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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20-69329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4 09:48: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路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公路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总 则

1.1 工程计量支付是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是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为合理、有效地进行工程计量支付,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监理人员应本着公正、科学的工作态度,求实、认真的工作作风,严格遵照本实施细则进行工程计量支付的审核工作。

1.3 本实施细则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施工招投标文件》、《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公路工程路基、路面、桥涵、隧洞等施工规范,以及业主单位制定的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等进行编制。

1.4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工作,主要是对工程量计量的审核与确认,对支付工程量结算的审核与确认,对已审批的变更与索赔的结算支付的审核与确认,对临时工程价款结算支付的审核与确认,对奖金结算支付的审核与确认,对违约扣款的审核与确认等。

1.5 具体的财务结算与工程价款划拨,由业主单位财务部门办理。1.6 支付工程量的主要依据:

监理范围内的各合同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协议及其组成文件;

经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含技术要求,设计修改通知); 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 经业主单位、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有关工程量计量的测量资料; 施工质量检查或验收签证文件;

业主单位、监理工程师的有关指令、指示、通知、文函,会议记要等。1.7 按合同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实行月度结算方式,相应的工程支付各项工作亦按月进行(即月度付款)。

1.8 合同变更价款的支付

(1)依据业主单位已审批的变更单;

(2)承包人根据审批变更单填报变更合同量清单;

(3)具体支付时,将变更工程量清单内容填入已完工程月报表中;(4)索赔的价款支付,参照变更价款支付进行。1.9 驻地监理处对合同项目工程的审查与支付工作程序

-1-(1)承包人付款申请的结算期为每月的26日(含26日),每月1日以前将承包人将中期支付证书报送驻地监理处审查,随同电子版提交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处将在1~10日完成付款证书,11日将付款证书签认后报送总监办。

(2)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和验收证书进行审核,相应在电子版上审核结算项目、结算工程数量、结算单价及结算总价;

1.10 本细则适用于除总价承包工程项目之外的所有主体工程和准备工程的监理工程项目。支付工程量的计量原则

2.1 所有工程项目的计量,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2 投标报价表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估算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是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并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计算的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2.3 承包人在对某项工程(或部位)进行支付工程数量计量时,量测前应向监理工程师递交收方量测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分部、分项或单元工程编号、测量方法和技术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数量的量测工作。

2.4 监理工程师要求对收方工程数量任何部位进行补充或对照量测时,施工承包人不得拒绝,否则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量测成果,将被视为对部分工程支付工程数量的正确量测。

2.5 土石方开挖前,承包人应对原始地形进行复测,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才能施工,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规定,土石方开挖的支付工程数量,按施工详图或设计调整最终确认的开挖线(或坡面线)以自然方(立方米)为单位进行量测和计量。石方开挖工程价款结算时,除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外,还需报送岩石分级工程数量计算成果。

2.6 钢筋、钢板、型钢计量时,按图示标明的尺寸净长的理论重量计量,不计搭接、定位、下脚料、焊接材料和架立支撑钢筋,并以千克计量,四舍五入,不计小数。

2.7 工程量应由承包人计算,有承包人签名的计量或测量成果,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保留,监理工程师可以检查记录原本。

-2-工程计量

3.1总则 3.1.1通则

(1)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由业主办理,不予计量支付。

(2)承包人应交纳的税金、人身意外保险、设备保险等均包含在单价之中,不另行计量支付。

3.1.2工程管理

(1)竣工文件的工作内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

(2)施工环保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场地砂石化、控制扬尘、减低噪声、合理排污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后以总额计量。

3.1.3临时工程与设施

(1)临时道路、供电设施、电讯设施及供水与排污设施的修建、维修及拆除等临时工程,根据施工过程中已完成的经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分别以总额计量。临时工程用地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以平方米计量。

(2)为完成上述各项设施所需的一切材料、机械设备、人员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均不另行计量。

3.1.4承包人驻地建设驻地建设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实,以总额计量。3.2路基 3.2.1场地清理

(1)施工场地清理的计量应按监理工程师书面指定的范围(路基范围以外临时工程用地清场等除外),进行验收后现场实地测量,按投影平面面积以平方米计量。现场清理包括路基范围的所有垃圾、灌木、竹林及胸径小于150mm的树木、石头、废料、表土(腐殖土)、草皮的铲除与开挖。借土场的场地清理与拆除(包括临时工程)均应列入土方单价之内,不另行计量。

(2)砍伐树木仅计胸径(即离地面1.3m高处的直径)大于150mm的树木,以棵计量。包括砍伐后的截锯、移运(移运至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堆放等一切有关作业;挖除树根以棵计量,包括挖除、移运、堆放等一切有关作业。

-3-(3)挖除旧路面应按各种不同结构类型的路面以平方米计量;拆除原有公路结构物应分别按结构物的类型,用监理工程师现场指示范围和量测方法量测,以立方米计量。

(4)所有场地清理、拆除与挖掘工作的一切挖方、回填、压实,以及适用材料的移运、堆放和废料的移运处理等作业均不另行计量。

3.2.2挖方路基

(1)路基土石方开挖数量包括边沟、排水沟、截水沟,应以监理工程师校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和土石分界的补充测量为基础,按路线中线长度乘以经监理工程师核准的横断面面积进行计算,以立方米计量。

(2)挖除路基范围内非适用材料(不包括借土场)的数量,应以承包人测量,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断面或实际范围为依据的计算数量,以立方米计量。

(3)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凡超过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规定尺寸的开挖,均不予计量。

(4)石方爆破安全措施、弃方的运输和堆放、质量检验、临时道路和临时排水等均不另计量,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

(5)在挖方路基的路床顶面以下,土方断面挖松深300mm再压实;石方断面应辅以人工凿平或填平压实,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均不计量。

(6)改河、改渠、改路的开挖工程按合同图纸施工,计量方法可按上述(1)款进行。改路挖方线外工程的工作量计入路基挖方内。

3.2.3填方路基

(1)填筑路堤的土石方数量,应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和补充测量经监理工程师校核批准的横断面地面线为基础,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横断面图为依据,由承包人按不同来源(包括利用土方、利用石方和借方等)分别计算,经监理工程师校核认可的工程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

(2)零填挖路段的翻松、压实不另计量。

(3)零填挖路段的换填土,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表面不良土的翻挖、运弃(不计运距)、换填好土的挖运、摊平、压实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的费用。

(4)利用土、石填方及土石混合填料的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运输、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的费用。其开挖作业在路基挖方中计量。

-4-(5)借土填方,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借土场(取土坑)中非适用材料的挖除、弃运及借土场的资源使用费、场地清理、地貌恢复、施工便道、便桥的修建与养护、临时排水与防护等和填方材料的开挖、运输、挖台阶、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6)粉煤灰路堤按压实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材料铲运、摊铺、晾晒、土质护坡、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费用。

(7)结构物台背回填按压实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挖运、摊平、压实、整型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费用。

(8)临时排水以及超出图纸要求以外的超填,均不计量。(9)改造其他公路的路基土方的计量方法同本条(1)款。3.2.4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本款所完成的工程,经验收后,由承包人计算监理工程师校核的数量作为计量的工程数量。

(1)挖除换填:挖除原路基一定深度及范围内淤泥以立方米计量;换填的填方,包括由于施工过程中地面下沉而增加的填方以立方米计量。

(2)抛石挤淤:按图纸或验收的尺寸计算抛石体积的片石数量,以立方米计量,包括有关的一切作业。

(3)砂垫层、沙砾垫层及灰土垫层:按垫层类型分别以立方米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4)预压和超载预压: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预压宽度和高度以立方米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5)袋装砂井:按不同直径及深(长)度以米计量。砂及砂袋不单独计量。(6)塑料排水板:按规格及深(长)度以米计量, 不计深入垫层内长度。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7)粉喷桩、碎石桩、砂桩:按不同直径及深(长)度以米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有关的一切作业。

