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大小物业)CBRE
【项目名称】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分公司】 注册地址: 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鉴于甲方希望委托乙方担任
的物业管理单位,乙方愿意接受该委托,对
实行专业化的全权委托物业管理服务,甲、乙双方共同于
****年**月**日在中国
市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如下,以共同遵守。
1.物业基本情况
1.1 物业名称:
1.2 物业地址:
1.3 物业类型:
1.4 物业权证(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房地产权证):
1.5 物业总建筑面积:
1.6 物业四至及状况:
1.7 上述基本情况如果与
市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书、测量报告等文件所记载的内容不符的,则应以政府部门的文件为准。
1.8 甲方同意全权委托乙方并以乙方的名义为
提供专业物业管理及服务。乙方是
物业管理方面的唯一受托人。1.9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按照本合同及国家和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为
提供专业物业管理及服务。
1.10 乙方为甲方、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并应对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1.11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2.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及事项
2.1 物业工程前期顾问服务事项
2.1.1 对项目的功能布局提出建议
从项目使用者和管理者两个不同的角度对大厦的功能布局提出意见及建议,对设施、设备的配置及容量的合理性、服务功能及布局的合理性,以及目前设计图纸中遗漏、缺陷或多余的项目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2.1.2 参与有关工程会议
合同编号:CBRE/OFFICE-YEAR-MM-NO 【项目名称】
定期参加甲方的有关工程会议,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提出专业意见。
2.1.3 对设施、设备的选型及建材的选料提出建议
从使用、维修、管理、安全、环保及保洁的不同角度,为项目的设施、设备选型和建筑材料的选用,以及从今后发展趋势和物业管理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机电系统、空调系统、安保监控系统及自控系统等之优劣,向甲方提供专业建议。
2.1.4 工程图纸及资料的接收和归档管理工作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工程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接收、检验、整理及建档工作。并健全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
2.1.5 测算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制定物业管理费标准
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测算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参考同档次项目的收费水平,制定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
2.2 物业管理筹备期的服务事项 2.2.1.组建项目物业管理机构
根据实际情况筹建项目物业管理机构,并尽快使之能够达到正常的运作状态。具体工作如下:
(1)设计组织架构、部门设置及人员编制;
(2)制定各部门的职能分配和各岗位的职责范围;(3)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工作程序。
2.2.2.完成员工招聘和专业培训工作
制订有关项目物业管理及服务人员的聘用条件及薪酬标准。并于筹备期开始之日,先行选派或聘用中高层骨干管理人员,然后按实际需要招聘其它部门员工。同时,为招聘的物业管理人员拟订一份员工培训计划,并进行专业培训。
2.2.3.制定物品采购计划
制定项目物品采购清单。同时,采购物业管理运行所需用的专用设备、工具及其它必需物品。
2.2.4.协助拟定各种规约和手册
(1)根据国家建设部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协助.拟定《„
‟
物业管理规约》,供甲方参考;
(2)在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办理入驻手续时,向其提供
《„
‟用户手册》,以供有关业主及租户阅读并遵守;
(3)为甲方提供《装修指南》的范本,并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
有针对性的进行修定。在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办理入驻手续时向其提供。
2.2.5.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工程验收的技术规范与质量标准,协助甲方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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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安排清洁“开荒”工作
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后,为能达到入驻的标准,须进行彻底的清洁,此项工作称之为“开荒”。乙方将安排完成上述工作。
2.2.7.物业承接查验工作
当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乙方即派出专业物业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工作。同时,协助对验收合格的房屋及设备做好“成品保护”及相应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物业管理运行期的服务事项 2.3.1.该物业规划红线范围内所有公共地上、地下建筑物,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玻璃幕墙、楼梯间、电梯井、设备管道井、走廊通道、门厅等该物业共用部分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供配电系统、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公共照明、安全秩序管理系统、消防水系统、电梯、地下层的排风系统、临时应急供电系统等。
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地漏、隔油池、各类地下管线及管井、泵房(污水处理池)、室内外停车场等。
该物业智能化系统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包括:消防报警系统、楼宇自动控制系统、通讯系统、卫星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信号增强系统等。
安全秩序与消防管理,其中包括:维持该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巡逻、门岗执勤、装修管理、访客登记),项目区域内的警卫以及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火灾的预防和发生火灾的救护和处理;保安监控和消防监控;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
道路交通与停车场管理,其中包括:负责该物业规划红线以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地面停车及车辆疏导服务等(停车场经营管理事项将由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或独立委托合同)。
日常保洁与定期清洁,其中包括:该物业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楼宇玻璃幕墙的定期清洗、公共区域地坪定期清洗及地板定期打蜡服务等;每日生活垃圾及装修垃圾的收集、分拣和清运,隔油池(若有)定期清掏服务等;物业室外通道的地面道路清洗、灭虫、灭鼠;楼宇室内的有偿清洁服务。
庭院绿化与花卉租摆,其中包括:为该物业规划红线以内的庭院花木及绿地提供日常养护服务;同时为客户提供室内有偿花卉租摆服务等。管理与该物业相关的工程竣工图纸、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档案与二次装修竣工验收资料。2.3.2.2.3.3.2.3.4.2.3.5.2.3.6.2.3.7.2.3.8.2.3.9.
