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无限极多糖联合实验室
2009年8月,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联合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签约成立“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无限极中草药多糖联合实验室”。联合实验室以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国际功能性糖组学组织研究员丁侃教授为负责人,其科研水平在国内众多科研机构中处于领先地位。
联合实验室专注于中药主要有效成分之一的多糖研究,在国内领先性地为中药研究带来一个全新的时代——多糖生命科学时代。多糖健康产品(保健食品、日化产品)的发展也将成为健康产品行业发展的趋势。实验室在多糖领域的研究,可谓在保健行业中抢占了领先于潮流的新领域和制高点,实验室可运用相关科研领域的顶尖成果,开发出科技领先的中草药健康产品。
未来,联合实验室还致力于将国际领先的多糖研究科技运用于中草药健康产品的开发,并对产品的质量、功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保证和验证:对现代化的中草药提取分离技术进行研究和验证,使其在中草药健康产品的生产中得到应用,利用现代化的药理技术对中草药多糖产品进行功效验证,利用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及国际领先的多糖芯片技术对中草药进行功能筛选,开发出具有显著功效的中草药多糖产品,利用现代化分析技术前沿的HPLC、NMR、X-ray技术等对中草药多糖产品进行质量控制。
糖概述
1、糖简介
糖类物质是多羟基(2个或以上)的醛类或酮类化合物,在水解后能变成以上两者之一的有机化合物。在化学上,由于其由碳、氢、氧元素构成,在化学式的表现上类似于“碳”与“水”聚合,故又称之为碳水化合物。
糖可根据结构单元数目多少分为:(1)单糖:不能被水解成更小分子的糖。
(2)寡糖:2-6个单糖分子脱水缩合而成,以双糖最为普遍。(3)多糖:至少由超过10个以上的单糖组成的聚合糖;(4)糖的衍生物:糖醇、糖酸、糖胺、糖苷
2、白糖
白糖是由甘蔗和甜菜榨出的糖蜜制成的精糖,白糖色白,甜度高,是一种混合物,其主要成份为蔗糖,蔗糖是由两个单糖分子脱水缩合而成的非还原性的双糖,或者说是寡糖的一种。
3、多糖
多糖一般是由10个分子以上的单糖通过糖苷键连接而成的高分子多聚物,也是构成生命的四大基本物质之一。多糖按来源大致可分为植物多糖、动物多糖、海藻多糖、微生物多糖即细菌多糖和真菌多糖等。
不过,就糖链而论即使是寡糖,在寡糖上结合了蛋白质和脂类的,就整个分子而论,如果是属于高分子,则从广义上来看也属于多糖,因此特称为复合多糖或复合糖质(糖蛋白、糖脂类、蛋白多糖)。
4、生物学功能
某些多糖,如纤维素和几丁质,可构成植物或动物骨架。淀粉和糖原等多糖可作为生物体储存能量的物质。不均一多糖通过共价键与蛋白质构成蛋白聚糖发挥生物学功能,如作为机体润滑剂、识别外来组织的细胞、血型物质的基本成分等。
这些多糖参与了生命科学中细胞的各种活动,具有多种多样的生物学功能,如参与生物体的免疫调节功能,降血脂、抗感染、抗辐射、抗凝血、降血糖、预防和治疗肿瘤、抗疲劳等多种生物学功能,人们已成功地从近百种植物中提取出了多糖并广泛地用于医药和保健食品的研究和开发中,是重要的天然药用活性成分和保健食品。
关于多糖的一些看法
1、多糖简介
多糖(Polysaccharides)又称多聚糖,组成成分可以是单一的(Homogeneous),例如全由葡萄糖(Glucose)组成的就叫葡聚糖,例如香菇多糖;也有杂的聚合(Heterogeneous),即由不同的单糖组成,例如银耳多糖。多糖的种类可包括动物多糖、植物多糖、微生物多糖、真菌多糖及藻类多糖等。多糖是生物体内普遍存在的一类大分子,不仅参与组织细胞骨架的构成,而且是多种内源性生物活性分子的重要组成成分。
2、多糖功效
1969年,《Nature》上发表了一篇香菇中多糖成分有抗肿瘤作用的文章。文章首次确证了从香菇中分离的多糖成分有抗肿瘤作用,其结构是β(1-3)结构的葡聚糖。
不同的多糖生物活性又有很大的差别,多种真菌多糖的保健功效显著(例如香菇多糖、银耳多糖、灵芝多糖等),通过不同种类多糖的组合及比例优选,可发挥更好的保健功效,被这就是无限极研究及使用复合多糖的原因。
3、多糖的研究现状
生物体中有三大类的功能传导作用的分子群体:蛋白质(Proteins)、核酸(Nucleic acids)及多糖(Polysaccharides)。由于研究手段的优势,蛋白质及核酸研究在二战后的发展如日中天。至今,蛋白质的研究已接近老年期了,而核酸的研究,例如基因研究等仍可以说在中年期。
而目前多糖的研究,仍然在青春期的前期,仍有待大力发展。原因在于多糖乃聚合物、结构复杂,说清作用机理、位点的难度很大,并且难于人工合成。因此难于用作药物开发,目前一些大型药厂已放弃了几项多糖药物的开发计划。
但多糖的保健功能显著,对人体安全,无不良副作用,适合作为保健产品的重要原料,同样对人类健康作出积极贡献。穿越历史烟云,历经世事沧桑,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走过了七十多年的历程。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药物研究机构,她的前身是国立北平研究院药物研究所,创建于1932年,1933年迁至上海,2003年又搬迁至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在这七十多年的奋斗磨砺中,诞生了一大批药物学科的英才,先后拥有了赵承嘏、高怡生、邹冈、嵇汝运、谢毓元、池志强、陈凯先、金国章、唐希灿、蒋华良等十位两院院士,研制了一批我国首创、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新药,建设了若干以国家创新药物体系为目标的重要平台,园区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为我国创新药物研究作出了卓越贡献。
上海药物研究所是以创新药物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和应用开发研究为主的综合性研究所。通过生物学和化学两大学科的密切合作,阐明生物活性物质的结构、活性及其相互关系;探索药物作用的新机理、新靶点;完成新药临床前综合评价及研究;大力推进新药成果转化;为我国创新药物能力的全面提升起到引领作用。
上海药物研究所设有新药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新药筛选中心两个国家级研究中心,五个研究室,以及一系列新药研发技术平台;主办了英文学术杂志《Asian Journal of Andrology》和《Acta Pharmacologica Sinica》,并主办以非处方药物为主的科普杂志《家庭用药》。
