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恒晟集团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版本号:1.0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总则
机械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企业现代化程度的主要标志之一。机械设备管理是对企业机械设备从选购、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改造、报废及费用的支出、收入(包括摊提)等事项所进行的管理工作。机械设备的前期管理
2.1机械设备的单机价值在固定资产规定标准以上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应列入固定资产。
2.2机械设备的管理
2.2.1机械设备的购置,应进行技术、经济和使用上是否适用、可靠的咨询论证,择优选购,确保设备的投资效益。
2.2.2购置机械设备应根据资金来源,结合机械设备规定和生产施工需要,由购置单位提出购置申请,工程管理部和分管领导审批批准。
2.2.3 大、中型机械设备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采购,小型设备可由项目部自行购置。2.2.4 在公司范围内,同一机种设备,尽可能选择同一型号规格和生产厂家,便于备品配件的采购和维修时互换使用。
2.3机械设备购置后的验收
2.3.1机械设备购置后,未经组织验收,任何人不得开箱使用。
2.3.2机械设备开箱验收后,有关技术资料由技术质量部收集保管,并向有关使用人员提供技术资料复印件和查阅有关资料的便利;由机管员填写验收清单,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
2.4机械设备的领用单位,原则上应在办理入帐手续后隔月,开始按规定的折旧率计提折旧费。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 3.1机械设备的使用
3.1.1 投入安装使用的机械设备,应首先确定其周围道路畅通,配套设施齐全,场地整洁,不得有积水和障碍物等影响机械设备正常安全生产使用的因素存在。
3.1.2应检查其技术状况是否良好;随机工具、附属装置是否完整齐全;安全保护装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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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灵敏可靠;动力部分运转是否有异常现象;传动部分运转是否有故障;设备外观是否保养清洁。对失保、失修或“带病”的机械设备严禁投入使用。
3.1.3对安装完毕的机械设备,应按技术规范进行试机运转。安装与使用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塔吊及施工电梯应按市有关部门规定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3.1.4外来班组自带机械设备或租赁的机械设备进场,应接受工程所属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的管理监督,对机况差的,应督促其整改至符合要求后,方准予安装使用。
3.1.5各种机械设备,应悬挂安全使用操作规程牌、设备标识牌。操作人员应经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作业。操作证上所定机种应与作业机种相符。
3.1.6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项目部应认真做好台班记录与维修记录。3.2机械设备的租赁
3.2.1大型机械设备由工程管理部统一管理。在保证公司施工生产需要前提下,经公司分管领导及工程管理部同意,可对外开展租赁业务。
3.2.2机械设备租赁双方,均应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能力、数量、租赁期限(或台班)、租赁(台班)费用支付方式、使用要求、违约责任(包括违规故障的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的协作事项及其他约定事项等。
3.2.3机管员有权对出租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进行监督,不得以租代管。监督的内容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3.3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
3.3.1 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坚持三定(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制度;大型机械设备及多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实行机长责任制,并建立健全交接班制度,把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
3.3.2 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应严格按机种的保养规程进行作业。操作工应认真执行“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制度,确保机械完好。
3.3.3 各种类机械设备,应执行规定的定期检查保养制度。4 自制设备、设备改造与报废 4.1 自制设备与设备改造
4.1.1 自制设备或改造应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设计方案,经工程管理部审核后,报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方可进行制造或改造。
4.1.2自制或改造的设备,应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领导检验、鉴定,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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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4.1.3改造后投入正常使用的设备,其费用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可列入该机原值的增加值。4.1.4自制的设备,经检验合格并投入使用半年后,工程管理部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指标鉴定,使用性能达到设计要求的,直接费用超过固定资产规定标准的、使用年限可达一年以上的,按所属机种统一编号,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
4.2 具备下面所列情况之一的机械设备,可申请报废。
4.2.1 主要结构、主要部件损坏到不堪使用(即使修理也达不到最低使用要求或不能保证安全使用)。
4.2.2 结构性能严重缺陷,技术性能落后,耗能大,效率低,无法通过技术改造来改善技术状况。
4.2.3 属淘汰型或超龄使用的设备,或无配件来源的设备。4.2.4 修理费用过大,经济上不合算。
4.3设备报废,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报告送工程管理部,经组织技术鉴定核实后,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4.4 批准报废的设备(除汽车按国家规定处理外),可以解体利用其中尚好的辅机、零部件,也可整机按质论价出售。出售时应报工程管理部审核备案。
4.5 报废的设备,未提足的折旧和出售后的残值收入,按财务部规定处理。5 固定资产管理
5.1 机械设备购置(或自制)后,应办理固定资产入帐,统一编号、建卡和记入机械设备台帐。
5.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5.3做好停滞机械设备的保管工作。5.3.1 公司对停滞机械设备实行集中管理。
5.3.2 工程管理部监督管理停滞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6 机械事故管理
6.1 各项目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机管员(或安全员),负责对机械设备的正确使用、维修保养和安全操作的检查督促。查禁无证开机,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6.2由于使用操作、维修保养、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者,属机械事故。机械事故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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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经济损失价值在该设备原值10%以下(含10%),或停产5天以内(含5天),为一般事故。
6.2.2经济损失价值在该设备原值10%~40%,或停产10天以内(含10天),为大事故。6.2.3 经济损失价值在该设备原值40%以上(不含40%),或停产10天以上(不含10天),为重大事故。
6.2.4 经济损失的价值,按机械设备损坏修复至正常状态所需工、料费用计算。6.3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设备检查
7.1 各项目部每旬应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7.2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活动,工程管理部平时对各项目部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活动。业务技术学习与培训
8.1业务技术学习和培训工作,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配合进行。
8.2卷扬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机操作人员的操作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发给。操作证实行两年一审,离开操作岗位变动工作时应收回作废。
8.3特殊机种岗位技术培训,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配合市有关部门进行。9 附
则
9.1本办法由公司负责监督管理及解释。9.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10 附录表格
10.1主要机械设备完好率、利用率汇总表 10.2机械设备明细表 10.3租用设备质量鉴定表 10.4项目工程机械设备明细表