合同编号:CBRE/OFFICE-YEAR-MM-NO 【项目名称】
2.3.10.代收代缴与有偿服务,负责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杂费以及另行提供的有偿服务的收费。有偿服务的具体项目以及有偿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将另行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甲方、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对于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的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服务要求,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在其能力及服务范围内,接受委托并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合理收费。
对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用户手册》、《装修指南》(含二次装修的规定,下同)等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追索违约赔偿、民事诉讼等措施。甲方、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的物业管理工作。2.3.11.2.3.12.3.服务标准
乙方将按下列约定,提供24小时(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间断的物业管理服务。具体目标如下:
3.1 房屋外观:破损获及时修复,具有相当的整洁度 3.1.1.玻璃幕墙清洁明亮 3.1.2.外墙定期清洗 3.1.3.大堂内布置合理 3.1.4.功能识别标识及入驻单位名录醒目有效
3.2 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保养 3.2.1.设施设备的运行、使用有记录,无重大责任事故 3.2.2.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 3.2.3.应急发电机可随时启用 3.2.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保持设施设备状况良好 3.2.5.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3.2.6.设备按照设计要求正常运行,不降低运行指标
3.3 公共环境及卫生 3.3.1.大堂、洗手间、物业内公共区域每天循环保洁 3.3.2.物业外地面、设施设备每天清洁,并保持与楼宇标准相一致;大理石地面定期打蜡,保持地面整洁光亮
3.3.3.环卫设施完备,设有垃圾中转站 3.3.4.每天收集及清运垃圾 3.3.5.定期进行卫生灭杀 3.3.6.物业内废气和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3.7.无违反规定饲养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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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绿化 3.4.1.3.4.2.3.4.3.保持公共绿化的花草树木以及盆栽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 保持公共绿地清洁,绿地无纸屑 物业内绿化有管理措施并落实
3.5 交通秩序 3.5.1.能及时制止车辆违规停 3.5.2.进出物业各种车辆管理有序,无堵塞交通现象
3.6 安全秩序管理及消防 3.6.1.执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熟悉物业环境,文明值勤,语言规范 3.6.2.接到报警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 3.6.3.结合物业特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3.6.4.详细的消防记录 3.6.5.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动 3.6.6.自动化系统设施设备运行有序,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3.6.7.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制定消防应急方案
3.7 报修和投诉受理 3.7.1.紧急情况:30分钟到现场 3.7.2.小修:24小时内解决
4.服务期限
4.1 甲乙双方均同意预计该项目正式开业日期为
****年**月**日,因此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提供服务的期限为:
4.1.1.物业工程前期顾问服务: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正式开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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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情况下,可视为本合同自动以年度为周期延续,除非乙方认为本合同必须终止。
5.服务收费
5.1 管理服务酬金及支付方式
根据本合同所列乙方为本项目提供之服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如下物业管理服务酬金: 5.1.1.物业工程前期服务酬金:每月人民币
元整(RMB
元/月)首付款为人民币
元整,甲方应于
****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酬金。其后甲方应于每月5日之前向乙方支付该月的顾问服务酬金。服务酬金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以支票的形式支付。
5.1.2.物业管理筹备期服务酬金:每月人民币
元整(RMB
元/月)。甲方应于每月5日之前以支票或转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该月的服务酬金。该项费用在项目物业管理开办费中列支。
5.1.3.物业管理运行期服务酬金:每月人民币
元整(RMB
元/月)或按当月所收取的全部物业服务费的7%比例提取,按两者数额高的收取。
在物业管理运行期间,服务期限每满一年,依据市场通涨率,物业管理服务酬金应当较前一年增加5%。本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续签之后,续签之服务期间应当与本合同服务期间连续计算并继续按照每年5%的比例递增物业管理服务酬金。
每月5日之前,乙方将按运营期酬金标准自行从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中提取上月的管理服务酬金。如遇物业服务费资金不足时,甲方要负责及时向乙方以支票或转帐方式支付上月的管理服务酬金。该项费用在项目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中列支。
5.1.4.管理服务酬金不包括其他额外开支,如税费、追缴费用而产生之法院和律师费用等。
在收到上述服务酬金后,乙方开具正式税务发票。5.1.5.5.2
5.3
物业管理启动资金(开办费)甲方支付给乙方前期开办费用,支付时间为物业交付使用前三个月,支付金额以乙方提供的前期开办期预算并经甲方确认的费用为准,乙方应当列明前期开办物品清单报甲方审批并且严格按照经过甲方审批的清单进行采购,并提供开办物品之发票(发票抬头为甲方)。
物业服务费 5.3.1.物业服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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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5.3.1.1.甲乙双方确认该项目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暂定为:
A.写字楼区域:人民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RMB
元/月/平方米)。B.商业区域:人民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RMB
元/月/平方米)。本物业红线区域内的公共环境和中央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暂定人民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RMB
元/月/平方米)收取。
5.3.1.2.甲乙双方将根据该项目物业服务费用测算结果,据实确定物
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以补充协议或备忘录方式体现。但乙方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实际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按向当地物价部门备案的金额为准,如备案的物业服务费低于双方确认的上述标准,其差额在乙方管理期内由甲方补足。5.3.1.3.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测算以甲方提供的总建筑面积、各功
能区的建筑面积、各用户单元的销售的建筑面积,以及该项目各设备系统情况及其能源消耗数据为依据,综合考虑乙方为该项目提供的服务所需人员及其费用和其他管理支出,进行测算。如甲方提供的各项面积数据及设备设施情况与实际不符并有较大出入,由此造成物业服务费收入不能满足管理需要时,由甲方补足不足部分。5.3.1.4.甲乙双方须于物业管理筹备期开始之日前的一个月以前,完
成物业管理服务费测算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5.3.1.5.乙方的物业管理预算在得到甲方同意后,乙方对物业管理服
务费采取“按实结算”的方法,即:按当期应收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入,抵付当期实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支出成本,物业管理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的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足部分由甲方于30日内补贴给乙方。5.3.1.6.甲方对客户承诺减免物业服务费的,乙方以甲方书面确认为
依据,被减免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5.3.1.7.在项目开业后,空置房和甲方自用房的物业费由甲方全额承
