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指标解释6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通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活动,国民经济不断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建立新兴部门,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和生产力的地区分布,增强经济实力,为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创造物质条件。这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固定资产投资额 是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固定资产 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按经济类型可分为国有、集体、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港澳台商、其他等。按照管理渠道,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分为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四个部分。
基本建设投资 基本建设指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扩大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其综合范围为总投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下同)的基本建设项目。具体包括:(1)列入中央和各级地方本年基本建设计划的建设项目,以及虽未列入本年基本建设计划,但使用以前年度基建计划内结转投资(包括利用基建库存设备材料)在本年继续施工的建设项目;(2)本年基本建设计划内投资与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新建项目和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达到大中型项目标准的扩建项目,以及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3)国有单位既未列入基建计划,也未列入更新改造计划的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恢复项目和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项目,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行政单位增建生活福利设施的项目。
更新改造投资
更新改造指企业、事业单位对原有设施进行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以及相应配套的工程和有关工作(不包括大修理和维护工程)。其综合范围为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更新改造项目。具体包括:(1)列入中央和各级地方本年更新改造计划的投资单位(项目)和虽未列入本年更新改造计划,但使用上年更新改造计划内结转的投资在本年继续施工的项目;(2)本年更新改造计划内投资与基本建设计划内投资结合安排的对企、事业单位原有 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的项目和增建主要生产车间、分厂等其新增生206
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未达到大中型项目标准的项目,以及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3)国有企、事业单位既未列入基建计划也未列入更新改造计划,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改建或更新改造性质的项目,以及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的迁建工程。
房地产开发投资
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商品房建设公司及其他房地产开发法人单位和附属于其他法人单位实际从事房地产开发或经营的活动单位统一开发的包括统代建、拆迁还建的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宾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和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程(如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通讯、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的投资;不包括单纯的土地交易活动。
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未列入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活动。具体包括:
⑴国有单位按规定不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管理,计划总投资(或实际需要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以下工程:①用油田维护费和石油开发基金进行的油田维护和开发工程;②煤炭、铁矿、森工等采掘采伐业用维简费进行的开拓延伸工程;③交通部门用公路养路费对原有公路、桥梁进行改建的工程;④商业部门用简易建筑费建造的仓库工程。
⑵城镇集体固定资产投资:指所有隶属城市、县城和经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建制的镇领导的集体单位(乡镇企业局管理的除外)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计划总投资(或实际需要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
⑶外的其他各种企、事业单位、个体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未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的项目。
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和农村个人投资 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包括市、县城、镇、工矿区所辖范围内的全部私人建房,不论其房主是否系本地的常住户口均应包括。农村个人投资包括农村个人建房及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不同,分为国家预算内资金、国内贷款、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
