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申办报告
关于登记“泗县虹坤学校”的
申请书
泗县民政局:
我校创办1999年2月,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为指针,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宗旨,积极开展文武教育教学活动,深化教学改革,于2010年取得《办学许可证》。为了规范办学行为,遵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文武教育教学工作,现申请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一、名称解释
“泗县虹坤学校”的前身为“泗县虹坤文武学校”,成立于1999年春。学校名称中“虹坤”二字为泗县原是“虹乡县”,故取个“虹”字;“坤”字是取举办者“汤坤”姓名的最后一个字。泗县虹坤学校在县教育体育局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为指针,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宗旨,积极开展文武教育教学活动,深化教学改革,于2010年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我校于泗县城二环路东北角,占地约三十余亩,建筑面积九千多平方米。我校有独立的校舍,布局较为合理,现有9个教学班,124名学生,12 名教职工。
二、业务服务范围
我校为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武术教育为一体的文武特色教 育机构。学校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对适龄学生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中华传统武术及竞技武术的教育训练。
三、申请理由
通过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学校举办人将取得合法资格,学校的一切工作将依法推进。我省2014年对民办学校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会进一步理顺,学校的发展将登上一个新的台阶,师资队伍将得到更好的完善,教学设备的购置以后也将顺利进行,教学教研活动也将更好的开展。我校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为我县的文武特色教育事业贡献更多的力量。
泗县虹坤学校 2014年11月2日
第二篇:申办报告(定稿)
铜梁翰林教育培训学校办学申请
重庆市铜梁区教育委员会:
为实施科教兴国伟大战略,提高我区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关于民办学校相关规定。本着能够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我们经过深入调查、反复论证,也进行了长达一年的充分准备,现特申请开办铜梁翰林教育培训学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举办者:易江龙
(二)拟办学校名称:铜梁翰林教育培训学校(三)
办学校址:
(四)经费来源:由股东易江龙、江应蛟、易廷英等发起筹措(五)
办学经费数额:自筹经费80万元整
(六)办学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办学经费由董事会统一监督管理使用,学校负责人具体实施,主要用于学校的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买、教职工工资以及福利、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聘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
(七)办学内容:针对小、初、高学生的语、数、英、物、化、生、政、史、地等全科性文化课辅导。
(八)办学规模:500人次 ∕ 年(九)
办学层次:小学及初中高中学生(十)
办学类别:民办非学历
(十一)办学形式:周末及寒暑假短期面授
(十二)办学条件:我校占地面积500平方米,位于铜梁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内。设立12间带投影仪的教室、5间学生小自习室、2间学生休息室、3间教师办公室、健康饮水专区等。学校学习环境优雅,毗邻铜梁区全民健身中心。我校课程设置丰富,学习氛围浓厚,硬件设施完善。学校配备教学中所需的各种教学设备:液晶电视、电子白板、电脑等,进一步方便提高教学。就此特针对初中、小学开设一对一辅导,语、数、英、物、化、生、政、史、地等全科性辅导班以减轻学生学习压力,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十三)培养目标:我校本着以孩子为主,为孩子的一切努力做好工作。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通过分层教学因材施教提升学生学习成绩,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策略,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十四)内部管理机制:我校坚持不懈地进行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董事负责制。学校有理事会,校务会两大领导班子:理事会为决策机构,校务会为管理以及监督保障机构。两大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使决策、管理、监督拧成一股绳,做到三力合一。
办学申请人:易江龙 2015年11月12日
第三篇:申办报告
申办报告
举办者:王丽
培养目标:本校招生对象为一年级至九年级学生,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学生在专业知识、技能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和提高,使我校成为名副其实的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主要阵地。
办学规模:学校建筑面积37.1m2,分为2个教室。学校将扎根酒泉稳步发展,面向甘肃逐步壮大。
办学层次:面向社会利用双休日和课余时间开办课业辅导,小学奥数,初中数理化等专业培训。
办学形式:以分层教学、分类辅导,一对一或者小班8人以下的方式教学。
内部管理体制:实行个人负责制
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一)学校办学资金10万元,有举办人一人出资,包括用做学校的流动资金6万元和已经用做装修、购置教学设备和办公用品4万元。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学费收入,学校资金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三)其它合法收入
申办人:个人简介:姓名:王丽性别:女出生日期:19861006
本人文化程度:毕业院校:西北师范大学执行学院学历:本科所学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毕业时间:2010年6月工作简介:2011年1月--------2012年11月在北京四中网校酒泉分校从事教学工作,主要对象有初中和高中,针对作业中的疑难问题解答以及学习习惯和方法的培养,期间担任综合部主管。
申办人:王丽2013/9/24
第四篇:社团申办报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
针织协会
第二条 社团性质
