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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工作情况汇报(全文5篇)
编辑:雾凇晨曦 识别码:20-111885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7 12:31:5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县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工作情况汇报

县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我公司在深入贯彻总公司“优化结构、把握节奏、依法合规、效益经营”的战略部署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效应的对市场形式变化,全面加快业务发展,使公司自身能力稳步提升,各项核心指标在当地市场对标情况较好,现将20xx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确保业务合规平衡发展

20xx年是公司发展的“稳行年”,在各级部门悉心的指导下,我们严格遵守上级公司下发的承保政策、费用政策、把好承保入口关,确保质量业务稳步提高,在业务良性发展的同时,经营成本和盈利水平持续改善,规模效益总体呈现协调发展的态势。20xx业务总量达1000万元、市场排名稳居当地第二市场占比当地市场18%、年均赔付率为62%、诉讼案件占比4%、结案率为88.97%、利润率为10%、上缴各项税收300余万元、代扣代缴税收300余万元。20xx年度成为修水市场几家财险公司唯一车险承保盈利单位,并顺利实现四年盈亏平衡,得到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单位的好评。二:是险种结构得到有效改善

在优化结构上,我们大力发展非车险业务,业务发展压力非常大,但为了确保非车险业务发展规模和整体经营效益,我们充分利用有限的费用资源,加大对优质的非车险业务的投入,开办了个人贷款抵押保险和一些新的企财险业务。三:是销售队伍逐渐壮大

公司业务销售主要以内部员工销售、车行、挂靠公司为主,营销渠道、互动渠道、重客渠道没有真正发挥作用,随着新销售人员和互动专员的招聘,销售队伍逐步壮大并发挥渠道销售的作用,营销和互动占比有所上升。

四:是理赔工作能力显著提高

理赔工作是公司售后服务的重点,202_年我们通过加强理赔流程的管控力度,严把第一现场关,重大事故由经理带领查勘员到第一现场,并对理赔案件中的水分逐项挤压,我们针对理赔工作中存在的盲点问题,查找症结,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采取管控措施的同时,强化理赔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防范道德风险对理赔工作的影响。通过这些有效措施的管控使理赔各项指标保持在较好的水平范围内。五:是内控合规工作进一步完善,为业务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合规经营的宣导,提高全员的合规意识。提倡合规工作日常化,把上级公司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运用中实际工作中来,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定期合理的对公司内部各条线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补充。通过整章建制,完善内控合规工作的依据。六:支持和参与地方各项行政工作,在做好新农村、帮扶村、防火、计生、县城四创等项工作中均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下阶段工作计划:

为确保业务目标全面的达成,下阶段的工作计划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促使业务持续稳步的发展

我们要积极适应经营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保证发展速度与业务质量同进,拓展业务以经营规范并行,续保业务与创新业务并举,使业务持续稳步发展。二:是加强各销售渠道队伍的建设

下阶段我们把业务计划细分到各销售渠道当中去,强化渠道经营意识,做好各销售渠道队伍的建设,将是促使各渠道业务正常运转的基础工作,我们要加强各渠道基本法的学习力度,将基本法熟练运用到各渠道队伍的管理当中去,特别是互动和中介这两个一直比较滞后的渠道,另外在上级公司的指导下,充分利用好销售编制的激励作用,不断吸引外来销售精英的加入和提高内部销售人员的展业热情。进一步夯实队伍力量。

三:是加强学习,创建学习型公司

日益变化的市场形势,公司业务快速的发展和客户千差万别的需求,这些都对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坚持不懈的努习,加强对行业监管政策,公司战略发展计划,专业技术知识,服务规范等等的学习才能提高公司业务的技能和驾驭市场的能力,才能增加公司的整体竟争的实力。四: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专业化服务技能

首先我们要增强服务意识,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服务将成为各家主体竞争的王牌,服务也是客户选择承保公司的主要参考因素。我们将围绕客户服务,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继续完善柜面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优化承保理赔服务流程,加快标准化服务网点建设,真正做到在服务上创新模式,做客户真正的贴心人。公司注重与员工共同成长,领导关爱员工的生活,营造国寿财险大家庭温馨融洽的气氛,提倡员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员工的社会责任感,宣传公司的企业文化,不断提高公司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面对新形式的考验,我们有信心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走出一条业务创新,锐意进取,和诣发展的成功之路!

