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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东李抗浮锚杆工程施工合同-开发票(共5篇)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20-74249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11 03:27: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10.11东李抗浮锚杆工程施工合同-开发票

东李新苑二期抗浮锚杆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青岛旭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渠敬宾(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东李新苑工程的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遵照执行。第一条:工程地基加固的范围

1.1 工程地点:东李新苑二期

1.2 工程范围:按设计要求确定为纯地下室抗浮锚杆施工 1.3 暂定工程量: 600 米

1.4 工程内容:抗浮锚杆工程施工,包括抗浮锚杆桩位的定位放线、施工和验收。

第二条:技术要求、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 2.1 执行现行国家或行业规范和标准。

2.2 该抗浮锚杆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合格并报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的设计及施工组织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三条:工期

3.1 本工程工期从2014年 10 月 20 日起至2014年 11 月 20 日止,完成合同规定全部工作量,总工期 30天。如遇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时,工期顺延,工期顺延需经甲方书面确认。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4.1 合同价款

4.1.1本施工合同采用包干单价合同,包干单价为 280 元/m,暂定抗浮锚杆 123 根,暂定工程量 600 m(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暂定工程款为 168000.00 元整(大写人民币:拾陆万捌仟圆 整)。该包干单价包括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管理费、措施费、规费、税金、赶工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全部费用。4.1.2 锚杆计算长度按实际锚杆完成长度计算;

4.1.3 方案审查时,如对施工方案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4.1.4以个人名义重新签订合同,乙方到地税局开具发票。4.1.5综合单价不含抗浮锚杆5%的最后验收试验费。

4.1.6按甲方要求正式施工前不做破坏试验,最后锚杆验收试验由乙方人员配合。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5.1 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资料,该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以及建筑物基础设计图,按时提供已有的技术资料,并能满足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2 指派 为甲方现场代表,协调乙方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对乙方隐蔽的签证和乙方完成工作量的签证。5.5 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

5.7 负责协调乙方与总包及其他分包单位配合问题。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6.1 负责按设计技术要求和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查; 6.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若因质量不符合所产生的返工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罚款、停工、停发工程款,直至退场;

6.3 指派 为乙方现场代表,协调甲方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对隐蔽的签证和完成工作量的签证,提供现场工作人员名单,施工人员服从土建总包单位的治安、消防、环卫等要求;乙方需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乙方现场人员及机具等的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并严格按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购买人员、机具的保险,相关费用已含在本合同包干单价中。6.4 严格按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国家现行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向甲方提出增减工程量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6.5 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和技术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并对其质量负责。6.6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规定的工期进行施工,若因工期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6.7 施工期间,服从甲方、监理工程师及总包方的检查、监督; 6.8 协助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和修改,并承担费用; 6.9 乙方负责锚杆孔径与底板交接处防水处理;

6.10 工程原材料按青岛市材料质量要求试化验,按要求留置试块并做试验; 6.11 工程完工后7日内提交完整工程资料。第七条:工程竣工、工程价款与结算

7.1 工程量计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该工程量需经甲方项目部及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并作为结算依据。7.2 工程款的支付:

(1)施工完成抗浮锚杆成孔后支付暂定合同金额的50%。(2)抗浮锚杆工程完成注浆后,一次性付清实际产值的工程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2 甲方无故未按合同日期及时拨付工程款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工程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8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竣工,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500.00元的违约金。

8.3乙方施工完毕后,若单桩、复合地基的检测不能达到设计要求或桩位定位错误,乙方应无条件返工,且乙方负责返工所需的全部费用及重新检测等一切费用,直至满足设计要求并通过甲方指定检测单位的检测。返工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且乙方应承担因工程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4 由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解释按国家统一标准)的自然灾害影响施工,工期顺延,不视为违约。第九条:仲裁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技术讨论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其他

11.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11.2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11.3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第二篇:抗浮锚杆工程施工合同

抗浮锚杆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设计及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地基加固的范围

1.1工程地点:、1.2工程范围:按设计要求确定为纯地下室抗浮板埋深为-6.5m和-7.5m范围。(详施工方案)

1.3暂定工程量:7869.8米

1.4工程内容:抗浮锚杆工程设计与施工,包括抗浮锚杆桩位的定位放线、施工,并负责抗浮锚杆方案和施工图的设计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查通过和验收通过。

第二条:技术要求、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

2.1执行现行国家或行业规范和标准。

2.2该抗浮锚杆设计方案须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合格并报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的设计及施工组织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工期