经过几代科研人员的努力,上海药物研究所已发展成为学科齐全、成就卓著、人才荟萃、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国立药物研究机构。数十年来,上海药物研究所先后研制出了一大批重要的创新药物,近十年来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达到国际水平的新药研究技术平台体系,成为我国新药研究最重要的中心之一。
第二篇: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所博士后流动站的管理工作,吸收国内外优秀博士来站从事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促进学科发展,加强学术交流,造就高层次人才,根据国家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章 招 收
第二条 我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内,有重点科研项目和博士生导师,具备科研条件(包括科研助手和经费)的课题组,均可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名额分配由流动站负责人协调。
第三条 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系国家正式职工,虽不列入我所正式编制,但属我所经国家批准的流动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其行政、工资、组织等各类关系均在我所,享受与我所正式职工的同等待遇。
第四条 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的人员,可以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五条
申请人一般提前三个月向我所流动站提出书面申请,阐明本人简历、业务专长、科研成果、发表论文、获奖、配偶及子女等基本情况,并提供能反映本人业务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如科研成果鉴定、博士论文答辩决议、发表论文目录等)。
第六条 若申请人为委托或定向培养、在职、现役军人博士研究生均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
第七条 流动站根据“确保质量、择优招收”的原则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面试审核,择优招收,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站和落户手续。为确保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计划的顺利完成,申请人进站前需进行体检。
第八条 本所培养的博士不得申请进本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九条
流动站应当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申请人三方就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的有关事宜签定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进 站
第十条
已被批准进站的博士后必须按期进站,如有特殊情况应在拟定进站日期前向流动站请假。未经流动站批准逾期超过半个月不进站者,流动站有权取消其进站资格。
第十一条 博士后进站一个月内需与流动站签订工作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其它的有关事项。博士后的研究成果归属依照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 博士后进站后三个月内需进行体格检查。如发现患有严重疾病(如精神病、癫疯病、恶性肿瘤等),不适宜进行科学研究的,则将其退回原所在单位。
第十三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其行政、工资、组织等关系由流动站参照同类人员有关规定管理。(有协议的除外)
第十四条 博士后的研究课题应力求结合我所承担的重点科研任务,研究计划由本人提出,在征得合作导师同意后报研究生部备案。博士后所在课题组要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研究、实验和计算条件。合作导师负责对博士后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
第四章 工作期限
第十五条.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如提前完成研究计划,可以提前离站,但在站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1个月。博士后也可以根据科研工作需要在规定离站前三个月提出申请,适当延长时间。一般情况下,延长期不宜超过半年。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后必须出站或转到另一个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十六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退站:
(一)考核不合格的;
(二)受警告以外行政处分的;
(三)无故旷工连续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一个月以上的;
(四)长期患病难以完成研究项目的;
(五)其它情况应予退站的。
退站的博士后不再享受博士后待遇,其户口迁落手续由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协助办理。
第五章 经费及工资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博士后的日常经费是用于博士后日常生活和管理的专项经费,博士后日常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和流动站及所在课题组筹资。国家财政拨款的博士后日常经费由流动站统一管理,单独立账,专款专用。流动站可以提取不高于博士后日常经费总额3%的经费用于博士后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博士后日常经费为:
1、劳务(指工资、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福利、社会保障、管理、动力等费用。
2、博士后政策规定的有关补贴。
3、考核工资、奖金。
第十九条 博士后日常经费支付渠道:
1、劳务、福利、社会保障、管理、动力等费用计入所在课题成本,按照我所新进所同类人员核算原则核算并由所在课题经费支付。