第二篇: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实习报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心支公司实

习报告

实习时间:202_年2月20日——202_年3月20日

实习地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中心支公司 实习内容:财产保险

这次有幸来到人寿财险公司进行实习接受一次锻炼,使得自己学习的理论知识得以应用,学到了许多学校里所学不到的经验与教训,更多的是自我综合素质方面的认识。从而使自己更加了解自己,最主要的是让我学会了做事。通过实习,可以熟悉的了解保险实务的具体操作过程,巩固理论和方法,提高分析能力。培养从事经纪中介工作的业务能力。了解并熟悉保险代理人的日常业务和工作流程,学会进行工作。在实习中拜广大工作人员为师,虚心学习他们的好品质、好作风和好的工作方式,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为合格的经济工作者。找出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并在以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求职与正式工作做好充分的知识、能力准备。在此我很感谢人寿公司能给我这么好的一次机会。

一、实习公司简介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旗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专业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8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

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作为中国人寿旗下核心成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始

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充分依托中

国人寿的整体优势资源,积极创新财产保险经营模式,全面构建差异

化的经营特色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拓宽发展空间和服务领域,着力打

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不断超越的财产保险公司。

202_年,公司当年实现经营盈利,打破了行业发展的常规模式;

202_年公司保费收入突破100亿元,市场份额稳居第6位,实现承

保盈利。

二、实习内容

(一)交强险

(1)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

障,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最重要的是如果不投保,将无法上牌、过户、年检,一旦被查处,还会被扣

车,并处以双倍保费的处罚!

(2)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

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

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

赔偿。

(3)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有责任时: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

元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2_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①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②无责

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③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自燃损失险

(1)自燃损失险指负责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

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

(2)保险责任:发生本附加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

人或其代表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机动车损失而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

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

值内协商确定。

(三)第三者责任险

(1)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

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

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 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

负责赔偿。

(2)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

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

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3)责任限额: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

保险合同时按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限额档次协商确定。

(四)玻璃单独破碎险

(1)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

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

(2)保险责任:投保了本附加险的机动车的前后风挡玻璃或左右

车窗玻璃发生单独破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3)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对玻璃破碎通常按实际损失赔付。

(五)不计免赔特约险

(1)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

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

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2)保险责任: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

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事故责任

免赔率计算的。

(六)车辆损失险

(1)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

辆本身的损失。

(2)保险责任:您投保车损险以后,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

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时,保险公司按合约赔偿或支

付保险金。

(3)保险金额: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选择以

下的三种方式之一协商确定:①按新车购臵价确定投保时的新车购臵

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②按

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臵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③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

确定保险金额。

(七)车上人员责任险

(1)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车辆商业险主险的一种。负责赔偿保险车

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2)保险责任:被保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后,致使车上人员受到人

身伤亡,保险公司负责依法应该由车主(被保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

任。

(3)保险金额: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

司协商确定。

(八)车身划痕保险

(1)车身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保障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

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

(2)保险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无明显碰撞痕迹的划痕。

(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九)盗抢险

(1)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

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

(2)保险责任: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

(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内协商确定。

(十)第三者责任险

(1)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

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

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

赔偿。

(2)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

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

(3)责任限额: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保

险监管部门批准的限额档次协商确定。

三、实习心得

实习,顾名思义,在实践中学习。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或者说当学习告一段落的时候,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所学需要或应

当如何应用在实践之中,因为任何知识都源于实践,归于实践,所以,要将所学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然而,我们当然不希望实习仅止

于此,那太狭隘了。实习是发挥和应用专业知识,查漏补缺,认真学习,巩固不足的重要一环,因为它毕竟与社会相挂钩,是检验在校学习成果的好时机,因为即使在校学得再好,一旦到了社会,也许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因为社会毕竟不同于学校。所以,如果不

好好的体验、经历这一过程,怎么会知道究竟自己的分量有多重,究

竟自己真正懂得多少呢? 其实,实习真正的是我们自己的事情,而

不是学校、家长或是社会强加给我们的一个任务,它有助于我们认识

自己,把握自己和在以后更好的塑造自己。而且,实习也是我们在在校期间接触社会、认识社会的极好的机会,因为在这段时间里,我们

虽然身处社会之中,但实际上却还是一名学生;虽然学习生活即将完

结,但却不知道自己的所学应当如何付诸应用。所以,在这段时间里,我们更能发现自己的不足,找到学校与社会的种种不同以及方方面面的差异。从而,在剩下的时间里,更加完善的包装和塑造自己,为将

来踏入社会作进一步的准备。而社会,是一个错综复杂的混合体,绝然不同于学校,如果以为有再学校里学到的就足够了,那是致命的错误。所以,实习又不单单是一个检查的过程。

综上,实习是为将来打基础的重要阶段,不论什么人,什么学历,从事什么工作。如果少了实习这一环,那么在他真正踏入工作岗位的时候,适应期会变得很长,从而不能尽快地进入角色,甚至失去表现、展示自己的机会,错过好的机遇。所以我们应当正视实习,好好的体会、经历实习,认识自我,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篇: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实习报告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中心支公司实