10.5设备安装、拆卸及安全使用交底记录 10.6设备安装移交签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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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机械操作工考核颁证记录 10.8机械设备使用运转记录卡 10.9机械设备使用运转记录汇总表 10.10现场设备日常保养记录 10.11交接班记录
10.12塔吊定期检查情况表 10.13施工电梯定期检查情况表 10.14设备定期检查情况表 10.15机械设备修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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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机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1.1为了全面实施生产要素集中管理,加强和规范公司机械设备、机具的管理,保障机械设备、机具的安全使用,实现设备资产保值增值和防止企业资产流失,发挥机械效能,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各类机械设备、机具的购置、租赁和使用与管理。
第二章 一般规定
2.1机械设备、机具的产权统一归公司所有。大型设备统一由公司集中采购和管理,专业分公司负责统一管理和租赁;一般中小型设备由分公司统一集中采购、建账和租赁,严禁项目上未经批准私自采购;一般小型机具由项目上统一购置和管理,项目上原有自购的中小型设备,一律由分公司统一收回建账管理和租赁。2.2机械设备固定资产划分标准: 2.2.1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2.2.2单机设备原值在2000元以上;
2.2.3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为低值易耗品;
2.2.4下列工具、器具、物品,不论其寿命长短、价值多少,一律视为流动资产。如手持电动工具、振动器、振动棒、打夯机、潜水泵、风动工具、氧气瓶、乙炔瓶、备用的电动机等。2.3公司、分公司及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分类:
2.3.1大型设备: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装载机、砼输送泵等设备,由专业分公司统一管理和租赁。2.3.2一般中小型设备:搅拌机、砂浆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卷扬机、空压机、物料提升机、发电机组、手动和电动吊篮等设备,由分公司统一管理和租赁。
2.3.3一般小型机具:如手持电动工具、振动器、振动棒、打夯机、潜水泵、风动工具、氧气瓶、乙炔瓶、备用的电动机等,由项目上统一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 设备的购置和报废
3.1设备的购置:
3.1.1大型设备由公司统一购置和管理,中小型设备由分公司统一购置和管理,小型机具由项目部购置和管理。
3.1.2各单位应根据设备需用量计划和调配情况,如不能满足施工需求要购置新设备,在购置前应填报《机械设备购置审定审批表》,大型设备、一般中小型设备的购置,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一般小型机具的购置,经分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购置的新设备应选用性能高、质量好的设备。严禁购入耗能高、污染大和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的产品。
3.1.3设备的报废:各单位应对达到报废条件的设备,对大型设备由公司组织专人对需要报废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对中小型设备由分公司组织专人对需要报废的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设备,按照要求填报《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对一般中小型以下的设备报废由分公司审批。对大型设备和公司在帐的固定资产设备报废由公司审批。经工程监控中心和财务管理中心审批后办理资产核销手续。
3.1.4机械设备报废的标准: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已不能使其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无改造价值的。(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4)属淘汰机型,配件无供应来源的。(5)属国家强制报废的。
3.1.5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由分公司填写申请报告,公司工程监控中心进行技术鉴定,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废。
3.1.6经批准报废的机械设备,如折旧尚未提足,应由财务部门提足折旧,报废机械设备由公司指定专人办理。
3.1.7报废设备的处理严格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不能整机出售的严禁整机出售。
3.1.8报废设备的处理,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组织相关人员监督处理,对处理报废设备的变价收入归原购置单位。
第四章 管理职责
4.1工程监控中心是公司机械设备管理的主控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有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设备管理制度;负责设备的购置、更新、报废的审定、鉴定并呈领导报批工作;监督、检查、指导机械设备的管、用、养、修的过程管理;协助做好机械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负责新设备的选型在公司范围内的推广和应用。4.2分公司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员,协助分管领导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和规定;落实机械设备和操作人员的配备和配置;建立健全分公司的各项内业台帐;及时收集、整理、填写上报各项报表;掌握本单位机械设备、机具的使用和分布情况;负责机械设备对项目部进行租赁管理工作;定期监督检查、服务指导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4.3项目上应设机管员,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的各项机械管理制度和规定;根据施工需要向分公司提出设备需用量计划;正确安装设备,做到合理使用、安全生产;及时做好各项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填写上报;定期对现场进行巡检,指导操作人员正确操作机械;掌握现场机械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现场机械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五章 机械设备基础管理
5.1工程监控中心根据公司的各项目标,制定本中心设备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各项设备管理基础资料,及时建帐归档。
5.1.1建立公司机械管理制度台帐。制度台帐包括:机械人员岗位责任制;机械设备、机具管理办法;施工现场机械管理规定;国家和行业的规范、规程、标准等。
5.1.2建立公司机械管理内业台帐。内业台帐包括:机械设备台帐;新增设备登记台帐;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清点表;主要机械完好、利用率报表;年末设备拥有量及能力情况调查表等。5.1.3收集汇总上报上级部门要求的报表。
5.2分公司根据公司的各项目标指标,制定本单位管理目标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各项设备管理台帐,及时建帐上报。5.2.1建立分公司机械管理制度台帐。制度台帐包括:机械人员岗位责任制;分公司机械设备、机具管理办法;分公司机械租赁管理办法;施工现场机械管理规定;各类施工机械操作规程;国家和行业的规范、规程、标准等。
5.2.2建立分公司机械管理内业台帐。内业台帐包括:机械设备台帐;机械设备租赁台账;新增设备登记台帐;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机械设备购置审定审批表;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清点表;年(季)完好利用率统计表;机械事故报告单和事故月报表;机械设备分布表;机械设备调拨通知单;月度运转记录汇总台帐;检查考评记录台帐等。5.3各项目工地机管员,根据公司和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基础资料和台帐,及时填报和上报。
5.3.1建立项目工地机械管理制度台帐。制度台帐包括:机械管理和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公司和分公司机械设备、机具管理办法和分公司机械租赁管理办法;各类施工机械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机械管理规定;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标准等。
5.3.2建立项目工地机械管理内业台帐。内业台帐包括:机械设备台帐;机械设备租赁台账;机械设备验收记录;机械设备运转记录;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机械操作人员花名册;各类机械安全技术交底;机械设备检查记录等。5.4分公司和项目工地的内业统计报表按照“机械内业统计上报时间表”,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上报。
5.5各单位应在每年年终,要对本单位所拥有的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在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
第六章 机械设备、机具租赁管理
6.1各使用单位根据施工生产需要,应提前向相关租赁单位或分公司提出租赁设备需用计划。
6.2出租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依据租赁合同做好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6.3使用单位必须对租赁设备加强管理,做到合理使用、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租赁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转。
6.4租赁设备退场前,使用单位应对租赁设备进行清理、保养,对损坏部件要及时更换修复。退场时租用双方做好交接验收记录。6.5租赁设备的报停由出租方和租入方协商解决,在报停期间使用单位要做好清洁、润滑、保养,并修复损坏部件,同时还要做好防雨、防晒等项措施。
