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肠道外营养药物合理应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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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肠道外营养药物合理应用[推荐]

肠道外营养药物合理应用

药剂科

封春香

2012.11.12 肠外营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 为加强临床合理应用肠外营养药物,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1.肠外营养药物的使用

•(1)营养支持应有适宜的适应证。

•(2)应针对患者的疾病与营养状态,选择合适的营养治疗方案。

•(3)根据肠外营养药物的临床治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同时及时发现、预防和处理可能的并发症,根据不同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2.肠外营养药物的配制

• 肠外营养药物的配制的操作规程应按照规范的操作规程配制,保障静脉用药安全。• 3.肠外营养药物的管理

• 3.1定期对胃肠外营养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和学习。

• 3.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同医务科每年1-2次对各临床科室的胃肠外营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点评,并通报检查结果。

• 3.3定期对临床科室上报的关于胃肠外营养药物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公示。肠道外营养的概念

• 肠外营养(parenteral

nutrition,PN)是从静脉内供给营养作为手术前后及危重患者的营养支持,全部营养从肠外供给称全胃肠道营养(total

parenteral nutrtion,TPN)。

• 肠外营养的途径有周围静脉营养和中心静脉营养。肠外营养(PN)是经静脉途径供应病人所需要的营养要素,包括热量(碳水化合物、脂肪乳剂)、必需和非必需氨基酸、维生素、电解质及微量元素。肠外营养分为完全肠外营养和部分补充肠外营养。目的是使病人在无法正常进食的状况下仍可以维持营养状况、体重增加和创伤愈合,幼儿可以继续生长、发育。静脉输注途径和输注技术是肠外营养的必要保证

营养系统

• 1.不同系统的肠外营养(多瓶串输、全合一与隔膜袋):

①多瓶串输:多瓶营养液可通过“三通”或Y型输液接管混合串输。虽简便易行,但弊端多,不宜提倡。

②全营养混合液(TNA)或全合一(AIl-in-One):全营养液无菌混合技术是将所有肠外营养日需成分(葡萄糖、脂肪乳剂、氨基酸、电解质、维生素及微量元素)先混合在一个袋内,然后输注。此法使肠外营养液输入更方便,而且各种营养素的同时输入对合成代谢更合理。由于聚氯乙烯(PVC)袋的脂溶性增塑剂可致一定的毒性反应,聚乙烯醋酸酯(EVA)已作为目前肠外营养袋的主要原料。为保证TNA液内各成分的稳定性,配制时应按规定的顺序进行。

③隔膜袋:近年来新技术、新型材质塑料(聚乙烯/聚丙烯聚合物)已用于肠外营养液成品袋生产。新型全营养液产品(两腔袋、三腔袋)可在常温下保存24个月,避免了医院内配制营养液的污染问题。能够更安全便捷用于不同营养需求病人经中心静脉或经周围静脉的肠外营养液输注。缺点是无法做到配方的个体化。

2.肠外营养配液的成分

根据病人的营养需求及代谢能力,制定营养制剂组成。

3.肠外营养的特殊基质

现代临床营养采用了新的措施,进一步改进营养制剂以提高病人耐受性。为适应营养治疗的需求,对特殊病人提供特殊营养基质,以提高病人免疫功能、改善肠屏障功能、提高机体抗氧化能力。整理新型特殊营养制剂有:

① 脂肪乳剂:包括结构脂肪乳剂、长链、中链脂肪乳剂及富含ω-3脂肪酸的脂肪乳剂等,②氨基酸制剂:包括精氨酸、谷氨酰胺双肽和牛磺酸等。

TPN处方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1.TPN品种和剂量的选择 2.TPN的稳定性 合理性 • 糖脂比

• 氨基酸的种类 • 二价离子 • 胰岛素 • 肝素 配制程序

肠道外营养的配制要求在层流净化工作台上按无菌操作原则,按规定的混合顺序进行①将电解质、水溶性维生素、微量元素、胰岛素等加入氨基酸液或葡萄糖溶液中。②脂溶性维生素加入脂肪乳剂。③充袋完毕时尽量挤出袋中剩留空气。

