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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20-111849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7 01:24:07 来源:网络

第一篇: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内蒙古杨家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患 排 查 治 理 体 系

杨家梁煤矿 二O一七年三月

杨家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为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公司关于抓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安全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1)一般安全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遵循的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队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安全隐患,由队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队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5)智力的时限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安全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

3.矿长要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资金使用化工专项制度。

4.矿长要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负责,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矿长要对采煤、掘进队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负有同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6.各队组、业务部门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7.存在隐患的对组负责任、跟班安监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组织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矿组织研究处理。

8.各队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肯那个危机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听掘或者停止使用。

9.对及时排查重大隐患,积极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对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隐患不积极组织处理的对组提出批评、给与处罚,对事故隐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对组和责任人将予以从重处理。

第二篇: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浏阳市澄潭江煤矿有限公司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浏阳市澄潭江煤矿有限公司

202_年4月28日

为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消除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于我矿安全实际,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煤矿安全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及和谐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我矿安全管理基础,巩固和发展当前安全生产成果,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为支撑,以持续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不断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积极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任务

“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为支撑,以安全隐患自查整改为核心”,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我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不断细化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起先进适用的重预防、全过程、动态化的安全隐

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握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的主动权,遏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为落实澄潭江煤矿关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重点日常工作来抓,我矿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 长:黄争先 副组长:张根元、沈永强

成 员:张运桂 刘子红 张运荣 陶贤树

三、推行《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体系》的主要做法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在隐患排查管理方面建立“四个体系”: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安全责任追究体系、安全管理制约体系。四个体系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建立了督促隐患排查治理的机构,形成了隐患排查治理的约束机制,确立了责任追究的依据。

(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1.从各分管矿长,到各科室、区队、班组,每一级都有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下至上逐级负责。

2.从矿长、管理人员到每一位作业人员,每一个岗位都有排查治理隐患的责任,并对本岗、本职的安全工作负责。

3.强化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理念,要做到管生产必须管隐患排查治理。生产现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首先是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安全管理部门的首要责任是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

4.带班领导和班组长要对作业地点安全状况进行确认,由班组长负责本班的隐患排查治理,交班时要交代清楚本班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班组长要对单人岗和流动作业人员进行巡查,排查“三违”等不安全因素。

5.当班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和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按治理权限,能够当班治理的必须治理解决,不能够及时治理的要上报区队、科室,由区队、科室负责整改解决。

6.区队每天要对所辖范围内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安全状况和行为进行排查治理,区队无法及时整改解决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到矿安监科。

7.安监科接到上报事故隐患,由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负责联合各科室,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拿出整改方案、提出整改限期,协助解决治理事故隐患,并派出安全员负责跟踪、监督。

8.所有的隐患治理完成后,由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安全监督检查体系

1、安全监督检查体系

(1.)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每月10、20、30日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

(3.)各科室、区队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上报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研究处理;

(4.)对于存在隐患的区队、班组,负责跟班的安全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各区队、班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疏散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戒标志。

(6.)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要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区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

2、安全监督检查上报体系

(1.)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全面负责我矿的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包括隐患排查情况,隐患治理情况的验收,档案的建立,资料的整理、汇总、上报等情况。(2.)每一级漏查、漏报了隐患或者对存在的隐患不积极整改治理的,都由上一级监督检查,促进整改,并进行处罚。

(三)、安全责任追究体系

1、按照我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要求,以人查事,以事查人,逐级追究责任。

2、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哪一级漏查漏报了隐患,或者查出了隐患不积极治理的,就要由上级对下级进行责任追究;由于隐患治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从下向上一级一级的追查。

3、既通过对人员的追查来查找责任,查清哪一级人员对所负责的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又通过事反过来一级一级查找责任人。

4、对责任人要有经济责任追究。

(四)、安全管理制约体系

1、安全管理制约机制

(1.)各级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排查出的隐患都有义务和责任上报,不上报的就要追究责任;下一级上报的隐患,上一级必须给出治理措施,否则就是失职。

(2.)下级对上级给出的隐患治理措施发现不切合实际 的,有责任提出异议,及时上报;上级有责任督促下一级及时治理隐患,对有意延误的,有权给予处罚。

(3.)对于某一项具体隐患,有多个层面的责任人在按照各自的体系承担责任,哪个层面缺失,就会被其他层面发现,形成了多层面的制约机制。

2、隐患治理“四项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载明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也是具体治理的操作方案。包括隐患治理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隐患治理前的准备工作;治理对象涉及到的规格、规定、质量要求;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施工序;隐患治理工作过程中的操作技术要求等。

(2.)安全保证措施:对技术措施提出安全保证要求,同时明确了隐患治理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和监督者,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护及注意事项等,是在安全技术措施基础上采取的保证措施。

(3.)强制执行措施: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贯彻执行的措施,包括一些与本隐患治理过程看是无直接联系,其实有很大关联性的措施。进一步强化了隐患治理工作的执行力度,体现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严肃性。

