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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全
编辑:寂夜思潮 识别码:20-64492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9 15:24: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全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6年02月02日

来源:重庆非公党建网

点击量:711 作者: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5〕51号),现就加强全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承担着重要任务。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根本保证;是把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不断扩大党在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社会组织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发挥作用,凝聚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力量,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2.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为基础,以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为重点,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面过硬,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过程,更好地组织、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坚持从严从实,把握特点规律,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积极探索符合社会组织实际的方式方法,防止行政化和形式主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管理体制不够顺畅、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组织覆盖不够全面、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难题,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社会组织情况开展工作,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切实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明确社会组织党组织功能定位

4.地位作用。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着眼履行党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严肃组织生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要按照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要求,积极拓展党组织的服务功能,贴近实际、贴近党员、贴近群众,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5.基本职责。(1)保证政治方向。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党员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引导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2)团结凝聚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关心和维护职工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汇聚推进改革发展的正能量。(3)推动事业发展。激发从业人员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帮助社会组织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4)建设先进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5)服务人才成长。关心关爱人才,主动帮助引导,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支持和保障各类人才干事创业。(6)加强自身建设。创新组织设置,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基层组织工作。

三、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

6.理顺管理体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区域兜底。地方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其中,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负责,区县及以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各区县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负责。按照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理顺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科学分类管理: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管理;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含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由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管理,基金会党建工作由民政部门党组织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由所在地党组织管理,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党组织兜底管理。

7.明确管理职责。管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动态掌握社会组织基本情况;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的群众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审核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指导做好党的建设的其他工作。

8.稳妥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在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中,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与社会组织原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要密切配合,稳步推进,有序衔接,确保脱钩不脱管。对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可按行业相近、业务相关原则,依托较大的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进行管理。

四、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9.准确掌握社会组织及其党建工作情况。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要会同民政、工商、司法、财政、税务、教育、卫生计生、人力社保等职能部门,整合力量和信息资源,健全完善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动态掌握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撤并或注销情况及党建工作情况,做到在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员工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指导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0.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坚持应建尽建原则,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凡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都要按照党章规定组建党组织。从业人员较多、影响力较大的社会组织,特别是组织结构紧密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原则上应单独组建党组织。规模小、党员少的社会组织,可按就近就便原则组建联合党组织。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各类街区、园区、楼宇等区域,可组建区域性党组织。行业特征明显、管理体系健全的行业,经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批准,可依托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行业性党组织,对会员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指导或管理。加强对新建党组织的跟踪指导服务,切实巩固组建成果。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登记和审批机关应督促推动其同步建立党组织。社会组织变更、撤并或注销,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上级党组织应及时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变更或撤销作出决定。

11.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进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对规模较小、人员较少的社会组织,可依托区域性、行业性党组织推动党的工作全覆盖。

五、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规范化

1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紧密联系社会组织党员思想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动基本规范,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按照规定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定期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教育引导党员守纪律、讲规矩,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13.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以党性教育为重点,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章、党内法规等为主要内容,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党员素质。认真落实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制度,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等形式,积极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践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着力保障和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发挥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强化党员管理监督,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主要劳动(工作)关系在社会组织且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党员,应将正式组织关系转入社会组织党组织;暂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原则,参加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接受教育管理。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真心关爱服务党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14.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大在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教育培养,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人才向党组织靠拢,注重把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培养发展为党员,注重在没有党员或只有个别党员的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

15.拓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坚持围绕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开展党建工作,推行社会组织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党组织书记应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可邀请非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推动党组织活动与社会组织执业活动、日常管理、文化建设等紧密结合、互相促进。坚持贴近职工群众需求开展党建工作,密切关注职工群众思想工作实际,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组织开展群众欢迎的活动,提供群众期盼的服务,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落实党建带群建、群建促党建,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突出社会组织特点开展党建工作,发挥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专业特长,积极开展专业化志愿服务,主动与社区和其他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挥社会组织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党员在从业活动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党组织活动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两手抓、两促进。