脂肪乳稳定性的两大高危因素

• 高浓度的二价离子 • 低浓度的氨基酸溶液

• 实例:Ca2+ Mg2+ 的量超过标准处方 注意事项

1.电解质或未经稀释的葡萄糖液绝不可直接加入脂肪乳剂中。

2.TPN的最终pH应控制在5~6之间,在此pH范围内TPN的稳定性最大。每种协定TPN处方均应检测实际的pH值,若pH低于5可用碳酸氢钠调整。

3.注意避光,配好的营养液应在24 h内使用,暂不用时置于4℃保存。

脂肪乳有关注意事项

• 脂肪乳输注速度应尽可能的慢,成人最初30分钟内输注速度不应超过每分钟10滴,在此期间若无不良反应,可将速度增至每分钟20滴,每天脂肪乳输注时间不应少于16小时。

• 不良反应:即发型:呼吸困难、发绀、变态反应、恶心、呕吐、头痛、潮红、发热、出汗、寒战等。迟发型:肝脾肿大、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等

等级评审中各科室协作条款

• 病区药品管理

• 医用耗材管理 • 药品不良反应管理 •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 • 临床药师制 病区药品管理

– 4.14.2.2[B]3.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 3.5.1.1 特殊管理药品管理

– 3.5.1.2 高危药品、易混淆药品管理

医用耗材管理

– 6.9.7.1[C]1.有医用耗材(包括植入类耗材)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管理制度与程序及相关记录(采购记录溯源管理等)药品不良反应管理

• 药品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程序

1、医师、护士或药师等一旦发现可疑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立即报告患者的主管医师、并通告药剂科。•

2、各临床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可疑药品不良反应联络工作(科室联络员),负责本科室的药品不良反应的搜集、汇总、上报,监督协调医护人员不良反应的报告。

3、各临床科室医师、护士应重视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损害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应密切关注并随时收集本科室的可疑药品不良反应,一经发现可疑药品不良反应须及时进行详细记录、调查,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填写《可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按规定将填好表格上交科室联络员或医院联络员。•

4、发现可疑严重的不良反应病例或在外单位使用的药品发生可疑不良反应后,来本单位就诊的病例,应先经医护人员诊治和处理,并做好药品的留样、保存和记录工作。•

5、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安排专门的临床药师(医院联络员)(电话:8897,***)负责向临床科室发放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及时收集、整理,并按规定日期向莒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6、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按规定报告。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24小时报告给本科不良反应联络员,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立即报告医院联络员。

7、医院联络员及时将各科室报告的药品不良反应进行调查、汇总、分析评价,对本院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应当及时报告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

• 超说明书用药管理规定 •

一、超说明书用药的定义

• 超说明书用药,即“药品未注册用法,是指药品使用的适应证、给药方法或剂量不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之内的用法。

二、超说明书用药应具备以下条件

• 在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但必须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证、注意事项,权衡患者获得的利益大于可能出现的危险,保证该用法是最佳方案。

• 用药目的不是试验研究。用药目的必须仅仅是为了患者的利益,而不是试验研究,这体现医疗人员的基本职业权利

• 有合理的医学实践证据。有充分的文献报道、循证医学研究结果、多年临床实践证明及申请扩大药品适应证的研究结果等。

• 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在超说明书用药前,应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研究批准,但紧急抢救情形下不受此条限制。

• 对患者要实行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在使用药品未注册用法时,医师应充分告知患者用药方案、治疗步骤、预后情况及可能出现的危险,双方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使用。签署的知情同意书一式两份,一份给患者,一份存使用科室。

• 附件一:莒南县人民医院药品未注册用法知情同意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室:

床位:

住院号:

临床诊断: 涉及药品未注册用法药品(以下简称被告知药品)名称:

规格:

剂型:为了您健康利益的最大化,我们针对您的病情,建议使用“药品未注册用法”。为了让您更好的理解,我们进行如下善意告知:1.您的病情,目前临床常规使用药品并不理想。在充分考虑药品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权衡患者获得的利益大于可能出现的危险,我们认为被告知药品的未注册用法是您目前的最佳治疗方案。2.药品未注册用法是医师、药师所享有的一种国际通行职业权利,也是一种合法的用药行为。我们认为,根据您的情况,我们的用药建议符合相关要求。3.药品未注册用法不是用于临床试验或科研目的,否则您有权利拒绝接受。4.您有权利要求医师、药师用通俗的语言对本知情同意书所载内容进行讲解,在医师、药师讲解后您有权利向其提问,并应当得到客观、科学的回答。5.您已经被告知并理解,使用被告知药品可能发生意外或如下不良反应,包括且不限于:

如果发生医疗意外情况或上述不良反应,医师将按有关诊治常规积极救治病人,使您尽快地康复。

我声明:经医师告知,我已经充分理解上述情况,同意接受被告知药品的药品未注册用法,并接受此种治疗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

患者或家属(监护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与患者关系:_______________

医师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

****年**月**日

分如果患者为未成年人、患者丧失意识或各种原因导致思维障碍,由监护人或亲属代签本知情同意书。如果患者曾明确告知同意(或近家属要求)对其采取隐瞒病情的保护性医疗措施,由患者书面授权的自然人(或近家属)签署本知情同意书。• 附件二:超说明书用药流程

• 临床科室提出申请--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提供循证医学证据--统一制定目录--纳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医师开具处方时,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药师调剂时,审核超说明书用药并存档

临床药师制

临床药师——朱正传,杨美,汲长莹

• 临床药师职责

• 在药剂科领导下,以病人为中心,遵循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治疗指南和循证医学原则,积极参与临床合理用药工作。日常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 1.对配备的设备、设施负责,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2.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经分析、综合,结合国内外最新用药的成功经验,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

3.参加查房、危重病人的救治和病案讨论,提供用药咨询,宣传合理用药知识。有较完整的记录。建立重点病人的药历,有总结分析,指导临床用药等。

4.向临床提出个体化给药方案,有临床治疗效果反馈信息,有文字方案和记录。•

5.指导临床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等工作。

6.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

7.负责药物安全性(药物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药物配伍禁忌、药物中毒、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报告的收集、整理、存档和反馈工作,参加药源性疾病的会诊。

8.为医师、护士和患者提供药物咨询服务和正确给药、用药知识。当前重点要为临床做好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肠外营养药物等的合理用药服务工作。

9.每年参加各种学习班或学术研讨会。

10.及时有效地收集和评估临床医师、护士和患者对药学服务的效率、质量评价、意见的反馈,并组织持续改进。

退药管理制度

•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 第二十八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 • 借药:药品账务相符率100% 抗菌药物专项整治

• 抗菌药物品种数35种

•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 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得超过20%,急诊处方不得超过40% •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不得超过40DDDS • 一类切口抗菌药物预防使用比例不得超过30% • 分级管理

第二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保证安全、有效、经济临床用药,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订本制度及抗菌药物临

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第一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 抗菌药物是指对细菌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的药物。主要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缺乏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依据的病例,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

第二条 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耒茯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急迫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选择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合适的抗菌药物治疗。

第三条 对轻症社区茯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禾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第四条 临床医帅选择抗菌药物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病理生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二)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重症感染或因病情需要者可采用注射给药。

(四)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价格低廉、抗菌作用独特、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并尽可能的选用医保、农保报销范围内的药物。

第五条 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疗效或病原菌检测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所用抗菌药物。

第六条 疗程:一般感染在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继续用药2一3天,特殊感染或特殊药物按特定疗程执行。

第七条 抗菌药物应尽量避免皮肤和粘膜局部用药,以防耐药产生。若全身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虑局部应用。一般不用抗菌药物雾化吸入作为气道预防给药。

第八条 对病青复杂的难治性感染,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会诊,制定给药方案,以提高治疗效果。

第九条 加强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认真执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妥善处理。第十条 遵循抗菌药物预防应用与联合用药原则。

第二章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

第十一条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限制性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性使用的抗菌药物,应控制使用。

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枷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使用。第十二条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

(一)一般感染患者应首选非限制性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对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已明确病原菌只对限制性或特殊使用性抗菌药物敏感的患者,可使用限制性或特殊使用性抗菌药物治疗。