(4.)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措施:每一项治理都会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对操作人员的素质都会提出新要求,针对具体的隐患治理技术措施,对治理人员要进行专门的技能

培训。

3、隐患的排查治理体现“一个一”:就是将安全隐患彻底治理、消除。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矿井各生产单位(井上下生产系统、井上下运输系统、井上下供电系统、井上下排水系统、顶板管理、“一通三防”、矿井“六大系统”等)。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以往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细节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三)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五大灾害事故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检查相结合起来,加大打击“三违”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夯实安全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救援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研究布置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精心布置落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实出重点、落实责任: 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科室、区队、班组,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做到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治理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台帐,完善机制: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把排查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做到安全隐患有登记,落实整改有措施,检查督导有记录,隐患治理有验收,做到安全隐患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标本兼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科室、区队、班组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规范安全管理,提高发现问题及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五)、狠抓现场监管:队长、班组长要巡回检查;矿领导跟

班带班作业,科室负责人现场巡回检查,督促整改人员对井下查出的问题开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或现场进行整改,由科室、班(组)相关负责人组织人员整改完成后,由督促整改人员现场确认隐患整改完毕,方可验收签字。

(六)、作好宣传和教育工作: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充分利用班前会时间,专门进行学习和培训,认真传达上级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向职工大力宣传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目的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让从业人员充分认识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营造氛围,人人参与。

第三篇: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龙马矿业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龙马矿业有限公司 202_年4月18日

龙马矿业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为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公司关于抓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安全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安全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段队(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遵循的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段队负责落实治理措施。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安全隐患,由段队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

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段队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治理方案;

3、“五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资金的“五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5)治理的时限要求;(6)安全措施;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公司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统领工作,办事机构设在安检科办公室,处理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长:商宝田、李颖

副组长:尚世新、韩 松、张文明、张立波

成员:王志刚、翁晓春、李延辉、胡 波、李波、唐永甲、胡成坤、胡东昆、张春辉、张俊生、宋师良、周宏才、张金炼 责任体系:总经理商宝田、党委书记李颖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统领工作。

安全矿长尚世新负责综合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总工程师张立波负责一通三防及采掘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电矿长韩松负责机电运输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地测副总工程师翁晓春负责地测防治水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风副总工程师王志刚协助总工程师负责一通三防、监测监控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副总工程师李延辉协助安全矿长负责综合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机电副总工程师胡波协助机电矿长负责机电运输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隐患排查

1.1 公司安检科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事故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1.2 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旬综合检查一次。

1.3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2.隐患治理

2.1 事故隐患范围:

2.2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2.3 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2.4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2.5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公司、部门、段队、班组四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2.6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部门、段队、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2.7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8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2.9 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五定”(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责任人、定资金来源)。

7.7 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措施,按期解决。部门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2.10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的措施并由安检科监督执行。

2.11 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解决。2.12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由隐患部门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

2.1 3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部门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3.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及处罚

3.1 事故隐患报告

3.2 每天工作人员交接班例行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上级汇报;

3.3当班人员在工作当中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向上级汇报,需要紧急处理的,应根据情况处理;

3.4各部门负责人接到汇报后,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处理,需要其它部门配合的要向总经理汇报处理;

3.5各部门负责人将每天的事故隐患处理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3.6一旦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部门负责人接到员工报告后,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处理,总经理要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举报奖励

凡工作人员举报,经部门经理核实的事故隐患,公司对举报人按一般事故隐患10-20元,重大事故隐患50-100元进行奖励。

4.1 隐瞒不报或谎报的处罚

岗位员工有将本岗位的隐患上报的责任和义务,如发现对本岗位的隐患存在隐瞒不报或谎报的行为,一般隐患将予以每处每次100元的处罚,重大隐患予以300元每处每次的处罚。

第四篇:XXX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XXX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为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消除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于我矿安全实际,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煤矿安全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及和谐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我矿安全管理基础,巩固和发展当前安全生产成果,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为支撑,以持续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不断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积极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任务

“以安全质量标准化为支撑,以安全隐患自查整改为核心”,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我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不断细化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起先进适用的重预防、全过程、动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握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的主动权,遏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为落实狼窝渠煤矿关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重点日常工作来抓,我矿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三、推行《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体系》的主要做法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在隐患排查管理方面建立“四个体系”: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安全责任追究体系、安全管理制约体系。四个体系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建立了督促隐患排查治理的机构,形成了隐患排查治理的约束机制,确立了责任追究的依据。

(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1.从各分管矿长,到各科室、区队、班组,每一级都有明确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下至上逐级负责。

2.从矿长、管理人员到每一位作业人员,每一个岗位都有排查治理隐患的责任,并对本岗、本职的安全工作负责。

3.强化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理念,要做到管生产必须管隐患排查治理。生产现场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首先是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职责,安全管理部门的首要责任是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

4.带班领导和班组长要对作业地点安全状况进行确认,由班组长负责本班的隐患排查治理,交班时要交代清楚本班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班组长要对单人岗和流动作业人员进行巡查,排查“三违”等不安全因素。