六、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保障

16.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优配强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组织书记一般从社会组织内部产生,提倡党员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可从管理层中选拔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中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提请上级党组织选派,再按党内有关规定任职。17.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适应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需要,坚持专兼职结合,多渠道、多样化选用,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充分发挥其组织宣传、联系服务、协调指导作用。把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范围,依托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和高校开展培训。培训工作由党委组织部门和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民政、工商、司法、财政、税务、教育、卫生计生、人力社保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激励相结合,建立健全管理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使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应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根据实际给予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者适当工作津贴。注重推荐优秀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作为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人物人选。建立党组织书记职务变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制度,党组织书记工作遇到困难或因坚持原则遭受不公正待遇时,上级党组织应及时了解情况,给予帮助和支持。18.夯实基础保障。建立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社会组织应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可按照有关规定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社会组织党员上交的党费全额下拨,党委组织部门可用留存党费给予支持。上级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给予必要补助。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上级党组织从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整合各方资源,在社会组织和非公企业相对集中的园区、商圈、楼宇等区域,统筹建设区域性、综合性、开放性的党群服务中心,推广使用重庆市服务群众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完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拓展党组织服务群众功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党组织和群团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场所共用、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活动,建好用好重庆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网,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灵活性和有效性。

七、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19.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把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总体布局,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党委组织部门和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加强具体指导,并直接联系一批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影响力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民政、工商、司法、财政、税务、教育、卫生计生、人力社保等部门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共同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0.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教育引导。党委组织部和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统战部要做好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团结、教育、服务工作,增进他们对党的感情和政治认同,引导他们主动支持党建工作,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将有关内容写入社会组织章程。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评先选优和政治安排,相关部门须事先征求同级党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意见。党委组织部和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统战部要严格审查把关,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党建工作等情况。

21.狠抓督促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注重上下联动,及时沟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动态信息,研究部署重点任务,总结推广经验推动面上工作。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先进典型,营造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二篇: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实施意见

社会组织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是政府连接市场和社会的纽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社会组织不断增多,总数已达200多家。绝大多数社会组织在推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事业、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化,必将产生更多的社会组织。正确引导社会组织的发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是当前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京办发„2008‟18号)、顺义区《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意见》(京顺发„2009‟2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试行)。

一、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一)建立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管理体系。对社会组织的管理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工作的总体协调,研究制定全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及时解决社会组织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经常性工作,抓好社会组织建设规划和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具体协调指导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监管和服务工作,适时召集社会组织建设管理联席会议,研究、协调、部署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相关工作。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负责对全区社会组织的建设与发展、社会组织党建等工作提出规划方案与工作建议,综合协调有关工作,具体指导“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建设管理工作。区民政局负责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职责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和有关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明确相关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积极支持社会组织有效开展活动。区有关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给予政策指导和工作支持。镇(街)要积极做好属地内社会组织的建设管理工作,将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职责和议事日程。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社会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加快推进政社分开和管办分离步伐。全区各类社会组织要按照社会化、专业化的要求,逐步与行政主管部门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分开,实现自我管理、自主发展。除保留少部分有特殊职能的部门继续作为有关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外,行政部门原则上不再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但要继续加强行业管理、给予政策指导、提供良好服务。要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循序渐进的原则,分期分批推进社会组织与行政部门脱钩。

(三)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等社会组织在社会组织管理、发展、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以人民团体为骨干,确认一批“枢纽型”社会组织;在现有人民团体业务覆盖不到的领域,通过改造、提升、新建等形式,构建一些新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根据我区社会组织的发展实际,在确认部分人民团体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基础上,按照行业分类,分别在现有登记的工业类、农业类、商业类、文化类、教育类、科技类、体育类、医疗类、职业培训类、社会事务类社会组织中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并授权“枢纽型”社会组织承担业务主管单位职责,负责对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及与原职能部门脱钩的社会组织和无法确定主管部门的新注册的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枢纽型”社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本着“成熟一批、认定一批”的工作思路进行认定,同时要按照有分管领导、有工作部门、有专职人员、有工作制度、有党组织和工作广泛覆盖、有业务品牌项目的“六有”要求,不断完善工作制度。

二、强化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

(一)依法规范设立登记。按照“依法办事、规范便捷”的原则,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为社会组织申请成立提供规范、高效、优质服务。申请者向区民政局提交申请设立材料,区民政局根据拟申请设立社会组织的具体情况,会同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有关“枢纽型”社会组织等相关单位进行联合审查,并在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联合审查结果作出决定,同时向申请人书面回复意见。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联合审查的书面意见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书,到区民政局依法办理登记注册事宜;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作出说明。登记管理机关要按照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科学调整的原则严格审批社会组织的设立,并及时做好对社会组织的颁证、公告等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依法做好年检工作。要按照完善制度,依法行政,规范操作的原则从政治方向、业务活动、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等方面依法做好年检工作,并通过年检工作,指导和帮助社会组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强化社会组织的自律守法意识。