(二)根据病情需用限制性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有药敏结果作依据。若无药敏依据,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在相关医疗文书记录中签名,无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师的科室须由科室主任签名,或有感染等相关专业科室医师、临床药师的会诊记录。

(三)根据病情需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有致病菌只对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敏感的药敏报告,若无药敏报告,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或科室主任在相关医疗文书记录中签名或有感染专科医师、临床药师会诊记录,或有.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

(四)根据致病菌种类及细菌耐药情况,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药物轮换使用

(五)感染科或检验科、药剂科须分别履行定期公布主要致病菌及其药敏结果和定期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抗菌药物信息的职责。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第三章门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原则

第十三条 门诊患者需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原则上只能选择非限制性使用抗菌药物。如因病情需要使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的,应经具有中级医师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加签。原则上禁止在门诊治疗中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如需使用应经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加签。

第十四条 门诊原则上应使用单一抗菌药物治疗,尽可能避免联合用药。需要联合应用的,只能选择两种一线抗菌药物。严禁三种抗菌药物联合应用(抗结核、抗麻风等治疗除外)。第十五条 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肺结核、慢阻肺等慢性感染性疾病除外)。使用时间在3天以上,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的,原则上应收住院或留门诊观察室治疗,并应进行病原学监测和药物敏感试验,根据检验结果选择有效抗菌药物治疗。

第十六条 门诊抗菌药物的使用,应以口服或肌肉注射为主,严格控制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的形式使用抗菌药物。需要通过静脉输液或静脉推注进行治疗的,原则上应收住院或留门诊观察室使用。

第四章临床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 抗菌药物预防应用原则:

(一)预防用药指征:患者具有发生感染的高危因素,如果不预防应用抗菌药物,一旦发生感染将引起严重后果。

(二)应在充分考虑感染发生的可能性、预防用药效果及不良反应等基础上规范用药品种和给药方案。

(三)不能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新品种、价格昂贵品种或多种抗菌药物联用作为预防用药。

(四)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应综合考虑本院或本病区可能流行的致病菌、手术范围、手术部位与污染程度、手术持续时间、病人机体状况等因素,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其原则是:

1、广谱、有效(杀菌剂而非抑菌剂)、能覆盖手术部位大多数病原菌。

2、杀菌剂剂量要足够。

3、根据药物半衰期决定用药次数。

4、宜静脉给药,一般用β

5、Ⅰ类手术切囗(清洁手术;分甲、乙两类)。

甲类:如疝、乳房、甲状腺、精索静脉、大隐静脉曲张等一般中小清洁手术,原则上可不用抗菌药物。如需使用,可术前0.5一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使用一个剂量。介入治疗术可参照处理。乙类:如心脏、胸部、头颅、骨、关节及有人工植入的大型清洁手术,以第一线抗菌药物为主。在糖尿病或免疫功能低下等情况下的 介入治疗可参照此类用药。

6、清洁但易受污染的手术

如胃、肠、肺、耳鼻咽喉科、妇产科、口腔颌面外科等手术及开放性创伤,原则上手术当日使用抗菌药物,必要时可延长至术后48小时。如经阴道子官切除术,可用至术后2一3天。

7、污染的手术:

如脓疡切开引流、化脓性胆營炎、骨髓炎、肠穿孔、腹膜炎等术前已明确感染的手术,从围手术期起即按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原则用 药。

第十八条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注意事项

(一)单纯性病毒感染者不用抗菌药物。

(二)预防性应用的抗菌药物应安全、有效、不良反应少、给药 方便、价格便宜。

(三)预防用药应有目的,针对一种或二种可能的感染菌选择药物,不能盲目采用广谱抗菌药或联合用药以预防多种细菌感染。

(四)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不能放松严格的手术操作及无菌技术,并应加强临床观察及消毒隔离措施。