2、博士后政策规定的有关补贴,如配偶补贴、子女托费补贴、子女医疗费补贴、住房补贴等由所部支付。
3、考核工资、奖金由所在课题组负责人根据博士后工作性质、工作表现和实际工作量,参照组内同类人员确定,并由所在课题经费支付。
第二十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本所同岗位同条件人员工资标准的原则确定。博士后在站期间,应视同本单位在职人员管理,并享受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福利待遇。博士后终止本站工作的下一个月起,停止发给工资及生活补贴。
第六章 住房
第二十一条 博士后住房仅供博士后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使用。
第二十二条 根据进站博士后家庭成员组成及现有博士后住房的实际情况,由管理部门合理安排住房,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第二十三条 对博士后实施住房补贴制度,我所发给每位博士后每月2000元的住房补贴。
第二十四条
对博士后住房实行收费制度。根据住房条件、居住地段等实际情况,确定本所博士后住房的租金标准。
第二十五条 租住本所博士后住房其他费用的支付
1、房内有线电视初装费由所承担,月租费由博士后自理。
2、电话安装由博士后自主决定,所需费用自理。
3、租住住房的博士后应按时缴纳水、电、煤气费等。
第二十六条 博士后出站时,本人及家属必须及时从住房中迁出,并应对原住房进行清扫,做到房内不留垃圾,煤气灶、脱排油烟机应清洗一次。不清扫的由博士后管理部门请清洁公司清扫,费用由原住户支付。第二十七条 博士后人员入住所部提供的房屋后,不得将房屋挪作它用,如发生转租、借他人使用等情况,视情节处以房租3~10倍的罚金。
第二十八条 考虑到物价波动等因素,参照上海市有关规定需要变动租金时,由我所博士后管理部门提出,经所务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 博士后应爱护住房内的一切设施(包括家具)。离站时应主动通知房屋管理部门检查住房、家具,如有损坏,应予赔偿。
第三十条 博士后出站时,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必须及时从住房中迁出。如占房不迁则按博士后公寓管理条例处理。
第七章 户口迁移及配偶、子女的随迁
第三十一条 博士后进站,在我所落常住户口。博士后凭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和落户手续。
第三十二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凭上海市博士后办公室的介绍信,办理其子女入托、入学的有关事宜,享受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的同等待遇。
第三十三条 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凭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的介绍信和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出和落户手续。
第八章 博士后科研基金
第三十四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通过多种渠道申请科研基金,由本所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博士后申报。
第三十五条 博士后科研基金的申报条件、项目设置、资助金额和使用管理等均按有关条例执行。所获基金经合作导师同意可单独立账。
第九章 关于短期出国交流
第三十六条 博士后在站期间若科研工作需要,经所长批准可出国参加学术会议,也可短期出国进行与博士后课题直接有关的交流活动,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一般不得延期。
第三十七条 博士后出国前需与所签订协议书,经公证后,方可办理出国手续。
第三十八条 未经本所批准,在国外停留时间超过半年以上,则作自动退站处理,并按协议规定赔偿违约金。博士后配偶及子女应及时迁出原住房。
第三十九条 博士后回国后应递交国外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十章 考核与评定
第四十条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应完成进站前与流动站签订的协议书所规定的研究课题。
第四十一条 博士后进站三个月,需向有关专家组作开题报告,介绍博士后期间的工作计划,所选课题的理论意义及可能的应用前景等,开题报告经专家组通过,方可全面开展博士后工作。
第四十二条 博士后进站满一年,需作中期工作进展报告,由专家组对一年来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如博士后不能完成规定的任务,无培养前途,考核不合格者,则劝期离站,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另行分配工作。
第四十三条 博士后工作期满离站前应向所在站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和研究成果报告,并在所内做工作汇报。流动站应组织3—5名专家对其是否完成研究计划、所完成项目的重要性和先进性作出评价。
第四十四条 博士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按照本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出站与工作分配
第四十五条 博士后出站后的工作由本人自行联系。但在工作期满前半年或三个月,关于离站后的去向,流动站与博士后双方均应明确,并由流动站报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批。
第四十六条 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时,须凭已办完手续的“离所通知单”,到流动站管理部门办理离站手续,领取分配工作介绍信,到录用单位报到。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暂行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起施行,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研究生部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总结