(三)依法做好监管工作。对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和非法活动要进行坚决查处,对未经审批而实际存在的社会组织,要加强基本信息的登记,并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加强管理,逐步规范,满足法定条件的,要实行准入登记,确认其合法地位,逐步将其置于国家法律监管之内,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

三、推进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一)推进社会组织的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要以法人地位明确、治理结构完善、筹资渠道稳定、制约机制健全、管理运行规范为标准,引导社会组织逐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二)促进自身能力建设。社会组织要始终把自身能力建设作为根本,着力提高项目运作、策划组织、协调服务等方面能力,树立品牌意识,加强自律和诚信建设。要通过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理事会的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推行管理层专业化、职业化。

(三)促进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社会组织要规范用人制度,完善保障和激励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财务决策、管理和监督制度,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引入外部审计机制,并将审计结果向理事会、会员大会甚至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服务

(一)积极抓好社会组织的典型培育。在每个行业中培育并树立2-3个治理结构完善、管理运行规范、诚信自律的典型,通过推选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不断打造顺义社会组织的品牌和形象。

(二)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培训。要通过年检和日常监管,推动社会组织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严格执行社会组织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年会、学术报告会、外事活动、涉及政治、经济、理论方面跨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影响较大的重大活动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任职和负责人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制度。要严格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进一步明确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通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要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培训制度,逐步推行秘书长聘任制和培训合格上岗制度。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社会团体正、副会长(正、副理事长)、秘书长、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社会组织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人每两年至少要参加一次相关培训,并将参加培训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社会组织的重要指标。培训内容要注重社会组织的普遍需求,普及法律知识,解读政策法规,沟通相关信息,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服务,为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服务。社会组织也可以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培训建议和要求,区社会办和民政局要积极了解和研究社会组织的发展情况和培训需求,认真做好各项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的专业水平和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服务社会、合作竞争的能力。

(三)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机制。区财政拨款600万元,作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以扶持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和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组织。积极支持发展符合顺义产业发展方向、适应市场化进程的现代制造业、现代航空、现代物流、花卉会展、文化传媒等行业性社会组织。对新认定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提供一次性开办经费补贴,并每年为“枢纽型”社会组织提供部分工作经费;对提供公共服务业绩突出的社会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枢纽型”社会组织承担的管理、宣传、培训等服务给予资金支持;对社区便民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给予专项扶持。

五、加强对社会组织的领导

(一)建立社会组织建设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成员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枢纽型”社会组织等业务主管单位、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等。主要职能是加强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定期研究、商讨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发展等有关问题,为社会组织搭建健康、有序发展的平台。

(二)成立区社会组织管理发展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先期作为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的内设部门,主要发挥其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信息化中心、管理服务平台的功能作用。具体负责全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考核评估等相关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着重为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推介、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培训交流、典型推广等服务。

(三)优化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加大社会组织工作宣传力度,广泛普及社会组织知识,形成全社会了解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监督社会组织的良好氛围;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和个人建立社会组织研究课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指导我区社会组织向深层次、高水平发展;建设好顺义社会组织信息网、社会组织论坛等宣传载体,加强社会组织与政府、社会组织与社会以及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形成较为完善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多元调控格局。

(四)加强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在“枢纽型”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并按照分类管理原则,承担起业务建设和党建工作一起抓的职责,负责所管理的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尽快建立党组织;对党员不足三人的社会组织要采取联合组建的方式建立党组织,或将党员就近编入属地内的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社会组织,要采取派驻党的工作指导员的方式开展党的工作;要积极在社会组织中抓好工会、共青团组织的组建工作,依托工会、共青团组织及其活动,增强与社会组织员工的联系,并积极做好在工会会员、团员青年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的全覆盖。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由区委社会工委统筹协调,其中部分“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可以由区委社会工委直接管理。“枢纽型”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承担有关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责任,团结带领社会组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保证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要紧紧围绕社会组织的中心任务,规范党员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搭建载体平台,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加强宣传教育,使从业人员树立良好的思想道德风尚,积极工作,认真履职;要积极反映群众利益诉求,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考评力度。研究制订《考核“枢纽型”社会组织等业务主管单位的办法及量化标准》和《考核评价社会组织的办法及量化标准》,并在登记管理机关、“枢纽型”社会组织等业务主管单位、镇(街)等进行日常考核的基础上,由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会同区民政局、“枢纽型”社会组织等业务主管单位通过实地检查对社会组织进行考核评价,对法人地位明确、治理结构完善、制约机制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等诚信自律的社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篇:关于加强对全县城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最新(精选)