(五)清洁肠道用药:施行结肠、直肠手术,于术前2一3天开始口服肠道制菌药物,以减少术后并发感染的机会。

第五章临床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管理原则

第十九条 严格掌握联合用药指征,以期达到抗菌的协同作用,降低不良反应,减少细菌耐药产生。

第二十条 联合用药一般为两种作用机制不同的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特殊情况可联用两种以上,包括抗真菌药。第二十一条 联合用药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况:

(一)病原体不明的严重感染。

(二)单一药物难以有效控制的混合感染。

(三)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耐药菌感染,特别是院内感染。

(四)为减少各药物单一使用的剂量,减少不良反应。

(五)需长期用药,有利于防止细菌耐药性产生,如抗结核治疗。

第六章临床特殊情况下抗菌药物应用的注意事项

第二十二条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一)选择药物和设计给药方案时,必须考虑:药物的肾毒性、患者肾功能损害程度及对药物动力学的影响。如正在进行血液或腹膜透析治疗时,应估测对药物清除率的影响。

(二)根据肾功能不.全程度应调整药物给药剂量及给药时间。第二十三条 肝功能不全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在选用抗菌药物时应考虑药物对肝脏毒性反应及肝功能减退对药代动力学的影响,避免使用肝毒性明显的药物。

第二十四条 新生儿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一般应选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避免使用或慎用氯霉素、磺胺药等抗菌药物,避免应用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等,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不能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者,不可选用上述药物。禁止使用四环素类、喹诺酮类药物。新生儿不宜肌肉注射。第二十五条 小儿患者抗菌药物应用注意.

避免应用氨基糖苷类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8岁以下儿童不用四环素类药物,18岁以下未成年人避免使用喹诺酮类药物。第二十六条 妊娠妇女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必须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及妊娠期妇女药代动力学的改变,避免不必要的用药。在必须用药时,应选择风险/效果之比最小的药物,并告知患者药物对继续妊娠可能引起的风险。第二十七条 哺乳妇女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必须使用抗菌药物时,应尽可能选择在乳汁中浓度低、安全性高的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并按药代动力学原理调整给药与哺乳时间,如哺乳结束后立即用药,或在婴儿较长睡眠前用药,使婴儿从乳汁中摄取的药物降至最低。

第二十八条 老年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注意.

老年人因组织器官生理功能减退,药代动力学过程有明显变化,特别是由于肾功能减退而致药物血浓度增加,不良反应也增加,应尽量使用不良反应小的药物,并依据肾功能调整剂量和用药方案,以达到安全、有效的目的。

第七章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工作纳入医疗质量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各项责任内容,切实将各项管理要求落在实处。第三十条 对不重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工作或违反以上管理要求,因临床抗菌药物滥用而由此造成医疗纠纷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医师,将依照《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直至吊销具体责任人执业资格。

第三十一条

第八章附则

本办法自2017年1月22日起实行。大营镇卫生院 2017年1月22日

第三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书

无锡博爱医疗门诊部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和《卫生局关于2012年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江苏医[2012]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各科室主任是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向院长及全院职工承诺并承担相关责任。

一、科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主要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等。积极推进科室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与质量管理年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

二、科室应认真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各级医师不得超越权限使用抗菌药物,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正,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三、住院患者抗菌药物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使用非限制类抗菌药物送检率≥30%、使用限制类抗菌药物送检率≥50%;使用特殊类抗菌药物送检率≥80%。

四、科室必须保证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3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每百人天25DDDs以下。

五、临床医师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管理规定;凡停用、更换、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的必须在病程记录里详细记载说明,必要时要有科主任的签字。

六、相关责任

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和医师,视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

1、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科室,视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由院长或分管院长召集科室主任诫勉谈话,诫勉谈话后仍整改不力的,撤销科室主任行政职务。

2、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主治医师以上人员降低一级抗菌药物使用权6个月(即副主任医师以上暂停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主治医师暂停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暂停抗菌药物处方权3个月;上述医师恢复抗菌药物处方权后再次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所有抗菌药物处方权1年。

负责人:

科主任:

2014年

2014年 月 日

第四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

重庆市永川区中医院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培训》考试题(2012年)

姓名:

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3分,共30分。)