6.6租用单位不得擅自将租赁设备外租、外借,凡违反本规定,公司将其设备收回,并视情况进行处罚。
6.7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租赁,各施工单位在租用前向塔机分公司申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由工程监控中心负责监控。并严格执行公司《塔吊、施工升降机租赁管理办法》各项规定。
6.8公司内部租赁设备发生丢失、损坏、部件不齐全等损失,一律按现行市场价格赔偿。
6.9一般中小型设备的租赁设备台班费,可参照《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的相关费用,结合当地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确定台班单价,在公司内部租赁必须低于市场价格。大型设备进出场费、安拆费、台班费,以公司现行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 合同管理
7.1公司所属各单位依据施工生产需要,在符合本办法规定范围内,可直接与出租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7.2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法》和公司相关规定,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7.3合同中要注明:机械状况、附件配件、期限、付款等。7.4租赁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可向上级主管或地方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调解解决。
第八章 现场设备管理和安全生产
8.1各项目工地在工程开工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机械、临时用电的布置和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及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台帐。
8.2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前,工地负责人应组织专人做好安装前的准备工作,负责场地平整、搭设机棚,有废水和废弃物的应设置完善的设施,防止污染环境。设备安装前管理人员要对参加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按照设备安装说明和操作规程将设备安装稳固,经验收和试运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机旁挂上操作规程牌和相关的警示标志。
8.3机械操作人员对所操作的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做好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工作。在施工中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的正确指挥,正确操作,保证施工作业场所安全、文明,做好施工配合,按时完成任务。
8.4塔吊和施工升降机实行集中管理,专业分公司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安装、使用、拆卸、运输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有关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建档工作。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安装和拆除必须要由取得安拆资质的专业队伍负责。8.5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防止重特大机械事故的发生。
8.6发生机械事故及时填报《机械事故报告单》。重特大机械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公司,然后再补送报告单。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分析处理,并提出改进措施,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8.7公司定期组织检查,不定期的抽查,按照公司现行的检查要求进行检查考评,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8.8分公司定期每月组织对现场进行检查,对重点工程和特殊设备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和指导。项目工地应按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规定”不定期的进行日常检查。
第九章 培训教育
9.1公司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机械管理人员的设备管理服务指导培训,不定期组织流动课堂的形式到基层开展培训工作。
9.2分公司和项目工地要不定期的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技能培训,要利用安全技术交底的形式,有针对性的进行岗前培训,并做好相关的培训记录。
9.3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开展计算机应用技术的培训,使设备管理逐步实现计算机化。
第十章 奖罚与评比
10.1公司对设备管理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分公司依据现场设备管理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全体员工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10.2对机械设备管理混乱,设备损坏严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单位,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公司奖罚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做出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篇: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确保采购设备满足公司要求,使设备安全高效运转,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取得良好的资产效益,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项目所有设备的管理,包括公司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和分包商提供的设备。
3. 相关文件
4.职责
4.1 采购管理中心
4.1.1 负责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
4.1.2 负责设备的选型采购、验收、中心织安装、调试及调拨等工作,并中心织对设备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归档工作。4.1.4 负责设备的报废及后续处理工作。
4.1.5 协助人力资源部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设备操作证的考核或复审。4.1.6 负责单位项目设备的年终盘点工作,设备运行检查工作。4.2 各部门
4.2.1 提出设备需求计划报采购中心。
4.2.2 财务部负责建立设备财务台帐,对设备进行折旧,并向使用单位提供折旧信息。4.2.3 负责贯彻执行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操作工人遵守操作规程,做好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协调设备检修保养时间,保持设备完好状态。
4.2.4 负责设备日常点检、日常保养、设备一级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向设备员反映,并配合设备管理员进行设备二级保养。
4.2.5 负责设备运转中巡视点检、隐患确认、故障排除、设备的二级保养,发现问题时及时抢修。
4.2.6 负责设备操作员工考试(核)、复审的申报工作及操作员持证上岗实施情况。
5.工作程序 5.1 计划、采购与验收
5.1.1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施工中心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要求,编制《设备需求计划》(见附录1),计划经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中心统一配置采购。
5.1.2 对于大金额设备或特种设备,项目部应提前编制设备需求计划报采购中心,由采购中心汇总编制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
5.1.3 采购依据是批准后的采购计划,供应商必须是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一次性采购额度在2万元以上的物项必须签订购货合同,具体要求见《采购管理程序》。5.1.4 对特殊设备在合同中明确,由供货商负责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1.5 设备到货后及时中心织验收。验收首先检查外观包装情况,检查包装箱是否有损坏的地方;开箱后,取出装箱单,核对随机带来的文件、说明书、图纸、工具、附件及备件等数量是否符;察看设备状况,检查有无磕碰损伤、缺少零部件、明显变形、尘沙积水、受潮锈蚀等情况。开箱后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作为向制造厂或有关部门交涉索赔的依据。
5.1.6 设备需安装调试后验收时,具体实施部门中心织使用部门、安装单位、供应商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验收。
5.1.7 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最后需由设备管理员将随机资料交由采购中心统一保管归档。5.2 设备使用
5.2.1 设备使用实行计划管理,合理有效调配自有机械设备资源、租赁利用社会机械设备资源,提高机械设备利用率,保证施工生产的有序高效进行。
5.2.2 特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考核并取得相应证件后才能上岗操作。操作证必须按时审核保证有效性,无操作证不准操作机械设备。
5.2.3 使用机械设备必须实行“三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机、定岗;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调整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得到相应责任人的同意。5.2.4 使用机械设备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多人操作的大型机械设备实行司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设备可设专人负责数台;司机长必须由本单位正式职工担当。