3.1本工程工期从2011年 3月 25 日起至2011年 5 月 5 日止,完成合同规定全部工作量,总工期42 天。如遇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时,工期顺延,工期顺延需经甲方书面确认。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4.1合同价款

4.1.1本施工合同采用包干单价合同,包干单价为元/m,暂定抗浮锚杆2071根,暂定工程量m(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暂定工程款为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该包干单价包括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管理费、措施费、规费、税金、赶工费、定额测定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险费等全部费用。

4.1.2 方案审查时,如对施工方案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但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4.1.3 在合同执行的整个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本合同单价都不再进行调整。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5.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资料,该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以及建筑物基础设计图,按时提供已有的技术资料,并能满足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2指派为甲方现场代表,协调乙方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对乙方隐蔽的签证和乙方完成工作量的签证。

5.5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

5.7负责协调乙方与总包及其他分包单位配合问题。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6.1负责按设计技术要求和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查;

6.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若因质量不符合所产生的返工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罚款、停工、停发工程款,直至退场;

6.3指派为乙方现场代表,协调甲方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对隐蔽的签证和完成工作量的签证,提供现场工作人员名单,施工人员服从土建总包单位的治安、消防、环卫等要求;乙方需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乙方现场人员及机具等的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并严格按国家、地方的相关规定购买人员、机具的保险,相关费用已含在本合同包干单价中。

6.4严格按审查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国家现行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向甲方提出增减工程量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6.5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和技术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并对其质量负责。

6.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规定的工期进行施工,若因工期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6.7施工期间,服从甲方、监理工程师及总包方的检查、监督;

6.8协助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和修改,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工程竣工、工程价款与结算

7.1工程量计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该工程量需经甲方项目部及乙方共同签字确认,并作为结算依据。

7.2 工程款的支付:

(1)乙方严格按报审通过的《抗浮锚杆设计及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并完成合同工作量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

(2)乙方严格按报审通过的《抗浮锚杆设计及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完毕,经甲方及监理认可的检测单位对单桩、复合地基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价的50%。

(3)乙方提交竣工资料,且且相关职能部门审查通过和验收通过后,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结清工程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不履行合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2 甲方无故未按合同日期及时拨付工程款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工程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8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竣工,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5000.00元的违约金。

8.3乙方施工完毕后,若单桩、复合地基的检测不能达到设计要求或桩位定位错误,乙方应无条件返工,且乙方负责返工所需的全部费用及重新检测等一切费用,直至满足设计要求并通过甲方指定检测单位的检测。返工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00元∕天的违约金,且乙方应承担因工程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4 由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解释按国家统一标准)的自然灾害影响施工,工期顺延,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仲裁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技术讨论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其他

11.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11.2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11.3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开户银行:帐号:年月日日

第三篇:抗浮锚杆工程施工合同样本

地下室抗浮锚杆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下称甲方):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

承包方(下称乙方): ××基础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地下室抗浮锚杆工程施工承包单位,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购物广场

2、工程地址:××路××号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锚杆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测量定位、造孔清孔、制安锚杆、搅料、高压注浆、完工清理等全部工序。

三、工程量

1、地下室抗浮锚杆总量为××根,孔径130mm,锚筋××,长度为入基岩不少于7米。

2、技术要求:在基础梁、承台开挖后,垫层施工完成后再施工锚杆;详见设计图纸。

四、质量技术要求

严格执行施工图纸的技术要求、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22:2005。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评定合格标准。

五、承包方式

1、地下室抗浮锚杆:包工包料、包材料检测、包机械、包工具、包质量、包辅助材料、包资料编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乙方必须认真审核方案的合理性并提出合理建议。

六、工期要求

1、施工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乙方开始算起,合同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其中××区施工期15天,××区在工作面交付后15天内完成。

七、单价、工程量及合同总价款

1、单价(含税)

(1)、地下室抗浮锚杆按设计的图纸要求每孔位 3400.00 元/根(综合单价含税、材料及包括造孔、制作安装钢锚杆、材料检测、压力注浆、清理等全工序,包含甲供钢材价格)。(2)、本合同承包综合单价为一次性包干。

(3)、施工期间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甲、乙方各自承担。

2、工程量及合同总价款预计: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 元)(含税及甲供钢材款);结算时依据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计算。

八、甲方责任

1、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等与施工有关的技术资料。组织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

