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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发放制度
编辑:雨后彩虹 识别码:20-100021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9 01:22: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工装发放制度

工作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周六、日可适当着休闲服,但要符合工作场合,不得穿奇装异服;

3、工作时间应保持面部整洁、干净,男士不得蓄须、剃光头,女士不得浓妆艳抹,指甲不得过长。

4、员工对配发的工装需经常换洗,且有保管、修补的责任,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5、以公司名义外出会客或办理公司公务时,都应当穿公司配发的工装;

6、员工上班和外出业务,必须按规定统一佩戴公司工牌;

7、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装;

四、工装的定制及费用

1、办公室人员工装由公司根据季节统一安排定制,费用暂由公司垫付,在工装发放后满一年离职者费用由公司承担;满半年不满一年者个人承担50%;不满半年离职者个人承担100%;

2、不在工装定制时间段内入职的办公室人员,需自行购置同款工装,原则上价格不得超过公司统一定制工装总价的20%,工装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入职满半年后报销50%,满一年后报销50%;亦可由公司代为定做,费用暂由工资中扣除,报销时限和比例亦同。

3、车间工装则根据库存情况不定期补充,费用暂由公司垫付,在工装发放后满一年离职者费用由公司承担;满半年不满一年者个人承担50%;不满半年离职者个人承担100%。

4、因公司原因(编制调整等非员工因素而减员)离职的员工,工装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考核措施

1、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执行,各部门负责人督促本部门员工遵守本制度;

2、工作时间着装不符合规定者,由部门负责人发现则罚款20元/次,由行政人事部发现则罚款30元/次;直接上级负有指导、监督下属员工穿工装的责任;

3、不准将工装借给本公司以外的人员,违者罚款50元/次。

六、附则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2、本制度若有遗漏,则由行政人事部视情况予以补充。

行政人事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九日

第二篇:工装发放管理规定

工装发放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为树立和体现公司整体形象和员工精神面貌,起到防护和统一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着装范围 1 着装人员

1.1 公司所有销售、售后和办公室录用的人员。2 着装要求

上班工作期间必须着装的要求(如西服、衬衫、领带、鞋袜的协调)着工装并保持整洁。原则上下班后更换工装。

工装经常洗涤,不得有污渍,缺扣和破损。第三条 工装的制作与发放 1 工作服装的制作

1.1 由公司办公室牵头统一承制或购买。

1.2 每年12月前由办公室依据各租赁网点的员工数量与各网点经理商定,编制服装制作采购计划预算,报总经理批准。工装制作费用按照实际数量进行各部门分摊费用。

1.3 工装配置数量

夏装和春秋冬装每位员工保持两套,即初次发放夏装、春秋冬装时各为两套。

工装更新周期:夏装(衬衣、短袖)每一年制发一套;秋冬装(西装、秋冬装)每两年制发一套。

1.4 工装制作时间为每年的四月底前定制完夏装,十月底前定制完春秋冬装,特殊情况例外。工作服装的发放

2.1 由办公室依据工装配置发放计划表通知各租赁网点或办公室人员领取员工的工装。

2.2 领用工作服装应由领用人员登记本人姓名及领用日期。3 工作服装的费用折扣

3.1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半年内调离公司的人员,公司收取全部制作成本费,工装归个人所有。

3.2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满半年不满一年的调离公司的人员,公司收取夏装50%,春秋冬装80%的制作成本费,工装归个人所有。

3.3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调离公司的人员,夏装不收取制作成本费,公司只收取春秋冬装50%的制作成本费,工装归个人所有。

3.4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满两年的调离公司的人员,工装归个人所有。公司不再扣除制作成本费。

3.5 要妥善保管爱惜工装,遗失自费补做。第四条 其他 工作时间不按要求穿着工装者; 2 工装有污渍破损不整洁者; 符合上面其中一条扣发50元工资。

第三篇:工装制度

工装管理制度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实现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此工装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一、职责

1、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工装的采购和委托加工的外部联络工作以及保管、保养、发放与报废等管理工作。

2、各门店负责工装在使用过程中的保管与保养工作。

3、各门店根据自身人员情况、经营计划和现有工装状态,由店长向行政部提出合理的工装需求计划。

4、行政部每半年对各门店工装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验证其有效性并做好状态标识,建立完善的管理档案。

