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办理护照
本人携带全部原件和A4规格的复印件,到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贴近期2寸淡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1张;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5个工作日后,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取证回执单,交付200元工本费即可领取取护照。
2.领取申请表
您准备出国探亲、访友、旅游、留学、定居、就业或从事商务等其他非公务活动,需要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申请表》。领表地点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领取。
3.填写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升位后18位填写(如没有升位仍可填写15位);
“姓名”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
“婚姻状况”按实际填写;
“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户口所在地址”填写与户口簿一致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家庭现住址、邮编”请依照家庭现居住地如实填写;
“本人身份”须如实依项选择;工作单位填写全称,注明职务;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在的单位,在备注栏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档案在原单位填原单位;
“单位地址”须写清单位的具体位地址门牌号码;
“前往国家地区”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或中国台湾,不含过境国家;
“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填写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备注栏说明未被批准情况;出境事由只选择一项;
“申请证件种类类别”请按实际申请证件种类只可选择一种;
“原护照号码”选择护照延期、换发、补发的请填写此栏;
“家庭主要成员”填写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地址;
“本人简历”从参加工作填起至今,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取证方式”请自愿选择;
“以下由申请人所在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是由单位负责人填写,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名。
4.哪些人员需要单位出具意见并盖公章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
4)其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6.领取证件
取证可由本人领取或通过邮政局速递,按照《取证回执单》上的日期领取证件。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持《取证回执单》,交费后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须写委托书,受托人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登记后领取。制作完毕的证件保管期为三个月,过期不领取的予以销毁。
取证程序:
1)凭《取证回执》到收费台交费;
2)凭交费收据到领证台领取证件;
3)领取证件时,请仔细核对护照内容,避免发生差错。
为减少您的往返次数,一次办结护照申请,建议采用邮政速递业务。愿意速递的人员,请在办结申请手续后,持《取证回执单》到邮政局设在出入境管理处接待大厅的服务台办理邮政速递手续,护照邮寄费用直接交邮局柜台即可。
7.哪些出境事由需提交证明材料
1)公派留学,包括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 请护照登记表》。
2)收养儿童出国定居,须提交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书、领养人的护照或其它身份证件。
3)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劳务项目的说明。
4)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定的就业合同。
第二篇:护照办理
请问重庆市办理护照的地点是哪里?需要带什么证件!公安局办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2寸免冠照片(32mm×40mm)
公民因私出国(境)申领护照的手续
(1)向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领取“公民因私事出国(境)申请表”一式二份,由公民本人填写完整,贴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规格为小2寸,32mm×40mm。(2)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3)提交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
2、出境事由的相应证明包括
(1)出国探亲访友,提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邀请信指正式邀请信和有邀请内容的普通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居住证明是指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留资格证明,邀请人在前往国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其他经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能证明邀请人在前往国合法居留的证明,具备其中之一即可。(2)个人出国旅游,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如申请人银行存款证明。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交境外亲友的邀请或担保信函。(3)自费出国留学,提交接受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申请人还应提交必须的经济担保证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提交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4)出国定居,提交拟前往国家政府主管机关或驻华使、领馆的定居许可证或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5)出国继承财产,提交有合法继承权的证明。(6)个人出国就业,提交有前往国具有法律效力的(经前往国公证机关或我驻华外使、领馆认证)聘请、雇用单位或雇主的聘用、雇用证明。(7)出国从事其他非公务活动,提交国外相应的邀请函件。
3、出境申请审批时限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出境申请应当在20个工作日(大、中城市在15个工作日,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在40个工作日),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上级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复。
4、护照有效期护照有效期为5年,可延期两次,每次不超过5年
5、护照申请延期持照人在护照有效期期满前6个月内,可申请延期,无须提交证明材料。特殊情况(如有效期不够外国签证期限)可持有关签证证明提前申请办理。超过有效期的护照为实效护照,不办理延期手续。护照的延期,在国内由原发照机关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在国外,由驻外使、领馆办理。
6、护照的换发、补发护照因已延期两次即将期满或签证页用完不能再延长有效期限,或被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可申请换发,无须提交证明材料。护照遗失的,在取得护照遗失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报失证明并登报声明护照作废后,可申请补发新护照,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7、出境登记卡公安机关在批准、颁发护照同时,附发出境登记卡。出境登记卡的出境是由分别填“定居”、“短期出境”、“旅游”(指组团出国旅游)。持“定居”事由出境登记卡者,除团体旅游签证外,获得任何签证都可出境。持“短期出境”事由出境登记卡,而后获得长期定居签证的,提交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同意的意见,即可换发“定居”事由出境登记卡。领取护照后首次出境前变更前往国的,凭签证换发出境登记卡,无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8、护照收费标准工本费100元人民币;手续费5元人民币;护照延期、护照加注,每人次20元人民币。
第三篇:护照办理
出 入 国(境)
一、出国手续办理
(一)申领因私护照
凡常住户口在我市的居民,须本人向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申请。
未满16周岁的儿童须由父母或父母委托(父母不在本市)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时需交验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附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在国外需附护照复印件)。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
(2)本人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详见照片标准);
(3)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
(4)未满16周岁的,应当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户口尚在迁移之中(含外地迁入、市内迁移)的,应先落户后申请,凭户口簿申请护照。外省市户口迁入我市不满五年需与原户籍地核查,核查期间不计算工作日;
(2)身份证遗失或过期,来不及办理新身份证的,凭《临时身份证》申请;
(3)持有过期护照,在申请时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照片页、有效期页和有效签证页),核验后剪角随新护照发还申请人;
(4)遗失过期护照,需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启事,凭本人身份证、报纸办理护照失效手续后方可申请;
(5)《申请审批表》由本人用蓝黑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表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儿童和文盲可由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填,代填人须签名;
(6)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号码”,填写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如身份证与户口簿两者不一致,须事先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待两证相符后方可申领护照;
(7)“户口所在地址”是指申请人户口簿上记载的详细住址。“家庭住址”是指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址;
(8)户口簿、身份证等其他证明材料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请勿自行裁剪。
3.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4.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15日内办结。
申请人因紧急商务等原因需尽快出境的,应在递交申请材料时提交与紧急事由相应的境外证明材料。确属紧急事由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过程核查时间除外)5.收费标准