2008年12月5日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的要求,按照中科院党组与上海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我所作为第一批单位,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从10月27日至11月30日,主要工作如下:
一、准备工作:
1、成立组织机构。为保证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党委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李燕任组长,徐洪杰任副组长,赵振堂、胡钧、马余刚、李勇平、高君颖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沈阳任组长,张平任副组长,孙剑华、俞栋、张晓斐为成员,负责协调落实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工作。并明确了党支部书记作为支部学习实践活动的责任人,根据党委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党员全程参加。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第一阶段工作计划、学习实践活动动员报告,并明确了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人员为:全所党员、非党中层干部、民主党派负责人、部分研究员和部分离退休干部。
3、讨论决定活动目的要求。10月29日召开党委会,专题讨论我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具体工作。决定我所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是科学发展,实践载体为“增强能力、促进发展”,目的是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我所的进一步发展。
4、发放学习资料,为保证党员学习,下发《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等。
5、开设网页专栏。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的影响力,吸引群众参与,党委在所主页上开设“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栏”,开辟征求意见、实施方案、总结;活动简报;学习资料;学习交流;调研情况等六方面内容,及时报道活动的有关情况,宣传各支部学习情况、创新做法、大讨论情况、党员和群众对所的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调研情况等,让大家及时了解掌握学习实践活动的动态,起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学习培训
1、组织了两次全所党员和干部大会。10月30日,我所召开了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由党委书记作动员及工作部署;11月18日,中科院上海分院院长江绵恒来所作题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自主创新紧迫感”的辅导报告。两次会议均有200多人参加。
2、部分干部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活动。11月11日我所中层及以上干部参加了上海分院组织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参加了11月6日科技党委组织的报告会。
3、部署具体工作。10月30日,动员大会后,党委即召开了党支部书记会,部署第一阶段工作。
4、各支部组织学习。10月底至11月中旬,各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明确学习学习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提高思想认识。
5、知识问答题。我所组织编写了科学发展观知识问答题,帮助广大党员学习理解科学发展观,听取党员对所工作的意见。
三、深入调研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明确了各自的调研题目及调研点,并深入进行调研,形成初步的调研报告。徐洪杰所长分别走了4个部门,召开座谈会,就企业的发展听取了30多人的意见,形成了对企业工作的基本思路;李燕副书记就所的发展、上海光源精神、干部的引领作用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分别召开了四个座谈会,50多人参加座谈;赵振堂副所长以提升我所加速器科技的综合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为题,胡钧副所长就促进我所学科交叉融合方面,深入调研点召开多个座谈会及个别访谈,听取意见,统一思想,明确学科重点。
四、组织学习及解放思想大讨论
1、领导班子学习成果交流会。11月17日,我所召开了学习成果交流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所长助理及科技人员代表共13人参加了会议,科技党委指导检查组的同志也参加了会议。班子成员会前
作了充分准备,会议发言热烈,内涵丰富,围绕科学发展主题,结合我所光源建成后研究所的进一步发展,对如何把我所建设成世界级的研究所,进行了针对性的探讨,提出了我所近期及“十二五”规划设想,明确了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在座的同志感到振奋,增强了进一步做好工作的信心。
2、纪委委员讨论会。11月13日,我所召开了纪委学习讨论会,结合我所在上海光源工程项目建设、一所两园区的运作、行政和科研的管理等方面工作,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我所的进一步发展进行了热烈讨论,在如何加强党委和纪委工作、建立健全所内规章制度、学科发展、充分发挥所中层干部作用及加强管理等方面发表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11月26日晚,所党委组织中层干部及所关键岗位职工近70人,观看了反腐倡廉大型滑稽戏《今朝睏不着》。