担;已销售但未办理入住之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垫付;由于销售承诺不兑现等甲方原因,造成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拒交物业管理服务费,其费用由甲方补足。甲方的交费时间与本项目规定的其他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费时间相同。
物业服务费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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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1.如果物业服务费按月交纳,应当于每个月的前五日内缴纳。5.3.2.2.如果物业服务费按季度交纳,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
当与季度起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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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6.1.4.6.1.5.6.1.6.6.1.7.6.1.8.6.1.9.6.1.10.6.1.11.6.1.12.6.1.13.乙方能及时履行其责任和义务。
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后,尽快从政府方面取得一切所需之许可、执照等,并使之持续有效。从而使乙方得以按照本合同之条款顺利开展工作。
甲方应在物业管理筹备期开始前的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在交付时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交付方式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费用和乙方提供并得到批准的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和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预算,按本合同前述约定的相应时限支付给乙方所需物业管理启动资金、物业服务费、管理服务酬金和其他有关费用。
物业交付使用后,空置房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气、空调等一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按标准全额承担,已销售但未办理入驻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水、电、气、空调等一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垫付。正常管理运行期间,如因入驻率较低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物业服务费收入较低,不能满足物业管理正常支出时,不足部分因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以保证物业管理正常工作。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并负责对本物业项目保修期内保修工作的及时协调和组织,如物业使用人对工程保修工作存在异议,应由甲方负责。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的广告推广宣传资料、(如报章、电视广告、图板及小册子等),应清晰列明乙方是甲方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单位。及时地、清楚地并且全面地回复乙方的有关指示、行动方向或澄清有关的询问。
确保及时通知乙方一切可能对乙方服务产生影响的活动、讨论、事件及其他与“本物业”相关的资讯。
负责确定《“
”管理规约》、《用户手册》和《业主临时规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署和遵守,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为物业的租赁及销售目的而合理使用乙方的商标、品牌、制服样式和企业名称来表明乙方是该物业的专业服务单位。
甲方有权每 度对乙方是否达到上述服务标准进行考核,考核标准由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的内容共同协商确定。考核结果将及时告知乙方。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技术负有严守商业机密的义务,此处所称机密仅限于乙方提供的所有书面的物业管理计划、制度、培训课程、会议记录、技术资料、应变办法等。
在本协议正常终止,提前解约或因不论任何理由需要辞退员工而导致乙方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对驻场人员进行补偿时,该等费用将由物业管理账户中支付。若物业管理账户不足以支付该项费用时,不足部分将由甲方支付。甲方因维修或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改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备设施、道路、场地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征得相关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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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同意。双方应互相配合、协助。
6.1.28.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处理本合同项下因甲方原因产生的各种纠纷。
6.2.1
6.2.2
6.2.3
6.2.4
6.2.5
6.2.6
6.2.7
6.2.8
6.2.9
6.2.10 6.2.11 6.2.12 6.2.13 6.2.14 乙方须于本合同履行后
周内,做好为甲方提供物业工程前期顾问服务的准备工作,并收取首期服务酬金。
从物业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通过审视物业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等方法,对物业的建筑、环境、景观、机电设施、物业功能设置等提出有利于甲方成本控制及方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对施工现场的视察,及时提出维护甲方利益和符合物业使用规范的意见和建议。
乙方平均每 周/月一次与甲方代表举行物业管理顾问会议,及时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会议应采用例会制。若一方要求更改日期,则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
根据甲方的要求,将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议和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甲方。
以未来管理者和使用者的角度,协助甲方对物业进行验收,对各种缺陷和不足,适时提出相应整改建议。
配合甲方销售工作,并根据物业的情况于开盘前制定管理规约、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及其他相关的管理制度。
在物业销售过程中,乙方将为甲方销售部人员提供物业管理基础概论,以及今后本物业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培训。甲方在进行大型宣传活动时,应甲方的邀请,乙方人员到场,并根据甲方的要求由物业专员现场解答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项目工程竣工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应共同组织承接查验。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承接查验申请的15日内,按照《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组织承接查验,经检验符合要求,应在7日内签署验收合格凭证,并及时签发接管文件。项目承接查验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开业时间,甲方须在开业时间之前提前2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代甲方向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发入驻通知。及时向甲方呈报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预算和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经核准后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向甲方、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其单元物业区域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按本合同约定,对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装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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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理规定和用户手册等的行为进行处理。
6.2.15 妥善管理项目物业管理资金,按照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合理使用,并定期向甲方、物业业主报告收支使用情况。6.2.16 负责编制物业附属设施、设备、园艺等的年度维保、养护计划和大、中、小修方案。经甲方审核批准并获得有效资金保障后由乙方组织实施。6.2.17 对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改造、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6.2.18 乙方有权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保险公司、清洁公司、绿化公司,以及其它工程类维修保养公司等;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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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该物业服务机构购买之该物业管理所必需的保险,其投保费用由物业服务费用列支,保险收益应列为营业收入并应用作弥补被损毁财产的支出。