新证、换发护照每证200元;补发护照每证400元;加注20元/个 咨询电话:87316111
监督电话:87316073
(二)申请补发护照须知
居民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可以申请补发普通护照。凡常住户口在我市的居民,须本人向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申请。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应当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未满16周岁的儿童须由父母或父母委托(父母不在本市)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时需交验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上附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在国外需附护照复印件)。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护照加注及补、换发申请审批表》,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
(2)本人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详见照片标准)
(3)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
(4)未满16周岁的,应当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5)证件损毁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的说明。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并提交刊登申明护照作废的报刊。
2.注意事项
(1)户口尚在迁移之中(含外地迁入、市内迁移)的,应先落户后申请,凭户口簿申请护照。外省市户口迁入我市不满五年需与原户籍地核查,核查期间不计算工作日;
(2)身份证遗失或过期,来不及办理新身份证的,凭《临时身份证》申请;(3)《申请审批表》由本人用蓝黑色、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表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儿童和文盲可由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填,代填人须签名;
(4)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号码”,填写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如身份证与户口簿两者不一致,须事先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待两证相符后方可申领护照;
(5)“户口所在地址”是指申请人户口簿上记载的详细住址。“家庭住址”是指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址;
(6)户口簿、身份证等其他证明材料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请勿自行裁剪。
3.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如皋市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4.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15日内办结。
申请人因紧急商务等原因需尽快出境的,应在递交申请材料时提交与紧急事由相应的境外证明材料。确属紧急事由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过程核查时间除外)5.收费标准
补发护照每证400元;加注20元/个
咨询电话:87316111
监督电话:87316073
(三)加急办理护照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凭相应材料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1)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2)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省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二、赴港澳台手续办理
(一)申请赴港澳商务活动
受本单位派遣赴香港或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本市居民、华侨、在我市工作的外省市暂住人员,可以申请赴港澳商务,个体工商户仅限法人办理。须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注: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住内地代表机构。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并提交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
(2)本市居民交验有效《 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非本市居民,须交验有效《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再次申请的,须提交《 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复印件;
(3)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所在单位或企业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派遣函(单位港澳商务备案手续详见《南通市单位人员申请多次往来港澳商务签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4)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所在单位或企业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所在单位或企业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派遣函;
(5)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提交公安出入境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材料。2.注意事项
(1)填写表格时请确认前往地区、期限和次数(如仅香港或澳门一地,或是港澳两地;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还是一年多次);
(2)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公室或者珠海签证办公室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3)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或者损坏,应当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时须提交相应材料。遗失证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4)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5)赴港澳旅游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打工等违法活动;
(6)户口簿、身份证等其他证明材料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请勿自行裁剪。
3.签注种类 赴港澳商务签注分为:
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根据审批,可以签发三个月一次签注、三个月多次签注、一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三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4.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如皋市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5.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初次申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人因紧急商务等原因需尽快出境的,应在递交申请材料时提交与紧急事由相应的境外证明材料。确属紧急事由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过程核查时间除外)6.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个;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个。咨询电话:87316111
监督电话:87316073
(二)申请赴港澳探亲
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1.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
(2)本人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详见照片标准);
(3)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
(4)未满16周岁的,应当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5)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无论证件是否过期,在申请时应将原通行证交回,单独申请签注的须提供证件复印件;
(6)交验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以及被探望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亲属,1年内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7)委托他人申请,被委托人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填写表格时请确认前往地区、期限和次数(如仅香港或澳门一地,或是港澳两地;三个月或一年内一次前往或二次前往);
(2)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公室或者珠海签证办公室申请换发相同签注;
(3)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或者损坏,应当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时须提交相应材料。遗失证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4)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5)户口簿、身份证等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规格与申请表相同,请勿自行裁剪。
3.签注种类
探亲签注(T)分为:三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三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4.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5.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初次申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6.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 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个;多次有效签注100元/个。咨询电话:87316111
监督电话:87316073
(三)申请赴港澳团队旅游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持有江苏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我市居民,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
同一签注的人员,可以委托人代为申请。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
