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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管理制度(五篇范文)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20-64492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9 15:26: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车管理制度

公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加强成本控制,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学校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指学校的办公用车。第3条 权责单位

学校的办公用车由办公室管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填单审批后报后勤处。

第二章 公务用车管理

第4条 校属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公车使用申请单》。广州市内(含增城、从化)经分管领导审批,广州市外、广东省内经校长(或董事会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车。广东省外原则上不安排公务车接送,由外出人员自行乘坐交通工具,并按照财务处有关规定报销。第5条 以下情况之一方可申请用车:

1、学校副校长及以上级别领导公务外出,原则上在广州市范围内可派车,特殊情况需到广州市外出差的经学校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车;学校校长广东省内可派车,其他地区原则上自行乘车外出公干; 2、3人以上集体外出公干;

3、教职工携带30公斤以上公物外出公干或大宗物资采购;

4、财务人员存、取大额现金者;

5、学校重要出访或重要接待用车;

6、需到3个以上部门联系工作者;

7、处理突发事件;

8、招生用车;

9、学生患突发性疾病需要到医院治疗的可派车,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通知司机,司机立即执行送往医院,第二天由学生处补办用车手续。

10、各部门负责人从化市内办公事可派车。

11、其他特殊情况经批准者。

第6条 按照提前报批原则,部门用车须提前1天申请。重大突发事件、师生受到伤害或重病等特殊情况临时紧急用车的,可直接联系司机队长或值班司机出车,但必须于用车结束后由用车部门补办用车手续。

第7条 以下情况不安排用车:个人或本部门人员外出聚餐或游玩、办理私人事务,或没有符合本章第5条之规定。

第8条 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办公室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第9条 公务用车首先优先服务教学一线,优先确保校长用车。第10条 学生在校外醉酒需出车的,出车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由辅导员收取费用后交办公室,并补办出车手续。

第三章 车辆管理

第11条 公务车辆的相关证件及年审等事务由办公室管理。车辆的年检、养路费、保险费的购买,由司机队长报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负责落实。车辆的维修养护等,由司机队长审查后填写《公车维修保养申请单》,经办公室加具意见后报校长审批同意后,转后勤处进行维修保养。

第12条 每部车辆应设置《行车记录本》,出车司机应如实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第四章 车队纪律

第13条 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安全驾车、文明驾车。

(2)为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司机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视情况给予100—300元罚款。

(4)未经司机队长同意,出车司机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否则将根据具体情节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5)办公室接到部门送达并经学校领导审批同意的《公车使用申请单》后,及时把出车任务转达司机队长,由司机队长统筹安排出车司机及车型并报办公室。出车司机出车前及结束出车任务后需到办公室签名,并如实填写《行车记录本》。司机队长须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各车《行车记录本》登记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反馈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不定期抽查《行车记录本》登记情况。

(6)司机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的整洁,返校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将视情况给予100—300元罚款。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并将视情况给予200—500元罚款;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并将视情况给予500—1000元罚款。

(9)司机对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值班司机须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 3 设法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填写《公车维修保养申请单》,经司机队长审核属实后,报办公室加具意见后送校长审批。经校长审批同意后转后勤处进行维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否则,维修费用由司机自行承担。(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学校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15)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本人负担。

(16)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学校共同负担。

第五章 费用报销

第14条 公务用车统一到学校指定加油站加油,由财务处与油站进行结算。长途出车产生的加油费用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第15条 3张粤通卡在费用使用完毕后由财务处进行充值。

第六章 附则

第16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公车管理制度

………..公车管理制度

为了加学校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学校各部门服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可对外运行的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教职员工(不含实习期驾照)。

二、驾驶员管理

1、学校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学校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学校车辆不能正常运行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学校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学校服务的精神。

2、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学校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学校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办公室人员,并说明原因。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车辆学开车。

3、驾驶员要服从学校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有特殊情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行政办公室人员作出说明。

4、因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责任将由驾驶员和乘车人共同承担。

5、驾驶员应爱惜学校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二、驾驶员工作职责

1、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2、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学校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行政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离岗。

