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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影响新农村建设的不稳定因素、原因与对策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20-29412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2 23:35: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当前影响新农村建设的不稳定因素、原因与对策

当前影响新农村建设的不稳定因素、原因与

对策

当前,全镇上下正在着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快发展步伐,但随着改革的深化,体制的转换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人们价值观念、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等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从而导致社会不安全因素增多,一些矛盾和问题接踵而至,且成因复杂,化解艰难,基层维稳工作面临不少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具体表现

(一)利益纷争多元化,矛盾和问题频发。当前影响农村稳定的矛盾和问题,虽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从根本上来剖析都是利益因素所致,具体可分为三类:[文章-找范文,到]

一是土地确权类。土地确权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自去年下半年这项工作开展以来,争田争地纠纷一直不断。可以说,这项工作是在处理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中艰难地向前推进的。据统计,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全镇共发生比较激烈的土地权属纠纷47起,占矛盾纠纷总数的60%以上,到目前为止,还有17起纠纷没有完全处理好,处理这类矛盾和问题主要有“两难”:一是干部调解难。国家还取消农业税,农民种田不但不交钱,反而还拿国家补贴,正 是受这一利益驱动,过去抛荒的农户现在争着要田要地,正常流转的(有转让协议)和非正常流转的(无任何协议)农户争着要田,过去种不了,种不起的农户(特困户)争着要田,一起这样的纠纷村干部不知要调解多少次,但还是不能让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满意,一旦调解不成,要田户或到处上访或强行耕种,以致发生殴斗,导致矛盾激化。二是依法处理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此,按照职能,市经管局是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仲裁机构,但这条渠道目前还不畅通。而基层法庭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又不受理此类案件,比如xx村、xx村几起这样的纠纷,法庭已明确回复不予受理。

二是债权债务类。在农村主要表现在村组欠农户的钱无法偿还。因种种原因,农村一级目前债务相当沉重。据调查,xx镇截止去年底,xx个村总债务1291.36万元,总债权1019万元,其中债务过百万的村有xx、xx、xx、xx、xx五个村。在总债务中,各村以村委会名义向农户借款上交税费而形成的债务高达670万元,占总债务的52%,涉及全镇1850个农户,占全镇3780户的49%,目前,村一级清偿债权无政策,偿还债务无能力,要帐的农户成天跟着村干部转,有的要搬到村支书家里住,有的扬名要占据村会议室,还有的以种种 手段威胁报复村干部。逢年过节,到村支书家里要帐的人象走马灯似的,村干部普遍感到度日如年,尤其是有的要帐农户一旦家里出现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村干部只能摇头叹息,深表同情,而又无可奈何。

三是要求落实待遇类。分三种情况:一是从村组岗位上下来的干部要求解决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这些干部中有的是按照政策精减下来的村民小组长,有的是因换届选举落选的,也有被免职、撤职的,这些同志大多心里不平衡,加之多年的工资待遇未能兑现,因此,常与村干部发生矛盾,部分村的组长离职后至今也不愿意交接财务手续二是镇直企事业单位职工要求增加待遇。三是极少数退职民师多次上市上访,要求增加待遇。

(二)社会管理弱化。各类治安隐患增多。一是盗窃侵财性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二是抹牌赌博禁而不止,给家庭和社会增添了不安宁因素。三是对文化娱乐场所等特殊行业缺乏经常性的整顿与管理。比如xx镇共有网吧7家,其中4家无证经营。未成年人上网,特别是在校学生上网正是社会广泛关注的一大焦点问题。

(三)村民行为自由化,约束机制苍白无力。村级自治组织应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来约束村民,但具体执行起来又十分为难,如果里面加进处罚内容,又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当前,对村民的管理处于一种无序、自由状态,特别是一部分中、老年人素质低下,思想陈旧,平时说是聊非,相互辱骂等恶习习以为常,甚至认为“不打不杀,不算犯法”,因而发生口角后造成邻里不和,家庭不和,亲友反目,甚至结怨成仇,一旦激化,互不相让,村干部反复调解也无剂于事。很多村干部感到现在对村民的管理处于一种半失控的状态,相当一部分村民处于长期的无组织状态,而上级又没有任何强有力的制约手段,形成法律法规不便管,村规民约管不了的一种不正常局面。

二、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原因

(一)发展不够,加快发展是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目前,很多历史遗留问题,一些久拖不解的疑难纠纷以及因政策因素带来的新矛盾、新问题牵挂了镇、村干部大量精力,但越困难越要发展,矛盾纠纷越多越要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一些矛盾和问题才会大大减少。

(二)教育薄弱。在日益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人们的商品意思不断增强,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教育管理手段滞后,包括政策教育不深入,法制教育流于形式,道德教育没有开展,思想教育没有手段,传统的道德规范越来越失去约束力,因此,不少公民,特别是中老年村民文化素质低,道德水准差,自控能力弱,缺乏起码的操守和法律素养。

(三)世风日下,邪气上扬。一些遵纪守法的村民受冷遇、嘲弄、耻笑。比如税改前上交税费积极的农户,在如今不是受到人们的称赞,反而遭人讥笑。一些有钱不交税费的农户现在反而得意洋洋,到处炫耀。农村中的一些狠人很有一定的市场,致使有些地方出现“好人受气,狠人解气,群众憋气”的反常情况。

(四)少数基层组织软弱,干群关系紧张。有的基层干部不愿意做群众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工作方法简单,遇到难题推往上一级解决。调解工作中缺乏领导艺术,调处矛盾纠纷程序不规范。有的基层干部自身不过硬,威信不高,说话无人听,办事无人跟,使很多细小的问题复杂化,甚至酿成大的事件。