(2)本人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详见照片标准);
(3)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
(4)未满16周岁的,应当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5)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无论证件是否过期,在申请时应将原通行证交回,单独申请签注的须提供证件复印件;
(6)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出具的旅游费用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委托他人申请,被委托人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2.注意事项
(1)填写表格时请确认前往地区、期限和次数(如仅香港或澳门一地,或是港澳两地;三个月或一年内一次前往或二次前往);
(2)团队旅游证件由组团旅行社在省公安厅制证中心统一领取,并由旅行社通知持证人旅游成行的具体时间、集合地点等事项。持证人须随旅行团出入境;
(3)内地居民在深圳或者珠海口岸出境时,发现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上签注信息资料制作有误,可以向深圳签证办公室或者珠海签证办公室申请换发相同签注;(4)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内地遗失或者损坏,应当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时须提交相应材料。遗失证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5)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坏,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6)赴港澳旅游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打工等违法活动;
(7)户口簿、身份证等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规格与申请表相同,请勿自行裁剪;
(8)如团队人员集中前往申请(20人以上),须提前与所在地出入境部门预约,以便及时调配人员,避免拥挤,同时旅行社须派人现场组织协调。
3.签注种类:
团队旅游签注(L)分为:
三个月一次签注、三个月两次签注、一年一次签注、一年两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4.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5.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初次申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6.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个;两次有效签注40元/个。咨询电话:87316111
监督电话:87316073
(四)“应邀赴台”往来台湾
本市居民、在本市工作的外地暂住人员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应邀前往台湾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等活动,直接在南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并提交本人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在本市工作的外地暂住人员还须提交暂住证、工作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须交验有效护照、定居外国证明和暂住本市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国务院台办签发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属赴台进行文化交流、文艺演出的,可由省文化厅确认盖章;赴台进行体育比赛的,可由省体育局确认盖章;赴台进行宗教活动的,可由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确认盖章;
(4)台湾当局签发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或副本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无论证件是否过期,在申请时应将原通行证交回,单独申请签注、加注的须提供证件复印件;
(6)团组如由省各委、办、厅、局,省属各企事业单位副厅级以上干部,各市、县、区4套班子正副职领导干部率团的,须提交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其赴台的文件;
(7)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2.注意事项
(1)应邀赴台可由组团单位代办,代办人须提交介绍信和身份证;(2)赴台人员出境时,必须携带台湾方面的入境许可证明的原件或副本的原件。持入境许可证明原件的,可从开放口岸出境经香港或澳门去台湾;持入境许可证明副本原件的,须经香港去台湾;
(3)户口簿、身份证、入台许可证明等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规格与申请表相同,请勿自行裁剪。
3.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六 上午9:00~12:00;下午l:30~5: 30 南通市青年东路81号,市公安局大楼二楼办证大厅 4.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初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属紧急事由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5.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加注20元/个;一次签注20元/个。咨询电话:85021855
监督电话:83563895
(五)因私事往来台湾
本市居民以及暂住在我市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因私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以及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可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1.申请所需材料(1)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如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在申请表上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由负责人亲笔签名的单位意见并盖章。并提交近期的二寸(33mm×48mm)正面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非数码)三张;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交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须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首页以及本人资料页);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须交验有效护照、定居外国证明和暂住本市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台湾当局签发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或副本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入台许可证明由在台亲友办理,请务必在向公安机关申请前办好此入台证明);
(4)已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无论证件是否过期,在申请时应将原通行证交回,单独申请签注、加注的须提供证件复印件;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6)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2.注意事项
(1)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可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代办人须提交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2)经批准前往台湾定居的,申请人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书》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常住户口、交还居民身份证。凭派出所相关证明到市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赴台证件;
(3)赴台人员出境时,必须携带台湾方面的入境许可证明的原件或副本的原件。持入境许可证明原件的,可从开放口岸出境经香港或澳门去台湾;持入境许可证明副本原件的,须经香港去台湾;
(4)户口簿、身份证、入台许可证明请事先复印好。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张,规格与申请表相同,请勿自行裁剪。
3.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如城镇益寿路138号如皋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4.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初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属紧急事由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受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5.收费标准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加注20元/个次;一次签注20元/个,多次签注100元/个。
咨询电话:87316111
监督电话:87316073
第四篇:如何办理护照
如何办理护照
公民因私事出国,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民因私事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口证明;2出境事由证明;3本人工作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对申请人出国的意见。
“出境事由证明”是指:
(2)出国旅游(含个人出国旅游和参加旅行团出国旅游)。个人出国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如申请人银行存款证明);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出国旅游,须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的发票。
(6)出国从事商务等其他非法公务活动,须提交国外相应的邀请函件。
“单位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单位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境(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等。具体要求是: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业、事业法人代表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出国,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未满14周岁的儿童,需提交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出国的证明,免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5)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护照办理程序
私人申请只有因私普通护照,没有什么旅游护照和工作护照,那是用签证来区分的
申领因私普通护照的程序有哪些?