习报告

实习时间:202_年2月20日——202_年3月20日

实习地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中心支公司 实习内容:财产保险

这次有幸来到人寿财险公司进行实习接受一次锻炼,使得自己学习的理论知识得以应用,学到了许多学校里所学不到的经验与教训,更多的是自我综合素质方面的认识。从而使自己更加了解自己,最主要的是让我学会了做事。通过实习,可以熟悉的了解保险实务的具体操作过程,巩固理论和方法,提高分析能力。培养从事经纪中介工作的业务能力。了解并熟悉保险代理人的日常业务和工作流程,学会进行工作。在实习中拜广大工作人员为师,虚心学习他们的好品质、好作风和好的工作方式,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把自己培养成为合格的经济工作者。找出自身状况与社会实际需要的差距,并在以后的学习期间及时补充相关知识,为求职与正式工作做好充分的知识、能力准备。在此我很感谢人寿公司能给我这么好的一次机会。

一、实习公司简介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旗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全国性专业财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8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作为中国人寿旗下核心成员,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充分依托中国人寿的整体优势资源,积极创新财产保险经营模式,全面构建差异化的经营特色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拓宽发展空间和服务领域,着力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不断超越的财产保险公司。

202_年,公司当年实现经营盈利,打破了行业发展的常规模式;202_年公司保费收入突破100亿元,市场份额稳居第6位,实现承保盈利。

二、实习内容

(一)交强险

(1)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最重要的是如果不投保,将无法上牌、过户、年检,一旦被查处,还会被扣车,并处以双倍保费的处罚!(2)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3)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有责任时: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2_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①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②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③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自燃损失险

(1)自燃损失险指负责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

(2)保险责任:发生本附加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机动车损失而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

(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您和保险公司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三)第三者责任险

(1)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 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3)责任限额: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限额档次协商确定。

(四)玻璃单独破碎险

(1)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2)保险责任:投保了本附加险的机动车的前后风挡玻璃或左右车窗玻璃发生单独破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3)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对玻璃破碎通常按实际损失赔付。

(五)不计免赔特约险

(1)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2)保险责任: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计算的。

(六)车辆损失险

(1)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

(2)保险责任:您投保车损险以后,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时,保险公司按合约赔偿或支付保险金。

(3)保险金额: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选择以下的三种方式之一协商确定:①按新车购臵价确定投保时的新车购臵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②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臵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③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金额。

(七)车上人员责任险

(1)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车辆商业险主险的一种。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2)保险责任:被保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后,致使车上人员受到人身伤亡,保险公司负责依法应该由车主(被保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3)保险金额:车上人员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八)车身划痕保险

(1)车身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保障责任是“他人恶意行为造成保险车辆车身人为划痕”。

(2)保险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无明显碰撞痕迹的划痕。(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九)盗抢险

(1)盗抢险全称是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

(2)保险责任: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十)第三者责任险(1)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

(3)责任限额: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限额档次协商确定。

三、实习心得

实习,顾名思义,在实践中学习。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或者说当学习告一段落的时候,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所学需要或应当如何应用在实践之中,因为任何知识都源于实践,归于实践,所以,要将所学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然而,我们当然不希望实习仅止于此,那太狭隘了。实习是发挥和应用专业知识,查漏补缺,认真学习,巩固不足的重要一环,因为它毕竟与社会相挂钩,是检验在校学习成果的好时机,因为即使在校学得再好,一旦到了社会,也许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因为社会毕竟不同于学校。所以,如果不好好的体验、经历这一过程,怎么会知道究竟自己的分量有多重,究竟自己真正懂得多少呢? 其实,实习真正的是我们自己的事情,而不是学校、家长或是社会强加给我们的一个任务,它有助于我们认识自己,把握自己和在以后更好的塑造自己。而且,实习也是我们在在校期间接触社会、认识社会的极好的机会,因为在这段时间里,我们虽然身处社会之中,但实际上却还是一名学生;虽然学习生活即将完结,但却不知道自己的所学应当如何付诸应用。所以,在这段时间里,我们更能发现自己的不足,找到学校与社会的种种不同以及方方面面的差异。从而,在剩下的时间里,更加完善的包装和塑造自己,为将来踏入社会作进一步的准备。而社会,是一个错综复杂的混合体,绝然不同于学校,如果以为有再学校里学到的就足够了,那是致命的错误。所以,实习又不单单是一个检查的过程。

