是要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严格队伍管理,深入抓好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全面推广应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执法装备建设。

对评议反映在批建房过程中,存在乱收费现象,下属企事业单位收费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将进一步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建立统一的非税收入征管责任体系。实行主管财务的厅领导统一组织协

调、财务处全面负责征管、业务处室协同配合的征管体系。二是要依法依规征收各种规费。公示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收费依据、范围、对象、时限、标准,严格控制减免缓。凡未缴足有关费用的,申请用地的一律不下批文,申请办矿的一律不予登记,不予年检。各项规费做到应收尽收,也不乱收多收。三是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会审规则,凡厅本级征收的新增费、耕地开垦费、两权价款、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涉及规费减免缓的所有情形,均应进行集体会审。四是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宗矿宗地规费征缴台帐和征费档案,定期清理分期缴款项目,及时催缴规费。加快研制开发收费管理软件,推行信息化管理。

对评议反映的办事效率较差、服务意识不强、不给红包不办事、用地、办矿单位出资金报批等潜规则突出的问题。今年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深入开展“救灾纠损保目标、改进作风促和谐”和“三最”调研主题活动,3月底前组织四个工作组赴市州指导救灾补损工作,出台支持灾后重建的有关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年初确定的长株潭试验区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土地宏观调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管理、矿产资源领域对外开放、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带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专题调研。二是要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立统一的国土资源电子政务平台,今年底实现省、市、县联网,拓展在线服务项目。完善窗口办文、受理、承诺、公告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办事结果。完善宣传教育、投诉举报、监督考核等制度。并组织两次以上明查暗访,对落实情况予以考核,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三是要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业务技能、创新能力和工作效能为目标,深化“四个一”活动(每季度读一本好书、写一篇读书心得、开展一次学习交流、发表一篇文章),加强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体制,强化对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强化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建立健全预防和遏制腐败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文明示范窗”、“人民满意公务员”、“服务明星”等创新评选活动。加快实施国土资源所建设规划,全面开展文明国土资源所创建活动,推进

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年内力争50%以上的基层所达到“五个一”标准。

第二篇:海南省厅文件(范文模版)

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文号:琼建管[2010]208号)颁布时间:2010 颁布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建管[2010]208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1月1日起,省外建筑业企业未按《办法》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的,不得在我省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或者委托合同。

二、我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自2010年11月1日起开始受理省外建筑业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申请。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书面通知现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按《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各工程交易中心要在本中心网站、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办法》和其它相关的提示信息。

三、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我省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并取得我厅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资质(资格)证书的,以在我省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名义在资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和出具成果文件;省外建筑业企业已在我省设立独立法人企业但未取得我厅或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资质(资格)证书的,执行《办法》有关规定,由本企业负责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和出具成果文件,禁止以在我省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和出具成果文件。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五日

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备案管理办

法(试 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海南省开展业务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海南省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等业务活动的省外建筑业企业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省外建筑业企业是指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资格)证书,企业法人注册地不在海南省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和施工企业。

第四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实行备案制度。备案包括在海南省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备案和项目备案。

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备案是指: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必须按本办法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备案。

本办法所称项目备案是指:省外建筑业企业按本办法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备案,并通过招标或直接发包方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包或者委托合同后,必须按本办法到工程所在地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

第五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可选择在海南省任何市县设立分支机构,经备案后可在海南全省范围开展业务,但备案的分支机构只能设立唯一一家。

第六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分支机构负责人到场办理。

第七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的备案管理和监督管理,办理分支机构备案和指导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办理项目备案。

第八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资格)条件和市场诚信条件,方可申请分支机构备案:

(一)资质(资格)条件:

1、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具有甲级资格;

2、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具有甲级资质;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具有甲级资质;

4、监理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或者其他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施工企业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

(1)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除上述(1)和(2)所列专业以外的其他施工企业具有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市场诚信条件:

1、工程代理机构近2年未因发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第二十五条所列12种行为而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2、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近2年未因发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十九条所列11种行为而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近2年未因发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二

十七条所列6种行为而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4、工程监理企业近2年未因发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六条所列9种行为而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5、施工企业近2年未因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12种行为而受到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第九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分支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办理了税务登记。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施工总承包企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200㎡,其它企业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50㎡。办公场所为租赁的,租赁期限应不少于2年。