中国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其(一般程序是):
(1)领取出境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①户口簿;
②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③工作证(退休证);
④与出境事由有关的相应材料(邀请信,担保书等);
公安分局办理公民因私出国流程图
⑤介绍信。
(2)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填写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如有不明白处要向入 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或通过有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填写; ②申请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③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申请人必须牢记,以便日后 查询;
⑤标题后的括号内应填写本人申请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⑥“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写,必须与本人户口簿内的记载相一致;
⑦申请表内各栏填写的要求。
“姓名”一栏,申请人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记载相一致,必须用标准 汉字的正楷书写,不得任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写别名。“外文译名”一栏,必须按照本人汉语姓名的普通话读音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书写时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不得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连在一起写;复姓连写,但也必须和名字分为两部分书写;少数民族语姓名,须按照民族语的读音,用汉语拼音字母名翻译转写;如有的申请人姓名有其他拼写形式,可以申请加注在备注页中。
“身份证号码”一栏,应根据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正式身份证内的号码填写,不得填写临时身份证内的号码。没有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以不填写此栏或填写“无”。
“出生日期”一栏,须与户口簿和身份证中记载的出生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写一致。
“出生地”一栏,须与本人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出生于中国的,填写出生地的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或香港,澳门,台湾;出生于国外的,填写出生国的中文名称。
“籍贯”一栏,必须与户口簿的记载一致。
“民族”一栏,必须与户口簿上记载一致。
“婚姻状况”一栏,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已婚”,“未婚”,“离婚”和“丧偶”四种情况之一。
“文化程度”一栏,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填写。
“政治面目”一栏,须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群众”,“团员”,“中共党员”或“某民主党派”等。
“工作单位”一栏,须填写本人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全称。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填写“ 退休”,“退职”,“退学”,“待业”等。
“职务”一栏,须填写本人现在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或本人所从事的职业。
“职称”一栏,应按照有关部门实际评定的本人专业技术职称填写。没有经过评定职称的,可不填写。
“地址”及“电话”二栏,无论是工作单位的地址电话,还是家庭住址的地址电话,都必须填写详细地址,包括区,县,乡镇,街巷名称,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等。“本人简历”一栏,须填写从上小学开始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单位名称和本人职务等,要连续填写到填表日期止,中间不得有时间间隔或中断。
“出境事由”一栏,根据本人要求出境的实际理由和邀请信的邀请内容填写“探亲”,“访友”,“旅游”,“定居”,“留学”,“研修”等。
“单程或双程”一栏,除出国出境“定居”者应填写“单程”外,其他出国事由者,均应填写“双程”。
“偕行不满16岁的儿童”一栏,如大人和儿童共同申领一本护照的,须填写此栏。分别申领护照者,则无需填写。
“在境外期间的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人情况”一栏,须填写担保人的姓名,年龄,国籍或籍贯,与本人关系等。“自费留学就读学校”一栏,填写前往国家留学就读的学校的名称(全名)。
香港护照
“留学生类别”一栏,应根据本人出国学习的性质填写,出国读语言的填“就读”,读专科学校的填“专科”,读大学或接受大学以上教育的填“留学”。
“所读专业”,“所读学位”,“学年”,“开学日期”几栏,申请人应根据国外(境外)校方所发的“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填写。
“国内外主要亲友”一栏,国内亲属主要指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国外的亲友主要是联系密切的,且须填写其在国外的住址(中英文均可)。
“备注”一栏,须填写本人申领护照的理由或凭据,如出国工作的填“工作聘书”或“ 合同书”;出国留学就读的填“入学通知书”,“经济担保书”;出国探亲定居的填“邀请信”等。
(3)递交《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按填表要求填写完《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后,须经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保卫部门盖章,如系待业人员须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如系农村户口,须经所在农 村乡镇党委一级部门盖章;
②开具《因私申请出国介绍信》一封(由在申请表格上盖章的单位在盖章的同时开具),介绍信台头应当写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内容写同意申
③拍好护照照片(一般为小二寸、近三个月内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此外至少另外准备2~3张同样的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 本人姓名;
④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如邀请信,担保书,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
⑤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学生证”、“待业证”、“离退休证”、“辞、退职证明”、“职称证”等。
⑥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已填写完毕的《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及 国外(联合国过期护照
境外)邀请信,担保书,单位介绍信,户口簿,工作证及学生证或待业证,离退休证,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如因特殊原因申领加急护照,必须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特别说明。
⑦等候护照:
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本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请人的申领护照决定,并一般在30天内(地处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内,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请人。交表时务必记住本人的申请编号以便查询。
⑧领取护照:
当公安机关受理本人的申领护照材料后,须经过审核和制作护照的过程,申请人可在规定 的时间之内耐心等待并可按递交材料时约定的时间或在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后前往领取护照 和出境登记卡。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接到公安部门,关于领取护照的通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管理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签名。如申请人遇到此类情况,可根据此规定办理。编辑本段办理须知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 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持照人应用钢笔在护照持照人签名栏签名。如护照上的姓名有误,则暂不签名,向发照机关报告。
