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商场装修规范及日常管理(推荐5篇)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20-75013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15 09:32: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商场装修规范及日常管理

商场装修规范及日常管理

1.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进场前必须先申请用电,并说明申请电压及使用的电气设备,报电工班备案。由商场专职电工负责安装临时用电电源,严禁私接乱接,违者停止供电。各装修队自配临时用电箱,箱中必须配备匹配的数字电表、漏电保护装置,总开关应使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临时用电设备应性能可靠、绝缘良好、配套齐全。严禁电气设备带病工作,一经发现立即停用。

手持移动式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好可靠接地、接零保护,用电设备的安全防护罩要齐全有效。搬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源线不准在地上随意拖动。

装修现场绝对禁止使用电热壶、电炉、热得快、微波炉、点钨灯、电动车电瓶存放及充电等危险性大的大功率电器。

临时用电电源线只可采用软线护套线或三芯电缆线。所有装修使用临时用电接线板电源线不得有破损和接头。严禁使用麻花线、平行线、音响线、电话线、护套线等做电源线。各种用电线路需架空处理,高度不低于1.8米,不得在地上随意拖拉。

所有临时用电插头应完好、无破损,应采用单相二眼、三眼或三相四眼标准插头。严禁引线不用插头,一插多用或直接将线头插入插座孔内使用,违者必罚。所有装修使用临时照明灯具应采用成套的手持胶木防爆手灯、日光灯。严禁采用100W及以上灯泡、碘钨灯、金属卤化灯、钠灯等大功率及高热量灯具。商场营业时间内不允许动用电刨、电锯、电锤等高噪音设备,特殊情况可与商场总经理协调限时使用。

展位内设备开关与设备水平距离不能大于3米,分配电箱至开关箱相距不能大于30米,临时用电总功率不得超过3千瓦,如不能满足时,必须增加转接箱。临时用电拖线板及电线接头处不能靠近可燃、易燃物品(木屑、包装纸盒、汽油、酒精、松香水、油漆等),至少保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装修现场电线、照明灯具不能紧靠围挡,距离在50公分以上。

各装修队应使用各自独立电源,严禁各队互借电源,现场严禁跨工种作业。当日施工完毕后必须关闭所有电源方可离场。必须服从商场人员,有关临时用电的安全、规范管理,违者当即请出场外,不得参与工程施工。2.地面施工规范:

地面面层为水泥类材料时,不允许破坏原有的地面面层,水泥沙浆搅拌不允许在原商场的公共走道地砖上进行,搅拌后立即铺设,不允许在原地面堆放超过12小时,因施工需要,在场地堆放水泥、黄沙等建筑材料,不允许在同一地方堆放过多(少于400Kg/m)。

当水泥沙浆面层内埋设管线时,需要向电工班特别申请,作为隐蔽工程处理。地砖面层、塑料地板面层、硬木地板面层、硬质纤维地板面层施工的质量要求。清除基层垃圾,并清扫干净;严禁在地面大面积泼洒大量施工用水,造成楼下装修设施和成品受损,否则,全额赔偿。外观质量,表面平整,边缘整齐一致。

铺设地板时,应考虑预留1.5mm-2mm的伸缩缝,以防地板变形。

3.涂料工程施工规范:

涂料施工前,基层应干燥、整洁,工程使用的腻子应满足工程要求,不得粉化起皮和开裂。

涂料的施工必须严格控制,以不流淌、不显刷痕为宜,不得任意稀释,为免影响表面质量。

涂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一致,严禁起皮、掉粉、脱皮、漏刷、透底、反锈和斑迹。

木材面涂料施工,根据防火规范要求,所有木材的表面(除装饰表面)表面均必须刷防火涂料(三次)。

涂料施工时,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不少于2具(灭火器ABC)。

 在靠近公共走道粉刷涂料或油漆时,应做好地面防护,避免污迹溅落影响商场卫生。

4.玻璃工程施工规范:

为确保人身安全,门厅及出入口应采用安全玻璃,无框架玻璃应采用厚度不小 于10mm的钢化玻璃,有框架玻璃小于5mm且玻璃两面有保护设施或玻璃厚度不大于10mm的可用半钢化玻璃。

玻璃安装必须平整、牢固、不松动、无裂痕、缺角等现象。

压条和裁口边缘紧贴齐平,割角整齐光滑,连接紧密,不露钉帽,密封条与玻璃、槽口接触紧密,粘贴牢固。

玻璃就位后,应将玻璃摆在槽中央,内外间隙不大于2mm,避免受挤压时,由于间隙太大造成移位而使玻璃损坏,玻璃用螺栓或挂钩固定时,应用橡皮或软物衬垫,以免玻璃孔部位受损断裂。

5.吊顶工程施工规范:

所有吊顶绝对禁止固定在商场葡萄架及原有各种管路、设备上。

必须采用轻钢龙骨加石膏板面层的吊顶,使用非阻燃材料要按规范进行涂刷防火涂料。

轻钢龙骨安装应采用自攻螺丝或吊挂件等柔软性连接,不得采用电焊等钢性连接;必须使用金属吊杆支撑,绝对禁止使用率铁丝、木棒等作支撑物,金属吊杆要作防腐处理,吊杆及节点有足够承载能力,吊杆严禁使用朝天钉或朝天射钉固定,吊杆间距离应控制在1m之内,在风口孔及上人孔等罩面开孔周围应附加龙骨加固,以免洞口破损、塌陷。

吊顶施工打孔、钻眼时必须避开商场原有暗埋管线,如有破坏必须及时恢复。吊顶时,为便于检修与消防安全。两道大梁之间最少预留一处检修口,全封闭吊顶顶部开关箱、表箱、阀门、空调风道口下方必须预留风口孔、检修口。且尺寸不小于60cm×60cm,同时按照消防要求,必须将消防喷淋头和烟感温感探头移至吊顶下(有关事项与安保部联系)。

吊顶特殊情况小范围顶部造型须申报,经商场总经理批准后可以使用少量木龙骨顶,但主龙骨得截面尺寸不得小于50mm*70mm,吊杆截面尺寸不小于40mm*40mm,且要按规范进行涂刷防火涂料。

封闭吊顶工程(含隐蔽工程)封顶前,必须让相关部门对顶部各类工程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施工,方可封顶。6.消防安全施工规范:

装修展位厂商与厂商之间防火隔断墙,其做法为:(1)用轻钢龙骨从地面到屋顶做隔断主体(2)用30mm~40mm角铁加固,左右间距为2米上下为1根角铁均分固定(3)中间用防火岩棉填充后用石膏板封面。(4)展位大于100平方米必须要做防火隔断墙。

商家装饰,分隔的房间大于60平方米疏散距离超过15米必须开两扇疏散门,大小不小于1.2米,其门与门之间的距离小于5米。

商场进场装饰的分隔房间有大于100平米必须要增加或在分隔墙上增加排烟口,排烟口大小不小于地面积的2%。

装修厂商封闭吊顶所有喷淋全部下移,喷淋头应露出吊顶,喷淋底部应与展位吊顶平行。石膏吊顶所有烟感必须下移。非封闭吊顶喷淋头采用上喷。在装修施工期间,商场消防设施(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等消防报警按钮、警铃、感烟探测器、喷淋等)禁止封堵、遮挡、拆改、移动。如果装修时需要移动警铃、手报、烟感、温感、喷淋、卷帘门开关等消防设施,必须通知商场消防人员,由商场专业人员进行移动,绝对禁止私自改动消防设施。造成损失由厂商负责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装照明灯具与消防喷淋设施距离不小于60厘米(灯具区除外),与烟感不小于20厘米(灯具厂商除外),烟感50厘米周围不允许有任何遮挡物。不能覆盖遮挡空调新风机进口;违反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负责,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消防管道绝对禁止吊挂任何物品(如铁丝、吊筋等),不准喷涂其他颜色。商场内绝对禁止使用明火,施工期间如需动火(电、气焊、使用喷灯作业),必须经过安全部允许。然后到消控室办理动火手续审领动火许可证,经审批同意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现场做好防火处理,设专人防火监护。施工地点距离易燃物品要大于15米,易爆物品距离大于20米。

装修过程中要留下卷帘门启闭空间,两侧不小于10cm,禁止卷帘门下堆放任何物品。

厂商装修使用可燃材料不允许超过所使用全部材料的20%。所有木质装修材料必须按规定涮3遍防火涂料。装修展位内各消防控制箱、阀门、开关下应预留60cm×60cm检修孔。

6.电气工程施工规范:

厂家在装修前须将电气装修计划、方案、图纸报商场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签字,并按规定缴纳电气施工质量保证押金。电气装修结束验收合格后,押金退还厂家。

凡进入商场电气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上岗,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商场内原有电气设备箱,非本商场电气工作人员严禁开启操作。绝对禁止酒后施工、严禁违章操作。进场装修前申请临时用电。

现场临时用电绝对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和高热量灯具。临时用电电源线只可采用软线护套线或三芯电缆线。所有临时线路不得有明显破损和接头。照明线路悬挂不得低于1.8米。现场临时用电电气设备插头、插座应完好、无破损,总开关必须为有效的漏电保护器。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做好可靠保护接地。(具体参照“临时用电规范”)

电气施工人员必须参加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的培训,了解相关规范、细则及材料选择等技术交底,并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服从本商场电工管理。严禁违章操作。

 施工前由商场楼层电工对电路图纸进行系统图审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审核合格的图纸施工,电表开关容量及线径要求合理配置,不允许私自加大减小,电表必须为电子式电表。根据负荷选择单相或三相电子式电表。

装修施工中,所有电气材料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合格产品,施工前需要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电线必须为单芯阻燃线,电线外皮必须标有ZR-BV字样,必须使用指定的“ 天津津成 ”品牌。绝对禁止混用其他品牌的线材(一经发现重罚),采用黄、绿、红色做为电源火线,采用黑色或蓝色做为电源零线、黄绿双色线做为电源地线,不得混用,不得使用其他线色代替,电源线必须按照审批图纸线径配置,各分支回路采用3*2.5平方ZR-BV线。灯具电源线采用3*1.5平方ZR-BV线。主电源线根据审批容量要求采用阻燃电缆线或同等截面积单芯阻燃线。

配电箱必须采用铁质的国标PZ-30箱开关箱,箱内必须配有镀锌加厚的标准零 排地排,零地接线排上各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两根导线。配电箱严禁直接安装在未做防火隔热处理的可燃物上,否则必须作防火、阻燃措施。箱体必须固定牢靠,有可靠保护接地,箱体门盖应完好无损,并接有接地线。开关箱不可设在储物间、仓库内,应安装在醒目、通风便于操作的位置,箱体下口距地1.4—1.6米。开关箱前0.6米不得有任何物品阻挡,进出管均为铁管,必须采用锁母连接,护口齐全(可使用封闭式铁线槽)。

配电箱内电源总开关必须使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配电箱内分路空气开关不得大于10A,照明支路每一单相回路所接灯头数不得超过25个、所接功率不得超过1.5KW,对于灯具厂商回路允许增大到2.5KW,空气开关不得大于16A。使用16A单极漏保开关控制插座回路,每5个插座为一回路。各分支回路进箱均为3×2.5平方ZR-BV线。

开关箱内各种开关必须使用“ABB、梅兰日兰、正泰、德力西”等指定品牌,线路力求横平竖直、整齐美观。除开关箱内有开关外,隔断、墙壁上禁止使用面板开关作为控制。

线管为金属铁管,铁盒、铁盖板,软管为包塑金属软管,软管长度不超过1米。所有管口必须有护口保护,所有接头必须在接线盒或灯具内,T4灯管接头可以采用包布错位连接后用黄腊管保护到位或可以采用瓷质接线柱并固定可靠。T4灯具必须带有接地线。所有管内不允许有接头,软管与铁管连接时必须使用专用接头或加设分线盒。所有电线必须穿管到位,不得外露,不得无管保护穿入木材孔洞。灯具插座均需做接地保护,且不得互相混接电源,插座接线使用“左零右相上保护”。三相照明回路中各相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规定。隐蔽工程及封闭吊顶前必须得到电工班验收合格书面签字同意方可继续施工。三相电表电源相序按规定线色排列,电表、总开关及各开关跨线线色按规定分清。各开关电源跨线线经按规定合理配置,配线力求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各开关压线处必须用绝缘物进行处理保护。各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两根导线。除开关箱内设有开关外,隔断、墙壁上禁止使用面板开关作为控制。各类电气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铁线槽保护方式明管敷设,使用材料均为金属铁制(铁管、铁盒、铁盖板、弯头、管接、锁母),铁管壁厚1.0以上,管径为Φ20及以上。锁母与铁管之间、铁管与弯头之间的连接需采用螺丝紧 固或扣压钳子紧压连接,并做相应的地线跨接。

在线路施工中必须先安装管路,后穿线路,不得同时进行。线管必须用专用管卡固定在金属吊杆上,吊杆距离1米以内,所有线管布线必须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安全可靠。

线管不得固定在消防管道通风管道上,消防喷淋下方周围60CM内不得有接线盒和灯具。

管内线径总面积不许超总管径的40%。

线路应避开热源,如必须通过应做隔热处理,遇到某些硬管无法弯曲通过的可适当采用少量的金属软管或黄蜡管作弯曲处理,但长度不能超过60㎝,软管与铁管连接时必须使用专用接头或加设分线盒。消防喷淋下方周围500mm内不得有接线盒和灯具。

所有管口、线盒内必须有护口齐全保护到位,线盒、盒盖必须齐全,每个线盒只允许分接两个灯头,不允许在此灯具上在跨接灯具。石膏顶分线盒、盒盖必须朝上,铝格栅顶线盒必须朝下便于日后检修。

灯具电源使用包塑金属软管(线盒与灯具之间),长度不超过600mm,软管与灯管出口处加15㎝以上石棉管保护。

照明支路线管内导线只允许穿三根阻燃线(零、火、地三根线),所有管内不允许有接头,不得采用共用零线方式及多路共用地线方式连接布线,不得无管保护穿入木材孔洞,所有电线必须穿管到位,不得外露。

电源接头必须在接线盒及灯具内完成,线头连接可采用搪锡后用压线帽压接,亦可采用缠绕法,即线头缠绕六圈以上搪锡,绝缘胶布绕紧两层以上。三相照明回路中相序及各相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规定。零线回路不得加设开关。各相回路电流必须考虑平衡,上下偏差不得大于10%。

当水泥沙浆面层内埋设管线时,地下埋线管必须做防水防锈处理,需向电工班特别申请,作为隐蔽工程处理。

进行隐蔽工程及封闭吊顶施工前,必须让电工班验收线路合格后才可以施工。各类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以单独的接地支线予接地干线相连,不得将几个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用接地支线串接