⑴国家预算内资金: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中由国家统筹安排的基本建设拨款和更新改造拨款,以及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拨款中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和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的资金等。
⑵国内贷款:指报告期内企、事业单位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国内借款。包括银行利用自有资金及吸收的存款发放的贷款、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国内贷款、国家专项贷款(包括煤代油贷款、劳改煤矿专项贷款等)、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贷款、国内储备贷款、周转贷款等。
⑶利用外资:指报告期内收到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国外资金,包括统借统还、自借自还的国外贷款,中外合资项目中的外资,以及对外发行债券和股票等。国家统借统还的外资指由我国政府出面同外国政府、团体或金融组织签订贷款协议、并负责偿还本息的国外贷款。
⑷自筹资金:指建设单位报告期内收到的,用于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和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
⑸其他资金来源:指报告期内收到的除以上各种拨款、借款、自筹资金之外,其他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
固定资产投资按国民经济行业分 建设项目归哪个行业,按其建成投产后的主要产品或主要用途及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来确定。基本建设按建设项目划分国民经济行业,更新改造、国有单位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及城镇集体投资根据整个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行业来划分。一般情况下,一个建设项目或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属于一种国民经济行业。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国民经济各行业之间的比例关系,联合企业(总厂)所属分厂属于不同行业的,原则上按分厂划分行业。
固定资产投资按建设性质分 建设项目的性质一般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基本建设按建设项目划分建设性质,更新改造、国有单位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及城镇集体投资等按整个企业、事业单位的建设情况确定建设性质,房地产开发单位、农村投资、城镇工矿区私人建房等投资不划分建设性质。
⑴新建:一般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单位。有的单位原有的基础很小,经过建设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原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
⑵扩建:一般是指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在厂内或其他地点增建主要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独立的生产线或分厂的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在原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如学校增建教学用房、医院增建门诊部或病床用房、行政机关增建办公楼等)也作为扩建。
⑶改建:一般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为了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促进产品升级换代,降低消耗和成本,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劳保安全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包括相应配套的辅助性生产、生活福利设施)。有的企业为充分发挥现有生产能力,进行填平补齐而增建不增加本单位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的车间等,也属于改建。
固定资产投资按构成分 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按其工作内容和实现方式分为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购置,其他费用三个部分。
⑴建筑安装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指各种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工程和各种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包括各种房屋建造工程,各种用途设备基础和各种工业窑炉的砌筑工程;为施工而进行的各种准备工作和临时工程以及完工后的清理工作等;铁路、道路的铺设,矿井的开凿及石油管道的架设等;水利工程;防空地下建筑等特殊工程;以及各种机械设备的安装工程;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设备进行的试运工作。在安装工程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
⑵设备、工具、器具购置:指购置或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固定资产的标准按财务部门规定。新建单位、扩建单位的新建车间按照设计和计划要求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不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均计入“设备、工具、器具购置”中。
⑶其他费用:指在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除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工具、器具购置以外的各种应摊入 固定资产的费用。
基本建设项目按大中小型划分 基本建设划分大中小型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所确定的总规模或总投资划分,没有正式批准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的,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所列的总规模或总投资划分。上述两条均不具备的,按本年计划施工工程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划分。生产单一产品的工业项目,按产品的设计能力划分;生产多种产品的207 工业项目,按其主要产品的设计能力划分。品种繁多,难以按生产能力划分的,按全部计划投资额划分。划分标准以国家颁发的《大中小型建设项目划分标准》为依据。国家曾在1953年、1962年、1972年、1977年和1979年先后五次修订《大中小型建设项目划分标准》,因此各历史时期的大中型项目数不完全可比。
