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出差管理制度
一、出差管理办法 Ⅰ 国内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1,20元 B一般级:每日1,00元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 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 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 心诩岸坛?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 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 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 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 情予以补贴。 Ⅱ 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第七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附件一 承诺书 年 月 日
立承诺书人 因公经××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国,谨保证:(一)按期归国返回公司工作。
(二)返国后三年内决不自动离职,如有违背愿依贵公司所订之办法负责赔偿,连带保证人愿负担一切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股份有限公司 立 承诺书人: 连带保证人: 地 址:
身份证编号: 附表16.4.2
说明:
(一)因公出国者,其手续由总务部代为办理。
(二)在同一地区内停留三十日以上者,自第三十一日起,膳宿杂费以八折计算。(三)低职人员随同高职出国者,其费用得酌实情比照高职人员报支。(四)美金币值如有变动,得视各该地区汇率调整之。
第十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 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Ⅲ 附则
第十七条 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 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 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四、员工出差实施细则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五、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一)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之规定订定之。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之支给概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二)当日出差
第四条 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之。
第五条 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30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 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 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 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按远途出差办理。(三)远途出差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中心)经理(主任)或分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 远途出差之员工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十一条 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天灾地变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确实无误乃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必须于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路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协理以上人员核准者得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得实数支给之。 第十六条 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七条 员工远途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 表3.4.5
第十八条 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午后9时以后,午前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但不支给日当。
第十九条 日当自出发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给付之,但午后出发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支给。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成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二十一条 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旅社给一发票),但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 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与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或实费。
第二十四条 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日当及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董事长核准。
第二十六条 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第二十七条国外出差人员渡航费,董事长、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
第二十八条国外出差人员之出差旅费,按下列标准支给。
注:1.上列金额系赴东南亚、日本之旅费标准。赴欧美者,按级另加20%。 2.但供住宿者,按上列标准每日减支美元10元。
第二十九条 前条之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费、住宿费、杂费及日当。 第三十条 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起程概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五)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改之。
第二篇: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管理制度
一、目 的:明确出差流程,确定出差各项补贴标准,有效控制出差费用,规范出差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温州市力德实业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三、出差审批流程
1、公司人员出差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时间、地点及工作内容,经部门经理确认,部门人员出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经分管副总审批即可;部门负责人出差,需由分管副总确认,总经理审批;副总出差由总经理签批。
2、若出差人员需要预支差旅费,必须持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单,经审批后方可借支。借款在1000元以下者,由分管副总签字,借款在1000元由以上者,须由总经理签字,总经理不在,可由分管副总代签。
3、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将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在出差途中,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出差地点和时间,应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同意,并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新的出差地部分差旅费不予报销,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
4、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出差行程及出差时间,并进行有效监控。
四、差旅费报销标准(见附表)
1、交通费
(1)依票据报销。出差人员以乘坐普通车、船、火车座票、硬卧为主,坐车时间超过8个小时者,可以乘坐上一级标准。乘坐飞机或火车软卧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需报总经理批准(外地需电话联系征得同意,返回后补办手续),否则超额费用自负。
(2)市内公车费:按出差补贴标准进行报销。
2、住宿费
(1)住宿费报销限于在该地停留两天或以上(指需要安排住宿),原则上要求当日返回; 住宿费以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超出部分自负。
(2)长期出差:确因工作需要,在同一地方(或相邻)出差天数超过7天以上者,住宿标准下浮20%;
(3)多人出差,同性员工住宿标准下浮15%(异性员工住宿标准不变)。
3、通讯费:为便于公务联系,享有通讯费的员工手机一律不得擅自关机,否则不享有当日通讯费。
4、特殊情况报销标准
(1)赴外地开会(学习)者,若会议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已由主办单位统一开支,或支付的会议费中已包含伙食费、住宿费内容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费。(2)出差人员若住宿费、伙食费及车旅费已由客户、公司业务相关单位支付的,不允许再以任何理由向公司报销,违者,一经查实,酌情处以1-2倍罚款。
(3)陪同领导(专指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出差、接待宾客、代表领导出席会议或参加活动按票据实报实销,但要在报销单上加以说明或附会议通知。
(4)出差超过6小时,不足24小时,按职务补贴/24小时*实际出差的时间;
(5)出差家乡无差旅补贴,仅报当日公交车费;
五、差旅费报销规定
1、出差人员差毕报销差旅费必须先到人力资源部确认考勤(即出差时间)后,方可到财务部凭《出差申请单》及票据根据财务制度报销。
2、出差人员差毕,必须一周内向财务部门报销结帐,多退少补,不得拖帐,不足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以财务审核日期为准,超过报销期限,要进行处罚,15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20%扣除结帐,30日内(含)按出差费用金额30%扣除结帐,30日以上不予报销,并追回欠款。
3、差旅费报销单据要求单据齐全(指车票及住宿发票),粘贴整齐,分类有序,时间地点相符,其单据由出差人员所在部门经理负责核对,财务部审核,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如果报销项目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事后不予以报销。
5、审批责任:出差报销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或审核者把关不严造成差错,要首先追 究审批者或审核者责任,并酌情处以差错部分1-2倍的罚款。
六、出差纪律
1、每次出差以车、船、机票的日期为准计算:员工出差于上午10:00前回公司所在地,下午必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前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必须回公司上班;于下午20:00—24:00回公司所在地,次日上午可晚2个小时上班。
七、附则