灯具安装必须有固定吊点,禁止借助消防管道通风管道及自身电源线管悬挂。各电器设备、设施(特别是日光灯光带、灯箱、射灯与金卤灯相配置的变压器、镇流器等),均不得靠近可燃物,否则均应加垫石膏板做防火隔热、散热、绝缘等各种保护措

日光灯具(包括灯箱内)必须采用成套灯具;使用国家标准电感型或电子型成套日光灯具,必须使用飞利浦、佳美、欧普、四通等国家认可质量过硬的合格品牌,不可使用非一体化灯具(含超薄型电子灯具、简易环型日光灯具、简易电子灯具、环型灯管)。T5灯具必须采用带有地线的灯具,即采用类似与“欧普”牌T5紧凑型支架格式。T5灯具接头,应采用接线瓷质端子连接后,再用石棉管保护到位并固定可靠。各类灯具不允许直接安装在可燃、易燃物上,应采取防火、隔热、绝缘等各项保护措施,且一般大功率灯具要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500mm的安全距离。各灯具均需做接地保护。

展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严禁使用遥控器控制灯具(灯具展厅除外)。由于单头牛眼射灯插头部分温度较高不好进行防火、隔热处理,故装修展位禁止使用此类灯具。

轨道射灯安装为每0.5米一盏射灯。每单支回路只能控制6只导轨,严禁超出。插座每只按1OOW计算,单回路不允许超过五只,超过五只按实际数量计算负荷,并另增加回路,不足五只按五只计算负荷。地面插座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专用地面插座,严禁用普通插座代替。展位内插座的预留应考虑日后活动线板不应超出5米的规范要求。拖线板总功率不待超过插座的额定功率。插座按“左零右相上保护”规范方式接线。灯具与插座不得互相混接电源使用 移动式灯箱或插座可采用软芯护套线或电缆线作主电源进线。灯箱通电、封闭前必须让商场电工验收合格。所有拖线板和移动式灯箱的电源线从固定插座引出不得超过5米。拖线板总功率不得超过插座的额定功率。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更换或修理后方可使用,禁止一插多用或无插头使用。

灯箱的制作安装必须向商场企划部报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制作安装。门头、立面灯箱不得占用公共走道、吊顶面积。

灯箱内光源必须使用成套灯具,各类电源线均须穿管保护,电线接头必须在灯具或接线盒内完成。灯箱内部木料部分均须涂刷防火涂料(三遍)做好防火、隔热处理,且要留有足够的散热孔。固定式灯箱必须预留活动检修口,尺寸大小 以适合维修人员操作为宜。灯箱通电、封闭前必须由商场电工班按照商场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未经验收合格的灯箱严禁封闭和使用,并拍照存档。灯箱超过500W功率的必须加装排风扇进行散热。

商户储物间内避免使用插座,使用照明时根据要求安装防爆灯具。

厂商电话线及音响线必须单独穿管保护、加装接线盒,布线要求整齐美观。不允许与强电混穿同一根管布线。

展位内跨越走道地面的活动线板及电话线需加铝线槽保护。

8.防火隔断施工规范:

为切实提高商场的消防安全防范等级,商场厂商间隔断必须落实防火隔断标准。

防火隔断使用轻钢龙骨双面石膏板从地面到屋顶做隔断体,中间用岩棉或其它阻燃材料填实。

主龙骨宽度不得小于75mm,副龙骨宽度不得小于50mm。防火隔断间增加角铁加固,角铁必须与上下屋楼板(顶、地面)固定。角铁加固标准为8m到10m左右用四竖一横,施工时采取用膨胀螺丝固定,非动电焊不可时,必须在非营业时间,且做好必须的防火措施,由商场专人管理和监护。

如遇水、电、暖通空调、消防水、消防电、通讯设施等管线穿越时,应用防火材料将孔洞或缝隙填实,不能留有孔洞或缝隙。

如隔断影响消防排烟系统功能,则按消防枉准要求预留相应尺寸的排烟口。如展位面积小无消防排烟系统的,防火隔断可以不封到屋顶,但商场应将有排烟系统内的几个展位并成一个防火区,按一个展位标准与相邻展位做防火隔断。

商场进场装饰的分隔房间有大于100平米必须要增加或在分隔墙上增加排烟口,排烟口大小不小于地面积的2%。

9.装修验收

厂商装修隐蔽工程在封闭前必须经过商场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继续施工。厂商装修结束后,报商场相关部门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送正式电。厂商装修结束后,商场新开业时相关部门必须在四周时间内完成初次验收。商场正常运行时相关部门必须在一周时间内完成初次验收。

验收后四周月时间内对本装修厂家进行二次验收,如二次验收不合格需按商场下发的整改内容按时整改。

商场给每一个二次装修的展位建立二份二次装修档,厂商装修结束后所有相关材料一份由物业部存入档案封存安排专人保管,另一份交本区域物业部保存。只有当本展位重新装修验收合格三个月后,原有装仍修档案才能销毁。

装修工程处罚奖励细则

1.消防、安全处罚规定:

装修展位应按相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违反规定处罚200—500元,配备完毕后方可施工。

在商场内禁止吸烟、使用蜡烛、蚊香及其他明火等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方处罚200—1000元不等(有遗留烟头每只扣除违约金50元,以次类推)。装修展未使用防火阻燃系列环保材料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装修中使用的木工板防火涂料涂刷不到位,不合格每处罚款100—500元,并限期整改。展位之间未按规定建防火墙,每处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并限期整改。装修展位未按规定下移喷淋烟感,对装修队处罚200—500元,并限期整改。私自封堵、拆改破坏商场消防设施(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等消防报警按钮、警铃、感烟探测器、喷淋等),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罚500—10000元,并限期整改,严重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

消防、通风管道使用铁丝、吊筋悬挂吊顶灯具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罚100—500元,并自行拆除。

如未经允许私自动火施工,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1000—2000元。违反动火管理规定、动火现场无监护人、动火现场有洞、无防火措施,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

影响卷帘门正常启闭(卷帘门下摆放物品、两侧启闭空间不够或有其他遮挡物以及卷帘门开关遮挡无法操作等)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200—1000元,由于装修展位过失造成商场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并接受处罚。装修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油漆、稀释剂、香蕉水等易燃品存放超过规定每两罚款200—500元,并予以没收。每天施工结束将所有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出商场,绝对禁止易燃易爆物品在商场内存放。

使用危险大功率电器每次对装修队处罚金500元—2000元,并于没收相关物品。

营业时间内动用高噪音电动设备,影响商场正常营业秩序,对施工方每次处罚100—200元。

利用观光电梯、扶梯上、下货物,货梯运货物时若厂商或个人强行超载运货一经发现处以200元—500元罚款,造成货梯故障损坏经维修单位鉴定,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照价赔偿。

装修工人严禁乘坐观光梯、扶梯,必须走消防疏散走道,违反罚款100元。商场各电梯在非运营时间处于停运状态下,任何人不得攀爬扶梯,翻越各通道护栏违反规定罚款200元

装修人员留宿商场、酒后施工、打架滋事、无事到其他无人展位走动罚款200—2000元,并对情节严重者驱逐出场,禁止当事人再参加装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装修现场易燃垃圾厚度达2公分,面积超过3平方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方米,加罚200元。如留在现场过夜的易燃垃圾厚度超过1公分*1平方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方米,加罚200元。未使用蛇皮袋将垃圾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处罚100—500元。

装修过程中如乙方造成消防设施设备、线路等故障或损坏,须按价赔偿,并视情节处以1000-20000元罚款,后果严重将追究法律责任。

2.电器安全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未办理任何装修手续及手续、图纸不全私自进行施工将对装修队处罚200—500元,并停止施工。

未经商场电工同意私接临时电,未经商场装修验收,私自拆除临时用电、私自接通展位正式电源;未经商场电工允许,私自开启商场原有电气设备箱,每次对装修队处罚500元。装修期间临时电源线、各种电动工具不得使用麻花线,平行线,独心线、音响线等违规线材。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罚款。

临时用电无有效漏电总开关或不符合规定,电源线未按规定悬挂、随意拖拉线路混乱、有明显接头破损以及临时电源超负荷使用的每次对装修队处罚200元—500元。

电源线不采用插头,直接将线头插入插座孔内使用、一插多用,每次处扣除违约金200元—500元。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使用临时照明灯具或照明灯具超出60W灯具不使用瓷质灯口;插头、插座、灯口损坏不及时拆换(12小时内)每次、每处对装修队处罚100—200元。

装修现场电线、照明灯具紧靠围挡,距离在小于50公分插座及大功率灯具,与可燃物距离小于1米的对装修队处以100元罚款。

装修队未使用各自独立电源,相互借用电源,跨工种作业对装修队处以100—500元罚款。

在乙方装修施工期间,因违反规定操作而引起展位线路短路、停电等事故;引起附近的展位停电、通讯故障的;未经允许私自拆除原有电气设备箱、线路、管路、通讯等商场设备,每次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并限期恢复。当日施工或营业完毕后未关闭总电源离开展位一经发现对其展位处罚200元 未申报私自改动原有线路,无正式有效电工操作证施工,每次扣除违约金500元。不听警告仍然继续施工的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

电路施工未按商场规定使用指定合格材料,一经发现处以200~5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未按商场规范进行电路施工,经楼层电工提醒无效的将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电路设施弄虚作假,一旦发现除返工外视情况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处罚。特别严重清除出场。

现场装修施工灯箱未使用成套灯具、未按规定安装、未作防火处理、未经电工验收私自封闭,不及时拆除更换(6小时内)每处对装修队处罚200—500元,并对不合格的部位进行拆除。私自拆启电表铅封对相关人员处罚200元,有窃电行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加处罚。

3.装修工程规范及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厂商装修期间未按商场规范要求制作围挡影响美观及施工时间尘土飞扬,影响其周边环境卫生及商场正常营业。将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罚款,对走道造成严重影响的处罚1000元—2000元。

公共设备、设施(吊顶、地面、玻璃、通风道等)未经物业部批准,严禁拆改。如私自拆改、损坏、丢失。按损坏、丢失程度照价赔偿。地砖按每块100元计算。吊项按每平方米180元计算。钢化玻璃按每块1000元计算。通风管道每延米500元,散流器按每个150元计算。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开启检修孔每违反一次对装修队处罚100元。

在商场营业时间喷涂刷漆及打磨作业造成影响对装修队处罚200—500元。封堵机房回风设施及机房通道门,违者处500元罚款,并自行拆除。装修厂家往卫生间下水设施乱道杂物(水泥、砂子、石膏、腻子膏等),一经发现处200元罚款,并负责疏通。卫生间内不得随意倾倒脏水、装修垃圾、茶叶、果皮等杂物,违反者处以50~200元罚款。造成卫生间下水堵塞不能正常使用,情节严重者处以500以上罚款。对于损坏卫生间设施者处以100—500元罚款,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任何厂商和个人在卫生间使用水源期间不得在水源开启的情况下长时间无人看管,造成水源浪费,一经发现处以100—200元罚款。装修或做卫生时使用的自来水,不要将水滴洒在走道内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禁止将水,茶叶等泼在走道卫生筒上面的沙石上,违者处以50元罚款。严禁将展位内的垃圾,货品堆扫在走道内,影响商场整体形象。违者处以50~100元罚款。在展位随地大小便和就餐一经发现将处以五百元的罚款。禁止在卫生间洗涤衣服,使用烘干机,烘烤其他物品违者处以100元罚款。禁止在商场通道墙面及外墙乱涂乱画,一经发现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处以100以上罚金。

厂商和个人在商场范围内运输货物造成地砖破裂,墙面污损及设施损坏者罚款 100元,损坏严重者照价赔偿并处以100罚款。

厂商对展位内商场设施有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设施现象一经发现处以相应罚金。(散流器一个200元,展位玻璃大块600元,小块400元)

爱护商场的公共设施、花草树木,对损坏公物者处以50—100元罚款。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厂家及装修人员应服从商场管理,不听劝阻处以100~500元罚款及停电处理。装修展位内,因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吊顶坍塌等形成的商家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由装修队负全责和商场无关。

对上述违规内容,一经发现,由安保、物业等职能部门向乙方下发“处罚通知单”并向财务部门备案(无须当事人签字)。经商场监督管理人员口头警告(2次),不及时(2小时)整改违规内容的;经商场电工书面警告(1次),不及时(6小时)整改违规内容的,加倍处罚。奖励条例: 对于商场安全问题,发现并协助处理得当的商场给与奖励。

发现盗窃者及损坏商场和厂家物品、设备者,抓住或举报者予以奖励。及时举报坚守自盗者,视情节严重予以奖励。

及时制止影响商场正常营业及有损商场形象、声誉事件予以奖励。及时帮助商场处理应急故障,视情节加以奖励。

在装修中,具体操作规程标准高于国家及商场规范并彻底执行至完工,由商场有关人员确认,商场将予以通报嘉奖。

第二篇:商场装修规范及日常管理

商场装修规范及日常管理

1.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l

进场前必须先申请用电,并说明申请电压及使用的电气设备,报电工班备案。

l

由商场专职电工负责安装临时用电电源,严禁私接乱接,违者停止供电。

l

各装修队自配临时用电箱,箱中必须配备匹配的数字电表、漏电保护装置,总开关应使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临时用电设备应性能可靠、绝缘良好、配套齐全。严禁电气设备带病工作,一经发现立即停用。

l

手持移动式工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好可靠接地、接零保护,用电设备的安全防护罩要齐全有效。搬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源线不准在地上随意拖动。

l

装修现场绝对禁止使用电热壶、电炉、热得快、微波炉、点钨灯、电动车电瓶存放及充电等危险性大的大功率电器。

l

临时用电电源线只可采用软线护套线或三芯电缆线。所有装修使用临时用电接线板电源线不得有破损和接头。严禁使用麻花线、平行线、音响线、电话线、护套线等做电源线。各种用电线路需架空处理,高度不低于1.8米,不得在地上随意拖拉。

l

所有临时用电插头应完好、无破损,应采用单相二眼、三眼或三相四眼标准插头。严禁引线不用插头,一插多用或直接将线头插入插座孔内使用,违者必罚。

l

所有装修使用临时照明灯具应采用成套的手持胶木防爆手灯、日光灯。严禁采用100W及以上灯泡、碘钨灯、金属卤化灯、钠灯等大功率及高热量灯具。

l

商场营业时间内不允许动用电刨、电锯、电锤等高噪音设备,特殊情况可与商场总经理协调限时使用。

l

展位内设备开关与设备水平距离不能大于3米,分配电箱至开关箱相距不能大于30米,临时用电总功率不得超过3千瓦,如不能满足时,必须增加转接箱。

l

临时用电拖线板及电线接头处不能靠近可燃、易燃物品(木屑、包装纸盒、汽油、酒精、松香水、油漆等),至少保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l