(五)基层政法机关没完全尽到职责。在国家还没有完全进入依法治国时代的今天,在村民思想、文化、道德、法律素质还不高的情况下,基层派出所要尽职尽责,深入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特别是在有些矛盾纠纷即可按民事纠纷调处又靠得上治安案件时,如果当事人素质太差,应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依法处罚。在镇村干部调处矛盾纠纷处于最艰难的时候,公安部门理应当好坚强的后盾,这样便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得以解决。乡镇综治办、司法所要适应新形势,探索维稳新思路,创新维稳工作方式,着力构建大调解格局。

(六)国家惠农政策与基层实际对接时产生磨擦。基层干 部既不能超越“红线”,又要保稳定,出现了矛盾纠纷“各人的孩子自己抱”。比如取消农业税后,成百上千的农民找村干部要田种,出现纠纷几级调解无果后,镇村干部再也无能为力了。现在乡镇还没有设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市一级仲裁机构也没有履行职责。很多知法守法的农民愿意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土地承包纠纷,但正常的诉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此,这些农户心中疑虑重重:“是国家的法大,还是国家的政策大?”

三、对策

(一)落实维稳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维护稳定的责任心、事业心,凭着一颗真诚的亲民、爱民之心,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现矛盾,解决矛盾。落实维稳包保责任制,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包到底”的要求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把本辖区内和职责范围内的矛盾和问题解决好。同时,要建立维稳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人人包案,个个维稳,上下联动,真抓实管的格局。

(二)加强规范化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村一级要按照规范化要求建好调解室。乡镇政府建好标准化的政府调处庭,其专班由司法所牵头,公安和乡镇综治办干部参加。同时,建立一个名副其实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班子,专职专责做好本职工作,既要及时对基层调委会进行指导与管理,又要负责调处,重大疑难矛盾和纠纷。

(三)强化对公民的道德法纪教育。农村要把道德评议会、道德评议专栏抓起来,市、乡镇要运用电视、广播等媒体有针对性地报道农村道德建设方面的内容。村治调会可以把适宜公开的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公开,借助公众的力量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或接受处理意见。村“两委”可以广泛发动群众,对疑难棘手的矛盾纠纷的处理结果由党员大会拿,由村民代表会议拿。要善于借助正义的力量,借助公众舆论,借助政法机关的后盾力量通过多种形式让素质差的村民受教育,让群众对千夫所指或者敢怒不敢言的所谓“狠人”受到孤立和谴责。司法行政部门要抓好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送法上门,深入田间地头“现身说法”,以案释法。乡镇要成立“巡回法庭”,在基层法律服务所挂牌。巡回法庭成立后,可与政府调处庭一道,选取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件经常性到村现场开庭,让村民参加旁听,尽量扩大受教育面。

(四)适时开展综合治理。对特行特业,复杂场所、学校及其周边以及矛盾纠纷多发村、多发单位,要及时派驻综治专班进行重点整治。

(五)政法部门要尽职尽责,摆正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积极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政法干警要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亲民观出发,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政法干警的身影。同时,政法干警要包村联点,联责联利,及 时排查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成为维护一方安宁的中坚力量。

第二篇: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原因及对策浅析

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原因及对策浅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的快速推进,我办辖区内征地拆迁项目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范围也越来越广。近几年来,我办辖区内共实施拆迁项目12 个,被拆迁居民 1700余 户,农民400余户,拆迁房屋890栋,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不稳定问题成为当前工作中的一个重点问题。近几年来,我办先后调处各类征地拆迁矛盾纠纷1200余起,总体来看,辖区内各个拆迁项目实施都比较顺利,征地拆迁工作基本稳定,但是征地拆迁中一些遗留的历史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和处理,因此引发群众不断上访,且呈上升势头,成为当前我办最主要信访案源和维稳的主要工作对象。

据调查,2010年,我办有关征地拆迁方面的信访案件有10件次,占全办信访总量的35%,其中属历史遗留问题信访的有8件次。今年1-6月份,因拆迁问题产生的信访有12件次,占全办信访总量的45%,较去年同期上升10%,其中个访8次10人次,群访4次120人次。自去年以来,我办共接劝返因征地拆迁赴省、进京越级上访12次26人次,耗费30余万元。可见,征地拆迁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已严重影响了我办的社会稳定,也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经过深入的调研走访和分析,笔者认为,必须高度重视,提高对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的认识,深入分析当前因信访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坚持以人为本,着重关注民生,因人而异,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的历史遗留问题,用群众的观点统领信访维稳问题,真正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确保维稳工作的良性互动,营造长期的稳定和和谐生产、建设和办公环境。