(8)土工织物:铺设土工织物按其净面积以平方米计量,包括材料、机械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5-(9)滑坡处理,按实际发生挖除及回填体积,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计量。

(10)岩溶洞按实际填筑体积,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计量。

(11)膨胀土路基按图纸及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铺筑,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按不同厚度以平方米计量。

(12)黄土陷穴按实际开挖和回填体积,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以立方米计量。(13)湿陷性黄土采用强夯处理,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以立方米计量。

(14)盐渍土路基处理换填,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按不同厚度以平方米计量。(15)工地沉降观测不予计量与支付,作为承包人应做的工作。(16)临时排水与防护设施不另计量,认为已包括在相关工程中。3.2.5坡面排水

(1)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的加固采用浆砌石铺砌,按图纸施工经验收合格的实际长度以米计量,由于边沟、排水沟、截水沟的加固铺砌而需扩挖部分的开挖,均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另计量与支付。有钢筋混凝土盖板的边沟长度亦以米计量。

(2)急流槽按图纸施工,经验收合格的断面尺寸计算体积(包括消力池、消力槛、抗滑台等附属设施),以立方米计量。

(3)路基盲沟按图纸施工,经验收合格的断面尺寸及所用材料,按长度以米计量。(4)所用砂砾垫层或基础材料、填缝材料、钢筋以及地基平整夯实及回填等均不另行计量。

3.2.6护坡、护面墙

(1)浆砌片石护坡、护面墙等工程的计量,应以图纸所示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的数量按不同工程细目的不同砂浆砌体分别以立方米计量。砂砾或碎石垫层按完成数量以立方米计量。

(2)预制空心砖和拱形及方格骨架护坡,按其铺筑的实际面积数量以平方米计量。(3)种草及铺草皮,应以图纸所示面积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的数量以平方米计量。

(4)嵌缝材料、砂浆勾缝、泄水孔及其滤水层以及基础的开挖和回填等有关作业,均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另计量与支付。

3.2.7挡土墙

-6-(1)浆砌片(块)石和混凝土挡土墙工程应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按砂浆强度等级及混凝土强度等级分别以立方米计量。砂砾或碎石垫层按完成数量以立方米计量。

(2)混凝土挡土墙的钢筋,按图纸所示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以千克(kg)计量。(3)嵌缝材料、砂浆勾缝、泄水孔及其滤水层,混凝土工程的脚手架、模板、浇筑和养生、表面修整,基础开挖、运输与回填等有关作业,均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3.2.8锚杆挡土墙

(1)锚杆挡土墙工程计量应以图纸所示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的数量,混凝土挡板和立柱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钢筋及锚杆以千克(kg)为单位计量。

(2)锚孔的钻孔、锚杆的制作和安装、锚孔灌浆、钢筋混凝土立柱和挡土板的制作安装、墙背回填、防排水设置及锚杆的抗拔力试验等,均为完成锚杆挡土墙所必须的工作,不另行计量。

3.2.9加筋土挡土墙

(1)加筋土挡土墙的墙面板、钢筋混凝土带、混凝土基础以及混凝土帽石,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以立方米计量。浆砌石基础以立方米计量。

(2)铺设聚丙烯土工带,按图纸及验收数量以千克(kg)计量。

(3)基坑开挖与回填、墙顶抹平层、沉降缝的填塞、泄水管的设置及钢筋混凝土带的钢筋等,均作为承包人的附属工作,不另计量。

(4)加筋土挡土墙的路堤填料按图纸的规定和要求,在相应第3.2.3款中计量。3.2.10喷射混凝土和喷浆边坡防护

(1)锚杆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指示为依据,经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以米为单位计量。

(2)喷射混凝土和喷射水泥砂浆边坡的计量,应以图纸所示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的数量,以平方米计量;钢筋网、铁丝网以千克(kg)计量;土工格栅以平方米计量。

-7-(3)喷射前的岩面清理,锚孔钻孔,锚杆制作以及钢筋网和铁丝网编织及挂网土工格栅的安装铺设等工作,均为承包人为完成锚杆喷射混凝土和喷射砂浆边坡防护工程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3.2.11预应力锚索边坡加固

(1)预应力锚索长度按图纸要求,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以米为单位计量。(2)混凝土锚固板按图纸要求,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3)钻孔、清孔、锚索安装、注浆、张拉、锚头、锚索护套、场地清理以及抗拔力试验等均为锚索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混凝土的立模、浇筑、养生等为锚固板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3.2.12抗滑桩

(1)抗滑桩按图纸规定尺寸及深度为依据,现场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实际桩长以米计量,设置支撑和护壁、挖孔、清孔、通风、钎探、排水及浇筑混凝土以及无破损检验,均作为抗滑桩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2)抗滑桩用钢筋按图纸规定及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实际数量,以kg计量。3.2.13河道防护

(1)河床铺砌、顺坝、丁坝、调水坝及锥坡砌筑等工程及抛石防护,应分别按图纸尺寸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的数量,以立方米计量。砂砾(碎石)垫层以立方米计量。

(2)砌体的基础开挖、回填、夯实、砌体勾缝等工作,均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3.3路面 3.3.1垫层

(1)碎石、砂砾垫层应按图纸和监理工程师指示铺筑,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面积,按不同厚度以平方米计量。

(2)对个别特殊形状的面积,应采取适当计算方法计量,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以平方米计量。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外,超过图纸所规定的面积,均不予计量。

3.3.2水泥稳定土基层

(1)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应按图纸所示和监理工程师指示铺筑的面积,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按不同厚度以平方米计量。

-8-(2)对个别特殊形状的面积,承包人可采取适当计算方法,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以平方米计量。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外,超过图纸所规定的面积,均不予计量。

3.3.3级配碎石底基层

(1)级配碎石底基层应按图纸所示和监理工程师指示铺筑的面积,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按不同厚度以平方米计量。

(2)对个别特殊形状的面积,承包人可采取适当计算方法,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以平方米计量。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外,超过图纸所规定的面积,均不予计量。

3.3.4水泥混凝土面板

(1)水泥混凝土面板应按图纸所示和监理工程师指示铺筑的面积,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按不同厚度以平方米计量。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外,任何超过图纸所规定的尺寸的计算面积,均不予计量。

(2)所用的拉杆、传力杆、接缝材料和所需的补强钢筋等,不单独计量与支付。3.3.5路肩加固、路缘石、隔离带等

(1)培土路肩及中央分隔带回填土按压实后的工程数量分别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2)水泥混凝土加固土路肩经验收合格后,沿路肩表面量测其长度以延米为单位计量,加固土路肩的混凝土立模、摊铺、振捣、养生、拆模、预制块预制铺砌、接缝材料等及其有关加固土路肩的杂项工作均属承包人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

(3)路缘石按图纸所示的长度进行现场量测,经验收合格以延米为单位计量。埋设缘石的基槽开挖与回填、夯实等有关杂项工作均属承包人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

3.4桥梁、涵洞 3.4.1专项暂定金额

(1)荷载试验费用由业主批准使用,按照承包人与检测人的合同计量使用。(2)地质钻探及取样试验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分不同钻径以米计量。3.4.2钢筋

(1)根据图纸所示及钢筋表所列,按实际安设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以千克(kg)计量。其内容包括钢筋混凝土中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中的非预应力钢筋及混凝土桥面铺装中的钢筋。