施工项目 指报告期内曾进行建筑或安装工程施工活动的建设项目,包括报告期内新开工项目、报告期以前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项目以及报告期施过工并在报告期内全部建成投产或停缓建的项目。
全部建成投产项目
工业项目是指设计文件规定形成生产能力的主体工程及其相应配套的辅助设施全部建成,经负荷试运转,证明具备生产设计规定合格产品的条件,并经过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与生产性工程配套的生活福利设施可以满足近期正常生产的需要,正式移交生产的建设项目。非工业项目是指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工程和相应的配套工程全部建成,能够发挥设计规定的全部效益,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正式移交使用的建设项目。
新增生产能力
指通过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而增加的设计能力或工程效益,它是用实物形态表示的固定资产投资的成果。新增生产能力的计算,是以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单项工程(或项目)为对象。当单项工程(或项目)建成,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正式移交投入生产,即可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⑴以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建成后的年产能力表示,如煤炭开采、石油开采等。
⑵以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建成后处理原料的能力表示,如选矿工程的年处理矿石能力、洗煤厂年洗原煤能力等。
⑶以新增的主要设备数量或容量表示,如棉纺锭锭数、发电机组容量等。
⑷以建筑物容积、容量、面积或长度表示,如水库容量、208
铁路公路里程等。
新增生产能力的数量一般按设计能力计算。设计能力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能够达到的生产能力,而不论投产后的实际产量如何。以设备数量、建筑物容积、面积、长度等表示的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则按建成的实际数量计算。
房屋建筑面积 指从房屋外墙线算起的各层平面面积的总和,包括可供使用的有效面积和房屋结构(如柱、墙)占用的面积。多层建筑按各层(包括地下室)面积总和计算。
住宅建筑面积 指施工和竣工房屋建筑面积中供居住用的施工和竣工房屋建筑面积。
施工面积 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
竣工面积 指在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正式移交使用单位的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竣工率 指一定时期内房屋竣工面积占同期房屋施工面积的比率。它是从房屋建筑施工速度的角度反映投资效果和建筑业经济效益的指标。
新增固定资产 指通过投资活动所形成的新的固定资产
价值,包括已经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价值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价值及有关应摊入的费用。它是以价值形式表示的固定资产投资成果的综合性指标,可以综合反映不同时期、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成果。
建设项目投产率 指一定时期内全部建成投入生产项目个数与同期正式施工项目个数的比率。它是从项目建设速度的角度反映投资效果的指标。
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 指一定时期新增固定资产与同期完成投资额的比率。它是反映各个时期固定资产动用速度,衡量建设过程中投资效果的一个综合性指标。
第二篇:主要指标解释
主要指标解释
单位详细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未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填写主要经营活动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均由8位无属性的数字和1位校验码组成。
(1)法定代码填写规定
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填写)。
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八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
(2)临时代码使用规定
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十八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分为1机构编制;5民政;9工商;Y其他。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分为:机构编制:1机关,2事业单位,3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民政:1社会团体,2民办非企业单位,3基金会;工商:1企业,2个体工商户,3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不再具体划分机构类别,统一用1表示。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
众创指通过创业创新服务平台聚集全社会各类创新资源,降低创业创新成本。主要形式有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大型互联网企业、行业领军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向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开放技术、开发、营销、推广等资源,以及企业通过内部资源平台开展的创新活动。
众包指借助互联网等手段,将传统由特定企业和机构完成的任务向自愿参与的所有企业和个人进行分工。主要形式有大中型制造企业通过互联网众包平台聚集跨区域标准化产能,来满足大规模标准化产品订单的制造需求,以及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众扶指通过政府和公益机构支持、企业帮扶援助、个人互助互扶等多种方式,共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成长。主要形式有开源社区、开发者社群、资源共享平台、捐赠平台、创业沙龙等各类互助平台。
众筹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向社会募集资金,更灵活高效满足产品开发、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的融资需求。主要形式有消费电子、智能家居、健康设备、特色农产品等创新产品开展的实物众筹,小微企业等创业者的股权众筹,以及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的网络借贷平台。