一、当前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主要特点

1、协调难度大。

上访群众反映的大多是征地拆迁中的遗留问题,矛盾多,难度大。由于建设中每一个开发项目都是临时组建拆迁机构,在拆迁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征迁问题,这些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等工程完工,机构解散,人去楼空后,相关责任人员相互推托责任,导致产生的遗留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而被征迁群众为了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在求决无门的情况下,不得已选择上访。上级按“属地管理”原则将这些问题交基层部门协调处理,我们认为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因为对群众反映的此类问题,大都是当时职能部门或政府的行政所为,因一些项目机构是从各个单位临时抽调的人员,我们不是当事人,不了解事情真实情况,有时甚至是连了解情况都不知道要去找哪个部门。既无权去问责事发责任单位,也无能去解决群众诉求,更无力去组织协调处理。所以,我们除了不断的接劝返,就是不断的组织人员和力量按政府交办要求做稳控工作。由于不能直接答复上访群众,也不能及时解决问题,久而久之,我们的稳控工作不仅日益乏力,也引发上访人对我们的对抗情绪,导致上访人屡屡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如辖区内双江街居民蒋某,以反映2006年火车站广场扩建拆迁时对其补偿安臵不合理为由而长期上访不息,按“属地管理”原则,我办成立了专门的包案稳控责任班子,先后赴省、京接劝返其5次7人次,主动向拆迁部门汇报会同协调6次以上,上门与蒋某谈心劝解10余次,但由于蒋某的诉求非我办职能权属所能答复和解决,所以,在我办反复的劝解和稳控多次后,由于问题的不能解决,已引起蒋某对我办工作人员的强烈反感,现蒋某已扬言:“既然我的问题你们解决不了,我不会再听你们的劝解,我要拆迁部门直接和我接触”。今年1-6月份,辖区内因征地拆迁、土地确权等历史问题已引发了5起18人次的赴省、进京越级访。

2、多串联群访。

拆迁安臵工作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拆迁户因共同的利益诉求,为达到共同的目的,极易捆绑成团、串联上访,如火车站广场扩建中的遗留问题已由去年的3起个访发展到今年的5人串联群访。其次是交通路西侧开发后二、三排门面业主的集访,“环北东路”开发时引发的光文社区八、九组150余名村民的集访,娄新高速拆迁户的赴省集访。今年以来,辖区内已发生了3起规模大的集访。

3、重复上访多。

所有这些遗留问题,由于时间跨度长,解决起来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调查、协调、处理过程,且往往会出现在调查中因客观原因而延误了处理进度;个别上访户私欲心太强,漫天要价,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不服协调;因问题牵涉的范围广、复杂性强、难度大,有关部门一年半载难以处理到位等情况。在问题处理过程中,一些上访群众认为政府是在拖延、敷衍,而产生不满和对抗情绪,不断重复上访。今年以来,辖区内共发生了8起120人次的重复访。其中本级重复访有2起50人次,赴市级重复访有2起50余人次,赴京越级重复访有4起20人次。

二、征地拆迁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成因分析

1、补偿标准不够统一。存在同一个地段、同一区块因户籍不同,补偿标准不一样。其次是因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执法不公,打“人情牌”的现象,相同条件的拆迁户补偿标准不一致,面积测算标准不一样,造成群众互相攀比,如西郊株六复线移民户之一张某某,反映与他同等区域,拆迁面积比他家要少的其他移民户的补偿要比他高。由此质疑拆迁方少付了他拆迁补偿款,以此为由而上访,至今难以息访。同时,由于拆迁标准是由政府统一制定,群众普遍反映补偿标准过低,对补偿标准不太认可。

2、行政行为不规范。一是存在政府拆迁部门过于追求征地拆迁效率而忽视程序的正当性和透明性,当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在不能及时达成协议时,拆迁方为赶进度而发生随意表态、“强制拆迁”等现象,由此引起被拆迁群众的不满而上访。如今年1月份,光文社区八、九组村名联名到市政府集访,反映2006年“环北东路”修建时,拆迁部门在征地拆迁前没有将征地用途、面积和范围向群众公示,征地审批程序不合法,存在少批多征,先征后批的情况;而且将已征的公益用地用做了商业开发,触犯了群众的利益,拆迁时承诺无房户的宅基地安臵问题至今没有落实,已征的统征地至今闲臵五年等。交通路西侧二、三排门面业主集访反映的也是政府原承诺的前后通道和商业街的规划未落实到位。二是有关管理部门全局观念不强,对一些重点户有畏难情况,不敢管,不想管,使问题久拖不决,引发上访。如辖区内1994年光蓝路开发时,由于没有及时依法处理好移民户李某的安臵问题,致使李某领取了拆迁预付款后又违约不履行拆迁义务,导致光蓝路的开发工作中断。此后到2003年,政府将光蓝路更名为环北西路,另建拆迁机构,继续开发工作,时隔10年后,李某的房屋才按原协议约定拆除,同一个拆迁主体,先后经历两个时期,两个不同的拆迁机构,致使李某在拆迁补偿安臵上层层加码,提出更高的要求。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无果后,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导致该问题至今8年了仍未处理好,引发李某不断上访。

3、政策法规与现实存在滞后现象。随着城镇拆迁总量的增大,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房价节节攀升。而相应的政策法规却未能依据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存在拆迁标准与实际的房地产价格脱节。当前,群众上访的焦点就是拆迁补偿标准与现有市场物价差距太大,反映政府部门低价征收,高价卖出,导致被拆迁群众因感觉利益失衡而上访。如2006年“环北东路”修建时,实施的仍是娄发[2003]29号拆迁补偿标准,但被拆迁居民参与政府利益分配的愿望十分强烈。据了解,我市现行的拆迁补偿标准仍是娄市[2008]3号文件,对比2008年的建房工价为70-80元/天,现在是100-120元/天为例,群众重新建房的物价成本显然要高出很多,由此也引发移民户要求政府补偿建房物价差。同时,在征地拆迁方面有些规定没有完全依照上级相关规定来执行,与上面政策有不符之处,而随着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加强,维权意识也越来越浓,由此也引发群众的诸多诉求。