该物业的全部保险单应向当地的、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保险公司投保。其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等均按中国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该物业的实际情况办理。
物业保险范围一般应包含物业共用区域/设施/设备;而保险范围种类应包含物业财产一切险、机损险及公众责任险等。7.3
7.8.乙方的知识产权
8.1 甲方承认“CBRE”、“世邦魏理仕”的名称及全部有关名称、商标、服务标志、版权以及标记(标志)均属乙方或其关联公司的专属财产。8.2 本合同期限内,英文“MANAGED BY CBRE”和中文“世邦魏理仕管理”的名称或经双方同意的其他名称将在任何时候附于物业名称之后。
甲方不得在其拥有权益的任何其它合伙企业、公司或其它营业实体的名称中使用“CBRE”、“世邦魏理仕”的名称或任何其组合演变的名称。在本合同期限中,乙方或甲方都能在与物业有关的所有推广材料上以及推销宣传上使用对方的标志和名称。
双方都应当在各自的针对该物业的推广材料中使用对方的标识。
在本合同期满、中止或终止的情况下,甲方应无条件地在该期满、中止或终止后三十(30)日内,从所有招牌、家具陈设、印刷品、徽章、标语或其它显著特征中除去“CBRE”、“世邦魏理仕” 名称或标志,而且乙方有权在上述三十(30)日期限后在甲方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在甲方代表陪同下进入物业检查是否已经全部除去。如乙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甲方仍在继续使用的,视为甲方重大违约,甲方应向乙方赔偿人民币500,000元。8.3
8.4 8.5
9.甲乙双方的声明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物业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可归咎于甲方的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乙方应及时发现,并把损失控制到最小,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10.通知的送达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通知须以书面方式送达对方时,应当以邮寄、专人送达、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并且该通知送达下列地址及受送达人即视为已经送达(如果拟接受通知一方之下列地址或联络号码发生变更,则其应毫不延迟地通知协议另一方变更情况):
合同编号:CBRE/OFFICE-YEAR-MM-NO 【项目名称】
甲方的受送达人:
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
专人送达地址: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乙方的受送达人:
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
专人送达地址: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11.保密条款
11.1 乙方从甲方处所获之物业信息资料,如需保密,应当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
11.2 甲乙双方从对方处获得的商业机密和需保密的信息资料,均不得泄露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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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甲、乙双方一致声明本合同项下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国的反贿赂反腐败或和其相关的法律法规。13.2 甲、乙双方不可就本合同项下的经营活动支付任何可能导致违反以上法律法规的款项,包括不能以影响政府官员的行为或获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为目的,向政府官员提供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在知道全部或部分的金钱或有价物将会给予政府官员的情况下向其他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实体提供金钱或有价物或支付报酬; 13.3 如在该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被证明因其单方面的原因,并非因为对方或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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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甲、乙双方同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一方可以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三个月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的状况或后果严重影响了本合同的正常履行,该影响持续时间超过九(9)个月并且双方无法找到合理的解决办法,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业主委员会成立并委托其他物业管理公司。
(3)任何一方违反或未履行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条款,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起计三十(30)天内未能予以纠正。
(4)任何一方受到法律制裁而已进入清算、解散程序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停止营业、宣告破产。
(5)出现其它事件致使双方一致认为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
[以下17.3-17.5条为选择性条款,如中止情形不适用,可删除本条]
17.3 如果甲方提出中止本合同项下之服务,需提前30天向乙方提出书面通知表示暂停乙方在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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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本合同签署后将取代此前双方关于这个合同主题作出的任何口头和书面的承诺和约定。
18.3 本合同内的一切条款均为可分割及独立之条款,故此任何条款的无效性、不合法性或无强制性,不应影响其它任何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强制性。
19.合同的更改和合同附件
19.1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可以进行更改,所更改的内容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为有效;
19.2 本合同附件(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之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1.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北京世邦魏理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
司【
分公司】
公司盖章
合同专用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合同编号:CBRE/OFFICE-YEAR-MM-NO
第二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业主委员会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物业公司
住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2.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3.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四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第五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八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
……。
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止。
第十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a.无偿使用;
b.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a.……
b.……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
2.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a.负责返修;
b.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c.……。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a.无偿使用;
b.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务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a.……;
b.……;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