综上,实习是为将来打基础的重要阶段,不论什么人,什么学历,从事什么工作。如果少了实习这一环,那么在他真正踏入工作岗位的时候,适应期会变得很长,从而不能尽快地进入角色,甚至失去表现、展示自己的机会,错过好的机遇。所以我们应当正视实习,好好的体会、经历实习,认识自我,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篇:财产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汇报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 关于开业以来反洗钱工作情况的汇报

**中心支公司在**年**月**日通过了**保监局的验收,取得了《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于**年**月**日注册成立。现将我公司开业三个月以来在反洗钱方面的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结合保险行业的要求,我公司多次组织全体员工对《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以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以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及与反洗钱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培训,强调了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使员工掌握了反洗钱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业务、理赔、财务、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反洗钱领导小组,明确、落实责任,将反洗钱工作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一、总经理对本机构反洗钱工作负全面责任,保障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反洗钱工作联系人指导工作人员进行反洗钱操作,负责具体操作和上报;

三、核保、理赔、财务人员负责对每笔交易进行监控;核保、理赔、财务等部门发现大额和可疑交易,应及时提交反洗钱工作联系人汇总后按固定格式和填报要求及时上报总公司;

四、各分支机构在岗位责任书中应当明确反洗钱岗位职责;

五、销售人员在展业过程中要注意识别可疑交易,并及时向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六、分支机构、部门和全体员工要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

七、公司加强对新信息技术的使用,研究开发适合保险业特点及本公司实际的反洗钱信息提取、报送、保存、甄别等软件系统,提高反洗钱工作质量和效率。

公司制定了《**中心支公司反洗钱工作制度》,《大额交易和可以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涵盖反洗钱制度建设、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培训制度、宣传制度、保密制度、审计稽核制度、处罚问责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办法、大额交易报送办法、可以交易报送办法、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检查、监督、考核办法,以及公司反洗钱宣传和培训方案,使我公司的反洗钱工作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制度化、常规化,深入、细致地做好反洗钱工作。

其中四种大额交易包括:

一、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20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保费缴纳或者现金保险赔付金支付;

二、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客户的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20万元以上的保费或者保险赔付金支付款项划转;

三、与自然人客户的账户之间单笔或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的保费或者保险赔付金支付款项划转;

四、客户为自然人,单笔或当日累计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其中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四种可疑交易包括:

一、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二、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

三、对保险公司的审计、核保、理赔、给付、退保规定异常关注,而不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资收益;

四、发生公司规定情形之列的退保时,称大额发票丢失,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内多次退保遗失发票总额达到大额的;

五、发现所获得的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或者财务状况等信息不真实的;

六、购买的保险产品与其所表述的需求明显不符,经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解释后,仍坚持购买的;

七、不关注退保可能带来的较大金钱损失,而坚决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退保原因的;

八、明显超额支付当期应缴保险费并随即要求返还超出部分;

九、保险经纪人代付保费,但无法说明资金来源;

十、法人、其他组织坚持要求以现金或者转入非缴费账户方式退还保费,且不能合理解释原因的;

十一、通过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险费,而不能合理解释第三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系的;

十二、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的;

十三、没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坚持要求用现金投保、赔付、退还保险费以及支付其他资金数额较大的;

十四、公司财务部门支付赔偿金、给付保险金时,客户要求将资金汇往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户要求将退还的保险费汇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

我公司在承保、退保、理赔过程中,严格按照反洗钱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识别、保存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交易记录,未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以上是我公司开业以来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我们会继续按照人民银行反洗钱要求,认真学习领会各项规章制度,重视学习培训,提升素质,完内部机制,防范风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反洗钱工作。

**中心支公司 **年**月**日

第五篇:人寿保险公司

人寿保险公司

个险业务经理培训班上的 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演讲稿

202_年7月13日

(红色文字系现场报告时被作者临时删除的部分,蓝色文字系在现场报告时补充的内容。紫罗兰文字为作者自我满意的绝对原创经典语言。)同志们,朋友们:

能够来到沂南县人寿保险公司,我感到很激动。我除了是一名检察官之外,四年前还是你们的同事。可能很多老同志都认识我、熟悉我,我曾经连续多年和人寿保险公司的同志们一起战斗在保险理赔的岗位上,从从事这项工作到后来担任保险理赔鉴定中心(检察院与人寿保险公司联合成立的鉴定中心)主任,我目睹了很多保险人忘我工作的感人事迹,也亲自处理了很多保险行业的违法乱纪行为,从而,我觉得我对人寿保险公司有着很深的感情。