4、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三、车辆管理

1、学校行政办公室将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办公室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2、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车辆申请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行政办公室审批,行政办公室每日对此单进行整理存档。

3、学校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行政办公室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4、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停放规定导致车辆损坏的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四、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1、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书面报行政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送修人本人自付。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2、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池水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3)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4)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5)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6)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7)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3、收车后的检查:

驾驶员出车返回学校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2)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3)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4、车辆的清洗:

(1)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2)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3)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行政部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5、驾驶员出车的规定

(1)服务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保持精神饱满。(2)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地点。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造成损失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责任。

2、无照驾驶(包括不按准驾车型驾驶的)。

3、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4、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学校车辆如在公务途中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急救伤患人员,并即与行政办公室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行政办公室报告。

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第三篇:公车管理制度

公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单位公车出车办事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规划局支出成本,本着安全、节约、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规划局各科室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拟定此制度项目车辆由各科室调度,主管人员(司机)管理。出差及业务用车应向主管人员登记申请,填写用车记录表。项目部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用车管理:

员工外出办事,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登记者,不得派车,派车去团场查看项目或者测量,须经用车人全部签名并写清用车原因。如车辆一时调配不开,一般情况选用公交车,紧急情况向主管人员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报销时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交还车前必须保持车辆 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违者一次罚款200元。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主管人员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主管人员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500元时,应事先征得主管人员批准。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责任人予以负担。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各负担50%。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公安机关及保险公司报案,并立即与主管人员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第四篇:公车管理制度(定稿)

XX字〔2017〕006号 签发人: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公司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务用车管理,是指公司出资购买的为公司业务往来配备的车辆及公交卡的管理。集团公司现有车辆有:E9303、KA531、KA532、JC672、EW373、8LW72。

第二章 权责

第三条 公司公务用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和管理。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四条 车辆及公交卡使用管理

1、公司车辆及公交卡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按流程报批使用。享受车补的员工在襄阳市内出差时不得使用公车。对时间要求不紧急的公差,优先使用公交卡。公交卡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收发、管理。

2、车辆及公交卡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需要公务用车由部门使用人填报“用车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使用人拿“用车申请单”到办公室审批,由办公室根据先后顺序及任务轻重缓急统 一安排使用公交卡或公车。未经批准私自调用车辆,对使用人及司机每人罚款200元。为便于统一管理调派,各部门在早上上班后10分钟内将用车申请单交办公室统计后合理调排。在业务紧急情况下公司无车可用时,公司有权调用享受车补人员的车辆,一般是优先调用使用部门享受车补的个人车辆,办公室做好登记。

3、若有业务单位或公司其他关系人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安排,未经批准禁止私自出借,否则罚款200元/次。

4、公差办完之后,要及时将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地点停放,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所有用车人都不得私自将公车开回家。

5、特殊情况需要自行租车或打出租车的,必须事先申请,部门审核后报办公室批准,费用超过100元的,要报行政副总经理审批。因此发生的费用可据实报销,报销时限不超过一周,否则不予报销。

6、公司级领导配备的车辆由其个人管理。

第五条 车辆驾驶员管理

1、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安全驾车,并应遵守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随车工具、证件及车上设备若因司机保管不当发生丢失或损坏,视情节由司机按损失的50~100%进行赔偿。

3、车辆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如发现故障须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行车,不得在有出车任务时修车。

4、车辆驾驶员应经常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未经允许不得在外清洗车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5、车辆驾驶员出车前,应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归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6、车辆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及大致需要的费用等)报车队队长及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罚款200元/次。

7、车辆驾驶员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防止车辆被盗。

8、车辆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行驶证、驾驶证、车辆保险、年检等)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及时更换到期证件,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9、车辆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车辆驾驶员出车公办,晚间必须返回公司,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告知办公室负责人,并说明原因,得到批准后车辆方可在外过夜。

11、车辆驾驶员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

第六条 车辆用油管理

1、公司为每辆车办理一张专用中石化加油卡,车辆原则上要持卡在中石化加油站加油,如无特殊情况其他加油站加油发票不予报销。外出途中确需在其它加油站加油时应由用车人员在加油发票上签字。