装修现场电线、照明灯具不能紧靠围挡,距离在50公分以上。

l

各装修队应使用各自独立电源,严禁各队互借电源,现场严禁跨工种作业。

l

当日施工完毕后必须关闭所有电源方可离场。

l

必须服从商场人员,有关临时用电的安全、规范管理,违者当即请出场外,不得参与工程施工。

2.地面施工规范:

l

地面面层为水泥类材料时,不允许破坏原有的地面面层,水泥沙浆搅拌不允许在原商场的公共走道地砖上进行,搅拌后立即铺设,不允许在原地面堆放超过12小时,因施工需要,在场地堆放水泥、黄沙等建筑材料,不允许在同一地方堆放过多(少于400Kg/m)。

l

当水泥沙浆面层内埋设管线时,需要向电工班特别申请,作为隐蔽工程处理。

l

地砖面层、塑料地板面层、硬木地板面层、硬质纤维地板面层施工的质量要求。

l

清除基层垃圾,并清扫干净;严禁在地面大面积泼洒大量施工用水,造成楼下装修设施和成品受损,否则,全额赔偿。

l

外观质量,表面平整,边缘整齐一致。

l

铺设地板时,应考虑预留1.5mm-2mm的伸缩缝,以防地板变形。

3.涂料工程施工规范:

l

涂料施工前,基层应干燥、整洁,工程使用的腻子应满足工程要求,不得粉化起皮和开裂。

l

涂料的施工必须严格控制,以不流淌、不显刷痕为宜,不得任意稀释,为免影响表面质量。

l

涂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一致,严禁起皮、掉粉、脱皮、漏刷、透底、反锈和斑迹。

l

木材面涂料施工,根据防火规范要求,所有木材的表面(除装饰表面)表面均必须刷防火涂料(三次)。

l

涂料施工时,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不少于2具(灭火器ABC)。

l

在靠近公共走道粉刷涂料或油漆时,应做好地面防护,避免污迹溅落影响商场卫生。

4.玻璃工程施工规范:

l

为确保人身安全,门厅及出入口应采用安全玻璃,无框架玻璃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0

mm的钢化玻璃,有框架玻璃小于5mm且玻璃两面有保护设施或玻璃厚度不大于10mm的可用半钢化玻璃。

l

玻璃安装必须平整、牢固、不松动、无裂痕、缺角等现象。

l

压条和裁口边缘紧贴齐平,割角整齐光滑,连接紧密,不露钉帽,密封条与玻璃、槽口接触紧密,粘贴牢固。

l

玻璃就位后,应将玻璃摆在槽中央,内外间隙不大于2mm,避免受挤压时,由于间隙太大造成移位而使玻璃损坏,玻璃用螺栓或挂钩固定时,应用橡皮或软物衬垫,以免玻璃孔部位受损断裂。

5.吊顶工程施工规范:

l

所有吊顶绝对禁止固定在商场葡萄架及原有各种管路、设备上。

l

必须采用轻钢龙骨加石膏板面层的吊顶,使用非阻燃材料要按规范进行涂刷防火涂料。

l

轻钢龙骨安装应采用自攻螺丝或吊挂件等柔软性连接,不得采用电焊等钢性连接;必须使用金属吊杆支撑,绝对禁止使用率铁丝、木棒等作支撑物,金属吊杆要作防腐处理,吊杆及节点有足够承载能力,吊杆严禁使用朝天钉或朝天射钉固定,吊杆间距离应控制在1m之内,在风口孔及上人孔等罩面开孔周围应附加龙骨加固,以免洞口破损、塌陷。

l

吊顶施工打孔、钻眼时必须避开商场原有暗埋管线,如有破坏必须及时恢复。

l

吊顶时,为便于检修与消防安全。两道大梁之间最少预留一处检修口,全封闭吊顶顶部开关箱、表箱、阀门、空调风道口下方必须预留风口孔、检修口。且尺寸不小于60cm×60cm,同时按照消防要求,必须将消防喷淋头和烟感温感探头移至吊顶下(有关事项与安保部联系)。

l

吊顶特殊情况小范围顶部造型须申报,经商场总经理批准后可以使用少量木龙骨顶,但主龙骨得截面尺寸不得小于50mm*70mm,吊杆截面尺寸不小于40mm*40mm,且要按规范进行涂刷防火涂料。

l

封闭吊顶工程(含隐蔽工程)封顶前,必须让相关部门对顶部各类工程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施工,方可封顶。

6.消防安全施工规范:

l

装修展位厂商与厂商之间防火隔断墙,其做法为:(1)用轻钢龙骨从地面到屋顶做隔断主体(2)用30mm~40mm角铁加固,左右间距为2米上下为1根角铁均分固定(3)中间用防火岩棉填充后用石膏板封面。(4)展位大于100平方米必须要做防火隔断墙。

l

商家装饰,分隔的房间大于60平方米疏散距离超过15米必须开两扇疏散门,大小不小于1.2米,其门与门之间的距离小于5米。

l

商场进场装饰的分隔房间有大于100平米必须要增加或在分隔墙上增加排烟口,排烟口大小不小于地面积的2%。

l

装修厂商封闭吊顶所有喷淋全部下移,喷淋头应露出吊顶,喷淋底部应与展位吊顶平行。石膏吊顶所有烟感必须下移。非封闭吊顶喷淋头采用上喷。

l

在装修施工期间,商场消防设施(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等消防报警按钮、警铃、感烟探测器、喷淋等)禁止封堵、遮挡、拆改、移动。如果装修时需要移动警铃、手报、烟感、温感、喷淋、卷帘门开关等消防设施,必须通知商场消防人员,由商场专业人员进行移动,绝对禁止私自改动消防设施。造成损失由厂商负责赔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l

安装照明灯具与消防喷淋设施距离不小于60厘米(灯具区除外),与烟感不小于20厘米(灯具厂商除外),烟感50厘米周围不允许有任何遮挡物。

l

不能覆盖遮挡空调新风机进口;违反规定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方负责,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l

消防管道绝对禁止吊挂任何物品(如铁丝、吊筋等),不准喷涂其他颜色。

l

商场内绝对禁止使用明火,施工期间如需动火(电、气焊、使用喷灯作业),必须经过安全部允许。然后到消控室办理动火手续审领动火许可证,经审批同意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现场做好防火处理,设专人防火监护。施工地点距离易燃物品要大于15米,易爆物品距离大于20米。

l

装修过程中要留下卷帘门启闭空间,两侧不小于10cm,禁止卷帘门下堆放任何物品。

l

厂商装修使用可燃材料不允许超过所使用全部材料的20%。

l

所有木质装修材料必须按规定涮3遍防火涂料。

l

装修展位内各消防控制箱、阀门、开关下应预留60cm×60cm检修孔。

6.电气工程施工规范:

l

厂家在装修前须将电气装修计划、方案、图纸报商场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签字,并按规定缴纳电气施工质量保证押金。电气装修结束验收合格后,押金退还厂家。

l

凡进入商场电气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操作证上岗,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商场内原有电气设备箱,非本商场电气工作人员严禁开启操作。绝对禁止酒后施工、严禁违章操作。进场装修前申请临时用电。

l

现场临时用电绝对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和高热量灯具。临时用电电源线只可采用软线护套线或三芯电缆线。所有临时线路不得有明显破损和接头。照明线路悬挂不得低于1.8米。现场临时用电电气设备插头、插座应完好、无破损,总开关必须为有效的漏电保护器。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做好可靠保护接地。(具体参照“临时用电规范”)

l

电气施工人员必须参加本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的培训,了解相关规范、细则及材料选择等技术交底,并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服从本商场电工管理。严禁违章操作。

l

施工前由商场楼层电工对电路图纸进行系统图审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审核合格的图纸施工,电表开关容量及线径要求合理配置,不允许私自加大减小,电表必须为电子式电表。根据负荷选择单相或三相电子式电表。

l

装修施工中,所有电气材料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合格产品,施工前需要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电线必须为单芯阻燃线,电线外皮必须标有ZR-BV字样,必须使用指定的“

天津津成”品牌。

绝对禁止混用其他品牌的线材(一经发现重罚),采用黄、绿、红色做为电源火线,采用黑色或蓝色做为电源零线、黄绿双色线做为电源地线,不得混用,不得使用其他线色代替,电源线必须按照审批图纸线径配置,各分支回路采用3*2.5平方ZR-BV线。灯具电源线采用3*1.5平方ZR-BV线。主电源线根据审批容量要求采用阻燃电缆线或同等截面积单芯阻燃线。

l

配电箱必须采用铁质的国标PZ-30箱开关箱,箱内必须配有镀锌加厚的标准零排地排,零地接线排上各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两根导线。配电箱严禁直接安装在未做防火隔热处理的可燃物上,否则必须作防火、阻燃措施。箱体必须固定牢靠,有可靠保护接地,箱体门盖应完好无损,并接有接地线。开关箱不可设在储物间、仓库内,应安装在醒目、通风便于操作的位置,箱体下口距地1.4—1.6米。开关箱前0.6米不得有任何物品阻挡,进出管均为铁管,必须采用锁母连接,护口齐全(可使用封闭式铁线槽)。

l

配电箱内电源总开关必须使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配电箱内分路空气开关不得大于10A,照明支路每一单相回路所接灯头数不得超过25个、所接功率不得超过1.5KW,对于灯具厂商回路允许增大到2.5KW,空气开关不得大于16A。使用16A单极漏保开关控制插座回路,每5个插座为一回路。各分支回路进箱均为3×2.5平方ZR-BV线。

l

开关箱内各种开关必须使用“ABB、梅兰日兰、正泰、德力西”等指定品牌,线路力求横平竖直、整齐美观。除开关箱内有开关外,隔断、墙壁上禁止使用面板开关作为控制。

l

线管为金属铁管,铁盒、铁盖板,软管为包塑金属软管,软管长度不超过1米。所有管口必须有护口保护,所有接头必须在接线盒或灯具内,T4灯管接头可以采用包布错位连接后用黄腊管保护到位或可以采用瓷质接线柱并固定可靠。T4灯具必须带有接地线。所有管内不允许有接头,软管与铁管连接时必须使用专用接头或加设分线盒。所有电线必须穿管到位,不得外露,不得无管保护穿入木材孔洞。灯具插座均需做接地保护,且不得互相混接电源,插座接线使用“左零右相上保护”。三相照明回路中各相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l

隐蔽工程及封闭吊顶前必须得到电工班验收合格书面签字同意方可继续施工。

l

三相电表电源相序按规定线色排列,电表、总开关及各开关跨线线色按规定分清。各开关电源跨线线经按规定合理配置,配线力求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各开关压线处必须用绝缘物进行处理保护。各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两根导线。除开关箱内设有开关外,隔断、墙壁上禁止使用面板开关作为控制。

l

各类电气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或封闭式铁线槽保护方式明管敷设,使用材料均为金属铁制(铁管、铁盒、铁盖板、弯头、管接、锁母),铁管壁厚1.0以上,管径为Φ20及以上。锁母与铁管之间、铁管与弯头之间的连接需采用螺丝紧固或扣压钳子紧压连接,并做相应的地线跨接。

l

在线路施工中必须先安装管路,后穿线路,不得同时进行。线管必须用专用管卡固定在金属吊杆上,吊杆距离1米以内,所有线管布线必须横平竖直、整齐美观、安全可靠。

l

线管不得固定在消防管道通风管道上,消防喷淋下方周围60CM内不得有接线盒和灯具。

l

管内线径总面积不许超总管径的40%。

l

线路应避开热源,如必须通过应做隔热处理,遇到某些硬管无法弯曲通过的可适当采用少量的金属软管或黄蜡管作弯曲处理,但长度不能超过60㎝,软管与铁管连接时必须使用专用接头或加设分线盒。消防喷淋下方周围500mm内不得有接线盒和灯具。

l

所有管口、线盒内必须有护口齐全保护到位,线盒、盒盖必须齐全,每个线盒只允许分接两个灯头,不允许在此灯具上在跨接灯具。石膏顶分线盒、盒盖必须朝上,铝格栅顶线盒必须朝下便于日后检修。

l

灯具电源使用包塑金属软管(线盒与灯具之间),长度不超过600mm,软管与灯管出口处加15㎝以上石棉管保护。

l

照明支路线管内导线只允许穿三根阻燃线(零、火、地三根线),所有管内不允许有接头,不得采用共用零线方式及多路共用地线方式连接布线,不得无管保护穿入木材孔洞,所有电线必须穿管到位,不得外露。

l

电源接头必须在接线盒及灯具内完成,线头连接可采用搪锡后用压线帽压接,亦可采用缠绕法,即线头缠绕六圈以上搪锡,绝缘胶布绕紧两层以上。

l

三相照明回路中相序及各相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规定。零线回路不得加设开关。各相回路电流必须考虑