专业空间指从事众创活动的各类科技园、孵化器、创业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载体,线上虚拟众创空间,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众创空间等。
网络平台创新指从事众创活动的大型互联网企业、行业领军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向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开放技术、开发、营销、推广等资源,鼓励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支撑,降低创业门槛,加强创业创新资源共享与合作,促进创新成果及时转化,构建开放式创业创新体系。
内部众创机制指从事众创活动的企业通过企业内部资源平台化,积极培育内部创客文化,激发员工创造力;通过投资员工创业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开发创新产品,提升市场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机制,突破成长中的管理瓶颈,形成持续的创新动力。
借助互联网平台分发业务指从事众包活动的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将业务进行分发,促进成本降低和提质增效,推动产品技术的跨学科融合创新,促进产品规划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满足大规模标准化产品订单的制造需求,构筑产品服务运维体系,实现知识内容的创造、更新和汇集,形成大众智慧集聚共享新模式。
借助互联网平台交付业务指从事众包活动的企业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业务交付,促进成本降低和提质增效,推动产品技术的跨学科融合创新,促进产品规划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满足大规模标准化产品订单的制造需求,构筑产品服务运维体系,实现知识内容的创造、更新和汇集,形成大众智慧集聚共享新模式。
借助互联网平台提供生活服务指从事众包活动的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高效对接供需信息,优化传统生活服务行业的组织运营模式,推动整合利用分散闲置社会资源的分享经济新型服务模式,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获得政府和公益机构支持指从事众扶活动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机构和组织开展合作,利用公共科技资源和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公共资源对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支持,降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成本。
获得企业帮扶援助指从事众扶活动的企业中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公益性创业基金,开展创业培训和指导,贡献基础性专利或技术资源,通过生产协作、开放平台、共享资源、开放标准等方式,带动上下游小微企业和创业者发展,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
获得个人帮扶援助指从事众扶活动的企业通过开源社区、开发者社群、资源共享平台、捐赠平台、创业沙龙、网络平台、线下社区、公益组织等途径扶助大众创业就业,帮促成功企业家以天使投资、慈善、指导帮扶等方式支持创业者创业,促进互助互扶,营造深入人心、氛围浓厚的众扶文化。
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募集资金指从事众筹活动的企业在消费电子、智能家居、健康设备、特色农产品等创新产品和艺术、出版、影视等创意项目上开展实物众筹,帮助将创新创意付诸实践,提供快速、便捷、普惠化服务。
通过互联网进行股权众筹指从事众筹活动的企业将股权众筹作为传统股权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帮助小微企业和创业者通过股权众筹融资方式募集早期股本。
通过互联网借贷指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网络借贷平台,为投融资双方提供借贷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服务,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优势构建风险控制体系。
期末从业人员指报告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企业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营业收入合计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众包业务金额指报告期内第三方企业(个人)通过该网络平台开展众包业务而签订的项目合同(协议)总金额。
众筹资金总额指报告期内平台企业(单位)借助平台为第三方企业或个人开展众筹业务而募集的资金总额。
第三篇:主要指标解释
部分指标解释及说明
2014年国企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中,“上年”指2012年,“当年”指2013年。
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百分比保留一位小数。
1、企业增加值: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按收入法计算或生产法计算。生产法是指,增加值等于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收入法是指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之和,即按收入法计算的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单位:万元/年,填报时可保留两位小数。
2、企业负责人:指企业领导人员,包括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总裁、行长等)及其他由上级考核并确定工资的领导班子成员(薪酬水平由上级考核并确定的人员)。
3、高层次紧缺人才:指企业因经营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所引进特殊人才,其薪酬水平参考市场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不执行企业内部统一的人事、薪酬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
4、离岗人员:包括本企业协保人员、本单位征地人员等其他不在岗人员。
5、特殊用工:指企业使用的外单位协保人员、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以及出租车驾驶员。
6、应发工资费用:(应发工资情况)根据当《企业工资增长结算 表》填写,应发工资费用总额对应结算总额。(没有做过预结算备案的企业不用填写)