2、加油完毕后,驾驶员应将加油时间、数量登记在行车记录上。加油小票回来后马上交到办公室登记。

3、为加强车辆耗油管理,由办公室对公务车辆进行油耗标定,制定各种车辆油耗基本定额,经公司批准后作为考核的依据。

4、车辆驾驶员应精心研究驾驶技术,改善驾驶方式,努力降低油耗。

5、办公室每月考核一次各车油耗情况,如实际油耗超出定额油耗,且无法说明原因,则超出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第七条 车辆维护管理

1、车辆须做到及时保养和维修,对于不及时保养和维修甚至带病行驶的,一经发现处罚200元/次。

2、确实需要保养和维修的车子,保养和维修前应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注明故障原因、项目、预计费用等,经车队队长、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行政副总、常务副总、执总批准后,交信誉好的维修厂家维修,以后维修次数多了可以指定两家签订长期协议。驾驶员一般不得单独与厂家商定,驾驶员未经允许私自在外维修一律不予报销费用。

3、车辆外出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来不及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的必须电话向办公室申报,按流程报批,然后就近修理,并需用车人在修车发票上签字。

第八条 车辆肇事处理办法

1、公司车辆肇事除法令规定外,悉按本标准规定处理。

2、下列各条款均为肇事:

(1)汽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辆相撞,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者;

(2)汽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损害伤亡者;(3)汽车行驶失慎倾倒及他人故意置障碍物于路中,因撞及或倾翻,致人或车辆有伤亡或损害者;

(4)汽车行驶遭受以外的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等突然崩塌、损害致人或车辆有伤亡或损害者。

(5)本标准所称损害,包括足以致企业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或需要请求保险理赔的。

3、肇事发生后驾驶员应迅速告知有关领导,由办公室协调办理保险理赔手续,驾驶员本人不得随意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XX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1、用车申请单

2、行车记录明细表

3、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

主题词:公车 管理 制度 呈 报: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 抄 送:集团公司各单位、部门 撰 稿:集团公司办公室

第五篇:公车管理制度汇总

公车管理制度汇总

公车管理制度一

一、为加强公车管理,保证行车安全,提高用车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开发区各办公室及其干部职工。

三、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依据分工,管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干部职工。

四、各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过户、报废,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并报局党组批准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公车由所在单位办公室统一调度。

六、公车一般只用于公务。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个人利用公车经商,严禁公车对内对外承包经营。干部职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

七、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公车应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八、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因工作确需驾驶公车的,必须持有本人的汽车驾驶证照,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建卡登记后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九、个人不准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准利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十、严禁公车借企业和私人使用。公车借给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使用,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值班领导同意,并由办公室做好相关记录。

十一、驾驶人员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十二、车辆正常检修,应事先报值班领导批准。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并电话报告值班领导。

十三、驾驶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驾驶员应做好公车日常保养,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十五、专职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岗。因事外出,应向值班领导请假并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公务用车,应随叫随到。

十六、驾驶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乱发议论,不得泄露秘密。

十七、违反上述规定,由局党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公车管理制度二

一、领导干部严禁驾驶公车。领导干部乘坐公车过程中,要求将车交由自己驾驶的,按私自驾驶公车论处。

二、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等。遇有特殊情况办理私事需要公车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每公里0.5元计算,一律交本局财务室,由财务室出具相应的收据备查。

三、禁止公车上私户。

四、禁止干部职工未经批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私自学习车辆驾驶技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五、为节能降耗,原则上每周星期

二、星期四才派车到成都,相关科室人员集中用车,非特殊原因,不得单独用车。

六、本单位公用小车一律不得进行豪华装修。

七、公车使用由办公室负责调度。按照市政府采购中心要求,一律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

八、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或退离休的不得将本单位的车辆带入新调入的单位或继续驾驶。