今天,来到人寿保险公司和同志们谈法律,谈预防职务犯罪的话题,我感到非常激动。我觉得在人寿保险公司谈预防职务犯罪太有必要了。从全国政法机关的统计数字看,近几年来,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包括受委托、聘任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代办员、营销员)职务犯罪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保险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内外勾结进行保险诈骗等等犯罪案件的发生,暴露出部分保险人员在道德素质和思想守法认识上存在的严重问题(当然也同时也暴露出了保险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上的一些漏洞)。

既然好久不和人寿保险公司的朋友们见面了,一见面总不能就直接说预防犯罪啊!今天主要是个险业务经理的培训会议。谈到个险的展业,我想起了(一个概念:蜜蜂)去年我在一个小台历上,我记得还是咱们哪家保险公司印的一个小台历上看到过一个顺口溜,说:“一人干银行,全家跟着忙;一人干保险,全家不要脸。”大家不要笑,这说的是我们的展业工作。我们每个保险人都有任务,经济收入与业绩挂钩,于是我们象蜜蜂一样勤勤恳恳,哪里有花哪里就有我们,甚至哪里有花蕾,哪里就有我们保险人在那等待花的盛开。我觉得这个顺口溜听起来象是在贬低我们保险人,其实,好好想一想,我认为这是用幽默的手法在赞扬我们的工作干劲!

沂南酒厂有个姓董的保户,具体名字我忘记了,眼睛意外受伤,后来保险公司赔偿好几万的损失。南石门有个老头,盖房子从墙上掉下来,摔成了终身残疾,好几万,保险公司赔偿了。我记得印象很深的,还有一个苏村的保户,正在田间推着满满一个车子上坡跌倒了,摔死了,当时咱们怀疑是不是心脏病死亡的,我去勘查的现场,最后确定在理赔范围,保险公司很快赔偿了。这些都是谁也不希望发生的事故,在领赔偿金的时候,他们无一例外地认为:“当初动员我入保险我可能还不一定很情愿,现在知道了,投保,太有必要了!”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在不断增强。由不认识,到认识,再到保险成为了人们的主动需求,这是社会在进步。我们保险人辛勤展业,象蜜蜂一样,有时候虽然被很多人不理解,但我们为了事业的发展,当然也同时为了我们自己经济收入的提高,我们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这是在为社会做着巨大的贡献。我们的保险人真的象蜜蜂,哪里有花哪里就有我们,同样,我们到过哪里,哪里就有了坚实的保障!

人寿保险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生活利益的善业,但也正是因为我们事业的重要,我们也就越要敲响抵制腐败、预防职务犯罪的警钟。

今年6月22日,也就是半个月前,中共中央印发了未来五年反腐败工作规划。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中央领导人的带领下,我们高举反腐败大旗,全国每年都有一大批腐败官员和腐败分子纷纷落马,受到了惩处,中国社会“清廉指数”一路攀升,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近几年来,沂南县、临沂市乃至全国各地,抓出了一批又批贪赃枉法之徒。去年,全国有2736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被绳之以法,各级检察院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0041人。党和国家消除腐败的决心和行动让人民看到了社会和谐的希望。(以上数字来源于202_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贾春旺检察长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那些被抓起来的犯罪分子,他们比我们傻吗?他们素质比我们低吗?我想,应该不是。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曾经有过一段令人感动的逆境奋斗史。有的出身农家,从小便挑起了生活的重担;有的从村支书干起,每一个脚印都厚似一本诗集;有的无钱上学,靠艰苦的自学拿到了大学文凭„„可就是这些人竟也摇身变成了令人深恶痛绝的贪官污吏。为什么呢?

我想,职务犯罪行为的产生,首先是思想的腐败,是道德底线的扭曲造成的。

我是国营企业的经理,我开着公家的车办私事,我招待个人的亲戚、私人的朋友用公款。这正常吗?应该不正常。但是好象在很多人包括一些老百姓的心中,非常正常,耳闻目睹,习以为常。不但正常,在有些时候还是一种为官者的荣耀、是一种自豪。你看我多有身份,你就没有。这是犯罪吗?这不是犯罪!但是这种无视国有财产的霸道理念、主子理念,就是贪污犯罪的思想根源。

去年,我在一个小学门口,看到有个小卖部,卖那个三无小商品,没有日期,没有详细的厂家名,哪个城市生产的都不知道。贵倒是不贵,一毛钱一包,就卖给那些小孩吃。在座的我想有不少小学生的家长,我们这些家长心里最明白,我们不希望孩子们吃那东西呀,俗称垃圾食品。我,好管闲事,就把这个小卖部给举报了。后来有关部门的同志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说:“我们去查了,你说的那些三无商品啊,人家没有!”我说这就怪了,我去人家就有,你去人家就没有。不正常现象。不是我在报假案,就是你们敲锣打鼓提前一天就通知人家:哎,明天早上8点我去查你哈,你说你提前告诉人家人家还不赶紧把那些垃圾食品收拾收拾?!你为什么要通知人家?这里面肯定有腐败的事情发生!但,除了我,谁也不管,后来我也不管了,管不了。麻木了!