5.2.5 机械设备运转中,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且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要正确使用机械设备,按规定进行保养。
5.2.6 交接班制度由值班司机执行,多人操作的单机或机中心除执行岗位交接外,应进行全面交接,并在机械设备运转记录本中填写交接纪录。5.2.7 设备使用单位保存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项原始记录的统计报表。5.3 设备保养与维修
5.3.1机械设备实行例行保养、三级保养及特殊修养。例行保养重点是: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和防腐;一级保养是重点是:润滑、紧固、检查各有关部位,清洁;二级保养重点是:检查、调整;三级保养重点是:检测、调整、排除故障隐患,平衡部件的磨损程度;特殊保养包括走合保养、换季保养、转场前保养、停置期保养等。5.3.2 例行保养由设备操作员本人实施,不做记录。
5.3.3 除例行保养外,设备使用单位原则上每季度做一次一级保养,对特殊使用频率较高的设备可每季度多次一级及一级以上保养,并填写与保存《设备检查记录表》(见附录3)。
5.3.4 设备维修分为日常维修、大中修两级,日常维修由设备所在地单位负责,大中修需要设备使用单位编制维修计划,上报批准后实行。
5.3.5 日常维修方法:维修工人接到维修通知或通过查看值班记录本后,应及时对设备进行维修,并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5.3.6 主要设备的大中修计划由设备使用单位中心织相关人员填写“设备维护资料卡”(见附录);特种设备的维修,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5.4 调拨
5.4.1 因项目工程需要办理调拨的机械设备,经供需双方协商后,由需方向物项采购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采购中心开具《机械设备调拨单》(见附录9)完成调拨手续。
5.4.2 设备调拨实行有偿调拨,项目经理部依据调拨单,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并做相应的帐务处理。
5.4.3 设备完成调拨后,财务部根据该调拨单进行设备转账及设备折旧。5.5 设备安全和事故管理
5.5.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规程,工程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5.5.2 对新工人在操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经严格的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进行设备操作。
5.5.3 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可靠,在危险的环境施工,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要注意防火、防冻、防滑、防风、防雷击等。
5.5.4 操作证不允许转借他人,不得操作与证件不符的机械,无操作证件人严禁操作机械设备。
5.5.5 严禁超性能超负荷或不顾安全作业。
5.5.6 设备因非正常因素造成停产或损坏时均为设备事故。
a)特大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上(含2人),或者受伤5人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
b)重大设备事故:造成1人死亡或受伤5人(含5人以下),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
c)一般设备事故: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造成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d)设备事故:由于操作、维修、保管不当或其它原因引起的设备非正常损坏,致使技术性能降低或造成停产。
5.5.7 一般设备事故报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中心织处理。重大设备事故、特大设备事故上报公司,由公司中心织处理。
5.5.8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并逐级上报,并在24小时内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事故当事者和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5.5.9 根据设备事故性质、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责任者应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识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5.6 设备损坏与丢失处理 5.6.1 损坏处理
a)当设备在操作使用中非正常损坏或其它原因损坏时,按设备损失经济价值,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中心织填写《设备损坏报告审批单》(见附录6)或《设备事故报告单》(附录7)上交公司处理。对造成设备非正常损坏的使用单位,视其情节轻重或大小,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经济制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b)设备损坏赔款处理:按设备实际发生的修理费赔款,若损坏严重,已经无法修复或无修理价值的,按设备净值情况处理:净值≥原值15%时,按设备净值赔款;净值<原值15%时,按设备原值15%赔款;净值为0时,按设备原值10%赔款;设备损坏由责任单位负责赔款,责任单位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5.6.2 丢失处理
a)设备发现丢失,应立即中心织寻找,同时报告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及公司,中心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察,必要时报警查清其原因。
b)当确认设备已经丢失,由设备使用单位或公安机关开具证明,事发单位应填写“设备盈亏报告审批表”(见附录),交公司处理。
c)由于现场保管不当或玩忽职守造成设备丢失,必须追究责任,视其情节轻重或损失大小,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经济制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d)设备丢失赔款处理:按设备净值情况处理:净值≥原值20%时,按设备净值赔款;净值<原值20%时,按设备原值20%赔款;净值为0时,按设备原值15%赔款;设备损坏由责任单位负责赔款,责任单位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责任。5.7 报废条件及程序 5.7.1 报废条件
a)设备主要结构部件严重损坏,虽经修理其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b)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c)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d)非标准专用设备及国家列为淘汰机型、已提足折旧或超过使用年限无配件来源的。e)因使用、保养、修理不当或事故造成设备严重损坏,已无法恢复使用的。f)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丢失或被破坏而无法恢复使用的。5.7.2 设备报废程序
a)需报废的设备由设备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上报采购中心。对非正常报废的机械设备,应考虑事故因素,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报告》(见附录8)的同时,还应上报机械设备事故报告,一并上报。
b)采购中心会同财务部对报废的机械设备进行核查确认,已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按正常报废;未达到使用年限的设备要探清原因,处理合适后方可报废。c)设备报废批准后,采购中心、财务部要注销设备台帐、卡,采购中心建立报废设备台帐,对实物继续跟踪。5.7.3 机械设备报废后的管理工作
a)已报废的设备,由采购中心归口管理,统一处理。
b)对已报废的设备能利用的零部件可拆除留用,不能利用的作为原材料或废钢处理。c)项目部对竣工退场的机械设备由项目班子共同确定处置方案。
6. 附录
附录1 设备需求计划
附录2 设备进场检验记录表
附录3 设备检查记录表
附录4 设备日常故障维修记录
附录5 设备盈亏报告审批表
附录6 设备机具损坏报告审批表
附录7 设备事故报告单
附录8 设备报废申请报告
附录9 机械设备调拨单
第四篇: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设备管理,明确经理部与各分部管理职责,提高项目设备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好用好用活以设备形态存在的资产,提高设备资产经营效益,根据国家、铁道部等相关部门及公司物质设备管理的相关管理办法或制度,参照《中建铁路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并结合项目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经理部及所属各公司。
第二章
设备管理的方针
第二条
设备管理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的方针,坚持“实物管理、技术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优化配置设备资产增量与盘活设备资产存量相结合,闲置设备内部调剂与市场处置相结合,购置、自制与集约运用相结合”的原则,以机械装备的技术进步配合促进工程施工的技术进步。
第三章
设备管理模式
第三条
设备管理模式:“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实行经理部物资设备部、分部物资设备部两级管理。
第四章
管理职责划分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设备管理方面)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国家、铁道部及公司有关设备管理制 度或办法,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设备管理办法,并组织落实。