(2)除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另有认可外,因搭接而增加的钢筋不予计入。

-9-(3)钢筋及钢筋骨架用的铁丝、钢板、套筒、焊接、钢筋垫块或其他固定钢筋的材料,以及钢筋的防锈、截取、套丝、弯曲、场内运输、安装等,作为钢筋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计量。

3.4.3基础挖方及回填

(1)基础挖方应按下述规定,取用底、顶面间平均高度的棱柱体体积,分别按干处、水下及土、石,以立方米计量。干处挖方与水下挖方是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施工期间实测的地下水位为界线,在地下水位以上开挖的为干处挖方,在地下水位以下开挖的为水下挖方。

基础底面、顶面及侧面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基础挖方底面:按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基础(包括地基处理部分)的基底标高线计算。

B.基础挖方顶面: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横断面上所标示的原地面线计算。C.基础挖方侧面:按顶面到底面,以超出基底周边0.5M的竖直面为界。

(2)当承包人遇到特殊或非常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定出特殊的基础挖方界线。凡未取得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以特殊情况为理由而完成的任何挖方将不予计量,其基坑超深开挖,应由承包人用砂砾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回填材料予以回填压实。

(3)为完成基础挖方所做的地面排水及围堰、基坑支撑及抽水、基坑回填与压实、错台开挖及斜坡开挖等,作为挖基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台后路基填筑及锥坡填土在路基中计量与支付。

(5)基坑土的运输作为挖基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3.4.4钻孔灌注桩

(1)钻孔灌注桩以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的数量,按不同桩径的桩长以米计量。计量应自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桩底标高至承台底或系梁底;对于与桩连为一体的柱式墩台,如无承台或系梁时,则以桩位处地面线为分界线,地面线以下部分为灌注桩桩长,若图纸有标识的,按图纸标识计。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由于超钻而深于所需的桩长部分,将不予计量。

(2)开挖、钻孔、清孔、钻孔泥浆、护筒、混凝土、破桩头,以及必要时在水中填土筑岛、搭设工作台架及浮箱平台、栈桥等其他为完成工程的细目,作为钻孔灌注桩的附属

-10-工作,不另行计量。混凝土桩无破损检测及所预埋的钢管等材料,均作为混凝土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监理工程师要求钻取的芯样,经检验,如混凝土质量合格,钻取的芯样应予计量,否则不予计量。混凝土取芯按取回的混凝土芯样的长度以米计量。

3.4.5挖孔灌注桩

(1)挖孔灌注桩以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的数量,按不同桩径的桩长以米计量。计量应自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从桩底标高至承台底或系梁底;如无承台或系梁时,则从桩底至图纸所示。

(2)设置支撑和护壁、挖孔、清孔、通风、钎探、排水、混凝土、每桩的无破损检验以及其他为完成此项工程进行的项目,均为挖孔灌注桩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监理工程师要求钻取的混凝土芯样检验,经钻取检验后,如混凝土质量合格,钻取的芯样应予计量,否则不予计量。混凝土取芯按取回的混凝土芯样的长度以米计量。

3.4.6桩的静荷载试验

(1)试桩不论是检验荷载或破坏荷载,均以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认可的单根试桩计量。计量包括压载、沉降观测、卸载、回弹观测、数据分析;以及为完成此项试验的其他工作细目。

(2)破坏荷载试验用的试桩,将来不作为工程结构的一部分,但其工程量应在相关的细目中支付。

3.4.7混凝土工程

(1)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为依据,按现场已完工并经验收的混凝土,分别以不同结构类型及强度等级,以立方米计量。

(2)直径小于200mm的管子、钢筋、锚固件、管道、泄水孔或所占混凝土体积不予扣除。作为砌体砂浆的小石子混凝土,不另行计量。

(3)为完成结构物所用的施工缝连接钢筋、预制构件的预埋钢板、防护角钢或钢板、脚手架或支架及模板、排水设施、防水处理、基础底碎石垫层、混凝土养生、混凝土表面修整及为完成结构物的其他杂项细目,以及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安装架设设备拼装、移运、拆除和为完成所需的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固定扣件、钢板、焊接、螺栓等,均作为各项相应混凝土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4.8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11-(1)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物(包括现浇和预制预应力混凝土)按图纸尺寸或监理工程师指示为依据,按已完工并经验收合格的结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量中包括悬臂浇筑、支架浇筑及预制安装预应力混凝土梁、板的一切作业。

(2)完工并经验收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预应力钢材,按图纸所示或预应力钢材表所列数量以千克(kg)计量。后张法预应力钢材的长度按两端锚具间的理论长度计算;先张法预应力钢材的长度按构件的长度计算。

(3)预应力钢材的加工、锚具、管道、锚板及联结钢板、焊接、张拉、压浆、封锚等,作为预应力钢材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预应力锚具包括锚圈、夹片、连接器、螺栓、垫板、喇叭管、螺旋钢筋等整套部件。

3.4.9砌石工程

(1)以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为依据,按工地完成的并经验收的各种砌石或预制混凝土块,以立方米计量。

(2)计算体积时,所用尺寸应由图纸标明或监理工程师书面规定的计价线或计价体积确定。相邻不同石砌体计量中,应各包括不同石砌体间灰缝体积的一半。镶面石突出部分超过外轮廓线者不予计量。泄水孔、排水管或其他面积小于0.02m2的孔眼不予扣除,削角或其他装饰的切削,其数量为所用石料的5%或少于5%着,不予扣除。

(3)砂浆或作为砂浆的小石子混凝土,作为砌体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计量。(4)砌体的垫铺材料的提供和设置,拱架、支架及砌体的勾缝,作为砌体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计量。

3.4.10桥面铺装

(1)桥面铺装应按图纸所示的尺寸,或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数量,分不同材料及级别,按平方米计量。由于施工原因而超铺的桥面铺装,不予计量。

(2)桥面防水层按图纸要求施工,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实际数量,以平方米计量。(3)桥面铺装泄水管及混凝土桥面铺装接缝等作为桥面铺装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除非工程量清单中标明计量)。

3.4.11桥梁支座支座按图纸所示不同的类型,包括支座的提供和安装,以个为单位计量。支座的清洗、运输、起吊及安装支座所需的扣件、钢板、焊接、螺栓、粘结等,作为支座安装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若工程量清单中标明有减震橡胶板的,亦应按个为单位计量。

-12-3.4.12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

(1)桥面伸缩装置按图纸要求安装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数量,分不同结构型式以米计量,其内容包括伸缩装置的提供和安装等作业。除伸缩装置外的其他接缝,如橡胶止水片、沥青类接缝填料等,作为有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2)安装时切割和清除伸缩装置范围内沥青混凝土铺装和安装伸缩装置所需的临时或永久性扣件、钢板、钢筋、焊接、螺栓、粘结等,作为伸缩装置安装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4.13圆管涵及倒虹吸管

(1)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及倒虹吸管,以图纸规定的洞身长度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现场沿涵洞中心线量测的进出洞口之间的洞身长度,分不同孔径及孔数,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后以米计量。管节所用钢筋,不另计量。

(2)图纸中标明的基底垫层和基座,圆管的接缝材料、沉降缝的填缝与材料等,洞口建筑,包括八字墙、一字墙、帽石、锥坡、铺砌、跌水井以及基础挖方及运输、地基处理与回填等,均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另计量与支付。