平衡,上下偏差不得大于10%。

l

当水泥沙浆面层内埋设管线时,地下埋线管必须做防水防锈处理,需向电工班特别申请,作为隐蔽工程处理。

l

进行隐蔽工程及封闭吊顶施工前,必须让电工班验收线路合格后才可以施工。

l

各类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以单独的接地支线予接地干线相连,不得将几个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用接地支线串接

l

灯具安装必须有固定吊点,禁止借助消防管道通风管道及自身电源线管悬挂。

l

各电器设备、设施(特别是日光灯光带、灯箱、射灯与金卤灯相配置的变压器、镇流器等),均不得靠近可燃物,否则均应加垫石膏板做防火隔热、散热、绝缘等各种保护措

l

日光灯具(包括灯箱内)必须采用成套灯具;使用国家标准电感型或电子型成套日光灯具,必须使用飞利浦、佳美、欧普、四通等国家认可质量过硬的合格品牌,不可使用非一体化灯具(含超薄型电子灯具、简易环型日光灯具、简易电子灯具、环型灯管)。T5灯具必须采用带有地线的灯具,即采用类似与“欧普“牌T5紧凑型支架格式。T5灯具接头,应采用接线瓷质端子连接后,再用石棉管保护到位并固定可靠。各类灯具不允许直接安装在可燃、易燃物上,应采取防火、隔热、绝缘等各项保护措施,且一般大功率灯具要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500mm的安全距离。各灯具均需做接地保护。

l

展位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灯泡。严禁使用遥控器控制灯具(灯具展厅除外)。由于单头牛眼射灯插头部分温度较高不好进行防火、隔热处理,故装修展位禁止使用此类灯具。

l

轨道射灯安装为每0.5米一盏射灯。每单支回路只能控制6只导轨,严禁超出。

l

插座每只按1OOW计算,单回路不允许超过五只,超过五只按实际数量计算负荷,并另增加回路,不足五只按五只计算负荷。地面插座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专用地面插座,严禁用普通插座代替。展位内插座的预留应考虑日后活动线板不应超出5米的规范要求。拖线板总功率不待超过插座的额定功率。插座按“左零右相上保护”规范方式接线。灯具与插座不得互相混接电源使用

l

移动式灯箱或插座可采用软芯护套线或电缆线作主电源进线。灯箱通电、封闭前必须让商场电工验收合格。所有拖线板和移动式灯箱的电源线从固定插座引出不得超过5米。拖线板总功率不得超过插座的额定功率。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更换或修理后方可使用,禁止一插多用或无插头使用。

l

灯箱的制作安装必须向商场企划部报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制作安装。门头、立面灯箱不得占用公共走道、吊顶面积。

l

灯箱内光源必须使用成套灯具,各类电源线均须穿管保护,电线接头必须在灯具或接线盒内完成。灯箱内部木料部分均须涂刷防火涂料

(三遍)做好防火、隔热处理,且要留有足够的散热孔。固定式灯箱必须预留活动检修口,尺寸大小以适合维修人员操作为宜。灯箱通电、封闭前必须由商场电工班按照商场规定进行验收合格,未经验收合格的灯箱严禁封闭和使用,并拍照存档。灯箱超过500W功率的必须加装排风扇进行散热。

l

商户储物间内避免使用插座,使用照明时根据要求安装防爆灯具。

l

厂商电话线及音响线必须单独穿管保护、加装接线盒,布线要求整齐美观。不允许与强电混穿同一根管布线。

l

展位内跨越走道地面的活动线板及电话线需加铝线槽保护。

8.防火隔断施工规范:

l

为切实提高商场的消防安全防范等级,商场厂商间隔断必须落实防火隔断标准。

l

防火隔断使用轻钢龙骨双面石膏板从地面到屋顶做隔断体,中间用岩棉或其它阻燃材料填实。

l

主龙骨宽度不得小于75mm,副龙骨宽度不得小于50mm。

l

防火隔断间增加角铁加固,角铁必须与上下屋楼板(顶、地面)固定。

l

角铁加固标准为8m到10m左右用四竖一横,施工时采取用膨胀螺丝固定,非动电焊不可时,必须在非营业时间,且做好必须的防火措施,由商场专人管理和监护。

l

如遇水、电、暖通空调、消防水、消防电、通讯设施等管线穿越时,应用防火材料将孔洞或缝隙填实,不能留有孔洞或缝隙。

l

如隔断影响消防排烟系统功能,则按消防枉准要求预留相应尺寸的排烟口。

l

如展位面积小无消防排烟系统的,防火隔断可以不封到屋顶,但商场应将有排烟系统内的几个展位并成一个防火区,按一个展位标准与相邻展位做防火隔断。

l

商场进场装饰的分隔房间有大于100平米必须要增加或在分隔墙上增加排烟口,排烟口大小不小于地面积的2%。

9.装修验收

l

厂商装修隐蔽工程在封闭前必须经过商场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继续施工。

l

厂商装修结束后,报商场相关部门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送正式电。

l

厂商装修结束后,商场新开业时相关部门必须在四周时间内完成初次验收。商场正常运行时相关部门必须在一周时间内完成初次验收。

l

验收后四周月时间内对本装修厂家进行二次验收,如二次验收不合格需按商场下发的整改内容按时整改。

l

商场给每一个二次装修的展位建立二份二次装修档,厂商装修结束后所有相关材料一份由物业部存入档案封存安排专人保管,另一份交本区域物业部保存。只有当本展位重新装修验收合格三个月后,原有装仍修档案才能销毁。

装修工程处罚奖励细则

1.消防、安全处罚规定:

l

装修展位应按相关规定配备灭火器材,违反规定处罚200—500元,配备完毕后方可施工。

l

在商场内禁止吸烟、使用蜡烛、蚊香及其他明火等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对违规方处罚200—1000元不等(有遗留烟头每只扣除违约金50元,以次类推)。

l

装修展未使用防火阻燃系列环保材料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装修中使用的木工板防火涂料涂刷不到位,不合格每处罚款100—500元,并限期整改。

l

展位之间未按规定建防火墙,每处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并限期整改。

l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下移喷淋烟感,对装修队处罚200—500元,并限期整改。

l

私自封堵、拆改破坏商场消防设施(防火卷帘门、消火栓等消防报警按钮、警铃、感烟探测器、喷淋等),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罚500—10000元,并限期整改,严重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

l

消防、通风管道使用铁丝、吊筋悬挂吊顶灯具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罚100—500元,并自行拆除。

l

如未经允许私自动火施工,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1000—2000元。违反动火管理规定、动火现场无监护人、动火现场有洞、无防火措施,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

l

影响卷帘门正常启闭(卷帘门下摆放物品、两侧启闭空间不够或有其他遮挡物以及卷帘门开关遮挡无法操作等)一经发现对装修队处罚200—1000元,由于装修展位过失造成商场设施损坏需照价赔偿并接受处罚。

l

装修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油漆、稀释剂、香蕉水等易燃品存放超过规定每两罚款200—500元,并予以没收。每天施工结束将所有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出商场,绝对禁止易燃易爆物品在商场内存放。

l

使用危险大功率电器每次对装修队处罚金500元—2000元,并于没收相关物品。

l

营业时间内动用高噪音电动设备,影响商场正常营业秩序,对施工方每次处罚100—200元。

l

利用观光电梯、扶梯上、下货物,货梯运货物时若厂商或个人强行超载运货一经发现处以200元—500元罚款,造成货梯故障损坏经维修单位鉴定,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照价赔偿。

l

装修工人严禁乘坐观光梯、扶梯,必须走消防疏散走道,违反罚款100元。商场各电梯在非运营时间处于停运状态下,任何人不得攀爬扶梯,翻越各通道护栏违反规定罚款200元

l

装修人员留宿商场、酒后施工、打架滋事、无事到其他无人展位走动罚款200—2000元,并对情节严重者驱逐出场,禁止当事人再参加装修。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责任,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l

装修现场易燃垃圾厚度达2公分,面积超过3平方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方米,加罚200元。如留在现场过夜的易燃垃圾厚度超过1公分*1平方米,罚款200元。每增加1平方米,加罚200元。未使用蛇皮袋将垃圾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处罚100—500元。

l

装修过程中如乙方造成消防设施设备、线路等故障或损坏,须按价赔偿,并视情节处以1000-20000元罚款,后果严重将追究法律责任。

2.电器安全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l

未办理任何装修手续及手续、图纸不全私自进行施工将对装修队处罚200—500元,并停止施工。

l

未经商场电工同意私接临时电,未经商场装修验收,私自拆除临时用电、私自接通展位正式电源;未经商场电工允许,私自开启商场原有电气设备箱,每次对装修队处罚500元。

l

装修期间临时电源线、各种电动工具不得使用麻花线,平行线,独心线、音响线等违规线材。违反规定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罚款。

l

临时用电无有效漏电总开关或不符合规定,电源线未按规定悬挂、随意拖拉线路混乱、有明显接头破损以及临时电源超负荷使用的每次对装修队处罚200元—500元。

l

电源线不采用插头,直接将线头插入插座孔内使用、一插多用,每次处扣除违约金200元—500元。

l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使用临时照明灯具或照明灯具超出60W灯具不使用瓷质灯口;插头、插座、灯口损坏不及时拆换(12小时内)每次、每处对装修队处罚100—200元。

l

装修现场电线、照明灯具紧靠围挡,距离在小于50公分插座及大功率灯具,与可燃物距离小于1米的对装修队处以100元罚款。

l

装修队未使用各自独立电源,相互借用电源,跨工种作业对装修队处以100—500元罚款。

l

在乙方装修施工期间,因违反规定操作而引起展位线路短路、停电等事故;引起附近的展位停电、通讯故障的;未经允许私自拆除原有电气设备箱、线路、管路、通讯等商场设备,每次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并限期恢复。

l

当日施工或营业完毕后未关闭总电源离开展位一经发现对其展位处罚200元

l

未申报私自改动原有线路,无正式有效电工操作证施工,每次扣除违约金500元。不听警告仍然继续施工的对装修队处罚1000元。

l

电路施工未按商场规定使用指定合格材料,一经发现处以200~5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l

未按商场规范进行电路施工,经楼层电工提醒无效的将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处罚,并限期整改。

l

电路设施弄虚作假,一旦发现除返工外视情况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处罚。特别严重清除出场。

l

现场装修施工灯箱未使用成套灯具、未按规定安装、未作防火处理、未经电工验收私自封闭,不及时拆除更换(6小时内)每处对装修队处罚200—500元,并对不合格的部位进行拆除。

l

私自拆启电表铅封对相关人员处罚200元,有窃电行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追加处罚。

3.装修工程规范及现场管理处罚规定:

l

厂商装修期间未按商场规范要求制作围挡影响美观及施工时间尘土飞扬,影响其周边环境卫生及商场正常营业。将对装修队处以200~500元罚款,对走道造成严重影响的处罚1000元—2000元。

l

公共设备、设施(吊顶、地面、玻璃、通风道等)未经物业部批准,严禁拆改。如私自拆改、损坏、丢失。按损坏、丢失程度照价赔偿。地砖按每块100元计算。吊项按每平方米180元计算。钢化玻璃按每块1000元计算。通风管道每延米500元,散流器按每个150元计算。

l

装修展位未按规定开启检修孔每违反一次对装修队处罚100元。

l

在商场营业时间喷涂刷漆及打磨作业造成影响对装修队处罚200—500元。

l

封堵机房回风设施及机房通道门,违者处500元罚款,并自行拆除。

l

装修厂家往卫生间下水设施乱道杂物(水泥、砂子、石膏、腻子膏等),一经发现处200元罚款,并负责疏通。卫生间内不得随意倾倒脏水、装修垃圾、茶叶、果皮等杂物,违反者处以50~200元罚款。造成卫生间下水堵塞不能正常使用,情节严重者处以500以上罚款。对于损坏卫生间设施者处以100—500元罚款,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l

任何厂商和个人在卫生间使用水源期间不得在水源开启的情况下长时间无人看管,造成水源浪费,一经发现处以100—200元罚款。装修或做卫生时使用的自来水,不要将水滴洒在走道内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l

禁止将水,茶叶等泼在走道卫生筒上面的沙石上,违者处以50元罚款。

l

严禁将展位内的垃圾,货品堆扫在走道内,影响商场整体形象。违者处以50~100元罚款。在展位随地大小便和就餐一经发现将处以五百元的罚款。

l

禁止在卫生间洗涤衣服,使用烘干机,烘烤其他物品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l

禁止在商场通道墙面及外墙乱涂乱画,一经发现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处以100以上罚金。

l

厂商和个人在商场范围内运输货物造成地砖破裂,墙面污损及设施损坏者罚款100元,损坏严重者照价赔偿并处以100罚款。

l

厂商对展位内商场设施有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设施现象一经发现处以相应罚金。(散流器一个200元,展位玻璃大块600元,小块400元)

l

爱护商场的公共设施、花草树木,对损坏公物者处以50—100元罚款。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l

厂家及装修人员应服从商场管理,不听劝阻处以100~500元罚款及停电处理。

l

装修展位内,因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吊顶坍塌等形成的商家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由装修队负全责和商场无关。

l

对上述违规内容,一经发现,由安保、物业等职能部门向乙方下发“处罚通知单”并向财务部门备案(无须当事人签字)。经商场监督管理人员口头警告(2次),不及时(2小时)整改违规内容的;经商场电工书面警告(1次),不及时(6小时)整改违规内容的,加倍处罚。

奖励条例:

l

对于商场安全问题,发现并协助处理得当的商场给与奖励。

l

发现盗窃者及损坏商场和厂家物品、设备者,抓住或举报者予以奖励。

l

及时举报坚守自盗者,视情节严重予以奖励。

l

及时制止影响商场正常营业及有损商场形象、声誉事件予以奖励。

l

及时帮助商场处理应急故障,视情节加以奖励。

l

在装修中,具体操作规程标准高于国家及商场规范并彻底执行至完工,由商场有关人员确认,商场将予以通报嘉奖。

第三篇:日常管理规范

博润公司营销部日常销售管理规范

销售人员是公司效益的直接创造者,顾客买楼的意向变为实际行动,除了楼盘的品质是否吸引人之外,还有就是销售人员的销售艺术和服务态度,好的销售人员必须关心公司,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做到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时刻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和服务质量,并明确一点,我们不仅是在卖房子,而且在卖“服务”,我们要以一流的服务在同行业中取得胜利。

现结合案场及公司总部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工作期间以以下条例为准,望公司员工能遵照执行。

一、考勤制度

1、销售人员必须在8:00前准时到达。

2、销售人员必须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3、销售人员与人换休需征得案场主管同意。

4、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轮值表当班,休息则按每周轮休表进行。

5、调休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提出,并征得上级主管同意,案场经理同意后需在考勤表上予以填写说明,病假需提供病历卡及病假单。

6、如不能准时至售楼处及公司的,应于上班前通知主管并征得同意,若无法联系到主管则通报上一级主管,直到批准。

7、销售人员必须自觉打卡,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打卡者,需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并书写外出单。

8、所有人员未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严禁私自外出或去向不明。

9、用餐时间需留派人员值班,直至用餐同事回来接替。

二、仪容仪表

1、员工有统一制服的必需统一着装,佩戴胸卡,衣着整齐干净,无污迹和明显折皱。扣好钮扣,端正领带、领花,不得卷起袖口,衣袋中不得有过多物品;皮鞋要保持干净、光亮,女员工穿肉色丝袜,不能穿黑色或白色袜子。

2、如无统一制服,男士必须着西装(夏季可以不穿西装,但需穿衬衫)、打领带、领带必须系戴端正。女式必须穿着端正、典雅裙装或西装。全体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严禁穿牛仔装、休闲系列装。

3、女员工要求穿深颜色或白色皮鞋,男员工要求穿深颜色皮鞋,不得穿休闲鞋、拖鞋、露趾鞋等其他鞋类。

4、男士头发必需修剪整齐、长度适中,以不触衣领、不盖耳朵为宜;每天修脸、不准留须、不准剃光头。女式头发要求梳理整齐,束发,修饰简洁;切忌浓妆艳抹,要求化淡妆上岗,装饰物佩戴要适当,不用过多香水或使用刺激性气味强的香水。

5、上班时间不得食用有异味的食品(如葱、蒜),如无陪客户吃饭之特殊需要,不得在工作日的用餐时间内饮酒,不得在案场内抽烟。

6、案场内不允许有吃三餐现象。

7、男女同事均需保持指甲清洁,不留长指甲,指甲边缝不得藏有赃物,不得涂指甲油。

8、员工进入案场,要精神振作、热情饱满,以整洁的装束和端正的仪容进入工作状态。

9、案场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吃零食、打瞌睡、以及看与本专业无关的书籍杂志。

10、在对客户服务时,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愤怒、僵硬、紧张和恐惧的表情,要热情友好和风度优雅的为客人服务。

