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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改造风貌方案
编辑:落霞与孤鹜齐 识别码:20-71434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5 14:57: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农房改造风貌方案

农房风貌改造是建设宜居武隆,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展示武隆旅游形象的重要载体,是打造村容整洁、优化居住环境,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举措,为此,现就农房风貌改造的相关政策和程序让广大农户知晓。

一、风貌改造的总体要求

在不改变房屋现状结构的前提下,对房屋改造成坡屋顶瓦盖屋面,白色翘角屋脊,浅灰色外墙漆,格子木窗,仿青砖外墙漆墙裙、装饰柱,猪肝色线条。

二、补助政策

坚持财政补助和农户自筹相结合的原则,农户负责所需木材和砖,其余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房屋的不同结构和体量,分类制定补助标准,报县财政局审定。

三、实施程序

(一)宣传动员

各涉及农房风貌改造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改造范围内的农户明白风貌改造的总体要求和补助政策以及相关程序。

(二)农户申请

村民委员会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由改造农户提出申请,交村民委员会审查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本次改造原则上不得将危房纳入申请改造范围。

(三)审核备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各村上报的申请改造农户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改造条件和范围的不予审批,对已确认符合改造条件和范围的不予审批,对已确认符合改造条件和范围的及时报县政府审查备案。

(四)合同签订

为保证风貌改造的效果统一,由乡镇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专业施工队伍,按照村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划分的施工标段,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施工单位与农户签订施工、安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五)组织施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房风貌改造的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风貌改造农户按照合同约定事项积极配合好施工,县建委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六)检查验收

每一个施工标段内的农房改造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后,及时报告县政府,县政府将组织财政、建委等部门按照风貌图集逐户进行验收。

(七)资金兑现

根据检查验收合格的风貌改造面积,按照财政审定的补助标准由财政划拔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农户与施工队签订的合同代为结算支付。

四、风貌改造验收标准

1、坡屋顶瓦盖面房屋 屋顶:(1)保持

第二篇:农房改造

关于加快农村住房改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09-9-27 16:12:00 来源: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农村住房改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要求,现就我区加快农村住房改造,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口向城镇集聚,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延伸的重要途径;是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具体行动。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重发展、促民生、保稳定”的重大举措,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坚持规划先行,尊重农民意愿,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引导,着力解决“地从哪里来、房在哪里建、钱从哪里筹、人往哪里走”等问题,积极有序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自然人文特色彰显的农村新社区。

(二)目标任务。

到2012年,全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目标任务是:

1、基本完成农村低保标准(2007年)150%以下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2009-2012年,全区完成农村低保标准(2007年)150%以下的970户以上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其中2009年完成280户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任务。

2、基本满足农民正常的住房改造建设需求。2009-2012年,全区改造建设农村住房11000户。

3、基本形成方便生产生活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供水、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等设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基本实现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新增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土地总量增减平衡有余,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有所下降,2009-2012年,全区完成建设用地复垦740亩,其中2009年完成148亩。

三、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有序建设的原则。按照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和我区实际情况,完善《金华市婺城区村庄布局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农村居住点数量、布局和规模。加快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结合实施村庄整治工程,到2010年底全区所有行政村基本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做好村庄建设规划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调整好新农村建设用地,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和稳定性。城建部门要认真研究、设计、推广多套体现农村山水特色、田园风光、生态韵味、不同户型的新型农民住宅适用方案,免费提供农民选择使用。

(二)坚持农民自愿,实事求是的原则。农民是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投资主体、实施主体、受益主体,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作用,通过“村规民约”等有效形式,发扬民主,集中民意。要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坚决杜绝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搞成“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三)坚持严格管理,节约用地的原则。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引导农民合理用地,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积极引导农民转变观念,鼓励农民建公寓式住宅,降低农民建房成本。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政策,充分利用空闲地,荒地荒坡建房,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和耕地。积极探索宅基地管理机制、退出机制和流转机制,推广应用节地节能型农村建房模式,提高农村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四)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要全面整合项目资源,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与村庄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饮用水改造、下山脱贫和“绿化婺城”活动等民生工程结合起来,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要注重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继承和发展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传统,努力实现改造与保护的“双赢”。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