第十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维修养 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_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
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9.小修:_________;
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具体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见附件二。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3)……。
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费用用于:_________(注意:在《物权法》生效后停车位可能分为三部分,一部分归业主共有,一部分归部分业主个人所有,还可能归开发商所有,对停车位的管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条只约定了停车位归业主共有的情形。)
1.露天车位: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
3.……。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四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高屋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
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 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一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二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物业构成细目(略)。
2.物业管理质量目标(略)。
第三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甲方:名城左岸公寓业主委员会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名城左岸公寓小区,主要为小区值班和卫生管理,具体约定详见下方。
一、乙方义务
1.每天24小时保证值班室每天有人值班;
2.负责本小区楼梯口、大平台、通道口及大楼周边卫生;
3.修剪大平台花草和浇水等管理;
4.管理自行车棚,保证车棚卫生及门户安全,每天保证车棚门人走上锁;
5.不做与小区管理无关的事务(如养鸡和做一些有损小区形象的事件);
6.对非小区的闲杂人员进行管理,做好防火、防盗,保证小区安全;
7.积极协助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
8.保证小区道路畅通;
9.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生病等伤害与本小区无关;
10.如果乙方在工作期间,表现不好,造成住户反映强列,甲方可予以辞退。
二、甲方义务
1.每月10日支付乙方工资1600元整;(押金为1600元,次月支付)。
2.保证乙方正常生活使用水电、住宿;
3.乙方遇到麻烦的情况下,甲方应积极给以支持和协助。
三、合同工期
本合同签订有效期为三年,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月1日至。如乙方违约,扣除押金1600元。
四、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第四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管理界线: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房屋承重结构部位(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板、屋面)、专用房间、楼梯间、走廊通道及外墙面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房屋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避雷装置、公共照明、安全监控、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非市政道路、化粪池、垃圾房、庭院灯、草坪灯、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第八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房屋共用部位、_________、_________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十条 实行封闭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对未参加车辆损失保险、车辆玻璃破碎保险、车辆盗抢保险的,乙方有权制止停放。
第十一条 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区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值班、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________。发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报经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与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改建、装修相关的垃圾清运、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档案管理。包括:物业的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_________、有关财务账册、_________。
第十四条 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位于_________位置计_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或按_________标准有偿使用,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有偿使用费用于_________。
第十六条 位于_________位置计_________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委托乙方按下列约定经营(在所选项目上打“√”),但不得分割、抵押、交换、买卖。
(一)乙方无偿经营。经营收入扣除经营成本后,结余部分按规定专户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_________万元,剩余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所得按规定专户存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及业主委员会办公费用。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有偿服务活动。
第十九条 向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电梯运行费、_________。按委托协议代收电费、水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若委托乙方维修时,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规劝制止无效的,报送业主委员会批准,可采取_________措施。
第二十二条 其他委托事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三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一)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行政街号、房屋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共用设备管理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应为18℃,不低于16℃。
(三)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四)绿化及养护管理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五)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无灰尘,窗户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及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七)停车场及车辆停放管理
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_________。
5、_________。
(九)按《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实施改装修管理。
(十)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一)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空闲房屋,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二)收费时间:_________。
(三)合同有效期内,若物价部门批准调整收费标准,从批准执行之日起,乙方按调整标准向业主、使用人收取。
(四)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交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
(五)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电梯运行费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在实行封闭物业管理住宅区内的停车车位,由乙方对停放车辆的业主、使用人实行委托服务,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车位费。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费用;
3、弥补甲方同意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三十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执行。