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如需补发,仍按正常办理护照手续办理。因私 普通护照在国外失窃,如需申请补发新照,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失窃经过的书面报告和足以证明其确实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关证件。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6.再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
第五篇:如何办理护照
如何办理护照
公民因私事出国,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公民因私事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口证明;2出境事由证明;3本人工作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对申请人出国的意见。
“出境事由证明”是指:
(1)出境探亲访友的,提交亲友的邀请信和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是指邀请人在前往国的居留资格证明或邀请人在前往国正在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其他经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能证明邀请人在前往国合法居留的证明。
归侨、侨眷凭其户口所在地的市、县侨办的证明(如受理申请的机关掌握归侨、侨眷的身份情况,也可以免交侨办的证明),60岁以上的公民,随父母(或监护人)出国的未满16周岁的人公民,以及出国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的申请人,免交亲友的邀请信的亲友前往国的居住证明。
(2)出国旅游(含个人出国旅游和参加旅行团出国旅游)。个人出国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外汇费用证明(如申请人银行存款证明);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出国旅游,须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的发票。
(3)出国留学(含自费出国留学和公派留学)。个人联系的自费出国留学,须提交接收学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通过合法中介机构联系的出国留学,需提交入学通知书或该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出国留学,须提交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
公派留学人员(含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4)出国定居。须提交拟前往国家政府主管机关或驻华领使馆的定居许可证明或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其中后者须提交亲友在拟前往国定居的证明。
(5)出国就业(含个人应聘就业、劳务出国、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出国就业)。个人应聘就业,须提交前往国的聘请、聘用单位或者雇主的雇佣、聘用证明。
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申请人出国劳务的证明。
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申请人出国劳务的证明。
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合同。
(6)出国从事商务等其他非法公务活动,须提交国外相应的邀请函件。
“单位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单位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境(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等。具体要求是: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业、事业法人代表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出国,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4)未满14周岁的儿童,需提交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出国的证明,免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5)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上海因私出国办护照新规定
从2月1日起,上海将改变因私出国审批方式,取消公民申请护照提交境外邀请材料和签发出国护照附发出境登记卡的做法。日前,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公布了具体规定。
从2002年2月1日起,申请人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护照,除以下4项出境事由需提供相应证明外,均免交境外邀请材料:
一、参加旅游团体出国旅游,须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的发票。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出国留学,须提交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
出国学习宗教课程(含前往宗教院校学习)的,须提交市宗教局出具的同意证明。
出国留学人员(含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三、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劳务项目的说明。
由境外就业服务公司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合同。
四、出国进行文化交流的,须提交市级文化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受理出国申请时,公安机关有疑问的,将进行必要的询问。
同时,公安机关取消签发出国护照附发出境登记卡的做法,也不再办理换发、补发出境登记卡手续;对持2月1日前所发护照首次出境者,也不再查验出境登记卡。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中心有关人士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公民出入境手续将越来越简化,服务也越来越到位。目前,签证中心已改变过去领取护照申请表格材料由本人出示有关材料、接待人员核发的做法,而由申请人按需要免费领取。该中心在开设咨询服务电话(021—63577925)的基础上,最近又在接待大厅安装了免费咨询电话,对有关政策问题进行现场解答。(龚外)因私出国办护照填表须知
填写《申请表》时应注意:
(一)《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二)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致。
(三)“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婚姻状况”按实际情况填写。
(四)“户口所在地”是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记载一致
(五)“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或“民主党派的名称”或“群众”。
(六)“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职业、职务、职称”按申请人现状况和国家承认的“职称”填写。
(七)“工作单位”须填写全称。申请人人事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工作单位,在备注栏内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单位的,填写原单位。
(八)“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境”是指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并在备注栏内说明未批准情况。
(九)“本人简历”应从初中填起,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十)“国内外家庭主要成员”按实际情况填写。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地址。
(十一)前往国家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填写(不含过境国家),事由只能选择一项。
出国护照的办理流程
没有目的地,没有方向,就是想办一个,以备不时只需,还有就是以前没有办过,应该到那里去办,如何办。有啥子要求和附属文件不?