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要按照“合并小型村、缩减自然村、整治空心村、搬迁高山村、保护特色村、做强中心村”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地实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

(一)对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村居民点,要引导其按照城镇社区建设的要求,进行统一集中改造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实施社区化管理服务。

(二)对村庄布局规划中确定集聚发展的中心村,要引导其按照农村社区建设标准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统一建设集中住宅区。科学合理地划分村庄布局功能,同步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改造建设过程中,要注意村庄新区建设与旧区改造的有机结合,通过逐步过渡、置换等办法,引导合并迁建邻近村庄,促进农村居民点相对集中和集聚发展,加快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功能齐全的农村社区。

(三)对村庄布局规划中确定的保留村,应结合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人居环境改善,适度推进住房改造建设。在住房改造建设过程中,保留原结构较好和布局合理的房屋,拆除违法建筑或零星旧房,通过改建、扩建、翻建、新建等多种方式,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对空心村较严重,规模较大,全拆全建有难度的村,可以实行“逐步拆建”。

(四)对村庄布局规划中明确要求搬迁合并的村庄,要积极引导农户到城镇和中心村购房建房,或按规划要求整村搬迁至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停止原有村庄批地建房。对一时无法实施异地搬迁的村庄,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控制建房层数,减少建房投入,控制搬迁成本。有灾害避险的村庄,必须实施异地搬迁。

(五)对需要保护的村落和建筑,制定保护和修缮的具体措施。继承并保护民俗文化,保护和修缮有文物价值、历史价值的建筑及村落。通过住房改造建设工程,积极创建历史文化、名人故居、绿化生态、少数民族等一批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特色村。

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要严格执行农村住房建设标准和规范,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面积和农村住房建筑面积,加强农村分户建房的规范和引导。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申报制度,并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五、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政策保障

(一)鼓励农民拆除危旧房、闲置房(以下简称旧房),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新房。全区各行政村要建立闲置宅基地管理制度,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经济补偿、宅基地产权置换等办法,确保宅基地收回渠道畅通。收回的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管理和处置,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打好基础。积极推行宅基地有偿选位方式,为新农村建设筹措资金。对农村住房改造经批准立项的村庄,积极鼓励农民自主拆除,或由村集体收回统一拆除,并实行区级以奖代补政策。对连片拆除旧房占地面积在500-1000平方米的、1001-3000平方米、3001-5000平方米、5001平方米以上的,并利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安置建设的,分别给予村集体每平方米40元、50元、60元、80元的奖励。

(二)鼓励建设用地复垦。在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要根据村庄实际情况,对适宜复垦耕种的地块,鼓励村集体实施建设用地复垦,积极开展下山移民村原村址的建设用地复垦。经国土部门验收合格的新增建设用地复垦指标,由国土部门进行收储,并根据区政府《关于调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补助资金标准的通知》(抄告单〔2009〕37号),对实施项目所在的乡镇(街道)、村集体进行奖励。经批准立项的农村宅基地复垦项目政策处理款,按新增有效耕地面积每亩补助40000-50000元,由实施乡镇(街道)包干使用;工程款按实计算补助,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复垦竣工验收后,对实施乡镇(街道)按新增有效耕地每亩补助工作经费5000元;对土地权属村按新增有效耕地每亩补助工作经费2000元。以上奖励金额主要用于旧房拆除等政策处理和项目工程建设。

(三)加强土地政策扶持。确保新增建设用地的10%以上指标专项用于村庄整治和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向上争取的农户下山脱贫和地质灾害避险迁建专项指标全部用于农民个人建房,每年取得的宅基地复垦指标优先满足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需要。各乡镇(街道)可选择若干村作为村镇土地利用规划试点单位,在乡级土地利用规划指导下,按照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的原则,明确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耕地保护地块、村庄整治范围和村庄建设用地布局,提出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总体部署。

