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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五篇范文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20-666045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30 21:34: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会议和集体活动,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和营养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要增强时间观念,按时上下班,管理人员要认真遵守学校的坐班制度。3.严格遵守病事假请假制度。

4.食堂从业人员仪表要端庄整洁,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不准进入工作间。男同志不留长发,女同志工作时不戴戒指、耳环。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在统一地点集体就餐,不能乱吃零食,更不能带东西回家。

6.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否则按旷工处理,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在工作间内洗衣服。

7.严禁中午喝酒,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工作区吸烟、打闹、高声喧哗。8.注意节约水、电、汽和液化气,杜绝跑、冒、滴、漏发生。9.对炊事机械,使用保管人要认真维护保养,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货梯内严禁乘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10.食堂内部要严格收费管理,任何人不能收取现金。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学校应收集好培训资料,作好培训记录,将考试试卷收集好,整理存档备案。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学生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食堂安全管理责任制,组成后勤处——食堂管理员——炊事员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并张贴上墙。

二、建立每天值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监督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健全安全工作台帐。

三、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及蔬菜食品储藏间。

四、不采购和出售腐烂变质食品,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如发生问题,要追究采购、出售人员责任。

五、电烤箱、电冰箱等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始终保持完好状态,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清除操作间的烟道油垢,保持排烟管道洁净、畅通。经常检查用电安全,及时更换老化电线,预防火灾和触电事故。维护好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器材、设施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后勤处。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由学校行政主管和现场采购人员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取三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应到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建立合同关系,以保证产品质量。

二、在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采购人员在采购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食堂不得外购熟食制品。

三、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状况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已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腐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他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用原料加工的。

9、超过保存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卫生规定的。

四、在验收食品、食品原辅料时,应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向供货方索取同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在验收有定型包装食品时,应注意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

五、验收人员在验收食品时,除注意严格按照以上条款执行,同时还要填写好食品验收登记表。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等餐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3.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操作。热力消毒程序: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药物消毒程序: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五保洁。

4.餐具消毒应做到下列要求: 热力消毒:煮沸蒸汽100℃蒸30分钟。远红外120度℃,15~20分钟。

药物消毒:有效氯浓度250PPM,消毒时间5分钟。

5.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等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污染。

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食品试尝、留样制度

一、每餐由食堂管理人员对当餐所供应的所有食品试尝,每份不得少于10克,试尝后30分钟无异常反应方能向师生供应。

二、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三、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四、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五、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六、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七、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八、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九、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衣着整洁。

2.台椅、工作证、台布等摆放要整齐无污渍,室内基本无蝇、无鼠、无蟑螂。

3.餐厅所有的餐具、食品用具必须有经消毒后才能使用。4.工作人员必须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将变质食品给学生使用。

5.餐厅食堂应保持清洁,在餐具摆放后,有学生就餐时不准清扫地面。

6.当发现或者被学生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

或可疑变质时,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撤销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工作人员。

7.工作人员不准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工作时不戴首饰,便后洗手,勤换工作服,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据《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消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校膳管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3.食堂工作人员自觉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师生职工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

4.要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复核手续。所有菜一律由两位购菜员同时采购,严把价格、质量、数量关。对不合质量要求的验收员要坚决拒绝。复核员根据采购员两人签名的原始进料单符合数量,价格有出入的要如实记载,并及时报告食堂主任。验收员、复核员均要在原始进料单上签名。

5.进菜、售菜价格公开,成本核算正确。每日凭原始进料单进账,日结日清。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严禁在食品加工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送菜,按时供应开水。

7.爱护公物,食堂餐用具一律不出错,如有遗失,需及时上报总务处,有总务处核实处理。

8.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到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9.要节电、节油、节水、节燃料。电灯、电扇、吊扇、水龙头 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

10.增加消防、用电、用油、设备仪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11.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12.自觉接受校长、总务处的领导和监督。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2.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与70度。尤其应注意易引起食品中毒的海水产品、四季豆、大块肉禽食品等。

3.熟制品应尽可能现烧现吃,在烹饪后至食品前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烹调后的食品要保洁存放,并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放置。4.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食品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清洗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5.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洗消毒,无油污。调料内无异物。

6.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7.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8.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据《食堂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鼠、防尘、消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 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有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意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现食物中毒,承包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承包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消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开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业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上岗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与灶头应有1.5米得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制度

一、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二、立即用电话向市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市教育局、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三、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四、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五、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六、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七、食管办迅速通知班主任、生活老师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校医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并由校长报教育局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八、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九、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十、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政教处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灌南县沂河小学

2016年9月

第二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颍东区公平幼儿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本制度自2013年9月1日实施。

颍东区公平幼儿园 2013年8月29日

第三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郯城县重坊镇中心小学食堂从业人员

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本制度自2018年1月1日实施。

重坊镇中心小学

第四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实施。

二0 年 月 日

第五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四、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五、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六、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应进行消毒。

七、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2.处理食物前。3.上厕所后。

4.处理生食物后。

5.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6.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7.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8.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9.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八、操作人员进入食堂时,应更换食堂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工作衣帽从事非操作无关的工作。

九、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堂。

十、食堂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十一、进入食堂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互助县东山中学

2013年3月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2)食堂从业人员应积极主动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知识及技能培训。(3)学校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各类食品卫生法及饮食卫生知识,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卫生安全意识。