去出入境管理局,先填一张表格,其中一格是要填前往国家的,你没有的话,随便填一个,这个不重要的。
我办的时候没拿照片,在那里立马拍的,就算你带了,也还是要你重拍,那个照片上会有编号的,不知道不同地方是不是一样,保险点你就呆着吧,不过得记住是护照照片的大小,照相馆应该知道,拍照时不要穿白色的衣服,因为背景是白的
另外带上钱、身份证、户口本,取件方式最好选快递到家的,那样快,差不多一礼拜就够了,如果去出入境去的话,就得15天 最佳答案
我觉得你到旅行社问下应该是最详细的了,给你找了篇 1.个人护照原则上在个人户籍所在地或省会城市办理。
2.因私护照办理属个人行为,必须本人亲自前往办理,并携带好: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及B5纸复印件,2寸免冠白底护照照片4张。表格在出入境管理处有领取,网上也可以直接打印,本人填写签名。
3.特殊人物(上了安全黑名单的)在提交了护照办理申请后可能会被拒绝或需要补交其他材料,其他人一般在2个星期之后就可以领到护照正本。
4.其他情况:
如有老护照已过期,需补办,十个工作日。
如有老护照已遗失,需登报申明并补办,基本上超过1个月。
如有老护照即将过期,需立即延期,4个工作日左右。
可拨打出入境管理处电话咨询电话。
6.因签证申请也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请在申办护照提交户口本原件时留好备份。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和第四条对公民因私出国申领护照的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一,公民因私事出国领取护照,必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为了方便群众,减少层次,公民可以直接向市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机关申请出国,无需向所在地的县公安局或区公安分局提出申请。
第二,公民因私出国申领护照,除了回答外事警察的询问以外,还必须递交个人的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主要是:
(1)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4)提交与本人出国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三,根据法律规定,与本人出国事由相应的证明主要是指下述各种证明:
(1)出国定居的,必须出具前往国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和前往国家的定居许可证明。例如美国移民局发给的“移民签证申请批准书”等。
(2)出国探亲访友的,必须提交亲友的邀请证明。比如朝鲜警察机关发给的“旅行同意书”,俄罗斯警察机关发给的“邀请书”,以及其他国家亲友办理的经济担保书等。
(3)出国继承财产的,必须提交合法继承权的证明
(4)出国自费留学的,必须提交前往国接受学校发给的入学许可证明。比如美国有关学校发给的“留学生签证资格证明”。日本入国管理局发给的“居留资格认定证明”等。
(5)出国就业的,必须提交前往国聘请、雇佣单位或者雇主出具的聘用证明或雇佣证明。一般包括各国劳工部门发给的“劳工许可”,“工作许可证”,“雇佣证明”等。
(6)出国旅游的,必须提交国外旅行期间所需的外汇费用证明和前往国亲友出具的经济担保证明。公民出国旅游,如属亲友邀请,则应当由亲友出具担保证明,如果属于个人自费,则需要提交国家外汇管理机关出具的外汇费用凭证。其他机关或个人出具的无效。
----------------------------办理出国护照程序----------------------------第一步骤:领表兼咨询
申请人持户口或身份证到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入之间境管理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端街1号--中央大街附近,电话:0451-84661613)接待大厅咨询台咨询并领取申请表。
第二步骤:照相、复印
领表后到端街46号汇发公司照相并复印身份证和户口
第三步骤:填写表格并办理政审
本人按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表格后,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办理政审意见,未满14周岁的儿童不用政审。
第四步骤:取号并交验材料
到接待大厅取号机处取号,按序号顺序本人持申请表(申请表上贴条形码照片,出境登记卡贴小照片),户口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及1张照片到窗口接受审验。
第五步骤:返表
材料合格后到8号窗口交证件费,交款后将全部材料交回原受理窗口。
第六步骤:领取护照
经审核,无问题的材料,15个工作日后,本人凭交款收据和身份证到8号窗口领取护照。
哈尔滨市办护照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原件,去端街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需要照相,复印户口首页和有你名字的那页。在出入境管理处边上有指定的照护照照片的地方。照相好像是30,办护照是200。护照照片是白底的,记得穿深色衣服去照。不必自己准备什么,你自己带了照片一般也都不让用。
港澳通和护照在同一地点办理。
8:30-4:30办公,像银行一样领号办业务。基本上8:45左右一天办证的号牌就取光了。
你可以在一天内办完,前提是你领到号码。办理护照和港澳通的流程和表格应该是不同的,现在办理港澳通好像是有便民措施。
建议办护照。我去过深圳,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政策,反正我去的时候,除非有深圳户口的,否则有港澳通也不让随便过口岸,同样需要在深圳报个自游行的团。
2010年后,带着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到哈尔滨出入境管理处,地下一层拍照,领取表格(照片打印在表格上),无需带照片。填写表格,到一层领号,到二层根据号码排队等候办理。办理后,交款,200元。