4、失地农民缺乏社会保障。被拆迁农民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一些年龄大、文化低、无技能的拆迁户难以找到工作,由于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安臵,久而久之,这部分人生活出现困难,却又得不到帮扶或救济,“坐吃山空”后,又只好回过头来找政府。如不久前,新新社区西郊居委会100余户失地农民代表到政府及相关部门联名上书,反映顺鑫公司转产后他们失业,要求政府重新安臵就业。近两年,辖区内因娄新高速公路和污水治理工程的建设,已产生失地农民20余

户,但这部分农民的社会保障目前没有及时跟进。

5、部分群众思想观念滞后。个别拆迁户为了追求安臵利益最大化,以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拒不按合同履行拆迁协议,因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而不断上访。如株六复线中的个别拆迁户,领取了拆迁安臵费后,以安臵补偿不合理为由不如期腾出老房,一直居住至今,还要求安臵新的地基。其次是个别上访户对政策一知半解,总以为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提出问题层层加码,又听不得半点解释,三番五次的重复上访,牵涉领导精力,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如火车站广场扩建拆迁问题而引发的老上访户蒋某,动不动就越级进京上访、告“洋状”。

四、关于做好征地拆迁稳定工作的对策建议

征地拆迁是城市建设和发展中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必须始终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处理征地拆迁稳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定团结大好局面。

1、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建立和实行征地拆迁维稳风险评估制度,预防不稳定因素的发生。一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建立和完善规范、科学的拆迁风险评估体系,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因素,对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公开评定估算,将评估结果作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的依据。在实施征拆工作前,向群众公开拆迁许可证、审批程序、拆迁管理收费标准以及拆迁投诉渠道。将征地用途、面积和范围告知群众,使征地拆迁补偿安臵工作臵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让群众充分了解拆迁政策,既能理解和支持城镇建设,又能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建设项目意见书增加信访维稳事项评估的内容,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充分估计,并提出处臵意见和措施,及时处理征地拆迁群众信访,防止出现老的征迁问题没处理好,又出现新的拆迁信访问题。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稳定风险问题进行预警评估,事先对周边的人文环境、社情、民意等作详细了解,通过公告、听证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研究分析可能出现的维稳信访问题的特点和规律,变事后被动处理为事前主动预警评估。三是组织专门力量,对拆迁项目包括有历史遗留问题的拆迁项目、正在进行和将要进行的拆迁项目集中进行排查,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的拆迁项目重点排查,力争从最基层和源头上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和隐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拆迁主管部门要主动与维稳等部门沟通情况,逐一分析原因,研究化解对策,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2、以人为本,逐步健全和完善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扶持、统筹发展四位一体的征地拆迁安臵格局,解决拆迁户的后顾之忧。农民失地后今后生活靠什么?怎样实现自主就业是被拆迁农民最关心、担忧的两大问题,也是政府做好拆迁安臵工作的两个关键,所以增加失地农民的就业竞争力,也是保持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要加大财政、银行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开发商的作用,通过土地开发利用,盘活土地资源,多方位筹集资金,为失地农民拓展更多的就业渠道。要逐步完善“三条保障”线,一是推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引导失地农民参加社保,便于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二是探索建立学历教育、医疗、丧葬和其他特殊补助机制,并逐步提高标准;三是推行生产就业发展保障机制,创建“失地农民人力资源数据库”,长期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失地待业青年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建立就业扶持机制,支持失地农民创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3、加大力度,妥善处臵拆迁遗留问题。事关征地无小事,利关农民大如天,为使“土地征得下,群众迁得出,房屋拆得掉,生活有保障。”拆迁安臵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矛盾突出,处理难度大,群众反映强烈,此类问题久拖不决,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要制定稳定工作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拆迁群体性事件,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依法妥善处理。在处理问题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对遗留问题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以及政策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针对遗留问题的不同情况,建议由政府牵头成立专门机构,制定解决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落实配套措施,实行目标管理,突出重点,分期、分批实施,逐一化解。对当前存在的遗留问题,要本着既尊重事实,又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处理。建议成立由市政府领导挂帅的征地拆迁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由涉及到的相关单位、部门为成员单位,共同来协调处理这些存在的遗留问题,以确保所有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理,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尽量予以解决,对提出不合理要求,且无理重复上访的,按照市里有关信访案件包案处理的有关规定,确定为无理上访,坚决予以打击处理。

第三篇:当前农村不稳定因素分析

当前农村不稳定因素分析

【摘要】对当前农村中出现的社会矛盾以及不安定因素,应该辩证地看待。这些矛盾既可以化解也可能转化。因此,要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办法,正确把握处理矛盾的尺度,妥善解决当前的问题,确保农村稳定。

【关键词】农村稳定基层治理

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是顺利推进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基本前提,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没有稳定,任何事业都不会取得成功。因此,当前农村出现的一些不稳定因素,应当引起重视。

农村中不稳定因素的产生及危害

农村土地纠纷成为引发农村不稳定的主要因素。近年来,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对农民种地的补贴数额在逐年增加。加之农村医疗、养老、上学等优惠政策的出台和完善,许多外出农民返乡索要承包地,由此产生大量矛盾纠纷,且调解难度很大。此外,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因道路工程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包括新村)建设、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学校卫生室等公益事业建设,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重新分配等一系列问题产生。在处理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个人之间利益分配上的矛盾与纠纷。如果处理不当,矛盾就可能激化,个体问题就会变成群体上访请愿,严重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村官”侵占集体财产,使干群、党群关系紧张。当前,农村集体(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所有的财产主要表现为基本农田、宅基地、四荒地、砖窖、池塘、林木等集体财产及其收益,以及上级拨款、社会捐款、农民集资款等款物。一些农村干部不能摆正义和利的关系,只顾个人小家利益,无暇顾及群众共同致富。有些村干部甚至利用职权之便,吃喝玩乐、贪污浪费,使群众对他们失去了往日的信任感,导致干群、党群关系紧张。