(三)分支机构负责人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四)省外建筑业企业在分支机构登记的本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数量应能基本满足在海南省开展业务的需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其中,监理、施工企业在分支机构登记的本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在海南省内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时,不得同时在省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

(五)在分支机构登记的本企业非注册类主要经济技术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施工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还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十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办理分支机构备案,应提交企业信用档案信息、企业相关证书、以及分支机构相关证书、场地证明、管理制度、分支机构登记人员证件等材料。申请分支机构备案应提交的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

第十一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自受理分支机构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核工作。经审核同意分支机构备案的,颁发《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不同意分支机构备案的,书面告知原因。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在“海南建设信息网”上公布省外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和分支机构备案情况。

第十二条 分支机构备案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届满,省外建筑业企业需要继续在海南省开展业务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天前申请办理分支机构延续备案手续。

省外建筑业企业在分支机构备案有效期内,按规定配备分支机构相关人员,在海南省无违法违纪及不良行为记录并有5次及以上招投标记录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其延续备案申请时,可将其分支机构备案有效期延续2年。

第十三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分支机构备案有效期内,企业名称、地址、资质(资格)等级、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或者分支机构名称、地址、负责人以及登记的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主要经济技术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在发生变更后30日内到原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分支机构备案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或者委托合同后30日内,应由分支机构负责人以本企业法人名义到工程所在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

第十五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申请项目备案,应填写《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项目备案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

(二)建设工程承包或者委托合同;

(三)中标通知书(仅限招标工程);

(四)工程项目部组成人员任职文件,项目负责人、主要经济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清单及有关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及身份证明;

(五)按计划应配备的相关机械设备清单(仅限监理、施工企业)。

上述材料除第(一)为原件外,其它材料原件经核对后退回留复印件。

第十六条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自受理项目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备案工作,并在《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上登记项目备案情况。项目备案是分支机构延续备案的主要依据之一。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办理工程招标投标备案、施工许可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从简、从快办理项目备案。

第十七条 省外建筑企业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方可在海南省开展业务。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外,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或者组织均不得设置省外建筑业企业进入本地区、本行业的备案管理制度。

发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或者委托合同时,招标人及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构审查投标人资格时,应核查省外建筑业企业是否持有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

第十八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海南省开展业务,由本企业负责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和出具成果文件,禁止以分支机构名义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和出具成果文件。

第十九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海南省开展业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海南省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接受工商、税务、公安、卫生、人事劳动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部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人员应为分支机构登记备案人员,并应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基本保持一致。工程项目部项目负责人一般不予变更。

第二十一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部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执行国家、企业法人注册地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应加强对分支机构和工程项目部的管理,按海南省有关规定及建设工程承包或者委托合同要求配备工程项目部人员并确保到位。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对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定期巡查制度。

第二十三条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省外监理、施工企业建筑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违规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经济技术人员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可根据本地的实际,采用定期进行指模电脑确认等有效方式,对省外监理、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人员的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不定期对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海南省开展业务情况进行抽查。

第二十五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遵纪守法并对海南省建筑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表彰。

第二十六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进海南省开展业务实行报告制度。省外建筑业企业应在每年1月份将上本企业在海南省开展业务情况书面报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季度对本辖区内省外建筑业企业项目备案情况进行汇总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两年内不受理该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申请或者延续备案申请。已办理相关手续的,予以撤销。

(一)企业不再具备本办法第八条所列的资质条件或市场信用条件的;

(二)受到有关部门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的;

(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备案的;

(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备案的;

(五)伪造分支机构备案手册的;

(六)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承包或者委托合同30日,不到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的;

(七)勘察设计企业因出具成果文件存在严重缺陷,监理企业因监理责任,施工企业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不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标准、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1起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2起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八)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质量、安全、节能检查中连续两年累计2次及以上被通报批评或被下达执法建议书的;

(九)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节能检查中,连续两年累计3次及以上被评为不合格的;

(十)监理、施工企业不按规定配备工程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到位,不履行职责,1年内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5次及以上的;

(十一)因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被记录公告的;

(十二)出具虚假成果文件的;

(十三)存在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海南省相关规定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 省外建筑业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该企业项目备案申请。已办理相关手续的,予以撤销。

(一)不按本办法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的;

(二)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或者委托合同不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