第三十一条 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服务,若委托乙方维修或提供服务,双方应签订协议,乙方按约定收费标准向享受服务的业主、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签订利用本物业管理区内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共用场地设置的户外经营性广告和商亭、摊点等有偿使用协议并由乙方负责收取有偿使用费。有偿使用费收入扣除成本后结余部分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六条 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利息,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导致物业失修失养,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_____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八条 因业主、使用人使用不当发生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用,由相关的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三十九条 维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时,由乙方负责筹集,因维修资金筹集不足造成物业失修失养导致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由未交费的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合同有效期内突发性紧急抢修排险工程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由相关业主按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由乙方负责于工程开工起15日内收缴,逾期未交纳的,按应分摊金额的_________%按日交纳滞纳金。乙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有关各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委托管理事项,甲、乙双方办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作出是否续签合同的决定。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合同的,甲方即行组织招投标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四条 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_____页,一式3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因房屋建设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
(一)由济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1、物业构成细目
2、《业主公约》
3、《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第五篇: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xxxx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简称甲方):xxxxxxxx业主委员会
受托方(简称乙方):xxx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管理时间:三年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座落位臵:xxxx市西关以南,建设路以东,xxxx小区
2、占地面积:68亩
3、总建筑面积:66000平方米(不含公共用房)
4、住宅面积:62000平方米
5、物业管理办公用房:160平方米
6、业委会办公用房: 100平方米
7、居委会办公用房: 80平方米
8、会所面积: 1500平方米【特别备注:以上数字以小区竣工验收报告数字为准。】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
一、服务管理项目
1.承担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2.承担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站、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供暖系统、通讯、有线电视、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安防系统、公用康乐健身设施、供水系统和水系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3.承担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和水系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承担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承担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四害”消杀,公共区域绿化等。6.承担交通、车辆行驶、停泊管理。
7.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8.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方案中所承诺的各项服务及组织社区文化娱乐服务。9.建立并妥善保管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
10.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质量标准及效率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附件。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质量及效率标准按附件 1 执行,服务质量考评标准按附件 2 执行。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与乙方议定管理计划、费用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管理活动实施全面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每年对乙方管理及服务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管理失误或业主满意度低于2/3,经武汉市有关物业主管部门认定,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3.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定期提供物业管理报告等管理信息。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物业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并就变更情况及时通告备案。5.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并公告。
6.要求乙方忠实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对已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查验,发现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告之甲方,并配合甲方要求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
7、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房屋建筑及装修标准以现场查看为准,乙方自行负责装饰装修,此项装饰装修费用不得计入物业管理成本中。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3.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相关责任。
4.甲方应协助乙方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甲方承诺不怂恿、煽动业主不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吃霸王餐”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侵害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3.有权对安全、消防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如盗窃、火灾等),并及时报告业委会。4.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制定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同时,有权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活动。
5、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二)乙方义务
1.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测算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推卸义务和责任,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2.从开发商手中接管验收物业,对小区内甲方委托物业范围内登记造册的所有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进行认真查验,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同时协助甲方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特别是对质量不合格的机电产品,限期要求开发商予以更换,乙方在进驻二个月内,需查验完所有已竣工的建筑物的外墙面及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等,就发现的问题会同甲方向开发商提出整改与保修要约;认真记录各物业的保修期限,每一个月通查一遍属于保修期的物业,对发现的问题和业主反应的问题,及时告知甲方并通知开发商进行维修;所有公共物业保修期限到期前一个月,乙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物业的完好程度;对所有保修和维修情况必须详细记录;因乙方责任,造成必须更换而没有告知甲方致未向开发商提出更换要求及保修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费用由乙方负担。