(3)洞口(包括倒虹吸管)建筑以外涵洞上下游沟渠的改沟、铺砌、加固以及急流槽消力坎的建造等均列入路基(路面)中支付。

3.4.14盖板涵、箱涵

(1)钢筋混凝土盖板涵(含梯坎涵、通道)、钢筋混凝土箱涵(含通道)应以图纸规定的洞身长度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现场沿涵洞中心线测量的进出口之间的洞身长度,经验收合格后,按不同孔径以米计量,盖板涵、箱涵所用钢筋不另计量。

(2)所有垫层和基础、洞口建筑,包括八字墙、一字墙、帽石、锥坡、跌水井、洞口及洞身铺砌以及基础挖方、地基处理与回填等,均作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单独计量。

(3)通道范围(含端墙外各20M)内的土方、路面工程及锥坡填筑均作为通道的附属工作,不单独计量。

(4)洞口建筑以外涵洞上下游沟渠的改沟、铺砌、加固以及急流槽等均列入路基工程。

3.5隧道 3.5.1洞口工程

-13-(1)各项工程,应按图纸所示和监理工程师指示为依据,按照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的工程数量,进行计量。

(2)洞口路堑等开挖与明洞洞顶回填的土石方,不分土、石的种类,只区分为土方和石方,以立方米计量。

(3)弃方运距在图纸规定的弃土场内为免费运距,弃土超出规定弃土场的距离时(比如图纸规定的弃土场地不足要另外增加弃土场,或监理工程师同意变更的弃土场),其超出部分另计超运距运费,按立方米公里计量。若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人自选弃土场时,则弃土场运距不论远近,均为免费运距。

(4)隧道洞门的端墙、翼墙、明洞衬砌及遮光板(栅)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或石砌圬工,以立方米计量。钢筋(锚杆)以千克(kg)计量。

(5)截水沟(包括洞顶及端墙后截水沟)圬工以立方米计量。

(6)防水材料(无纺布)铺设完毕经验收以平方米计量,与相邻防水材料搭接部分不另计量。

(7)洞口坡面防护工程,按不同圬工类型分别汇总以立方米计量。种植草皮以平方米计量。

(8)截水沟的土方开挖和砂砾垫层、隧道铭牌以及模板、支架的制作安装和拆卸等均包括在相应工程中不单独计量。

(9)泄水孔、砂浆勾缝、抹平等的处理,以及图纸所示而支付细目表中未列出的零星工程和材料,均包括在相应工程细目单价内,不另计量。

3.5.2洞身开挖

(1)洞内开挖土石方符合图纸所示(包括紧急停车带、车行横洞、人行横洞以及监控、消防设施的洞室)或监理工程师指示,按隧道设计横断面加允许平均超挖量计得的土石方工程量,不分围岩类别,以立方米计量。开挖土石方的弃渣,其弃渣距离在图纸规定的弃渣场内为免费运距;弃渣超出规定弃渣场的距离时(比如图纸规定的弃渣场地不足要另外增加弃土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变更的弃渣场),其超出部分另计超运距运费,按立方米公里计量。若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人自选弃渣场时,则弃渣运距不论远近,均为免费运距。

(2)不论承包人出于任何原因而造成的超过允许范围的超挖,和由于超挖所引起增加的工程量,均不予计量。

-14-(3)支护的喷射混凝土按验收的受喷面积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量,钢筋以千克(kg)计量。喷射混凝土其回弹率、钢纤维以及喷射前基面的清理工作均包含在工程细目单价之内,不另行计量。

(4)洞身超前支护所需的材料,按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并经验收的各种规格的超前锚杆或小钢管、管棚、注浆小导管、锚杆以米计量。木材以立方米计量。

(5)隧洞开挖的钻孔爆破、弃渣的作业均为土石方开挖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6)隧道开挖过程,洞内采取的施工防排水措施,其工作量应含在开挖土石方工程的报价之中。

3.5.3洞身衬砌

(1)洞身衬砌的拱部(含边墙),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的工程量,分别不同级别水泥混凝土和圬工,以立方米计量。洞内衬砌用钢筋,按图纸所示以千克(kg)计量。

(2)任何情况下,衬砌厚度超出图纸规定轮廓线的部分,均不予计量。(3)按规范或技术条款规定,允许个别欠挖的侵入衬砌厚度的岩石体积,计算衬砌数量时不予扣除。

(4)仰拱、铺底混凝土,应按图纸施工,以立方米计量。

(5)预制或就地浇筑混凝土边沟及电缆沟,按实际完成并经验收后的工程量,以立方米计量。

(6)洞内混凝土路面经验收合格以平方米计量。

(7)各类洞门按图纸要求,经验收合格以个计量。其中材料采备、加工制作、安装等均不另行计量。

(8)施工缝及沉降缝按图纸规定施工,其工作量含在相关工程细目之中,不另行计量。

(9)各种设备、设施的预埋(预留)管件的工作量含在相关工程细目中,不另行计量。

3.5.4防水与排水

(1)洞内排水用的排水管按不同类型、规格以米计量。

(2)压浆堵水按所用材料(如水泥浆液、水泥-水玻璃浆液)以立方米计量。压浆钻孔以米计。

-15-(3)防水层按所用材料(防水板、无纺布等)以平方米计量;止水带、止水条以米计量。

(4)为完成上述项目工程加工安装所有工料、机具等均不另行计量。

(5)隧道洞室开挖时,洞内外的临时防排水工程应作为洞身开挖的附属工作,不另行支付。

3.5.5洞内装饰工程洞内装饰喷涂工程应根据图纸要求,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数量,喷涂的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其工作内容包括材料的采备、供应、运输,支架、脚手架的制作安装和拆除,基层的表面处理(防火涂料还包括养生),施工的照明、通风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镶贴瓷砖还包括砂浆找平)。

3.5.6监控量测按照设计图纸标明的必测项目与选测项目以金额计量。

3.5.7特殊地质地段施工及地质预报隧洞通过破碎松散、软塑膨胀、承压涌水、流沙流泥等不良地质地段的施工,应先治水,采取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措施,稳步前进。隧道施工中发生塌方,承包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及时、迅速、妥善处理、凡对有经验的承包人由于施工不当而引发的塌方,承包人应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隧道施工中遇到特殊地质地段时,承包人应采取的有关施工措施,不另予计量与支付。地质预报采用的方法手段根据具体情况选用,根据投标选用方法支付。3.6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3.6.1护栏

(1)设置在中央分隔带的混凝土护栏,应按图纸和监理工程师指示验收,其长度以米计量,混凝土基础以立方米计量。

(2)基础填筑、垫层材料、砌筑砂浆、嵌缝材料以及油漆涂料等均不另行计量。(3)波形梁钢护栏(含立柱)为安装就位(包括明涵、通道、小桥部分)并经验收合格,其长度沿栏杆面(不包括起终端段)量取并按米计量。钢护栏起、终端头以个计量。

(4)中央分隔带开口处活动式钢护栏应拼装就位准确,验收合格,以个计量。(5)明涵、通道、小桥部分钢护栏的立柱插座、预埋构件作为上述构造物的附属工作,不另计量。

3.6.2隔离栅

-16-(1)隔离栅应安装就位并经验收,分别按铁丝编织网隔离栅、刺铁丝隔离栅、钢板网隔离栅、电焊网隔离栅等,从端柱外侧沿隔离栅中部丈量,以米计量。金属立柱及紧固件等均并入隔离栅计价中,不另行支付。