哈尔滨市出入境管理处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头道街6号 电 话:0451--87661435
特别提示:2010年起,哈尔滨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无需自带照片。办理时,在地下一层领表的时候直接拍照,照片打印到表格上,绝对免费。尤其注意,进门处会有穿着类似警察的衣服好像导引员一样的一个(或几个)女人,告诉你先去旁边的“美递出国照相”拍照,“美递出国照相”就在哈尔滨出入境管理中心门前右侧,蓝牌白字,(美递两字极小,出国拍照四字巨大)看起来仿佛和公安局联办的一样。你完全不必理会他们,仔细看出入境管理处门口左右的牌子,上面有“无需照片”的通知及所有相关流程的规定。当然,如果您办理别的手续需要拍照的话,出入境管理处地下一层提供照相服务,费用比“美递”便宜的多。最佳答案
我来回答你,我也是江苏的,当初也是异地户口~办理护照的话要回户籍当地所在地办理的,例如你户口在江苏南京,你就要到你落户的南京那个派出所办个户籍证明,然后到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护照好办的~ 给你个参考
办理护照的一般程序为: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
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200元工本费。
办理护照具体程序为
中国公民申领因私普通护照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其(一般程序是):(1)领取出境申请表:
本人(或委托亲友)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 ①户口簿;
②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③工作证(退休证);
④与出境事由有关的相应材料(邀请信,担保书等);
⑤介绍信。(2)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填写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如有不明白处要向入 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或通过有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填写;
②申请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③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申请人必须牢记,以便日后 查询;
⑤标题后的括号内应填写本人申请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⑥“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写,必须与本人户口簿内的记载相一致;
⑦申请表内各栏填写的要求。
“姓名”一栏,申请人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记载相一致,必须用标准 汉字的正楷书写,不得任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写别名。“外文译名”一栏,必须按照本人汉语姓名的普通话读音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书写 时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不得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连在一起写;复 姓连 写,但也必须和名字分为两部分书写;少数民族语姓名,须按照民族语的读音,用汉语拼 音字母名翻译转写;如有的申请人姓名有其他拼写形式,可以申请加注在备注页中。
“身份证号码”一栏,应根据公安机关颁发的本人正式身份证内的号码填写,不得填 写临时身份证内的号码。没有申领过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以不填写此栏或填写”无”。
“出生日期”一栏,须与户口簿和身份证中记载的出生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写一致。
“出生地”一栏,须与本人户口簿上的记载一致,出生于中国的,填写出生地的省或 自治区,直辖市,或香港,澳门,台湾;出生于国外的,填写出生国的中文名称。
“籍贯”一栏,必须与户口簿的记载一致。
“民族”一栏,必须与户口簿上记载一致。
“婚姻状况”一栏,必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已婚”,“未婚”,“离婚”和“丧偶”四种情况之一。
“文化程度”一栏,按照本人最高学历填写。
“政治面目”一栏,须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群众”,“团员”,“中共党员”或“某民主党派”等。
“工作单位”一栏,须填写本人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全称。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填写“ 退休”,“退职”,“退学”,“待业”等。
“职务”一栏,须填写本人现在所担任的实际职务,或本人所从事的职业。
“职称”一栏,应按照有关部门实际评定的本人专业技术职称填写。没有经过评定职 称的,可不填写。
“地址”及“电话”二栏,无论是工作单位的地址电话,还是家庭住址的地址电话,都必须填写详细地址,包括区,县,乡镇,街巷名称,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等。“本人简历”一栏,须填写从上小学开始的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单位名称和本人职务等,要连续填写到填表日期止,中间不得有时间间隔或中断。
“出境事由”一栏,根据本人要求出境的实际理由和邀请信的邀请内容填写“探亲”, “访友”,“旅游”,“定居”,“留学”,“研修”等。