关于加强对全县城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

实施意见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精神,按照《XX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2018年党建工作巩固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创建党建示范点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市社会组织新风尚”品牌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和创新城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城市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已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加强城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于扩大党的影响力、夯实党的群众基础和党的执政基础,引导正确发展方向,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引领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促进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和参与城市社区治理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持以问题导向,在城市党建工作中统筹城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将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自治相结合,将社会组织管理和社区治理相融合,强化对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指导和引导,全面提升城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总体要求。按照“统一规范,资源共享,抱团式发展”的理念,将在民政部门登记合法的城市社会组织按行业分类,对分散、涣散的社会组织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并为集中 的社会组织采取“1+N+X”的模式,搭建一个共享的服务活动平台,加强对集中后社会组织工作指导,做好“三个统一”(统一制定硬件标牌,统一健全工作制度,统一规范活动开展),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同时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联谊活动,以党建工作为统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导社会组织主动参与城市社区治理,掌舵社会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升社会组织影响力,推动抱团后的社会组织形成强大的社会效应,营造良好的社会组织新风尚。

二、搭建共享平台,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阵地 目前县城区一些主题公园管理处闲置或违占,造成了公共资源浪费,为盘活闲置的公共场所,做旺公园人气,探索以公园载体,整合资源,集中精力重点打造社会组织服务活动平台,推动建设以公园为载体的社会组织集中化统一管理的党建示范点。按照“工委牵头、街道主建、行业主管、协同共管”的原则,以公园为先行试点,将文化类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集中到公园闲置的公园管理处内,推进公园项目化改造,实施“1+N+X”项目方案,高标准打造社会组织党组织阵地,阵地建设完工后,进驻公园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步入正轨,条件成熟适时成立公园社会组织党总支,由社区和行业部门选派党建指导员和党组织书记,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健全工作制度。

具体平台建设按照“1+N+X”的模式:1个公用的党建工作活动载体,N个党支部办公室,X个党建宣传点。

1.“1个公用的党建活动载体”:同类别的社会组织党 支部公用一个平台。2.“N个支部办公室”:根据分类后的社会组织党组织个数,对空置的管理处进行改造,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般以一个支部一个办公室的原则,按照党组织活动场所“六有”(有场所、有制度、有党旗、有书报、有标志、有设施)的规范化标准打造的党支部办公室,设置基本的办公条件,条件有限的情况下,也可以多个支部共用一个办公室,当党组织间工作活动遇到冲突时,探索“季初统一申报、月中错时开展”制度。

3.“X个党建宣传展示平台”:将党旗、党建标语等红色元素充实到的各个角落,渲染红色氛围。通过建设X个党建宣传牌、X个党建文化长廊,X个党建文化展示板等党建宣传展示平台,宣传好“我是党员我带头”等主题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党员先进事迹,讲好社会组织中的党员故事,宣传好党建活动,使党建文化融入生活,深入人心。

为更加深入开展城市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各单位要探索发掘更多的共享平台,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阵地,采取集中统一的管理模式,结合各自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活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城市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

三、强化城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

(一)明确党组织隶属。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县“两新”组织党组织设置和明确隶属关系的暂行办法》(饶县组字[2017]11号)文件要求,按照“条块结合、归口管理、整体划转”的工作思路,将影响力较大、专业性较强、行业监管特点明显的“两新”组织,其党组织关系原则上划归行业主管部门党委管理。进一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健全党组织管理体系。新成立的社会组织,由民政部门按照“三同步”要求,根 据行业属性,明确行业主管部门,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

(二)整体划转,分类进驻。社会组织党委要摸清在册的社会组织底数,及时清理空壳社会组织,督促社会组织开展常态工作。分行业属性划好类别,根据试点要求,明确进驻XX公园的文化类社会组织党组织名单,诸如“XX县诗词学会党支部”、“XX县作家协会党支部”、“XX县老年书画家协会党支部”、“XX县民间艺术家协会党支部”、“XX县周易文化研究会党支部”、“XX县摄影家协会党支部”、“XX县观赏石协会党支部”等组织。其他类别社会组织参照划分,分类进驻其他主题公园或其他新平台,行业属性不明显的社会组织由其主管部门党组织负责其党建巩固提升工作。