11、提倡每天洗澡,勤换衣服,以免身上发出汗味或其他异味。

三、举止

1、站姿:躯干挺直,头部端正,面露微笑,目视前方,两臂自然下垂。

2、坐姿:轻轻落座,避免扭臀或动作太大引起椅子乱动发出声响。接待客人时,落座在座椅的1/3或2/3之间,不得靠依椅背,落座时,应用两手将裙子向前轻拢,以免坐皱或显出不雅。

3、交谈:与人交谈时,必须保持衣着整洁。听客人讲话时,上身微微前倾,不可东张西望或显得心不在焉。两手放腿上,不要摆弄物品,不得跷二郎腿,应两腿并拢。交谈时,用亲和的目光注视对方,面对微笑,并通过轻轻点头表示理解客人谈话的主题或内容。不可手舞足蹈、整理衣着、头发、看表等。

讲话时,要用标准普通话进行交谈,“请”、“您”、“谢谢”、“对不起”等礼貌用语要经常使用,禁止讲粗言秽语或使用蔑视性和侮辱性的语言。不得以任何藉口顶撞、讽刺、挖苦、嘲弄客人。

称呼客人时,要用“某先生”或“某小姐、某女士”,不知姓氏时要用“这位先生”或“这位小姐或女士”

任何时候招呼他人均不能用“喂”。

四、电话接听

1、排定时间及顺序由专人进行电话的接听及记录(例:每门电话每人接听半小时)

2、负责接听电话人员须填写《来电登记表》,并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

3、接听电话时,铃声不得超过三次为宜,提起电话需说:“你好,××××,或××××,你好”。

4、接听电话时要以左手接听,右手取笔,并保持音量与姿势,以免影响其他人员的工作。

5、接听过程中对价格范围、折扣等敏感话题应婉转带过,并请其至现场了解。

6、来电尽量留下电话号码,以便跟踪。对怀疑电话市调者应礼貌接听,请其留下号码后,等空闲时确认身份再作答复。

7、接听者若有事离开,则必须找其他人代替,若时间超过30分钟,应事先征得专案主管同意。

8、严禁使用电话聊天,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

9、不准拨打服务及收费电话。

10、接听电话时禁止任何对通话者的不礼貌语言行为,若对方语言粗鲁或蛮不讲理,不允许与其争吵,只需挂断电话即可。

11、电话结束时须等对方挂上电话后自己再挂断电话。

12、在售楼处内禁止给同事取绰号代替姓名进行称呼。

五、来人接待

1、询问是否第一次来,“是”则接待。

2、询问是否第一次来,“否”则问清由哪一位业务员接待后,让客户入座倒水后帮助寻找业务员,若业务员不在则报知专案主管,由主管决定如何处理。

3、不得对非自己的客户态度冷淡或置之不理。

4、对非来访客户,问明原因后进行礼貌性疏导或报知专案主管安排人员接待。

5、若客户分批来访,则业绩归属由哪个业务员先下订为主,否则以接待确认秩序先后而定。

6、当客户结束访问离开时,负责接待的业务员须将客户热情送至售楼处大门口。

六、客户记录

1、当客户结束访问离开时,负责接待的业务员应填写《客户来访记录》

2、《客户来访纪录》每周二由专案主管交至公司综合部,该文件填写应要求严格按照“只实不虚,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之全部客户资料以备移交之用。

七、看版区域

1、将客户带至看版区并递上楼书,介绍地理环境、周边环境及发展趋势。

2、业务员必须对周边环境(半径1公里为限)熟悉,对区域内交通、生活机能、学校等熟悉。

3、对冷门问题或无把握回答问题,不得夸大或私自乱说,应询问其他同事或主管,待确认后方可回答。

4、讲解时双手不得插裤袋内、叉腰或倚靠墙上。

八、模型区域

1、将客户带至模型区域,帮助介绍项目大致情况(如楼高、生活配套、规划、环境、户型等)对模型与现实实际差别不得欺骗客户,需如实相告。

2、介绍时不准用手触及模型,对客户也要加以制止,以免损坏模型。

3、对模型区域外的部分空地或草坪以及今后规划必须按销讲统一说辞,不得张冠李戴或凭空捏造。

4、讲解时双手不得插裤袋内、叉腰或倚靠墙上。

九、谈判区域

1、引至谈判桌边,拉开椅子请客户入座后,坐于客户右侧或左侧,不准与客户相对而坐。

2、客户入座后应及时倒上茶水,若客户吸烟则将备好的干净的烟缸呈上。

3、入座后不得翘二郎腿,不得与其他或邻近业务员交谈,与客户交谈时双眼应目视客户鼻梁处,以示尊重。

4、与客户交谈时,不得靠背而坐,身体应微微前倾。

5、对客户所提问题按答客问回答,双方问答比例为3:1,不得冷场。

6、业务员专用文件夹应随身携带,在接待过程中不得让客户随意翻阅,更不允许有文件或文件夹遗失的情况发生。

7、接待客户时,要充分做好准备,备齐用品,如楼书、价单、计算器、名片等,不得在交谈中反复离开中断交谈,服务做到善始善终,解答问题时要做到微笑、认真、诚恳、专业、全面。

8、在接待过程中,应按事先培训进行,回答客户问题不得夸大及无把握回答。

9、接待时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不得吸烟,应用普通话接待,口齿清晰,速度平缓。

10、客户离开谈判区域(进工地及离去)必须马上清理谈判桌并将桌椅归位。

十、现场区域

1、进入工地须带好安全帽(人手一顶,现房除外),不戴安全帽者一概不准进入工地。

2、不得以下雨、无房、无意向、身体不适或任何理由拒绝客户或不主动带客户看房。

3、进入工地,业务员有义务保证客户人身安全,业务人员必须走在最前方指路,时时提醒客户需注意事项,以免不必要的事件发生。

4、进入样板房内不得使用房内任何家具、家电、厨卫等设施,也不得随意摆放与样板房无关或打破格局的任何物品。

5、客户若要使用任何设施,应婉转拒绝,并做好解释工作以得到客户认同及谅解。

6、带领客户参观完样板房离去前,须及时关闭门窗,以免不必要的事件发生。

7、陪同参观工地的业务员,必须遵守工地管理制度,不得向工地管理或施工人员提出与规定不符的要求,更不允许与工地人员发生争吵。

十一、下定区域

1、下订前需与专案主管再次确认,以防一房二卖。

2、下订时未经专案主管同意,严禁在订单上增加或减少任何条款。

3、收取订金时,必须陪同客户至财务处当面点清并开出收据,以免发生错乱。

4、若客户认购条件超出公司授权范围,必须征得发展商书面确认后方可成交。如确无条件征得书面确认,则需征得开发商负责人口头确认。

5、所有认购书的签定,均须由案场主管监督办理。

十二、大定情况

1、大定完成后须立即通知有关人员记录在《现场销售日记》上。

2、《大定情况周报表》由主管附在每周周报上一起上交。

十三、签约区域

1、业务员有义务事先告知客户签约时间、地点及应带全的资料及与签约有关事宜。

2、在全程陪同客户签约时,须认真、仔细、解答客户在签约中的问题,不允许私自承诺。

3、在签约过程中,客户若对合同条款附加文件提出与样本合同不一致意见时,必须事先请示专案主管或开发商,征得主管或开发商同意后方可签约。

十四、成交报告

1、《成交报告》由成交业务员或业务主管负责填写,该文件中

(一)客户资料

(二)物业

(三)佣金

(四)专案佣金分配中员工签字处专案主管不得代签,必须由其本人签字。

2、《成交报告》各案场需填写完整,字迹整洁,并随时交至公司指定人员处。

3、各专案主管向公司递交《成交报告》后,将其开发商确认单并由公司存档。

4、每位业务员均有义务积极配合开发商的各项售后服务。

5、对已成交客户提出的有关房产、物业管理、按揭等方面的问题应妥善、积极地回答,不允许采取应付、拖延、推诿的态度。

十五、退房及成交变更

1、如客户提出的换(退)房的理由是合理的,由当事业务员向专案主管汇报。

2、经专案主管审核后填写退订或退房的申请书。

3、由专案主管将退定或退房申请书递与上级领导,经其有关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退定或退房手续。

4、若有已签预售(出售)合同的成交发生退房时即填写-《成交报告撤销/更改单》,交于公司财务部并向有关部门呈报。

5、若由于开发商原因而导致客户退定/退房,我方工作人员应协助开发商处理好有关善后事宜,避免纠纷。

6、退房时填写-《退房客户分析表》由专案主管负责填写每周上传至公司归档。

十六、广告效果统计

1、《广告效果统计表(周)》由专案主管负责填写,需统计由广告开始当日起3天内的来电,4天内的来人并传至公司归档,发布报章及电视广告当日即须填写《广告效果统计表(周)》

十七、周报与轮休

1、各案场主管必须在每周一中午12点前将本周轮休表及上周周报表传至公司总部。

2、各案场业务员必须每周填写-《销售周报表》并于周日下班前交至专案主管处以作统计之用。

3、各案场需在每月2号前将前一月案场人员考勤记录传至公司人事部。

十八、现金管理制度

1、每个项目于正常营业期间均需开发公司财务人员直接经手客户的定金或楼款。

2、如条件不允许,需由博润人员收取定金或楼款的,则每笔现金的收讫需经至少二人以上核点过,方可收取,为避免点数错误或误收假钞,需要求开发公司配置点钞机。

3、销售人员不得私自保管各类向客户收取的现金,当天向客户收取的各类定金或房款应立即交予开发公司财务人员。如不能及时交予有关人员,钱款总额不超过壹万元人民币的,可将其放在主管或以上级员工处保存,但保存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钱款总额超过壹万元人民币的须放在经理级或以上级员工处保存,但保存时间同样不得超过12小时,若有遗失,由当事人负责全部赔偿。

4、如超出上述时限又因某种原因不能交予开发公司有关人员的,则应立即交予公司财务部。

十九、柜台及销控管理

1、接待台是严肃区域,每位同事在柜台需随时注意自身形象。

2、接待台上随时保持清洁整齐,非销售用品不得放于桌面。

3、销控表仅限专案主管或以上级员工方可查看,其他人员未经充许不得翻看。

4、作废订单及文稿等必须缴回,不得私自撕毁或么自留存。

5、销售人员应对公司领导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保密。

6、销售人员应严格服从专案主管的各项指令。

二十、用餐管理

1、午间用餐应在规定区域内进行,并保持区域卫生,用餐完毕后立即清理,若外出用餐不得超过1小时,并需提前通知专案主管。

二十一、案场卫生管理

早班:

1、室内外地面清扫后用拖布拖布拖干净。

2、搬出室内摆放的宣传展板、自行车,并摆放整齐。

3、擦洗室内办公桌椅、计算机台面。

4、擦洗接待大厅玻璃门。

5、整理办公桌并摆放好接待资料。

6、整理橱柜台面并擦洗干净。

7、打开饮水机电源、倒掉积水并擦洗干净。

8、给花草浇水。晚班:

1、清扫室内地面,并用拖布拖干净。

2、将室外宣传展板、自行车搬进室内并摆放整齐。

3、擦洗室内办公桌椅、计算机台面。

4、整理橱柜台面并擦洗干净。

5、将垃圾打包扔掉。

6、关掉机器各种电源。

7、关闭好门窗。

二十二、自动淘汰

1、各案场每季度业绩排名最后一位者自动淘汰。

二十三、其他

1、服从领导安排,对于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及理由推诿拖延。

2、及时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如有违反“博润公司日常销售管理规范”者按“博润公司日常销售管理规范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代理的楼盘和录用的销售部职员。本条例中如有涉及行政人事有关条款解释不全的,以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规定为准。

菏泽博润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博润公司日常工作管理规范(部室工作人员)

一、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在8:00前准时到达。

2、工作人员必须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3、事假必须提前一天提出,并征得上级主管同意,病假需提供病历卡及病假单。

4、所有人员未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严禁私自外出或去向不明,如需外出,需写明外出地点和时间。

二、仪容仪表

1、所有员工工作期间内需统一佩戴工作卡,衣着整齐干净,无污迹和明显折皱。扣好钮扣,端正领带、领花,不得卷起袖口,衣袋中不得有过多物品;皮鞋要保持干净、光亮,女员工穿肉色丝袜,不能穿黑色或白色袜子。

2、如无统一制服,男士必须着西装(夏季可以不穿西装,但需穿衬衫)、打领带、领带必须系戴端正。女式必须穿着端正、典雅裙装或西装。全体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严禁穿牛仔装、休闲系列装。

3、男士头发必需修剪整齐、长度适中,以不触衣领、不盖耳朵为宜;每天修脸、不准留须、不准剃光头。女式头发要求梳理整齐,束发,修饰简洁;切忌浓妆艳抹,要求化淡妆上岗,装饰物佩戴要适当,不用过多香水或使用刺激性气味强的香水。

4、女员工要求穿深颜色或白色皮鞋,男员工要求穿深颜色皮鞋,不得穿休闲鞋、拖鞋、露趾等其他鞋类。

5、上班时间不得食用有异味的食品(如葱、蒜),如无陪客户吃饭之特殊需要,不得在工作日的用餐时间内饮酒,不得在工作区域内抽烟。

6、男女同事均需保持指甲清洁,不留长指甲,指甲边缝不得藏有赃物。

7、员工进入公司,要精神振作、热情饱满,以整洁的装束和端正的仪容进入工作状态。

8、工作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吃零食、打瞌睡、以及看与本专业无关的书籍杂志。

9、提倡每天洗澡,勤换衣服,以免身上发出汗味或其他异味。

三、电话接听

1、排定时间及顺序由专人进行电话的接听及记录(例:每门电话每人接听半小时)

2、负责接听电话人员须填写《来电登记表》,并在每天下班前整理好。

3、接听电话时,铃声以超过三次为宜,提起电话需说:“你好,博润公司,或博润公司,你好”。

4、严禁使用电话聊天,私人电话不得超过3分钟。不准拨打服务及收费电话。

四、报销制度

1、所有需报销的物品均需持正规发票同时填写报销凭据单。

2、报销的单据按照公司规定由领导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卫生管理

1、上班前人员轮流清扫公司卫生。

2、下班前整理清洁好桌面卫生,最后离开的员工需注意关好门窗,关掉饮水机和电脑电源。

六、其他

1、服从领导安排,对于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及理由推诿拖延。

2、及时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如有违反“博润公司日常销售管理规范”者按“博润公司日常销售管理规范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总部职员。本条例中如有涉及行政人事有关条款解释不全的,以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规定为准。本规范与公司的员工手册及公司发布的管理规定具有同时有效。