宗族势力对农村社会稳定形成强烈冲击。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生产体制由队变为以家庭为主体,以一家一户生产、销售为单元,随之形成了以家族为中心,家族利益高于一切的新格局。强势家族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或者做官子弟的权势,对基层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不以为然,甚至有凌驾于农村基层组织之上、代替基层政权职能的趋势。这使得干群关系紧张,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积怨加深,一方仗势欺人,一方忍气吞声,对农村社会稳定形成了强烈冲击。

民事纠纷得不到及时调解处理,转化为刑事案件的比例加大。由于农民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邻里之间或妯娌之间多因鸡毛蒜皮的琐事互相猜疑,因小孩子之间顽皮打架较真动粗。此外,法律对于农村“彩礼”等纠纷没有明确规定,而村委会对民间纠纷的管理能力有限,治保、民间调解、综合治理工作容易流于形式,极易使民事纠纷变成刑事案件。封建迷信成为农村新的不稳定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家庭收入提高了,思想观念变了,有了更多的休闲时间,但是农村并没有提供足够的休闲娱乐和学习的场所,也没有人组织成立正当的社团,从事有意义的活动。不法分子抓住这一时机,利用封建迷信麻痹群众,诱使其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成立所谓的“教、门、道”等组织,定期集会,给社会安定、政治稳定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妥善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

对当前农村中出现的社会矛盾以及不安定因素,应该辩证地看待。这些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与发展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是一系列因素结合在一起的必然产物。在发展过程中,矛盾既可以化解也可能转化。这就需要我们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办法。在农村,大量矛盾是物质利益的矛盾,如果能正确把握处理矛盾的尺度,农村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使矛盾得以妥善解决。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党在农村中的领导地位,确保党的政策在农村得到及时落实。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肩负着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任,加强

党的建设,特别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显得更为重要,也更加迫切。在新时期,只有加强党的建设,才能保证党的基本路线长期地、毫不动摇地坚持下去;只有加强党的建设,才能确保党在农村社会中的领导地位;只有加强党的建设,才能使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只有加强党的建设,才能使党的组织纯洁,富有朝气。因此,在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和农村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到试验区建设中来,有效抵制各种没落、腐朽思想的腐蚀,为当地的改革、发展、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要突出加强预防和化解农村不稳定因素责任体系的建设,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负全责,其他领导按分管工作负责的原则,自上而下,建立领导干部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各尽其责,形成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的领导责任制体系。

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前提,是农村社会安定、政治稳定的重要举措。土地问题是农民最敏感的问题之一。因为它涉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多少年来,土地政策上稍有风吹草动,哪怕是提法上有细微变动,农民也会作出反应。对农民来讲,土地仍然是他们最后的也是最可靠的保障。农民最担心的是政策有变,所以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至关重要。“30年不变”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是党和政府对土地承包关系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稳定的郑重承诺,是一颗实实在在的长效“定心丸”。我们要坚决贯彻、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农村政策,尽量避免因为政策执行上的失误或者政策得不到落实而引起农村社会关系紧张并引发社会不稳定。

加强对农村外出人口的管理工作,是农村和城市治安的重要措施。户籍管理是治理国家的一个重要手段。当前的这种户籍管理状况已不合时宜,需要户籍政策有所改革,而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还户口以本来面目,解决公民的“自由迁徙”难题,达到人类流动的理想境界。但是,目前在我国要实现这一目标还有一定困难,因此,我们要面对现实,做点具体的、实

质性的工作。针对农村大量人口外流、行踪难以掌握的实际,积极配合农村派出所,做一次外流人口大调查,重点人口作重点调查,并与流入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密切配合,联防、联管。

完善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制度。村民自治,是村民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整套制度。1998年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将村民自治推向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要积极完善村民自治的具体操作办法,保证村民各项政治权利的有效行使,避免“多数人对少数人暴政”和“少数人的合理意见不被采纳”的情况。在村民自治基础上实行的“三公开”(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其初衷在于既有利于群众监管,又避免各种形式的腐败,要不折不扣地实行,以取得农民的信任。

建立完善排查、信息反馈和调处网络,对于农村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在新时期,着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中“第二道防线”的积极作用。村干部要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用法律的观点分析研究和解决农村各种矛盾。基层干部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掌握最新情况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做好疏导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不稳定因素排查、信息反馈和调处网络,建立村级信息员和调访员的选拔和培训机制,增强预警性,使信息发现早,情况反馈及时,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围绕提高预测、预警、调访能力,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在此基础上,从抓早、抓小、抓快入手,确保信息交流畅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掌握信息,认真研究处理矛盾纠纷的解决措施,把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

依法治县是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保障。保持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是人民群众的最高利益,也是我们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前提。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关系的调整,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出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变化,其中一些涉及群

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因此,各基层组织必须认真负责、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思想政治工作和说服教育的办法,正确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要加强村民法制宣传和教育,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为主,打防结合,加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创造良好的农村社会治安环境。结合“五五”普法工作把农村法制宣传和感恩教育、形势教育一并推进,针对农村和农民的特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观念,使广大群众树做到日常活动依法办事,遇到纠纷依法调处,按照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从源头上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控制。同时,通过感恩教育和形势教育,让广大群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珍惜团结合作、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作者单位:河南省息县法院)