2、甲供钢材,负责提供材质合格证及材质检验报告,并承担检测费。

3、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签证和工程款的划拨及结算。

4、协调各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避免直接或间接影响乙方施工。

5、负责提供一个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施工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甲方负责地下室抗浮锚杆工程的质量检测并承担检测费用。

九、乙方责任

1、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资质资料并制定抗浮锚杆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

2、负责所有材料、机械、设备、工具及费用。并保证所提供的施工材料为合格产品。

3、负责乙方雇用人员的管理及暂住证的申报工作。

4、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工程技术规范、设计变更及有关技术文件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5、做好施工安全措施,负责施工过程的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若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不分大小均由乙方自行负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应作相应赔偿。

6、施工期间要接受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检查。

7、须配备相关的技术人员,指导技术工作及做好施工记录和收集整理工程有关资料,作为工程结算和工程验收依据。

8、乙方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如出现质量问题,除自行承担损失外,还应赔偿甲方材料费用及承担由此引起的变更设计及工期延误等所有损失。

9、乙方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将承台及梁的砖胎模损坏,要赔偿甲方的人工和材料费用。

10、及时将成孔清出的砂土及软岩、余浆清运到现场指定的地点,将作业面交于其它工种施工。

11、乙方违反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损失,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罚款,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按有关安全规定施工,落实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违章作业。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应建立班前活动记录,确保本乙方人员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3、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正确使用机具及安全防护用具。

4、乙方派驻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负责计划安排、人员调配、安全教育、技术交底、质量检查与报验,有事外出必须向甲方项目负责人请假。随时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如发现违章作业,每次罚款贰佰元(200.00元),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伤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伤亡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

6、每天及时清理、运输施工造成的泥浆,防止污染。第十一条 验收

(1)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进行验收。(2)乙方应该做好各阶段(包括入岩深度、终孔、注浆等工序)的自检工作,并通知甲方验收,并应保证达到设计要求,否则乙方应负责无条件返工至达到要求为止,并承担有关费用及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工期不予延长。

第十二条 结算及付款

1、乙方每月完成的工程量进度款,甲方在次月15号前扣除进度款中所含甲供钢材后支付50 %。

2、全部完成后,验收试验合格及资料交还甲方,并且结算经甲方审定后15工作日内付至结算总造价的 80%。

3、剩余结算总造价的20%,在地下室回填土结束停止降水后二个月甲

方一次性无息付清给乙方。

4、乙方付款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发票。

5、按实际完成的锚杆根数和合同单价,在扣除甲供钢材款(单价4600元/吨)后结算。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毁约,应按合同总价的 20 %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包工程分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已完工程量按70%结算。

3、乙方中途退场,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

4、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每延误一天罚款 1000 元。如拖延工期五天以上,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已完成工程量按 70 %结算,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违约金。

5、乙方有如下行为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经甲方三次批评及限期整改要求,乙方仍不听劝阻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及管理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清退乙方出场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违约金,同时已完成的工程量按 70 %结算。

(1)不遵守工地现场规章制度,不按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施工。(2)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3)不服从工地管理人员指挥。第十四条 附则

1、如有未尽事宜或变更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且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2010年 12月4日合同签订地: 工地

第四篇:抗浮锚杆工程合同

抗浮锚杆工程承发包合同

总承包单位:(甲方)

专业分包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宝华街名泉春晓C地块抗浮锚杆工程,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基础抗浮锚杆工程

建设地点:

第二条、建设规模、面积(工程量)和承发包工程的范围及内容:

本工程包括:

1.基础抗浮锚杆总工程量暂定为4000m,结算时以建设单位认可的量为准。

2.锚杆施工依据设计方案和相应施工规范,工作内容包括:①锚杆制作、锚杆钻孔;

4垃圾清理。②锚杆钢筋绑扎及高压注浆,养护;③锚杆张拉与锁定;○

第三条、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定为 30 个日历天,工期计算的起止时间暂定为:2011年8月30开工,2011年9月30日竣工。具体按照甲方现场实际进度安排为准。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条件、期限,按本条以下各项执行:

(一)按照国家及山东省济南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图纸设计要求。满足济南市勘查测绘研究院提供的《-------项目岩土工程勘查报告》要求,锚杆抗拔力特征值不小于190KN。

(二)本工程应先做抗拔试验锚杆,应在试验完成后,将试验结论提交设计院,经设计人员复核通过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全部锚杆施工完毕后,须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需按总数5%布置抗拔锚杆,对其进行检验。

