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商铺)
深圳市房屋租赁
合 同 书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个人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五)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
(三)、(四)所提到的授权委托书均收取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房屋(间)编码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 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租赁房屋权利人:;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月租金额按年细分如下
年 月 日年 月 日人民币 元/月(大写: 元);
年 月 日年 月 日人民币 元/月(大写: 元);
年 月 日年 月 日人民币 元/月(大写: 元);
年 月 日年 月 日人民币 元/月(大写: 元);
年 月 日-年 月 日人民币 元/月(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 租赁房屋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
1、合同期满,乙方没有对房屋造成任何损坏,结清该单位的所有费用情况下。
2、3、□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内打“√”)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乙方租期未满,中途退租。
2、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擅自将该物业转给第三方,或是违反合同所述的租赁用途,安全性,对房屋的物品造成一定损害的。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告知甲方。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
3、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租日期内,未能如期缴纳租金的。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上述三款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回复,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二)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1、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
2、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
3、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
4、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上述四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但第3、4项不能同时选取;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 天(个月)以上;(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 元;(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
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七)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甲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1、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
2、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
3、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但第2、3项不能同时选取;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 天(个月)以上;(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租赁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提前解除(终止)合同的。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乙方有权申请单方解除合同登记(备案)。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 日内迁离并返还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或依合同约定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相当于双倍租金的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应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须在变更协议成立后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有关部门执 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页)
第二篇:商铺房屋租赁合同
商铺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商铺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租用甲方商铺房屋的位置:
二、乙方租用甲方商铺房屋租用的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租用甲方商铺房屋的租金及其支付形式:
1、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签订合同即付租金。『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每年支付租金一次,计人民币元,大写:』。
2、租赁期内乙方下次须提前15天交付租金。如不能按时交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商铺房屋,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承担。
四、商铺房屋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乙方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同乙方续签合同。如果乙方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甲方,其自行装修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装修费。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甲方要收回商铺房屋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乙方。
五、乙方租赁的商铺房屋进行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律、法规。且租赁期内一切税费(如物业管理费、城市市容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等),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乙方应结清水电气等所有费用(因乙方滞交所产生的罚金应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商铺房屋租赁期内提出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租金,乙方如需将此商铺房屋转租他人,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甲方收回商铺房屋,不退还租金,且不承担乙方因此产生任何损失。
七、本合同执行期内发生不可抗拒的事故和自然灾害(如火灾、地震等),甲方不退还租金。
八、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商铺房屋原有结构和先有设施,否则甲方收回商铺房屋且不退还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应恢复商铺房屋原貌,否则乙方向甲方缴纳恢复商铺房屋补偿金,对于损坏原设施内的水表、电表等物资,乙方应按价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样本)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给乙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有关具体事项双方协定如下:
一、租赁期限为年,于至;
二、年租金为元。交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装修期月至赁时间;
2、签订合同之日起
3、合约期间,甲方不得上涨房租。
4、租期未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继续租给乙方,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协议并赔偿年房租的30%的赔偿金。
5、协助乙方办理与房屋相关手续。
四、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支付定金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对所有的经营行为负完全责任;
3、乙方在租赁期间,按统一标准缴纳取暖费,租赁区域内的水、电费、物业费;
4、租赁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五、合同签订后,如果双方有一方违约,需要支付年租金50%违约金;
六、本合同签订地点为:宣化区。
七、未尽事宜,本着互谅协商原则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交付物品明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经办人:乙方经办人:
年月日
第四篇:房屋、商铺租赁合同
***城市广场 房屋租赁合同
***城市广场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概况:
1、租赁房屋坐落于 位置,租赁面积约为平方米(含公摊),详见双方确认的平面示意图,红线范围内为本次租赁范围。