2、负责审核项目设备配置方案并根据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编写采购方案、监督落实。
3、指导、检查分部设备采购、使用、保养、修理、降耗及环保。
4、根据设备配置方案及设备进场情况建立设备台账,掌握本项目设备使用和分布动态。
5、积极推行现代设备管理办法,认真作好现场服务,监督、协调、指导各项业务管理工作,解决机械设备在使用中的重大问题。
6、按时收集汇总上报规定的机械管理统计报表。第五条
分部物资设备部(设备管理)职责:
1、组织实施上级颁发的设备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办法等,结合本单位情况补充实施细则。
2、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设备配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新购设备的验收、鉴定工作;负责本项目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检验、标识、记录工作;并负责重大非标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4、掌握本项目设备的技术状况,根据需要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确保生产设备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5、编制本项目设备的养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6、负责设备台账登记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保管、分析等工作并及时上报。
7、负责编制设备的应急预案,并对实施过程进行指导检查。
8、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协助上级部门作好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处理工作。
9、参与设备技工培训与考核工作。
第五章
前期管理
第六条
设备资源配置
1、设备资源配置实行“弹性配置,动态进出,随用随进,用完即撤”。设备资源配置要满足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的要求。
2、各分部是设备资源配置的责任主体;
3、设备采购程序,执行《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利用项目经理部优势,项目经理部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制,降低采购成本。
4、大型专用设备配置应履行投标书承诺。
5、调拨、租赁、购置进入本项目的设备,分部物资设备部应对进场设备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质量、环保和安全的设备严禁入场。
6、起重设备必须经地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颁发使用许可 证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7、新购设备的现场验收工作,由分部物资设备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进行验收。
8、所有进场的设备报表,各分部设备物资部必须及时报送项目经理部设备物资部,并应主动与监理联系共同对进场设备进行性能和能力的报验,并做好相应的报验记录。
9、新购设备验收以设备采购合同及招标采购的投标文为依据,逐台逐项对照验收,并做好详细的验收记录。
10、新购设备要严格按照新机磨合期的规定运行,使用中要及时通知生产厂或销售商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售后服务的各种保养,在质保期内发现非正常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逐级报告上级机械设备主管部门并及时通知生产厂或销售商,等候处理。
11、所购新设备在质保期内,一定要认真做好走合期保养和培训方面记录。
12、设备的现场使用、管理、维修、保养工作由各分部负责;
13、外租设备,根据各分部设备租赁前,应对租赁单位的信用程度、设备性能、租赁价格、维修服务、操作人员技能水平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合格后方可租赁使用;同时要对租赁单位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租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14、外租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于租赁的特种设备(如:起重机),必须将特种设备操作证和租赁设备检验使用合格证复印件同评审资料一同由分部物资设备部存档。
15、设备租用前,租用双方应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责任、租赁单价、设备保险、安全等事宜。
16、协作队伍自带设备,纳入分部设备管理范围,执行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办法具体规定,由分部物资设备部具体负责实施,相关资料存档。
17、本项目分部间调剂使用或共享的机械设备,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使用费原则上执行公司《关于(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执行。依据租赁市场情况,租赁价格可随行就市,租赁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项目总体施工进度,项目经理部对各分部机械设备有内部调剂使用的权利。
第六章
基础管理
第七条
本项目新购置的设备,由项目经理部按照设备管理办法中规定程序验收,所有进场设备必须经分部物资设备部验收、鉴定合格后,方可投入施工生产。
第八条
调入本项目的设备必须标志标牌清楚、规范,并建立设备台账。
第九条
设备标识,必须喷有中建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编 印的企业形象视觉识别系统徽志下方,名称统一为“中国中建铁路”。范围包括:自有设备、租赁设备、协作队伍自带设备;分部物资设备部负责标识工作。设备要求统一编号。
第十条
设备应完善技术档案,须做到一机一档,档案资料包括:履历书,随机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养维修手册、零件目录、设备安装图纸、技术改造资料),运转记录,各级维修保养记录单。
第十一条
运转记录是设备使用、保养、修理、统计、核算的原始资料,由操作司机填写,每月26日将记录本交分部物设部。各种原始记录填写要及时、认真、齐全、规范。
第七章
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第十二条
使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按规定性能使用,严禁不合理使用机械;
2、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禁止超负荷和违章使用;
3、使用的燃油、润滑油(脂)、液压油、冷却油、冷却液必须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必须符合铭牌规定;
4、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正确操作,保证作业质量和人员、设备安全。
5、充分利用现有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第十三条
使用的基本制度
1、岗位责任制:(1)使用机械必须实行“两定三包”制度(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多人操作的大型设备实行司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可设专人负责数台。
(2)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要正确使用,按规定保养。
2、持证上岗制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分部发给操作证,无操作证不准操作设备。
3、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制度由值班司机执行,多人操作的单机或机组除执行岗位交接外,应进行全面交接,并填写机械运转记录和交接记录;
(2)机械交接时,要全面检查,不漏项目,严格做好以下交接工作:
——生产情况;
——记录情况;
——备品、附件、工具情况;
——设备技术状况;
——工作环境;
——领导指示及注意事项。
4、巡回检查制度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技术人员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和检查项目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正在运转的设备也可利用停机间隙进行巡回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并记入运转记录中。
第十四条
设备走合期
1、新购设备或大修出厂的设备,按原制造厂说明书规定执行。
2、设备走合期的使用保养情况应记入履历簿内。第十五条
设备保养
1、设备技术保养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转、减少故障、杜绝机械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按照不同型号设备所规定的周期和作业范围进行保养;
2、分部 结合生产任务和设备使用情况,按照不同设备所规定的保养间隔周期或参照具体设备说明书的要求,每月编制保养计划并负责实施;分部应将设备二级以上保养计划列入施工生产计划,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到所属工程队。
3、严格执行设备各级技术保养。如例行保养、走合期保养、定期保养、停放保养、换季保养等;其中起重设备、大型设备应按保养间隔周期,实行强制保养。
4、保养计划完成后,由分部物设部或所属工程队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验收、检验,并做好相应保养验收记录。
5、分部应根据设备配置总量,配备一定的技术人员、设备维修人员,确保设备的完好率。
第八章
设备的现场管理
第十六条
设备的安全管理
1、各类设备都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
2、施工用电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所有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车间、工地电力线路布局要合理规范。
3、《设备安全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是设备安全使用的法规,每台设备必须制定该项规程。