(三)不按规定配备工程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人员的。

第三十条 鼓励省外建筑业企业参加海南省相关的行业协会或者组织并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公约。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省外建筑业企业在海南省开展业务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向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附件:

省外建筑业企业分支机构备案申请材料清单

一、工程招标代理企业

(一)《省外建筑业企业驻琼分支机构备案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副本;(三)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等(申请延续备案应提供近2年招投标记录);

(四)企业针对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相关内容出具的诚信承诺书;(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委托范围、责任),企业关于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招标代理专职人员任职文件;(六)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办公场地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七)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在分支机构登记的本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及其他主要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执业资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其中,注册执业人员不少于2人(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招标代理人员不少于4人;

(八)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九)按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勘察设计企业

(一)《省外建筑业企业驻琼分支机构备案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三)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等(申请延续备案应提供近2年招投标记录);

(四)企业针对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相关内容出具的诚信承诺书;(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委托范围、责任),企业关于分支机构负责人和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文件;(六)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办公场地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七)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在分支机构登记的本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及其他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执业资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其中,勘察企业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2人,设计企业注册结构师及注册建筑师不少于4人(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各不少于1人);(八)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九)按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一)《省外建筑业企业驻琼分支机构备案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三)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等(申请延续备案应提供近2年招投标记录);

(四)企业针对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相关内容出具的诚信承诺书;(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委托范围、责任),企业关于分支机构负责人和主要专职专业人员任职文件;(六)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办公场地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七)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在分支机构登记的本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及其他主要专职专业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执业资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3人,造价员不少于4人;(八)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九)按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监理企业

(一)《省外建筑业企业驻琼分支机构备案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三)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等(申请延续备案应提供近2年招投标记录);

(四)企业针对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相关内容出具的诚信承诺书;(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委托范围、责任),企业关于分支机构负责人和主要监理人员任职文件;(六)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办公场地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七)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在分支机构登记的本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及其他非注册类监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执业资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其中,具有甲级资质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4人,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0人;其它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7人;

(八)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九)按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施工企业

(一)《省外建筑业企业驻琼分支机构备案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企业信用档案信息,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等(申请延续备案应提供近2年招投标记录);

(四)企业针对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内容出具的诚信承诺书;(五)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委托范围、责任),企业关于分支机构负责人和主要经济技术人员任职文件;(六)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办公场地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七)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在分支机构登记的本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及其他主要经济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岗位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其中,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一级建造师不少于3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各不少于5人;其它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各不少于3人;(八)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九)按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篇:省厅检查汇报材料

江苏兆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29省道姜堰段改扩建工程XG-ZJJL总监办

229省道姜堰段改扩建工程

XG-ZJJL总监办

安全汇报材料

监理单位:江苏兆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江苏兆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29省道姜堰段改扩建工程XG-ZJJL总监办

安 全 监 理 工 作 汇 报

为加强229省道姜堰段改扩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目标,XG-ZJJL标总监办积极响应省交通厅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号召,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监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229省道姜堰段改扩建工程路线起于姜堰东转盘,向南与G328共线至汽车修理厂附近(城区东南转弯处)改线,避开姜堰主城规划区,沿钢铁高压线(35kv)西侧向南,依次跨越西姜黄河、周山河,在梁徐前金村附近路线偏西南,于梁徐前林村与顾高夏庄村两镇交界处接上老路,利用老路改扩建至姜堰顾高与泰兴元竹交界处。路线基本呈南北走向,全长17.797km,本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实施,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其中一般路段路基宽24.5m,城镇路段原设计路基宽41.5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目前所监标段工程的进展情况:

SG1标:累计完成产值2875.0万元,占总量的11.4%。

SG2标:累计完成产值1385.88万元,占总量的8.3%。

三、平安工地建设开展情况

(一)工作策划情况

1、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总监办成立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安全监理工作,督促各施工江苏兆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29省道姜堰段改扩建工程XG-ZJJL总监办

单位同步、有序开展“平安工地”建设行动;

2、总监办在工程开工时,针对本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要求编写完成了《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满足了本工程安全监理工程实际需要,能够发挥监理文件的指导作用。

(二)责任落实情况

1、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了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总监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共计11份。;

2、制定了会议、检查、方案审查、安全生产费用审批、隐患整改等十项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建立了相应台帐,形成安全监理规范化管理。