5.当班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和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按治理权限,能够当班治理的必须治理解决,不能够及时治理的要上报区队、科室,由区队、科室负责整改解决。

6.区队每天要对所辖范围内的设备、设施、人员的安全状况和行为进行排查治理,区队无法及时整改解决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到矿安监科。

7.安监科接到上报事故隐患,由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负责联合各科室,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拿出整改方案、提出整改限期,协助解决治理事故隐患,并派出安全员负责跟踪、监督。

8.所有的隐患治理完成后,由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安全监督检查体系

1、安全监督检查体系

(1.)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每月5、15、25日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

(3.)各科室、区队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上报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研究处理;

(4.)对于存在隐患的区队、班组,负责跟班的安全员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各区队、班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疏散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戒标志。

(6.)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要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区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

2、安全监督检查上报体系

(1.)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全面负责我矿的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工作,包括隐患排查情况,隐患治理情况的验收,档案的建立,资料的整理、汇总、上报等情况。

(2.)每一级漏查、漏报了隐患或者对存在的隐患不积极整改治理的,都由上一级监督检查,促进整改,并进行处罚。

(三)、安全责任追究体系

1、按照我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要求,以人查事,以事查人,逐级追究责任。

2、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哪一级漏查漏报了隐患,或者查出了隐患不积极治理的,就要由上级对下级进行责任追究;由于隐患治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从下向上一级一级的追查。

3、既通过对人员的追查来查找责任,查清哪一级人员对所负责的工作没

有落实到位;又通过事反过来一级一级查找责任人。

4、对责任人要有经济责任追究。

(四)、安全管理制约体系

1、安全管理制约机制

(1.)各级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排查出的隐患都有义务和责任上报,不上报的就要追究责任;下一级上报的隐患,上一级必须给出治理措施,否则就是失职。

(2.)下级对上级给出的隐患治理措施发现不切合实际的,有责任提出异议,及时上报;上级有责任督促下一级及时治理隐患,对有意延误的,有权给予处罚。

(3.)对于某一项具体隐患,有多个层面的责任人在按照各自的体系承担责任,哪个层面缺失,就会被其他层面发现,形成了多层面的制约机制。

2、隐患治理“四项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载明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也是具体治理的操作方案。包括隐患治理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隐患治理前的准备工作;治理对象涉及到的规格、规定、质量要求;隐患治理工作的实施工序;隐患治理工作过程中的操作技术要求等。

(2.)安全保证措施:对技术措施提出安全保证要求,同时明确了隐患治理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和监督者,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护及注意事项等,是在安全技术措施基础上采取的保证措施。

(3.)强制执行措施: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贯彻执行的措施,包括一些与本隐患治理过程看是无直接联系,其实有很大关联性的措施。进一步强化了隐患治理工作的执行力度,体现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严肃性。

(4.)操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措施:每一项治理都会面临新情况和新问题,对操作人员的素质都会提出新要求,针对具体的隐患治理技术措施,对治理人员要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

3、隐患的排查治理体现“一个一”:就是将安全隐患彻底治理、消除。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矿井各生产单位(井上下生产系统、井上下运输系统、“一通三防”、矿井“六大系统”等)。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以往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细节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三)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五大灾害事故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检查相结合起来,加大打击“三违”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夯实安全基础。

4、坚持与加强应急救援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研究布置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精心布置落实,抓好此项工作。

(二)、实出重点、落实责任: 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科室、区队、班组,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做到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治理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台帐,完善机制: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把排查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做到安全隐患有登记,落实整改有措施,检查督导有记录,隐患治理有验收,做到安全隐患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标本兼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科室、区队、班组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规范安全管理,提高发现问题及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落到实处。、狠抓现场监管:队长、班组长要巡回检查;矿领导跟班带班作业,科室负责人现场巡回检查,督促整改人员对井下查出的问题开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或现场进行整改,由科室、班(组)相关负责人组织人员整改完成后,由督促整改人员现场确认隐患整改完毕,方可验收签字。

(六)、作好宣传和教育工作: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充分利用班前会时间,专门进行学习和培训,认真传达上级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向职工大力宣传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目的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让从业人员充分认识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营造氛围,人人参与。

第五篇: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机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机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机电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我矿关于抓好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机电事故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1)一般机电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机电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班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

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班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案。主管科长负责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班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班组书面报告分管科长。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治理方案;

3、“三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5)智力的时限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机电科各分管班组定期组织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

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收合格。;

3.机电科长要对本科室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建立专项制度。

4.各班组应开展经常性机电安全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按职责权限及时予以处理,对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要提出专题报告,说明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科室组织研究处理。

7.存在隐患的班组负责人、包机人在规定的隐患整改期限内,要负责检查设备隐患情况、危害范围和解决方案。

8.各班组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预案。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设备。

9.班组及时排查重大隐患,积极整改且效果良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班组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隐患不积极组织处理的班组提出批评、给与处罚,对事故隐患不整改造成事故的班组和责任人将予以从重处理。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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