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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政策解读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20-42629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23 03:36: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广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政策解读

广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政策解读

一、报读职业学校的学生有哪些升学途径?

中职学生可以通过“3+技能证书”普通高考考试、“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和“中高职三二分段”等方式全日制进入大学学习深造;也可通过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电视大学、网络教育等方式边工作边读书,完成业余制的学历提升。职业学校升学路主要途径有7种:

(一)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1〕3号)精神,2011年继续扩大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招生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对口自主招生考试科目为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共3门,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150分,满分500分。2010年广州市共有近2600名应届中职毕业生升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其中1341名中职学生通过“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绿色通道实现升学梦想。

(二)中高职三二分段试点招生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中职学校申请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1〕4号)精神,继续遴选部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高职院对接开展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简称“中高职三二分段”)试点工作。中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高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对应试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应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正式学籍学生。学制为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中职转高职学段时要进行转段考核。

(三)“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升学

参加国家专为中职毕业生升学开设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通过考试者可入读高等职业院校接受高等教育。

(四)普通高考

中职毕业生与高中毕业生一样也可参加普通高考,一些普通高校的某些专业也招收中职学生。选择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要先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五)成人高考

中职毕业生可参加成人高考,学习方式可分为函授和业余两种。近年来,我省的成人高考政策趋于稳定,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都可以报考。近年来全市每年还有近2万名中职毕业生报读成人大专、广播电视大学等高校继续学习。

(六)自学考试

中职毕业生可参加自学考试取得大学专科或是本科文凭。目前自学考试实行一年四考,每年1、4、7、10月分别举行考试,宽进严出,以自学为主,参加统一考试,获得国家承认、全国通用的专科、本科学历。

(七)省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可免考或加分报读高职院校

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09〕3号)规定: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可免试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相应专业就读;⑵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者,在省内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获广东省中等职业些小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在省内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者,在省内高职院校录取时,同等条件者,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二、什么是“中高职三二分段”?

“中高职三二分段”是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职院校选取对应专业,统筹安排中职学段(三年)和高职学段(二年)连贯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分段开展教学活动。学生经过三年中职学段学习,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并获得以下其中一项证书:⑴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⑵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⑶获得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⑷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奖励;⑸获得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经高职院校自主组织选拔考核招入高职院校对应专业学习,取得全日制专科毕业证,并获得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成为高素质高层次专业技能人才。2010年广州市共有8所中等职业学校与省内4所高职院校对口培养数控技术加工等8个专业近400名“中高职三二分段”学生,2011年省教育厅大幅扩大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和三二分段试点力度,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自主招收3910名中职学生,三二分段招收443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省预安排广州市有15所中职学校与省内14所高职院校对口培养共19个专业、1350名“中高职三二分段”学生。

三、什么是“3+专业技能课程”考试?

“3+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是国家为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开设的招生考试。“3”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是指包括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考核和颁发电工证书、电子证书、会计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音乐综合证书、体育技能证书等,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取得上述证书方能获得参加普通高等院校高职班招生考试的报考资格。学生通过考试后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取得全日制专科毕业证。

四、哪些情形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一)定为贫困家庭的广州市户籍学生

根据2011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从2011年秋季起,对定为贫困家庭的广州市户籍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费全免。

(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财教〔2011〕9号),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

(三)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的通知》(财教〔2010〕345号)规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四)梅州市贫困生 根据《印发广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梅州市贫困生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发改社〔2010〕29号),广州市每年招收400名梅州市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农村家庭应届初中毕业生,免费入读我市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

五、哪些情形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一)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广东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2007〕92号),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农村户籍学生须提交户口簿,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提交《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1号),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

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残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申请免学费?

(一)广州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持有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中考报名时由考生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报名系统)进行扶贫资格申报,再由市民政局在该系统中对其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但在招生阶段漏报的广州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学年入学注册时,持相关证件向学校申请,学校按隶属关系报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二)非广州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非广州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学年开学时到学校领取并填写免学费申请表,向学校递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评审、公示后报教育部门审核。

七、涉农专业学生如何申请免学费?

涉农专业为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的农林类所有专业,具体包括:种植、农艺、园艺、蚕桑、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野生动物保护、农副产品加工、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林业、园林、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采运工程、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航海捕捞,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等2l类专业。涉农专业学生取得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后直接免交学费。

八、就读广州市民办中职学校的免学费学生如何补助?