博润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博润营销策划公司日常管理规范

处 罚 条 例

A类2、3、4、销售人员未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的。(A)

销售人员未按轮值表当班,休息没有按每周轮休表进行。(A)

男士头发修剪不整齐(以长度适中,以不触衣领、不盖耳朵为宜)、留须、剃光头。女士头发未梳理整齐,不束发,修饰简洁(化浓妆上岗,装饰物佩带不适当)。(A)5、6、7、8、男女同事指甲不清洁、留长指甲、涂指甲油。(A)不穿规定鞋类(A)

当值人员接听电话时,擅自离岗或未做接听记录。(A)

按规定应填写《来电登记表》,或于《销售现场日记》统计电话数量时,负责接听电话人员漏填或未按要求填写。(A)9、10、接听电话时,铃声超出三次,或提提起电话未说“你好XXXX,或XXXX,你好”。(A)在接听人员有事离开时,没有找其他人代替,时间超出30分钟,未事先征得专案主管同意。(A)11、12、使用电话聊天,私人电话过长超过3分钟。(A)

没有积极配合已签定认购书或签定《预售合同》的客户办理签约、银行按揭及其他售后服务事宜。(A)13、14、接待客户时没有采取正确的站立姿势。(A)

当值门口接待人员频繁走动,发现客人来访,不立即开门,热情相迎并致“欢迎参观”。(A)15、16、17、18、19、20、21、客户结束访问离开,负责接待的业务员不送客户至售楼处大门口。(A)不询问客户是否首次前来,胡乱接待。(A)

客户结束访问离开时,负责接待的业务员未按要求填写《客户来访记录》。(A)将客户带至看版区未递上楼书,不主动介绍项目情况。(A)讲解时双手插裤袋内,叉腰,抱胸及倚靠在模型桌上。(A)介绍时用手触及模型,对客户未加以制止,而损坏模型的。(A)至谈判桌边,未拉开椅子请客户先行就座,或与客户相对而座的。(A)22、23、24、25、大定完成后未通知有关人员记录在《销售现场日记》上。(A)

业务员未事先告之客户签约时间、地点、应带全的资料及与签约有关事宜。(A)接待台上未保持清洁整齐,非销售用品放于桌面的。(A)

午间用餐未在规定区域内进行及保持该区域卫生,用餐完毕后未立即清理,外出用餐超过2小时,未提前征得专案主管同意。(A)26、27、28、29、30、B类

1、客户离开后未及时清理谈判桌并将桌椅归位。(A)

客户入座后不倒茶水,若客户吸烟未备好干净的烟缸呈上。(A)

入座后翘二郎腿,与其他或邻近业务员交谈,与客户交谈时双眼不目视客户。(A)与客户交谈时,靠背而坐,坐势懒散。(A)未先用普通话接待及口齿不清晰。(A)

销售人员与人轮休,专案主管不提前上报人事部,销售员未提前征得专案主管同意的。(B)

2、事假未提前三天提出并征得专案主管同意,病假、有薪病假,无病历卡及病假单(需区级或以上医院)开出证明的一律算事假。(B)

3、不能准时至售楼处的,未于上班前通知专案主管并征得同意,无法联系到主管的不通报上一级主管,直至批评。(B)

4、5、销售人员不自觉签到,代签、漏签及相互包庇。(B)

无统一着装的,男士不穿着西装(夏季不穿衬衫及领带),领带未系戴端正。女士不穿典雅裙装或西装。销售人员在工作时间内穿牛仔装、休闲系列装。(B)6、7、8、9、上班时食用有异味的食品(如葱、蒜),在工作日的早餐和午餐时饮酒。(B)销售人员在工作时间吃早点的。(B)

各案场每两周不对周边楼盘进行调查并填写《周边(新增)竞争个案调查表》。(B)案场未要求每位新进员工对周边楼盘有透彻的了解,及每月未召开楼盘分析会,不填写或不按时填写《项目周边竞争楼盘市调总表(复查总表)》并汇总讨论,不了解周边竞争对手的进度、主力面积、主推楼层、优惠措施等无法做出与本案的销售对策。(B)10、11、12、拨打服务及收费电话(168、160等)。(B)

接听电话时出现对通话者的不礼貌语言,对方出言粗鲁或蛮不讲理,与其争吵。(B)迎客时站态不端正,交头接耳、聊天说笑、嬉戏打闹、大声喧哗、动作夸张。(B)13、14、15、迎客时未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吸烟、喝水、打电话。(B)当值人员抢客户,挑客户。(B)

对非来访客户,不问明原因及不进行礼貌性疏导不报之专案主管安排人员接待的。(B)

16、业务员对周边环境,区域内交通、生活基能、学校(半径1公里为限)不熟悉,不了解。(B)

17、对冷门问题或无把握回答问题,夸大或私自乱说,不询问其他同事或专案主管,待确认后回答的。(B)

18、将客户带至模型区,未介绍项目大体情况(如楼高、生活配套、规划、环境、户型等)对模型与现实实际差别处起欺瞒客户,不如实相告。(B)

19、对模型区域外的部分空地或草坪以及今后规划不按销讲统一说词,张冠李戴或凭空捏造。(B)

20、业务员专用文件夹未随身携带,在接待过程中让客户随意翻阅,有文件或文件夹遗失的情况发生。(B)

21、接待客户时,未充分做好准备备齐用品,如楼书、价单、计算器、名片等。在交谈中反复离开中断交谈。解答问题及服务不认真、诚恳、专业、全面、未做到善始善终。(B)

22、进入工地前未带好安全帽(需人手一顶,现房除外),进入工地。(B)

23、进入样板房内私自使用房内家俱、家电、厨卫等设施。随意摆放与样板房无关或打破格局的物品。(B)

24、客户若要使用任何设施,不婉转拒绝,做好解答工作得不到客户认同及谅解。(B)

25、销售人员带客户参观完样板间离去前未将门窗及时关闭。

26、在全程陪同客户签约时,不认真、仔细、解答客户在签约中的一些问题,私自承诺。(B)

27、《客户来访记录》专案主管不按时交至公司指定人员处,填写未严格按“只实不虚,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来访表填写时间方式由各专案主管按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员工可选择《客户档案》作为员工登记客户之用,亦可自己备案记录。员工离职时未收回所有全部客户资料无法作移交之用。(B)

28、《成交报告》业务员或主管不填写,该文件中

(一)客户资料

(二)物业

(三)佣金

(五)或填写不全的,专案佣金分配中员工签字处专案主管代其本人签字的。(B)

29、《成交报告》各案场填写不完整字迹模糊不随时交至公司指定人员处。《成交报告》向公司递交时间迟于该单位成交后下一工作日终止前。(B)

30、按各案场实际情况(1、由我方与客户签定合同。2、由发展商与客户签定合同)由专案主管填写-《预售合同会签及盖章申请》未按时上传至公司备案的。(B)

31、填写《成交报告》向公司上报业绩的条件须不具备预售/买卖合同等条件或无开发商确认书的。(B)

32、各专案主管向公司递交《成交报告》后不将其附件即预售/买卖合同的复印件勤劳开发商确认单交至公司存档的。(B)

33、若有已签预售(出售)合同的成交发生退房时不及时填写-《成交报告撤销/改单》(文件15),交于公司财务部或向有关部门呈报的。(B)

34、由于开发商原因而导致客户退订/退房,我方工作人员不协助开发商处理好有关善后事宜,引起纠纷的。(B)

35、退房时专案主管不填写——《退房客户分析表》(文件16)每周上传至公司归档的。(B)

36、《广告效果统计表(周)》(文件13)主管填写时,未按要求统计由广告开始当来电,来人或未传至公司归档的。(B)

37、各专案主管未按时将本周轮休表及上周周报表传至项目管理部的。(B)

38、各案场业务员每周未填写-《销售周报表》(文件6)并于周日下班前交至专案主管处的。(B)

39、不经专案主管审核填写退订或退房申请书的。(B)

40、每个项目于正常营业期间不要求开发商财务人员直接经手客户的定金或楼款。(B)

41、未征得专案主管或以上员级工的允许,私自翻看销控表及有关文件的。(B)

42、作废订单私自撕毁或私自留存的。(B)

43、案场人员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看报、杂志、打瞌睡等一切与工作无关之事。(B)

44、客户提出合理的理由电话退房时,当事业务员拒绝受理或处理不妥当。(B)

45、当值人员未依秩序接待客户。(B)

46、《大订情况周报表》(文件9)主管未附在每周周报上一同上交。(B)

47、员工没有统一着装(或未穿着发展商提供的统一制服),佩带胸卡,穿着不整齐干净。(B)

48、对非自己客户冷淡或置之不理。(B)

49、未按答客问回答客户所提问题,解答中出现虚假、夸大等情况。(B)50、随便透露发展商及案场主管联系方式及姓名的。(B)

51、各案场未在每月2号前将一月案场人员考勤记录传至公司人事部的。(B)

52、各案场未在每个工作日早上10点前将前一工作日的销售动态上报公司的。(B)C类

1、超出上述时限不能交予开发商有关人员的现金,不立即交予公司财务部的。(C)

2、若客户认购条件超出公司授权范围,未征得发展商书面确认即成交的。如确无条件获得开发商书面确认,征得开发商负责人口头同意,未于成交后24小时内补全书面确认的。(C)

3、所有认购书的签定,现场主管未监督输的。(C)

4、在主管未将退订或退房申请书递予开发商,并征得相关人员批准意前,输退订或退房手续的。(C)

5、以下雨、无房、无意向、身体不适或任何理由拒绝客户或不主动带客户看房的。(C)

6、接待时与客户发生争吵,吸烟的。(C)

7、下订前未与专案主管再次确认的,导致一房二卖的。(C)

8、下订时未经专案主管同意,在订单上增加或减少任何条款的。(C)

9、收取订金时,未同客户至财务处当面点清并开出收据,发生错乱的。(C)

10、同参观工地的业务员,不遵守工地管理规定,向工地管理或施工人员提出与规定不符的要求,与工地人员发生争吵的。(C)

11、入工地,业务员有义务保证客户人身安全,业务人员不走在最前方指路,时时提醒客户注意事项,引起不必要的事件发生的。(C)

12、签约过程中,客户对合同条款或附中文件提出与样本合同不一致意见的,不事先请示专案主管或开发商,或未征得同意私自签约的。(C)

13、营业员私自保管各类向客户收取的现金,当天向客户收取的积压类定金勤或房款不交予开发商有关人员。如不能及时交予有关人员,钱款总额不超过壹万元人民币的,不放在主管级或以上员工处保存,保存时间超过12小时,钱款总额超过壹万元人民币的不在经理级或以上员工处保存,保存时间超过12小时的。(C)

14、由我方人员收取定金或楼款的每笔现金的收讫少于二人以上核点的,点数错误或收假钞的,不要求开发商配置点钞机。(C)

15、案场人员不服从专案主管指令的。(C)

16、未征得专案主管私自外出或去向不明的。(C)

17、丢失胸卡、文件或公司物品的(C)处罚:

1、对发生上述A类违纪行为者,对其售楼处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对当事人和责任人处以30-50元罚款,若被甲方人员发现则处罚加倍。上述处罚之执行由公司综合部或项目专案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负责。

2、对出现上述B类违纪行为被公司综合部或现场专案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发现,由公司综合部开具违纪单一张,并处以50-100元罚款,严重违纪者扣发当月工资的20%。

3、对出现上述C类违纪行为被公司综合部或现场专案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发现,由公司综合部开具违纪单一张,并处以100-200元罚款,严重违纪者扣发当月工资的30%或直接除名。

在一个工作月度内,出现三次上述A类违纪者视为一次B类严重违纪,在一个工作月度内,出现五次上述B类违纪午为或被甲方人员发现,则视为B类严重违纪;若一个月度内累计出现三次B类违纪由视为C类违纪;若一个月度内累计出现二次C类韦纪,则视为C类严重违纪。

本条例中如有涉及行政人事有关项目解释不全的,以公司先关规定为准。

菏泽博润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元月一日

第四篇:商场装修管理手册

万达广场装修管理手册(2009)

1、装修监管

收楼后的用户,一般都要对房屋进行程度不同的二次装修。其中有产权人自己装修,也有使用人装修。但无论属于哪一种装修,他们都将给物业管理工作在安全。环境、消防等诸多方面带来许多问题。如若对其监管不力将可能酿成事故并造成损失。因此,对于二次装修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阶段性工作,也是较为复杂和困难的管理工作之一。

管理公司对用户装修之管理,主要针对以下方面进行监控:(1)建筑物结构

各装修工程可以在其自身单元内进行非结构变更,但不得开凿、损坏任何承重墙、梁、楼板、屋面及其他任何破坏楼宇结构强度的行为。(2)建筑物立面及景观

对于建筑物是否封闭阳台及如何封闭、建筑物外墙怎样安装空调及如何排放冷凝水、建筑物外墙能否安装广告及天线等都必须统一规划,严格监管。(3)消防

二次装修动火作业现场之保护措施,消防设备的保护、阻燃材料的使用及防火处理、消防系统的变动及申报等都是装修管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4)安全管理

二次装修阶段,施工单位多且人员复杂,期间最易发生窃案。对于施工人员的进出、留宿的管理及24小时日常巡查将是安全管理重点。(5)环境保护

装修期间对于可能造成的墙面、地面、电梯轿箱等污染应加强监管;对于二次装修垃圾应辟专门堆放场地并集中清运;对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以免施工噪音对他人构成滋扰。(6)公共设施

特别注意检查已落成交付使用的公共建筑、道路或公共设施、设备,包括配电箱、消防栓箱、公共照明、公共管道、公共电路、安全监控装置等,有些需要贴上封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连接公共设施,如电路、下水道等,也不得导致排水管道系统、化粪池、隔油池等阻塞或削弱其有效运用。遇损坏戓因装修改造而造成楼层漏水、渗水、管道堵塞等,要予以处罚并予修复。(7)检查、验收

对于装修单位,管理公司应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对用户的改动、改造尤为注意监督。

以下为住宅及商铺装修巡查、验收之注意事项,以示参考。住宅单元装修巡查验收之注意事项

1.0 进入新现场前仔细查看图纸及审批文件,做到心中有数。2.0 进入装修现场后,应按审批内容逐项检查,并应注意:

2.1 隔墙材料:用防水材料或空心砖、轻体墙等(木器必须按规范涂上消防局认可之防火漆)。

2.2 天花材料:用防水材料或防火处理。

2.3 电气线路改动:需套PVC管,配电箱内空气开关型号、位置是否正确,出线线径是否合理等。

2.4 地面:检查该业户有否在允许范围内对地面内对地面进行改动,如洗手间、厨房等地面改动,必须按规范做好地面防水处理,并约会管理处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2.5 墙面:墙面以涂料为主。如贴墙纸则必须是阻燃墙纸。