你说这腐败应该追究谁?我说你别光追究那个开小卖部的,还要追究你有关部门,你是徇私枉法,你是渎职啊。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腐败,直接影响了我们的下一代人呀!

这是犯罪吗?事小,不构成犯罪。但这种无视正义的理念,无视自己职责的工作理念,甚至贪图小便宜、拿自己的原则换酒喝的价值理念,就是受贿犯罪的思想根源。这都是小事呀!但一座桥塌了,受阻的是一条阳光大道!一个人犯罪了,损害的是我们国家的形象。

我们战斗在人寿保险岗位上的同志们,平时你有机会腐败吗?你有可能发生职务犯罪行为吗?是不是象刚才高科长所说的那种现象,只有坐在主席台上的和前排的领导才能有职务犯罪的资格呢?

我非常关注保险行业的一些职务犯罪案件,我发现咱们这个职业的犯罪特点有以下三点:

1、犯罪嫌疑人多次作案,潜伏时间长。人寿保险太和县支公司代办员郭某,叫郭什么我忘记了,贪污、挪用20多万元保险费,持续作案时间长达七年。七年才被绳之以法。

2、作案手段简单,明目张胆。前些年保险公司一般是要求保险业务员在收到续期保费之后的一周内将保费上交,由公司开具正式发票由其转交投保人。但对于投保人是否按时交纳续期保费,保险公司并不十分清楚,保险公司只有在到期后一年内仍未收到续期保费时,才将保险合同作失效处理。而作案的保险人员往往明目张胆地在这一年时间内连续挪用公款,用后一笔保费冲抵前一笔保费。甚者有的保险人,辞职了,或者忘记了,挪用续期保费超过一年,导致保险合同失效,这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他们的贪婪心理。刚才我听王经理介绍,最近几年咱们人寿保险系统的内部监督管理体制非常正规,收交保费以及赔复都是通过银行进行,这样就有效地防止或者减少了这类犯罪的发生。

3、涉案金额上升,携款潜逃案件增多。同往年相比,保险人员职务犯罪涉案金额明显呈上升趋势,且作案后携款潜逃现象非常多。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咱们沂南县人寿保险公司和人民保险公司分家以后,已经处理了四起保险人发生违法犯罪的案件。

咱们干保险啊,针对我们保险业务,《刑法》还有一个专门的罪名:保险诈骗罪。当然犯罪的主体不是我们,是保户。但是我们经常发现,有些工作人员参与诈骗、教唆诈骗,甚至与保户内外勾结参与分赃。

我国《刑法》第198条是这样规定的: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第4、第5两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这一罪名的犯罪行为,构成了对保险业经营秩序的破坏,必须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因此我国《刑法》对保险诈骗罪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为有效打击和惩处这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法律保证。

我们再来看一下《保险法》上的一个定义:什么是保险。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定义的表面看,保险与赌博、买彩票似乎有某种意义上的相似之处,都可能以较小的支出获得较大的回报。投保人的心态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动机,实施不同的行为,造成不同的社会效果,演绎出不同的法律关系。人们对保险认识的局限性,往往造成比较多的投保人从个人的投资回报和利益角度来看待保险,所以,不少人的保险意识存在偏差,认为投保得不到赔偿就是“吃亏”,更有一些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抱着赌博的心态投保,投机取巧,以各种手段,使保险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向其支付保险金,从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这种行为的存在,给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威胁,最终危害了广大保户的利益和国家的正常保险秩序。

保户诈骗我们的保险金有哪些方法呢?其实我们保险公司的人员最清楚。曾经有一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话:要是我想骗保险公司,一骗一个准,绝对查不出来。为什么?他懂,他熟悉我们保险业务。那么有哪些方法可以骗保呢?我教教大家哈:

1、带病投保。2、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

3、先出险,后投保,出伪证骗保。我们专业称谓叫“倒签单”。4、冒名顶替,骗保。

5、病故冒充意外事故致死。

6、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当然还有很多,我听说前段时间媒体报道了一个案件:河北省有个农民,为其亲姐姐投保了高额的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后花钱雇了一个人将其姐姐杀死,然后到保险公司索赔,从杀害被保险人,到骗取保险金的过程,都是使用了似乎天衣无缝的手法,但是终究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扯远了啊。刚才我们谈到保户骗我们。那我们怎么办?我们不但不能与他们勾结,还要防止被骗啊。于是,咱们再回到保险业务员如何预防我们自己职业犯罪、如何爱岗敬业的话题上来。

业务员与保户的关系是最密切的,因此业务员展业是风险防范的第一关。保险欺诈的蔓延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保险代理人的不规范展业行为造成的。规范投保、承保有序,坚决制止和杜绝诱导客户隐瞒身体状况,代客户体检等不规范行为,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我知道,保险公司工作,尤其象在座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同志,经常会有人请你吃饭,人家有时候还给你送烟送酒送超市卡。(台下有人说:没有)(好,没有。可能有很多同志没有。有的话呢,我想,你就该好好想一想了:)你想过没有?凭什么?为什么他就不给大街上卖苹果的那个老大妈送呢?哎,他求你办事!办什么事?

“我花100块钱买了一张家庭平安保险,不能折本呀,于是,我托人到医院弄来了假病历假发票,你挣一眼闭一眼给我赔了吧?”

“我患了大病,可能没几年活头了。你帮我想个办法吧,先给我入个保险,就说我现在很健康,入了保险我再假装刚得病。” “我和邻居打架了,被人家打断腿了。你就说我自己骑自行车跌的。邻居赔了我了,公费医疗赔了我了,你们保险公司再赔一遍吧!”

你看他求你办的什么事,都是这样的事。你接受他的吃请,数额不大的话不构成犯罪,但是你给他办的这些事,就是违法犯罪啊!这样的事情有没有?有!不但有,而且不少,今天在座的,可能就有。如果有的话,我就想啊!你这不是在保险公司上班呀!你是在玩火呀你!

曾经有个案件,不该赔。保户想骗保,把那单据什么的提交来了。一查,假的,告诉他:拒赔。那保户一看骗不成了,自己理亏,不追究他就不错了,他就不敢再问这事了,被查出来了嘛!但是我们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弄张假查勘手续上报,其实给他赔了。领钱,谁领,我们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变换笔迹代替保户领,领出来干什么,自己要!或者我是部门经理,我当小金库。这种现象有没有!有!

我曾经给一家保险公司查过一个案件,这个案子不是我们人寿公司啊。一个事故,不该赔。我当时去了青岛、青州好几个地方,费了很大的劲,我给查明了真相,依据我出具了鉴定书,不能赔。我就赶紧写简报,我宣传我的工作成绩呀,我记得我的题目是《检察官火眼金睛识骗赔,一星期挽回国家损失四万元》。那个保户,没骗成。后来,我听说保险公司最终打算给他赔,理由是什么,说这个保户是老客户,这次要是不赔,人家以后不入我的保险了。那保户是一个企业老板呀,他整个企业不入保险的话保险公司损失惨重啊!于是,保险公司把我写的那份鉴定抽出来,上报上级公司了。千叮万嘱,让保户别让检察的人知道。结果我知道了,我就责问那个经理,你这不拿着我们检察院的鉴定当儿戏吗?你早想赔你别委托我们鉴定啊!他说不行,不查出来他不领情,查出来了照样赔他,这是大人情啊,有利于我以后去展业呀!我当时我就气愤,我得罪人,你赚人情?四万元哪!国家财产,你有什么资格拿国家的钱送人情?这是犯罪!我当时我就警告他:你要是敢赔,我就马上送你进监狱!别看我们平时是朋友,法律不允许你亵渎!后来那个保户通过熟人说是要请我吃饭,我知道他那意思,就是不去!后来他就打电话威胁我,说你小子管什么闲事,又不是让你出钱赔我,人家保险公司都同意了你还起阻力!我说:不是我起阻力,是法律不允许!

冤家路窄,后来过了好几年,我无意和那个保户在一起吃饭。我不认识他,他认识我,他主动过来给我敬酒,说是虽然我让他损失了四万,但是他服!我说你又说错了,不是我让你损失了四万,是我没让你犯成四万赃款的诈骗罪!我是你的救命恩人呐!他说,也对,要按你那脾气,要是保险公司真赔我,你真送我进监狱啊!我说那当然,不但送你进监狱,还要送保险公司的一些人进监狱!

想起这个案件我印象特别深。还想说点什么。这件事让我感慨万千。为什么?因为我看到,保险公司在很多案子上,明明有疑点,他不查,为了发展业务,保险大户的案子,不管真假,赔!或者咱们展业人员帮着保户造假,给保户出谋划策去糊弄咱们本公司的理赔人员。这样的人情赔复案件很多啊!我们公司有没有?可能没有!有的话,逮着谁谁倒霉!