就读广州市民办中职学校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免学费补助标准(2010年起为2500元/人、年)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免学费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职业类学校的毕业生有什么就业优势吗?

近年来,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着力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有效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而且就业质量也不断提高。高中生、大学生“回炉”读职校、高分段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读中职学校的人数连年成倍增长的现象,充分说明了越来越多人认识到技能型人才的价值和中职学生的就业优势。概括起来,职业类学校对毕业生就业优势因素有:

(一)推荐就业机制完善。我市中职学校都建立了健全的推荐就业机构,负责对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联系就业单位、推荐就业等专业服务。

(二)就业“资源库”人气旺盛。我市中职学校大多有几十年的历史,积聚了深厚的校园文化底蕴,并融合企业文化,形成了先进的办学理念与优良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立了具有先进设施设备的实习实训基地。长期以来,为各行各业培养了大批实用型人才,许多已成为企业技术骨干、行政高级管理人员和行业领导。他们了解母校的人才培养优势,并对母校怀有深厚感情,热心支持学校事业,主动回校聘用自己的师弟师妹,已成为毕业生就业“资源库的重要资源”。

(三)校企合作培养人才适应性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推广校企合作,各中职学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共同研究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育教学内容改革,并与企业合作建设实验实训基地,逐步实现学校专业培养目标、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职业岗位要求“零距离”,通过高仿真的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确保职业教育与生产实际“无缝对接”。不少职校还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制定了“订单式”人才培养计划,使学生入校如入职,专业对口就业率不断提高。

(四)全面实施“双证书”制度。即学生毕业领取中职毕业证书,必须先考取与所学专业对口的职业资格证书。学校建立技能证书考核点,为学生考取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提供指导和服务。为学生持“双证书”毕业打下良好基础。学生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就可直接上岗,深受企业欢迎。

(五)“以生为本,彰显职业个性”的教育活动激发学生潜能。各中职学校积极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注重根据新时期中职学生的身心特点,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的校园文化、文体活动及与学习专业相关的各类竞赛,努力为学生搭建发挥各种才能的舞台。并将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贯穿学习、活动的全过程,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择业观,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六)职业技能竞赛造就职业技能高手。广州市教育局坚持每年举办全市中职技能竞赛已达12届,现已与各级技能竞赛接轨,成功构建了组织参加学校、市、省、全国四级技能竞赛体系。在组织市级竞赛中,要求全市中职学校技能竞赛参赛率达100%,全体学生在校期间均要参加一项以上技能竞赛。为各专业学生培养专业素质、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展现才华搭建了广阔的舞台。历年的获奖选手都成为各知名企业争抢的“香饽饽”,且入职后薪酬高、发展前景良好。

第二篇:中等职业教育政策解读

中等职业教育政策解读

一、报读职业学校的学生有哪些升学途径?

中职学生可以通过“3+技能证书”普通高考考试、“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和“中高职三二分段”等方式全日制进入大学学习深造;也可通过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电视大学、网络教育等方式边工作边读书,完成业余制的学历提升。职业学校升学路主要途径有7种:

(一)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1‟3号)精神,2011年继续扩大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招生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学制两年。对口自主招生考试科目为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共3门,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150分,满分500分。2010年广州市共有近2600名应届中职毕业生升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其中1341名中职学生通过“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绿色通道实现升学梦想。

(二)中高职三二分段试点招生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中职学校申请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1‟4号)精神,继续遴选部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高职院对接开展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中高职衔接(简称“中高职三二分段”)试点工作。中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高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对应试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应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正式学籍学生。学制为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中职转高职学段时要进行转段考核。

(三)“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升学

参加国家专为中职毕业生升学开设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通过考试者可入读高等职业院校接受高等教育。

(四)普通高考

中职毕业生与高中毕业生一样也可参加普通高考,一些普通高校的某些专业也招收中职学生。选择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要先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职业高中、中专、中技毕业生也可以参加普通高考,但必须先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院校录取相应的等级。此类考生可凭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所在学校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到市招考办安排的社会报名站报考。鉴于普通高考的考试内容与职中、中专、中技学校所学内容有较大差别,普通高考与高职类高考又是同时进行,因此,建议职中、中专、中技毕业生还是选报高职类高考(3+技能证书),才能较有优势](五)成人高考