(三)落实各项基本制度。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集中后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发挥公园社会组织党总支的协调统领功能,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督促社会组织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基本制度,完善县委“两新”组织工委印发的《上饶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台账》,规范“党员主题活动日”制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定期开展“党员谈心谈话”、“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做好党员管理教育等工作。

四、开展城市社会组织党建服务活动

(一)以党建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为统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合法注册程序、会员登记管理、理事会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年检和定期组织活动等,党组织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监督,强化社会组织财务公 开、事务公开,督促社会组织开展工作能照章执行。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

(二)以党员率先示范,促进社会组织文化建设。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充分发掘社会组织成员中的人才,引导他们树立服务社会、服务大局意识,发扬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开展创先争优、评比评选活动,利用党建宣传栏、党建展示平台,宣传展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先进事例。要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组织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提高社会组织成员良好的政治素养,党员自觉学习党的理论,自觉以党员的标准做到自律、自省,言传身教,向群众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传导正确的文化价值观,切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城市文化和社会组织自身文化建设,教育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以党建联谊活动为抓手,促进城市社区治理服务。结合社会组织自身公益性和公共服务职能,组织集中后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定期开展“党建联谊”活动,为社会组织党建活动搭建大舞台,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关爱老人儿童、保护环境卫生、治安维稳、交通协管、处置突发情况等社会治理工作,党员要在社会组织活动中佩戴党徽亮身份,争当先锋模范,感染群众共同参与到社会组织活动中,促进与群众的互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互相沟通、了解的机会,促进邻里和睦,增强社区凝聚力,在提高社区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践行社会组织党组织“服务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理念。

(四)以丰富市民生活为目标,促进城市文明和谐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与当前城市发展相互结合,开展以“我奉献,我快乐”为主题“党建+”活动,将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阵地引进街道、社区和家庭。组织开展精彩的文化活动,凝聚人气,扩大社会组织影响力,营造秩序井然的和谐社会。如:引导民间艺术家协会、棋类协会等开展健康向上的文艺、文体活动,陶冶情操;长跑协会、球类协会等组织要倡导全民健身、健康生活的理念,组织开展“马拉松”等影响力大型体育运动,提升全民身体素质;老年体育协会等组织要为老人提供丰富多彩的老年活动、体贴周到的医疗保健、免费体检等公益服务,提升老人幸福指数和满意度。要倡导文明新风尚,以党组织活动引领社会组织开展有益活动,为群众创造丰富的社会生活,为城市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氛围。

五、落实城市社会组织党建责任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将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抓紧抓好,落实到位,成立城市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工作小组,县委“两新”组织工委书记任组长,专职副书记、社会组织党委书记、行业主管单位分管领导以及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任组员。领导小组各成员要统一思想、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城市社会组织新风尚”党建品牌建设,努力把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成引领全县社会事业发展的先锋队,不断提高城市治理和组织管理水平,开创城市党建新局面。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加强联系沟通,做好有关部门的工作,特别是公园的主管部门,全力配合社会组织整顿清理,为社会组织提供公园载体创造有力 条件。各单位要形成合力,群策群力共同为上饶县城市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创建贡献力量。

(三)加强宣传推广。立足现有条件,采取有力措施,利用不同媒体,加大党建品牌和创建工作的宣传推广,切实增强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四)加强管理服务。各单位党员干部要以求实的态度去工作、以务实的作风当先锋、以落实的质量作表率,突出实践特色,创新活动主题,用鲜活的形式和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四篇:关于师德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师德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各处室、教研组、年级段:

为了贯彻落实县教育局(*教发[**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教职工有偿家教、带寄宿生、兼课和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以强化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和效能廉政意识,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规范教师教育行为,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师德风尚,弘扬“敬业、爱生、奉献”的精神,努力建设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现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创设载体,开展整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这一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室: 主 任:** 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两组,分管南北校区师德建设工作。南校区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北校区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二、整改措施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为了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增强教师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笃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服务群众的意识,学校力争今后在五个方面有新的突破。即: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在提高教师政治素质、师德素质上求突破;注重教书育人,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求突破;增强服务意识,在服务社会、服务家长、服务学生上求突破;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树立教师良好形象上求突破;在推进学校各项工作方面求得新的突破。为此,学校今后将主要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水平。今后,学校将采取多种学习形式,组织教职工反复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特别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违犯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县教育局(*教发[**]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教职工有偿家教、带寄宿生、兼课和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做到学习内容不漏,严格考勤不松,认真记录不忘。通过学习,以提高全体教师对师德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法制意识,转变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教师观、质量观和人才观,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用“爱和责任”教育学生,积极创建民主、平等、和谐、诚信、愉悦的师生关系。