1、接受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分别不低于

和。

2、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应静脉滴注,溶媒体积不超过

,一般应_________分钟给药完毕,以保证有效浓度。

3、I、Ⅱ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应在手术开始前____________给药,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__________小时。

4、《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中明确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七种手术患者原则上不得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5、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接受主要自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应按轻度肾功能减退情况减量给药,可用正常治疗量的_____________。

二、单选题(每题5分,共50分。)

1、肾功能减退感染患者应避免使用(),确有指征应用者应调整给药方案。A.青霉素 B.头孢呋辛 C.阿米卡星 D.左氧氟沙星 E.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2、肝功能减退感染患者应避免使用()。

A.青霉素 B.磺胺药 C.氨基糖苷类 D.左氧氟沙星 E.万古霉素

3、抗微生物药在妊娠期应用时的危险性分类中,氟喹诺酮类属于()。A.A类 B.B类 C.C类 D.D类 E.X类

4、新生儿应用磺胺药及呋喃类可引起()

A.灰婴综合征 B.骨骼发育不良 C.新生儿溶血 D.软骨损害 E.肾、耳毒性

5、不能作为手术切口浅部感染的诊断标准是()

A.切口浅层有脓性分泌物 B.切口浅层分泌物培养出细菌 C.由外科医师诊断为切口浅部SSI D.缝线脓点及戳孔周围感染

E.具有下列症状体征之一:疼痛或压痛,肿胀,红热,因而医师将切口开放者

6、下列属于特殊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

A.头孢噻肟 B.头孢地尼 C.头孢西丁 D.头孢匹胺 E.法罗培南

7、下列属于限制级使用的抗菌药物是()

A.克林霉素 B.头孢唑啉 C.头孢克洛 D.左氧氟沙星 E.磺苄西林

8、某些抗菌药物可抑制乙醛脱氢酶,使乙醛代谢路径受阻,导致在体内蓄积,出现戒酒硫样反应或双硫仑样反应,下列药物不属于此列的是()A.阿奇霉素 B.甲硝唑 C.氯霉素 D.头孢哌酮 E.头孢他啶

9、MDR(Multidrug Resistance)称为多重耐药,请问同时对几类药物耐药可称为MDR()

A.≥1类 B.≥2类 C.≥3类 D.≥4类 E.≥5类

10、下列抗菌药物不需要避光静滴的是()

A.氟罗沙星 B.培氟沙星 C.加替沙星 D.两性霉素B E.头孢硫脒

三、多选题(每题4分,共20分。)

1、由下列哪些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算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A.真菌 B.支原体、衣原体 C.螺旋体、立克次体 D.病毒 E部分原虫

2、乳汁中分泌量较高的抗菌药物有()

A.青霉素类 B.头孢菌素类 C.大环内酯类 D.氟喹诺酮类 E.四环素类

3、需要一日多次给药的抗菌药物有()

A.青霉素类 B.头孢菌素类 C.氨基糖苷类 D.氟喹诺酮类 E.克林霉素

4、新生儿期禁用的抗菌药物有()。

A.氨基糖苷类 B.喹诺酮类 C.磺胺类药和呋喃类药 D四环素类 E.氯霉素

5、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菌作用的抗菌药物,如()A.青霉素类 B.头孢菌素类 C.氨基糖苷类 D.大环内酯类 E.万古霉素

第五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第八章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

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安徽省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原则>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并符合如下要求。

一、建立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建立权责明晰、分工合理控制体系,以保证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的实施。

二、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分线管理制度和预警制度,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制定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原则,各临床科室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四、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包括血药浓度和耐菌的监测,提高临床感染性疾病的治疗能力。

五、加强合理用药管理,重点考评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和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围手术期使用抗菌药物。

六、医院发布限制性使用与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通告每年不得少于2次。每月对使用量位于前10位的抗菌药物实行跟踪调查制度,分析评估不符合分级使用规定的处方,坚决遏制不合理用药。

七、医院感染管理科应积极参与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参与医院感染疑难病例的会诊、讨论及病人的诊治工作,以提高医院感染病例的治愈率。

八、抗菌药物使用率原则上应控制在50%以下。提高抗菌药物使用前的临床标本送检率,二级医院要求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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