“单程或双程”一栏,除出国出境“定居”者应填写“单程”外,其他出国事由者,均应填写“双程”。
“偕行不满16岁的儿童”一栏,如大人和儿童共同申领一本护照的,须填写此栏。分别申领护照者,则无需填写。
“在境外期间的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人情况”一栏,须填写担保人的姓名,年龄,国 籍或籍贯,与本人关系等。
“自费留学就读学校”一栏,填写前往国家留学就读的学校的名称(全名)。
“留学生类别”一栏,应根据本人出国学习的性质填写,出国读语言的填“就读”,读专科学校的填“专科”,读大学或接受大学以上教育的填“留学”。
“所读专业”,“所读学位”,“学年”,“开学日期”几栏,申请人应根据国外(境外)校方所发的“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有关内容填写。
“国内外主要亲友”一栏,国内亲属主要指直系亲属和近亲属,国外的亲友主要是联 系密切的,且须填写其在国外的住址(中英文均可)。
“备注”一栏,须填写本人申领护照的理由或凭据,如出国工作的填“工作聘书”或“ 合同书”;出国留学就读的填“入学通知书”,“经济担保书”;出国探亲定居的填“邀请信”等。
(3)递交《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按填表要求填写完《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后,须经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保卫部门盖章,如系待业人员须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盖章;如系农村户口,须经所在农 村乡镇党委一级部门盖章;
②开具《因私申请出国介绍信》一封(由在申请表格上盖章的单位在盖章的同时开 具),介绍信台头应当写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内容写同意申请人前往XX国家(或地 区)探亲访友,定居,留学等; ③拍好护照照片(一般为小二寸、近三个月内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此外至少另外准备2~3张同样的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写上 本人姓名;
④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如邀请信,担保书,入学通知书等的复印件 ;
⑤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或“学生证”、“待业证”、“离退休证”、“辞、退职证明”、“职称证”等。
⑥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已填写完毕的《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及 国外(境外)邀请信,担保书,单位介绍信,户口簿,工作证及学生证或待业证,离退休证,身份证和本人照片等。如因特殊原因申领加急护照,必须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特别说明。
⑦等候护照:
公安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受本人所递交的申请表格和相应材料并审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准同意申请人的申领护照决定,并一般在30天内(地处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内, 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请人。交表时务必记住本人的申请编号以便查询。
⑧领取护照:
当公安机关受理本人的申领护照材料后,须经过审核和制作护照的过程,申请人可在规定 的时间之内耐心等待并可按递交材料时约定的时间或在接到公安部门的通知后前往领取护照 和出境登记卡。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接到公安部门,关于领取护照的通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管理 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签名。如申请人遇到此类情况,可根据此规定办理。
哈尔滨办理护照流程
哈尔滨办理护照流程
一直总以为办理护照很难,算件苦差事。
所以上网查了许多,又找了一些资料,大体上了解流程,方便自己办理。大致了解差不多后,决定亲自出马(不亲自也不行)。今天上午出去办护照!清晨本想赶早去办,但为了送儿子,于是就等到了八点钟才出发。路上因为堵车,又耽误了许多时间,跑到那里已经八点半了。
可恨我,还没有搞清具体位置,结果找地方花费了我大约半个小时,时间全浪费到路上。
最最气人的在于,我就从其门口经过,而无法入其门。现将哈尔滨市的护照办理简介如下:(希望对后办者有用)地点:道里经纬头道街6号(鼎鼎香的南侧,温馨鸟的后身)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休息 8:40—11:30
13:30—16:30 咨询电话:人工81662275或81662276
自动84292115或84292116 流程为:
一、进去到一楼取表,然后到负一层照相,复印身份证及户口本。切记户口本的第一页及本人那页应复印,二代身份证要复印正反面。也不必非要在那里复印,随便找个地方复印都行。
二、然后到负一层开票照相,20元。如果要签证照,需要50元。必须得在这里照相,其他单位照的相,多数不认。
三、要求等十分钟取相,利用此时间可以将表格填写完成。填完后再上二楼领号,告诉值班员在等照片,先领号。
四、领到号后到负一层取相,然后上二楼等着叫号。切记:快到号时不可离开,因为叫号只叫两遍,过期不候。如没有按时来,还得重新排号。
五、提醒注意事项:以前办过的要认真填写,因为网络系统中存有原始数据。记得带过期的护照,因为要审验。当全部审核完成后,到右侧交钱:220元。
六、如果想邮寄,需要到负一层,自己填写特快专递单,费用32元。预计十天左右就能收到。
然后一切结束,回家安心等着拿护照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