(三)审查审批情况

1、总监办对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方案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时组织了审查。工程开工至今,我们分别审核了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边施工边通车安全专项方案》、《钻孔灌注桩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老桥拆除专项方案》等共计10个专项方案,并提出了总监办审查意见。

2、总监办组织学习了指挥部下发的《229省道姜堰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规定》等文件,规范了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程序;其次要求各施工单位按月报送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并进行了审查;计量支付时严格把好审查审批关,按制度审查各施工单位申报的安全费用,并计量支付了有关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本项目开工至今,总监办共审批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共计205.6万元,占安全生产总费用的29.7%; 江苏兆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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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日常安全管理

1、总监办实行日常检查和每月安全大检查制度,由总监、安全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以下五个方面:

1)项目部的安保体系和管理制度等;

2)施工现场布设和安全防护情况,包括安全标志、标牌、临边防护、施工人员防护用品、临时用电管理等;

3)人员持证和机械设备情况;

4)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方案的落实情况; 5)安全内业资料。

2、除了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旁站监理,做好安全监理日志外,总监办对危险源点、安全隐患比较集中、现场防护难度较大的施工区域要求监理人员重点检查,加大检查频率并做好关键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旁站,一旦发现事故隐患隐患,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3、总监办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都及时下发现场问题通知单,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回复,回复后由总监办复查并对整改结果进行签字确认,保证整改过程闭合。至目前,总监办共发出现场问题通知单5份,安全检查通报1份,并实现了现场问题通知单、安全检查通报与施工单位整改回复闭合管理。

4、总监办坚持安全会议制度,召集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专职安全员等和总监办各专监参加安全会议,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点评,提出整改要求并对下阶段安全工作进行部署,不断督促、指导有关项目部健康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我办自工程开工至今共召开安江苏兆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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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会议3次。

5、为不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作能力,总监办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监理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政策和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平安工地”建设的各项文件以及各种安全监理知识,对相关安全监理业务知识开展培训,并建立了安全教育培训台帐。至目前为止,总监办共组织了2期安全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教育,提高了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水平。

五、“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据省交通运输厅《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质字〔2014〕14号)和指挥部的文件精神,我总监办编制了《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及“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的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回头看”活动,现正处于活动的自查自纠阶段。

总之,总监办在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使现场安全监理水平和内业资料管理水平都得到较大的提升,进一步规范了我们的安全监理行为。在上级部门和229省道姜堰段改扩建工程指挥部的领导和支持下,在总监办和各项目部的努力下,本工程自开工至今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有效推动了“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按既定目标向前推进。我们有信心在上级部门和指挥部的正确领导下,更好地做好各项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和229省道姜堰段改扩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四篇:省厅信息交流材料

完善信息宣传体系建设

提高信息宣传工作水平

盐城市审计局

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期下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完善审计信息宣传工作运行体系为抓手,以不断提高我市信息宣传工作水平为目标,扎实推进信息宣传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宣传工作在服务领导决策、宣传审计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收获了新的成绩,在市委、市政府继续保持信息工作一等奖,在省厅信息宣传考核中保持较好位次。

一、强化思想认识,营造浓烈的信息宣传工作氛围。认知决定思想,思想决定行动。面对我市信息宣传工作已经连续高位运行十多年的较好成绩,部分人员意识上有所淡化、思想上有所松懈、工作上有所弱化。我局及时发现这一苗头,并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思想认识。年初,通过下发文件、领导讲话等方式,多次要求信息宣传工作必须与各项工作特别是审计项目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开展,强调“不会写审计信息,就写不出好的审计报告”的理念,要求全市审计人员进一步深化对信息宣传工作的认识。局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在全局人员大会上强调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始终将信息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经常在不同场合对信息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处室和个人进行褒奖。分管领导定期 在局务会上通报信息宣传工作情况,表扬先进,鼓励后进。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将信息宣传工作有效融合于分管工作,研究审计项目、重大活动、重要工作时,总是将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其中。目前,全市审计人员信息宣传工作的热情不断高涨,信息宣传工作与审计工作、队伍建设、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如影随形、相得益彰。