3、解放思想大讨论。12月3日我所组织党委纪委委员、党支部书记、上海光源党总支委员及有关人员,在上海天文台佘山工作站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大讨论。围绕所的学科发展、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发挥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热烈讨论,大家畅所欲言,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4、各支部进行解放思想大讨论。围绕“增强能力促进发展”主题,各支部开展“我为所的科学发展献一计”活动,以“假如我是所长”为题,根据学习实践活动的调研主题,组织党员和党外干部为我所的发展建言献策,许多同志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进行了学习心得交流。
5、广大党员和职工积极参与,撰写心得体会或建言献策的文章。在建言献策文章及心得体会里,结合调研主题,就我所学科建设和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矩阵管理、提炼上海光源精神以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大家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在各支部的大讨论中,大家畅所欲言,查找阻碍所发展的不利因素及瓶颈问题。在所网页上的征求意见栏里,许多职工积极为所的发展建言献策。
五、第一阶段的总结交流及第二阶段工作部署
12月初我所召开第一阶段总结交流大会,会上各支部对第一阶段情况进行了总结,并交流了解放思想大讨论及建言献策的情况。党委对我所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并部署了
第二阶段的各项工作。
六、总体评价
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我所党委领导高度重视,行政班子配合,组织工作到位,因此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学习突出重点,活动形式多样,广大党员和干部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目前取得初步成效。
第二阶段是分析检查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承上启下,把活动引向深入的重要阶段。党委将抓好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组织群众评议三个环节。初步理清解决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重点是推进研究所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
第四篇: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成立于1932年,是我国历史悠久的综合性药物研究机构。全所现有职工500多人,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约占 30%,其中两院院士6人,博导66人、硕导41人。在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各200 多人,在站博士后30 多人。
上海药物所拥有新药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新药筛选中心、中药标准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三个国家级实验室,设有药物化学合成研究室、天然药物化学研究室、药理学第一研究室、药理学第二研究室,药理学第三研究室等五个研究室,并建有药物发现与设计中心、药效评价研究中心、药物安全评价研究中心、药物代谢研究中心、药物释放系统研究中心、中药现代化研究中心、常州药物研究开发中心等一系列新药研发技术平台以及分析化学室、实验动物室、图书情报室和期刊联合编辑部等支撑部门;主办了英文学术杂志Asian Journal of Andrology和Acta Pharmacologica Sinica,并主办以非处方药物为主的科普杂志《家庭用药》。
上海药物所是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培养单位,2012年计划在药物化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药剂学、药物设计学等五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80名左右,在制药工程、药学硕士二个专业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名左右。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普通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这种学位类型不同于以往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它不要求实际工作经历,需要通过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普通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但获得硕士学位后,可参加博士研究生公开招生入学考试。
二、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已退学的研究生须校验退学证明。
6.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 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 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 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推荐免试生
2012年本所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比例约占预计招生人数的 50% 左右,凡可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在 9 月 1日前向本所研究生部提交推荐免试材料: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介绍、历年成绩单复印件、学校推荐意见、学生证、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具体见《上海药物所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拟录取的推荐免试考生须在网报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详见下条)。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12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间内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以国家公布的网报时间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时“招生单位所在地区”选择“上海”,然后选择招生单位名称和代码: 80123 上海药物研究所,院系所栏不选,之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以国家规定的时间为准。
