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定稿)柞水县为民服务代理架设“便民桥”铺就“快车道”
柞水为民服务代理架设“便民桥”铺就“快车道”
柞水县坚持把服务人民群众作为贯穿创先争优活动始终的一条主线,大力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架设了群众与党组织之间的“便民桥”,铺就了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快车道”。
“手牵手”全程代理,服务渠道“多样化”。以广大基层党员群众为服务对象,以各级党员干部为代理主体,建立13个镇、28个村级便民服务大厅,组建为民服务代理机构158个,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累计为群众办理计生指标、宅基地审批、农村低保、养老保险等各类事项1800余件。同时,依托“支部+协会(合作社)+农户”等形式的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在项目实施、产业开发、资金扶持、信息服务等方面,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指导与帮助,加快了群众致富增收的步伐,拓宽了为民服务的渠道。
“心连心”贴身服务,提供帮助“亲情化”。把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与农村党员积分评星管理、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记实卡”制度紧密结合,将为民服务代理工作量化到村、到组、到人,让广大党员干部人人参与代民办事、帮民致富、为民解忧。对于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众,采取定期走访、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等有效形式,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予他们亲人般的关怀,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据统计,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就医、上学等方面实际问题2300余件,为困难群众争取并发放生活物资200余万元,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实打实”健全机制,追求服务“常态化”。规范县、乡、村三级办事流程,建立健全了村干部坐班办公、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结果反馈、代理公开等配套制度,制作群众办事《指南》,实行窗口单位“全天候”服务,节假日轮流值班,全力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实现了为民代理服务的长效管理。同时,定期组织开展为民服务代理工作群众评议活动,及时通报表彰为民代理服务的先进典型,批评曝光个别不良现象,有效激发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内生动力,使为民服务代理成为了干部工作的一种常态、创先争优的一种追求。
第二篇:“党建+物业”,铺就服务群众“快车道”
“党建+物业”,铺就服务群众“快车道”
有居民反应房屋渗水,有居民反映家里门锁失灵了,有居民反映老人家里污水管道堵塞了……**社区所辖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小区有7处,占楼院总数的60%以上。自1月份以来,社区共收集居民反映问题164条,其中,物业治理问题86条,占比总量约60%。
物业治理问题看似小事,却是关系着群众幸福生活的大事。而物业治理问题的关键在于社区党委和小区物业管理方在对居民进行服务上资源共享程度低、联系不密切、信息难互通。如何破解这些“琐碎”难题,让居民生活更舒心更幸福呢?
今年以来,**社区以“互联共转”行动为依托,把“红色物业”作为主攻方向,统筹整合社区党委、居民党支部、物业、业委会和驻区单位的力量,摸索出“五位一体”的社区服务新模式。通过精准对接居民需求、共建议事会平台参与物业事务,将惠民政策和服务及时输送到居民身边,打通物业便捷服务的渠道,绘就出“党建引领、物业服务、公众参与、多元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大图”,实现了精细化管理。
根植“红色基因”,创新基层治理
按照“立足社情、体现特色、以点带面、务求实效”的总体思路,制定了《关于打造“红色物业”的实施方案》,规范化设
置了党员先锋岗、物业管理处、警卫室、公示牌等,全力将物业企业打造成党组织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推动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
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要求,选派优秀的党员到物业公司担任党建指导员,同时邀请物业公司负责人担任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通过党员“双报到、双管理”,搭建起社区、物业企业、居民之间沟通的桥梁。
整合现有物业管理服务,推动物业管理服务由多头分散管理向集中专业化管理转变。完善了社区红色议事厅议事规则,建立由社区党委牵头,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基层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的多方议事协商服务机制,定期召集多方主体就网格物业难题进行民主协商解决,合力推动解决小区治理难题,把党的组织和工作体现在联系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
激活“红色细胞”,发挥模范作用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党员骨干的头脑,以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为抓手,充分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群众文化活动等契机动员广大业主党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先后组织开展了“纳福迎祥瑞,春联进万家”、“从我做起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天蓝气净度佳节”等主题活动,引导居民、社区、物业共同提升街区“硬实力”,改善街区“软环境”。
推行“互联网+党建+标准化”工作模式,深入践行“一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理念,广泛推行物业企业党员佩戴党徽“亮牌”上岗,广泛开展争创“党员责任岗、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的“三岗联创”活动,积极招纳有奉献精神、热衷物管事业的高校毕业大学生党员加入到红色物业服务管理队伍中来,为“红色物业”注入“红色生命力”。目前,清怡园“红色物业”试点党支部共有党员8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党员6人,党员平均年龄45岁,其中35岁以下1人。