2.6 给排水管道:给排水管道如有改动,需检查其是否照图施工,材料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接口部分会否漏水,有否损坏立管及原有管道。

2.7 空调安装:检查主机是否在指定位置安装,地脚螺栓需加装防震垫片,空调排水不能直接排至户外,需利用厨房、洗手问或阳台地漏排水,主机如需挂墙或搭架安装,需用不锈钢材料。

2.8 大门(进户门):如更换大门,需提供乙级防火门证明,否则不准更换。2.9 防盗门:必须选择管理处指定之款式。不接受其他款式,防盗门不能超出门框范围而凸出走廊上。

2.10 窗户防盗网(栏):新装防盗网必须在窗户内。

2.11 外露平台:外露平台如有装修,需查明是否得到管理处/发展商批准。3.0 任何违章工程必须尽快记录下来戓拍照存档(如有需要),及汇报上司做进一步行动。

4.0 竣工验收:验收时二次装修小组最少2位成员在场,其中有1位是初审核单元图纸之同事,验收时按装修审批之项目及要求并结合巡楼报告检查该户之装修状况。如发现有不合格,则当场指出需如何整改,签发《整改通知书》或《违例装修项目说明》,整改后再行验收,直到合格。商铺装修巡查验收之注意事项

1.0 进入新现场前仔细察看图纸及审批文件,做到心中有数。2.0 进入装修现场后,应按审批内容逐项检查,并应注意:

2.1 隔墙:必须使用阻燃型建筑材料,如石膏板、泰柏板、空心砖等,严禁使用木板等易燃材料隔墙。

2.2 墙面:可使用ICI等涂料或阻燃型材料,如防火板,阻燃墙纸等,使用面板装修时需在底板做防火处理。

2.3 地面:不可损坏原地台,如有给排水管路经过,必须做好防水,并经工程部验收。

2.4 天花:必须使用阻燃型材料,如石膏板、矿棉板等,严禁大面积使用木板,天花高度一般在2.5~2.7米之间,一般不接受不装吊顶之申请,如安装封闭型天花,则必须在天花上所有闸阀处留检修口。

2.5 烟感:每一个封闭间隔必须装一个或多个有效烟感(Net≤80平方米)。如间隔墙高度低于天花50厘米或以上,则可和附近之烟感共用,所有烟感必须离开空调出风口、回风口最少50厘米。

2.6 喷淋:所有喷淋管道必须油红色防锈漆。用吊码稳固安装,不准使用铁丝、电线等悬挂。所有管路接口不得有渗、漏水现象。喷淋头必须离开石英灯等高温光源最少30厘米,以防过热爆裂(有效温度为68℃)。

2.7 电气:所有线路需套PVC管。天花上线管需用吊码固定,不能用铁丝、电线等悬挂。更不能悬挂在消防管、空调管上。检查配电箱内空气开关型号、位置是否合理,动力线路需有漏电保护,动力和照明必须分开,不得共用零线。2.8 中央空调:检查所有二通阀及电磁阀是否正常工作。电气接线是否正确,保温是否全面。新加之风机盘管可否轻易抽出马达,以便于清洗。检查排水管之坡度是否利于空调排水。2.9 灯箱:灯箱只能用镂空刻字方法装饰,灯箱电源须加定时器。未经许可,不能悬挂招牌等在公共部分。

2.10 大门:一般情况下,大门不能更换。如见有更换,需及时查明上报。3.0 任何违章工程必须尽快记录或拍照存档(如有需要),及时汇报上司做进一步行动。4.0 验收:

4.1 验收时二次装修小组最少2位成员在场,其中有1位是初审核单元图纸之同事,验收时按装修审批之项目、要求并结合巡楼报告检查该户装修状况。如发现有不合格,则当场指出需如何整改,签发《整改通知书》或《违例装修项目说明》,整改后再次验收,直到合格。

4.2 联系消防、空调项目承判商,并同检查消防报警、联动系统,空调系统需开机运行24小时,检查是否运作正常;检查电力系统是否正常运作;给排水工程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如有)。

4.3 管理处可作审批装修项目验收;涉及消防项目验收,惟以政府消防部门验收结果为准,并据此批核竣工/开业与否。2.装修管理文件

在装修管理工作中,管理公司常常编制《装修指南》等管理文件及有关管理表格,其在方便用户装修工程进行时同时也规范和严格了装修管理。以下为某大厦部分装修管理文件,以示参考。

一、装修指南 装修指南 1.0 前言

本指南载列的重要资料,只供业户及业户所雇之设计师/施工单位作参考之用,而本指南内所有规则及条款亦旨在帮助业户更有效而迅速地规划装修。业户在详阅此份指南后,请在本指南的承诺书上签署盖章,承诺遵守本指南内所列一切规则及条款。业户亦有义务通知其受雇之设计师及施工单位必须同样地遵守这些规则及条款。

虽然本装修指南的内容是经过细心编写的,但它不能成为任何要求或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管理处或其代表对可内容中诠释的任何误差,并不会构成或因些而负上任何责任。此外,管理处亦将按情况需要保留权利作出一切适当之修改。所有业户的设计方案和图纸亦必须获取管理处书面批准方可进行装修工程。2.0 图纸及技术资枓

以下图纸及技术资料有助业户所雇的设计师开展工作。2.1 图纸

2.1.1 公制1:400比例的楼层平面图。

(注意:上述图纸中的资料只反映有关单元之完成情况,但如有任何资料与现场不符,发展商及管理公司将不会负上任何责任。业户及其受雇之设计师及施工单位应在现场核实所有图纸中的资料及尺寸。)2.2 电力

2.2.1 各商铺分电表由发展商提供,独立安装于指定的位置。2.3 消防

2.3.1 商场设有全自动喷淋系统。

2.3.2 商场内设有消防栓、水龙带及水枪、手动报警按钮和警铃、烟雾探测器等消防设施。2.4 共公广播系统

2.4.1 商场设有公共广播作紧急广播使用。2.5 楼层承载

2.5.1 商场各层之允许标准承载是:3500kg/平方米。2.6 电话系统

2.6.1 场商己安装好直线电话插座,由总接线房接至每一商铺内。2.6.2 业户如须对现有电话线路进行整改,必需向管理处提出申请。2.6.3 各商铺之内已预留一条备用电话直线讯号线,以方便业户向电信局申请额外的直线电话。2.7 空调系统

2.7.1 商场设有中央空调系统,各商铺均设有盘管机供应冷气,供应时间为商场之开放时间。2.8 汽车停泊区

2.8.1 广场地库设有收费的社会公共类停车场供客人使用。3.0 申请装修程序

3.1 业户必须提前二个星期向管理处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务请必须递交一式六套比例1:50或1:100的依照下述要求的详尽图纸及技术资料说明。如有必要,业户将被邀请与管理处有关工程师进行磋商。以下为所须递交的图纸:(1)平面设计图(2)商铺立面图(3)空调安装图(4)电力照明设计图(5)给排水设计图(如有)(6)铺面设计图(7)天花平面图(8)消防设计图

3.2 在接到业户所递交的申请及图纸资料的14个工作日内(不包括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时间),管理处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业户对其装修申请批准与否或提出修改的要求,如管理处认为所递交的资料不清楚或不完整戓认为业户的方案需要作出修改,业户必须重新递交有关图纸,并依规则重新办理该项申请。3.3 所有商铺业户必须将装修方案递交政府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审批,以符合政府条例所规定的要求。

3.4 商铺的移交日是依入伙通知书内所述的日期开始。但申请装修及重新递交资料所需时间,并不影响这移交日的开始。

3.5 在未收到管理处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前,业户不可开始装修工作。而某些工程必须依法事先取得有关部门审批的,不会因管理处书面批准而表示业户不需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法定许可。

3.6 业户装修工作开始之前,业户代表必须出席管理处安排之会议,以确保业户清楚管理处对以下方面之要求。(1)保险

(2)装修施工人员的个人操守及监管(3)运输装修材料方式(4)泥头及垃圾清走方法(5)管理处与业户紧急联络方法(6)装修管理 3.7 装修管理费

业户于收到书面批准后,必须交付装修管理费(审批及监督有关装修工程),收费标准参照《各项收费标准一览表》。付款应以支票或现金交到管理处财务部。3.8 装修押金

业户于交付装修管理费的同时,亦需要业户所雇之施工单位交付装修押金,用以支付装修过程中,该施工单位未能于装修工程完成后清理遗下废物所必须缴付的清理费用或因装修工程而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的修补赔偿费及违章罚款等。收费标准参照《各项收费标准一览表》,付款方法与3.7相同。如果押金不足支付所有费用,管理处有权追收不足金额;同时,如果当装修工程未完成或未经管理处检验合格,而装修押金出现不足时,管理处亦有权向有关施工单位要求补回不足的装修押金。

当装修工程完工,并经管理处有关人员合验合格,认为满意并书面确认后,装修押金在扣除所需的费用后,余额将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3.9 装修泥头费

为方便各业户堆放装修垃圾,管理处将在广场内设置一专用装修垃圾站,并统一清运,业户交付泥头费,收费标准参照《各项收费标准一览表》,付款方法与3.7相同。

3.10 装修方案

装修方案应包括下列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3.10.1平面设计图清楚显示:

3.10.1.1 总体布置包括橱窗和储物地方。

3.10.1.2 所有加置隔墙的位置、厚度、高度和材料(管理处将不予以批准阻碍通往走火通道的布局设计)。

3.10.1.3 地面装修类型、地台用料及其水平,如地台填高,请说明其填料之密度及重量。如用地毯,须符合消防规范。

3.10.1.4 摆放重型设备如保险箱,防火文件柜等的位置、底部面积和重量,及设计院签署确认适应广场楼层允许承载重量的签署证明及审批。3.10.1.5 拟摆放的高设备如高柜的位置。3.10.1.6 各门之物料,旋动方向及门洞大小。

3.10.1.7 如需要装设结构组织(例如鱼池、土建装饰),请提交其结构图。3.10.2 商铺立面图清楚显示:

3.10.2.1.用料详情(务必符合消防安全)。

3.10.2.2 橱窗和招牌的设计及安装方法,包括字体、店徽及色彩设计。3.10.2.3 各间隔及立面详情。3.10.3 空调安装图清楚显示:

3.10.3.1 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原来位置及更改后位置。3.10.3.2 各盘管机及风管的改动。3.10.4 电力照明设计图清楚显示: 3.10.4.1 总开关的规格及位置。

3.10.4.2 最高用电电源/功率,以及分项功率计算。3.10.4.3 铺内电器电源、插座的线路走向。3.10.4.4 铺内照明(包括铺面)的线路走向。3.10.4.5 电话插座位置。

3.10.5 给排水设计图清楚显示(如有): 3.10.5.1 给排水的管道走向。3.10.5.2 给排水管道的材料规格。3.10.5.3 给排水管道的施工方法。3.10.6 铺面设计图清楚显示:

3.10.6.1 商铺大门的物料、旋动方向、样式。3.10.7 天花平面图清楚显示:

3.10.7.1 拟装吊顶(假天花)类型、布置及高度,不装吊顶(假天花)之装修方案通常不予接纳。3.10.7.2 照明位置。

3.10.7.3 消防喷淋头原来的位置及更改后位置。

3.10.7.4 消防烟雾探测器和温度探测器原来位置及更改后位置。3.10.7.5 出风嘴原来位置及更改后位置。3.10.7.6 所有检查口位置及大小。3.10.8 消防设计图清楚显示: 3.10.8.1 消防栓位置。

3.10.8.2 消防喷淋头原来位置及更改后位置,喉管大小及走向。3.10.8.3 消防烟雾探测器和温度探测器原来位置及更改后位置。4.0 装修规例

工程量较大或容易损坏房屋结构及公共设施的装修工程,应由在注册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业户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同时在“装修申请表”上签字盖章。所有消防、空调、供电系统、保安对讲系统及石油气管道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处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处联系取得以上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及其联系地址和电话。

4.1 装修范围

4.1.1 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和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4.1.2 对商铺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装修,不得凿除原结构水泥面层。4.1.3 除了商场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如未经本处及发展商审批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招牌的设计如字体等必须得到管理处的审批。在没有得到管理处的书面批准前,铺面及橱窗一律不能安装闪灯。

4.1.4 商铺大门不得向外伸展至公共走廊或电梯厅,更不能妨碍楼道通行和消防通道。

4.1.5 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任何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箱。

4.1.6 外门窗不得改动。不得在玻璃上打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一切装置不得触到外墙玻璃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商铺的内间隔亦不得固定在外墙玻璃上。

4.1.7 不能改变防火烟门,玻璃门的功能、位置。

4.1.8 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水主管道、供电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等。

4.1.9 不能阻挡消防通道,走火门、紧急出路灯箱、消防栓等。4.2 装修技术管理要求 4.2.1 土建方面 4.2.1.1 墙体

①铺内装修时,严禁凿打结构墙体、梁、柱、板等部位。

②严禁装修外墙及公共走道部分。所有外墙之业权属发展商,故未得发展商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墙装修或悬挂招牌广告。室内装修(包括各种招牌及广告)亦不能凸出至公共走廊范围。③未经批准,严禁拆除室内隔墙

④业户需做铺内隔墙,应提前向管理处申请,同意后方可施工;墙体材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空心砌块、泰桓夹板、轻钢石膏板等),如果是木柜架或板墙,则须涂上防火漆。未经审批,禁止在室内进行隔墙。4.2.1.2 地面及楼面

①铺内地面、楼面严禁打凿、开沟铺设管线。地面如需铺设磨光大理石或花岗石,须保证地台与公共走道标高一致。

②卫生间及厨房地面装修时,需重新做防水处理,并进行48小时灌水试验,合格后,经管理处监理人员签字同意才能铺设地砖。

③在室内装设吊顶(假天花)时,应在每一个水管闸制及电源箱或任何重要设备下加装检查口(生口)。

④所有木制吊顶(假天花)须涂上防火漆。4.2.2 电气方面

4.2.2.1 各商铺的动力用电,设计中已充分考虑,如业户进行特殊装修(如经营酒廊、舞厅等)而需特别的动力用电,须向管理处申请,经批准,按供电局标准缴付超出部分的增容费后方可增容。

4.2.2.2 广场内所有电气线路均已暗埋并配齐合适的线路,如需重新布置电器线路,必须考虑每个配电箱用电网的容量,并按规范要求施工。

4.2.2.3 所有弱电系统均已调试到最佳状态,装修时不得擅自移位、修改。4.2.2.4 商场弱电箱容量设计已满足商铺功能要求,不得擅自改动。

4.2.2.5 商场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均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除商户广告招牌经管理处批准外,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加装任何灯饰及饰物。4.2.2.6 装修时如需在天花楼板上钻孔时,须与管理处联系,以防钻坏暗配管线。不得改动天花内的任何水管。