2、甲方以本房屋现状出租,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对租赁房屋现状和相关事项做了充分了解,无异议,并自愿租用。
二、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 年,自2018 年 月 日起至年 年 月 日止(均为公历)。
三、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月租金单价为 元/平方米,前 年租金单价不变,第三年起每年租金递增 %,即房屋第一、二年月租金为 元/月(大写: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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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广场 房屋租赁合同
币 元整),年租金为 元/年(大写:人民币 元整),第三年月租金为 元/月(大写:人民币 元整),年租金为 元/年(大写:人民币 元整),依此类推。
2、租金支付方式:双方约定交租方式为押 付,乙方每次须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季度租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3、租赁房屋租金不含税费,如乙方需要发票,则甲方按税务局开具的正常发票,乙方承担相应的税点。
四、各项费用的缴纳
1、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租赁房屋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物业管理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水电费由甲方根据乙方实际使用度数代收,电每度 1.3 元;水费按照南宁市台北中心物业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每月 元。如政府相关部门收取的水电费发生变动时,甲方可根据实际变动情况将水电费进行调整。每月乙方的水电使用度数以当月底甲方抄表的度数为准,并于下月5日前将水、电费交付给甲方,如超过一个月不交水电费,甲方有权从乙方的抵押金中扣除。连续3个月不交水电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押金不足抵扣时,须要在一个月内及时补足。
3、电表底数为 度,水表底数为 度。
五、租赁用途:
本宗租赁房屋仅限用于乙方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租赁用途。
六、交房和开业约定:
该商业广场暂定开业时间为2018年5月1日,交铺时间为2018年3月份(最终以甲方下达交房通知为准);乙方收到房屋后须立即进场装修,并与超市及商业广场同步开业;如乙方拖延时间,未按规定的开业时间同步开业,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租房屋,并没收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赔偿。
七、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甲方根据本合同收款应向乙方出具合法收据。乙方全面履行完本合同后,甲方一周内无息如数退回乙方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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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广场 房屋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因乙方经营需要,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公安、消防、药监、卫生、环保、城管、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前置审批,办妥完整、合法的经营手续,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税金,均由乙方自己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若因乙方违法、违规或其他因乙方因素给双方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现有结构。乙方如因经营需要,需进行装修,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确认,并严格按确认方案装修。租赁期满,乙方在租赁房屋上的任何添加物(除可拆除部分且不损害房屋的贵重外挂设备外)均归属甲方所有。
十、租赁期间的水电、卫生、环保、房屋修缮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转借给第三人使用。
十一、乙方不得使用超过规定的大功率电器,并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乙方要按时交纳水、电费。乙方不得擅自接用水电线路或偷漏水电,如有违反,除应补交总水、电表的差额度数的费用外,乙方应付给甲方 1000 元作为违约金。如由于乙方私接乱拉水电造成损失或事故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或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租赁期满,乙方如继续承租,需在租赁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合同期满乙方应无条件在期满日前(包括期满日)搬迁和腾空租赁房屋,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留在租赁房屋内的任何物品,甲方可随时占用,乙方应保证交回给甲方的房屋没有损坏。
十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行为为违约行为,违约行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合同终止
1、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甲方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乙方,若乙方收甲方到通知后10日内未能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有权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收取滞纳金,如超过30天仍未交纳,则甲方有权以保证金冲抵租金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在7日内搬迁和腾空租赁房屋,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留在租赁房屋内的任何物品,甲方可随时占用。
十五、补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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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可另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代理人: 联系电话: 4 / 4
第五篇:房屋租赁合同(商铺)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乙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坐落在,共间,面积共m2,租赁给乙方使用。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免租期(装修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双方议定租金为元/年。
三、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支付一年的房租,先支付后使用,于每年的月日前支付下一房租。
四、甲方在交付乙方房屋时,应确保拥有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且房屋不漏雨,门窗完好,水电齐全,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如果出现损坏情况,甲方负责及时维修。乙方在租赁期内拥有该房屋的全部使用权(包括楼面广告位),乙方应爱护甲方财物,不得人为损坏。在合同租赁期内,房屋非乙方人为原因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
五、在乙方租赁前因房屋发生的一切债务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的债权、债务或与甲方有关的人员干扰了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六、租赁期间,乙方在不改变甲方房屋原有结构的情况下,可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进行装饰。合同期满后,乙方可搬走自己的相关配套设施。甲方不赔偿乙方的装饰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还原原有的建筑与装饰。
七、租赁期内,乙方不得经营国家禁止的违法项目。
八、租赁期间内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九、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可转让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十、租赁期内,乙方有权转租给第三方,但需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可收回当年剩余房租后,甲方再给第三方新签租赁合同。
十一、在乙方租赁房屋期间,如果出现开发规划、修桥开路等不可抗力情形出现,导致房屋拆迁或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将退还剩余租金,但不包赔乙方其他损失。
十二、房屋租赁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不愿再续租此房,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合同期内,乙方如因经营困难或其他情况停租,甲方需同意停租,但不予退还当年剩余房租。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订立补充(附加)协议,补充(附加)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
十六、附房屋产权证,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七、如因房屋产权抵押而造成承租方的经济损失,由房屋出租方承担。
甲方: 乙方:
(盖章):
甲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