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打造新、老小区物业精细化管理典型的基础上,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对标补短,分类分步实施”的原则,对试点外小区实施“红色化引领、项目化推进、清单化整改、长效化落实、制度化保障”的精细物业管理稳步扩面工程,以点带面,连线成片,带动红色物业管理整体工作系统提升,在辖区全面营造红色物业氛围。
打造“红色阵地”,筑牢工作根基
将办公场所进行了多功能打造,以更好满足小区居民多层面的需求。一是以便民服务为主,建立“红色物业”志愿服务站,开展宣传“红色物业”相关知识、设置纳凉点、取暖点、衣物捐助箱、纯水设备等,为小区居民提供最大便利;二是建立党员活动室、居民议事厅,用于组织党员活动,召开“三方联动”工作例会、进行居民议事等。三是充分利用有限阵地,本着“办公阵
地最小化,服务居民最大化”的原则,设立家风文化广场,并多次开展家风宣传、心理健康、法律咨询、红色电影放映等活动,满足居民在政策知晓、纳凉等方面的需求。
组织志愿服务,传递“红色温暖”
在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的支持下,充分利用物业公司的专业背景和专业技能,组建一支80余人的“红色物业”志愿服务队伍,帮助居民提供房屋、管道、专业保洁、保安等专业性质的志愿上门服务和逢年过节对小区“美容”、消防安全演练等个性化的志愿服务活动。在今年的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域无垃圾创建等工作中,开展清除楼道“牛皮癣”、清理消防通道杂物乱堆放、整治侵占绿地行为等“清洁家园”志愿服务活动10余场。
强化舆论引导,营造“红色氛围”
加强楼栋文化建设,设立楼栋治安户长,建立居民-社区-物业的微信、QQ工作群,畅通服务交流渠道。联合社区召开小区党员志愿者、“两长四员”座谈会,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服务带来的实惠,有效破除居民“信任危机”。制作标语横幅4条、宣传栏6个,营造“红色物业”氛围下的文明居住环境。广泛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内容,进一步传播“红色物业”正能量,塑造“红色物业”好品质,持续营造“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浓厚氛围。
社区一住户老张,由于房子缺乏管理和维护,卫生间排水管道经常堵塞,在过去几年时间里,每隔几个月排水管道里的污物就要通过卫生间倒灌进屋子一次,虽然找过物业多次,但总不能得到彻底解决,这让他苦不堪言。所以每次见到物业工作人员,他都是黑着脸没有笑容。今年5月,连续降雨又造成了他家房屋严重漏水,老张找到社区反映了这一情况,社区及时和“红色物业”党支部负责人联系并说明情况,隔天,物业工作人员带着维修工人主动找上了门。第一次,检查了很久但没找到问题在哪;第二次,在得到老张允许后,撬开卫生间地板,并挖开管道,终于找到了堵塞点。然后物业工作人员主动买材料、维修、恢复,几天后终于将问题彻底解决。如今,老张见到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终于有笑容了,“黑脸”变成了“笑脸”。
“通过实现物业管理服务时间、空间全覆盖,确保精准对接群众需求,解决日常服务盲点。由此以来,群众信任度提升了,物业工作也不再“推诿”了,居民既是小区业主,又是“红色管家”,自己的家园自己建设,自己的小区由自己管理。”寓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负责人罗永超如是说。
社区党委负责人李东:“社区各项建设的核心和关键,是要把社区党组织建好建强,社区各项工作才有统揽和抓手。而首要的,就是要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主线,深入践行“党旗飘进家,服务进万家”理念,办好群众家门口的事,打通物业便捷
服务的渠道,将惠民政策和服务及时输送到居民身边,铺就服务群众的“快车道”。下一步,社区还将继续建设一批服务先锋岗,动员党员志愿者积极参与物业管理和服务,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社区物业服务水平,继续绘就居民幸福生活新画卷。
第三篇:为民服务代理
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认真学习党的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业务知识,增强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2、实行窗口集中式办理与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工作平台前移,服务重心下沉。
3、在坚持“五制办理”、“六件管理”、“八公开办事”等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制度的同时,积极开展全程代理服务、预约服务、委托办理、跟踪回访等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
4、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专多能,窗口办公适应一人多岗工作要求,进村入户上门服务满足群众全方位服务需要。
5、办理各种证照证件,要认真受理,严格照章办事,执行规范的操作程序,快捷高效地办理。
6、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要文明热情,不推诿,不拖沓,妥善解决,让群众满意。
7、积极提供各种涉农政策、科技信息、劳务输出、民事调解等咨询服务,更新服务观念,拓宽服务内容。
8、佩证上岗,礼貌服务,耐心诚恳对待办事群众,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信守服务承诺。
9、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
10、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不违规违纪办件,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监督。
工作人员守则
服务宗旨,时刻谨记,加强学习,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坚守岗位,进村入户,首问责任,文明礼貌,执行制度,廉洁勤政,服从领导,爱岗敬业,一专多能;
规范严谨,公开公正;
服务民众,方便群众;
认真履行,周到热情;
严肃认真,不徇私情;
团结群众,践诺诚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服务语言
1、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您好,您要办理什么业务”等,办理完毕要说“再见”。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接听,首先讲“您好,хх便民服务中心,请讲”。服务中注意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
3、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时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把服务对象引导到应去的窗口。