第四篇:浅析农村技校生就业不稳定因素与对策

浅析农村技校生就业不稳定因素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技工人才的走俏,各类技校都十分重视学生的就业工作,多渠道的去解决学生出路,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但是有的学校却忽视了毕业生离校后就业的稳定性,刚到企业就出现流动频繁、盲目跳槽或随意辞职回家的现象,最后在社会上闲荡,导致家长抱怨,企业意见大,影响了学校声誉和招生工作。学生毕业后的就业稳定好坏是衡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学校生成和发展的关键。因此,随着劳动力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服务就业进一步搞好毕业生的就业稳定性已成为农村技校发展中面临的必须解决的问题。本文着重对农村技校生就业稳定性差及如何提高毕业后就业稳定性作初浅探讨。

一、影响就业稳定的因素

1、心理适应能力差,情绪上不稳定

由于技校生就业时正处于17-18岁的青年初期,涉世不深,缺少生活经验,对复杂的社会不能从容应对,对变化的环境难以及时适应,遇到问题容易紧张,情绪上很不稳定,自控力也较差,认为什么事都会一帆风顺,不做应付各种困难的挫折的思想准备,遇到失败,就感到前途一片灰暗,丧失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从而直接影响了就业稳定。

2、就业期望值过高,理想与现实有差别

许多农村技校生在就业时不能给自己合理定位,对自己的前途踌躇满志,对未来充满幻想。认为自己读了几年技校,就不是普通的打工者,自以为是有知识、有技术的人,环境好、待遇高、工作轻松的岗位才是自己的理想之地。挑剔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另外再加上就业时,一般都是学校集体组织推荐,他们不了解人才竞争的现实,不懂得脚踏实地的成功之道,这些学生很难在一个岗位上长期稳定的干下去。

3、意志品质薄弱,吃苦耐劳精神差

目前的技校生,尽管是生长在农村,但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家庭的溺爱,娇生惯养、拈轻怕重,使他们没有经过艰苦生活的磨练,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和从基层做起的思想准备。在就业过程中,面对激烈的竞争和艰苦的环境及工作压力,胆小怯懦、怕苦、怕累、怕脏,难以长期坚持工作岗位,不能遭遇挫折及缺乏吃苦耐劳精神是影响技校生就业稳定性主要因素之一。

4、就业指导教育不到位

目前有的技校虽然也开设了就业指导课程,但是在实际教学中,方式和内容不能联系实际,教学质量和水平不高,缺乏互动性。教材不统一和授课时间不固定,就业指导教师对就业市场不熟悉或推荐就业经验不足,缺乏就业形势分析,导致就业指导课达不到预期效果。还有的技校只是在学生毕业前夕搞突击工作,开几个讲

座讲讲就算,使学生的就业准备不充分,而影响学生的就业稳定。

5、难以实现角色转换

技校学生在初次就业后由于角色转换意识不强,很容易还把自己还当成一个学生,不自觉的用一个学生的眼光和处事方式来对待工作中的人和事。对工作任务不积极主动,自由散漫、不尊重师傅、不团结同志,更不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短期内很难彻底实现学生角色想工作角色的转换。

二、提高就业稳定性的对策

许多技校认为把毕业升送到就业单位以后就没事了,就不管了,其实学生在就业后一年之内问题很多,如许多学生怕苦怕累,新老工人人际关系紧张,频繁盲目跳槽,流动性大,回头率高。出现许多学生在企业不能长期稳定工作,家长意见大,企业反应强烈。招生和就业是技校的两件头等大事,而毕业生就业稳定性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招生工作,因此学生毕业后的就业稳定性社会认可率是关键,应加强毕业生就业后的跟踪指导,是搞好毕业生就业稳定有效手段。

(-)加强毕业前就业指导

1、加强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能力

技校生思想较单纯,他们没有就业经历,不懂得社会的复杂,认识不到就业指导的重要性,想象不到未来就业过程的艰难。就业前开设就业指导课,在入前期要着重对学生进行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的教育,培养学生独立生活的能力,灌输竞争择业的意识、鼓励学生主动参与社会实践、注意培养自己的语言组织能力、与人沟通能力和承受挫折的心理调适能力。到毕业前着重进行创业意识、就业形势、就业政策等方面的指导,引导学生树立竞争意识,克服懒惰思想,要敢于竞争,挑战自我,变被动为主动,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同时,请在企业中担任了生产骨干和领导职务的优秀毕业生回校进行现身教育,介绍就业稳定的成功经验,传授择业的技巧;也可以利用就业指导实践课带学生到当地的劳动力市场进行求职实践,体会一下激烈的竞争经验。因此,技校开设就业指导课,上好就业指导课是十分必要的。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就业心理素质

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是目前许多技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但随着技工教育的发展,在心理健康教育中,要把学生的就业心理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培养良好的就业心理。

(二)搞好就业后跟踪指导

1、与学生保持联系,鼓励适应社会

现在大部分企业宿舍有电话,学生都有手机,与他们联系很方便。学校负责就业的老师只要经常打电话关心他们,有问题及时找他们谈。学生也非常愿意给学校打电话,向学

校老师诉苦、抱怨。学校应在心理上安慰他们,用学有所成的优秀毕业生的成功人生经验疏导他们,鼓励他们积极适应社会,这种精神上的安慰和心理上的疏导是提高学生就业稳定性的有效方法。