中职毕业生可参加成人高考,学习方式可分为函授和业余两种。近年来,我省的成人高考政策趋于稳定,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都可以报考。近年来全市每年还有近2万名中职毕业生报读成人大专、广播电视大学等高校继续学习。

(六)自学考试 中职毕业生可参加自学考试取得大学专科或是本科文凭。目前自学考试实行一年四考,每年1、4、7、10月分别举行考试,宽进严出,以自学为主,参加统一考试,获得国家承认、全国通用的专科、本科学历。

(七)省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可免考或加分报读高职院校

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09‟3号)规定: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可免试进入省内高职院校相应专业就读;⑵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等奖者,在省内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在省内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者,在省内高职院校录取时,同等条件者,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二、什么是“中高职三二分段”?

“中高职三二分段”是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职院校选取对应专业,统筹安排中职学段(三年)和高职学段(二年)连贯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分段开展教学活动。学生经过三年中职学段学习,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并获得以下其中一项证书:⑴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⑵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⑶获得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⑷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优秀奖以上奖励;⑸获得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经高职院校自主组织选拔考核招入高职院校对应专业学习,取得全日制专科毕业证,并获得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成为高素质高层次专业技能人才。2010年广州市共有8所中等职业学校与省内4所高职院校对口培养数控技术加工等8个专业近400名“中高职三二分段”学生,2011年省教育厅大幅扩大中高职对口自主招生和三二分段试点力度,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自主招收3910名中职学生,三二分段招收443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省预安排广州市有15所中职学校与省内14所高职院校对口培养共19个专业、1350名“中高职三二分段”学生。

三、什么是“3+专业技能课程”考试?

“3+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是国家为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开设的招生考试。“3”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是指包括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考核和颁发电工证书、电子证书、会计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音乐综合证书、体育技能证书等,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取得上述证书方能获得参加普通高等院校高职班招生考试的报考资格。学生通过考试后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取得全日制专科毕业证。

四、哪些情形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

(一)定为贫困家庭的广州市户籍学生

根据2011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从2011年秋季起,对定为贫困家庭的广州市户籍学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费全免。

(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财教„2011‟9号),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

(三)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的通知》(财教„2010‟345号)规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四)梅州市贫困生

根据《印发广州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梅州市贫困生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发改社„2010‟29号),广州市每年招收400名梅州市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农村家庭应届初中毕业生,免费入读我市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

五、哪些情形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一)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广东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2007‟92号),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农村户籍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农村户籍学生须提交户口簿,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提交《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1号),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班)

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残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何申请免学费?

(一)广州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持有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中考报名时由考生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报名系统)进行扶贫资格申报,再由市民政局在该系统中对其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但在招生阶段漏报的广州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学年入学注册时,持相关证件向学校申请,学校按隶属关系报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二)非广州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非广州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每学年开学时到学校领取并填写免学费申请表,向学校递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评审、公示后报教育部门审核。

七、涉农专业学生如何申请免学费?

涉农专业为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的农林类所有专业,具体包括:种植、农艺、园艺、蚕桑、养殖、畜牧兽医、水产养殖、野生动物保护、农副产品加工、棉花检验加工与经营、林业、园林、木材加工、林产品加工、森林资源与林政管理、森林采运工程、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机械化、航海捕捞,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等2l类专业。涉农专业学生取得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后直接免交学费。

八、就读广州市民办中职学校的免学费学生如何补助? 就读广州市民办中职学校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免学费补助标准(2010年起为2500元/人、年)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免学费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职业类学校的毕业生有什么就业优势吗?