4.2.2.7 一切喷淋系统的改动,在完工时整个系统必须完全符合现行的政府条例和规定。在整个商铺内的所有喷头扩散器水平线以下必须经常保留至少0.5米的空间。灯具与消防喷淋头、烟感探头必须保持规范要求的净距离。

4.2.2.8 所有电器的安装必须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并按有关规定要求。4.2.3 空调安装

4.2.3.1 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及维修空间。4.2.3.2 不得改动风管、水管、不得弄破风管、水管保温铝箱,吊顶(假天花)龙骨至少低于保温管5厘米,不得扣在保温管口。4.2.4 管道系统

4.2.4.1 石油气管道属特殊管道,严禁业户擅自改动,如确需改动或移位,需申报管理处,由管理处联系管道石油气公司做专门处理。4.3 装修施工管理要求

4.3.1 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30天,最长不超过6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与报批手续相同。4.3.2 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20:00时。

噪音管制:所有发噪音的装修工程必须在上午9:00以后、下午17:00前进行。4.3.3 材料及垃圾清运

4.3.3.1 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按指定电梯清运,清运时间为每天下午18:00~22:00时,并自行运至管理处在广场设置的专用装修垃圾站。

4.3.3.2 装修材料运输必须使用指定电梯运输,不得运输超长超宽超重材料;运输材料的最大长宽高重要求为:长1米、宽1.5米、高2.2米、重900千克。在运送货物时,不得使用装有金属车轮的运货手推车。

4.3.3.3 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放置在所属商铺内,不得放置在公共走廊戓任何公共地方。

4.3.4 施工用电、用水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违者将照章予以罚款。因装修造成管路堵塞、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完全由业户负责修复和赔偿。4.3.5 在装修施工过程中,业户必须在商铺内设置足够的手提灭火器。4.3.6 装修时需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管理处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并在消防管理人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4.3.7 装修期间,商铺的所有玻璃门、玻璃橱窗都要以漆上后油漆或贴上白色防火胶板之木板遮盖,且在向商场公共走道方向之木板上贴上管理处指定的“装修工程进行中”字样告示,并关闭商铺大门,以免尘土飞扬影响他人。4.3.8 业户应确保施工单位不会对商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装修造成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处安排修理,而所有修理费将再加上15%的行政费,概由有关业户负责支付。

4.3.9 装修前业户必须清点商铺内设备、设施清单,以及其规格、数量,并列清单签收。业户在装修施工期内对商铺的保安负责。

4.3.10 装修申请核批后,业户戓其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管理处交纳装修押金、出入证押金、装修管理费和泥头费,并把所有参与施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管理处,及随时按实际情况补充或更改以保证准确无误。4.3.11 任何管理处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处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之性能及效果。倘若设备与材料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管理处概不负责。

4.3.12 业户应对商铺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任何系统的情况变坏,管理处并不负上任何责任。

4.3.13 如有必要,管理处始终有权要求业户对已审批及完工的工程作出改动,业户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应完成所须改动。

4.3.14 在施工前,业户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受益人指定为管理处,第三者责任保险额每一个案最少人民币100万元,并出示保单证明。

4.3.15 施工前及施工期间,业户必须在商铺外张贴由管理处发出的装修施工许可证,以便管理处人员检查。

4.3.16 所有装入商铺的家具都应在商场外预制组合和上漆。一切在商铺内的油漆工作或其他施工,如管理处认为这工作可能会影响其他业户,则必须在管理处指定的时间或地点完成。

4.3.17 业户必须对其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的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4.3.18 业户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之施工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在施工区域外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亦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使用任何放声设备如收音机、电视等,绝对禁止赌博、饮酒。

4.3.19 业户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应与管理处人员密切配合,互相尊重,如发生予盾,应由双方领导协商解决,严禁在大厦内发生打骂行为。5.0 装修程序流程图 装修程序流程图

1.管理处向业户讲解装修申报程序,发放装修指南及装修申请表,要求业户准备下列资 料:

1)装修方案包括装修图纸、技术资料及施工预算书。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业户填写装修申请表中所列项目,提供须政府消防、环保、规划等部门审批之申报内容。

1.管理处审查装修方案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如有必要,将邀请业户与管理处工程师磋商。

2.核验政府有关部门批文,收存副本。3.管理处通告业户装修方案的审批意见。4.业户、装修施工单位与管理处签订施工协议书。

5.管理处和业户现场核验商铺内设施设备,填写淸单备案。

1.业户和施工单位到管理处交纳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和泥头费,并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及交纳出入证押金。2.管理处核验公众责任险保单证明。3.管理处向业户核发施工许可证。

1.管理处监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施工情况。

2.如检查发现违规,依装修违规处罚条例处罚违规业户。

1.业户及装修施工单位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验收,合格后将报告副本交管理处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处验收。

2.业户、装修施工单位、管理处按批准申报的项目共同核验,若管理处认可满意,签发装修竣工证明书,否则,要求业户进行所需更改。

1.管理处清退施工人员出入证押金,收回出入证,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清退装修押金。

6.0 装修违规处罚条例

管理处对违反规例的业户戓其雇之承建商,将根据情节和后果,作如下处理: ●责令停工; ●责令恢复原状; ●扣留戓没收工具; ●停水、停电; ●赔偿经济损失;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每项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具体罚款标准如下:(按以上条款可同时并处)

6.1 如业户及装修施工人员违章施工时,管理处将按以下项目每项处以500~1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当事人亦须将损坏部分修复原状,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1.1 擅自移动电话线路。

6.1.2 擅自移动保安对讲机线路及位置。6.1.3 擅自移动电视天线插座位置和线路。6.1.4 损坏公票设施或有不文明现象。6.1.5 擅自在主梁和墙体剔凿致使钢筋裸露等。6.1.6 过道和外墙受到损伤。6.1.7 擅自拆除间隔墙。

6.1.8 擅自将防盗门装山规定的位置外,将窗花装出外墙及将防盗网装出外墙。6.19 擅自拆除室内配电箱,改动线路或加装电表。6.1.10 擅自改动供水系统等。6.1.11 擅自装设招牌。

6.1.12 擅自在铺面及橱窗安装闪灯。6.2 如业户及装修施工人员在以下项目违章施工时,管理处以每项处以1000~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当事人亦须将损坏部分修复原状,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2.1 业户未经管理处审批同意,私自动工装修。6.2.2 因装修改造而造成楼层渗水、漏水、管道堵塞。6.2.3 因装修而使楼板结构面层受损。6.2.4 因装修而造成商场幕墙玻璃受损、渗水。

6.2.5 私自加设檐逢、附加建筑物或伸展室外广告及标志等。6.2.6 进行室内间隔房间时,未按规定采用轻型材料。6.2.7 装修队及施工人员未经批准私自搭接公共电器。6.2.8 安装空调时,违反空调安装规定。6.2.9 私自改造了液化石油气管道等。

6.2.10 私自改动风管、空调水管或消防喷淋管。6.2.11 私自改动烟感报警系统。

6.2.12 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戓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箱。6.3 如业户及装修人员触犯下列条款,管理处将对当事人处以100~500元人民币的罚款。

6.3.1 出入广场施工人员不按规定佩带出入证、衣冠不整及劝阻不听者。6.3.2 不遵守规定的装修作息时间,造成其他业户投诉的。6.3.3 使用电梯运输材料违反有关规定,经劝阻不听者。6.3.4 在公共走道堆放工具、物料。7.0 承诺人

本人 为××广场 座 层 号 单元/商铺×的业户,现申明已详阅此份装修指南,已经明白并承诺遵守装修指南中所列全部规则及条款。

业户签署:

或公司印章:

日 期:

二、装修协议书 装修协议书

甲方:××××管理处

乙方:(业主名称)寓所单元 装修施工单位: 为了维护广大住户的利益,保障小区内各物业单元的结构安全,管线、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物业外观的统一,并使各单元的装修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特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装修工程造价预算及有关的申报手续,对不符合管理处管理要求的设计、预算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到装修管理之要求。2.按《各项收费标准一览表》中“装修管理收费标准”收取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押金和泥头费,办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

3.向乙方解释并宣传《装修指南》中,“装修违规处罚条例”的各项规定。4.严格要求乙方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查验乙方的装修工程。

5.当乙方未按审批图纸施工或有违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装修违规处罚条例”对乙方进行处罚。

6.乙方施工完毕由甲方按装修审批图纸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进行竣工检查,签发装修竣工证明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提前两周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小区内的装修施工人员资料,并办理出入及暂住手续。

3.配合甲方向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管理的宣传,并保证严格按图纸施工。

4.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按“装修违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5.如因乙方的装修而使公共设施、公共地方及其他住户的利益受损或危害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其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需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责任。6.乙方在施工中应遵纪守法,不得危害他人利益,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并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应佩戴《出入证》,不得穿拖鞋出入,禁止在室内抽烟、用明火及电炉做饭,如发生意外,所造成之后果由乙方负责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7.乙方装修工程竣工后,应协助甲方进行竣工检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装修需同时向甲方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副本),检查合格后,装修人员方可退场。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管理处 乙方:

代表签署/签章: 代表签署/签章: 日期: 装修施工单位:

代表签署/签章:

日期:

三、装修许可证 装修许可证

※写字间/商场/公寓 楼 单元业主/租户:

经审查,为阁下进行室内装修的施工队具备资格,符合条件,准以施工,施工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单位名称: 装修负责人: 紧急联系电话:

有关阁下装修中的设计、用料、间隔均需以中国现行消防法规及市公安消防局之规定为准,公安消防机关在施工验收中指明,需整改项目业主及装修单位应遵照执行,负责整改

××管理处

年 月 日

第五篇:商场装修管理规定

商场装修管理规定

一、商场装修管理规定

(一)施工材料

1、材料均采用防火、防火涂料、板材、阻燃材料及电工、电料、电(气)器产品须有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所有材料须符合国家《建筑装修防火规范》的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复印需加盖公章)。装修材料必须达到环保要求,提供环保证书,严禁在室内使用甲醛超标的任何装修材料,严禁使用各种含有害化学成分的粘合剂,有机材料,或者异味较大的材料如氯丁胶、三氯甲烷等。

2、所制作柜台,后背柜、灯箱、灯带等内部必须用国家规定的合格防火涂料均匀涂刷,不准露出木料,不准漏刷。

(二)消防

1、装修商户根据其装修面积至少配备两具灭火器(4kg)。

2、营业区内防火卷帘下禁止摆放任何障碍物,并不得遮挡其开关,以保证发生火情时防火帘能迅速展开。

3、消防疏散通道(包括其门前)不可设置任何障碍,货柜、柜台等的设置不能阻碍消火栓、排烟开关、火灾报警装置、红外线报警装置等消防设置的随时开启和使用。

4、木制货柜、柜台和货架等表面均须贴防火板或使用消防部门认可的阻燃或难燃材料装饰,非装饰面、半成品应符合消防要求,背板必须刷防火涂料三遍。

5、所有须在装修区域动用明火工程,必须由装修当事人持本人《焊工证》等有效证件到行政部办理《动火证》持证者需在有效时间、指定场地内作业。氧气瓶、乙炔瓶以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物料根据当日用量带入商场,当日装修完毕后必须带离现场,严禁易燃易爆品在现场过夜。

(三)用电要求

1、灯具:

A、日光灯,须用托维(FOUVE)牌磁导体荧光灯架。如果展架确实不能安装,可使用托维牌T4/T5成套灯架。

B、筒灯:灯具品牌不限,但不能使用石英灯泡,不准货架安装射灯。C、顶部加装灯具禁止使用节能灯。

2、布线:

A、所打柜台后背柜、灯箱、灯带主线须用保定海燕电线厂生产的“眼镜蛇”牌BVR2.5(平方毫米)多股阻燃塑铜线,支线用BVR1.59(平方毫米)多股塑铜线(独根塑铜),与大楼电源连接时,按制作柜台耗电量多少配备主线。B、电线外套铁蛇皮管,铁线盒,铁蛇皮管从线盒穿出口要有螺母,暗嘴,护口,保持衡平竖直。

C、分线盒内接线处要用绝缘胶布或接线柱处理。D、铁蛇皮管布线每0.5米用线夹固定。

3、商户如需上顶布线,须提前二天通知行政部,行政部工程组对该区域进行检验后方可上顶施工(如私自上顶,造成的一切事故及损失由施工方承担,并处以五千元至贰万元罚款).4、配电箱;A、每个专柜,每单路电源必须安装配电箱。B、配电箱用铁盒,用漏电保护开关控制。

5、施工电工必须持有电工等级证方可进场施工。

6、所有与商场电气线路的连接均须在本商场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完成或由商场专业人员完成,不得擅自取电及将裸露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取电。

(四)施工时间

施工时间为每日19:00-次日7:00 在营业时间施工,须到商管部报批,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施工。

(五)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单位人员按指定通道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人员只允许在其装修区域内工作,不得占用或在公共区域内施工,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其它区域。

3、施工人员应服从商场商装有关负责人的安排和指挥,不得在卖场内吸烟、喝酒等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应在商场指定的地点吸烟及休息。

4、施工单位如运输材料使用货梯的,须报行政部预约货梯,运输材料、货物时,应保持货梯间、卖场内的环境卫生,不得在地面拖拉材料及货品,所有装修材料不得阻塞商场公共区域及消防通道。

5、施工单位不允许在卖场内进行喷漆及任何产生噪音及气味等各种影响商场环境的装修。

一、商场装修进场、退场手续办理及收费标准

(一)进场手续办理

1、施工方须提供商装图纸、营业执照(加盖红章)、资质证(加盖红章)、现场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电工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施工单位须缴纳施工安全保障金五千元人民币。

3、如须现场动用明火工程,施工当事人须须持本人《焊工证》并缴纳2000元办理动火证。

(二)退场手续办理

在项目完工,经研发部、商管部验收合格后,于每周三下午到行政部办理退款手续。

办理商装退款手续的商户须携带交款收据、商装验收单及施工证方可办理退款手续。

(三)收费标准

1、行政部收取管理费100元/天(含清运垃圾、制作围挡费用),电费50元/天,施工证工本费5元/个(如施工证丢失,每个施工证罚款50元);

2、办理动火证的商户施工中如发生违规情况,造成损失的,将根据损失情况进行处理并处以罚款,用如未发生情况,不予扣费用。注:所有费用均从商装押金中扣除。三、一旦违反商场商装规定,押金全部扣除。

商场装修规范及日常管理(推荐5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