(2)桥上防护网以米计量,安设网片的支架、预埋件及紧固件等不另行计量。(3)钢立柱及钢筋混凝土立柱安装就位并经验收以根计量,钢筋及立柱斜撑不另计量。

(4)所需的清场、挖根、土地整平和设置地线等工程均为安装隔离栅的附属工作,不另计量。

3.6.3道路交通标志

(1)标志应按图纸规定提供、装好、埋设就位和经验收的不同种类、规格分别计量: a.所有各式交通标志(包括立柱、门架)均以个为单位计量。

b.所有支承结构、底座、硬件和为完成组装而需要的附件,均附属于各有关标志工程细目内,不另行计量。

(2)里程标和公路界碑等均应按埋设就位和验收的数量以个为单位计量。3.6.4道路交通标线

(1)路面标线应按图纸所示,经检查验收后,以热熔型涂料、溶剂常温涂料和溶剂加热涂料的涂敷实际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反光型的路面标线玻璃珠应包含在涂敷面积内,不另计量。

(2)突起路标安装就位经检查验收后以个数计量。(3)轮廓标安装就位经检查验收后以个计量。(4)立面标记设置经检查验收后以处计量。

3.6.5防眩设施防眩板、防眩网设置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后以延米计量。为安装防眩板设置的预埋件、连接件、立柱、基础混凝土以及钢结构的焊接均作为防眩板、防眩网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3.6.6通信、电力管道及预埋基础

(1)人(手)孔应根据图纸的形式及不同尺寸按个计量。(2)紧急电话平台应按底座就位和验收的个数计量。

-17-(3)预埋管道工程应按铺筑就位并经验收的以米计量,计量是沿着单管结构和多管结构的管道中线进行。过桥管箱的制作、安装以米计量。所有封缝料和牵引线及拉棒检验等,作为承包人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挖基及回填,压实及接地系统作为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另计量。(5)附属于桥梁、通道或跨线桥的预留管道及其他的电信设备应作为这些结构的一部分,在主体工程内计量,不另单独计量支付。

(6)通信管道安装在桥上的托架作为制造、安装过桥管箱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3.6.7设备的安装

(1)机电设备按设计图纸安装,按完成的数量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以套(个、座)为单位计量,装置性材料以米为单位计量。

(2)其余焊接、油漆、测试、试运行等工作,均作为设备安装的附属工作,不予单独计量。

3.7绿化及环境保护 3.7.1铺设表土

(1)表土铺设应按完成的铺设面积并经验收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

(2)铺设表土的准备工作(包括提供、运输等),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另予计量。

3.7.2撒播草种、铺植草皮

(1)撒播草种按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成活草种的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量。(2)草种、水、肥料等,作为承包人撒播草种的附属工作,均不另行计量。(3)铺草皮按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数量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当采用叠铺程度确定一叠铺系数(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增计面积。

(4)绿地喷灌设施按图纸所示,敷设的喷灌管道以米为单位计量。喷灌设施的闸阀、水表、洒水栓等均不另行计量。

3.7.3种植乔、灌木

(1)人工种植经监理工程师按成活数验收,乔木、灌木及人工种植攀缘植物均以棵计量。

(2)种植用水,设置水池蓄水,均作为承包人种植植物的附属工作,不另予计量。

-18-支付工程量的结算及审核

4.1 承包人应按工程支付程序规定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量结算申请,其主要内容包括:

(1)“已完工程月报表”(按总监办制定的表格填制);

(2)支付工程量的质量证明文件(施工质量检查签证、质量等级评定表等);(3)施工进度计划表及其执行情况说明;

(4)已施工的设计图号或文件号,业主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的有关文件号;(5)申请结算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其处理说明、停工、返工、违规记录及其处理说明;

(6)已完工程量计算清单,包括收方计算稿及其它为工程支付所进行的量测成果;(7)业主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其中“已完工程月报表”是签署支付工程量结算意见的表格,是支付工程量结算申请的主要表达形式,其它资料则是为审核所必须提交的说明性和依据性资料。

4.2 要求支付工程数量结算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支付工程量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

(2)支付工程量必须是当月完成或以前质量“合格”尚未结算的内容;(3)属于本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必须进行结算的内容,或是虽非合同规定支付结算的工程量,但属于经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已审批的合同变更工程量;

(4)有相应的开工指令,施工质量检查签证和工程质量评定表等完整的监理工程师认可文件。

4.3 监理工程师应对支付工程量结算申请进行认真的审核,主要审核内容有:(1)支付工程量结算申请是否资料齐全、完整;

(2)支付工程量项目是否与工程报价表中或变更或索赔的新增工程项目划分、编号及项目名称一致;

(3)工程形象进度,已完工程数量完成情况;

(4)支付工程量的计量是否属实,是否符合支付工程计量与量测的有关要求,计算是否正确;

(5)结算单位是否与合同文件相符;

-19-(6)结算总价是否正确;

(7)合同外工程数量的计量依据是否正确;

(8)已审批的变更或索赔是否已完成可支付结算,或部分完成的结算支付;(9)其它应审核的内容。

4.4 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对支付工程量结算清单全部审核完毕,在“已完工程月报表”分项签署审核的工程量、金额和总价。

4.5 在接到审核意见后,承包人首先应按审核意见填制“工程价款结算单”,如对审核意见持有异议,由承包人在接到签证的7d内,书面提请监理工程师重新予以确认,监理工程师重新确认的增减支付工程量,可在下次支付工程量结算时填报调整。

4.6 如承包人报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引起结算审核签署的延误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二篇: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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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节 工程计量

一、工程计量的规定

(一)计量范围

1、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变更清单的内容

2、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支付

(二)计量依据

1、招标文件

2、合同条款

3、技术规范

4、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图

5、工程变更令

6、工程量清单说明

7、经批准的费用索赔审批表

8、计日工通知单及附件

9、业主的其他有关文件、指令

(三)计量原则

计量是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与测量的过程,在计量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除变更工程以外,只能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进行计量,所有计量项目应该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承包人必须完成了该项目的各项工序,形成符合技术规范对该细目所要求的“产品”才能组织计量工作。

2、计量必须严格按合同文件中的计量规定进行。

3、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不能组织计量工作。必须明确,计量的对象是合格的而不是次品,因此,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是组织计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4、计量不触动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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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公路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附录A的要求,对本合同段工程进行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无误。对变更增减的工程应及时调整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

2、对应本合同段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按照《公路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及相关规范、标准,作出试验和现场检验应检、实检频率台帐。

3、各分项工程完工,各工序检验资料齐全,经检验合格后签认了中间交工证书,并按交通部《公路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规定完成了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

(四)质量证明附件要求:

1、质量证明附件包括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及其附件、检验申请批复单及其附件、中间交工证书、工程照片(隐蔽工程均需提供)、竣工图(已完成整个分部工程的,土石方工程除外)及其它相关资料。

2、各项质量证明资料、证明文件、现场收方收录必须齐全,混凝土、砂浆等抗压强度必须是28天的试验结果,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成品、半成品等外购件须附出厂合格证书、质检报告、抽检试验报告等。

3、对经修复后确认合格的缺陷工程计量时,应将该工程全部过程资料提供作为附件。

4、对某一项工程按完成进度需分多次计量时,在第二次计量时不需再附该项工程的开工申请批复单和附件(含原材料试验检测报告或材质证明文件),但应在最后一次办理支付时完成中间交工验收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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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程支付

一、支付的原则

支付是承包人应获得的款项予以确认并进行付款的过程,办理支付过程中应满足下列要求。

1、质量合格的已完工程是支付的必备条件。

2、变更项目必须有已经批准的工程变更令。

3、各项支付款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

4、任何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的审批。

5、支付不解除承包人合同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前期支付

(一)动员预付款

在承包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和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并提交了开工预付款担保后,监理人应按签约合同价10%分两次支付开工预付款。第一次在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提交了预付款担保后支付签约合同价的5%的预付款;第二次在承包人主要设备及人员到位、完善了驻地建设,召开了第一次工地会议后支付签约合同价5%的预付款。