7、发放工资费用:(发放工资情况)根据当企业实际发放情况填写。
8、住房、交通、通讯等补贴:按照财企[2009]242号文规定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节日补助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等补贴。
9、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指本企业劳务派遣人员当工资总额,包括本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发放的工资。
10、职工福利性收入:指企业发放给职工个人的除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各项货币性补贴。
11、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指企业缴纳部分,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
12、各类商业保险:指企业为职工个人购买的各类商业保险,不包括集体医疗保险等。
13、工资薪金税前扣除数:指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总额。(小于或等于核定数)
14、《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自查表》中:
“最高”栏填写年薪合计最高的那位负责人对应薪酬;“最低”栏填写 年薪合计最低的那位负责人对应薪酬;“平均”栏填写企业负责人平均年薪有关数据。
15、本企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计算: 本企业从业人员,包括在岗职工、特殊用工、劳务派遣人员。离岗职工不计算在内。
本企业在岗职工,包括企业负责人、高层紧缺人才、其他在岗职工。
16、根据市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统计口径,企业自查表中不涉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缴纳部分,因此,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缴纳部分不用填,不要计入“
七、工资外收入总额
(七)其他”。
(2014年7月18日)
第四篇:指标解释
附件2 2014年全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
绩效考评指标解释
一、资金投入
(一)完成投资任务水平
指园区完成总投资与本计划投资任务值的比值,是反映园区投资总体水平的重要指标。计算为:完成总投资值/计划投资任务值×100%。数值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采集。
(二)整合各级财政投入园区的总量
指本整合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投入园区建设的各类项目资金总量,是反映地方重视程度和财政支持水平的重要指标。计算为:中央财政投入园区资金+省级财政投入园区资金+市级财政投入园区资金+县级财政投入园区资金。数值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采集。
(三)整合投入园区财政资金占所在县农林水路电讯事务总支出比重
指本投入园区的各级财政资金总量与县域内投入农林水路电讯事务财政资金总额的比值,是反映地方重视程度的重要指标。计算为:投入园区的各级财政资金总量/全县投入农林水路电讯事务各级财政资金总额×100%。投入园区的各级财政资金总量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采集,全县投入农林水路电讯事务各级财政资金总额从统计年鉴中 采集。
(四)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占投资比重
指本园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数与园区完成总投资总额的比值,是反映园区吸引工商资本投资园区建设能力的重要指标。计算为: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数/完成总投资总额×100%。数值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采集。
(五)信贷等金融投资
指银行等金融部门支持园区的贷款、信托等资金总量,是反映金融投入水平的重要指标。计算为:园区企业银行贷款数额之和+其它类金融机构投入园区资金之和。数值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采集。
(六)园区所有经营主体投资
指本园区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投入园区资金总量,是反映园区社会投资水平的重要指标。计算为:企业投资数+合作社投资数+家庭农场投资数+专业大户投资数。数值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采集。
二、基础建设
(七)路、水、电、讯建成配套水平
指园区各类道路、沟渠、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建成数值占规划目标值比重的综合水平,是反映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计算为:(道路建设完成值/规划目标值×40%+沟渠建设完 成值/规划目标值×40%+电力设施建设完成值/规划目标值×10%+通讯设施建设完成值/规划目标值×10%)×100%。建设完成数值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采集,规划目标值从《园区建设规划》中采集。
(八)装备设施建设水平
指园区温室大棚、标准圈舍、健康渔业小区、贮藏仓库、加工厂房等标准化生产设施设备规模占规划目标值的比重,是反映园区现代化生产水平的重要指标。
根据园区类型计算为:(现有种植生产设施规模/规划目标值×30%+现有养殖生产设施规模/规划目标值×30%+现有加工厂房和加工设备规模/规划目标值×20%+现有包装车间和贮藏仓库规模/规划目标值×20%)×100%。纯种植(养殖)园区把其养殖(种植)的30%权重加入到种植(养殖)生产设施建设规模占规划目标值比重指标计算;园区不涉及加工的,将加工厂房和加工设备20%的权重加入到包装车间和贮藏仓库占规划目标值比重指标计算。建设完成数值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采集,规划目标值从《园区建设规划》中采集。
(九)耕种养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指农作物机耕、机播(栽、插)、机械投料和初级农产品机收的整个生产过程的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是反映园区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指标。
根据园区类型计算为: 种植业园区:(机耕面积×40%+机播面积×30%+机收面积×30%)/规划标准值×100%。多年生作物(茶叶除外)机播30%权重和机收30%权重加入到机耕中计算。茶叶园区按(机耕面积×50%+机收面积×50%)/园区产业规划标准值×100%。畜牧养殖业园区:(机械化投料规模×50%+机械化采收产品规模×50%)/规划标准值×100%。