2、走访用人单位,意见双向反馈

学校要选择几个学生就业比较集中的单位去了解他们的工作岗位变化和酬薪、生活状况;了解学生对企业的满意度。与用人单位的基层领导沟通,一方面听取用人单位基层领导对学生就业后工作情况的意见,另一方面向用人单位基层领导反映学生的个性特点,以便他们了解学生。同时,也要把用人单位基层领导对学生工作情况的意见反馈给学生,表现好的给予鼓励,差的予以批评帮助。这种方式更能使学生感受到学校对他们的关爱,更能促进学生好好工作、适应社会。

第五篇:浅析当前新农村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

浅析当前新农村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

发布时间:2008-03-18 作者:梁旭 朱光金 张雪 访问次数:1779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各地应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实际的新农村建设之路。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群众,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拓创新,强化政府引导,加大帮扶力度,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不断地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制约因素和困难。现就如何有效推进广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广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情况

2006年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了“以富裕农民为中心,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支撑,以加强公共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提高农民素质为关键,以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为保障,做好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全区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策。并决定用两年时间在南宁市武鸣县和原邕宁县所辖区域开展新农村建设连片试点工作,要求各市、县选择城市县城周边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示范,带动面上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优势产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各地把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内容,加快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二是农民收入大幅提高。2007年广西农民人均纯收入2007年突破3000元达3224元,同比增长16.4%,增幅创1996年以来新高。;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新突破。近年来,通过相继实施的“村村通工程”、“万村千乡工程”建设,广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已初具规模,农村消费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但要使农村消费环境能够得到进一步改善,必须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6年来完成总投资65426万元,其中生态能源、教育文体、医疗卫生、广电通信、屯内绿化、村屯规范等投资8986万元;四是新型农民培训不断深入人心。全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超过300万人次,培训农民工130多万人次,累计外出务工人数超过700万,劳务创收约220亿元;五是农村社会事业发生可喜变化。全区所有县(市、区)提前一年完成“两基“攻坚任务;63 l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交学杂费,24.5万家庭困难学生得到生活补助,真正实现了“上学不交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达到40个,1809万农民参加了“新农合“;全区有59个县(市、区)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贫困人口再减少了10万人;六是村容村貌文明风尚呈新变化。全区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结合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着力开展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圈等“五改”活动,让农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用清洁灶,上卫生厕,住整洁房”;七是基层组织民主建设不断得到巩固。全区深入开展和实施“三级联创”、村级组织“五村、两规范”建设、“四个培养”等活动和工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了加强,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

二、广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新农村建设领导机构上下不统一、不对应,职能不明确,不利于工作协调

广西自治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自治区农业厅,办事人员主要从其农业厅内抽调部分同志组成。新农村建设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从自治区农业厅职能来看,难以协调这项工作。全区部分市、县只下一个文件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但是新农村建设的办事机构、人员、经费、设备没有真正落实;新农村建设的日常事务工作,没有专门机构、人员具体实施和操作。有的地方领导力量不到位,工作没有思路,资金不落实,问题不解决,几乎完全停留在农民自发建设的阶段。

(二)一些地区的部分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上存在偏差

一是对新农村建设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部分县(区)、乡(镇)、村领导干部对新农村建设热情不高,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部分农民存在“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认为新农村建设是上面拨的款,所有的建设项目资金都是上面扶持安排的,自觉主动地参与性不高。二是对新农村建设存在理解上的误区。只重硬件建设轻生产发展,以为修了几条村路,盖了几幢新房,清理了房前屋后的垃圾就是新农村建设,忽略了生产发展和乡风文明建设。

(三)连片试点推进的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存在急于求成、简单粗糙的倾向

一是投入资金分散,难以有效整合资金。新农村建设涉及部门多,上级投入资金渠道按部门下达,一些单位对试点建设选择和项目审查标准不一,投入分散资金不能有效整合,影响建设效果,且条条框框多,不利于实施单位具体操作。二是时间紧、任务重,准备工作不够。新农村建设项目多而广,缺乏规划设计人员,规划滞后,一些地方规划进度慢或者根本无规划,新农村建设无章可循;工程技术力量不足,特别是村、屯道路建设质量监管工作不到位,真正掌握技术的施工质量监管员少。有些村屯道路建设没有施工质量监督员,全凭施工单位良心施工;有的在建道路路基坎坷不平,高低相差很大,达不到施工质量要求,施工人员照样施工,使道路质量存在很大隐患。三是统一政府投入标准,工作方法简单。无论是平原,还是丘陵山区,不分富裕村屯,还是贫困村屯,通村道路、通屯道路和沼气池等建设项目的专项补助资金标准都是一个样,致使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参差不齐,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负担苦乐不均。

(四)新农村建设项目专项补助资金不足,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负担重

以农村道路建设为例,通屯的道路都是机耕路,路基不好甚至没有路基,根据新农村道路建设的技术指标要求进行施工测算,通屯道路按路宽3.5米、18公分厚水泥算,水泥路造价在17万元/公里左右,若按政府补助通屯道路12万元/公里、群众必须自筹3万元/公里计,每公里资金缺口约2万元左右。以村屯规划为例,自治区、南宁市下达给邕宁区村屯规划设计任务415个,目前实际完成规划任务不到一半,原因是规划设计经费不足。据规划部门预算,每个规划点所需规划测量设计费不低于6500元,但自治区、南宁市仅补助每个村屯规划测量设计费2250元,规划资金缺口较大,城区财政困难,配套资金未到位,并且乡镇又无资金投入,较难完成上级下达的规划任务。2006年,邕宁区完成村道建设17条137.5 1公里,屯道建设53条115.75公里,其中群众自筹资金投入村屯道路建设已达1225万元。2007年全城区要建设488公里屯道,农民还要集资1500万元左右。同时,新农村建