1、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若有异议或不完善之处,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2、本制度若有与以往制度相抵触之处,均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附表一:《出差申请单》 附表二:《出差报销标准表》
第三篇: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1,为了统一,规范职员因公出差事项,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级员工,出差及涉及到相关事项均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 出差类别
1,当日出差;当日出差可返回者
1,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交通凭证实数支给
2,当日出差者不得在外留宿如有特殊情况需同公司联系确认。
3,当日出差这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安排车且不可乘出租车,特殊情况下需
公司
派车或乘出租车的提前通知公司批准。2,远程出差者,必须在外住宿者
1,远程出差交通费凭交通凭证实数支给
2,远途出差者在其所在区域内有公共交通工具直接到达目的地的,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因时间紧急或替他原因需提前与公司联系批准。3,出差人员支交通工具除公司车辆及个人车辆外,以火车或公共汽车为基本交通工具,如有特急事项须经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使用航空交通工具。
4,自备车辆者公司给与适当补贴油费,不再报销另外交通费。第三条 出差审核 1,个人出差
1,个人根据各单的计划需出差时提前1-2日前通知公司经核准后实行。2,经理出差需提前3-5天申请,经社长核准后实行。2,公司指派出差
1,有公司直接指派相关业务人员或岗位人员出差
2,出差人员按照本制度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3,其他规定
1,远途出差者,公共交通工具,航空工具实支,住宿标准上限80元每日,出差补贴30元每日。2,远途出差者,公司所在地省内出差补贴每日20元,工厂提供食宿每日10元 3,以上补助不含通信费用,出差补助包含路程时间
4,出差费用预支,核销程序
1,因公出差员工需要预支出差费用的,可支取费用的80%。2,员工也可先垫付出差费用,待出差结束后凭票据核销。
第四条 核销程序
1,由对方安排的交通费,住宿费,交际费用不得重复报销
2,交际费用由公司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需凭发票等凭证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况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与不同程度的处罚。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期间涉及到国定假期时出差结束时可酌情补休。
以上为公司暂定的出差管理制度,暂定3个月如有增减另行通知
2010-6-25
出差管理制度
第四篇: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销售人员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事由依据
第五条事由
(1)出差的原则是“解决现场问题,发现把握商机”。
(2)销售人员依据《出差计划表》及《费用事前审批表》执行,返回后提供《出差报告》进行审核结算。
(3)现场服务依据《现场服务申请单》执行,并在服务结束后提供《工作日报》进行审核报销。
第四章差旅管理
第六条出差申请与报告
(1)销售人员出差之前必须提交《出差计划表》,现场服务人员提交《现场服务申请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等事宜。
(2)将《出差计划表》和《现场服务申请单》送客服留存、记录考勤。(3)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4)销售及现场服务人员人员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含出差回来当天)凭有效日期证明(如机票、车票等)进CONCUR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5)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或《工作日报》,并进CONCUR进行费用报销。
(6)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并按旷工处理。
(7)部门将对人员出差结果进行跟踪考核,并纳入员工年终绩效考核。第七条费用标准及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
差旅费用标准及审批表:
(1)销售及现场服务人员出差,按以上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同性别两人同行出差,公司要求住一个房间,以节省差旅费开支。
(2)销售人员及相关人员外出参加展会,统一安排食宿的,展会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公司规定统一开支。无任何安排情况,实行实报实销。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餐费、住宿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经部门经理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改。
第五篇:出差管理制度
出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所属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本制度涉及审核批准的事项中,权责单位因故无法实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可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指定的人员确认无效。
三、出差类型
1.本市出差
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
2.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并可能往返者)
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报权责单位核准按远途出差办理。当日出差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派公务车且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要公司派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的,事前须由单位经理或公司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3.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远程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远途出差在其区域有公共汽车直达目的地的,须乘坐公共汽车,若因时间紧急或其他原因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
4.自备车辆出差者,公司予以适当补贴油费,不再另外报销交通费;
5.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车辆外,以利用火车、公共汽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利用空运交通工具。
四、出差签核程序 1.个人申请出差
1)出差人员应提前2—5日办理出差申请,填写《出差申请表》,并按以下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
2)部门经理出差,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3)业务或其他人员出差,报请部门主管审批;
2.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总经理、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涉及岗位人员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被指派人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按照本制度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五、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部门负责人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并经批准,出差后补办手续。
3.出差员工(总经理及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须到行政部或所属部门考勤执行人处办理考勤登记。
4.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须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在出差结束后提供相关证明,经其调查确实后批准另给付出差旅费。
六、出差费用预支、报销程序
1.出差费用预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批准的,《出差申请表》至财务单位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
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2.出差费用报销程序
1)住宿费用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涉及的补贴、交通费按3折给付,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核准后予以全额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若出差应报销住宿费无相关凭证者,不予报销;
8)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者,经其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由行政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七、报销程序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并呈交一份“出差报告单”。
2.从财务单位领取《报销单》后,依财务单位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3.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八、财务单位复核程序
1.财务单位人员按照本制度规定,复核单据的规范情况,包括出差审批单、票据的张贴、金额核实、权责单位核准签字、报销时间等。2.经其复核确认后,予以办理涉及人员的出差费用报销事项。
3.对于出差费用的超标部分不得报销。
4.出差人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差旅费支出或报销进行说明。
5.凡随同董事长、总经理出差的所有员工,不享受补贴。6.借款及报销原则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九、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7.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8.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和招待。9.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10.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11.差旅费报销必须一次一清,上次不清下次不借,不能结清者,从当月工资中扣回,直至扣清。
1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或轮休,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十、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的拟定、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后亦同。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