二、发放标准

1、凡进入公司工作的员工,公司按规定给每个员工配发工装两套(押金60元),分为冬夏装;胸卡一个;女员工另发网花一个。

2、新员工到岗,填写《工装领取申请表》由店长签字,经行政部审核确认后,即可发放。

三、管理要求

1、员工上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身着工装。不得穿牛仔裤、短裙。鞋子必须为黑色平跟鞋。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员工5元/人次、店长10元/人次。

2、工装必须保持整洁,如有损坏,及时修补。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装的样式和穿着方法。

3、所有员工上班都必须配挂胸卡。发现一次未戴,员工5元/人次,店长10元/人次。如有损坏或丢失,自己重新购买,3天内未及时购买,员工本人和店长各另罚10元/人次。

4、各门店在履行工装管理职责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相应的门店负责人至少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至少处以30元以上的罚款。

四、押金返还

1、如员工因个人原因工作未满一年离职,押金不再退还;工作满一年离职,退回押金30元,工作满两年,押金全额退还;工装归个人所有。

2、试用期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按服装价值全额交纳;工装归个人所有。

3、工装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使用者本人提出申请,店长签字,由行政办公室确认后统一补做工装。补做费用由使用者本人支付。

五、本管理办法自即日起实施。解释修改权归公司行政部所有。

行政人事管理部202_年11月1日

第四篇:员工工装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XXX公司

员工工装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工装的配发和使用管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企业形象,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条工装类别

公司员工工装分为A、B、C、D四类。A类为标准工装(藏蓝色西服套装、衬衣、领带);B类为生产工装(红领蓝底套装);C类为夏季工装(短袖T恤、浅蓝色长袖夏装);D类为冬季工装(蓝色警用制式棉衣)。

第三条配发范围和标准

公司所有在岗职工每人配发A、B、C、D类各一套。

第四条工装使用要求

1、工装系本公司员工工作时间所着服装,不得将工装赠予他人,并按规定着装。

2、着装要求:

(1)后勤机关部门职工:

①春秋季工作日统一着B类工装;

②夏季工作日统一着C类工装;

③冬季工作日酌情着B类或D类工装;

④因工作需要,去生产区生产车间时着B类工装。

(2)生产及辅助生产部门职工:

①春秋季工作日统一着B类工装;

②夏季工作日酌情着B类或C类工装;

③冬季工作日酌情着B类或D类工装;

(3)迎接各类上级检查或兄弟单位学习考察、举行集体活动、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的所有会议、中层管理人员会议、各专题汇报会等所有职工统一着B类服装,其他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

(4)外出重要接待活动及承办各类会议公司所有人员统一着A类服装。

(5)公司保卫处、后勤福利部、计量质量部化验室工作人员,着本岗位特制工装。

3、工作时间着装应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以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4、着工装时,应在左胸前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胸牌,着标准工装时应搭配得体的鞋袜和配饰。不得胡乱搭配影响着装形象和效果。

第五条工装管理

1、由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联合不定期进行抽查。

2、各部门负责人要督促本部门员工按规定着装,抽查中发现员工工作时间不着工装或不按规定佩戴胸牌者,视为

当天缺岗,并扣罚30元,一个月累计违反3次以上(含3次)的部门,扣罚该部门负责人100元。

3、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装。工作不满六个月离职者收取80%服装费用;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离职者收取50%服装费用,从工资里扣除。

4、因员工个人原因损坏工装和胸牌的,公司予以补发,但费用自行承担。

第六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第五篇:员工工装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贵州众焱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GUI ZHOU ZHONG YAN YUAN QI YE GUAN LI ZI XUN YOU XIAN GONG SI

[AYS] 总办 字202_第03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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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装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工装的配发和使用管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企业形象,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条 工装类别

公司员工工装分为男装(黑色西服、西裤、衬衣、领带);女装(黑色西服、西裤、短裙、衬衣)

第三条 配发范围和标准

公司所有试用期完的在岗员工每人配发二套。第四条 工装使用要求

1、工装系本公司员工工作时间所着服装,员工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必须着工装,不得将工装赠予他人,并按规定着装。

2、工作时间着装应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以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3、着工装时,应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胸牌,着标准工装时应搭配得体的鞋袜和配饰。不得胡乱搭配影响着装形象和效果。

第五条 工装管理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对工装使用发放进行抽查。

2、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装。工作不满1个月离职者收取70%服装费用;工作满1个月,不满3个月(包括3个月)离职者收取50%服装费用,从工资里扣除;超过3个月离职的作为公司赠送不再扣除。

3、因员工个人原因损坏工装和胸牌的,公司予以补发,但费用自行承担。

贵州众焱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_年3月23日

工装发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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