4、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并持证上岗。
5、凡发生机械事故或因机械故障造成的停机、停产、人身伤害,均应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制定和采取防范措施。机械设备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和性质和责任人不清不放过,没有防范整改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处置。
第十七条
设备技术管理
1、设备必须标志清晰、管理号醒目,严格执行“十字作业”法,坚持巡回检查,突出规范保养,及时维修,保证机况良好,无带病作业现象。
2、严格按规定使用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盛油器皿 清洁、标志明显,坚持沉淀过滤,因地制宜使用软化水。
3、固定安装的设备要有基础和机棚,机棚要平整、清洁、整齐、通风。
4、备用机械停放必须上有盖、下有垫,要做到防盗、防火、防洪、防冻,设施齐全,不许任意拆卸机械上的附属设备和零部件,做到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5、作业结束后,机械设备整齐停放在指定场地进行清洁,并派专人看护。
第九章
重点大型设备管理
第十八条
重点大型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专人负责制,操作人员要相对保持稳定,严格执行司机长负责制;操作人员的变动要征得物资设备部同意;不宜随意调整操作司机。
第十九条
分部应对重点大型机械进行重点管理,全面掌握其技术及维修保养状态;制定重点大型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重点大型设备必须有技术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必须制定严格的保养维修计划,由各分部物资设备部组织实施,监督落实。
第二十一条
重点大型设备实行状态监测制度,由分部按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制定专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重点大型设备用油用水严格按照各参建工 程局、公司《设备油、水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章
特种设备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分部必须对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的安全负责。
第二十四条
特种设备使用前,应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现象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
第二十六条
分部必须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制定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修保养、定期报检、应急措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完整、准确,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七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按有关要求获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相应工作。
第十一章
使用成本控制
第二十八条
分部物资设备部门是控制设备使用成本的责任者,针对工程数量、技术要求、工期和责任成本,制定优化的设备动态配置方案和降低设备使用成本的具体措施,将责任成本分解,推广单机(车)核算或进行工序承包等到 方式控制单机消耗,以达到机械使用费的控制。
第二十九条
责任成本应按月季进行核算和分析,查找节超原因,进一步完善控制设备使用成本的措施。
第三十条
工程项目内部预算确定的设备使用费总额是工程项目设备使用成本控制的依据。设备责任成本是实际发生的最高限额,各分部物资设备部要制定措施控制和降低机械使用成本。
第十二章
设备的检查
第三十一条
结合经理部每年两次综合检查,主要对设备现场管理和使用成本控制的检查,监督和落实设备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的各项规定;检查和指导设备使用成本的核算及分析,从而有效的控制机械的使用成本。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
第十三章
报表
第三十二条
分部物资设备部要按时向经理部物资设备部上报报表。
第五篇:机械设备管理办法[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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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总则
1.1为了保证本项目设备的良好状态,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更好的满足施工需要,促进资产的有效经营,提高设备的综合管理水平,根据集团公司精细化管理要求及公司《设备综合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下属各单位生产用机械设备的管理,所有机械设备由项目部统一管理。
一、设备管理组织机构
1.1项目部由项目工会主席刘日分管设备管理工作,物机部设备主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1.2项目部设立设备采购、废旧设备处理领导小组,负责设备采购、废旧设备处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工会主席 组员:项目各部门负责人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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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二、物机部设备主管职责
2.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及业主有关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和相关文件。2.2建立健全适合本项目特点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2.3负责项目工程所用机械的管、用、养、修、租、算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建立租用及自有设备的台帐和履历书,掌握项目设备的数量、动态、技术状况、使用和安全情况。
2.4物机部收到工程部编制的《机械设备配置计划表》后,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结合项目施工调查,在公司指导下确定设备配置方式,并组织设备进场验收。
2.5物机部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及运转台时或行驶里程,结合设备检查情况在季度初负责编写《设备保养维修计划》,并根据各级设备检查反馈情况,及时调整计划,设备主管负责组织落实,按计划修保的设备进行竣工检验并整理修理决算资料,季末统计《设备保养维修计划完成情况表》。
2.6设备主管负责对拟购置设备询价并编制《设备采购调查表》,按公司管理文件规定将购置申请及设备采购调查表上报公司审批;并组织对新购施工设备进场验收,并保存验收记录。
2.7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并上报设备事故情况,并参与上级部门处理设备事故。
2.8负责项目外租设备的管理。2.9负责项目外协施工队设备的管理。2.10及时填报各种统计报表。
2.11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设备管理、操作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设备基本管理制度
3.1岗位责任制:机械使用必须实行“三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定岗、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凡使用机械均设专人保管;机械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2持证上岗制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3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制度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操作人员进行交接,要全面检查,做到不漏项目,交待清楚。
3.4进场验收制度:机械进场后,对设备进行全面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项目设备配置策划
规范施工设备进场前的需求计划分析、时间安排、配置方案比选,确保施工设备需求/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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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和配置方式的经济合理和可操作性。
4.1工程部在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后7日内,完成《机械设备配置计划表》(含专业分包方设备),并交物机部。在施工实施阶段,若因现场需要,工程部可增减《机械设备配置计划表》中设备,审核、审批过程同上。
4.2物机部收到《机械设备配置计划表》后,结合项目施工调查,在公司指导帮助下,7日内确定设备配置方式,经项目总工,项目设备分管领导及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公司审批。
五、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5.1采购原则
设备采购及实施,必须执行“权限审批,集中采购”的原则。对于不能调剂确需购置的设备,项目部必须上报购置申请,经公司设备部主管领导批复后,依据采购管理办法权限实施设备采购。
5.3采购程序
采购申请→审批→实施采购→拟定采购合同→合同评审→签订采购合同。5.4采购形式
5.4.1采购形式分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两种。
5.4.2单台价值或批次采购额在25万元(含)及以上且设备制造厂家较多,主要技术性能、标准明确的设备,采取招标形式进行采购。
5.4.3不适用招标采购条件的设备,采取非招标形式进行。