九、私自驾车的交通事故,按有关交通法规处理,一切费用概由本人自付;私自驾车造成公车被盗的,按该车价格由本人赔偿。

十、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私自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恶劣影响的,从重或加重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一、实行定点停放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公车非工作时间定点入库停放制度。非公务活动期间,特别是工作日夜间,双休日和节假日原则上要停放本单位车库或单位指定的停放地点,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应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登记。

公车管理制度三

一、局内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统一调派,按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局领导和重要工作任务用车,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工作用车。

二、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凭派车单报销过路费或其它费用。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对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由驾驶员负责,单位不予报销。

四、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专人维护保养。禁止将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或其它人驾驶;未经局长同意,禁止将车辆交给非本车驾驶员使用。一经发现,按严重违纪行为处理。

五、驾驶员双休日及因事、因病请假的,车辆钥匙必须交办公室保管。

六、日常车辆由驾驶员负责维护管理车辆要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确保正常工作用车和行车安全。

七、车辆需要保养和维修时需报办公室,局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保证维修费用清楚。

八、严格控制公车私用。一般情况下职工(含驾驶员)私人用车不准派车,职工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必须局长同意。

九、未经局长同意,驾驶员将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或其它人驾驶,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驾驶员和驾车人承担。

十、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责任,对驾驶员作出相应处罚。

公车管理制度四

为了加强政府公车的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的需要,减少车辆的损耗和节省各项开支,特制定本方法。

一、车辆管理的权限

1、车辆由办公室保管。

2、领导公务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二、用车手续的办理

1、凡需要使用车辆的部门,应提前半天(特殊情况除外)向办公室提出,经领导同意后方做安排。

2、办公室应根据领导和部门的工作需要,合理的安排用车。

三、安排车辆的原则

办公室应首先保证领导公务用车。

四、车辆的管理

1、公务用车只限专职驾驶员使用,专职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公务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要加强责任心,经常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不带病开车,确保公务车辆安全和行车安全。

2、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准违规驾驶公务车辆,对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等严重后果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全额承担。

3、严禁公车私用。不准用公车参与正常公务以外的旅游、娱乐、钓鱼、宴请;不准用公车操办生日庆典、婚丧嫁娶,不准用公车接送小孩上学、家属亲友上下班;不准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4、严禁私自出车。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私自出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屡教不改的,按有关规定辞退;对私自出车发生的大、小事故,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负责,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因公务出车发生事故的,按交警部门裁定结果,确定驾驶员应负相应责任。

5、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借于他人,否则追究驾驶员责任,并调离工作岗位,私自借车给他人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全权负责。驾驶员如不服从安排,调离工作岗位。

6、公务车辆未出车时应停放在乡政府的车库内,暂时未出车的也应停放在单位院内。因工作需要的,经领导同意,可以停放在安全的停车地点。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须与停车场签定安全协议,违者若造成车辆损失或被盗的,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7、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

8、车辆因外出需维修的,由驾驶员说明情况,用车领导签字报办公室、财政所审核,否则不予报销。

9、过路费、维修费以及耗油情况每星期统计一次。

10、节约用油,减少材料损耗,如发现私自将油料、材料给予他人,严肃处理。

车辆管理制度五

(一)车辆无公务活动时统一停放在机关车库内,在保证党政班子领导因公用车的前提下,再满足部门办事用车。(二)要强化安全意识,驾驶人员必须有正式的驾驶执照,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驶人员一般不得关闭通讯工具,确保做到随叫随到。

(三)非机关安排的驾驶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驾驶机关车辆,出现一次扣500元。

(四)机关工作人员确因特殊情况用车的,须向党政办申请,报书记或镇长批准后方可用车。

(五)车辆一般修理,由党政办安排驾驶员到政府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需要大修的,由书记或镇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费、汽油费由党政办负责有关手续,由镇分管领导审批,镇长签字后财政所统一结算。

(六)机关车辆一律用气,如需用汽油,必须请示书记镇长同意后,方可加油,不得在外记帐,以发票报销。(七)对未经安排擅自出车的,对驾驶员和用车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出现一次扣发奖金20元。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八)因公用车出现安全事故的,一次扣发驾驶员奖金100元。

公车管理制度(五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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