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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编辑:明月清风 识别码:20-83758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15 00:19: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县保健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安全(不良)

事件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国家卫计委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院各科室及时、主动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可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对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医院鼓励科室和医务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 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

(一)报告事件资料(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受影响的对象、相关人员、事件发生后的不良后果)。

(二)报告事件类别(如治疗、护理、药物、手术、输血、感染等与医疗活动有关的事件)。

(三)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处理措施。

(四)上报职能部门立即处置。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

(一)报告形式

1、书面报告:不良事件须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2、紧急电话报告: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二)报告部门

报告部门:发现不良事件,相关科室、人员按照不良事件报告原则、不良事件报告类别及报告形式,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报告进行处置。

1、医疗相关不良事件:报告医务科。

2、护理相关不良事件:报告护理部。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报告感控办。

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药械科。

5、器械相关不良事件:报告药械科。

(三)报告程序

1、Ⅰ、Ⅱ级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严重不良事件时,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同时按医院差错、事故报告处理程序进行上报,当事科室在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

2、Ⅲ、Ⅳ级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报告人在24—72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相关职能部门。

3、如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科、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同时报告总值班。

六、职责

(一)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

1、识别并主动报告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2、提出初步的改进建议。

3、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医疗不良事件的改进措施。

(二)各职能部门

1、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2、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协调和处理,向主管院领导汇报,并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

3、负责对不良事件进行整理分析,向相关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提出系统改进办法,在一定范围内开展相关教育培训,减少或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质量管理部门:

1、指派专人负责汇总各部门、科室报送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总表》。

2、对全院医疗不良事件进行汇总和分析。

3、对发生频率较高的或重大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专题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上报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加以研究。

4、负责组织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知识的相关培训。

七、奖罚机制

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对主动、及时上报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将根据不良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免责或减轻处罚;凡发生严重不良事件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一)鼓励主动报告。对主动报告Ⅲ、Ⅳ级不良事件且积极整改者,可免于处罚,对在阻止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当月质控给予0.2分的奖励。

(二)对主动报告Ⅰ、Ⅱ级不良事件者,医院将根据事件处理结果酌情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对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对发生严重医疗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将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四)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根据情况,对在不良事件报告中表现突出的科室或个人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医院批准后予以奖励。

第二篇: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培训试题

一、填空题。每题5分,共50分。

1.由医疗行为自然转归患者造成损害,或两者皆有。

2.临床诊疗工作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鼓励自愿、主动上报全院范围内适用,全院员工知晓率100%,医务人员充分理解。

4.医院鼓励职工主动

5不良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名词解释。10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临床诊疗工作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三、简答题。每题20分,共40分。

1.不良事件报告原则是什么?

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

[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以及医院内相关规定执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意义?

及时发现问题,避免纠纷发生

有利医院进行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完善工作流程,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监督,制定相应规范

第三篇: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治疗和护理过程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治疗护理效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护理纠纷或护理事故,以及影响护理工作正常运行和护理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称为护理不良事件。

一、不良事件的等级划分

1、Ⅰ级事件(警讯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永久患者机体与功能丧失。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发现及时,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二、不良事件的报告范围

1、患者在住院期间发生跌倒、坠床、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导管滑脱、烫伤以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

2、护理差错或护理事故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

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输血不良反应。

4、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

5、因陪护人员的原因给患者带来的损害。

6、严重院内感染。

7、门急诊、保卫、信息等其他相关不良事件。

三、不良事件的上报时限

1、Ⅰ级事件(警讯事件):护理部应主动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报告。

2、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采取积极救治措施的同时,当事人须立即通知护士长、上级医生和科主任,同时报护理部、医务科(夜间为总值班),事后48小时内上报《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

3、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护士长在了解情况后及时报科护士长,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护理部。

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鼓励护理人员主动上报,护士长每月进行记录,科护士长审核,对共性问题及 时向护理部报告。

四、具体要求

1、科室应按规定时限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逾期未报或有意隐瞒不报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与科室质量考评挂钩。科室每月召开护理不良事件分析会,制定整改措施,必要时请护理部参加。

2、护理部接到科室上报的不良事件后,调查核实,协助解决,并跟踪验证。

3、护理不良事件需要其他协助解决的,护理部及时沟通解决。

4、对于警讯事件,护理部应及时向全院各科室发出预警信息。

5、护理部实行全院护理不良事件监控,定期召开护理不良事件分析讨论会,并在护士长例会上进行反馈。

6、护理部对于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者,给与鼓励和表扬。对于未增加患者痛苦、未影响患者治疗及预后的护理不良事件,将不影响个人、集体评优晋级。

护理部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第四篇: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目的:

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可有效避免缺陷

2、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是医院进行医疗责任保险的前提

3、医疗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医疗管理部门对医院内医疗纠纷、事故和隐患有宏观的认识,便于分析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二、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性。

1、行业性:是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服务、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

2、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科,医务科闫宏图专职受理并严格保密。

4、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

5、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公开和公示。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性质 报告性质分为强制报告和自愿报告两类。

(一)强制报告范围:

1、严重医疗差错,致病人残疾或死亡;

2、事件可能会被公开;

3、可能会受到处罚。

(二)自愿报告范围:

1、各种各样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医疗事件;

2、事件将被保密;

3、有助于发现医疗安全隐患;