4、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或建议时要讲: “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谢谢您的监督和帮助”。
5、当受到服务对象表扬时要讲:“没关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6、办理有关手续、证件时,要使用“请稍候”、“请填写”、“请交费”、“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您还缺少хх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хх规定,您的хх不能办理,请原谅”、“请到хх窗口办理下一步的手续”等文明话语。
7、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如:“我不管,问别人去”、“少罗嗦,快点讲”、“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你的记性真差”、“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等。
(二)服务态度
1、接待服务对象要主动热情,先请其就座,再为其办理手续。
2、服务对象咨询有关问题时,要耐心倾听,全面细致地解答,包括具体办理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问题也要一并解释清楚。做到耐心细致、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训斥或歧视服务对象。
3、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生人与熟人一样热情;忙时与闲时一样耐心;大事与小事一样周到;来早与来晚一样接待。接待时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4、要实行“热心、诚心、耐心”服务,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对服务对象闹情绪、耍态度。当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不予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与其辩解争吵,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妥善予以解决。
(三)服务仪表
1、工作时间着装整齐,佩证上岗。
2、工作时姿态文雅,自然大方,站坐姿势端正,举止文明端庄。
3、不准染彩色头发,不准留与身份不符的异怪发型。
4、女工作人员化妆要大方适度,饰品要适量庄重。
5、不随意吐痰,不乱扔杂物,讲究卫生。
(四)服务质量
1、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应一次了解清楚,一次答复完整,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主动介绍下一步应在哪个窗口办理。
2、书写的批文、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3、尽可能做到早办件、快办件,提高办事效率,材料齐全一次办理完毕,努力提前办结,严禁超出承诺期办件。
4、保证群众来中心能找到人,办成事,中心工作人员应做到“宁可自己麻烦,不让群众作难”。
(五)工作纪律
1、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做到不说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扎堆聊天,不传播流言蜚语,不乱串岗位,不酗酒误事。
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事。
3、严格遵守中心考勤和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脱岗,不空岗。
4、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以任何形式吃、拿、卡、要,不准损坏中心信誉和政府形象,勤政廉洁,优质服务,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五制办理制度
为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类事项五制办理制度: 一、一般事项的直接办理制
一般事项是指程序简便,材料齐全,可当场或当天办理的事项。一般事项采取直接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面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补办材料,在服务对象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二、特殊事项的承诺办理制
特殊事项是指需经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踏勘的申请事项。特殊事项采取承诺办理制,承诺事项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向“中心”有关窗口提出申请。
2、“中心”有关窗口受理申请,并当场初审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全,收件人应出具《承诺件受理通知书》,按不同申请事项明确承诺相应的工作时限;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但不影响审批的,应出具《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事项,工作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3、中心尽快组织人员审核或现场踏勘,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转交服务对象。
三、重大事项的联合办理制
重大事项是指涉及3个及以上窗口或部门审核办理的事项。重大事项实行由主办窗口受理并牵头进行联合办理。一些时间紧迫、特别重要、需要在法定休假日期间办理的审批事项,实行特事特办。
1、服务对象向牵头责任窗口提出申请。
2、责任窗口受理重大事项后,必须按“联办件”予以办理。
3、中心根据情况及时召开联审会议,协调各有关单位联合搞好办理。
4、有关单位必须根据联办件的内容和联审会议的要求,在承诺时间内办结。
四、上报事项的负责办理制
上报事项指需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上报事项采取负责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向窗口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确认属上报事项后,应出具《上报件通知书》。
3、受理部门为办理责任部门,在一定时限内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提供全程代理代办服务,办理结果及时转交服务对象。
五、控制事项的明确答复制
控制事项指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不符合当地总体发展规划的申请事项。控制事项采取明确答复制,其基本程序为:
1、服务对象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报材料,能够当场认定的控制事项,应当场认定,并将申请事项按“退回件”予以处理;如果项目内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或当天决定的,可按“承诺件的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在承诺时间内会同有关人员或部门共同审议,作出明确答复。
全程代理服务办法
一、对需要县级以上行政服务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不需要当事人到场的事项,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全程代理办理。
二、全程代理服务的基本程序为:
(一)申请人填写《代理服务委托书》,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后,明确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
(二)受理人为代理责任人,对所受理的事项要积极与上级行政服务中心或部门联系,在规定时限内代理办结。
三、对不便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的老弱病残者,中心工作人员负责上门审核服务对象提供的办件材料,并提供代理办理服务。
四、对非固定窗口所办理事项采取预约办理,向服务对象明确告知预约时间,在预约时间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务。对未在预约期内群众到中心要求办理的事项,采取委托办理,委托机关将受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办理事项的内容予以公告,受委托服务窗口按委托单位的委托权限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按照受委托权限负责全权办理。
五、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行政村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点,代理点工作人员由大学生村干部、村会计或计生专干等担任,负责将群众要求
代办的事项报送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要加强对村级代办员的管理,定期组织村级代办员学习,不断提高代办员的业务水平。
六、所有的代理服务事项都要填写服务意见反馈表,由申请人对办理结果予以确认,作出是否满意的评价。作为对中心工作人员和村代办员工作质量考评的依据。
信访接待制度
一、中心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二、文明接待来访人,具体做到“三声”、“四心”、“五不”、“三随时”。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倾听细心、回答耐心、处理用心;不简单粗暴、不态度生硬、不打官腔、不摆架子、不推诿敷衍;随时来访,随时接待,随时处理。
三、来信来访一般接待工作程序:
⒈登记: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和网上信访记录,必要时可让上访人提供书面材料。登记内容包括来访时间、访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政治面貌、住址或工作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
⒉答复:(1)来访者的意见、要求符合政策、法规,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在三日内给予答复。领导接待一般一周内给予答复。(2)来访者反映的意见、要求,按政策衡量不合理的,向其宣传政策,解释清楚。
⒊办理:(1)由本中心直接答复办理;(2)根据来访反映问题的性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交给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
四、接访结束后,接访人员要及时填写事项交办单和告知书,分别交有关部门和来访群众。明确接待工作职责。
五、凡上访人员反映重大紧急问题、集体上访的来信来访,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并向领导汇报。
六、对集体上访,要本着宜顺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粗不宜细的“四宜”原则迅速处理并责成问题发生地限期解决。
七、严格执行《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为群众的控告、检举保守秘密。
八、实行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第四篇:“便民桥”
丹凤县法院四措施搭好“便民桥”
丹凤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把司法便民、利民、亲民、护民的具体措施贯穿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通过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司法活动,排民忧、解民难、护民权、维民利,保障群众的司法利益和合法权益,受到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是强化立案职能,方便群众立案。对立案审查、受理、收费、排期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立案程序,加快立案节奏,有90%的案件做到了1小时内收案、立案、排期。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由办案人员自行调控开庭时间,实行就地开庭、巡回审理,即时调解、适时宣判,最大限度地缩短了办案周期,减轻了群众诉累。在立案时给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举证通知书》和《诉讼风险告知书》等法律文书,从举证方法、时限、诉讼风险等方面进行指导。
二是擦亮服务窗口,彰显人文关怀。该院通过规范“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发挥好“立案信访窗口”的八大功能便民为民作用,在立案诉讼引导岗台上,摆放纸张墨水和诉讼指导资料;设立当事人候审厅,摆设休息桌椅和饮水设备,摆放《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提示书》,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在立案大厅安装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开庭信息,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切实保障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近三年来共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减免诉讼费执行费30
多万元。