规划标准值:粮油、茶叶、烟草、核桃2万亩,蔬菜、水果、油茶、花卉苗木、中药材1万亩,珍稀药材500亩,食用菌1000亩;生猪50万头、肉牛5000头、羊10万只、肉禽1000万羽、蛋禽100万羽、水产养殖4万平方米、大鲵2万尾、冷水鱼(观赏鱼)100万尾;种植养殖复合型园区按单一园区规模的40%计;休闲观光园区以1万亩计。机械化水平完成数值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或园区统计数据中采集。
三、主体培育
(十)入驻企业数量
指进入园区从事主导产业及其配套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总数,是反映园区生产经营实力的主要指标。计算为:入驻企业数之和。数值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采集。
(十一)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占园区企业比重 园区企业中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数量与园区企业总数的比值,是反映园区规模企业实力的重要指标。计算为:注 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企业数/园区企业总数×100%。数值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采集。
(十二)农民合作社数量
指园区培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是反映园区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重要指标。计算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之和。数值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采集。
(十三)参加合作社农户比率
指加入园区合作社农户总数与园区农户总数的比值,是反映园区带动农民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水平的重要指标。计算为:加入园区合作社农户总数/园区农户总数×100%。数值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采集。
四、科技支撑
(十四)主导品种覆盖率
指园区主导产业优良品种播种(栽植)或饲育规模占园区产业总规模的比值,是反映园区科技支撑水平的重要指标。计算为:主导产业优良品种播种(栽植)或饲育规模/园区现有产业总规模×100%。数值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采集。
(十五)先进适用技术推广覆盖率
指园区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的覆盖面积(规模)占园区产业总面积(规模)的比值,是反映园区科技应用水平的重要指标。计算为: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的覆盖面积(规模)/园区现有产 业总面积(规模)×100%。数值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采集。
(十六)转化应用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的科技成果数量 指引入、转化、集成、创新,应用的国际国内先进科技成果的数量,是反映园区创新应用科技水平的重要指标。计算为:园区应用的国际国内先进科技成果的数量之和。数值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采集。
五、生产经营
(十七)产业规模(高标准种植业基地、畜禽水产示范区)水平
指高标准的种植业基地或畜禽水产示范区占园区相应产业总体规模的比值,是反映园区产业建设水平和速度的重要指标。计算为:高标准的种植业基地(畜禽水产示范区)规模/园区产业总体规模×100%。种植养殖循环园区计算为加权合计值,权值为其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比值。数值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采集。
(十八)适度规模经营比重
指由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或企业开展的适度经营规模值之和占园区产业总规模的比值,是反映园区产业规模化经营水平的重要指标。
计算为:
种植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园 区耕地面积×100%。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指单个经营面积50亩及以上。相关数据从上级经管部门土地规模经营统计资料中采集和园区监测统计系统资料中采集。
畜牧业畜禽规模化养殖比重:畜禽规模化养殖量与其相应养殖总量比值的加权合计,畜禽产品权值为其产值占园区畜禽总产值的比值。畜禽适度规模养殖量: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羊年出栏100只以上,肉牛年出栏5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100头以上,肉鸡年出栏10000只以上,蛋鸡年存栏2000只以上。相关数据从上级畜牧部门的行业统计资料中采集和园区监测统计系统资料中采集。
水产适度规模养殖比重: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区)面积/养殖区域总面积×100%。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区)面积指省级(含)以上渔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区)的养殖面积之和。相关数据从上级渔业部门的行业统计资料中和园区监测统计系统资料中采集。
若园区为种植养殖循环园区,计算为加权合计值,权值为产业产值占园区总产值的比值。
(十九)三品一标认证产品产量占园区农产品总产量的比重 指获得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产量占园区农产品总产量的比重,是反映农产品优质、生态、安全水平和标准化生产水平的重要指标。计算为:(无公害农产品产量+绿色食品产量+有机食品产量+获得地理标志认定农产品产量)/园区 农产品总产量×100%。若某产品(产地)同时获得多项认证(认定)的,只计其中一项的产量。相关数据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采集。
(二十)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中合格农产品所占比重,是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合格农产品样本数/抽检农产品样本总数×100%。该指标数据从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结果中采集。
(二十一)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著明商标、驰名商标等)数量
指获得省著名商标、国家驰名商标,或者在国际国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农产品个数,是反映园区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的重要指标。计算为:获得著名商标品牌数+获得驰名商标品牌数+国际国内重大影响力品牌数。
(二十二)园区总产值完成水平