(四)积极引导山区农民异地搬迁。引导和鼓励山区农民整村搬迁异地安置,对经区政府批准实施整村搬迁的村庄,坚持“一户一宅,先拆后建”的原则,搬迁后原居住地的住房予以拆除,其宅基地收归村集体所有并进行宅基地复垦;对整村搬迁村农户不需要新安排建房宅基地,通过异地购买农村住宅、商品房和投亲靠友等方式分散安置的,在拆除旧房后,享受下山脱贫搬迁的补助政策。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农村小额信贷服务,支持农户住房改造建设。要进一步创新贷款模式和方式,鼓励农民通过林权抵押贷款、联保贷款、存单抵押等形式筹措资金。要根据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实际情况,优化金融服务,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实行利率优惠。积极研究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投融资方式,探索企业化、项目化的管理运作模式。

(六)继续实行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户、持有《金华市区边缘困难群众求助卡》户、有特殊困难的优抚对象户和特困残疾户及因灾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特殊困难户,实施住房救助。根据《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城区农村特困户住房救助实施意见的通知》(婺区政办〔2006〕13号),其中新建住房,建筑占地面积每平方米补助300元;修缮住房,建筑占地面积每平方米补助40-80元。残疾人贫困户住房救助,按照《关于在全区开展第二期百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的实施意见》(金婺残联〔2007〕05号)规定执行。

六、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成立城乡住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各项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和村级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各单位要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民生、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各项优惠政策,激发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广泛支持和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推动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深入开展。

(三)强化服务创新。各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职能,强化服务创新,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城建、国土、规划部门要简化农村住房改造和农民建房审批程序,实行“代理制”、“联合一站式”审批,其它部门(单位)应积极支持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作。在实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相关部门要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收费减半征收,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收费。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性收费的规范和管理,测绘、建筑设计等单位的选择要坚持农民自愿。

(四)强化协调沟通。区城乡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实施意见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农村住房改造的各项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协调解决农村住房改造中的有关问题,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负责农村住房改造的组织落实、监督管理等工作,并根

据乡镇(街道)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指导本乡镇(街道)农村住房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项目实施村应在尊重民意、维护民利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及时向村民公开。

(五)强化督查考核。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政府签订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目标责任书,今年各乡镇(街道)至少要安排1个村开展农村住房改造建设试点工作。区城乡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各项政策和有关工作的落实。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大对农村住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好事办好。

第三篇:农房风貌整治提升工作总结

卧龙镇自2018年开展土坯房改造工作以来,持续推动农房风貌整治提升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建房图集的宣传推广工作。现将我镇农房风貌整治提升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卧龙镇成立土坯房改造暨农房风貌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农房图集的推广工作。

二、工作开展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卧龙镇通过村村响广播、微信群、横幅标语等形式,增强群众对农房风貌提升工作的重要性认识。

二是加强建房审核,卧龙镇对实施土坯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要求规范使用农村建房图集内的户型图纸,规范建设农房。

三是切实开展整治,对农房中影响传统文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督促进行风貌整改。

三、下步工作计划

农民建房体系构建和风貌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乡村大花园的“牛鼻子”工程,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当前,我镇农房整治与风貌提升工作推进较有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彻底、不到位、不平衡等问题,对照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差距。

下一阶段我镇将继续重视农房整治与风貌提升工作,一要党建统领、集中攻坚,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组团联村、两委联格、党员联户作用,强化目标导向、考核激励,进一步坚定决心意志和定力,集中力量,攻坚扫尾,逐村逐网格再排查再发动再清理,做到“不获全胜不收兵”。二要严格政策、拆出公平,坚持政策不能变、标准要求不能变,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同时,要完善奖励机制,强化工作激励,适当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积极性;

要认真研究收储机制,切实加强拆后利用,推进资源转化,真正做到拆出空间、拆出资金。三要依法依规、蹄疾步稳,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分类施策,对症下药,该拆就拆、该收就收、该置换就置换。同时,要做好老百姓的宣传发动和引导,让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参与农房整治工作。