总监理工程师通过进度付款证书(支表2),当进度付款证书中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

(二)安全费用

在承包人作好前期准备工作,第一次支付在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之后,支付安全生产费的70%,第二次在安全生产方案经审核批准,并在工程开工后再支付安全生产费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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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内容规定

1、工程款

监理工程师对计量申报表审查无误后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2、材料预付款

(1)监理人在下列要求满足后,签发材料预付款证明: A、材料将被用于永久性工程;

B、材料已运抵工地现场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承包人的生产场地;

C、材料设备的质量和存放均满足合同要求;

D、承包人向监理人出示了购买钢材、水泥的款额到达第三方帐户的有效单据,地材(仅限砂、碎石)数量已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现场收方。钢材、水泥预付款的金额按有效单据的75%支付,地材按监理工程师收方数量乘以合同文件中材料预算单价后金额的75%支付。

(2)监理人签发支付材料预付款证明,不是对该材料质量合格的最终认定和对上述材料的批准。

(3)监理人签发支付材料预付款证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支付材料预付款的金额不应超过到场材料总额; B、累计支付材料预付款的数量,不应超过工程所需的实际总数量;

C、预付款材料的品种与数量应与工程计划进度相匹配; D、在总工程(含变更工程)完成75%之后,不再进行材料预付款的支付,同时应扣回已支付的所有材料预付款;

E、材料用于永久性工程后,应从进度付款证书中将材料预付款予以扣回,分两期扣回;

F、上期材料预付款未全部扣回前,原则上不予另行支付材料预付款。若本期需另行支付材料预付款,需在同一期进度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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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不得列入每天送交的清单报表内。

(6)要求承包人用于计日工的劳务,按正常工时进行,不得加班,除非另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7)承包人应在计日工单价表中填列计日工子目的基本单价或者租价,并用于计日工的结算。

(8)计日工不参与调价。

5、民工工资保证金

民工工资保证金百分比:每期进度付款的3%;民工工资保证金限额:1%合同价格。

(1)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使用:用于支付承包人可能拖欠的民工工资,在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后的下一期进度付款时应扣除已支付的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数额满足限额的要求。

(2)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返还:发包人签发了交工证书且承包人完全支付了所有民工工资后方能返还。

6、工程变更

(1)变更工程支付以工程变更令为依据。

(2)监理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计量申报表并审查无误后,依照工程变更令所确定的支付原则;参照变更清单,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办理支付。

7、保留金

(1)监理人对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应从第一付款周期开始,每期扣留额是当期进度款金额的10%,直至扣留总额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金的限额为止。(保留金为签约合同价的5%)质量保证金的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的金额。

(2)在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监理人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且竣工文件全部交齐以后28天内一次性予以支付。审计或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暂扣的部分,按审计和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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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工程现场实际,可适时适当退还部分超额履约保证金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

(4)如果承包人在本工程项目中不严格履行合同,业主将随时动用该笔资金解决可能对业主利益带来风险的有关问题。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原承包人承担。

12、索赔金额

(1)监理人依据书面索赔审批表(监表7-2),签发索赔的中期支付证明。

(2)索赔金额支付的货币种类和比例按合同有关规定及索赔审批书所确定的执行。

13、价格调整

(1)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方式通过中期支付证书办理价格调整引起的费用支付。

(2)对于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的,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承包人协商后决定一种价格调整的方法。

(3)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调价,但仅限于工程量清单中的第200章~500章中的钢材、水泥、工程机械使用的燃油(不含材料运输使用的燃油)。其他材料,特别是地材将不予以调差。

14、对指定分包人支付(如有)

合法分包人的支付应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川交(2006)79号《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15、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1)不可抗力后果

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重庆中咨万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段公路改造工程

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合同解除后的付款,参照本款第(3)条约定。

(2)承包人违约

监理人确认承包人违约后,对由于承包人的过失使发包人产生和随之引起的所有费用的增加,进行估价。在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签发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的证明。

(3)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下列金额,承包人应在此期限内及时向发包人提交要求支付下列金额的有关资料和凭证:

①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作的价款。

②承包人为该工程施工订购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金额。发包人付款后,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归发包人所有。

③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金额。④承包人撤离施工场地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员的金额。⑤由于解除合同应赔偿的承包人损失。

⑥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解除日前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金额。发包人应按本项约定支付上述金额并退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担保,但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应偿还给发包人的各项金额。

(二)中期支付程序

承包人每月申报的进度付款文件由进度付款申请表、质量证明附件、计量支付台帐三部份组成。

1、进度付款申请表的具体内容(按装订顺序排列):(1)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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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度付款审核表

(3)各章进度付款汇总表(支表9)(4)分章进度付款汇总表(支表10)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一览表(支表11)(6)进度付款工程一览表(支表12)(7)进度付款申请表目录与说明(8)工程进度付款形象表(支表1)(9)中期进度付款证书(支表2)(10)清单支付报表(支表3)(11)计日工支付报表(支表4)(12)设计变更支付报表(支表5)

(13)钢材、水泥、燃油价格调整计算表(支表6)(14)材料预付款支付表(支表7)(15)扣回开工预付款一览表(支表8-1)(16)扣回材料预付款一览表(支表8-2)

2、质量证明附件的具体内容:

(1)中间计量表(支表13,含计算图、计算书)。(2)相应附件内容及顺序如下: ①工程变更令(若有); ②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③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及其附件; ④检验申请批复单及其附件; ⑤中间交工证书;

⑥工程照片(隐蔽工程均需提供);

⑦竣工图(已完成整个分部工程的,土石方工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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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其它(若有)。

3、计量支付台帐:按业主下发的计量支付实施细则中的附件4-

1、4-2填报。

(1)进度付款台帐应能准确的反映出本标段合同、变更、计日工、价格调整等计量情况及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质量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支付及扣回等信息。每期进度付款时承包人合同工程师应严格按照台帐要求的内容逐一填写,对发生变更的项目及时调整台帐。

(2)进度付款台帐应在每次进度付款时同时提交。

(三)进度付款文件编制的一般要求:

1、所有表格一律不得手工填写,应全部打印并签字完善。

2、报表的签认、各种资料的填写须使用黑墨水笔或不褪色的黑色中性笔。签名应工整清晰可辨。

3、进度付款申请表中的承包人应填写标段项目章的全称,且加盖项目章;监理人应填写总监办章的全称,且加盖总监办章。

4、各种文件资料每册装订厚度不能超过2cm。

5、各种复印资料必须清晰、整洁。

6、对报表附件中填写的数据原则上不能涂改,确须修改的应用“/”划改后在旁边改正,并由修改人员在修改处签名确认。

7、各承包人编制“进度付款申请表”应采用国家高速公路网成渝地区环线乐山至雅安段公路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应整洁美观,正确可靠、不涂改;表内的数字计算要做到横纵准确,各支表之间衔接统一。

(四)进度付款文件的装订数量及填报要求:

进度付款审核表和支表1~13均应提交,包括无内容填写的重庆中咨万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段公路改造工程

空白表格。对开工预付款的支付可只提交申请表中的封面、审核表、说明及支表2。全套表格均须加盖承包人及监理人项目章。

1、装订要求:进度付款申请表封面、进度付款审核表、支表1--11装订成一册,组成进度付款申请表,并装上封底上报。进度付款申请表用A3(420mm×297mm)纸幅(其中审核表、支表9-13用A4纸幅),封面用绿色压纹牛皮纸,硬质封面内容与里面封面一致,但要减少“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两个签字内容。