指园区总产值与其任务值的比值,是反映园区经济效益的主要指标。计算为:园区总产值/总产值任务值×100%。
(二十三)园区销售收入完成水平
指园区完成的销售收入值与其任务值的比值,是反映园区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计算为:园区销售收入值/销售收入任务值×100%。(二十四)园区总产值占所在县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比重 指园区总产值在县域县农林牧渔服务业的占比水平,是反映园区经济效益总体水平的重要指标。计算为:园区总产值/县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00%。
(二十五)园区内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所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
指园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县域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水平,是反映园区带动农民增收的重要指标。计算为:(园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县农民人均纯收入×100%。园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数值从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监测统计系统中采集,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数值从统计年鉴采集。
六、信息服务
(二十六)园区信息平台各栏目信息发布情况
指各园区在贵州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信息平台(www.teniu.cc)园区介绍栏目园区子网站中的园区介绍、园区新闻、招商引资、产品展示、建设集锦等专栏目发布信息情况,要求每个栏目都有信息,是反映园区开展信息服务的重要指标。计算为:信息平台各栏目信息发布条数总和。相关数值从信息平台中采集。
第五篇:指标解释
附件6
指标解释
一、农户登记表
表头
1、户码由村委会对农户统一编码后填写,户码编号从0001开始依次编写。
2、农户属性(单选): 3低保户、3、家庭困难原因(多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一、家庭成员情况
1、身份证号码:依据身份证或户口本填写。无证者,以出生年月日代替身份证号码填写。
2、文化程度(:1文盲或半文盲、2小学、3初中、4高中、5中专(含中等职业)、6大专以上、7学龄前儿童。
3、身体健康状况:1健康、2体弱多病、3长期慢性病、4患有大病、5残疾人。体弱多病是指常年不能坚持劳动但又没有大病或其它确诊的慢性病。长期慢性病是指如肝炎、肺炎、糖尿病等需要长期吃药治疗的疾病。患有大病是指如心脏病、癌症等需要经常住院治疗的疾病。
4、劳动力状况(单选):1 劳动力、2丧失劳动力、3无劳动力。劳动力是指男子16-60周岁,女子16-5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人,以及超出劳动年龄仍具有劳动能力的人。丧失劳动力是指由于疾病、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无劳动力是指16岁以下未成年人和超过劳动年龄已经无劳动能力。
5、打工状况:1在家务农、2县内务工、3县外省内务工、4省外务工、5其他。
6、上年领取低保金、救济金是指上年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给本农
户的低保金、救济金的总金额。
二、家庭生产生活状况
(一)住房情况
1、建房时间是指住房建成完工的年份,只填写四位数的年份,如1978。如果是分期建成的房屋,以最先建成完工的年份填写。
(二)生产条件情况
1、耕地面积是指专门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耕种的田地。不包括租入面积。其中水田面积是指用于种植水稻和茭白、莲藕等水生蔬菜的耕地。
2、林地和桑园、茶园、果园面积,不包括租入面积。
3、牧草地面积是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专用于放牧、饲养牲畜和收割牧草的土地,不包括租入面积。
4、水面面积是指经常进行经营活动的水产品养殖水面面积,不包括租入面积。
5、商品用经济作物面积是指除粮食、绿肥、饲料作物以外的用于出售产品的其它作物面积,不包括租入面积。
6、生产用房面积是指用于生产的房屋。包括烤烟房、生产加工作坊、店铺、大型养殖厂房等,不包括租入面积。
(三)生活条件
1、距最近乡镇集市的距离是指本农户距最近的乡镇集市的距离,不论这个乡镇是否管辖本村。
2、近三年得到项目扶持补贴资金和捐赠物资折款是指近三年内农户接受所有项目扶持补贴资金和捐赠物资(包括民政部门发放的救灾救济物资捐款)的折款金额。
三、发展项目需求情况
1、项目类别:1基础设施、2种植业、3养殖业、4林果业、5服务业、6其它。
2、项目建设内容:基础设施建设内容:1修建基本农田、2沼气池、3危房改造、4牲畜圈舍、5饮水池、6小水窖、7其他;(自己填写);种植业建设内容:1粮食、2蔬菜、3药材、4烤烟、5油菜、6甘蔗、7棉花、8花生、9麻类、10花卉、11其它;(自己填写);养殖业建设内容:1猪、2羊、3牛、4驴、5骆驼、6家禽、7鱼类、8其他;(自己填写);林果业建设内容:1水果、2干果、3蚕桑、4茶叶、5油茶、6竹子、7油桐、8其它;(自己填写);服务业建设内容:1运输、2餐饮、3商铺、4其他;(自己填写);其他内容:1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2实用技术培训补贴、3一年以上的技能培训或学历教育培训补贴、4退耕还林还草补贴、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6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7移民搬迁补贴、8贫困村互助资金股金补贴、9贷款利息补贴、10种植养殖生产保险补贴、11商业医疗保险补贴、12教育助学金补贴、13牧民定居补贴、14低保补助、15五保补助、16其他(自己填写)。
3、项目建设规模指受扶持农户项目需求的数量规模。
4、资金合计是指农户迫切希望得到某个扶持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数量。
四、2011年以来农户受扶持情况(仅限已实施过产业项目的村进行填写,尚未实施的村不填写)
1、项目名称:以申报或批准的项目名称为准。
2、资金总额是指到户扶持项目实际到位扶持资金数量和物资折款金额。#信贷资金是指贫困户为实施到户项目,通过各种途径从银行或信用社等金融组织借贷的资金。贷款的金融机构:1农村信用社2农村商业银行3贫困村互助资金4小额信贷5其他银行(自己填写具体银行)。#其它资金是指财政扶贫资金、信贷资金以外的资金。其他资金具体来源是:1以工代赈资金;2社会帮扶资金;3部门资金,4其它。
3、受扶持时间是指从2011年以来受到的各种扶持的开始时间。按照项目资金最早的到位时间填写。
农户被帮扶情况
8、帮扶单位是指对村进行帮扶的省、市、县、乡各级单位名称。
9、帮扶人是指负责帮扶贫困农户的干部、党员、农村能人、扶贫志愿者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等。
对每一户调查结束之后,户主在表格下方“户主签字”一栏签字,调查员填写好填报时间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