3.协助配合业委会依法向开发商索取小区的所有资料,对开发商所移交资料及时清点并登记造册,如开发商移交资料不全,应督促开发商限期补齐;对所有政府批文、合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维护维修手册(说明书、维护维修手册有多份的可不备份)及其他甲方认为重要的文件资料进行备份,原件交由甲方保管。4.负责编制小区范围内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各楼栋外墙面、绿化等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型维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属于保修范围内的、有维修要求的,应督促相关单位进行维修。5.乙方进行合同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义务事先如实告之甲方此项经营活动对业主生活的预计影响,同时不得损害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乙方擅自进行合同外的其他经营活动,甲方有权制止,并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罚不低于1%的金额作为罚金。
6.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及全体业主的监督。7.对小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需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8.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有关变更情况及资料应及时向甲方反映和备份。
9.乙方应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外泄露本小区的业主资料。
10.因乙方管理原因(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由政府部门认定不属乙方管理原因除外)而导致甲方所委托管理的物业、设备及其他直接损失时,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做出相应赔偿。
11.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对用管理费购买的管理处资产的账目如有争议,可经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列入下管理成本。
12、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按编制物业管理方案、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核后,在每年的一月上旬向全体业主公布。
13、及时向甲方通报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对影响小区安全和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和事项,如拆除承重墙等,乙方不得消极推卸管理责任,应及时(24小时内)劝阻、制止,并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第四条 物业服务费及其管理
一、物业服务费的征收
xxxx物业服务费由乙方直接向业主收取;业主有权查询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明细帐单。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无故恶意拖欠。对无故恶意逾期欠费业主,甲方有义务协助催缴,并且乙方有权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无故欠费期超过1个月的业主进行合法追缴;对无故欠费期超过3个月的业主,可提起诉讼进行追讨,败诉方除补缴纳物业管理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合理的诉讼费用。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多层住宅物业每平方米: 0.18 元/月/平米;
2、空臵房屋的管理服务费,依法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足额收取。
(二)车位使用费
1、对于业主停车,由乙方按30元/车〃月向车位使用人收取车辆管理服务费,车位租金(用作业委会的管理经费)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单独立帐,并按月据实划入甲方指定帐户。
露天车位使用费:75元/月,420元/半年,720元/年(含30元/车〃月车辆管理服务费);
临时停车费:半小时以内免费,超过半小时,每小时1元,24小时内5元封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必须在甲方、乙方共同商定的指定场所统一停放并造册登记。在小区车场正式实施收费管理后,若因物业车场服务责任,造成业主纳入收费服务的车辆被盗,乙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规定的责任。
2、物业公司的员工用车收费物业公司员工停车,作为小区特殊车辆处理,实行收费进行优惠,具体方案另行商定。
(三)游泳池 会所使用收费标准
游泳池、小区会所等收费项目的标准,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主可生效。
(四)其它公共设施经营服务收费与利益分配
1、广告及步行街收益分配:广告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原则是不得有损物业整体形象、品位,不能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位及步行街等等公共设施,权属归全体业主,其收益由甲方、乙方进行利润分成:
(1)由乙方引入的广告:乙方获取45%的广告收入,其余由甲方代表全体业主获得。
(2)由甲方引入的广告:乙方获取25%的广告收入,其余由甲方代表全体业主获得。
2、露天车位临时停车收益分配:乙方收取30%作为物业收入,甲方受益70%。3.物业管理用房租金:所有物业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有偿使用,乙方应在每年的1月30日前按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向甲方一次性足额交纳全年租金。此项费用计入物业管理成本。
(五)装修管理和装修垃圾清运费: 乙方按辖区环卫部门的标准实施。
(六)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1、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不得垄断维修服务、指定单位。出于小区公共利益的考虑,需统一运作的项目,需和甲方商定并公开向社会招标。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所有服务及收费,都必须在小区进行明码标价和公告。具体收费标准详以协议和附件为准。
二、物业服务费的管理和使用
1、小区严格按照预算进行管理和服务,在乙方管理期间内,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对服务费用进行追加和补贴。
2、小区设备运行费、维修费等,含对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相关费用计入物业管理成本,由乙方负责。
4、每末,由甲方聘请经双方认可的,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年对帐目、预算和报表进行审计,相关费用计入物业管理成本。
5.甲方的日常办公经费从物业管理服务费中立项列支,相关费用不计入物业管理成本。
6、金地〃太阳城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按政府规定由乙方每6个月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一星期),账目公布前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二、四季度后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乙方不公布账目,甲方有权暂扣履约保证金并保留一切追究权利。
7.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办理。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五条 业主委员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1.未经金地〃太阳城业委会大会讨论和业委会主任、副主任3人的联合签字,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支取业委会的经费;如乙方在代帐期间,擅自动用甲方经费,乙方应进行双倍赔偿。
2.甲方活动经费的收支情况,由业主委员会按向业主公布,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3、业委会经费不纳入物业成本核算,其主要来源是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收益,包括车位租金、部分露天临时停车收益、部分广告收益、部分步行街经营收益,物业管理用房租金。业委会和物业按双方协商对收益进行结算和分配。
5、具体经费支出和使用标准,按照业主大会通过的业委会章程进行管理。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自律承诺
一、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的自律承诺 1.xxxx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同物业管理公司加强沟通,相互尊重;不得利用监督权以权谋私,不得在本小区物管队伍中安插亲友。2.xxxx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不得免交、少交物管服务费和其他应交的有关费用,不得无理干涉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得无故煽动业主不交物业管理服务费。3.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于物业管理服务监督无关的经营活动。