2、填报要求:见后附“国家高速公路网成渝地区环线乐山至雅安段公路进度付款申请表填报说明”。

3、进度付款申请表的报送数量:

(1)进度付款申请表(支表1~11)简称主件,一式6份,其中正本3份(发包人财务处、技术合同处及承包人各留存一份,副本3份(总监办、驻地办及承包人各留存1份)。

(2)进度付款工程一览表(支表11)和中间计量表(支表13,含计算书及简图)正本1份,由发包人技术合同处留存;副本2份,由承包人和总监办各留存1份。

(3)质量证明附件正本1份,在计量支付过程中分别送驻地办、总监办及发包人审查后由承包人留存用于编制竣工文件。

(4)上述正本均要求为原始件。

四、交工结算

(一)交工结算的必要条件

1、工程已进行交工验收,且已评定为合格工程。

2、承包人已完成了“工程竣工文件”且经发包人和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基本合格。

3、承包人已同发包人达成了有关缺陷修复及遗留问题的协

415重庆中咨万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段公路改造工程

申请表时应安排人员到现场检查,检查的方法应包括测量、开孔或钻孔取芯等方法,必要时还应采用无破损检测等手段。对工程不合格项目或不符合支付条件的项目一律予以拒付。

4、审查材料预付款的支付情况,并审查运到现场的材料是否合理,核实到达现场材料的规格和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审查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出厂检验单,核对材料数量,检查材料存放条件等。

5、对支付项目中有误的数量,金额进行修正。

6、设计图中包含的工程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漏列,发包人将认为承包人已将该项费用分摊到其它分项工程中,不再另行计量。

7、对承包人超出施工设计图纸(含变更设计图)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三篇:安全监理实施细

重庆市园博园巴渝园工程

安 全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园博园项目监理部

一、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3.施工组织设计。

二、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⑴《营业执照》; ⑵《施工许可证》; ⑶《安全资质证书》; ⑷《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⑸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⑹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⑻ 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⑼ 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⑽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⑴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⑵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 土方工程:

A 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 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 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 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 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② 脚手架:

A 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 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 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 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 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③ 模板施工;

A 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 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 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 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④高处作业:

A 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 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⑤ 交叉作业:

A 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 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C 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⑥ 临时用电:

A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 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⑦安全文明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放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①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②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 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2010年12月1日

第四篇:浅谈如何做好中期计量支付监理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中期计量支付监理工作娄忠应

1本文为原创,作者于2005年5月写于浙江省嘉兴市乍浦镇杭州湾大桥北接线工程项目上。本文主要适用于浙江省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工作,为工作实战经验总结,对业主、施工、监理计量人员具有较好的指导作用,实用性强。现在网上见到有大量的本文出现,虽然标题是五花八门,但内容有90%以上一样,有的甚至已经发表到一些杂志上,均没有注明本文作者姓名,也没有说明文献来源,是对作者辛勤劳动的不尊重。我想说的是,该文仅适用于浙江省公路工程计量支付工作,若将此方法用于其它省份,必须经过适当修改才行,千万不要误导了初学者。

浅谈如何做好中期计量支付监理工作

娄忠应

【江苏华宁交通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南京 210018】

费用控制是与工程质量和进度相辅相成的,都是工程监理的基本手段和环节。费用的控制主要是通过计量支付来实现的,合理的计量支付有助于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控制。所谓计量,就是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与方法对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测量与计算,并予以确认;所谓支付,就是在确认工程数量的基础上,按合同规定和清单单价计算出金额,对承包人进行付款。在公路建设中,绝大部分的工程款是通过中期计量支付工作支付的,所以中期计量支付是监理费用控制工作的核心。做好中期计量支付监理工作,向业主证明承包人在每一阶段所完成各项工作的实际价值,为业主所支付的每一笔资金把好关,是做好监理费用控制的关键工作。下面就如何做好中期计量支付监理工作谈一点简单的看法。

1、认真学习计量支付的依据并熟练掌握计量支付的规则。熟悉合同文件,特别是熟悉有关监理工程师在计量与支付方面的职责和权限条款,这是做好计量支付工作的前提。在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版)上、下册和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自编的《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中有关“计量支付”章节、招标文件《补遗书》、《合同谈判问题澄清》、工程量清单等均从不同角度对工程计量支付规则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忽视任何一点都可能造成计量支付工作的失误。

2、在前期进场后,首先要做好分项工程的划分工作。只对经工程实体、质量保证资料和评定资料均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或划分段落的土石方工程进行计量。

3、建立计量支付总台账。在建立计量支付总台账前,要认真审核工程图纸数量并建立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将复核情况上报业主批准,依据批准的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建立工程数量明细表台账和公路建设项目计量支付总台账,以此作为今后计量总量控制基础依据。

4、建立变更(增减)台账。变更(增减)工程必须经批准下发变更令后才能列入台账。

同时输入批准文号、批准日期等内容以便日后方便查验。

5、建立每期日常计量支付台账,可以利用具有分类筛选、有条件搜索和汇总计算的EXCEL软件或计量支付管理软件制作。每次计量单签认后必须及时入账,并认真复核。若计量单有变化,应同步更新台账,以保证每张经签认过的计量单数据与台账一致,防止错漏。

6、为避免重复或漏计的现象出现,必须熟练掌握台账所用软件的分类筛选、有条件搜索和汇总计算等功能。也可以采用绘制计量支付形象图,将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费用用绘图的形式表示出来,并随着计量支付工作的进行,将已被计量支付的部位在图中显示出来,这也便于监理工程师可能根据形象图对工程计量支付项目进行宏观控制和管理。

7、中期计量支付是按实际完成并经计量规则计算后的数量结算的,计量和支付的工程数量必须控制在已批准的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台账数量范围内,任何超出清单工程数量复核表台账数量的部分,都必须有完备的变更申报与批准手续,在已建立的变更(增减)台账工程数量范围内予以计量和支付。

8、贯彻以质量为中心,以合同条款为依据的原则,对于计量的项目必须是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抽验合格的,资料、手续齐全的项目。任何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工程都不能予以计量和支付。

9、坚持先交工、后计量,没有签字齐全的《中间交工证书》、没有现场监理签认的《中间计量单》不计量的程序。这是因为工程质量是计量支付的基础,而计量支付是工程质量的保证,只有这样计量支付才能作为经济手段起到制约工程质量的积极作用。

10、计量监理工程师要积极与各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深入现场,熟悉图纸,认真核实计量,检查被计量的工程是否按图纸和计量要求来完成的。对桥涵基础、软土地基处理等一些隐蔽工程要注意到现场及时检验再进行计量。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对涉及付款的工程事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问题进行详细的记录,这对解决支付纠纷至关重要。

11、坚持现场计量程序。对于签发了“浙路(JB)105表”或者《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项目,首先由监理人员通知承包商计量的时间,并做好有关计量的准备工作,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委托的负责计量支付的人员组成计量小组,到现场进行计量,然后将计量记录(中间计量表)及有关资料报送监理组和驻地办监理工程师核对确认。

12、严格审查《中间计量表》。审查计量的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审查计量的过程是否符合合同条件,审查计量表填写和所附资料、凭证,包括计量图表、计算公式、计算方法和最终计算结果的符合性和正确性。

13、要特别重视做好路基填方的计量工作。这是因为路基是带状工程,工程量大,要分段、分层经过多次计量才能完成。要做好路基土方计量工作,必须坚持监理程序,搞好填前清表碾压计量工作外,还要及时复测地面标高与地形断面,按填筑层标高与路基设计横断面图计量并检测核对标高,以防止重计、漏计。