二、完善工作网络,打造坚实的信息宣传工作基础。经 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基本构建了稳固的信息宣传工作网络,形成了以市局办公室为中心、各县(市、区)局办公室为节点的网络体系。但是,近年来,信息宣传工作网络出现薄弱化趋势,主要表现为专职人员变动、信息员队伍老化、骨干队伍青黄不接等,个别县(市、区)局甚至将专职信息员抽调到审计一线,弱化了信息宣传工作网络。去年以来,我局将完善网络作为信息宣传工作的基础来抓。市局对专职人员的工作职能进行了优化调整,明确一名工作同志专职从事信息宣传稿件的编辑、报送和基础台帐的建立完善等工作,一名同志专职进行信息宣传线索的挖掘、稿件的撰写,人员职能的调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既畅通了编报信息的渠道,又增加了优质稿件的数量。对县(市、区)局,我们也根据各自情况,分类与各主要负责同志沟通,提出建议,对专职人员健全的单位,建议在全员发动、提高稿件质量上进一步下功夫;对没有专职人员的单位,建议及时配备人员;对基础 薄弱的单位,建议先培养骨干,再发挥骨干带头作用,通过传帮带,全面推进信息宣传工作。经过努力,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局全部配备了专职人员从事信息宣传工作,且基本形成了老中青结构合理的专职人员队伍。同时,我们积极与市委、市政府信息部门沟通,努力增加信息宣传工作的直报点,目前,全市县级审计机关已有5家成为两办直报点,有效提高了县(市、区)局信息工作的效率和采用率。

三、加强学习培训,塑造优秀的信息宣传工作队伍。写好信息宣传稿件,不仅需要一定的文字功底,更必须具备综合思考、研究思辨、捕捉挖掘、总结提炼、浓缩升华等多方面能力。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重抓专职人员的能力,选派专职人员参加市委、市政府和省厅文秘、信息培训班,提高专业能力;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宣传工作例会,就不同主题、不同专题进行培训,并加强相互交流,促进专职人员提高专业水平;市局办公室每周一召开编前会,就一周信息宣传的重点进行讨论、明确。二是提高全员信息宣传工作能力。每年冬训、业务培训,信息宣传写作都作为重要内容。近年来,已经就新闻写作、信息写作、“忧”信息写作、新闻摄影、网络新闻等不同专题进行了全员培训。坚持实行办公室信息宣传人员与业务处室对口挂钩制度,信息宣传人员与业务人员密切配合,全程参与重点审计项目,从审前调查、审计实施、业务审理会办、整改督查到成果跟踪,全程了解项目,及时发现线索,共同配合写作,大大提高了审计成果的转化力度。市局信息宣传人员还每年赴县(市、区)局进行交流。三是突出提高青年审计人员的信息宣传工作能力。近年来,我们把40岁以下的审计人员作为信息宣传工作的增长极。“信息宣传工作青年论坛”已运行三年,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对青年审计人员的信息宣传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围绕不同主题请青年审计人员进行研讨、交流。目前,青年审计人员已经成为信息宣传工作的生力军。2008年全局18名青年人员信息宣传用稿数量仅占全局的14%,2010年全局20名青年人员用稿数量已经占全局的62%。

四、硬化考核制度,创造不竭的信息宣传工作动力。我们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的制度建设,以制度化、规范化来推动信息宣传工作的常态化。坚持领导干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单位必须有一名领导分管信息宣传工作,抓好扎口报送,参加市局每季度召开一次的信息宣传工作例会,并实行末位谈话制度,市局分管领导与每季度排名最后单位的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查找存在差距,分析落后原因,说明整改措施。认真落实考核奖惩制度,把信息宣传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和个人考核,作为年终争优创先的重要内容。同时,通过评选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信息宣传稿件等,激发大家的写作热情。

我们深深感到,信息宣传工作既是一项使领导耳聪目明 的事业,更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常做常新的事业。我市在信息宣传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上级机关的要求,对照兄弟单位的成绩,对照我们更高的目标,我们觉得仍有很大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在培养骨干、提高质量、多出精品、打造品牌等方面下功夫,力争实现新的突破,为全省审计工作的发展特别是信息宣传工作的进位争先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五篇:省厅8.23会议精神

省厅8.23会议精神

1、张越书记讲话中的四个关键词是什么? 同频同步、共振共鸣、应时应变、自省自觉

同频同步,就是要求我们的社会管理创新,要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走势保持同频同步;共振共鸣,就是要求我们的社会管理创新,要始终同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保持共振共鸣;应时应变,就是要求我们的社会管理创新,要始终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形势和任务保持应时应变;自省自觉,就是要求我们的社会管理创新,要始终对自身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保持自省自觉。

就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来说,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同步是工作指针,同人民群众的期待共振共鸣是根本要求,与社会稳定的形势任务保持应时应变是方法路径,对自身的能力水平保持自省自觉是关键所在。

2、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公安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总体思路是?