近年来,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着力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有效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而且就业质量也不断提高。高中生、大学生“回炉”读职校、高分段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读中职学校的人数连年成倍增长的现象,充分说明了越来越多人认识到技能型人才的价值和中职学生的就业优势。概括起来,职业类学校对毕业生就业优势因素有:

(一)推荐就业机制完善。我市中职学校都建立了健全的推荐就业机构,负责对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联系就业单位、推荐就业等专业服务。

(二)就业“资源库”人气旺盛。我市中职学校大多有几十年的历史,积聚了深厚的校园文化底蕴,并融合企业文化,形成了先进的办学理念与优良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立了具有先进设施设备的实习实训基地。长期以来,为各行各业培养了大批实用型人才,许多已成为企业技术骨干、行政高级管理人员和行业领导。他们了解母校的人才培养优势,并对母校怀有深厚感情,热心支持学校事业,主动回校聘用自己的师弟师妹,已成为毕业生就业“资源库的重要资源”。

(三)校企合作培养人才适应性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推广校企合作,各中职学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共同研究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育教学内容改革,并与企业合作建设实验实训基地,逐步实现学校专业培养目标、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职业岗位要求“零距离”,通过高仿真的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确保职业教育与生产实际“无缝对接”。不少职校还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制定了“订单式”人才培养计划,使学生入校如入职,专业对口就业率不断提高。

(四)全面实施“双证书”制度。即学生毕业领取中职毕业证书,必须先考取与所学专业对口的职业资格证书。学校建立技能证书考核点,为学生考取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提供指导和服务。为学生持“双证书”毕业打下良好基础。学生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就可直接上岗,深受企业欢迎。

(五)“以生为本,彰显职业个性”的教育活动激发学生潜能。各中职学校积极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注重根据新时期中职学生的身心特点,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的校园文化、文体活动及与学习专业相关的各类竞赛,努力为学生搭建发挥各种才能的舞台。并将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贯穿学习、活动的全过程,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择业观,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六)职业技能竞赛造就职业技能高手。广州市教育局坚持每年举办全市中职技能竞赛已达12届,现已与各级技能竞赛接轨,成功构建了组织参加学校、市、省、全国四级技能竞赛体系。在组织市级竞赛中,要求全市中职学校技能竞赛参赛率达100%,全体学生在校期间均要参加一项以上技能竞赛。为各专业学生培养专业素质、熟练掌握专业技能、展现才华搭建了广阔的舞台。历年的获奖选手都成为各知名企业争抢的“香饽饽”,且入职后薪酬高、发展前景良好。

第三篇: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免学费政策

针对全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免学费资金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补助学校;对于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国家助学金政策

针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六盘山区等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同心县、海原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20%计算。

学生本人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或由当地民政、扶贫、残疾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公示。

以下学生优先资助: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免除住宿费800元、书本费400元、增补生活费500元。

四、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是中职阶段国家资助政策的重要配套措施,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针对我区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从而获得一定的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实习单位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顶岗实习作为学校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操作技能的重要环节。对中职学生来说,它更是一个能够在真实工作环境下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的重要步骤。

五、校内资助

为进一步完善国家、自治区及地方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同时建立相应的校级资助体系,从事业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经费,用于校内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资助标准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切实帮助中职贫困学子实现求学梦!

第四篇: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及申请表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介绍

一、中等职业教育有哪些国家资助政策?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改委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浙财教〔2013〕1号)等文件精神,现阶段实行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资助政策主要有两项:

1、免学费政策;

2、国家助学金制度。

二、享受中职国家资助政策需符合哪些条件?

1、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的对象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凡是就读全日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均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给予补助,高出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的范围、对象及标准

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的范围是: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的对象具体包括两类:第Ⅰ类,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第Ⅱ类,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包括:低保家庭的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及其他家庭年人均收入较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的标准:中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三、申请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应该怎样办理? 1.涉农专业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

涉农专业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补助申请由就读学校统一提供涉农专业证明,统一办理。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

(1)低保家庭的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

1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金华市区中等职业教育人、残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

2必须向就读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村委会(居委会)盖章;○3向就读学校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提交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1份。

1由(2)其他家庭年人均收入较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的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金华市区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2必须详实填写好“申请表”中的“困难情况说明”3向就读○,并到村委会(居委会)盖章;○学校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中职国家助学金补助申请怎样评定、审核和审定?

每年秋季学期由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于9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交给学校,学校组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根据文件要求及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定,然后造册报当地所属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后由财政局复核审定。

第五篇: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按照不高于三年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50%的比例和免学费标准,适当补助学校。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对西部地区,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对中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对东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地为东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省(市)确定。地方各级财政承担的免学费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统筹落实。

涉农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中央财政按区域确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

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学金继续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与免学费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一致。

中央财政按区域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西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5%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学生的10%确定。各省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比例。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将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广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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