同时,学校还要求每位教师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从如下方面反思自己的从教经历,找出自己的差距、问题和不足,写一篇学习体会。

1、在教育思想方面,有没有违背教育方针、政策,只教书不育人的言行。

2、在对待学生方面,是否能够做到理解、尊重、信任和关爱每一位学生。

3、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没有不备课上课、无教案上课、批改作业不认真、马虎从教等误人子弟的现象。

4、在工作方法上,有没有体罚、侮辱、讽刺、挖苦学生或言语粗鲁、方法简单粗暴等有损教师形象的现象。

5、在教学评价中,有没有公开排列过学生考试成绩、名次或按学习成绩排列座位或歧视学困生的行为。

6、在思想道德方面,有没有从教不廉、接受学生家长的财物、向学生推销资料、乱收费用、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和带寄宿生等不良行为。

8、在日常生活中,能否做到文明礼貌、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作风正派。

9、在社会活动中,有没有赌博、酗酒、行为不检点等违法违纪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二)健全完善阳光监督机制。

学校通过开展校长接待日;召开学生、家长、教师、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针对学校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问卷调查;校门口设立校长信箱;公示举报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活动。使师德建设置于教师、学生、家长的监督之下,让全校教职员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引导教师自觉纠正违规现象。对于学生和家长意见较大的教师,要及时谈话诫勉,提醒、告诫其改正不足;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损教师形象的个别教师,要视其情节,严肃处理,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师德建设领导。校长与分管校区副校长、各处室负责人签定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把师德建设纳入学校行政领导目标责任制管理中,层层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进行考核。对管理不善、师德建设不力、发生重大违反师德问题的校区、处室,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四)签订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

学校与每位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承诺如下:

1、弘扬高尚师德,自觉遵守各项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关爱学生,真诚服务,廉洁从教,耐心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无偿进行个别辅导或下班答疑,立足岗位,专心致志做好本职工作。

2、决不举办各类补习辅导班(除学校组织的初中、高中毕业班外);决不参加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含对所教班级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教师之间相互介绍有偿家教和在家里或其他场所以办班形式进行有偿家教等)和带寄宿生活动;决不到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参与文化类学科的教学和管理;决不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补习班、兴趣班或其他培训班。

3、若违反规定,本人愿意接受以下相应的处理:

⑴职称降一级聘用,3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评先评优、晋升职务; ⑵行政领导职务就地免职;

⑶取消县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县级以上上报审批机关批准)和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⑷见习期内的新教师,解除见习期协议,不再聘用; ⑸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⑹考核以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论处;

⑺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者,调离本校或作待聘、自动离职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进一步完善师德考核考评方案

学校在《**展性教师评价方案》中明确了教师师德达标评估标准:①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②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③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④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学校通过教师自评与家长、学生、学校评议结合,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及资料,对每位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评,并把教师师德表现、评价结果作为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师德师风考评分“优”、“合格”、“不合格”三等,“优”不超过考核人数30%。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优:①违反《苍南县教师“十条准则”》;②上级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没有积极参加,没有按要求及时上交学习笔记或心得体会;③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没有认真完成,拒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已,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绝学校安排的任务;④教师之间闹矛盾,发生打架事件;⑤违反学校纪律,损坏学校社会形象。师德考核考评方案同时规定,若有举报,被核实违反师德师风和规范办学行为,或被学校及上级部门公开点明批评乃至记过处分者当师德师风考评为不合格。

(六)进一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教学科研运行机制。切实关心每位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尽力解决教师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形成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和谐、融洽的校园人际环境;同时,为人才的培养和提高,创造条件和机会。通过制度的成熟与完善和谐氛围的创造,逐步形成良好的教学科研新机制,并切实调动起广大教师的工作与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真正形成学习型教研组和学习型教师群体。