三是办结信访案件,化解矛盾纠纷。信访接待中,坚持有诉必理,有访必接制度,对信访案件实行“四定三包一通报”制度,即: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每月定期通报的方案,层层办理上报,层层督促落实。近三年来,该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结率100%,案件息诉罢访率100%。
四是发挥法庭优势,优化司法环境。该院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方便群众诉讼的“便民工程”来抓,按照上级法院“五化”法庭建设要求进行建设,2008年该院下辖的三个基层法庭全部通过“五化”验收。随后,该院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接近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积极倡导办案法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带案下访,就地开庭审理执行案件,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及时妥善处理民间纠纷。基层法庭成了真正适应审判工作需要、体现公正、文明、便民、高效的司法场所。
(黄志明)
此类信息。呵呵。里面的数字和做法改成你们单位的情况即可。
第五篇:为民服务代理制度
为民服务代理制度
为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解决群众长期关注的“办事难”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民服务代理制度,是指依托农村社区以无偿代理的形式,通过内部协调运作,依法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一种工作制度。乡镇成立为民服务中心,每个中心抽调3-4人具体负责代理工作;村成立为民服务代理办公室,确定2名村干部具体负责代理工作。
二、为民服务代理的项目有:协助办理农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招商引资有关证明、个体工商户证照、企业申请登记、林权证、户口转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二胎准生证、独生子女证、人口出生登记、身份证、残疾证;办理外出务工信息咨询、就业介绍、三农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法律咨询服务、科技服务、党团关系转接等服务代理事项。乡镇可结合实际增加代办项目。
对群众申办的事项,均要予以受理;对属于乡镇、村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均要予以协调办理;对不属于乡镇、村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三、为民服务代理工作,必须坚持“便民、公开、依法、无偿、高效”的原则。
便民原则。即凡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可列入代理范围。
公开原则。即公开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承诺时限、监督机构,做到公开透明。
依法原则。即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代理有关事项,1
严格按程序管理和办理,既要热情服务、方便群众,又要按规矩办事。
无偿原则。即为群众代理的所有事项,除国家明文规定的费用外,一律不收取代理费或其他手续费。
高效原则。即对每一件代理的事项都要承诺办结时间,做到随时受理,限期办结。
四、为民服务代理的基本程序主要由受理、承办和回复三个环节组成。受理。凡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可向为民服务中心(受理室)口头或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文书资料。为民服务中心(受理室)对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均要予以受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告知申办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为民服务中心(受理室)接到受理申请后,填写《为民服务代理登记表》,告知申办人的权利、义务,承诺办理期限。
办结。为民服务中心(受理室)接到群众申请后,凡能直接办理的,要即时协调办理:不能直接办理的,由为民服务中心(受理室)按承诺时限进行服务办理;不能办理的,向申办人解释说明原因。
回复。承办事项办结后,由为民服务中心(受理室)填写《为民服务代理回复单》送达申办人。
五、申办人可按三种方式申办服务项目,即向村民小组党员中心户代办点申请,由代办员代办服务;向村受理室申请,由村受理室服务办理;向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申请,由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服务办理。
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为民服务受理室建立统一的登记表和回复单,做到件件有记录、有答复。
六、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为民服务代理办公室受理群众申办事项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七、对受理事项实行限时办理。能立即办理的,当即予以办理;对在乡镇、村职权范围内的,并需要做好协调工作的,一般不超过三天:对一些国家有明文规定时限的办理事项,按规定时限办理。
八、根据申办人所申办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社区为民服务中心不得以任何名义索取代理费和其他手续费。
九、采取设立举报箱、意见箱、监督电话、配备义务监督员等形式,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防止和克服违规代理、失职渎职和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采取分级管理的办法,市、乡镇党组织以不定期抽查方式加强监督。
十、乡镇党委具体负责社区为民服务中心、村代理办公室的管理工作。社区为民服务中心每季度对服务代理事项进行公布,接受监督。市、乡镇对为民服务代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平时抽查和年底考核,将检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
十一、对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代理工作人员由乡镇给予一定补助,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培养提拔使用的重点对象。对未按要求履行为民服务代理职责的,群众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不到90%的,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
十二、本制度由昌城镇党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