4.业主委员会应按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并制定《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产生约束效力。
二、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律承诺
1.xxxx物业管理公司应同xxxx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加强沟通,相互尊重;接受xxxx业委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 2.xxxx物业管理公司承诺,不作假帐、不乱收费,定期公布物管帐目,严格按服务质量标准提供管理服务。
3、物业应加强小区治安巡逻管理,若因物业安全管理违规、失职、脱岗,而造成业主家中被盗,业主家庭财产损失和其他意外事故,除现金、有价证券、珠宝、古董等收藏物品外,乙方将承担赔偿责任。
4、若因物业车场管理责任,而造成业主纳入收费管理的车辆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规定的责任。
5、承诺小区治安消防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率为零,不得干涉甲方的正常监督、维权活动。
6、乙方对小区的改造计划,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风险抵押及奖惩措施
一、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2.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2.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双方认可的社会中介机构物业服务质量评估中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小区一个月相应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的30%作为违约金,并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连续两次评估相同项目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小区一个月相应项目收费标准的80%作为违约金,并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连续三次相同项目服务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向甲方按全小区一个月相应项目收费标准的100%支付违约金并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对于“减少的服务支出”,甲方按照相应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的2倍数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6.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或者业主、使用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金额的,甲方或业主、使用人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7.合同解除后,乙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物业管理资料、物业管理用房等交接手续,或者拒绝撤离小区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物业管理资料档案的遗失或毁损的,乙方承担有关资料档案重建的费用,并承担本条约定的违约金。8.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物业管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相关技术规范、法规文件等规定,给甲方或业主、使用人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9.乙方对甲方、业主和使用人的有关物业管理档案信息资料予以保密,非经甲方、业主和使用人本人书面同意,任何信息资料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违反本项规定出卖或泄露甲方信息资料并经查实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10.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各项相关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纳入甲方指定资金账户。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20万元,乙方需在每年12月15前补足。11.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二、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3天内退还现存的履约保证金。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三、奖惩措施
1.乙方原已交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合同期满。
2.如乙方严格履行合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有2/3以上的业主满意,乙方在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是,如有40%的业主对其履行合同期间的管理不满意,乙方将不再享有参加投标的权力;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3、物业企业在确保达到附件1服务质量标准的情况下,甲方按照业主满意比例返还物业管理用房租金:业主满意度为a%,则返还乙方物业管理用房租金的a%;业主满意度低于60%,不返还物业管理用房租金。
4、根据现行《武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之规定,物业公司最高管理利润所得不超过总管理成本的5%(物业公司应缴纳的企业税费不纳入成本核算),超过部分按国家相应法规办理。
5、物业公司在经营期间应该诚实守信,不得做假帐:一经查处,业委会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其不当得利的双倍进行赔偿;累计3次发现物业公司有做假帐行为,业委会有权单方面终止物业合同,并依法追讨物业公司的不当得利。
第八条 合同的修订、终止与交接
一、合同的更改、补充及终止
(一)合同的更改及补充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相关法律的变更,甲乙双方应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对相关合约及条款进行协商和修改。
(二)合同的终止1.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2.乙方应提前1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资料等交接清单,送业主委员会审核。小区物业收费财务帐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
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4.在合同期间的任何时刻,因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严重不满意,有10%及以上的业主联名向业主委员会提议要求解聘物业公司的,业主委员会将就此提案召开业主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如有1/2及以上的业主同意通过此提案,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关系,由甲方会另行招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5.新老物业管理公司的交接过渡期最长为2个月,原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2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6.因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拖延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直至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九条 双方争端与解决方式
1.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2.乙方未给予甲方交接过渡期而擅自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全体业主一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计算。
3.乙方服务未达到服务标准,给物业共同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
4.甲方、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物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物业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结果对各方均有约束力。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22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乙方可制订约束其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在《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获得甲方批准。
附件1:《xxxx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效率标准》
附件2:《xxxx物业管理服务考评标准》甲方:xxxxxxxx小区业主委员会 乙方:xxx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