5.4.4局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建立了设备采购平台,项目部原则上必须在局采购平台范围内选择供应商。如采购平台没有的设备,可依据批复意见组织实施招标、竞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5.4.5项目部采购设备申请经公司批复后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相关的管理办法执行。
六、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6.1根据集团公司精细化的要求,项目在租赁设备前,物机部依据公司批复的《机械设备配置计划表》批复意见,若租赁设备在公司批复的配置计划表范围内,项目部原则上在公司下发的《合格供方名录》范围内进行市场调查,并上报《机械设备租赁计划审批表》。若租赁设备超出《机械设备配置计划表》范围,项目部须编写“专题租赁报告”(主要内容:租赁原因、工期安排变化说明、使用工程部位、租赁期限、租赁单价等),报公司审批;若租赁供方不在合格供方名录内,项目须对其进行初评,并填写《外租设备供方评价表》,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进行准入评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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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6.2租赁的方式及原则
6.2.1设备租赁方式灵活多样,可按台班、台时、月、工程工期等计时方式,或按实物工作量、实物包干、单项承包等方式租赁。
6.2.2凡有产量定额指标的设备,尽量按实物工程量的方式进行租赁;凡有发包条件的工程,宜采取实物包干或单项承包的方式租赁设备。
6.3租赁程序
6.3.1因施工需要,项目部组租赁设备必须向公司设备部呈报设备租赁申请计划,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6.3.2项目部需要长期租赁设备的须将《机械设备租赁计划审批表》、合同评审记录及草拟的合同报公司设备部;临时租赁的设备只在项目部内组织合同评审。
6.3.3租赁设备必须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6.3.4按计时方式租赁的分为长期和临时租赁两种,预计租赁时间连续或累计超过十五天日历天数,或者累计租赁费超过月租赁费50%的设备外租行为属于长期租赁。除上述之外的为临时租赁。
6.3.5按实物工程量、实物包干、单项承包等方式租赁设备的,按工程分包合同模式与分包方签订合同,并将合同评审记录和草拟合同同时报公司设备部。
6.3.6根据公司批复的合同评审意见,修改并签订合同,原件报公司设备部备案。6.4租赁合同
6.4.1按计时方式租赁设备的租赁合同内容一般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起止日期、使用地点、用途、进出场费用、安全责任、设备维护保养、租赁费用结算方式、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条款等。
6.4.2按月租赁的设备,不允许租用方再出现额外增加的台班数量。
6.4.3按工程实物量、单项承包的租赁设备,租用方不承担进、出场费、油料费及人工费等。
6.4.4合同必须经租赁双方代表及经办人签字盖章(各租用单位必须实行经理、书记双签制)。
6.4.5租赁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要将合同原件提供给项目部财务、物资等相关部门。
6.4.6租用特种设备和车辆时必须与出租方签订《设备租赁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七、外租设备的日常管理
7.1要切实加强外租设备的使用管理,通过合理周密的安排,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尽量减少设备停机时间,使之达到满负荷工作。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随时退租那些利用率不高的外租设备,减少机械费用的不必要支出。项目部的租赁设备业务归口物机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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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7.2租用外部设备前必须了解租用设备的出场日期、使用期限,并合理对该设备进行价值评估(设备的现值=设备原值-设备原值*使用时间*10%)。
7.3按工程实物量租用的设备,项目部严格工程实物数量的签收及确认工作,以杜绝暗箱操作的发生。
7.4按月租赁的设备:
现场负责人安排好设备的使用,并且做好详细的记录;材料部门逐台建立租用设备加油卡,按定额进行发放,并且做好领用签认工作;物机部负责合同的执行及资料的汇总,并如实建立设备租赁费结算台帐。
7.5按台班、小时零租的设备:
现场领工安排好设备的实用,充分利用设备并做好详细记录,如实填写“零租机械签认记录单”;物机部负责合同的执行及资料的汇总,并如实建立设备租赁费结算台帐。
7.6租赁费用的确定和结算:
财务部门依据设备租赁合同、工程技术部门出具的工程量收方单或物机部出具的《机械租赁费结算单》(后附现场负责人签认的《机械使用签认单》、材料部门提供的油料消耗单)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单要有经办人及领导的签字。
7.7外租设备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从合同签订、过程控制、租赁费结算全过程公开透明,严禁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暗箱操作。
八、月度核算制度
分部分项开工前,根据施工方案,做好成本测算,优化设备配置。使用过程中,收集统计油料、配件、电力等相关消耗资料,根据运转记录统计分析设备使用率,每月进行单机核算,按时完成月度绩效报告机械成本的编制。参加月度成本分析会,制定有效节约成本的措施,使项目利润最大化。
九、外协队伍设备管理制度
9.1外协施工队伍的设备必须纳入项目部设备管理范畴,主要对其设备进场组织验收,检查和监督设备的日常使用安全状况和操作人员情况等。
9.2项目部对外协施工队伍进场的设备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设备规格、数量要满足业主的强制要求及工程分包合同的约定,特别是特种设备,还必须认真核查产品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等。做好验收记录的签字确认。如果验收不合格,责令外协施工队伍限期整改。/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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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9.3特种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制定专项方案,并经过评审后方可实施。安装好的特种设备也必须要经过项目部以及上级公司的验收,并经地市级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取证后方能投入使用。
9.4外协施工队伍也必须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任制,对现场设备也要标识,在危险作业情况下也要做好安全维护防护工作。
9.5项目部对外协队伍设备的使用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对通用设备实行月检,特种设备实行周检或旬检,检查的重点包括设备的使用、保养、安全装置、持证上岗等内容。日常要加强机械安全现场监控力度,对存在的设备故障、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做到闭环处理,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及影像资料的收集工作。
十、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0.1总 则
10.1.1本办法所指特种设备包括: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电梯、起重机械(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公路架桥机、汽车起重机等)。
10.1.2本办法没有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生产、购置、报废,事故处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10.1.3项目外租及外协队伍的特种设备亦按本办法执行。10.2职责划分
10.2.1项目部物机部是特种设备资产的管理者。具体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等寿命周期过程的管理,以及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项目部安质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的发生,督促使用单位限期解决,并项目安质部做好特种设备的维修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物机部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并对其进行管理。
10.2.2项目部使用公司特种设备,在安装、维修前,向属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之。检查本项目外租和外协队伍特种设备及人员的手续是否合法有效,建立台帐;复印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和操作人员的操作证并留存,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视,发现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
10.3使用管理
10.3.1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项目部应当核对产品是否附有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10.3.2特种设备进场安装时,必须请有相应安装资格的单位进行安装,并且要保存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10.3.3安装后的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要建立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 a.经地市级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特种设备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 b.劳动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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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装、拆除作业指导书、特种设备维护、保养、检查和验收制度;