地点: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五、初试
1.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2.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除药学硕士专业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药学综合三门外,其余各专业均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 100 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 150 分,药学综合满分值为300分。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统考数学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分析化学》由中国科技大学命题,《药学综合》由华东理工大学命题,其余各科目由中科院研究生院命题。
六、复试
1.我所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 1 :1.5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在复试前通过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100分。另外将根据需要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更加侧重于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将重视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七、体格检查
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九、调剂
报考我所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除自己联系调剂外,我所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调剂单位。
十、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5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并不得进行硕博连读。
十一、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4.考生可通过中科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 http://admission.gucas.ac.cn 查阅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等相关招生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祖冲之路 555 号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招生办公室邮编:201203联系人:胡老师电话及传真:021-50805910网址: http://E-mail : yjsheng@mail.shcnc.ac.cn
第五篇:2015上海药物研究所夏令营
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2015年“新药梦”全国大学生夏令营营员招募通知
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2015年“新药梦”全国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将于2015年7月上旬在上海举办。本次夏令营面向全国各高校优秀本科生接收150名营员。药物所提供营员单程路费(凭票实报实销高校所在城市至上海的火车硬座或二等座)及夏令营期间在沪的食宿。
夏令营活动期间将安排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开设专题讲座报告、学生和导师面对面交流、实验室参观等系列活动。届时,我们还将从营员中选拔出优秀者作为上海药物所2016年入学的免试推荐研究生生源。
一、申请条件:
1.招募对象:大学在校化学、生物学、医学、药学等相关学科的四年制本科三年级、五年制本科四年级学生;四年制本科二年级和五年制本科三年级学生特别优秀者可酌情接收。
2.成绩要求:本科期间总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专业)前30%之内,重点高校学生学习成绩标准可再适当放宽;英语达到国家四级/六级水平。
二、申请材料:
1.《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表》。
(下载网址:http://www.teniu.cc/),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系统将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开通,开通时间另行通知。2.报名时间: 4月21日—6月20日
3.材料提交时间: 将申请材料于6月20日之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药物所。4.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祖冲之路555号中科院上海药物所研究生教育处201203,收件人:胡仲良,电话:021-50805910。
5.入选名单公布时间: 入选名单于6月下旬在本所网页上公布,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届时未接到入营通知的同学皆为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中科院上海药物所研究生教育处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