第五篇: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执行县委关于开展“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安排部署,现就我乡“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五年再造一个新黄山”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保证。对促进全乡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和改进作风,增强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优化发展环境,实现榆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思想大解放为先导,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以政风、行风、效能和廉政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和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目标要求:通过活动的开展,努力在以下六个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要以贯彻民主集中制为重点,不断增强“凝聚力”。通过活动的开展,推进以民主集中制为重点的各项制度的进一步落实,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讲党性、讲原则、讲大局的团结风气;贯彻科学发展观,想大局、谋大计、成大事的长远意识;“一把手”坚持中心、维护大局,班子成员“敢于负责、勇于创新、甘于补台、乐于奉献”,凝心聚力干事业。二是要以“三更”目标为重点,不断提高战斗力”。通过活动的开展,推进“思想更解放、对外更开放、政策更开明”的进一步落实,使各级干部勤勉工作,勇于创新,敢于突破,不因闲言碎语而分神,不为阻力干扰而退缩,始终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身于榆村奋力崛起的实践中。三是要以抓工作落实为重点,不断提高“执行力”。通过活动的开展,促使各级干部把“敢于争先、勇夺第一”的精神贯彻到实际工作中,谋划有新思维,工作有新思路,把活力展现在抓落实上,真正扑下身子抓发展,只争朝夕,多干少说,干不成不放手,重点突破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做到领导指挥在一线,情况掌握在一线,措施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成效取得在一线。四是要以践行宗旨为重点,不断聚集“向心力”。继续开展走进深山访农户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为民服务意识和践行**思想,真正在思想上视人民群众为主人,在感情上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做到强化为民之德,深怀爱民之情,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以此充分展现干部的亲和力。五是要以勤政廉政为重点,不断扩大“影响力”。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领导干部强化修养,注重实践,严以律己,正确用好手中权力,规范从政行为,做到心正、眼正、身正;干净、干事、干成事。六是以“两情三干”为重点,不断拓展“生命力”。通过活动的开展,促使领导干部珍惜组织信任、珍视工作舞台、珍爱时间机会,使出浑身解数,奋发有为,廉洁从政,为党为人民建功立业,始终保持旺盛的政治生命力。

三、总体安排和步骤

活动范围:乡镇党政机关,村两委成员,重点是领导班子。

活动时间:4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

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学习大讨论(4-5月底)组织广大干部集中学习贯彻党的**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的讲话;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民主政治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论述;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学习省、市、县纪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学习,讨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有何重要意义、如何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如何在优化政治生态环境中发挥作用等问题。定期刊出宣传专栏、梳理一条发展思路、制定一批发展举措。每位领导干部要撰写一篇学习心得、提一条合理化建议、为优化政治生态建设环境办一批实事。学习大讨论做到要与当前工作、阶段性工作、经济发展等项工作相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相结合,整体推进。在学习大讨论阶段,召开村两委负责人、企业主和创业能手、外来客商座谈会,认真听取班子建设、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二阶段:查摆整改(5月~10月底)

(1)召开生活会。各级领导班子要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找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以及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查找班子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等,并进行梳理,整改到位。

(2)开展民主评议和民意测评。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帮助找准其在政治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认真整改。

(3)深入开展“三谈两述”等活动。结合整改措施,积极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同职工、村书记、主任同委员谈话、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述职述廉”活动。同时开展“进企业、访农户,解难题、促发展”活动,副科以上及中层干部要走访3—5家农户,帮助他们理思路、解难题,促发展。

(4)围绕“四要四不要”开展自查自纠。副科级以上干部,围绕“不要重解释,而要重解决;不要重突击,而要重突破;不要重事后,而要重事前;不要重治标,而要重治本”的要求,开展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五个方面的自查自纠,认真填写《政治生态环境建设自查表》。

(5)开展勤政廉政督查。乡纪委对推进此项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纠正与优化政治生态环境不和谐的行为;对“玩心重、私心重、铺张浪费”以及因工作方法简单、拖拉推诿、落实不力而丧失机遇、激化矛盾、贻误发展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和事,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阶段:建立长效机制(11月~12月底)

建立健全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相适应的促进政治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即健全和完善鼓励干事的教育机制、褒扬勤事的激励机制、奖励成事的用人机制、鞭策混事的约束机制、防止出事的监督机制、严惩坏事的威慑机制以及落实工作的责任机制和督查考评机制。

四、组织领导

成立乡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全乡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下设办公室,承担具体日常工作。各村要把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乡纪委将此项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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