自愿结成、非营利性、兴趣爱好类社团组织。
第三条 社团宗旨
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校团委有关规定。传播手工艺,增强学生对针织刺绣的了解,拓展学生兴趣,丰富学生生活的宗旨。
第四条 本社团接受共青团晋中学院委员会领导,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五条 会长
召开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检查会员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六条 副会长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七条 人事部
负责协会招新工作,负责会员退会和其他与会员有关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活动开展时负责通知会员参加。
第八条 组织部
负责做好活动组织工作,负责执行协会内部会议的决定,做好活动的策划书。
第九条 宣传部
负责协会宣传工作,对内负责协会活动的各项宣传及有关报道,组织并编辑向校刊。校报有关宣传栏目报道稿件。
第十条 外联部
参与校内外各部门,领导的日常沟通,其他高校相关学生社团密切沟通,负责为协会对外筹集资金,负责管理协会相关工艺材料并提供材料来源。
第十一条 财务部
管理会费和其他所得资金,做好各项财务计划、核算、预支,定期针对上交财务进行核算。
第十二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审议社团执行机构和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负责。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五条 社团执行机构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除名、(五)决定社团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 会员制度
第十六条 会员入会条件
(一)需为晋中学院在校学生
(二)承认和执行本章程
(三)遵守章程规定义务
第十七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协会内部讨论通过
(三)缴纳规定会费,发给会员证
第十八条 退会的有关规定
(一)会员退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协会
(二).对违反学校规章并且情节比较严重的,予以除名
第四章 权力与义务制度
第十九条 权利
(一)培训、学习权利
(二)选举和被选举权
(三)优先获得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的服务
(四)自由加入学校其他协会的权利
(五)协会干部有在干部会议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六)又辞职和自由退会的权利
(七)拉赞助成功者可获奖励
第二十条 义务
(一)维护协会名誉,积极参加活动,完成交办工作
(二)缴纳会费
(三)协会干部要按时参加每一次活动与会议,如果不能出席要以书面形式向会长请
假并说明理由
第五章 干部制度
第二十一条 协会干部的素质要求
(一)德才兼备,配合工作
(二)兴趣浓厚,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三)不能谋求私利,损害名誉
(四)未受过学校处分
第二十二条 干部选拔
(一)公平公开原则
(二)民主集中制
(三)在会中选举产生
第六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 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所拉赞助
(三)在核准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按照校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五条 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诶,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二十六条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设有专门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社团缓解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要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 经费使用原则
(一)节约高效,公开透明原则。
(二)活动前制定详细预算,并报校团委批准,不得超支。
(三)做好每次费用记录,保存好票据,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和整理工作。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由社团联,本社团执行机构或十位以上成员联合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修改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七日内报院团委。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结构提出终止协议。
第三十三条 本社团终止前,须在院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清算期间不开展活动。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篇:幼儿园申办报告
东方之星幼儿园申办报告
明水县教育局: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切实提高公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分力量,为使当地幼儿得到学龄前的系统教育,特申请开办东方之星幼儿园。现将东方之星儿园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幼儿园名称:东方之星幼儿园
二、详细地址: 明水县广电小区楼下门东
三、办园法人:
王宝圆
四、所有制性质: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五、办园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素质教育为基础,智能培养为目的,家长满意为标准,“保一流幼教,育一代英才”。
六、办园规模及条件:
1.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四季绿树葱茏,翠竹相映,鸟语花香,场地宽阔,适合于封闭式管理。
2.,建筑面积240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面积110平方米。幼儿园现有标准化课桌椅、卧床、动物跷跷板、木马、儿童滑梯、电子钢琴、液晶电视、VCD、空调,以及相应的户外儿童活动实施等。
3.招收学龄前3—6岁幼儿,开设学前班 1个,大班 1个,中班1 个,小班1 个。合计 4个班。
七、办园形式:全日制
八、今后三年办学的目标:立足原有的教育优势,努力在今后的三年内,把东方之星幼儿园建成一所注重人本发展,注重环境教育,注重队伍建设,注重校园文化,逐步走向优秀幼儿园。为了规范化管理,坚持依法办园,特提出办园申请。
谨呈!
申请人:王宝圆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