这又谈及了我们展业与理赔的天然矛盾。展业,有任务指标。理赔,也有赔复率限制。展业人员有时候为了展业,吹的天花乱坠,向保户歪曲解释保险条款,这样的保险人员,也有啊!“入保险吧!100块钱,1年的短险,保全家!合算!要没什么事,到医院弄几百块钱治疗外伤的发票,很简单就报了,现在查的很松!”这是真事,我听说有个保险代办员真这样说过。理赔人员素质也有高低,大部分人很讲原则,个别的也有拿手中的权力换酒喝的。明明是男性病人,却拿妇科用药。明明是小青年,却治疗老年痴呆。明明是外伤,却用大量的感冒药。甚至创可贴一拿就是十盒,青霉素一开就是一箱。还真有拿一箱青霉素的,就这一样药。多少有点医学常识的人就知道,青霉素吊针,要用生理盐水液体啊,没有光用青霉素面的啊,很明显。假的。为什么只拿青霉素?因为青霉素零售价和批发价差价小,拿出来,卖了!生理盐水为什么就不买,差价大!这是真实的案例啊!理赔人员可以给你查出来拒赔!也可以假装查不到啊!

我们人寿保险公司,大家比我更清楚,全国每年都有一些人因为经济问题有的是贪污受贿有的是挪用公款,或者是内外勾结骗保,最后砸了自己饭碗,进了监狱!

有人就统计过:去年一年,全国国有保险行业,因为犯罪就被抓了1162个人!(数字不准,来源于某网友统计)为什么?没有经受得了利益的诱惑!

腐败要存在必然要扩张,有腐败利益的人会想方设法让腐败去蔓延。大权受大贿,小权受小贿。咱们保险公司职工,咱们权小,咱们就考虑小事。我管这事,也能给你办成,你给我送张小数额的购物卡,我要不要?没人知道没人举报,我要吗?要!这是很多人选择。这就是腐败利益的诱惑!我眼睁睁看着你先出险了再来投保,我创了业绩,还收了你送的礼,我凭什么不帮你的忙?我经费很紧,上级公司卡的很严,汽车加油我都不舍得,我傻呀,凭什么我就不能赔复几个不该赔的案子,领出钱来肥肥我的小金库啊?这就是腐败利益的诱惑!抵挡住诱惑,就是好人!抵挡不住,可能就成为罪犯!一念之差!

我们做预防职务犯罪的报告已经170多场了。我们是在用普法来预防犯罪,我们是在用法制来惩处犯罪!我们用犯罪后可能受到的刑罚的假想来警告我们的国有企业职工让他们不敢犯罪。你看看看守所里的那些失去自由的人吧!想吃好的没有,想出来散步不行,挂念家里人也在那干挂念,那个憋闷那,咱们同志们我想都可以理解失去自由之后的痛苦。

今年4月28日那天下午,我在沂南县看守所里从被关押着的人那里无意中听来了一首歌。他们自己创作的。我不会唱歌,我就把歌词当成诗读给大家听。他们的文化水平可能并不高,但这是他们尤其是经济犯罪的人在里面的真实感受。从一个平稳安定幸福的象我们今天在座的人一样的生活,突然变成了一个阶下囚的生活,那是一种什么样的落差和痛苦。

下面,我就把沂南县看守所被关押的人自己创作的那个歌词读给大家,或许对我们是一个启发。

歌词是这样的: 寒风阵阵吹来,人生坎坷,大墙内凄凉。狱中的我啊,在想家。

年迈的母亲啊,你还好吗?你含辛茹苦把我养大,孩儿却让您放心不下。新年的钟声敲响时,您独自吃着水饺还香吗?

家中那位美娇娘,我也时常想念她。狱中的男儿也有情,不能疼她不能爱她,不能为她撑起一个家,反而让她泪流下。

宝宝你又长高了吗?是否也在想爸爸,风霜雪雨你要早当家,困难面前你不要害怕。

昔日的同事朋友们啊,我也时常把你们牵挂,你们千万别学我,败了名声毁了家。

等待刑满释放日,我洗心革面重做人,一定全力创大业!好了,读完了。

最后,让我祝愿我们人寿保险公司的同志们,能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用我们的辛勤劳动,用我们的遵纪守法、用我们的善良用我们的正气用我们的人品,来赢得社会的安定、事业的辉煌,也同时赢得我们自己富裕、幸福的生活!

县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工作情况汇报(全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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