d.特种设备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与考核制度;
e.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演练记录。
11.3.4使用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所需求的资源条件,明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能够满足施工作业所需的持有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
10.3.5设备使用严格按照使用登记时核定的工作参数使用,严禁超限运行。10.3.6根据设备的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设备的重要操作制订专门的操作规程和操作工艺。
10.3.7特种设备在日常使用中,操作司机必须加强开机前的检查工作,重点对各连接部位、电气系统、起重吊具等的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操作,并加强“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十字作业,以消除故障隐患。
10.3.8特种设备日常实行挂牌制,根据情况在设备的显著部位挂牌,内容包括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检验情况、工作参数等基本信息。其中安全责任人是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是指使用单位内部负责该台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是指设备的具体操作者,检验情况是指上一次检验的时间以及下一次检验时间,工作参数是指设备运行高度、速度和额定载重量等。
10.3.9特种设备操作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操作司机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机械管理人员定期检查交接班记录。
10.3.10项目部定期对项目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并建立特种设备检查整改记录,详细记录自检、公司或地方组织的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使用者进行整改。
十一、设备检查及评比制度
项目部每周每月对自有设备和施工队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在项目生产会上通报情况。检查时设备主管做好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检查的重点是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设备安全情况、设备维修保养情况、设备机况及工作状态情况以及用于特殊施工过程的设备。
十二、维修保养制度
12.1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贯彻执行“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不能“重用轻养、只用不养”。
12.2设备保养种类包括例行保养、定期保养(二、三级保养)、封存保养、走合期保养、换季保养、工地转移前保养等。
12.3使用单位每月根据设备运转小时,对照保养间隔期,并结合实际机况编制二、三保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修理记录,设备部督促检查计划实施情况。/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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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重视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各种油料和冷却水的合理使用和正确管理。
十三、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单位财产的安全。设备安全管理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施工设备事故管理执行集团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相关规定
13.1项目部要切实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和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13.2各类设备都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13.2.1易发生危险场所,如发(变)电站、配电室等,要在危险区域界限外,设立围栅警告标志。配备消防器材,建立安全制度,定期检查。挖掘机施工现场,也应设立警告标志。
13.2.2对设备集中停放场地,要加强防火、防洪措施,并组织看守防盗。
13.2.3暴露于机体外部的运动机构、部件或高温、高压带电等有可能伤人的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设施。
13.2.4凡装有安全保护装置(如安全阀、限位器等)及安全指示装置(压力表、温度表等)的设备都必须经常检查,按规定定期检定,没有通过检定或出现异常情况时,严禁继续使用。
13.2.5配电房、发电机房及处于雷电频发地区施工的混凝土拌和站,都要安装雷击保护设施。
13.2.6对超期服役设备,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技术鉴定,在强化管理、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
13.3机械安装安全
13.3.1机械安装应选在安全地点,不得在危岩、坍方、边坡或可能受洪水、飞石等侵袭的场所安装,确保人身及机械安全。
13.3.2机房布置要参照说明书或实际需要修建,要保证防风、防雨、防冻等要求,并应有足够的照明、良好的通风。
13.4机械设备事故和故障的划分及处理
13.4.1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停机时间和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者为设备事故。设备事故分为三类:
a、一般事故:设备修复费用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内。
b、重大事故:设备修复费用1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内或对外造成影响的。c、特大事故:设备修复费用30万元及以上或对外已造成严重影响的。d、未构成事故的均为设备故障。
13.4.2 设备事故的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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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13.4.3设备事故的处理,要严格执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不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13.4.4 设备事故处理的权限
a、一般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处理。事故发生的五日内,将事故处理结果及事故报告单报公司设备门。
b、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及时上报公司,由公司进行处理,结果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c、特大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立即上报公司和集团公司,公司提出初步事故报告和处理意见,集团公司结合现场调查情况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处理,并报股份公司备案。
13.4.5设备事故处理程序: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a、保护现场,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b、积极组织抢修,尽快恢复设备质量性能;
c、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13.4.6 制定事故防范措施,运用事故案例,对事故责任者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13.4.7设备事故的处罚:
a、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及违反操作、使用、维护和修理规程,而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b、对隐瞒事故不报和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13.4.8 单位物机部要认真做好设备事故、故障的统计、分析工作。对经常重复发生故障的部位和部件,应分析研究故障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制定治理措施。
十四、教育与培训
14.1 根据项目部实际需要,每年制定设备管理、使用和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计划,由公司设备部组织实施。
14.2教育培训可按照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等实际需要,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式进行,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适用性和效益性。
14.3新上岗的操作、维修工人,也必须进行机械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基本技能的培训。
14.4在职的机械设备管理和操作维修人员,更多的是在实践中学习提高,重点学习电气、液压、机械的综合知识,进一步熟练实际工作技能。
14.5对外协施工队伍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项目部也要实施监督,通过培训达到岗位能力要求。/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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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