4、有助于预防严重医疗差错的发生。

四、报告程序、形式及时限

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报告医务科闫宏图;护理事件上报护理部杨茹;后勤事件上报总务科杨春雷;安全事件上报保卫科周传明;设备事件上报设备科王占元;医务科、质控办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接报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公布分析处理结果,并跟踪处理及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落实情况列入每个月科室优质高效考核和年终的科主任考评内容。

五、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的内容:

根据医疗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16类,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四大部门。

(1)病人辨识事件:诊疗中的病人或身体部位错误(不包括手术病人或部位错误)。

(2)医疗处置事件:包括:误诊、漏诊、误治、治疗不及时、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检验、检查结果误判;治疗、检查或手术后异物留置体内及神经受损等并发症。

(3)手术事件:麻醉、手术中的不良事件。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术中死亡、术中及术后出现并发症。

(4)医疗器械事件:内固定断裂、松动、设备故障导致的不良事件。如呼吸机使用相关不良事件。

(5)药物事件:医嘱、处方、调剂、给药、药物不良反应等相关的不良事件,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输液反应,病人在院内自行注射管制毒麻药品。

(6)烧烫伤事件:治疗或手术后发生烧烫伤。

(7)伤害及意外事件:言语冲突、身体攻击、跌倒、坠床、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事件。

(8)院内感染相关事件:可疑特殊感染事件。

(9)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病人或家属对工作人员不满等。

(10)输血事件:医嘱开立、备血、传送及输血反应等不良事件。(11)公共设施事件:管路事件、管路滑脱、自拔事件、天灾、有害物质外泄等相关事件

(12)非预期事件:非预期重返ICU或延长住院。(13)治安事件:偷窃、骚扰、侵犯、暴力事件。(14)针扎事件:包括针刺、锐器刺伤等。

(15)病人约束事件:不适当约束或执行合理约束导致的不良事件。

(16)其它事件:非上列之异常事件。

六、分析、反馈、制定整改措施。

医务科、护理部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对上报事件进行分析、反馈,若事件情节严重立即上报分管院领导(孟宪文 石 弘 陈先领 常春雨 吕冰副院长),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督促科室、护理单元落实。

七、奖励机制

每年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办公会通过。

a)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报告进行分析,公示有关的好建议和金点子,给予表扬。

b)对提供不良报告较多的科室给予奖励。

c)对个人报告者保密的前提下给予奖励,并给予不具名的公开表彰,在评优晋升时给予优先和加分。

d)定期对及时整改和持续改进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八、医疗不良报告制度的组织机构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 医疗不良事件整改小组

长:张建明

副组长:孟宪文、石弘、陈先领、常春雨、吕冰、成员:闫宏图、杨茹、王占元、杨春雷、周传明

报告系统网络

科室、个人(医、护、医技、后勤设备人员)

管 院领导 — 理

职 能 科室

科 个人(医、护、医技、后勤设备人员)

第五篇: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通过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不良事件分类

根据医疗不良事件造成后果的程度分为:

潜在不良事件:由于不经意或是及时的介入行为,而使其原本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在病人身上。

无伤害:事件发生在病人身上,但是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轻度伤害:事件虽然造成伤害,但不需或仅需稍微的处理或观察;如捏伤、擦伤、皮肤小撕裂伤。

中度伤害:需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但仅需要简单的处理;如缝合、夹板固定、冰敷、抽血检查、包扎或止血治疗。重度伤害:除需要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外,还需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或会诊等特别处理。

极重度伤害:造成病人永久功能障碍或永久残疾,甚至死亡。

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遵循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如为一般医疗不良事件,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核实后,报分管院长。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或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口头上报相关部门,事后在24小时内补填《不良事件报告表》。

3、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并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医疗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5、科室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讨论结果分别上报医务科/护理部,一般不良事件由医务科/护理部提出处理意见,如属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需提交医院医疗事故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造成不良影响时,相关部门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6、各科室应建立不良事件登记本,将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后果、主要责任人、原因分析、处理情况、改进措施等进行详细记录。

7、对主动、及时上报本科室不良事件的人员和科室,将根据不良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免责、减轻处罚;对主动、及时上报本科室或它科不良事件的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100—500元奖励。

8、对发生不良事件且隐瞒不报的科室和个人,一经查实,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给予当事科室和个人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9、不良事件报告范围详见《不良事件报告表》(见附表1),输液、输血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按输液、输血、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程序进行上报

县人民医院医疗不良事件上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不良事件上报制度,鼓励科室积极主动上报医疗不良事件,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增强全院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医疗安全管理由事后处理推进到事前预防,最大限度减少不良事件产生后果和影响,根据《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全院临床、医技科室。

二、不良事件上报方法:

(一)一般不良事件:科室须在一般不良事件发生后12-24小时内上报。

(二)重大及紧急不良事件:科室在处理的同时电话告知医务科。

(三)医务科在收到一般不良事件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响应处理。重大及紧急不良事件立即进行响应处理。

三、不良事件上报奖惩标准:

(一)医院鼓励各临床、医技科室上报不良事件,所有医疗不良事件统一上报至医务科,再由医务科根据《不良事件上报制度》进行界定汇总。

(二)一般不良事件发生后12-24小时内上报,对于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每上报1例给予50元奖励。重大及紧急不良事件,科室在处理的同时电话告知医务科。

(三)由于科室没有及时上报不良事件产生的医疗纠纷,经处理后其纠纷损失由科室全部承担并通报批评。

四、自办法下发之日起执行新的医疗不良事件上报表,科室在上报时应按照填表要求认真填写。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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