按照张越书记“三句话”的总要求,以“三项建设”为载体,以先进典型为引领,以实施“八项工程”为重点,实现对人、地、物、事、网和社会组织的动态掌控,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

3、会议推出的先进典型叫什么名字?那个单位的?

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分局新城派出所指导员周希胜,也是今年我们隆重表彰的12个“范党育式公安民警”之一。

4、“八大工程”具体是什么?

“天网覆盖”工程、“应急处突响应”工程、“实有人口知晓”工程、“危爆物品掌控”工程、“排查化解”工程,“立体防控”工程,“虚拟社会管理”工程,“民生服务”工程,5、“一帮三创”活动内容?

“一帮”就是一加一爱民帮扶,上至省厅党委,下至基层所队,全省6万名民警每人都要帮扶一户贫困群众、上访人员或“两劳释解”人员。“三创”就是创建“平安家园”、“阳光窗口”和“先锋所队”

6、扁平化应急处突指挥体系要实现“四个转变” 指挥模式要向扁平化、联勤式转变;指挥机构要向实战化转变;指挥手段要向科技信息化转变;应急处突要向常态化转变。

7、省厅二、三道防线卡口建设“六畅通”内容:

多功能通信网畅通、多手段语音对讲网畅通、视频图像监控网畅通、智能卡口查缉布控联动网畅通、信息核查动态管控网畅通和视频指挥调度网畅通。

8、张越书记对自省自觉的要求是什么?

自省自觉,要体现在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干部强烈的进取心和责任心上;体现在各层级公安民警卓越的落实力和执行力上;体现在公安队伍建设高度的正规化和职业化上。

9、公安队伍正规化和职业化建设的“三个理念”

要强化条令治警的意识和理念;要强化考核励警的意识和理念;要强化培训强警的意识和理念。

10、“四查两保”回头看的内容

查漏洞、查隐患、查落实、查执行、保安全、保稳定

11、“三个排查”的内容

深入彻底地排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的矛盾纠纷,可能引发重大案件和事故的治安隐患,可能引发警民冲突和媒体炒作的执法问题。

12、“四个坚决防止”的内容

坚决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坚决防止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坚决防止个人极端事件发生,坚决防止严重违法违纪和恶性炒作事件发生。

13、“四看、四解决”为主要内容的“回头看”活动

一看决策部署是否符合提高战斗力、安全感和满意度这个根本标准,从源头上解决队伍、业务“两张皮”的问题;二看决策部署是否符合时代发展潮流和现代警务改革方向,解决低起点规划、低标准推进、低水平徘徊的问题;三看决策部署是否符合基层实际,解决重形式、走过场、劳民伤财搞花架子的问题;四看出台的举措操作性强不强,解决只交任务、不教方法,执行难、落实难的问题。

14、“四个不放过”的内容 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问题找不到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安全面貌不改变不放过。

15、当前,全省公安机关的“六项重点工作”是什么?

开展以“查漏洞、查隐患、查落实、查执行、保安全、保稳定”为内容的“回头看”活动;迅速建立完善符合实战需求的应急处置机制;深化学守四个《条令》活动;迅速开展向周希胜同志学习和“一帮三创”活动;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都要迅速研究制定《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力度。

16、“三句话”

老老实实做好自己的功课;勤勤恳恳办好群众的事情;兢兢业业尽好维稳的职责。

17、张越书记提出要把公安队伍打造成哪“四师”?