设还要投资水利、生态能源、教育文体、村屯绿化、医疗卫生、广播电视电信等项目,这些项目也都要农民按一定比例自筹资金解决,农民自筹资金负担重。

(五)“重建设、轻管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没有规范性的维护管理措施

通过新农村建设,建成了一大批村屯道路、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等公共基础设施。我们在试点区县调研时看到,一边是热火朝天的修了通村道路,又修通屯道路,一边是竣工不久的村屯水泥道路路面出现了破损、坑洼、翻沙等现象。问问一同调研的县乡同志,村屯道路的维护谁来做?大家相顾茫然,一脸无奈。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迫切需要规范性的维护管理措施,不然一定会出现有新村没村貌,建的起养不起的情况。

三、加快广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完善领导机构,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任务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应当担任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明确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的相应责权,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总协调单位,具体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制定、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工作调度和监督检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为了能够使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建议自治区、市、县(区)把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设立为一个政府议事协调办事机构。

(二)探索建立一个政府、农民群众和社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应当正确处理国家扶持和农民自强的关系,既要保证国家扶持资金的到点到位,又要能够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可以引入参与式服务的方式,扶持经过村屯农民群众讨论,当前农民群众最需要的建设项目,把目前新农村建设中的“为我建设”、“要我建设”变为“我要建设”。同时,营造一个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舆论氛围,集中全社会的力量深入持久的共同推进全区新农村建设。

(三)因地制宜、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分类指导

根据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20字“方针,结合广西农村发展中的不平衡性,视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程度,采取不同的方法来推进新农村建设。一些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的经济比较发达,农民收入水平较高地区,在新农村建设中,应按照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着力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大村容整治力度、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下功夫,为其他地区推进新农村建设探索经验。同时,可以采取市场化的办法,选择3—5个大中城市富裕的城郊地区,开展引导房地产企业参与投资新农村建设的试点工作,允许房地产企业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上,进行商品房小区和农民回迁房新区建设;农民人均纯收入在3500-2500元的大部分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自身积累能力还比较低,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比较多,在新农村建设中,要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壮大农村经济放到重要位置,同时协调推进其他各项建设,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新农村建设路子;一些农民人均纯收入不足2500

元的地区,农业发展相对落后,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在新农村建设中,应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民素质、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等方面,确保农民群众实实在在得实惠。

(四)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切实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

一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投入机制。建立一个稳定的政府对农村投入增长的机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重在“多予”。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自治区政府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二是应当以县域为单位对农业政府性投资进行整合。积极开展以县域为主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全面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包括扶贫、以工代赈、农业、畜牧、林业、水利、能源、交通等专项资金,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的原则,实行项目资金到县一级的统筹使用和统一管理,变分散式投入为捆绑式投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整合资金,明确鼓励、支持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不同区域、不同村屯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标准,有多少钱就办多少事,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建设,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明确政府、农民和社会的职责,建立激励机制。新农村建设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教育引导农民。让财政资金投入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不要完全包办。拓宽农民的思路,帮助农民熟悉市场、找准市场。抓好示范工作,培养起值得农民学习的“土专家”、“田秀才“、种养大户、农民企业家,或为农产品开发、销售服务的致富带头人等典范,逐步建立农村人才激励机制,树立起农民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四是加快建立吸引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机制。充分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的辐射,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要形成全社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激励机制,自治区财政要通过直接补助资金、补助原材料、项目扶持或“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鼓励,加快建立全社会参与的激励机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浓厚氛围。

(五)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确定重点投资项目

建设新农村,要有一个科学的规划进行指导,必须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建设、土地、发展与改革、农业等有关部门,以村委为单位,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以中心村为重点,以农村现代化为标准,对村庄、道路、学校、卫生所、商业网点、产业发展进行全面规划,统一布局。规划起点要高,布局要合理,突出特色,适应现代发展的需要。在规划的基础上,加强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研究,按照轻重缓急的要求,确定建设重点,研究和提出一批重点建设项目。要将农民最需要、最迫切、影响最大、见效最快的项目作为重点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上级和各个方面的大力支持。

(六)充实工程质量监督员,加强新农村建设项目工程质量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新农村项目建设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从市、县有关部门抽调工程技术人员到乡村指导项目工程建设;二是聘请大、中专理工类毕业生参加新农村项目建设,担任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员工作;三是从有项目建设任务的村屯选派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工作能力的村民或村委干部担任质量监督员。政府和有关部

门要举办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培训班,培训质量监督员。通过技术业务培训,使监督员明确工程质量监督的标准、技术要求和工作方式方法等,能够担负起监督项目建设施工质量的重任,确保工程质量。

(七)继续抓好试点,不断探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途径和方法

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建立自己的试点,并深入基层和农户进行调查研究,与广大干部群众共同研究新农村建设蓝图。要从规划做起,确定试点村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切入点,需要采取的对策措施,帮助群众解决建设过程的困难和问题,在实施中逐步摸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法、途径,以便更好地指导面上的实践,防止工作的盲目性。特别是连片试点区县的领导同志,应当坚持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三分建、七分管"的原则,高度重视已经建成的公共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问题,通过调研,根据当地实际,按照通村道路、通屯道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人畜饮水安全工程等公共基础设施不同的维护管理要求,建立完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规范性的维护管理措施。(转载请注明来源为资源网)

当前影响新农村建设的不稳定因素、原因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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