(三)抗浮锚杆施工要求如下:(灌浆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

A首先放线,确定锚杆的位置,钻孔孔深大于5.0m,并且保证进入第六层强风化辉长岩层不小于5.0m,孔径=150mm,将孔洗干净,暂时封堵。

B锚杆制作:根据各层锚杆所需长度下料,进行除锈,将钢筋绑扎牢固,锚固段焊上三组支架。

C将制备好的锚杆放入钻杆,进行高压注浆

D砂浆配合比1:1(水泥:中砂),强度等级M30,加入微膨胀剂,水灰比≦0.45,灌浆压力0.25-1.0Mpa,保证砂浆充满和密实,否则需二次灌浆补救。

E岩石与锚固体粘结强度特征值frd=80Kpa(强风化辉长岩)

F锚杆完成后,锚杆部分应在浇注混凝土基础底板时与底板内钢筋一同浇筑。抗水底板局部高度变化时,锚杆顶标高应同抗水底板底标高,且保证锚固段长度不变。

(四)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有关标准执行,工程保修至地下室施工到±0.00时为止。

第五条、承包方式:

实行大包干。即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抗浮锚杆综合单价按元/米计价。(该单价为完成抗浮锚杆所需一切工序的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抢工措施、安全措施、检验试验(且须满足相关质监部门验收要求)、材料二次搬运、现场材料,设备的看护、施工水电,工人意外伤害保险、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成品保护、垂直运输、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其中钢材甲供,乙方按实领用。)如乙方领用材料超出结算数量,甲方在结算时按照超出数量乘以该种材料市场价的1.5倍的单价计算出超领材料总价,并在结算总价中扣除。

第六条、工程总造价按上述承包范围和方式,计(概算)为人民币:

暂定总价: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办法:

1.乙方完成监理单位及甲方验收后付款至完成量的50%,工程量全部完成且通过质检站验收后并待甲方基坑回填结束,停止降水后,乙方在一个月内上报工程量结算书,经甲方审核完成并确认所有资料全部齐全后付款至结算总额的95%,余款待工程竣工通过质监站验收并取得备案证书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甲方在付款的同时乙方需提供等额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拒绝付款。

第八条 甲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完成“三通一平”(包括进场道路),接通水、电源和办理报建、临时场地、占用道路等的批准手续。同时向乙方提交施工(安装)图纸与说明书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各一份;地质勘探资料一份;

第八条、乙方应负责完成下列工作:

1.在开工前三天完成组织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甲方,作为甲方检查监督执行施工计划的依据。

2.全面负责锚杆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

3.完工后,及时提供经监督部门认可的竣工资料三份。

第九条、乙方承包的任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分包给第三方。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以及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做好试件和材料的试验,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工程质量上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的监督,乙方逾期完成工程,每逾期一天,按照5000元/天处以罚款。

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暂行规定》。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综治员的监督检查,接受整改意见,随时完成整改,确保施工质量。乙方应安排一名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常驻现场,施工之前对每位施工人员做好安全交底,且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若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市安全监督部门对乙方安全施工方面提出任何意见,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处理。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电话:电话:

第五篇:抗浮锚杆施工合同

龙跃·熙炎景城

基础抗浮锚杆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四川眉山龙跃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施工方):湖北华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承包条例》和四川省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委托乙方对龙跃·熙炎景城项目抗浮锚杆工程进行施工,为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签订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龙跃·熙炎景城项目基础抗浮锚杆工程。

2、工程地址:眉山岷江大道

3、工程规模:本工程基础抗浮锚杆1576根,总进尺长度11032米;主筋为3根直径22mm(HRB400),孔径150mm,锚入深度7米,做法详见抗浮锚杆平面布置图和大样图。

二、工程内容

按图审中心、设计院审查合格且甲方认可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方案确定的地下室基础抗浮锚杆施工、配合检测、验收合格,其工作内容包括抗浮锚杆施工全部工序:孔位测放、钻孔清孔、锚杆制安及锚固、填入砾石、拔套管、压力灌浆施工、验收等工作内容。

三、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验收通过。乙方并负责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的编绘以及按建委要求进行资料存档备案。如该项目需要专项审查,第1页,共7页

专项审查合格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综合单价内,不额外增加费用。

四、开工时间及工期

1、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工期:30日历天(不含锚杆基本试验及检测时间)。

3、因下列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窝工费及停工费:

3.1、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下雨、高温以及地质情况与地勘报告严重不符等,累计影响工期三天内不顺延;

3.2、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可顺延;

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5、本工程投标前乙方已自行踏勘施工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施工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和工期延长由乙方承担,并不产生任何费用。

五、工程质量及要求

1、工程质量:合格。

2、本工程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与验收规范、标准和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等的要求并达到工程验收标准。

3、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与施工方案一致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进度保证体系,并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施工。

4、乙方须按国家有关规范及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保证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检查结果进行整改;及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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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须根据甲方工程师的指令并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及时提供有关工程安全、质量方面的资料。

6、乙方须健全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和安全检查员。按甲方确认的施工图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作好自检工作,并及时处理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

六、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采用综合包干单价,抗浮锚杆综合包干单价为:170.00元/m,合同总价不能超过1870000.00元,结算时如超过187.00万元,甲方仍按此价结算给乙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工程价款。

2、上述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含设备费、辅料及配件)、材料费(包含钢筋锚入筏板、抗浮板的长度)、钻孔清孔、锚杆孔芯砼及砂浆的灌入费、机械进出场费(含二次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赶工补偿费、扬尘处理费、水电费(含施工和生活用)、施工现场清洁、规费、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包干。无论任何情况,综合包干单价均不作调整。

3、抗浮锚杆相关实验、检测费用均包含在上述包干单价中,由乙方委托第三方进行。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配合第三方的实验及检测,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实验、检测不合格而返工,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

4、抗浮锚杆在完成工作量的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待抗浮锚杆施工完毕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合同总价的60%;抗浮锚杆如在春节前施工则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的60%支付乙方工程款。余款按第八条的约定执行。

5、锚杆结算长度:按锚杆设计成孔的有效长度计算(垫层底面以上的钢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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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工程量)。

6、如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需另行增加或减少抗浮锚杆数量、实测增减工程量按本合同综合包干单价调整。结算时,工程量以甲方、监理、乙方三方签字认可的实测工程量为准。

七、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返还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一次性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工程,另行组织施工,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已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可从乙方在甲方处存在的任何权益中抵扣。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等,甲方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检测报告)7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八、工程结算

1、工程结算款支付:

(1)、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出具检测报告)30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及竣工结算资料。

(2)、甲乙双方在15日内办理完结算,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因具体情况顺延。(3)、结算办理完毕后7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工程结算款的95%(此付款节点,乙方需要开具100%的建安发票),留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本项目主体结构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2、本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转账支票。乙方申请付款时,应附乙方盖章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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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及工程所在地合法有效等额的发票,甲方在收到上述付款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如果乙方未开具合法发票甲方将有权拒绝付款。

九、施工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图审中心批准的施工图和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为了确保施工工期,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前作入场准备。

3、每个抗浮锚杆桩位在实施时,监理、甲方应实测进尺深度,施工单位须作详细纪录,已备甲方和监理单位核查后,由监理、甲方签字确认。

4、满足设计抗拔力要求,抽查数按规范及设计要求,桩位由设计、地勘、监理、甲方确定,满足设计要求。

十、材料供应及质量要求

1、乙方采购的材料:如、钢筋、水泥、砂石等均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并应满足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要求。

2、主要材料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3、乙方应接受甲方及现场监理工程师对使用本工程材料的检查,如有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费用乙方承担。

十一、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有关技术问题,甲方现场代表:。

2、甲方提供完整设计图纸2套,地勘报告设计方案。

3、乙方入场施工期间,甲方现场代表负责协调乙方在该工程实施中与土建总包方的关系,为乙方施工提供有利条件,以便工程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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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乙方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口。

5、电费由甲方代乙方缴纳,结算时扣除。(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执行本合同中乙方有关权利和义务,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及工期完成本合同工程内容。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并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

3、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作好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记录,收集整理竣工资料。

5、乙方所施工的工程成品在未移交总包单位前,由乙方负责成品维护。

十二、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由乙方组织甲方、监理及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对本合同全部内容进行验收。

2、工程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

3、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详细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一式伍份。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按甲方认可的乙方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施工不符合设计要求,配置设备不符合设计要求,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工期损失。

2、如经检测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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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工,如非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按2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若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付乙方工程结算款,甲方将按200元/天支付乙方违约金。

十四、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即生效,至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工程款支付完后即终止。

十五、其它约定

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地方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四川眉山龙跃置业有限公司 湖北华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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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东李抗浮锚杆工程施工合同-开发票(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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