加强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和职业化建设,把队伍打造成理想信念坚定的忠诚可靠之师、宗旨观念牢固的爱民为民之师、公正廉洁执法的公平正义之师、敢打能战必胜的威武强劲之师。忠诚可靠是政治品质,爱民为民是根本要求,公平正义是价值追求,威武强劲是素质能力。

18、做到应时应变需要实现的“四个转变”

要求我们必须实现由过去的突出强调专政职能向注重源头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的转变;必须实现由过去的单一现实社会管理向统筹现实和虚拟两个社会的有效管理转变;必须实现由过去的动态管理向静态管理的转变;必须实现由偏重公安部门管理社会治安问题向社会管理多元化的转变。

19、学守条令是指哪四个条令?

《 内务条令 》、《 纪律条令 》、《 奖励条令 》和《 训练条令 》。20、周希胜的事迹有何启示?

周希胜的事迹启示我们:公安机关社会管理的职责有边界,但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追求永无止境。

21、如何做到服务大局?

必须了解大局、把握大局、适应大局、融入大局。

22、当今社会发展的“五大趋势”是什么? 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

23、河北公安机关一些案件发生的根本原因? 可以概括为“看不住、打不赢、管不好、办不妥”。

24、秦皇岛市公安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按照张越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以“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为载体,以先进典型为引领,以实施“八项工程”为重点,以项目管理为路径,以“日清”管理为抓手,以“刚性问责”为保障,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狠抓28项重点工作,实现对人、地、物、事、网和社会组织的动态掌控,力争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

25、秦皇岛市公安局将“八项工程”进一步细化为28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是以图像信息资源整合为切入,强化智能卡口布控和移动信息核查工作,全面实施“天网覆盖”工程。包括“整合图像信息资源、强化智能卡口布控、普及移动信息核查工作”三项任务,由梁根货同志负责组织,市局信息中心牵头落实,科技信息化处、装财处配合。二是以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为牵动,建立扁平化指挥和应急处突机制,全面实施“应急处突响应”工程。包括“建立扁平化指挥机制、加快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应急处突机制”三项任务,由刘杰同志负责组织,指挥中心警务处、巡特警支队、维稳支队分别牵头落实。三是以“双实有、全覆盖”、信息社会化采集为突破,探索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新路子,全面实施“实有人口知晓”工程。包括“建立„双实有、全覆盖‟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新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搭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社会化采集平台、健全流动人口专职管理队伍”等四项任务,由杨齐鸣常务副局长负责组织,流管办牵头落实,并要求于11月底前完成。四是以实名购买、流向登记、滚动排查、动态管控等为关键,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全面实施“危爆物品掌控”工程。重点开展 “推行原材料实名购买和流向登记、实行重点部位滚动排查、重点人员动态管控、重奖激励、案件倒查” 等5项工作,由杨齐鸣常务副局长负责组织,治安支队牵头落实,刑警支队、技侦支队配合,要求于年底前完成。五是以排查前置、民调进所队为助推,深化“清积攻坚”工作,全面实施“排查化解”工程。包括“狠抓排查前置工作、开展民调进所队工作、深入开展„清积攻坚‟行动”等三项工作,由张春方同志负责组织,控申处牵头落实。六是以多警联动、多轨联动为重点,积极开展网上作战,全面实施“立体防控”工程。要求按照“情报主导、全面设防、有效管控、精确打击”的“立体防控”要求,要着力做好3项工作,即:建立多警联动动态化巡控机制、建立多轨联动控制网络、开展网上作战工作。此项工作要求明年6月底前完成,由赵平同志负责组织,技侦支队牵头落实,刑警支队、网安支队、科技信息化处配合。七是以实名上网为抓手,强化阵地控制、信息化防范和专业队伍建设,全面实施“虚拟社会管理”工程。包括“积极推行实名上网制度、强化网络阵地控制、提高信息化防范能力、强化专业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要求明年12月底前完成,由网安支队牵头落实。八是以网上平台建设为依托,大力开展“短信评警”、“一帮三创”活动,全面实施“民生服务”工程。包括“开展网络警务平台建设、„短信评警‟活动、深入推进„一帮三创‟活动”,等三个方面,由陈文涛同志负责组织,政治部牵头落实。

为了整饬政风警风,激发队伍激情活力,优化提升工作效能,河北省公安厅决定,在该厅全体民警中集中开展一次以“戒庸戒懒戒浮戒散”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学习教育活动。

组工干部要善于摸实情、戒浮戒懒;敢于讲实话、戒私戒虚;勤于办实事、戒推戒拖,要养成雷厉风行的作风,说干就干,马上就干,由我来干,干就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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