第四篇:风貌改造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感谢各位在百忙之中莅临我镇检查指导高速公路风貌改造工作,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农办、县住建局的精心指导下,圆满完成了2011年县下达的风貌改造任务。总结我镇去年高速公路风貌改造工作经验如下:

1、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分工协作

去年9月,全县高速公路风貌改造专题工作会议之后,为切实完成高速公路风貌改造工作,我镇按照“做好做强、突出重点、永争第一”的原则,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新店镇高速公路风貌改造领导小组、新店镇高速公路风貌改造验收小组,负责我镇高速公路风貌改造工作的具体安排、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同时明确镇经发办负责全镇风貌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村组干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了高速公路风貌改造的镇-村-组-施工单位的建设、管理的工作机制。

2、立足实际,突出重点,示范带动

我镇永华村地处成自泸高速公路威远段出口,是威远县的门户,是全县高速公路风貌改造的重点。由于此地农户多、且大多都是拆迁户、房屋面积大、占地广、农户自筹资金多等多方问题,更是我镇实施高速公路风貌改造工作的难点,镇书记、镇长等相关领导更是先后数次到现场调研,组织风貌改造永华段现场会要求镇、村干部、施工单位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精心打造”完成永华段风貌改造工作。

3、严格监督、明确问责制度。

以督查问责为保障,确保我镇风貌改造工作的规范、高效运作。镇通过加强风貌改造工作的领导,始终把督查和问责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有力手段。进一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建立健全群众评价机制,促进高速公路风貌改造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将督查问责作为推动风貌整治实施项目的规范、高效运作重要手段,以督查问责促进风貌塑造工作落实。

4、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深入群众

风貌整治涉及面广,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保障。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宣传、发动和监督职能,加大宣传教育和典型报道的力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接受、理解和支持配合。

5、狠抓安全和质量,切实加强对风貌整治实施项目的监管

6、健全汇报机制,一经发现,立即整改

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已进入全面推进的关键阶段,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让我们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脚踏实地的作风,认真抓好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建设“环境优美示范城县”目标的实现。

第五篇:关于垃圾房改造方案

关于垃圾房改造方案

项目名称:(蜀都中心二期)

一、目的:1、解决3期垃圾房异味和品质差的问题。

方案:

有害垃圾房由原垃圾房旁边右侧卫生间改建而成。将原有卫生间隔断、冲水阀门和便池拆除,地面地砖恢复;安装通风排气装置。可回收垃圾房由原垃圾房旁边左侧卫生间改建而成。将原有卫生间隔断、冲水阀门和便池拆除,地面地砖恢复;安装通风排气装置。原垃圾房户内安装排风管道至屋面,屋面安装光氧机和水过滤器;房间内安装配电5KW(风机和光氧机用,配电箱设置在地下室,安装电表和微型断路器)和水过滤器和清洗用给水管(安装水表);门洞周围、通风井、通道两侧隔离带以及新隔绿化位全部贴灰色墙砖;

附一:负压处理臭气法

附二:

蜀都中心一期垃圾房改造报价单(2)

项目名称:蜀都中心一期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原卫生间隔断拆除

3000

3000.00

2个卫生间

原卫生间冲水阀、便池和地面拆除

3000

3000.00

2个卫生间

地面贴地砖

350

7000.00

2个卫生间

排风机

600

1200

超静音 艾美特

新风管道

m

300

负压收集系统

29000

29000

含管道

异味控制系统

1.00

29900

29900

臭气处理设备

46500

16500

智能控制系统

21000

21000

配电改造

12000

12000

主要用于户内照明和楼顶除臭设备用电,配电箱2只,电缆线用热镀锌管敷设

给水管道

1.00

2000.00

2000.00

措施费

1.00

5000.00

5000.00

管理费

1.00

10000.00

10000.00

小计

税金13%

报价总价

蜀都中心(一期)物业服务中心

设施设备维护部

2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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