14、根据合同条款,制定工程计量与支付程序,使计量支付监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严格按规定的计量支付程序,逐月计量,逐级审核计量单、计量支付报表和支付证书的审核签发,决不能省略或跳越任何一道程序。

15、计量工程师必须熟悉工程的所有支付项目,如动员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工程变更估价;计日工、暂定金额的支付;各种原因引起的价格调整;保留金支付;缺陷责任期费用的支付以及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最后支付等。及时扣回应扣回的账款,拒绝计量和支付任何不符合同规定的款项。

16、遵循合同、秉公办事是做好计量支付工作的关键。监理工程师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维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利益;以保证业主与承包人双方都能严格履行合同,在支付方面要遵循合同规定,该支付的要支付,该扣除的要扣除,特别是对一些变更工程的计量支付;既要按合同规定坚持未经业主批准不得计量支付的原则,也要积极向上反映承包单位因得不到及时支付带来的资金周转困难,使一些问题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17、图纸工程数量及清单数量不能作为计量的绝对依据,任何数量必须符合实际,从实际出发是计量支付工作的重要原则。只有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才能做好计量支付工作。

18、建立项目监理部内部人员签字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制定的工作流程进行签认,不得跨越或者倒逆着程序签认,不断完善签字制度和现场监理工作考核标准,使涉及计量的每位人员均对自己的签认切实负起责任。

19、当存在计量支付规则概念模糊,未界定或者界定不清时,应主动积极地与业主项目部合同工程师沟通联系,以充分搭成共识,减少计量返工和误解。

总之,认真及时的做好计量支付工作,按照符合合同、符合实际、符合手续的“三符合”原则,做到不漏计,不超计,不重复计量,质量不合格不计、质保资料签认不全不计、计量的过程不符合合同要求不计、《中间计量表》填写有误不计,认真为业主所支付的每一笔资金把好关,切实做好中期计量支付监理工作。

2005年5月写于浙江嘉兴平湖市乍浦镇杭州湾大桥北接线项目

第五篇:公路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工作总结

公路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工作总结

绥化市公路管理处

2008年11月12日

我处按照省局关于公路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具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公路局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一年来,在省局领导的关心、关怀和指导下,在市处领导的重视下,在具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通过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圆满地完成了计量支付管理工作任务,使得路容路貌明显改善,路况质量明显提高。回顾今年以来的计量支付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组织,强化领导

我处把公路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按照省局的要求和部署,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成立了公路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工作领导组织:由市交通局副局长、市公路处处长亲任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养护的副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同时我处还对所属站段的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关于计量支付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绥化市公路养护工程计量支付考核细则》,作为日常养护计量支付的认证依据。

二、扎实推进,更新观念

为了适应新时期公路养护的发展要求,推动公路养护运行机

制改革,充分调动养护单位和养护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和水平,我处对公路养护工程实行“定额管理、计量支付”制度。根据省局下达的养护资金额度,结合所管养公路的路况实际,制定了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全年计划和月计划,与下属站段签订了养护生产合同,由养护监理工程师对其工作进行全面监管,对完成工作量进行检查、验收、上报,并严格按照计量认证结果支付养护工程费。通过一年的积极运作,建立了公路养护工程的竞争机制,严格了公路养护工程费支出的考量标准,转变了养护单位和养护人员的经营效益意识,变被动养护为主动养护,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实现了公路养护工程从计划任务形式向合同管理形式的转变;实现了公路养护经费从按期拨款方式向保质完成工程量计费的支付方式转变;实现了养护质量评定标准从“好路率”指标向综合服务水平指标的转变。使公路养护逐步走向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法制化。

三、强化监管,成效显著

我处在公路养护工作中始终坚持“建养并重,协调发展;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坚持深化改革,体制创新;坚持科技兴路,环保节约;坚持依法治路,保障畅通”的养护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集建设、养护、管理、绿化、服务为一体,大力推进精细化养护管理,不断加强监管力度,做到了计量准确,支付及时,有力地促进了各养护单位的养护积极性,取得了显著效果。

1、养护积极性和热情高涨

公路养护工程实行“定额管理、计量支付”以来,养路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得到了充分的调动,变被动安排做事为主动积极干事,变等事做为要事做、找事做,劳动纪律得到了明显加强,员工出勤率明显提高,劳动工效得到了更大的发挥,养路工人的责任性加强了,他们把自己的“责任路”当成了自己的“责任田”、“责任地”,精心养护,及时养护,科学养护,确保了公路路况的稳定上升。

2、绿色通道建设取得新突破

为改善路容路貌,达到绿化、美化、香化的要求,实现畅、洁、绿、美的目标,我处按照文明样板路的标准和要求,组织各养护单位在初春时节,抓住植树的大好时机,对管养路段进行了高标准绿化、美化。为确保苗木的成活率,根据墒情及时对苗木进行浇水、施肥,同时还根据不同季节对苗木进行防治、喷药,并定期对苗木进行高标准修剪、锄草,改善了沿线绿化格局,达到了“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的景观效果和绿色大通道的要求。

3、全面养护工作取得新突破

我处在早春养护和秋季公路整修工作中,各站段都能够坚持全面养护的工作方针,对路肩、边坡、边沟等进行了集中整修。采取干一段、成一段、检查验收一段的工作方法,合理有序地推进整治工作,于国庆节前全部整治到位。使路肩达到了平整、坚实,边坡稳定、坚固,边沟、排水沟等排水设施齐全、无淤塞,排水畅通,防护设施完好,路肩、边坡清洁无杂物、无高草。实现了将养护工作的重点从过去注重路面养护向路面、路肩、边沟、护坡、安全防护等有效结合的全面养护转变。

4、路况质量明显改善

我处在路面病害处治工作中,本着“治早、治小”的原则,加大了道路巡查和、日常养护和小修保养的力度,加大了养护资金的投入,及时处置路面病害,把病害降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的延长道路使用寿命,使道路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做到了路面平整、路容整洁、行车舒适。我处分别在5月份和9月份对路段病害进行了集中处治,在其它月份对影响通行质量的坑槽、车辙、拥包等严重病害进行了重点处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养护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养护质量及施工安全,并设专人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管,全面提高了公路路况质量和通行能力。

5、桥涵及沿线设施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

为保证桥涵和构造物的使用功能以及沿线设施的齐全、完整、鲜明,我处狠抓了桥涵和构造物以及沿线设施的检查与维修工作。在沿线设施的养护工作中,对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进行了定期刷新和清洗,保持了字迹清晰,颜色鲜明,齐全完好。在桥涵及构造物的养护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确定了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对所有桥涵及排水设施进行了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及特殊性检查,做好桥涵技术档案的记录,并且对影响桥涵及构造物使用安全的病害进行了及时处治和维修,从而保证了桥涵及构造物的使用功能和行车安全,进一步完善了服务功能。

6、路政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为了加强路政管理工作,美化、净化公路行车环境,我处组织各养护单位的路政大队进行了集中宣传、清理、整顿。首先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黑龙江省公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沿线群众的法律观念,增强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其次是做好清查工作,对违法经营,违章建筑,侵占路产路权的行为进行统计、造册、限期整改。三是清理、整顿阶段,在各级党委、政府、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开展综合执法集中整治活动。四是加强了“双超”车辆的整治力度,有效遏制了超载车辆对路面的侵害。

总之,今年我处的公路养护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创建“畅、洁、绿、美、安、优”的公路交通环境这一目标,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领导的高标准、严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与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养护管理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发扬成绩,改正不足,努力构建畅通、高效、平安、和谐的公路交通环境。

公路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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