(4)积极组织食堂人员到外单位学习先进管理模式及烹饪水平。

东山中学 2013年3月

食堂厨房设备、餐具的维护及保养措施

(1)、粗加工设备:绞肉机、切片机

维护:每日下班前对设备进行清扫,可用潮湿布擦,不得用水冲洗主机。根据机器的容量不能超负荷使用。

保养:开机厨房设备前进行检查有无杂物、注油。

冷柜

维护:每周清洗,保持外观清洁,电源切断后3分钟以后才能启动,箱内物品存放其间必须留出室内间隙,以保证箱内冷气能正常循环。

保养:每周除霜一至两次,每月一次清扫冷凝器翅片,用毛刷净灰。

(2)、热灶间设备

蒸箱、吹风机

维护:每月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清洗炉台时,切勿用水冲洗电源开关及风机,以免受潮而 降低绝缘性能并损坏风机。

保养:每天使用完毕,关闭电源。

(3)、压面设备

和面机、搅拌机、压面机

维护:每日下班前对设备进行清扫,可用潮湿布擦,不得用水冲洗主机。根据机器的容量不能超负荷使用。

保养:开机前进行检查有无杂物、注油,运转正常后方可使用。餐具用品

a、提前对餐具进行正确洗刷、消毒的程序;

b、洗刷过程中对机用液和光亮剂要正确配及使用; c、餐具实行轻拿轻放,集中管理;

d、餐具要合理存放、分类存放、分档存放;

e、实行及时清理、洗刷,不产生积压,以保障餐具的正常使用; f、对餐具清点,以供应开餐正常使用;对破损餐具要登记存放,填写破损表,应把破损率降到最低。

我们会严格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每60天,对排烟系统进行彻底清理与维护。

东山中学

2013年3月

学校食堂关键环节食品安全加工操作规程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操作规程包括对食品原料的采购、贮存、粗加工与食品烹调、备餐、供餐、餐饮器具消保洁、食品留样等加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的详细要求。以下是我校食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采购验收操作规程

(一)采购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并应进行验收,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二)采购时应索取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贮存操作规程

(一)食堂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后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粗加工与切配操作规程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烹调操作规程

(一)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四)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

(五)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于90分钟冷内却至10℃以下或四小时内冷却至5℃以下后再冷藏,并加贴标签。

(六)用于烹饪的调料器皿宜每天清洁,使用后随即加盖或苫盖,并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备餐及供餐操作规程

(一)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在备餐专间内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的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饮品制作的设备、工具、容器等应专用。每餐次使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二)操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三)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规程

(一)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二)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推荐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三)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四)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五)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留样管理操作规程

(一)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每天要留样本。

(二)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记录管理操作规程

(一)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投诉情况、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

(二)各项记录均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

(三)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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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

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台账记录制度

一、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验收行为,提高食堂的食品卫生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实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验收以及台账记录等工作。台账存放应方便查验。负责食品索证、验收和台账记录的人员应掌握餐饮业常用食品卫生法规规定、食品卫生基本知识和感官鉴别常识。

三、应实施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的食品种类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主要是畜禽产品、蔬菜、豆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

三、执行从固定供货商处采购食品,与供货商签订采购供货合同并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索取并留存供货的资质证明(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索取销售者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购物凭证是指能够满足食品溯源所需要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

四、采购前对产品进行查验:

(一)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包装是否完整清洁、是否有感官不良)、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从食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批量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

(三)采购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

五、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进行台账记录。台账应如实记录进货时间、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从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并签订采购供应合同的,应留存每笔供货清单,可不再重新登记台帐。与食品索证有关的资料应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备查。

六、需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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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一、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市场管理有关规定,为保证质量,大米、面粉、食物油、燃料等大量物品要从主渠道固定供应点采购

二、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采购员在采购食品及其原料时,应当进行索证。采购食品时,应当索取食品合格证和供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对其是否在有效期限和许可项目范围内进行核对

三、采购肉禽类原料应索取动物及动物产品分销信息凭证

四、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商品标签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采购散装食品应符合《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

五、采购人员需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形势,不得采购被曝光、列入“黑名单”的原料

六、建立规范详细的原料索证管理台帐,做到记录清晰易查。后勤管理部门定期对所采购原料的索证资料进行核查。核对索证资料是否与采购物品相符

七、采购人员应定期向校领导反映采购食品的卫生质量情况。如有问题或怀疑有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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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

为加强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特别制定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坑深埋,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由门卫负责全部用于喂猪,不得另作他用。

四、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后勤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五、后勤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东山中学

2013年3月

投诉受理制度

1)学校每天有一位行政领导主要负责接待、处理投诉。2)每位食堂工作人员都必须认真接受全校师生在服务和饭菜质量上的投诉,不得推诿。

3)学校实行“首问、首接负责制”,对任何投诉均必须受理。

4)接受学生投诉的处理程序是:接待记录→查明原因→耐心解释→有错赔礼→是错必纠→让投诉者满意。

5)接受教师投诉的处理程序是:接待记录→查明原因→及时改正→改进工作→避免同类错误。

6)学校每2个月召开一次列会,对投诉记录进行归纳和分析,找出问题所在,提出改进方案,为下一次饭菜做好准备。

东山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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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3月

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一、每天早晨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食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食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食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食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食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每天由晨检人员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并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食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食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四、对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工作。

五、食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东山中学 2013年3月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五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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